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網路犯罪案例
Ⅰ 青少年沉迷於網路游戲而導致犯罪的案例
案例:2名青少年模仿網游殺人 長期沉迷於網路找刺激
如皋商務信息網訊 近日,合肥兩名青少年模仿網游,相約殺人焚屍練膽,手段極其殘忍,經過20多個小時的縝密偵查,警方成功抓獲兩名犯罪嫌疑人。
9月11日6時許,合肥警方接報,稱在濱湖新區洞庭湖路某小區18棟203室發生火災,懷疑有一對老夫妻被困屋內。民警與消防官兵到場後馬上施救,然而,火撲滅後發現,兩名老人已身亡,其中一人有多處刀傷。
經民警現場勘查,發現二人是他殺,事發現場,被害人家中房屋門鎖完好,在卧室筆記本上畫著特殊圖案,並歪歪扭扭的寫著「絕殺、修羅、摩羯」等字樣。
通過調取附近攝像頭監控和調查走訪,民警發現,9月10日22時14分,有兩名男子從被害人家南陽台攀爬進入現場。幾個小時後,兩名男子又從被害人家中南陽台逃離現場。通過進一步調查,民警對犯罪嫌疑人最後出現的地點展開了地毯式的搜索和走訪。最終,在一家網吧里有人認出兩名嫌疑人中的一人正是就讀於合肥某技校的吳某某(男,16歲,肥西縣人)。
9月12日凌晨2時許,民警成功將犯罪嫌疑人吳某某和李某某(男,18歲,河南鄭州市人)兩名犯罪嫌疑人一並抓獲,並現場搜獲作案的刀具。
經審訊,兩人對自己的最新供認不諱,原來,吳某某長期沉迷於網路,久而久之,就形成了暴力,甚至產生了效仿游戲中砍殺人的想法,以滿足自己的成就感。而當日現場留下的文字就是他在游戲中的名字。

(1)大學生網路犯罪案例擴展閱讀:
青少年犯罪主要是依據人的生理年齡所作的犯罪類別劃分。在我國有關的法律文件中,對「青少年」的概念未予明確的界定。就其詞義而言,「青少年」即指青年與少年的合稱,「青年」是指人從十五六歲到三十歲左右的年齡段,「少年」指人從十歲左右到十五六歲的年齡段。理論界對青少年犯罪的概念有狹義和廣義之分。
狹義青少年犯罪的概念,是指從刑事法學觀點出發給青少年犯罪概念所下的定義。它一般是指14—25年齡段的人所實施的依法應當受刑事處罰的行為。它以我國開始追究刑事責任的年齡14歲為起點。
廣義青少年犯罪的概念,是從犯罪學的角度出發給青少年犯罪所下的定義。有學者認為,它是指6—25歲年齡段的人實施的犯罪行為、觸犯治安管理的違法行為和違反道德規范的不良行為。這種定義,是從犯罪預防的角度,將矯治的行為擴大到違法行為和不良行為(不道德行為或可能引起犯罪的行為),並將這個年齡段的下限予以降低。對這個下限存有不同意見。
有學者提出,應當定在10歲比較合適。其理由在於,從實證的角度,青少年犯罪人口中一般從10—12歲開始有劣跡,13、14歲開始走向社會進行違法犯罪,14—17歲進入犯罪的第一個高峰期。這樣可以有針對性地進行預防犯罪研究。
故而指出,青少年犯罪是指10至25歲的人實施的具有嚴重社會危害性的行為。筆者對此予以贊同。這一概念包括了未滿18周歲的少年犯罪和已滿18周歲不滿25周歲的青年犯罪。前者和刑法上規定的「未成年犯罪」的范圍應該是一致的,只不過「未成年犯罪」是一個准確的法律概念,而「少年犯罪」則是一個寬泛的社會學、犯罪學概念;後者的「青年犯罪」也指年輕的成年犯。
Ⅱ 要青少年網路犯罪的案例
案例一 福建五少年殺死同學勒索20萬 警方繳獲軍用手槍
2002年10月9日,福建省福清市警方破獲一起在校中學生殺害在校生案,抓獲陳某等五名犯罪嫌疑人,繳獲作案工具兩輪摩托車1部、六四式軍用手槍子彈3發等物品。
7日下午2時30分許,福清市警方接到受害者家屬報案:當日下午2時23分,他家突然接到歹徒打來電話稱:「陳某(男,13歲,某中學初一學生)被其綁架要求家屬准備20萬元人民幣贖金,並稱不準報案,否則後果自負。」
接到報警後,福清市公安局馬上組織警力開展偵破工作。根據現場調查,走訪群眾,獲悉受害者陳某於2002年9月29日晚9時許,從福清市新厝鎮某中學晚自習回家途中失蹤。其家屬經過幾天幾夜尋找未果,直至10月7日下午突然接到綁匪勒索電話。
警方在大量調查取證的基礎上,獲悉某中學初三年級學生陳某母親與受害者家積怨較深,且陳某近期表現十分反常,有重大作案嫌疑,同時查明陳某近期來經常與同學郭某、黃某等人在一起打電腦、玩游戲,行動詭秘。10月8日下午警方決定對陳某等5位涉嫌人員採取收捕審查。
經審查:犯罪嫌疑人陳某(男,1987年12月出生,某中學初三學生),郭某(男,1987年5月出生,系陳某的同班同學),黃某(男,1988年1月出生,系陳某的同班同學),李某(男,1987年6月出生,系某中學初三學生),楊某(男,1988年2月出生,系某中學初三學生)供認,他們因長期在一起玩電子游戲機而結為朋友,因陳某母親與受害者陳某母親有積怨經常吵架陳某懷恨在心,伺機報復,於是犯罪嫌疑人陳某便召集郭某、黃某、楊某進行密謀尋求報復。
9月29日晚9時許,陳某、郭某、黃某三人在受害者回家的途中等候,將受害者陳某毆打殺害後,用兩輪摩托車將其屍體載到某水庫,用石頭繩子捆綁投入水庫,然後潛回家中,並於10月7日通過李某打勒索電話到受害者家中索要20萬元人民幣。
案例二 浙江校園暴力升級:學生組團買槍對抗黑社會
2003年4月25日,永嘉黃田某中學學生柳某因與同校的黃某有矛盾,便叫來徐某等將對方毆打了一頓。柳也因受到學校的嚴厲批評處理。第二天晚上,當徐某等四人再次來到柳某的寢室里時,被聞訊趕到的值班教師發現,之後徐某等被帶到黃田派出所。調查中,這伙人供出了一個驚人的事實:他們中間曾相互間傳送著一支槍!全體參戰幹警為此大惑不解,一夥初中人何來槍支呢?他們決心將此案查個水落石出。
原來,就讀該縣某中學的徐某、厲某等人在校期間經常與當地社會上青少年組成的「十八黨」團伙發生沖突。為能何他們對抗,徐某等也組建了一個名為「十三鷹」的學生團伙。去年下半年,柳某想買支槍來去打獵,就通過朋友介紹在其叔叔張某那裡,以250元購買了一支單管火葯槍,後一直藏在家中。今年2月份,徐某所在「十三鷹」在與「十八黨」的對抗中敗北,他們覺得如果有一支槍在手便可扭轉敗勢。第二周,徐某等10人便籌資到黃田鎮,以同學關系將柳某的那支槍購買過來,並將槍藏到家中,直到26日被公安機關查獲。案情至此已初步明了,警方便立即成立專案組,連夜出戰,於 4月26日深夜包圍制槍犯罪嫌疑人張某並將其逮捕歸案。
案例三 北京一少年為偷錢上網 將奶奶砍死爺爺砍成重傷
17歲少年小新(化名)為了偷錢上網,竟然將奶奶當場砍死,將爺爺砍成重傷。事後,小新投案自首。
兩年前,小新開始沉浸在網路里,學習成績陡然下降。初中還沒有畢業便輟學。
因擔心兒子整天沉迷於網吧,小新的媽媽讓他照看家裡的檯球桌。小新把看檯球桌掙的錢拿去上網。後來家裡不再提供上網的錢,小新就想到了偷。今年6月上旬,小新偷了爸爸2000多元在網吧呆了一個星期。父親的一頓打罵對小新來說已經起不到任何作用。僅僅幾天後,上網的慾望又像蟲子一樣噬咬著他的心。此時,爸爸月初給奶奶生活費時說的一番話浮現出來。「爸爸說爺爺那兒有4000多塊錢,當時聽了也沒太注意,後來就想去偷爺爺的錢。6月15日中午我就去爺爺家,晚上,看爺爺奶奶都已經睡了,就去翻,可一想怕把奶奶吵醒了,就想用菜刀把奶奶砍傷了再翻。」
睡夢中的奶奶倒在了血泊中,響聲驚動了爺爺。不顧一切的小新又將菜刀砍向了他。爺爺受傷後逃出家門。小新翻箱倒櫃也沒有找到那4000元錢,只在奶奶兜里找到了兩元錢。事後,小新的爺爺說,那是奶奶為孫子准備的早點錢。小新捏著兩元錢在村口的一個洞里躲了起來。思來想去,還是投案自首了。
小新告訴記者,奶奶從小最疼愛他,有什麼好吃的都惦記著他。他在看守所里最想念的就是九泉之下的奶奶。「我當時只想著拿到錢後就去網吧,根本沒想後果。如果讓我在上網和奶奶之間重新選擇,我肯定選擇奶奶。」說到這里,他痛哭流涕起來
對了,這位哥們,要這種東西作什麼。
Ⅲ 中學生網路犯罪案例
案例一 福建五少年殺死同學勒索20萬 警方繳獲軍用手槍
2002年10月9日,福建省福清市警方破獲一起在校中學生殺害在校生案,抓獲陳某等五名犯罪嫌疑人,繳獲作案工具兩輪摩托車1部、六四式軍用手槍子彈3發等物品。
7日下午2時30分許,福清市警方接到受害者家屬報案:當日下午2時23分,他家突然接到歹徒打來電話稱:「陳某(男,13歲,某中學初一學生)被其綁架要求家屬准備20萬元人民幣贖金,並稱不準報案,否則後果自負。」
接到報警後,福清市公安局馬上組織警力開展偵破工作。根據現場調查,走訪群眾,獲悉受害者陳某於2002年9月29日晚9時許,從福清市新厝鎮某中學晚自習回家途中失蹤。其家屬經過幾天幾夜尋找未果,直至10月7日下午突然接到綁匪勒索電話。
警方在大量調查取證的基礎上,獲悉某中學初三年級學生陳某母親與受害者家積怨較深,且陳某近期表現十分反常,有重大作案嫌疑,同時查明陳某近期來經常與同學郭某、黃某等人在一起打電腦、玩游戲,行動詭秘。10月8日下午警方決定對陳某等5位涉嫌人員採取收捕審查。
經審查:犯罪嫌疑人陳某(男,1987年12月出生,某中學初三學生),郭某(男,1987年5月出生,系陳某的同班同學),黃某(男,1988年1月出生,系陳某的同班同學),李某(男,1987年6月出生,系某中學初三學生),楊某(男,1988年2月出生,系某中學初三學生)供認,他們因長期在一起玩電子游戲機而結為朋友,因陳某母親與受害者陳某母親有積怨經常吵架陳某懷恨在心,伺機報復,於是犯罪嫌疑人陳某便召集郭某、黃某、楊某進行密謀尋求報復。
9月29日晚9時許,陳某、郭某、黃某三人在受害者回家的途中等候,將受害者陳某毆打殺害後,用兩輪摩托車將其屍體載到某水庫,用石頭繩子捆綁投入水庫,然後潛回家中,並於10月7日通過李某打勒索電話到受害者家中索要20萬元人民幣。
案例二 浙江校園暴力升級:學生組團買槍對抗黑社會
2003年4月25日,永嘉黃田某中學學生柳某因與同校的黃某有矛盾,便叫來徐某等將對方毆打了一頓。柳也因受到學校的嚴厲批評處理。第二天晚上,當徐某等四人再次來到柳某的寢室里時,被聞訊趕到的值班教師發現,之後徐某等被帶到黃田派出所。調查中,這伙人供出了一個驚人的事實:他們中間曾相互間傳送著一支槍!全體參戰幹警為此大惑不解,一夥初中人何來槍支呢?他們決心將此案查個水落石出。
原來,就讀該縣某中學的徐某、厲某等人在校期間經常與當地社會上青少年組成的「十八黨」團伙發生沖突。為能何他們對抗,徐某等也組建了一個名為「十三鷹」的學生團伙。去年下半年,柳某想買支槍來去打獵,就通過朋友介紹在其叔叔張某那裡,以250元購買了一支單管火葯槍,後一直藏在家中。今年2月份,徐某所在「十三鷹」在與「十八黨」的對抗中敗北,他們覺得如果有一支槍在手便可扭轉敗勢。第二周,徐某等10人便籌資到黃田鎮,以同學關系將柳某的那支槍購買過來,並將槍藏到家中,直到26日被公安機關查獲。案情至此已初步明了,警方便立即成立專案組,連夜出戰,於 4月26日深夜包圍制槍犯罪嫌疑人張某並將其逮捕歸案。
案例三 北京一少年為偷錢上網 將奶奶砍死爺爺砍成重傷
17歲少年小新(化名)為了偷錢上網,竟然將奶奶當場砍死,將爺爺砍成重傷。事後,小新投案自首。
兩年前,小新開始沉浸在網路里,學習成績陡然下降。初中還沒有畢業便輟學。
因擔心兒子整天沉迷於網吧,小新的媽媽讓他照看家裡的檯球桌。小新把看檯球桌掙的錢拿去上網。後來家裡不再提供上網的錢,小新就想到了偷。今年6月上旬,小新偷了爸爸2000多元在網吧呆了一個星期。父親的一頓打罵對小新來說已經起不到任何作用。僅僅幾天後,上網的慾望又像蟲子一樣噬咬著他的心。此時,爸爸月初給奶奶生活費時說的一番話浮現出來。「爸爸說爺爺那兒有4000多塊錢,當時聽了也沒太注意,後來就想去偷爺爺的錢。6月15日中午我就去爺爺家,晚上,看爺爺奶奶都已經睡了,就去翻,可一想怕把奶奶吵醒了,就想用菜刀把奶奶砍傷了再翻。」
睡夢中的奶奶倒在了血泊中,響聲驚動了爺爺。不顧一切的小新又將菜刀砍向了他。爺爺受傷後逃出家門。小新翻箱倒櫃也沒有找到那4000元錢,只在奶奶兜里找到了兩元錢。事後,小新的爺爺說,那是奶奶為孫子准備的早點錢。小新捏著兩元錢在村口的一個洞里躲了起來。思來想去,還是投案自首了。
小新告訴記者,奶奶從小最疼愛他,有什麼好吃的都惦記著他。他在看守所里最想念的就是九泉之下的奶奶。「我當時只想著拿到錢後就去網吧,根本沒想後果。如果讓我在上網和奶奶之間重新選擇,我肯定選擇奶奶。」說到這里,他痛哭流涕起來
Ⅳ 網路一些犯罪案例
今年元月,仙桃市龍華山派出所民警在辦理第二代身份證時,發現辦理第二代身份證所用的計算機已中毒,即使殺了毒,隨後也會恢復原貌緊接著,該局部分辦公計算機,也因中了熊貓燒香病毒而癱瘓
與此同時,該市公安局網監大隊接到仙桃市江漢熱線信息中心報案稱,該網站的中心伺服器大面積中了熊貓燒香病毒
來勢兇猛的計算機病毒,在該市還是首次出現,這引起了該市公安局網監部門高度重視有關數據顯示,自去年12月以來,被熊貓燒香病毒感染中毒的電腦,有50萬台以上,數百萬網民深受其害
警方還發現,瑞星2006安全報告,將熊貓燒香列為10大病毒之首,2006年度中國大陸地區電腦病毒疫情和互聯網安全報告的十大病毒排行中,該病毒一舉成為毒王
1月22日,該市公安局網監大隊將此案向公安局長余平輝政委李培剛及副局長葉鐵官匯報1月24日,該局正式立案偵查,定名為1·22案件
偵查
武漢男孩被列重大嫌疑人
昨日,仙桃市公安局副局長葉鐵官介紹,立案後,該市網監部門上網路搜尋相關資料,對熊貓燒香計算機病毒進行分析調查
結果發現,熊貓燒香病毒是一個感染型蠕蟲病毒,能夠感染系統中execompifsrchtmlasp等文件,中止大量的反病毒軟體和防火牆軟體進程,並且會嘗試讀取特定網站上的下載文件列表,通過網頁瀏覽區域網共享及U盤等多種途徑進行快速傳播
另外,被感染的計算機,會出現藍屏頻繁重啟,以及系統硬碟中數據文件被破壞GHO文件被刪除等現象被感染的用戶系統中所有的exe可執行文件,全部被改成熊貓舉著三根香的模樣
根據病毒的感染和傳播特性分析,該局網監部門推測:熊貓燒香病毒的作者系一個團隊或是一個人編寫;或是一人編譯,多人再傳播
國家計算機病毒應急處理中心及網上相關信息顯示:熊貓燒香計算機病毒程序中,都有whboy武漢男孩的簽名,且該病毒感染網頁文件後,會在網頁中加入一段代碼,把網頁轉向特定網址
該網站注冊信息顯示,注冊人來自武漢網監部門技術人員胡紅義劉傑分析,擁有全部病毒代碼的人,應該是武漢人,很可能與2005年爆發的武漢男孩QQ尾巴等木馬有很大關聯該市公安局網監部門決定,進行串並案偵查
偵查過程中,該局網監部門獲得了相關信息wh鄄boy以寫武漢男孩傳奇木馬出名,且其作品中通常以whboy和武漢男孩簽名
因此,該市公安局網監部門將武漢男孩列為重大犯罪嫌疑人,開展針對性的調查
收網
佯購軟體釣出武漢男孩
1月31日,在省公安廳網監總隊的指揮協調下,成立了1·22專案組
2月1日,專案組通過調查走訪,查明武漢男孩與另2人共同租住在武漢市洪山區專案偵查員在武漢佯裝購買殺毒軟體,釣出了一名出售者
專案民警分析:這名出售者就是武漢男孩後經偵查,武漢男孩叫李俊,男,25歲,武漢市新洲區陽邏鎮人,對電腦比較精通
2月2日,民警張良耀劉傑等人對李俊租居屋,實施24小時監控當日下午,專案民警研究實施抓捕行動,制定了抓捕方案和審訊方案
2月3日,專案組通過種種跡象分析,武漢男孩有可能要外逃抓捕行動須提前進行
3日晚8時40分,守候在出租屋內的仙桃網監大隊民警,將回到出租屋取東西的李俊抓獲,並對出租屋進行了勘驗
經突審,李俊交代,熊貓燒香病毒系他所寫,病毒源代碼在他與雷磊居住的某賓館房間的硬碟內,並承認有一份源代碼給了雷磊(男,25歲,武漢新洲區陽邏鎮長山村人,系李俊的同學)
專案民警立即出擊,將准備外逃的雷磊抓獲,並提取了筆記本電腦硬碟等物品國家計算機病毒應急處理中心對提取的源碼進行鑒定,認定為該源碼為熊貓燒香病毒源碼
審訊
為好玩搞錢銷售傳播病毒
去年9月,李俊在武漢某電腦學校學習軟體開發時,就開始製作熊貓燒香病毒10月,李俊畢業後,在武漢洪山區租了一單間房屋,潛心製作熊貓燒香病毒,在寫作過程中,不斷與雷磊交流寫作進度
11月,李俊將熊貓燒香病毒寫完,通過QQ群發布出售熊貓燒香病毒的消息,先後在網上以每個病毒5001000元的價格出售約20套
今年1月24日,雷磊找到李俊,告知其網上炒作熊貓燒香很厲害,要其避一避
當日,李俊與雷磊在武漢某賓館開一房間,一起研究熊貓燒香,由雷磊繼續在網上替李俊出售2000隻已中毒的肉機
2月4日,仙桃市公安局網監大隊對現場再次進行核查後,將李俊雷磊押回仙桃公安部組織協調山東浙江雲南廣東廣西等地網監部門,對涉案人員伺服器實施布控扣押
5日晚,仙桃公安局副局葉鐵官,在山東威海將王磊抓獲經初審,王磊交代,他是傳播熊貓燒香病毒最多的一人,日平均進賬7000元以上,所得與李俊平分
王磊還交代了另兩個傳播者,其中一個叫X火在省廳網監總隊的支持下,仙桃警方獲悉自稱X火的就是仙桃人當晚,警方在X火家中將其抓獲(此人真名王哲)另一路追逃專班,在浙江溫州將嫌疑人葉培新抓獲
此時,正在南昌收繳伺服器的該網監大隊隊長萬正明,接到指揮部的通知後,驅車趕往浙江麗水,3路追捕專班在浙江麗水會合6日晚,將嫌疑人張順抓獲
經審訊,李俊為熊貓燒香病毒製作者,其他5人為銷售傳播者,其目的就是好玩搞錢
李俊交代,熊貓燒香病毒是將幾種病毒合並在一起,演變成一種新病毒肉雞來控制電腦,在電腦里製造木馬程序,盜竊他人電腦里的QQ號游戲裝備等,得手後變賣獲利李俊一天最高收入達萬元
6名嫌疑人落網時,警方現場共收繳10餘萬元,其中王磊用贓款還購買了一輛吉普車
至此,從2月3日至10日,仙桃公安局網監大隊先後在湖北山東浙江等地抓獲了涉案的6名主要犯罪嫌疑人
(綜合楚天都市報武漢晨報)
家人眼中的李俊
李俊的父母一直在家鄉一水泥廠上班,前幾年雙雙下崗,他媽媽做了個小推車在街上賣早點,他爸爸則到了一家私人瓦廠打工52歲的李俊媽媽陳女士說,李俊很小的時候就喜歡玩電腦,沒事就到網吧去玩,因為怕他在外面學壞,家裡就給他買了台電腦沒想到到頭來兒子卻是因為玩電腦被警察抓走,陳女士感到悔恨不已
李俊的父親則說,四五歲時,李俊愛上了玩積木及拆卸家中的小機械,那時候,李俊將家中的收音機鬧鍾手電筒等凡是能拆開的物品,都拆成一個個零部件,歪著腦袋觀察每個零部件後,又將零部件重新組裝起來,恢復原樣如果鬧鍾再次走動或收音機能發出聲音時,李俊往往會拍手大笑,自顧自慶祝半天
李俊的弟弟李明比他小三歲,西南民族大學音樂教育專業學生,今年放寒假回家,他偶爾和哥哥提起最近他和同學都中過的熊貓燒香電腦病毒哥哥聽說後卻一改以往的內向和謙卑,不屑一故地笑說:這病毒沒什麼大不了當時李明並沒有想到,他的哥哥就是熊貓燒香的始作俑者
李明告訴記者,哥哥在上學時數學和英語非常優秀,盡管如此,哥哥還是沒能考上高中,而是進了水泥廠里自辦的一所技校(現已改名為媧石職業技術學校),後於2000年到武漢一家電腦城打工後,自己有了收入,但他很少給家人錢花在李明的記憶中,哥哥從不找父母要錢花有人曾對李俊說,李明是他弟弟,他應該給李明點零花錢李俊總是很嚴肅地說:錢要靠自己掙!掙不到錢的人,是無能的人。
Ⅳ 青少年網路犯罪的案例
案例一 福建五少年殺死同學勒索20萬 警方繳獲軍用手槍
2002年10月9日,福建省福清市警方破獲一起在校中學生殺害在校生案,抓獲陳某等五名犯罪嫌疑人,繳獲作案工具兩輪摩托車1部、六四式軍用手槍子彈3發等物品。
7日下午2時30分許,福清市警方接到受害者家屬報案:當日下午2時23分,他家突然接到歹徒打來電話稱:「陳某(男,13歲,某中學初一學生)被其綁架要求家屬准備20萬元人民幣贖金,並稱不準報案,否則後果自負。」
接到報警後,福清市公安局馬上組織警力開展偵破工作。根據現場調查,走訪群眾,獲悉受害者陳某於2002年9月29日晚9時許,從福清市新厝鎮某中學晚自習回家途中失蹤。其家屬經過幾天幾夜尋找未果,直至10月7日下午突然接到綁匪勒索電話。
警方在大量調查取證的基礎上,獲悉某中學初三年級學生陳某母親與受害者家積怨較深,且陳某近期表現十分反常,有重大作案嫌疑,同時查明陳某近期來經常與同學郭某、黃某等人在一起打電腦、玩游戲,行動詭秘。10月8日下午警方決定對陳某等5位涉嫌人員採取收捕審查。
經審查:犯罪嫌疑人陳某(男,1987年12月出生,某中學初三學生),郭某(男,1987年5月出生,系陳某的同班同學),黃某(男,1988年1月出生,系陳某的同班同學),李某(男,1987年6月出生,系某中學初三學生),楊某(男,1988年2月出生,系某中學初三學生)供認,他們因長期在一起玩電子游戲機而結為朋友,因陳某母親與受害者陳某母親有積怨經常吵架陳某懷恨在心,伺機報復,於是犯罪嫌疑人陳某便召集郭某、黃某、楊某進行密謀尋求報復。
9月29日晚9時許,陳某、郭某、黃某三人在受害者回家的途中等候,將受害者陳某毆打殺害後,用兩輪摩托車將其屍體載到某水庫,用石頭繩子捆綁投入水庫,然後潛回家中,並於10月7日通過李某打勒索電話到受害者家中索要20萬元人民幣。
案例二 浙江校園暴力升級:學生組團買槍對抗黑社會
2003年4月25日,永嘉黃田某中學學生柳某因與同校的黃某有矛盾,便叫來徐某等將對方毆打了一頓。柳也因受到學校的嚴厲批評處理。第二天晚上,當徐某等四人再次來到柳某的寢室里時,被聞訊趕到的值班教師發現,之後徐某等被帶到黃田派出所。調查中,這伙人供出了一個驚人的事實:他們中間曾相互間傳送著一支槍!全體參戰幹警為此大惑不解,一夥初中人何來槍支呢?他們決心將此案查個水落石出。
原來,就讀該縣某中學的徐某、厲某等人在校期間經常與當地社會上青少年組成的「十八黨」團伙發生沖突。為能何他們對抗,徐某等也組建了一個名為「十三鷹」的學生團伙。去年下半年,柳某想買支槍來去打獵,就通過朋友介紹在其叔叔張某那裡,以250元購買了一支單管火葯槍,後一直藏在家中。今年2月份,徐某所在「十三鷹」在與「十八黨」的對抗中敗北,他們覺得如果有一支槍在手便可扭轉敗勢。第二周,徐某等10人便籌資到黃田鎮,以同學關系將柳某的那支槍購買過來,並將槍藏到家中,直到26日被公安機關查獲。案情至此已初步明了,警方便立即成立專案組,連夜出戰,於 4月26日深夜包圍制槍犯罪嫌疑人張某並將其逮捕歸案。
案例三 北京一少年為偷錢上網 將奶奶砍死爺爺砍成重傷
17歲少年小新(化名)為了偷錢上網,竟然將奶奶當場砍死,將爺爺砍成重傷。事後,小新投案自首。
兩年前,小新開始沉浸在網路里,學習成績陡然下降。初中還沒有畢業便輟學。
因擔心兒子整天沉迷於網吧,小新的媽媽讓他照看家裡的檯球桌。小新把看檯球桌掙的錢拿去上網。後來家裡不再提供上網的錢,小新就想到了偷。今年6月上旬,小新偷了爸爸2000多元在網吧呆了一個星期。父親的一頓打罵對小新來說已經起不到任何作用。僅僅幾天後,上網的慾望又像蟲子一樣噬咬著他的心。此時,爸爸月初給奶奶生活費時說的一番話浮現出來。「爸爸說爺爺那兒有4000多塊錢,當時聽了也沒太注意,後來就想去偷爺爺的錢。6月15日中午我就去爺爺家,晚上,看爺爺奶奶都已經睡了,就去翻,可一想怕把奶奶吵醒了,就想用菜刀把奶奶砍傷了再翻。」
睡夢中的奶奶倒在了血泊中,響聲驚動了爺爺。不顧一切的小新又將菜刀砍向了他。爺爺受傷後逃出家門。小新翻箱倒櫃也沒有找到那4000元錢,只在奶奶兜里找到了兩元錢。事後,小新的爺爺說,那是奶奶為孫子准備的早點錢。小新捏著兩元錢在村口的一個洞里躲了起來。思來想去,還是投案自首了。
小新告訴記者,奶奶從小最疼愛他,有什麼好吃的都惦記著他。他在看守所里最想念的就是九泉之下的奶奶。「我當時只想著拿到錢後就去網吧,根本沒想後果。如果讓我在上網和奶奶之間重新選擇,我肯定選擇奶奶。」說到這里,他痛哭流涕起來
案例四:
犯罪嫌疑人余某某,男,漢族,17歲,初中文化,四川省人;犯罪嫌疑人張某,男,漢族,18歲,初中文化,四川省人,犯罪嫌疑人伍某某,男,漢族,16歲,初中文化,四川省人。
犯罪嫌疑人余某某因丟失一部手機,其懷疑與其曾同住的於某和覃某偷了其手機,於是在2004年12月31日晚上,糾集了犯罪嫌疑人張某、伍某某,對來其宿舍拿行李的被害人於某和覃某進行毆打,不讓該二人離開,其間,余某某將於某的頭打破,還用煙頭燙傷覃某,以此來逼兩被害人承認有偷其手機,犯罪嫌疑人張某和伍某某幫助余某某對被害人於某和覃某進行看管,一直到第二天中午公安機關接到報警將該三名犯罪嫌疑人抓獲為止,檢察機關對該案審查後以非法拘禁罪對該三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案例五:
犯罪嫌疑人楊某某,男,漢族,17歲,初中文化,江西省人。
犯罪嫌疑人楊某某在湖裡後埔某網吧上網,因其盜用他人帳號上網被管理員發現而被趕出網吧,2005年1月4日,犯罪嫌疑人楊某某糾集了兩名身份不明的男青年到該網吧為其被趕出的網吧的事出氣,到網吧後該三人將網吧管理員李某打成輕傷,將另一管理員黃某的手劃傷,公安機關接到報案後抓獲犯罪嫌疑人楊某某,檢察機關經審查以尋釁滋事罪對犯罪嫌疑人楊某某批准逮捕。
案例六:
犯罪嫌疑人吳某某,男,漢族,17歲,初中文化,湖北省人;犯罪嫌疑人宋某某,男,漢族,15歲,初中文化,福建省人;董某某,男,漢族,15歲,初中文化,江西省人。
犯罪嫌疑人吳某某、宋某某、董某某,因來廈後,手裡沒錢,便萌生搶劫計程車司機的念頭,2005年1月19日凌晨,三人經過預謀,在仙岳路雇了一部計程車,讓司機開到林後一偏僻的地方,用勒脖子、塑料袋封嘴等手段強行搶走了被害人周某的一部小靈通和現金500多元。檢察機關對該案審查後以搶劫罪對該三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案例七:
犯罪嫌疑人何某某,男,漢族,17歲,初中文化,江西省人;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漢族,17歲,初中文化,江西省人;犯罪嫌疑人諶某,男,漢族,19歲,初中文化,江西省人;犯罪嫌疑黃某某,男,漢族,18歲,初中文化,江西省人;犯罪嫌疑人童某某,男,漢族,18歲,初中文化,江西省人;犯罪嫌疑人張某,男,漢族,19歲,初中文化,江西省人。
案例八:
2004年11月26日晚上,犯罪嫌疑人何某某、王某某、諶某、黃某某、童某某在一起喝酒時,王某某提出說去搶點錢來花,於是當天晚上將近凌晨時,上述五人外出尋找目標,無人來到湖裡興隆路正遇上騎自行車下班回家的被害人林某,上述犯罪嫌疑人上前將林某的自行車踢倒,並將林某推倒,犯罪嫌疑人何某某還用隨身攜帶的水果刀將林某的大腿捅傷,五人搶了林某身上的一部手機和200多元現金,逃離了現場,被害人林某因被捅傷後失血過多而不治身亡。事後犯罪嫌疑人張某在明知上述犯罪嫌疑人搶劫犯罪的情況下,還讓上述犯罪嫌疑人在其住處留宿。檢察機關對該案審查後,對犯罪嫌疑人何某某、王某某、諶某、黃某某、童某某以搶劫罪批准逮捕,對犯罪嫌疑人張某以窩藏罪批准逮捕
Ⅵ 網路犯罪的案例有哪些
1.江蘇徐州「神馬」網路盜竊案
2014年3月19日,江蘇徐州警方聯合騰訊雷霆行動成功搗毀了一個以「下訂單」為名,通過向多個網店店主的手機植入木馬、攔截網銀簡訊進行網路盜竊的犯罪團伙,在14省抓獲涉案犯罪嫌疑人37名,瓦解了一個完整的「寫馬—免殺—種馬—洗錢—分贓」黑產犯罪鏈條。該案受害人達261名,涉案金額2000餘萬元。
2.廣州「1101-黑客」銀行卡盜竊案
2014年5月,廣州警方成功破獲了一起利用黑客技術、對銀行卡實施盜竊的特大案件,抓獲犯罪嫌疑人11名。經調查,該團伙通過網路入侵的手段盜取多個網站的資料庫,並將得到的數據在其他網站上嘗試登錄,經過大量沖撞比對後非法獲得公民個人信息和銀行卡資料數百萬條,最後通過出售信息、網上盜竊等犯罪方式,非法獲利1400餘萬元。
3.浙江湖州「5·15」詐騙簡訊案
2014年5月,浙江湖州警方摧毀了一個群發詐騙簡訊的犯罪團伙,抓獲犯罪嫌疑人18名。經調查,自2012年以來,該團伙由組織者聯系詐騙上家人員接收群發詐騙簡訊業務,再用電話、網路等渠道將任務派單給下家,由下家通過群發器、sim卡和電腦等設備,累計群發中獎等網路詐騙簡訊上億條,非法獲利300餘萬元。
4.重慶簡訊攔截木馬盜竊案
2014年5月27日,重慶警方破獲了一起利用簡訊攔截木馬實施網路盜竊、並將贓款通過電商平台以購物、充話費、購買彩票等方式套現的案件,抓捕犯罪嫌疑人3名,兩名主犯為應屆大學生。經調查,嫌疑人將簡訊攔截木馬偽造成婚戀網站的交友簡訊,通過感染受害人手機截取網銀驗證碼,再修改其網路支付應用的密碼,最後用受害人的銀行卡去電商平台「套現」。
5.江蘇揚州「3·18」釣魚盜號案
2014年5月30日,江蘇揚州警方成功搗毀了一個通過租用韓國伺服器架設釣魚網站、盜取受害者網路聊天賬號及密碼的盜號團伙,在廣東和廣西抓獲犯罪嫌疑人6名。經調查,2014年1月至5月期間,該團伙向下游的網路詐騙犯罪分子出售非法盜取的180935組網路聊天賬號及密碼,獲利157萬余元。
6.北京「2·28」釣魚盜刷信用卡案
2014年6月,北京警方成功摧毀了一個利用釣魚網站盜取用戶信用卡資料、並通過盜刷牟利的犯罪團伙,抓獲盜號人員、機票代理、詐騙人員等嫌疑人31人,涉及盜刷案件520餘起。經調查,該團伙通過某網站平台發布虛假信息,誘騙網民登錄釣魚網站,非法盜取網民的個人信息及信用卡資料;再與機票代理勾結,通過網上快捷支付的方式購買機票並出售。該犯罪團伙已形成了一個完整的盜取公民個人信息、盜刷信用卡的黑色產業鏈條,涉案金額達300餘萬元。
7.山東濟南「1·15」航空旅客信息泄露案
2014年6月,山東濟南警方成功摧毀了一個利用航空旅客信息進行詐騙的犯罪團伙,抓獲犯罪嫌疑人13名,查清了某航空公司訂票信息泄露源頭,堵塞了安全漏洞。經調查,該犯罪團伙通過盜取旅客個人信息、倒賣信息、實施詐騙、取款分贓等犯罪環節,詐騙旅客30餘人,涉案金額達70餘萬元。
Ⅶ 青少年沉迷網路犯罪案例
北京一少年為偷錢上網 將奶奶砍死爺爺砍成重傷
17歲少年小新(化名)為了偷錢上網,竟然將奶奶當場砍死,將爺爺砍成重傷。事後,小新投案自首。
兩年前,小新開始沉浸在網路里,學習成績陡然下降。初中還沒有畢業便輟學。
因擔心兒子整天沉迷於網吧,小新的媽媽讓他照看家裡的檯球桌。小新把看檯球桌掙的錢拿去上網。後來家裡不再提供上網的錢,小新就想到了偷。今年6月上旬,小新偷了爸爸2000多元在網吧呆了一個星期。父親的一頓打罵對小新來說已經起不到任何作用。僅僅幾天後,上網的慾望又像蟲子一樣噬咬著他的心。此時,爸爸月初給奶奶生活費時說的一番話浮現出來。「爸爸說爺爺那兒有4000多塊錢,當時聽了也沒太注意,後來就想去偷爺爺的錢。6月15日中午我就去爺爺家,晚上,看爺爺奶奶都已經睡了,就去翻,可一想怕把奶奶吵醒了,就想用菜刀把奶奶砍傷了再翻。」
睡夢中的奶奶倒在了血泊中,響聲驚動了爺爺。不顧一切的小新又將菜刀砍向了他。爺爺受傷後逃出家門。小新翻箱倒櫃也沒有找到那4000元錢,只在奶奶兜里找到了兩元錢。事後,小新的爺爺說,那是奶奶為孫子准備的早點錢。小新捏著兩元錢在村口的一個洞里躲了起來。思來想去,還是投案自首了。
小新告訴記者,奶奶從小最疼愛他,有什麼好吃的都惦記著他。他在看守所里最想念的就是九泉之下的奶奶。「我當時只想著拿到錢後就去網吧,根本沒想後果。如果讓我在上網和奶奶之間重新選擇,我肯定選擇奶奶。」說到這里,他痛哭流涕起來
Ⅷ 急需徵集近期有關大學生網路犯罪的案例,謝謝
找了一個叫李俊的
2007年元月,仙桃市龍華山派出所民警在辦理第二代身份證時,發現辦理第二代身份證所用的計算機已中毒,即使殺了毒,隨後也會恢復原貌。緊接著,該局部分辦公計算機,也因中了「熊貓燒香」病毒而癱瘓。
與此同時,該市公安局網監大隊接到仙桃市江漢熱線信息中心報案稱,該網站的中心伺服器大面積中了「熊貓燒香」病毒。
來勢兇猛的計算機病毒,在該市還是首次出現,這引起了該市公安局網監部門高度重視。有關數據顯示,自去年12月以來,被「熊貓燒香」病毒感染中毒的電腦,有50萬台以上,數百萬網民深受其害。
警方還發現,《瑞星2006安全報告》,將「熊貓燒香」列為10大病毒之首,《2006年度中國大陸地區電腦病毒疫情和互聯網安全報告》的十大病毒排行中,該病毒一舉成為「毒王」。
1月22日,該市公安局網監大隊將此案向公安局長余平輝、政委李培剛及副局長葉鐵官匯報。1月24日,該局正式立案偵查,定名為「1·22」案件。
偵查
「武漢男孩」被列重大嫌疑人
昨日,仙桃市公安局副局長葉鐵官介紹,立案後,該市網監部門上網路搜尋相關資料,對「熊貓燒香」計算機病毒進行分析、調查。
結果發現,「熊貓燒香」病毒是一個感染型蠕蟲病毒,能夠感染系統中exe、com、pif、src、html、asp等文件,中止大量的反病毒軟體和防火牆軟體進程,並且會嘗試讀取特定網站上的下載文件列表,通過網頁瀏覽、區域網共享及U盤等多種途徑進行快速傳播。
另外,被感染的計算機,會出現藍屏、頻繁重啟,以及系統硬碟中數據文件被破壞、GHO文件被刪除等現象。被感染的用戶系統中所有的exe可執行文件,全部被改成熊貓舉著三根香的模樣。
根據病毒的感染和傳播特性分析,該局網監部門推測:「熊貓燒香」病毒的作者系一個團隊或是一個人編寫;或是一人編譯,多人再傳播。
國家計算機病毒應急處理中心及網上相關信息顯示:「熊貓燒香」計算機病毒程序中,都有「whboy」、「武漢男孩」的簽名,且該病毒感染網頁文件後,會在網頁中加入一段代碼,把網頁轉向特定網址。
該網站注冊信息顯示,注冊人來自武漢。網監部門技術人員胡紅義、劉傑分析,擁有全部病毒代碼的人,應該是武漢人,很可能與2005年爆發的「武漢男孩」、「QQ尾巴」等木馬有很大關聯。該市公安局網監部門決定,進行串、並案偵查。
偵查過程中,該局網監部門獲得了相關信息———「wh鄄boy」以寫「武漢男孩」傳奇木馬出名,且其作品中通常以「whboy」和「武漢男孩」簽名。
因此,該市公安局網監部門將「武漢男孩」列為重大犯罪嫌疑人,開展針對性的調查。
收網
佯購軟體釣出「武漢男孩」
1月31日,在省公安廳網監總隊的指揮協調下,成立了「1·22」專案組。
2月1日,專案組通過調查走訪,查明「武漢男孩」與另2人共同租住在武漢市洪山區。專案偵查員在武漢佯裝購買殺毒軟體,釣出了一名出售者。
專案民警分析:這名出售者就是「武漢男孩」。後經偵查,「武漢男孩」叫李俊,男,25歲,武漢市新洲區陽邏鎮人,對電腦比較精通。
2月2日,民警張良耀、劉傑等人對李俊租居屋,實施24小時監控。當日下午,專案民警研究實施抓捕行動,制定了抓捕方案和審訊方案。
2月3日,專案組通過種種跡象分析,「武漢男孩」有可能要外逃。抓捕行動須提前進行。
3日晚8時40分,守候在出租屋內的仙桃網監大隊民警,將回到出租屋取東西的李俊抓獲,並對出租屋進行了勘驗。
經突審,李俊交代,「熊貓燒香」病毒系他所寫,病毒源代碼在他與雷磊居住的某賓館房間的硬碟內,並承認有一份源代碼給了雷磊(男,25歲,武漢新洲區陽邏鎮長山村人,系李俊的同學)。
專案民警立即出擊,將准備外逃的雷磊抓獲,並提取了筆記本電腦、硬碟等物品。國家計算機病毒應急處理中心對提取的源碼進行鑒定,認定為該源碼為「熊貓燒香」病毒源碼。
審訊
為好玩搞錢銷售傳播病毒
去年9月,李俊在武漢某電腦學校學習軟體開發時,就開始製作「熊貓燒香」病毒。10月,李俊畢業後,在武漢洪山區租了一單間房屋,潛心製作「熊貓燒香」病毒,在寫作過程中,不斷與雷磊交流寫作進度。
11月,李俊將「熊貓燒香」病毒寫完,通過QQ群發布出售「熊貓燒香」病毒的消息,先後在網上以每個病毒500—1000元的價格出售約20套。
今年1月24日,雷磊找到李俊,告知其網上炒作「熊貓燒香」很厲害,要其避一避。
當日,李俊與雷磊在武漢某賓館開一房間,一起研究「熊貓燒香」,由雷磊繼續在網上替李俊出售2000隻已中毒的「肉機」。
2月4日,仙桃市公安局網監大隊對現場再次進行核查後,將李俊、雷磊押回仙桃。公安部組織協調山東、浙江、雲南、廣東、廣西等地網監部門,對涉案人員、伺服器實施布控、扣押。
5日晚,仙桃公安局副局葉鐵官,在山東威海將王磊抓獲。經初審,王磊交代,他是傳播「熊貓燒香」病毒最多的一人,日平均進賬7000元以上,所得與李俊平分。
王磊還交代了另兩個傳播者,其中一個叫「X火」。在省廳網監總隊的支持下,仙桃警方獲悉自稱「X火」的就是仙桃人。當晚,警方在「X火」家中將其抓獲(此人真名王哲)。另一路追逃專班,在浙江溫州將嫌疑人葉培新抓獲。
此時,正在南昌收繳伺服器的該網監大隊隊長萬正明,接到指揮部的通知後,驅車趕往浙江麗水,3路追捕專班在浙江麗水會合。6日晚,將嫌疑人張順抓獲。
經審訊,李俊為「熊貓燒香」病毒製作者,其他5人為銷售傳播者,其目的就是好玩搞錢。
李俊交代,「熊貓燒香」病毒是將幾種病毒合並在一起,演變成一種新病毒「肉雞」來控制電腦,在電腦里製造木馬程序,盜竊他人電腦里的QQ號、游戲裝備等,得手後變賣獲利。李俊一天最高收入達萬元。
6名嫌疑人落網時,警方現場共收繳10餘萬元,其中王磊用贓款還購買了一輛吉普車。
至此,從2月3日至10日,仙桃公安局網監大隊先後在湖北、山東、浙江等地抓獲了涉案的6名主要犯罪嫌疑人。
(綜合《楚天都市報》《武漢晨報》)
家人眼中的李俊
李俊的父母一直在家鄉一水泥廠上班,前幾年雙雙下崗,他媽媽做了個小推車在街上賣早點,他爸爸則到了一家私人瓦廠打工。52歲的李俊媽媽陳女士說,李俊很小的時候就喜歡玩電腦,沒事就到網吧去玩,因為怕他在外面學壞,家裡就給他買了台電腦。沒想到到頭來兒子卻是因為「玩電腦」被警察抓走,陳女士感到悔恨不已。
李俊的父親則說,四五歲時,李俊愛上了玩積木及拆卸家中的小機械,那時候,李俊將家中的收音機、鬧鍾、手電筒等凡是能拆開的物品,都拆成一個個零部件,歪著腦袋觀察每個零部件後,又將零部件重新組裝起來,恢復原樣。如果鬧鍾再次走動或收音機能發出聲音時,李俊往往會拍手大笑,自顧自慶祝半天。
李俊的弟弟李明比他小三歲,西南民族大學音樂教育專業學生,今年放寒假回家,他偶爾和哥哥提起最近他和同學都中過的「熊貓燒香」電腦病毒。哥哥聽說後卻一改以往的內向和謙卑,不屑一故地笑說:「這病毒沒什麼大不了。」當時李明並沒有想到,他的哥哥就是「熊貓燒香」的始作俑者。
李明告訴記者,哥哥在上學時數學和英語非常優秀,盡管如此,哥哥還是沒能考上高中,而是進了水泥廠里自辦的一所技校(現已改名為「媧石職業技術學校」),後於2000年到武漢一家電腦城打工後,自己有了收入,但他很少給家人錢花。在李明的記憶中,哥哥從不找父母要錢花。有人曾對李俊說,李明是他弟弟,他應該給李明點零花錢。李俊總是很嚴肅地說:「錢要靠自己掙!掙不到錢的人,是無能的人。」
Ⅸ 大學生網路犯罪案例
今年元月,仙桃市龍華山派出所民警在辦理第二代身份證時,發現辦理第二代身份證所用的計算機已中毒,即使殺了毒,隨後也會恢復原貌。緊接著,該局部分辦公計算機,也因中了「熊貓燒香」病毒而癱瘓。
與此同時,該市公安局網監大隊接到仙桃市江漢熱線信息中心報案稱,該網站的中心伺服器大面積中了「熊貓燒香」病毒。
來勢兇猛的計算機病毒,在該市還是首次出現,這引起了該市公安局網監部門高度重視。有關數據顯示,自去年12月以來,被「熊貓燒香」病毒感染中毒的電腦,有50萬台以上,數百萬網民深受其害。
警方還發現,《瑞星2006安全報告》,將「熊貓燒香」列為10大病毒之首,《2006年度中國大陸地區電腦病毒疫情和互聯網安全報告》的十大病毒排行中,該病毒一舉成為「毒王」。
1月22日,該市公安局網監大隊將此案向公安局長余平輝、政委李培剛及副局長葉鐵官匯報。1月24日,該局正式立案偵查,定名為「1·22」案件。
偵查
「武漢男孩」被列重大嫌疑人
昨日,仙桃市公安局副局長葉鐵官介紹,立案後,該市網監部門上網路搜尋相關資料,對「熊貓燒香」計算機病毒進行分析、調查。
結果發現,「熊貓燒香」病毒是一個感染型蠕蟲病毒,能夠感染系統中exe、com、pif、src、html、asp等文件,中止大量的反病毒軟體和防火牆軟體進程,並且會嘗試讀取特定網站上的下載文件列表,通過網頁瀏覽、區域網共享及U盤等多種途徑進行快速傳播。
另外,被感染的計算機,會出現藍屏、頻繁重啟,以及系統硬碟中數據文件被破壞、GHO文件被刪除等現象。被感染的用戶系統中所有的exe可執行文件,全部被改成熊貓舉著三根香的模樣。
根據病毒的感染和傳播特性分析,該局網監部門推測:「熊貓燒香」病毒的作者系一個團隊或是一個人編寫;或是一人編譯,多人再傳播。
國家計算機病毒應急處理中心及網上相關信息顯示:「熊貓燒香」計算機病毒程序中,都有「whboy」、「武漢男孩」的簽名,且該病毒感染網頁文件後,會在網頁中加入一段代碼,把網頁轉向特定網址。
該網站注冊信息顯示,注冊人來自武漢。網監部門技術人員胡紅義、劉傑分析,擁有全部病毒代碼的人,應該是武漢人,很可能與2005年爆發的「武漢男孩」、「QQ尾巴」等木馬有很大關聯。該市公安局網監部門決定,進行串、並案偵查。
偵查過程中,該局網監部門獲得了相關信息———「wh鄄boy」以寫「武漢男孩」傳奇木馬出名,且其作品中通常以「whboy」和「武漢男孩」簽名。
因此,該市公安局網監部門將「武漢男孩」列為重大犯罪嫌疑人,開展針對性的調查。
收網
佯購軟體釣出「武漢男孩」
1月31日,在省公安廳網監總隊的指揮協調下,成立了「1·22」專案組。
2月1日,專案組通過調查走訪,查明「武漢男孩」與另2人共同租住在武漢市洪山區。專案偵查員在武漢佯裝購買殺毒軟體,釣出了一名出售者。
專案民警分析:這名出售者就是「武漢男孩」。後經偵查,「武漢男孩」叫李俊,男,25歲,武漢市新洲區陽邏鎮人,對電腦比較精通。
2月2日,民警張良耀、劉傑等人對李俊租居屋,實施24小時監控。當日下午,專案民警研究實施抓捕行動,制定了抓捕方案和審訊方案。
2月3日,專案組通過種種跡象分析,「武漢男孩」有可能要外逃。抓捕行動須提前進行。
3日晚8時40分,守候在出租屋內的仙桃網監大隊民警,將回到出租屋取東西的李俊抓獲,並對出租屋進行了勘驗。
經突審,李俊交代,「熊貓燒香」病毒系他所寫,病毒源代碼在他與雷磊居住的某賓館房間的硬碟內,並承認有一份源代碼給了雷磊(男,25歲,武漢新洲區陽邏鎮長山村人,系李俊的同學)。
專案民警立即出擊,將准備外逃的雷磊抓獲,並提取了筆記本電腦、硬碟等物品。國家計算機病毒應急處理中心對提取的源碼進行鑒定,認定為該源碼為「熊貓燒香」病毒源碼。
審訊
為好玩搞錢銷售傳播病毒
去年9月,李俊在武漢某電腦學校學習軟體開發時,就開始製作「熊貓燒香」病毒。10月,李俊畢業後,在武漢洪山區租了一單間房屋,潛心製作「熊貓燒香」病毒,在寫作過程中,不斷與雷磊交流寫作進度。
11月,李俊將「熊貓燒香」病毒寫完,通過QQ群發布出售「熊貓燒香」病毒的消息,先後在網上以每個病毒500—1000元的價格出售約20套。
今年1月24日,雷磊找到李俊,告知其網上炒作「熊貓燒香」很厲害,要其避一避。
當日,李俊與雷磊在武漢某賓館開一房間,一起研究「熊貓燒香」,由雷磊繼續在網上替李俊出售2000隻已中毒的「肉機」。
2月4日,仙桃市公安局網監大隊對現場再次進行核查後,將李俊、雷磊押回仙桃。公安部組織協調山東、浙江、雲南、廣東、廣西等地網監部門,對涉案人員、伺服器實施布控、扣押。
5日晚,仙桃公安局副局葉鐵官,在山東威海將王磊抓獲。經初審,王磊交代,他是傳播「熊貓燒香」病毒最多的一人,日平均進賬7000元以上,所得與李俊平分。
王磊還交代了另兩個傳播者,其中一個叫「X火」。在省廳網監總隊的支持下,仙桃警方獲悉自稱「X火」的就是仙桃人。當晚,警方在「X火」家中將其抓獲(此人真名王哲)。另一路追逃專班,在浙江溫州將嫌疑人葉培新抓獲。
此時,正在南昌收繳伺服器的該網監大隊隊長萬正明,接到指揮部的通知後,驅車趕往浙江麗水,3路追捕專班在浙江麗水會合。6日晚,將嫌疑人張順抓獲。
經審訊,李俊為「熊貓燒香」病毒製作者,其他5人為銷售傳播者,其目的就是好玩搞錢。
李俊交代,「熊貓燒香」病毒是將幾種病毒合並在一起,演變成一種新病毒「肉雞」來控制電腦,在電腦里製造木馬程序,盜竊他人電腦里的QQ號、游戲裝備等,得手後變賣獲利。李俊一天最高收入達萬元。
6名嫌疑人落網時,警方現場共收繳10餘萬元,其中王磊用贓款還購買了一輛吉普車。
至此,從2月3日至10日,仙桃公安局網監大隊先後在湖北、山東、浙江等地抓獲了涉案的6名主要犯罪嫌疑人。
(綜合《楚天都市報》《武漢晨報》)
家人眼中的李俊
李俊的父母一直在家鄉一水泥廠上班,前幾年雙雙下崗,他媽媽做了個小推車在街上賣早點,他爸爸則到了一家私人瓦廠打工。52歲的李俊媽媽陳女士說,李俊很小的時候就喜歡玩電腦,沒事就到網吧去玩,因為怕他在外面學壞,家裡就給他買了台電腦。沒想到到頭來兒子卻是因為「玩電腦」被警察抓走,陳女士感到悔恨不已。
李俊的父親則說,四五歲時,李俊愛上了玩積木及拆卸家中的小機械,那時候,李俊將家中的收音機、鬧鍾、手電筒等凡是能拆開的物品,都拆成一個個零部件,歪著腦袋觀察每個零部件後,又將零部件重新組裝起來,恢復原樣。如果鬧鍾再次走動或收音機能發出聲音時,李俊往往會拍手大笑,自顧自慶祝半天。
李俊的弟弟李明比他小三歲,西南民族大學音樂教育專業學生,今年放寒假回家,他偶爾和哥哥提起最近他和同學都中過的「熊貓燒香」電腦病毒。哥哥聽說後卻一改以往的內向和謙卑,不屑一故地笑說:「這病毒沒什麼大不了。」當時李明並沒有想到,他的哥哥就是「熊貓燒香」的始作俑者。
李明告訴記者,哥哥在上學時數學和英語非常優秀,盡管如此,哥哥還是沒能考上高中,而是進了水泥廠里自辦的一所技校(現已改名為「媧石職業技術學校」),後於2000年到武漢一家電腦城打工後,自己有了收入,但他很少給家人錢花。在李明的記憶中,哥哥從不找父母要錢花。有人曾對李俊說,李明是他弟弟,他應該給李明點零花錢。李俊總是很嚴肅地說:「錢要靠自己掙!掙不到錢的人,是無能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