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犯罪首位
❶ 在大學生違法犯罪中什麼居於首位
盜竊。
這個在很多寄宿學校都有發生的。
❷ 求,大學生違法犯罪特點及成因對策分析的論文。3000字至5000字, 有的話可以發百度網盤。
一、大學生違法犯罪概況、類型及特點
(一)
大學生違法犯罪概況大學生違法犯罪現象在我國高等學校已不鮮見,
不僅有一般違法行為,
而且也有刑事犯罪,
甚至經濟犯罪和政治犯罪。大學生作為青少年的一個特殊群體
,與青少年犯罪有著密切的關系。
文化大革命前
,
我國青少年犯罪僅占犯罪總人數的
20%~30%,是世
界上青少年犯罪率最低的。
從20世紀70年代末到90
年代以來,我國青少年犯罪在整個犯罪
人數中的比例已上升到75%
左右,青少年犯罪已成為我國刑事犯罪的主體,
並且青少年犯罪總的態勢呈上升的趨勢。
(二)
大學生違法犯罪的類型及特點
1.按照大學生違法犯罪行為所具有的某些基本特徵以及主客體方面的某些特徵可以將大學
生違法犯罪類型劃分為:暴力型違法犯罪,如殺人、傷害、搶劫、綁架等違法犯罪行為
;財產性違法犯罪,如盜竊、詐騙等;
性違法犯罪,如賣淫嫖娼、強奸等違法犯罪行為
;智能型違法犯罪,如計算機違法犯罪、信用卡違法犯罪、商業欺詐違法犯罪等;
特殊類型的違法犯罪,如毒
品違法犯罪、賭博違法犯罪、
危害國家安全犯罪等。
有關資料表明
,財產型違法犯罪
,尤其是盜竊公私財物的違法犯罪
,不論是中外各國,都是一種常見的違法犯罪類型
,在全部違法犯罪案件中的比例
,一般都在50%
以上,居於首位。
2.大學生違法犯罪的特點。
大學生違法犯罪具有一般青少年違法犯罪的共性即違法犯罪類型
的復雜性,主要集中在財產型違法犯罪、暴力型違法犯罪和性違法犯罪三大類型
;違法犯罪動機具有貪利性、淫亂性和兇殘性,
多圍繞「財」、「性」、「霸」等為動機;
違法犯罪具有團伙性;違法犯罪具有報復性、
突發性,青少年普遍具有爭強好勝、
思想偏激、容易沖動和走極
端等特點,其違法犯罪具有報復和突發的特點
;女青少年違法犯罪增加,犯罪形式由依附型向
獨立型發展,女青少年違法犯罪多以財產型違法犯罪和性違法犯罪居多
,其腐蝕性一般大於男性。大學生作為青少年中的一個特殊群體
,生理、心理趨於成熟。大學生知識水平較高
,也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識,
其違法犯罪除了具有一般青少年違法犯罪的共性外也具有一定的特
殊性。其特殊性主要表現在有一定的規律性、
預謀性和智能性。大學生違法犯罪的規律性表
現在有相當一部分是因為考試、戀愛、獎懲、貧困、就業等壓力過大引起的
;
大學生違法犯
罪的預謀性表現在有計劃有目的
;
大學生違法犯罪的智能性表現在違法犯罪技能更為成熟
,
作案手段和方法較為高明
,
違法犯罪工具更為先進
,
違法犯罪心理結構更加穩定
,
違法犯罪心
理更加成熟等。
❸ 在大學生違法犯罪中什麼居首位
對大學生來說,除了進監獄外,就是檔案記過,或者拿不到證書,或者開除,刑事案件為首位
❹ 大學生犯罪中什麼犯罪居於首位
我認為大學生犯罪中,網路犯罪是居於首位的,因為信息時代,大學生在網上進行各種操作的比較多,同時違法現象也較為嚴重
❺ 在大學生違法犯罪中,什麼居於首位
在大學生違法犯罪中,盜竊居於首位。
盡管我國大學生犯罪率一直是很低的,但其涉及范圍、性質及危害性與社會其他人群的違法犯罪行為相比並沒有質的區別。
大學生違法犯罪的原因主要有思想道德蛻變、心理不健康、法制觀念淡薄、學校管理不嚴等。為此,我們應採取針對性的措施予以預防。

(5)大學生犯罪首位擴展閱讀
我國正處於社會轉型之際,社會競爭、就業壓力不斷加劇;高校持續不斷擴招,在校大學生人數急劇增加,入學門檻不斷降低。在此背景下,大學生這個高智商、高素質、高層次的群體也出現了一些不和諧的音符。
校園治安秩序越來越復雜,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兩案」發案率不斷提高,大學生犯罪事件頻繁發生,犯罪率逐年上升,並且呈現出一系列新的犯罪特點。
這些不和諧音符的存在干擾了正常的大學校園教育、教學、生活秩序,危害到了社會的安定團結,破壞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健康穩定運行,已日益成為高校、社會、政府關注的焦點問題。
❻ 在大學生違法犯罪中,什麼屬於首位
近年大學生犯罪的特點
1.犯罪人數逐年增加。從2000年至2004年大學生犯罪的絕對人數不斷增加的,且呈逐年上升趨勢。其中,男性大學生的數量是女性大學生的4至5倍。
2.犯罪主體中,女性犯罪逐漸增多。2002年我局刑事拘留的女大學生為15人,2003年23人,2004年為29人。女大學生犯罪基本上以盜竊為主,這與女性自身的生理特點和心理特點有一定的關系。有的是因為家庭條件差而行竊,有的因為存有僥幸心理去偷別人的東西,還有的是因為學習上競爭,或者因相貌差、談戀愛受挫等,為改變所處的劣勢而採取違法犯罪方式。
3.大學生犯罪涉罪的類型。
(1)主要以盜竊和故意傷害為主。從海淀區2000年至2004年大學生犯罪案件,盜竊和故意傷害案件所佔的比重比較大,2000年盜竊案和故意傷害案約佔54.5%,2001年約佔90.6%,2002年約佔69%,2003年約佔71.5%,2004年約佔61%。
在盜竊案件中,一是以移動性強的個人物品如手機、信用卡、隨身聽、錢包等物品為作案目標,且涉案金額相對比較小。這類案件約占盜竊案件的60%-70%;二是作案地點基本上都在校園內,侵害的對象基本上都是同班或同宿舍的同學或者是本校的校友等。因為彼此間生活在一起,對對方的生活規律、物品的擺放位置都比較了解,作案很容易得手;三是作案手段比較單
一,對象確定,較易破獲;四是盜竊的手段主要是溜門入室或順手牽羊。大學生在自己的宿舍和自習室內對自己的隨身物品疏於管理,放置比較隨意,易給他人造成可趁之機。
在傷害案件中,一是造成的傷害基本上以輕傷害為主;二是造成傷害的理由多種多樣,有的是因為校園內同學間的小摩擦引起的,有的是幫他人出氣或者一時頭腦發熱造成他人傷害,但以因感情糾葛動手的居多;三是案發後嫌疑人一般能主動調解並承認錯誤。
(2)偽造證件的案件逐漸增多。近兩年大學生犯罪涉罪的類型逐漸,過去很少發生的偽造證件案件開始增多。2003年至2004年我分局刑事拘留涉嫌偽造證件的大學生共21人,主要是偽造英語
❼ 你認為大學犯罪現象為何呈上升趨勢
追求享樂的需要。這是大學生中較為普遍存在的一類需要偏斜。據有關調查,盜竊犯罪約佔大學生犯罪總數的50%左右,居大學生犯罪的首位。這種犯罪行為的發生大多與這些大學生追求享樂的心理需要有關。這類大學生的家庭條件往往並不困難,但他們追求高消費,享樂成了優勢需要。一旦經濟「吃緊」,向家裡伸手難以滿足時,便產生盜竊的動機。調查顯示,女生只佔犯罪大學生的極少數。其中,從事賣淫和盜竊的則佔到了70%,主要原因就是為了滿足享樂。
滿足報復的需要。在大學生的犯罪類型中,打架斗毆、殺人傷害、強奸等這類人身傷害的犯罪是僅次於盜竊犯罪的第二大類案件。這類案件中約有30%是由於大學生極強的報復心理所引起。有的大學生戀愛不成,因愛生恨報復對方。有的僅僅因為一句玩笑話或一點小事,認為被對方侮辱便殺害或打傷對方。
尋求刺激的需要。大學生普遍具有較強的求知慾,但如果在求知慾中低級的情緒體驗——尋求刺激成為優勢需要時,往往會迎合那些情調低下的東西或滿足自我畸形的求新求奇的心理。南京某高校一位女大學生煞費苦心設計作案手段實施盜竊,又將盜竊來的物品精心銷毀和遺棄。被捕後她坦言:「我模仿警匪片中的情節,每次作案時都有成就感,特別刺激。」
社會認知上的自我中心觀
所謂社會認知上的自我中心觀是指在個體與他人或社會的關繫上往往只從自我的立場出發,而不能從他人或社會位置去思考問題或處理問題的認知方式。社會認知上的自我中心觀正是阻擋個體客觀認知他人與正確把握社會規范的一個心理問題。劉海洋傷熊和馬曉明殺親事件的一個共同的原因正是他們在社會認知上的自我中心觀。
劉海洋傷熊行為的發生緣於對熊的嗅覺進行驗證。是什麼阻擋了在他實施這種行為時不去思考此行為方式的正當性及可怕的社會後果?而社會認知上的自我中心觀則是一個重要的原因。在這種認知結構下,個體往往只從本位或自我慾望去看事和行事。由於不能從他人或社會角度去分析問題,在進行某種社會行為時,也就不能或無法了解他人對此的真正態度,不能意識到或了解社會規范對此行為的評價,對社會規范的遵從難免不會發生問題。盡管他已處於青年晚期,卻仍然沒有學會從社會的角度來思考評判自己的行為,以致無法約束自己。其傷熊行為反映出他在社會認知上仍然沒有超越兒童時期的「自我中心狀態」,其心理水平與社會角色極不一致。
馬曉明殺親則是一例典型的以自我中心觀思考問題和處理問題的案件。
馬曉明因退學事件,在害怕告知父母真相使父母失望,與不得不告訴學校父母對其退學態度的矛盾沖突中,先想到自殺,繼而因擔心自己的自殺會引發家人的傷心,乾脆採取這種一了百了的極端方式以求得解脫。在整個事件中,從表面上看,馬曉明自始至終都想到了自己的家人,一直在替他人著想。但他僅僅是按自己主觀願望來分析和處理問題,而不能真正站在他人的位置與社會角度來分析問題和處理困難。他的行為所反映出來的社會認知方式同樣是自我中心觀。因為對他人與社會規范的真正理解,不僅意味著能替他人著想,更重要的是能站在他人的角度替他人著想。因此,在自我中心觀的制約下,他無法他位思考,而只能憑自己的想當然去做,最終無法找到正確解決問題的方法,也不懂得如何求助於他人。
自我意識的混亂
自我意識是指個體對自身的意識。自我意識表現為自我概念、自我評價和自我理想的辯證統一。所謂自我意識的混亂是指個體無法形成正確的自我概念和適宜的自我態度,以致不能達到自我同一性的確立而獲得安定、平衡的心理狀態。
青年期被稱為「第二次誕生」的時期,是自我意識迅速發展和確立的階段。青年期又一重大發展課題就是學習如何認識自我和理解自我,這一發展課題的完成與否直接關繫到健全人格能否建立。
青年期自我意識的確立,是在自我明顯分化的基礎上完成的。在這一階段,出現了兩個「我」,一個是作為被觀察者的「我」(me),另一個則是作為觀察者的「我」(I),也就是「主體我」與「客體我」的分化。這種分化意味著青年期自我矛盾沖突的加劇,對自我的肯定和否定,「客體我」與「主體我」的矛盾斗爭。主體我與客體我的矛盾一旦激化,將使青年難以確立自我形象,也就無法形成自我概念,從而引起情感急劇波動,導致青年一時難以自我接納。青年期許多心理上的不適應由此而來。
對於青年期的大學生而言,如果在主體我與客體我分化的基礎上,能夠形成新的認知水平上的協調統一的自我,那麼就能建立良好的自我意識,反之則可能出現自我意識的混亂。在大學生中,良好自我意識的確立,意味著他們能夠正確地認識自己的身份角色與社會地位,並對這種認識有恰當而適宜的態度。自我意識對個體行為具有直接的支配作用。一般而言,持有較適宜的自我概念的人,在採取行為時,也往往恰當適宜,反之則往往與現實不相適應甚至發生沖突。
大學生自我意識的混亂通常表現為兩種類型:一種是過高的自我評價,另一種則是過低的自我評價。過高或過低的自我評價往往導致個體自我意識確立過程中的過分自負或過分自卑這兩大心理缺限。它們是妨礙良好自我意識形成的心理障礙。
過低的自我評價。處於這種意識狀態的大學生,在把理想我與現實我進行比較時,對理想我期望較高,又無法達到,對現實我不滿意,又無法改進。他們在心理上的一個特徵就是自我排斥。由於在成長過程中,理想我與現實我的距離過大所導致的自我矛盾沖突,他們往往會產生否定自己、拒絕接納自我的心理傾向。這類大學生往往降低人的社會需求水平,對自我過分懷疑,壓抑自我的積極性,並可能引發嚴重的情感損傷和內心沖突。他們的心理體驗常伴隨較多的自卑感、盲目性、自信心喪失和情緒消沉、意志薄弱、孤僻、抑鬱等現象,尤其是面對新的環境、挫折和重大生活事件時,常常會產生過激行為,釀成悲劇。近幾年來發生的大學生自殺事件中相當一部分就是由此心理問題所導致。
過高的自我評價。這是一種與過低自我評價相對立的自我意識狀態。在這種自我概念的支配下,個體往往擴大現實的自我,形成錯誤的不切實際的理想自我,並認為理想我可以輕易實現。這種類型的大學生往往盲目樂觀,以我為中心、自以為是,不易被周圍環境和他人所接受與認可,容易引起別人的反感和不滿。因此極易遭受失敗和內心沖突,產生嚴重的情感挫傷,導致苦悶、自卑、自我放棄。有時會引發過激行為和反社會行為。
去年初上海某著名高校計算機專業大四學生陳慎,因在寢室盜竊走進了鐵窗。他坦言,作案是為了讓自己失敗得更徹底。由於想當然認為自己能當「領導」,做「偉人」,加之從中學以來養成的自我中心和盲目樂觀的心理,當在現實的學業與班幹部競選中受挫折時,他不是努力縮小理想我與現實我的距離,而是自我放棄,經常逃課。最後,他成了全系最差的學生,無法正常畢業。面對自己的失敗歸咎於當初專業選擇的錯誤,並最終以犯罪的方式來渲泄自己的苦悶。正如中國心理衛生協會王建中教授指出,陳慎一案暴露出現今大學生普遍存在的心理問題:「自我定位不準,挫折承受力較差,一旦遇到較大的壓力,容易產生過激行為。」
❽ 搶劫,盜竊,行騙,賭博,在大學生違法犯罪中,居於首位的是哪一個
" 你好,首先需要看看交管部門出具的事故認定書,認定責任比例。版以及花費。依據規定,受害權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為維護你的合法權益,具體可以電話聯系 "
❾ 大學生違法犯罪中,什麼居於首位
我覺得是領導(注意 這里講的不是人) 因為 計劃 控制 組織 人員協調等等全是領導的內容 領導也是其他職能實現的保證 可以說是總綱
❿ 在大學生違法犯罪中 什麼居於首位
1、沒有權威統計,但就我接觸的案件來說人身傷害類居於首位。傷者輕傷以上構成故意傷害罪,輕微傷及以下進行治安處罰。
2、《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3、《刑法》第234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