大學生遺體放殯儀館17年難下葬
㈠ 大二男孩遺體在殯儀館存放17年,家屬為何說是醫院不讓領
根據相關規定,死者家屬要接收遺體的話,必須要有醫院開具的死亡證明。而本次事件中,醫院不願意開這份證明,這就導致了死者遺體在殯儀館內存放了17年,由此還額外產生了20多萬元的費用。
01、因欠費,無法得到醫院的死亡證明2003年5月25日,同濟大學大二的學生李奇樂在新華醫院因胰腺炎病逝。孩子父母強忍著悲痛找醫院開具死亡證明,但卻被醫院方一拖再拖。本來孩子死亡已經足夠讓人傷心了,可是現在連讓他入土為安都做不到,母親胡月琴表示無法接受,她多次找到醫院想知道為什麼。
2019年3月,胡月琴拿著死亡證明到當地派出所開具了死亡殯儀證,准備去將兒子的遺體火化。可是殯儀館告訴他,遺體保存的這些年中產生了20餘萬元的費用,需要繳清才能火化。但是17年來胡月琴一直在為兒子的事情奔波,根本攢不下錢。
這件事看了真的讓人很心酸。因為醫院的違規行為,胡月琴奔波了整整17年,還背上了沉重的外債。中年喪子、老年喪夫,這一連串的打擊,真不知道她是怎麼堅持下來的。希望她能給自己、給兒子討個公道。
㈡ 大學生去世後在殯儀館放置了17年,其家屬為何一直拿不到死亡證明
近期有一則大學生遺體擱置殯儀館17年未得到火化的事件引發了大家高度關注,大致經過在2003年一名大學生因急性胰腺炎在上海交大醫學院附屬新華醫院醫治無效去世,然而醫院不給家屬開具死亡證明,導致遺體被擱置在殯儀館長達17年,而19年1月上海有關部門催促情況下拿到了死亡證明卻發現欠著殯儀館20多萬元,遺體還是不能火化。接下來我就以下幾點說說看:
一、為什麼十幾年拿不到死亡證明遺體不能得到妥善處理緣由就是醫院不開具死亡證明,那為什麼醫院會拒絕這種事情呢?回到患者去世那年,患者離世後醫院方面通知其家屬需要支付醫療費用十幾萬,而為了治療患者的疾病,他的家人已經花費40萬元,其中二十多萬是借款,對於當時的家屬實在無力償還,而醫院卻以此相要挾,不結清費用不開具死亡證明,押著患者的死亡證明不開,讓患者家人苦苦煎熬了17年。

對於大學生去世後在殯儀館放置了17年,各位有什麼看法呢,歡迎留言區分享。
㈢ 20歲男子躺在殯儀館17年,母親控訴:死亡17年,為何遲遲無法下葬
無法安葬的屍體
10月31日,一篇名為《無法安葬的20歲大學生:母親討要「死亡證明」16年,屍體保管費已近20萬元》的報道闖入人們視線,並火速引起了廣泛關注。
報道中的大學生名叫李奇樂,2003年4月時因身體不適去到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附屬新華醫院看病,在當天就被確診為急性重症胰腺炎。
之後他的病情迅速惡化,多次手術之後依然沒有辦法挽救他年輕的生命,去世時他才僅僅20歲。
對於兒子的離世,最傷心的莫過於父母。禍不單行,為了給兒子治病,母親胡月琴先後花費了40多萬元,但這錢對於兒子的病來說還是杯水車薪。
最終,胡月琴還是欠下了高達12.4萬元的醫療費,而因為欠費的原因,醫院一直不給開兒子的死亡證明。
這對於一個母親來說無疑是殘酷的,她兒子的屍體一直被存放殯儀館之中,這一放就是漫長的17年。
一個母親的執著
兒子一直沒辦法入土為安,這激怒了一個母親,在多次給院長寫信未果後,她開始敵視醫院,並四處寫信來舉報「新華醫院醫療殺人」。
這一行為也直接導致了她被醫院告上法庭並要求她償還所欠的醫葯費,最終在楊浦區人大常委會的調停下,暫緩了法庭判決的執行。

其實,醫院可以採取更人性化的措施,根據家屬的欠費情況讓病人家屬開具工資證明或者街道辦事處的證明,這樣也許能大大避免類似胡月琴這類的悲劇發生。
㈣ 大學生遺體存殯儀館17年,期間到底發生了哪些糾紛
17年前,同濟大學的一名大學生因腹痛難忍去醫院就診,最後醫治無效去世。由於該名男生的家庭比較貧困,無力償還孩子欠下的巨額醫葯費,醫院也因此不願意開死亡證明,男孩的遺體至今還存放在殯儀館,這么多年過去了,費用已經累積了近20萬元。關於大學生遺體存殯儀館17年,期間發生的糾紛,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首先,該名大學生在大二的時候突然肚子疼去急診,在治療期間,有其他的醫院前來會診,說他的病不能動手術,但是後來醫生還是給他做了手術,手術之後,病情卻見好轉。其次,該名大學生在做完手術之後,病情不見好轉,於是家屬就想給他辦理轉院手續,醫院卻沒有同意,男生的母親與醫院打官司的時候,男孩的父親也因病不幸離開了人世。最後,由於家裡沒有錢支付醫葯費,所以死亡證明也遲遲沒有開,現在遺體還在殯儀館,母親非常崩潰。
一:醫院的治療方案有問題
該名大學生在大二的時候突然肚子疼去急診,在治療期間,有其他的醫院前來會診,說他的病不能動手術,但是後來醫生還是給他做了手術,手術之後,病情卻見好轉。

關於大學生遺體存殯儀館17年期間發生的糾紛,大家還有什麼想要補充的?歡迎在評論區下方留言。
㈤ 大學生遺體放殯儀館17年後火化,這背後有什麼隱情
死者家屬拖欠醫院醫葯費12萬多,因此醫院拒絕給死者開死亡證明,沒有死亡證明殯儀館無法進行火化。在2003年時,李某在上課的期間感覺自己肚子不舒服,於是來到了醫院進行治療,結果診斷出是急性胰腺炎。然而在進行手術之後,李某的身體並沒有好轉,反而情況越來越遭。李某的家屬便想轉院,但被拒絕了。

他們明知自己的兒子在殯儀館躺著也需要花錢,就更加應該努力工作,將這筆錢還上,讓兒子早日入土為安。如果這次沒有好心人捐助,恐怕家屬還會找到醫院,讓醫院付李某遺體存放殯儀館的錢。我認為醫院如果當初對李某確實有盡心盡力地治療,那麼醫院是一點責任都沒有的。
㈥ 關於大學生遺體放殯儀館17年後火化一事,你有何看法
有句古話說得好,入土為安,我們在有死者去世之後,一定是要讓他們入土為安的,但是由於現在土地比較缺乏,所以大多數都是用火化的方式。但是本次事件中的這件事情卻讓我們覺得很意外,在2003年的時候,同濟大學有一位大學生李奇樂,因為急性胰腺炎導致死亡。
他在上海交通大學進行治療,在他治療的時候,花了很多的錢到最後一直到他去世,他們的家人還欠了醫院治療費將近12萬。而在他去世的時候,醫院也拒絕為他開死亡證明,因為沒有死亡證明在這個大學生被送到殯儀館進行火化的時候,殯儀館卻拒絕火化死者的遺體。

對於這件事,我覺得死者的媽媽還有醫院都是有錯誤的,因為殯儀館已經表明了沒有死亡證明是不能夠送到殯儀館進行火化的。而他們並沒有以死者為大,一直在拖這件事情,更何況他的兒子在殯儀館躺了17年,她難道就不傷心嗎?
㈦ 上海大學生遺體放殯儀館17年後才火化,此事醫院有責嗎

在殯儀館,胡月琴被告知,根據規定遺體存放產生了約20萬的費用,需繳納後才能進行火化。胡月琴說,她全靠退休金維持一個人的生活,20萬元對她來說難以承擔。她認為,這一切都是由於新華醫院不提供死亡證明,因此這筆費用應該由醫院承擔。
目前,新華醫院暫未對此事予以回應。胡月琴兒子的遺體依然在殯儀館放著,她說,“至今沒有得到醫院的回復,我現在最大的想法就是先將兒子安葬,因為我不知道我能撐到哪一天。”
㈧ 大學生遺體存殯儀館17年費用20萬引爭議,院方對此有何表示
兒子去世17年,但是遺體仍然在殯儀館存放,按照每天30元的費用,存放至今已經有約20萬元的費用了。但是母親胡女士卻表示,不是自己不想安葬兒子,而是因為醫院不給開死亡證明,進而導致兒子雖然死亡,但是不能銷戶更不能安葬。

院方表示,胡女士的兒子在接受治療期間,產生的費用並沒有結清。並且也通過催繳、提醒等方式催促胡女士,盡快完成醫葯費的清算工作。但是胡女士因為對治療存疑而一直拖欠。在兒子的治療期間,胡女士也幾次給醫院的院長寫信,說明家裡的情況,院方雖沒有明確答復,但一直在堅持給胡女士的兒子進行救治。
現在胡女士拿到了死亡證明,而產生的這20萬元的遺體存放費,究竟應該由誰承擔,仍然沒有確認。醫院方面目前並沒有就此事做出回應及答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