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離職
㈠ 大學生離職
報道證上那個是OK的,除了事業單位和公職,民營企業是沒有人事權的。也就是他們是不能夠接受你的檔案的。所以,大學畢業生去民企的話,檔案是掛在當地的人才交流中心。所以報道證什麼的也是人才交流中心。所以,不用去報到的,但是要定期去續人才代理的合同。一年也就那麼60塊錢唄。中間忘續費的話,直接去補就可以了。
公司沒有什麼可以卡住你,你不告它不給你上社保,簽合同……他就謝天謝地了。我覺得你完全可以跟他提,說不想在這幹了,你看你合同又不簽,社保又不上,我走了,最後一個月的工資是不是可以給我補齊呢?公司絕對理虧,因為勞動法規定,發生真正的勞動合同關系,一個月內就要和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不管有沒有試用期,沒簽的話,一個月罰企業要賠雙倍人工給員工。社保不上那就更加沒理了,不管有沒有試用期,入崗本月就應該上。如果在企業穩定下來的話,一般我們也不會那麼較真。一個月兩個月之後上社保簽合同很正常。但要走嘛~~可以說下事。完了順便叫他開離職證明。這個也是要無償開具的。
新人步入社會,盡量不要做沒有交代的事情。即使是自己想離開,也應該跟公司說一下。而且民企,很容易給你找到借口的,工資低、不簽合同、不上保險、上少保險……把手續辦妥才走吧。難開口也要當做是個磨練,是個經歷。
從一個畢業兩年過來人的身份順便提個醒唄,無論待遇如何,盡快找一家企業呆一年以上。沒有定性飄個兩年、三年……幾乎你就很難和白領,精英什麼的名銜掛上勾了。不要給自己養成打散工的慣性!
㈡ 大學生辭職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你好,我去年畢業,工作到年底辭職。因為我是正式員工,有勞動合同,所以必專須正式提交辭職屬信,得到批准後去辦理工資保險,公積金等。一般要用半月。你不用怕,一件一件做就很快,網上都說要一個月,我真實只用一個星期。這也是看所在公司的。沒有合同就直接走,沒有關系。
㈢ 為什麼大學生上班第一年就離職

三.生活壓力不大,還沒有很好的規劃
剛畢業的那幾年,家庭總會支持自己,無論從經濟還是精神來說都沒有太大的壓力,所以辭職也就無所謂了。而且對自己的人生規劃也沒有明確,雲里霧里,不知道以後要什麼,干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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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為什麼大學生離職現象如此頻繁
可能有這幾種原因促成大學生離職:
1、大學生沒有明確的職業規劃,通過換工作找到合適自己的行業和工作;
2、大學生工作沒有掙錢的壓力,有的人玩心未泯,一言不合就辭職;
3、大學生在工作之前對工作環境、同事關系、工作內容、薪資水平有一定的預期,而且這些預期大部分都是有偏差的,進入單位工作後發現工作與自己的預期有差距,然後就辭職企圖找到與自己預期差距較小的工作。
㈤ 大學生離職事項,
既然說是正式員工,那麼就應該有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規定,員工入職專一個月內應當屬訂立勞動合同,否則自次月開始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直至滿一年止。滿一年後仍未簽訂勞動合同,將達到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
勞動合同法 是規定 正式員工要提前一個月,試用期員工提前三天申請離職,這個主要是保障用人單位能及時找到合適的人選接替工作。實際上很多單位 都沒有要求這個,員工要走,再留著有什麼意思?
不知道單位給你買社保沒有,沒有的話,你可以直接到 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提請勞動仲裁,一是補繳社會保險費用,二是 簽訂合同的雙倍工資(這個是法律對企業的懲罰措施,是你正當所得)。
㈥ 實習期間大學生離職
實習期間只簽署了實習協議,不是勞動合同,無需提前申請,可以直接離職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容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是正式職工包括試用期,但不是指實習期,對實習期沒有約束力。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㈦ 大學生辭職
你簽的合同是試用期合同還是正式的勞動合同呢?如果是試用期合同的話,向公司提出辭職之後3天就可以離職了,如果是正式合同的話要一個月。不知道我說清楚沒有,你可以上中州人才網上看看勞動法相關的內容。
㈧ 在校大學生在上班可以無條件離職嘛
你說的無條件離職是指:你想離職的時候企業不得已用任何的理由拒專絕嗎?
如果是的話,這個還屬是不用擔心的,任何的單位,只要是想要離職的話,都可以的啊。最多就是最後一個月的薪資你拿不到而已。你直接走人了,公司也那你沒辦法的。
但是,這種是最下下策。這樣的離職會給後期找工作帶來很多的麻煩。如果是那種比較正規的企業的話,都是需要離職證明的,這樣你就拿不到哦。
所以,不管是什麼情況,建議還是走正常的離職途徑比較好的。如果是有什麼突發情況的話,跟你的上司說清楚,我想,基本上都不會為難一個在校大學生的。
㈨ 應屆大學生離職的糾紛
我來給你一個准確、詳細的解釋
1.主管部門未簽字蓋章,該本就業協議書是否有效
三方協議屬於合同法調整下的協議,只要協議三方都簽字即可完成書面構成而用人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不屬於三方中的當事人,他們簽字不是協議生效的法律構成要件
因此即使主管部門未蓋章,協議效力也不會受影響
2.用人單位說要一年之後才簽訂勞動合同和買各種保險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依據是勞動合同法82條第1款
用人單位無故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的,可以加收滯納金。依據是勞動法100條
據此你依法可以主張從今年8月到辭職為止的雙倍工資,並有權要求單位幫你補繳社保
3.最後單位在我沒有簽訂這協議的前提下派遣我去進修了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依據是勞動合同法22條第1款
據此可以看出約定服務期協議是違約賠償的前提條件,既然沒有約定依法就肯定沒有違約更不會有違約賠償
4.否則就扣留我的檔案等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依據是勞動合同法50條第1款
勞動者依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檔案或者其他物品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標准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依據是勞動合同法84條第3款
據此只要在你離職15日內單位不交出檔案的,你可以向勞動局投訴解決
5.我想問一下,勞動仲裁大概要准備多少錢
【勞動爭議仲裁不收費。】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經費由財政予以保障。依據是勞動仲裁法53條
仲裁消耗的只是時間,不存在勝訴則不必交費用的說法
6.我現在是在長沙縣,那麼我是去長沙市勞動局還是長沙縣勞動局
應當去單位所在地或者勞動關系所在地的勞動局或者仲裁委
本案是一個經典的法律問題,不知為何卻在求職版塊提問。總的建議就是希望能和單位協商處理,協商不下注意在離職一年內及時提起勞動仲裁依法維護你自身的合法權益
仲裁拿下之後單位拒不執行的,會面臨一系列行政處罰和民事責任,單位不會頂著這樣的壓力繼續為難你的,但是權利卻是需要你自己主動爭取的
希望對你有幫助吧,祝順利!
㈩ 剛畢業大學生工作半年多想辭職怎麼辦
首先你要清楚你和公司之間有沒有合同,沒有合同你和公司之間可以回說就沒有關系。答
有合同的話,拿到自己那份,仔細看看合同內容,任何事情怎麼辦都應該以書面合同為准。
第二,注意合同里有沒有違約金一說,注意合同有沒有雙方簽字。注意,違約金屬於霸王條款。 如果合同里沒有提到違約金,那公司沒有依據收取。如果合同里有提到違約金,並且有公司簽字蓋章,那麼你可以拿著合同去投訴公司。 所以,違約金肯定是不用付的。無論合同怎麼寫,你都是贏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