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大學生資助網
1. 為什麼廣西學生資助網登不上了
應該是因為各大高校同時登陸的人數過多導致系統繁忙吧,晚上就恢復了,現在已經可以登陸了!
2. 廣西學生資助網的高校貧困生申請進不去,怎麼辦!高手呢,我要填那個表呢,有什麼好建議
21號到24是系統繁忙,現在可以填了啊
3. 廣西學生資助網貧困生申請表可以反復填寫么
可以的,只要你進去之後點擊首次填表就可以了,填完之後提交記得報名號就可以了。
4. 廣西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應在收取各設區報送的材料截止日期後多少個工作日
廣西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在30個工作日內將審批確定的獲得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回補償資格的學生名單通答知縣級資助管理部。
參考: http://www.gxcz.gov.cn/gxzzzzqczt/gzdt/tzgg/201512/t20151231_54439.html
5. 廣西大學生申請補助所需要的未受資助證明要如何辦理
大學生什麼補助?如果是國家獎助學金的貌似都要填寫隨通知書寄來的那本關於國家獎助學金白皮書裡面的申請的,然後拿去居委會之類的蓋章,到開學了交規學校,進入里學校的貧困生資料庫就可以申請了.
6. 廣西學生資助網
網址是 http://www.gxxszz.cn 其實你復直接在網路搜索制:廣西學生資助網也可以,但現在人很多,很難登錄進去,建議選人少的時間段
7. 關於廣西大學助學貸款申請
廣西大學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政策問答
1、什麼是廣西高等學校畢業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
廣西高校畢業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是指:自2007年起,對畢業後自願到我區艱苦地區基層單位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服務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其在校學習期間的國家助學貸款本金及利息將由國家代為償還。
2、申請代償資助的高校畢業生需具備哪些條件?
(一)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 在校期間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誠實守信,道德品質良好,學習成績優良;
(三) 畢業時自願到艱苦地區基層單位工作,服務期在3年以上(含3年);
(四) 在校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
(五) 經學校評議、推薦。
3、符合條件的廣西高校畢業生,申請代償資助的程序?
(一) 申請代償資助的高校畢業生在畢業離校前向學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領取《廣西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申請表》。申請人在落實有關就業單位後,必須在當年9月30日前向學校遞交《廣西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申請表》(一式兩份)和畢業生本人、就業單位與學校三方簽署的到艱苦地區基層單位服務3年以上的就業協議。
(二) 高校收集上述材料後,按《廣西高等學校畢業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暫行辦法》規定,審查申請資格,將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廣西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申請表》和《廣西高校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申請匯總表》集中報送廣西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審批。廣西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在一個月內將審批確定的獲得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資格的學生名單通知有關高校及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同時將有關審批文件報自治區財政廳備案。廣西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接受申請資料截止時間為每年10月31日。
4、自治區對獲得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格的高校畢業生的具體償還辦法是什麼?
自治區對獲得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資格的高校畢業生採取逐年代償資助的辦法,畢業後第一年和第二年各代償助學貸款本息的30%,第三年代償本息的40%,三年代償資助完畢。每人代償資助總額以該畢業生在校學習期間實際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本金及其全部償還之前產生的利息為限。
5、哪些學生可以優先享受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
在我區艱苦地區擔任特設崗位教師的已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高校畢業生。
6、廣西艱苦地區指哪些?
艱苦地區是指我區國家扶貧開發重點縣的縣級人民政府駐地以下地區(不含縣級人民政府駐地)。其具體為:馬山、隆安、天等、龍州、龍勝、融水、三江、忻城、金秀、凌雲、樂業、平果、德保、田林、西林、田東、靖西、那坡、隆林 、天峨、鳳山、南丹、東蘭、環江、羅城、巴馬、都安、大化等28個縣。
7、基層單位是指哪些?
基層單位是指地處艱苦地區縣級以下的行政、事業單位和國有或國有控股中小企業單位。
8、什麼情況下將會被取消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格?
獲得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的畢業生必須在艱苦地區工作滿三年以上(在艱苦地區縣域范圍內除因正常調動、提拔、工作需要換崗而離開艱苦地區基層單位外),對於未滿3年服務期,提前離開艱苦地區基層單位的高校畢業生,必須退回國家已代為償還的國家助學貸款本息並重新簽訂的還款計劃書。
對於不退回國家已代為償還的國家助學貸款本息、不與銀行重新簽訂還款計劃書、提前離崗的高校畢業生,一律視為嚴重違約,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要將其不良信用記錄及時錄入國家個人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
8. 11 學生如何在廣西學生資助網上進行申請
61 (即「廣西學生復資助」制的漢語拼音首字母)
61 登陸廣西學生資助網
61 學生點擊網頁右方的「高校貧困生申請」並選擇首次填表。
1-1、學生申請成為管理信息系統中的貧困生。
1-2、學生填寫《貧困生登記表》
61 稱呼默認為父親和母親。如一方有變故無法
填寫的,可填寫「已故」、「離異多年」等。如
父母均已不在,監護人為其他親屬的,可在小方
框內打勾,修改監護人的稱呼。
如填寫的表格
內容不符合要求,
系統會提示錯誤原
因,並自動倒回填寫頁面。
1-3、填寫完畢對所填信息確認無誤
點右下方蘭色字體的「列印表格」報名序號在左上方
1-4、彈出即將列印的貧困生申請表格
點擊下方的「完成申報並列印」即可完成本次申請。
列印後學生就不能再修改表內信息,以確保紙質表格
和電子數據一致。
9. 廣西學生資助網裡面的高校貧困生申請怎麼進不去啊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體現黨和政府對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關懷,幫助他們順利完成學業,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國發〔2007〕13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學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以下簡稱高校)。
第三條國家助學金用於資助高校全日制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在校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中央高校國家助學金的資助名額由財政部商有關部門確定。地方高校國家助學金的資助名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財政部、教育部確定的總人數,以及高校數量、類別、辦學層次、辦學質量、在校本專科生人數和生源結構等因素確定。在分配國家助學金名額時,對民族院校、以農林水地礦油核等國家需要的特殊學科專業為主的高校予以適當傾斜。
第四條國家助學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資設立。中央部門所屬高校國家助學金所需資金由中央財政負擔。地方所屬高校國家助學金所需資金根據各地財力及生源狀況由中央與地方財政按比例分擔。
國家鼓勵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加大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力度,超出中央核定總額部分的國家助學金所需資金由中央財政給予適當補助。
第二章資助標准與申請條件
第五條國家助學金主要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生活費用開支。國家助學金的平均資助標准為每生每年2000元,具體標准在每生每年1000-3000元范圍內確定,可以分為2-3檔。中央高校國家助學金分檔及具體標准由財政部商有關部門確定,地方高校國家助學金分檔及具體標准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
第六條國家助學金的基本申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勤奮學習,積極上進;
5.家庭經濟困難,生活儉朴。
第三章名額分配與預算下達
第七條每年5月底前,中央主管部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根據國家確定的有關原則和本辦法第三條、第五條的規定,提出所屬高校國家助學金名額分配建議方案,報財政部、教育部。
財政部、教育部委託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對中央主管部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報送的國家助學金名額分配建議方案進行審核。
第八條每年7月31日前,財政部、教育部結合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意見,將國家助學金分配名額和預算下達中央主管部門和省級財政、教育部門。
第九條每年9月1日前,中央主管部門和省以下財政、教育部門負責將國家助學金預算下達所屬各高校。
第四章申請與評審
第十條國家助學金的評定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第十一條國家助學金申請與評審工作由高校組織實施。高校要根據本辦法的規定,制定具體評審辦法,並報中央主管部門或省級教育部門備案。高校在開展國家助學金評審工作中,要對農林水地礦油核等國家需要的特殊學科專業學生予以適當傾斜。
第十二條國家助學金按學年申請和評審。
第十三條每年9月30日前,學生根據本辦法規定的國家助學金的基本申請條件及其他有關規定,向學校提出申請,並遞交《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申請表》(見附表)。
在同一學年內,申請並獲得國家助學金的學生,可同時申請並獲得國家獎學金或國家勵志獎學金。
試行免費教育的教育部直屬師范院校師范類專業學生,不再同時獲得國家助學金。
第十四條高校學生資助管理機構結合本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等級認定情況,組織評審,提出享受國家助學金資助初步名單及資助檔次,報學校領導集體研究通過後,於每年11月15日前,將本校當年國家助學金政策的落實情況按隸屬關系報至中央主管部門或省級教育部門備案。
第五章助學金發放、管理與監督
第十五條高校應按月將國家助學金發放到受助學生手中。
第十六條地方財政部門應按有關規定落實所負擔的資金,及時撥付,加強管理。
第十七條各高校應切實加強管理,認真做好國家助學金的評審和發放工作,確保國家助學金用於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
第十八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部門和高校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相關財經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對國家助學金實行分賬核算,專款專用,不得截留、擠占、挪用,同時應接受財政、審計、紀檢監察、主管機關等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第六章附則
第十九條高校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從事業收入中足額提取4-6%的經費用於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中央高校提取的具體比例由財政部商中央主管部門確定,地方高校提取的具體比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
第二十條民辦高校(含獨立學院)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規范辦學、舉辦者按照本辦法第十九條規定的比例從事業收入中足額提取經費用於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其招收的符合本辦法規定申請條件的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第二學士學位)學生,也可以申請國家助學金,具體評審管理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在制定評審管理辦法時,應綜合考慮學校的學費標准、招生錄取分數、一次性就業率、學科專業設置等因素。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由財政部、教育部負責解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根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並報財政部、教育部備案。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財政部、教育部關於印發<國家助學獎學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教〔2005〕75號)同時廢止。
10. 廣西大學生貧困資助網
如果丟失申請號,可以申請找回的。或者向學校輔導員要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