溺水大學生
1. 大學生為救溺水同學遇難
寧波工程學院大三學生王波在江西修水縣上奉鎮老家過暑假期間,兩度進入深水區營救在河裡游泳溺水的同學,最終同學脫險,他卻因體力耗盡不幸遇難。8月30日,團市委已決定追授王波「寧波青年五四獎章」榮譽稱號,考慮到其家境貧寒,還向社會發起募 捐,已 募得6萬多元,將作為王波11歲的弟弟今後的教育費用。

「我和王波從小一起長大,是無話不談的朋友。」劉福華告訴;「我的命是他的命換來的,以後我就是他的替身,他的父母就是我的父母,會替他盡孝。我爸媽說:我可以不照顧他們,但不能不照顧王波爸媽。」
他表示,以後逢年過節會以兒子的名義看望王波父母,畢業工作後會盡力照顧好王波的家人。
現在放暑假了,而安全不能放鬆啊。勸那些水性不好的同學不要到野外的水域游泳。因為沒有救生員。
2. 為什麼救人的大學生自己卻總溺水而死
因為這個社會塑造了這個社會現象,你救了大學生可能連一句謝謝都沒用得到,而大老他的屍體可以得到1W2的報酬,你會怎麼做
3. 作為大學生,應如何避免溺水悲劇的發生
大學抄生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襲來考慮避免溺水悲劇的發生:
一、小、中、大學學生的安全教育需要加強,尤其是在農村和沿海地區水源多的地方小、中、大學學生更需要加強對防溺水的安全教育;
二、教育青少年在游泳時要在安全保護的條件下進行。包括在校內的游泳池中游泳也要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保護。
三、不論水性如何,下水者都應進行必要的游泳訓練,掌握必要的游泳技能知識和救援知識。便於規避溺水的風險和救治他人。
四、任何人在游泳時不可單獨下水游泳,即使在學校內 的游泳池也是如此要求。
4. 我想對三個溺水而亡的大學生說的話
悼三傑
序:24日下午2時15分許,為救兩名落水少年,陳及時、何東旭、方招3名大學生不幸被江水吞沒,英勇獻身。吾心凄凄然,淚偷零。遂作短歌一首,就此別過。
綺微 10月27日 22時22分
噫吁戲,痛我英雄,痛哉痛哉!
少時君已聞,
莫負春光好。
恍然十九年,
奚何使不壽!
朝魂往何極,
暮歸關塞黑。
血濺殤子淚,
彭輩亦泣絕。
圍坐揚子畔,
江闊雲不高。
長少咸談笑,
勝友聚一堂。
秋陽盪依依,
不知悲將至。
疾呼搶入耳,
二兒亂沉浮。
湍流直轉曲,
猛浪伏更起。
痛我英雄哉,
遠望胡不歸?
痛我鬼雄哉,
日薄胡不歸?
天黑柳長哭,
風走草含悲。
猿奔雁不飛,
龍避馬齊愔。
痛我英雄哉,
式微胡不歸?
阿母聞子歿,
淚盡眼黑瞎。
尤記學語時,
咿呀糊塗言。
阿姊聞弟歿,
對鏡淚縱橫。
端久無語聲,
欲語竟凝噎。
物是人已非,
相關事事休。
吾心長默默,
執墨不得思。
嗚呼君有靈,
噙酒聲聲慢。
上言加餐食,
下言長相憶。
不見花彼岸,
來世共君飲。
命數在此劫,
凡人歸天界。
光陰從此逝,
明朝日新起。
唯得陶令言,
借取別三傑:
親戚或余悲,
他人亦已歌。
死去何所道,
托體同山阿。
5. 22歲大學生杜某在校溺水身亡 案例分析 急!!!
很遺憾,作為22歲的大學生,已經是成年人了,必須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且在其溺內水身亡前兩天,也有容學生下湖游泳,學校因此還開會通知學生不得在校內湖水游泳。因此找學校和一起游泳的同學賠償是沒有依據,得不到支持的。
但是,如果想要學校出錢的話也不是不可以,那就只能賴皮了,比如天天在校長門口等著,要是沒人理就打個橫幅,跪在學校門口,學校為了避免造成很壞的影響,多少會賠一些錢了,這個作為有點。。不過家裡困難也沒辦法了
6. 如何看待大學生救人溺水身亡事件
首先,這是一個在道德上值得肯定的行為。
但是,卻是一個相對錯誤的行為。為回什麼呢?因為大學生答自知之明達不到,而去救人溺水而亡,這是他自身的一個致命的錯誤也。
所以做人應該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可以干什麼,不可以干什麼。
7. 珍愛生命遠離溺水作為新時代大學生你應該怎麼做
旨在告訴當代大學生要提高生命安全意識,把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不做危險或有害生命的行為,比如溺水觸電等有風險活動,望樓主採納。
8. 誰有救人溺水的大學生的全部過程資料
稱借機斂財涉嫌敲詐,漁船有很深的社會背景 ■ 「荊州3大學生救落水童身亡」追蹤 新京報訊 本報昨日獨家披露,荊州市長江大學15名見義勇為大學生搭人梯救落水兒童時,一漁船停在附近,大學生多次跪求船主施救遭拒,船主稱「活人不救,只撈屍體」,昨日,荊州警方已介入調查,警方稱如確定船主借救人之機索要高酬金則涉嫌敲詐。 警方調查漁船是否牟暴利 參與救人的李佳隆與多名文理學院學生證實,昨日,荊州市公安局民警對當日在場同學做調查筆錄,重點詢問「見死不救」漁船與船主的特徵、距落水者距離及學生向其求救過程,荊州市公安局對學生稱已成立專門調查組調查漁船是否見死不救並借機牟暴利。 記者昨晚致電荊州市公安局,一民警稱,如果漁船見死不救並借機斂財,其行為已涉嫌敲詐,但對成立調查組一事稱並不知情。 差兩千元都不撈屍體 李佳隆回憶,當天學生多次跪求附近的漁船施救遭拒。 一位落水同學稱,10多名長江大學老師聞訊趕來,有老師與船主交涉,船主稱出12000元撈1人,「當時老師都沒帶這么多錢,多次央求船主先救人,承諾救人上岸後肯定付錢,船主還是不答應,最後我們的師生掏出身上所有的錢、又四處借錢,湊足36000元,船老闆才開始打撈」。 李佳隆稱,因為湊錢耽誤長達一個小時,在漁船主打撈出陳及時和何東旭二人的屍體後,天已經黑了,船主提出,天黑打撈價格要漲,撈一人要出18000元,無奈師生們已身無分文,在校領導派人送來2000元後船主才將方招屍體打撈上岸。 「當時數百人見證了漁船老闆收錢才撈人的行為,如果能在兒童剛落水時施救,在我們被沖入水中扔下幾個救生圈,陳及時等落水者都不會死,他的船就離落水點不足5米處」李佳隆稱。 網友人肉搜索無良漁船 昨日,有在大學生救人現場圍觀的群眾在天涯論壇發帖,號召網友對見死不救借機訛錢的船主進行人肉搜索,短短24小時跟帖數萬條留言,有網友還貼出該船主與長江大學師生談價的照片。 「年齡大約30歲至40歲之間,留中分發型,蓄鬍須,身高1米7多,當天穿黑色夾克」李佳隆稱,希望警方能為三名救人遇難同學討一個公道。 據管轄寶塔灣治安的荊州市公安局沙市分局水上派出所所長王玉秀介紹,警方之前也接到有漁船長期停在寶塔灣,借幫落水遇難者家屬撈屍體索要高額酬金,這些人不救活人,只撈屍體,且有很深的社會背景,「他們不救,別人也不敢救」。 2009年10月27日央視《新聞1+1》播出《救命,無需爭議!》,以下是節目實錄: 主持人(董倩): 歡迎收看正在直播的《新聞1+1》。 上個周末,三名大學生為了救兩名落水的男孩子付出了自己年輕的生命,他們本身並不會游泳,這么做到底應不應該,他們這么做又到底值不值,岩松怎麼看? 白岩松(評論員): 我覺得生命不是做算術題,也不是寫論文,無法用幾個換幾個來做值不值的討論,也不能像寫論文一樣,我們要提前打草稿,然後列出一,二,三,四,然後再開始,我覺得那一瞬間的那種直覺和採取的行為就是對生命最大的尊重,這三個年輕人是英雄。 主持人: 我們先來了解一下,從上周末到現在這兩天多的時間事情的進展。 (播放短片) 弔唁市民: 兩個小孩救起來了,他們現在好好的,你們放心地走。 弔唁市民: 對我們大家來說,都是一個蠻好的(榜樣),人的心裡蠻寒酸。 解說: 今天上午,在湖北荊州的寶塔河邊,聚集了很多自發前來的人們,他們帶著鮮花和輓聯,前來悼念三個素不相識的少年。 陳及時、何東旭和方招,三天來,這三個名字無數次地被人們提及,他們見義勇為,搭救落水兒童不幸遇難的事跡也被人們所關注。昨天下午,與他們一起參與救人的十多名長江大學的學生,以及冬泳隊的隊員,就已經被當地有關部門授予「英雄集體」榮譽稱號,而被他們救起的兩名落水兒童,昨天也在父母的帶領下,出現在公眾的視線中,前往賓館探望並跪謝遇難學生的家屬。被救兒童的母親,當場給何東旭的父母跪下磕頭,並連聲說對不起。 一面是被救學生的感恩,另一面是大學生的感恩,昨天下午,長江大學的大學生們在河邊舉行了一個簡短的儀式,向參與救人的冬泳隊敬獻了錦旗,但手捧著錦旗的冬泳隊員臉上卻沒有露出笑容。 儀式過後,參與救人的冬泳隊老人把手中的鮮花放進了江中。 魯德忠(湖北沙市冬泳隊隊員): 你們是真正的英雄,我們感到很慚愧,我決定把市政府和區政府送給我的慰問金,我全部捐給他們受難的家屬,我們不應該得這個慰問金,因為這是我們的義務,這是我們的責任。 解說: 在方招的寢室里,同學們把他生前用的東西,依舊保持著他離開的原樣。在何東旭的QQ博客里,短短幾天就有許多朋友前來留言緬懷,在上面有朋友這樣寫到,我寧願你不是英雄,只願你好好地活著。 讓我們記住這三張尚未退去青澀的面孔,謝謝你們,一路走好。 主持人: 被救孩子的家長說了「對不起」三個字,然後救人大學生的家長還說,你不要打孩子,讓我們嘗試著從當事人以外的第三方來看,當事者的父母是一種什麼樣復雜的情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