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返還學費條件
Ⅰ 國家有沒有一個返還部分大學學費的政策
國家確實有這個政策,但限定在中西部基層單位就業滿三年,或當兵,或定向生,各省申請時的要求有所不同,有的離校時申請,有的工作滿後申請,有的要求必須有助學貸款,有的不限要貸款。具體請自查,關鍵詞為學費/助學貸款代償
Ⅱ 大學生退學退費政策解讀《關於進一步規范高校教育收費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
《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於進一步規范高校教育收費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教財[2006]2號)文件中明確規定了「學生繳納學費後,如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高校應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月計退剩餘的學費及住宿費。」也就是說,從你完退學手續的次月起至學年結束的學費和住宿費按規定應予退還。按一個學年十個月計,如果你11月份退學手續完畢,學校應該退還你從12月起剩餘7個月的學費及住宿費。學校說的開學兩個月後不退費的規定與國家規定相沖突,是無效的。因為退費計算是從退學完成之日起計算的,為了防止學校遲遲不退學手續,建議你先不要和校方多說退費的事,抓緊時間先把退學手續掉,等拿到了退學通知書(或書面的退學證明),再向校方提出退費的主張(屆時你已經不是該校學生,主張權利和投訴也不用有所顧忌)。如果學校層面拒不退款的,首先把這個政策文件告知他們,如果還是不執行的,向當地教委教育局投訴,如果也無果的,可以訴諸法律。如果起訴,你是肯定贏的。再提醒一次,以上方法的前提是務必你要完畢退學手續,拿到學校證明你已經退學的書面證明。
Ⅲ 大學生徵兵真的可以返還學費嗎
必須是參加全國普通高考考上大學的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參軍,才返還學費!
Ⅳ 基層就業大學生如何申請返還學費
看看這個,希望能幫到你。
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高校畢業生,按以下程序申請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本息代償:
(一)每年6月15日前,被確定為預征對象的高校畢業生按規定填寫《應屆畢業生預征對象登記表》,並向就讀高校遞交《應征入伍高校畢業生補償學費代償國家助學貸款申請表》。在校學習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高校畢業生,還需提供與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簽訂的畢業後還款計劃書復印件,其中,應註明已申請國家助學貸款代償。
(二)每年6月30日前,高校對被確定為預征對象的畢業生補償學費和代償國家助學貸款本息的條件資格、具體金額及相關信息資料進行初審,確認無誤後,在《應征入伍高校畢業生補償學費代償國家助學貸款申請表》上加蓋公章,連同《應屆畢業生預征對象登記表》一起交給學生本人。
(三)每年10月31日前,高校畢業生到入學前戶籍所在地報名應征時將《應屆畢業生預征對象登記表》及《應征入伍高校畢業生補償學費代償國家助學貸款申請表》交縣(市、區)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
(四)每年12月31日前,縣(市、區)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批准高校畢業生應征入伍後,向其發放《應征入伍通知書》,並會同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對應征入伍的高校畢業生申請補償學費和代償國家助學貸款本息等情況進行復核。確認無誤後,分別在《補償學費代償國家助學貸款申請表》上加蓋公章。
(五)次年1月15日前,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將戶籍為本縣(市、區)的應征入伍高校畢業生的《應征入伍通知書》復印件及《應征入伍高校畢業生補償學費和代償國家助學貸款申請表》原件,寄送至應征入伍畢業生原就讀高校學生資助管理機構。
(六)地方高校和中央部門高校應在收到上述材料10個工作日內,按照隸屬關系,分別報各省(區、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和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地方高校應征入伍畢業生的材料由各省(區、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無誤後,報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備案。
(七)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應在收到各省(區、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和中央部門高校報送的材料10個工作日內,完成備案和審核工作,確定當年應征入伍高校畢業生享受補償學費和代償國家助學貸款政策本息的最終名單以及具體金額。
Ⅳ 大學生當兵退學費流程
高校學生申請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應遵循以下程序
依據《高等學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辦法》的規定:
1、應征報名的高校學生登錄大學生徵兵報名系統,按要求在線填寫、列印《高校學生應征入伍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申請表》(一式兩份,以下簡稱《申請表》)並提交學校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在校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學生,需同時提供《國家助學貸款借款合同》復印件和本人簽字的一次性償還貸款計劃書。
2、學校相關部門對《申請表》中學生的資助資格、標准、金額(如有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學校應聯系貸款經辦銀行或貸款經辦地縣級學生資助管理機構確認貸款金額)等相關信息審核無誤後,對《申請表》加蓋公章,一份留存,一份返還學生。
3、學生在徵兵報名時將《申請表》交至入伍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以下簡稱縣級徵兵辦)。學生通過徵兵體檢被批准入伍後,縣級徵兵辦對《申請表》加蓋公章並返還學生。
4、學生將《申請表》原件和入伍通知書復印件,寄送至原就讀高校學生資助管理部門。
拓展資料
《高等學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國家資助辦法》第十條
高校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在收到學生寄送的《申請表》和《入伍通知書》復印件後,對各項內容進行復核,符合條件的,應及時向學生進行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
對於辦理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的學生,由學校按照還款計劃,一次性向銀行償還學生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本息,並將銀行開具的償還貸款票據交寄學生本人或其家長。償還全部貸款後如有剩餘資金,匯至學生指定的地址或賬戶。
對於入學前在戶籍所在縣(市、區)辦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由學校根據學生簽字的還款計劃,一次性向銀行償還學生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本息,或由學校將代償資金匯入學生貸款經辦地縣級學生資助管理機構賬戶,由縣級學生資助管理機構向銀行償還;學校或縣級學生資助管理機構將銀行開具的償還貸款票據交寄學生本人或其家長,縣級學生資助管理機構還應同時將償還貸款票據復印件寄送學生就讀高校。償還全部貸款後如有剩餘資金,匯至學生指定的地址或賬戶。
Ⅵ 去年當兵的大學生今年可不可以申請返還學費,返還學費有沒有期限
當然可以!
大學生當兵是國家政策支持的。你沒有讀書而去當兵,就是保家衛國!
當然,很多學校,可以復讀。意思是當兵結束,可以回去繼續完成學業!
我有同學就是如此!這樣子更好1
Ⅶ 國家有給農村戶口的大學生返還學費的政策嗎
目前國家還沒有給農村戶口的大學生返還學費的政策。不過有些師范類大學、軍校會有免除學費的政策,還有如果你在大學里休學入伍的話,到退伍時會退還學費。
Ⅷ 大學生當兵返還學費什麼時候領在哪領怎樣領
最佳答案
1、國家從2009年的應屆畢業生,開始補賞。
2、需要履行相應的手續。
3、我這里有最新的政策,供你參考。
《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鼓勵高等學校畢業生積極應征入伍服役,提高兵員徵集質量,推進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的通知》(國辦發〔2009〕3號)和《總參謀部 總政治部 教育部 財政部關於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徵集工作的通知》(參動〔2009〕6號)有關精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從2009年起,國家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高等學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實行補償。
在校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含高校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下同)的,學費補償款必須首先用於償還助學貸款本金及其全部償還之前產生的利息(以下簡稱國家助學貸款本息)。
第三條 本辦法中高等學校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中央部門和地方所屬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學校、民辦普通高等學校和獨立學院(以下簡稱高校)。
第四條 本辦法中高等學校畢業生指上述高校中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應屆畢業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畢業生(以下簡稱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已享受免除全部學費政策的學生,定向生、委培生,國防生、部隊招收的大學畢業生幹部,以及從高等學校畢業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等其他形式到部隊參軍的高校畢業生不包括在內。
第二章 補償或代償的標准、年限及方式
第五條 國家對每名高校畢業生每學年補償學費或代償國家助學貸款本息的金額,最高不超過6000元。
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每學年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本息高於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額實行補償或代償。
高校畢業生在校學習期間每學年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本息低於6000元的,按照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本息兩者就高的原則,實行補償或代償。
第六條 國家對本科、專科(高職)、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位畢業生補償學費或代償國家助學貸款本息的年限,分別按照國家規定的相應學制計算。
高校畢業生在校學習時間低於相應學制規定年限的,按照實際學習時間計算。高校畢業生在校學習時間高於相應學制規定年限的,按照學制規定年限計算。
專升本、本碩連讀、中職高職連讀、第二學士學位畢業生補償學費或代償國家助學貸款本息的年限,分別按照完成本科、碩士、高職和第二學士學位階段學習任務的實際時間計算。
第七條 國家對獲得補償學費和代償國家助學貸款本息資格的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高校畢業生,按照上述原則和金額,在高校畢業生入伍時,實行一次性補償或代償。
第三章 申請與審核
第八條 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高校畢業生,按以下程序申請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本息代償:
(一)每年6月15日前,被確定為預征對象的高校畢業生按規定填寫《應屆畢業生預征對象登記表》,並向就讀高校遞交《應征入伍高校畢業生補償學費代償國家助學貸款申請表》。在校學習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高校畢業生,還需提供與國家助學貸款經辦銀行簽訂的畢業後還款計劃書復印件,其中,應註明已申請國家助學貸款代償。
(二)每年6月30日前,高校對被確定為預征對象的畢業生補償學費和代償國家助學貸款本息的條件資格、具體金額及相關信息資料進行初審,確認無誤後,在《應征入伍高校畢業生補償學費代償國家助學貸款申請表》上加蓋公章,連同《應屆畢業生預征對象登記表》一起交給學生本人。
(三)每年10月31日前,高校畢業生到入學前戶籍所在地報名應征時將《應屆畢業生預征對象登記表》及《應征入伍高校畢業生補償學費代償國家助學貸款申請表》交縣(市、區)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
(四)每年12月31日前,縣(市、區)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批准高校畢業生應征入伍後,向其發放《應征入伍通知書》,並會同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對應征入伍的高校畢業生申請補償學費和代償國家助學貸款本息等情況進行復核。確認無誤後,分別在《補償學費代償國家助學貸款申請表》上加蓋公章。
(五)次年1月15日前,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將戶籍為本縣(市、區)的應征入伍高校畢業生的《應征入伍通知書》復印件及《應征入伍高校畢業生補償學費和代償國家助學貸款申請表》原件,寄送至應征入伍畢業生原就讀高校學生資助管理機構。
(六)地方高校和中央部門高校應在收到上述材料10個工作日內,按照隸屬關系,分別報各省(區、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和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地方高校應征入伍畢業生的材料由各省(區、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無誤後,報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備案。
(七)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應在收到各省(區、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和中央部門高校報送的材料10個工作日內,完成備案和審核工作,確定當年應征入伍高校畢業生享受補償學費和代償國家助學貸款政策本息的最終名單以及具體金額。
第四章 預算下達、補償或代償的實施
第九條 應征入伍高校畢業生按照以下程序實施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本息代償:
(一)中央部門高校應征入伍畢業生補償學費和代償國家助學貸款本息資金,由中央財政撥付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並由其撥付中央部門所屬高校;地方高校應征入伍畢業生補償學費和代償國家助學貸款本息資金,由中央財政下達各省(區、市)財政部門。各省(區、市)財政部門收到中央財政撥付資金15日內,會同同級教育行政部門撥付地方所屬高校。
(二)各中央部門高校和地方高校應在收到補償學費和代償國家助學貸款本息資金的15個工作日內,向畢業生補償學費;對於申請助學貸款代償的畢業生,由學校代替畢業生按照還款協議,向銀行償還其在本校辦理的國家助學貸款本息,並將銀行開具的償還國家助學貸款本息的憑據交寄畢業生本人或其家長。將餘下的資金匯至高校畢業生指定的地址或帳戶。
入學前在戶籍所在的縣(市、區)辦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應征入伍畢業生,在收到代償資金後1個月內,根據與銀行簽訂的還款協議,由學生本人或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一次性向銀行償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本息。
如應征入伍畢業生補償的學費不足以償還高校國家助學貸款或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應征入伍畢業生應繼續按照還款協議,將剩餘部分國家助學貸款償還經辦銀行。
(三)各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應定期了解並積極督促戶籍為本縣(市、區)的應征入伍畢業生及時償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本息。
第五章 管理與監督
第十條 因本人思想原因、故意隱瞞病史或違法犯罪等行為造成退兵的高校畢業生,取消補償學費和代償國家助學貸款資格。各省(區、市)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應在接收退兵後15個工作日內將被部隊退回的畢業生的姓名、畢業高校、退兵原因等情況逐級上報至國防部徵兵辦公室,並按照畢業生原就讀高校的隸屬關系,分別通報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央部門高校。
被部隊退回的高校畢業生,其已補償的學費或代償的國家助學貸款本息資金由畢業生戶籍所在地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會同同級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收回。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應在收回補償學費或代償國家助學貸款資金15個工作日內,逐級匯總上繳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收回資金作為下一年度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本息代償經費。
第十一條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人民政府徵兵辦公室和高校要認真履行職責,按照規定要求,對應征入伍畢業生的入伍資格、補償學費和代償國家助學貸款本息情況進行認真審核,不得弄虛作假。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高校要嚴格執行國家相關財經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安排專人負責,對補償學費和代償國家助學貸款的資金實行分賬核算,專款專用,不得截留、擠占、挪用。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二條 經有關部門批准按照學分制收費的高校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畢業生補償學費的總額,按照本辦法第五條確定的每年的補償標准乘以相應學制計算。
第十三條 本辦法由財政部、教育部、總參謀部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二○○九年四月二十日
Ⅸ 大學生減免學費政策
減免政策,需要通過審核。根據國家高等學校學生資助政策,為了減輕確因經濟條件所限,不能全部交納學費學生的經濟負擔,幫助他們順利完成學業,切實履行「保證不讓任何一名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的承諾,學校按照相關規定減免部分經濟困難學生學費。
一、減免基本條件
1.學生家庭確有經濟困難,難以支付全部或部分學費;主要針對孤殘學生、烈士子女、優撫家庭子女等家庭經濟特殊困難學生。
2.遵守國家法律和學校有關規章制度,道德品質良好,無不良表現。
3.生活艱苦樸素,學習勤奮努力,學習成績合格。
三、減免額度
孤兒、殘疾學生、烈士子女和其它符合政策減免條件者,家庭經濟十分困難,學生得不到經濟支持,視情況減免其當年全部或部分學費。
三、其他可以減免學費的情形
1、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及學費資助
從2009年起,國家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高等學校畢業生,按照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申請的國家助學貸款,實施一次性補償或代償。每學年補償或代償的最高金額不超過6000元。
從2011秋季學期起,國家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高等學校在校生,按照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申請的國家助學貸款,實施一次性補償或代償。退役後復學的原高校在校生按照應繳納的學費實施資助。每學年補償、代償和資助的最高金額不超過6000元。
2、赴基層單位就業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
從2009年起,國家對中央部門所屬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自願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服務期達到3年以上(含3年)的,實施相應的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學生畢業後每年補償學費或代償國家助學貸款的最高金額不超過6000元,分三年補償代償完畢。
3、退役士兵教育資助
從2011年秋季學期開始,對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學校、全日制普通高等專科學校和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學校)的自主就業退役士兵,根據本人申請,由政府給予教育資助。原則上退役士兵學生應交多少學費中央財政就資助多少,最高不超過年人均6000元,高於6000元部分自行負擔。生活費及其他獎助學金資助標准,按國家現行高校學生資助政策的有關規定執行。
Ⅹ 8年12月入伍應屆大學生享受返還學費政策嗎
入伍後,如果考了軍校,原大學交的學費,可以申請返還。
如果服役結束,又返回原大學繼續學業,學費就不必申請返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