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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大學生戀愛

發布時間: 2021-12-19 06:34:26

大學生談戀愛你是支持還是反對

愛可以在一秒鍾產生,情卻需要一生來完成。愛:要了解,也要開解;要道歉,也要道謝;要認錯,也要改錯;要體貼也要體諒,是接受,而不是忍受,是寬容,而不是縱容;是支持,而不是支配;是慰問而不是質問;是傾訴,而不是控訴,是難忘而不是遺忘;是彼此交流,而不是凡事交待:是為對方默默祈求,而不是向對方諸多要求,可以浪漫,但不要浪費;可以隨時牽手,但不要隨便分手如果你都做到了,即使你不再愛一個人,也只有懷念,而不會懷恨。

② 中國是什麼時候允許大學生談戀愛的

你好!中國的法律法規一直就沒有明文規定不允許大學生談戀愛!下面是我在網上搜索的一篇關於大學生談戀愛中的法律責任,希望能幫助到你!
淺析大學生戀愛中的法律責任

朱海東

摘 要:時下,大學生群體中的戀愛現象已經變得非常普遍,作為一種普遍存在的社會現象,反映在這一當時的社會文化當中,法律作為社會文化的組成部分對此種戀愛關系應起到規范調節作用。筆者從一個大學生的角度出發,從法律這一視角,剖析大學生戀愛這一普遍的社會現象,學以致用,來一次探討大學生戀愛可能帶來的一系列法律問題,做到先兵後禮。

關鍵字:大學生 戀愛 法律責任

「不提倡,不禁止」一直是我國高等學校對大學生談戀愛所持的態度。這種模糊不清的態度或說精神也體現在法律上。從法律的角度來說,單獨能具體規范戀愛中男女雙方的權利義務的法律規范是沒有的。法律的困境主要在於,很難劃清道德約束還是法律制裁,法律似乎不願過多干預這一古老的戀愛關系,且在具體的司法實踐上可操作性不強。據此很多人都會認為這是彼此之間的感情處理方式,個人道德水準和素質問題,很不可思議與受到法律規范的調整相聯系,或者說會一致認為二者之間沒有直接和必然的聯系。但是深究則不然,大學情侶在戀愛過程中涉及的法律問題很多,以下筆者的探討中可以看出。因為大學生群體是個特殊群體,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且筆者正處於大學生階段,對大學生這個群體比較熟悉,本文從現有的大學生戀愛的社會現象出發結合一些基本法的法律規范探討一下戀愛中的雙方可能發生,導致的若干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

一、民事責任

(一)戀愛關系中的贈與行為問題

這就涉及到了情侶之間的雙方互相贈與如何劃分界定民事權利義務的問題,當雙方情感破裂,涉及到一些標的較大的客體時,會出現要求返還自己對某物的所有權。這里就有一個法律探討的空間存在。有的學者就指出過婚戀關系中互贈財務行為是目的贈與,但並非只要目的不能實現,贈與人都有權請求受贈人返還所贈之物。如,B女長期使用其男朋友A君的高檔筆記本,當雙方感情破裂時A男要求其歸還該物,並主張這是一種借債關系。而B女則確認這是A男對其的贈與,雖然A男沒有明確承認過(簽訂合同等)。但依據《民通意見》,一方當事人向對方當事人提出民事權利要求,對方未用語言或文字明確表示意見,但其行為表明已接受的,可以設定為默示。直接帶來的法律後果是,A男的這種行為視為對B女的贈與,B女享有對該物的所有權。進一步探討,很多情形下又不當然適用於默示推定。很多戀愛行為包裝著「贈與」,單方行為,披著自願的外衣,其實是不當得利或者漠視的締約行為,很多看似合理的求愛行為,其實是違背相對人的意願或者以欺詐為形式的侵權行為[1]。如在此案例中,A男主張的這是一種借債關系之所以不能成立,是因為更多的基於戀愛中的道德習慣或常理推知A男是一種實際上的為了追愛目的的贈與,也就是說A男當時給予B女這一禮物是確實處於贈與的心態考慮的。

(二)大學生的未婚先育問題

時下也有很多新聞報導關於大學生未婚先育,進一步的則會產生對所生子女的權利保護的問題。《婚姻法》第二十五條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這一明文法律規定也適用於此情形下該子女的法律地位,即也絲毫不影響該子女所享有的權利如繼承權等。而對子女的撫養問題,由於戀愛關系中雙方當事人身份地位(未婚)更為特別的是都是在校學生的尷尬境地,我們的法律似乎在此領域出現了滯後。尤其突出的表現在08年之前,全國各高等院校都「默契」的達成一個共識:禁止在校大學生結婚,不然取消學籍,不授予學士學位。這種隱性規范是不是推動了大學生未婚先育現象的發生,筆者認為二者之間是有聯系的,但影響不大。之所以在大學生群體會出現未婚先育的現象,一是從教育上來看我們的大學生性教育不夠,二是我們的法律會很情願的把對這一社會現象的調節歸功於道德規范,本身就模稜兩可的法律規范造就了大學生不敢越雷池一步。雖說這可能是一種變相的成功,但從法治角度來說則是一種倒退,無形之中對大學生的婚姻權進行了褻瀆。而在此種大的社會背景下出現的對大學生未婚先育子女的權益保護,筆者認為可參照《婚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即雙方都有對本子女的撫養教育義務,並不依賴於有無婚姻關系這一法律事實。也即女方如果把孩子生下來了,雖然雙方沒有結婚登記,可是孩子的生父母對孩子有撫養義務,女方可以要求男方支付撫養費。

(三 )戀愛關系中的精神損害賠償問題

事實生活中,解除戀愛關系後,一方往往會以自己受到傷害,損害為由索要補償費,我國法律對此沒有做具體的,明確的規定,因為從宏觀的法律規范角度來說,目前的司法體制並沒有涉及到精神損害賠償進一步引發了了對大學生戀愛當中出現的精神損害賠償的缺失。但我們作為法律工作者不能只局限於現今的法律規范,而要對民事主體的權利義務進行到位的分析。筆者認為對這種情況在認定和處理上應確定這是男女雙方自願發生的,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自願處分自己權利的行為,女方以自己的青春損失,貞操權為由索要賠償是不具有法律根據的。但是,如果一方對另一方採用欺騙、強迫、威脅等手段,使對方在違背其意願的情況下發生性關系,造成其精神上、心理上和感情上的嚴重創傷,這里的必要前提是雙方已經確認了真實有效的戀愛關系,所以此時如果過錯一方提出解除戀愛關系,則應根據民法上保護弱者的基本精神和過錯責任原則,使過錯一方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和道義責任,支持受害一方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上述主要是從從大學生戀愛中或多或少都會發生的三個方面(當然可能程度會表現為不同)來探討這之間的民事法律責任。其實不難看出囊括於其中的法律規范從量上講,不多,而且在很多事實方面法律似乎不願過多干預,希望藉以道德的力量。但是大學生作為社會的一個特殊群體,是我們國家未來的發展希望,他們的合法權益應該受到法律保護。

二、刑事責任

(一)大學生戀愛關系不穩定,盲目戀愛導致糾紛頻發

我們的大學生在父母眼中還是孩子,在外人眼中是涉世為深的成年人。這種定位不無道理,因為多數大學生的心智發展並還不是很成熟的。這一觀點可以集中表現在戀愛關系之中。李明和小芳是本班公認的一對,並且雙方都互相約見過自己的父母。平時他們關系還可以,但是李明後來逐漸移情別戀他人了。有一天,他和他的新女朋友一起散步,恰好被小芳看到,她氣憤的沖向李明打了他兩個耳光。然後說〃我死給你看〃。隨即就向電線竿撞去。李明說「隨你便」,拉著自己的新女朋友就走了。小芳因搶救不及時而死亡。於是小芳的父母把李明告上了法院。如果是陌生人處於危險見死不救,且該危險的造成原因和李明沒有關系,那麼李明拉著新女友從她身邊走過看到不管也沒事,這只是道德方面的譴責。我國沒有見死不救罪!但在此案例中李明主觀造成的對方處於危險之中是出於先行行為,正因為李明主觀上放任這種危害結果的發生,構成故意,所以李明需要承擔法律後果,嚴重構成故意殺人。而這一類似的案例生活當中並不少見,由於很多大學生情侶缺乏法律意識並沒有認識到這已經構成了一種刑事犯罪,需加以警醒[2]。反之李明事後採取了積極補救行為如撥打120等,法院可以認定李明並不希望放任這種危害結果的發生,據此李明不用承擔刑事責任。我們一直強調要加大對大學生的合法權益的保護,並不簡簡單單的是因為大學生群體特殊,更重要的是構建法治社會,意味著權公民個體的提供全方位法律保護。

(二)致病侵害的刑事責任

不同的案例,根據具體的犯罪構成要件和實際造成的危害結果會承擔不同的刑事責任。又如戀愛關系中一方明知自己有傳染性疾病如性病等,並沒有告知對方,隨著雙方感情的進一步升溫,導致情侶另一方也得此傳染病。在這種情況下,應對施害方追究什麼法律責任呢。若單獨從傳染性類別上來看,似乎屬於刑法中的傳播性病罪,但其實不然,筆者注意到此罪並不適用於你情我願的情侶關系,因為該罪要求當事人實施了賣淫嫖娼等實際行為。而從犯罪主觀主觀方面和實際侵害的客體來看來看,行為人若放任了這種危害結果發生並實施了對不特定多數人的危害行為(如,有的大學生就是濫情),筆者認為構成了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此時的犯罪客體就應該是社會的公共安全。進一步探討,若行為人造成了特定主體的危害,則受害方可以根據行為人的主觀方面以故意或過失傷害罪對其進行起訴。如何是過失呢,可以從具體的案例中具體分析,如可從其主觀危險性,是否採取了必要的保護措施等來加以判定。進一步深究,戀愛關系的確立並非都是造成行為人對此傳染性疾病造成傳播後果的直接的因果關系。換言之,從傳染性疾病的類別出發,也可以得出不同的法律後果。行為人也可以據此免責。如有的傳染病如淋病,梅毒是通過性渠道來傳播,這就要求雙方發生了實際的性關系。而有的如乙肝等還包括了血液傳播,此時的充分必要條件就不僅僅限定於雙方是否發生性關系。當然在具體的司法實踐當中的舉證問題則是另外一回事,筆者就不在此做過多的探討。

(三)性安全意識淡薄,導致的身體健康傷害

先說墮胎,醫學常識告訴我們經常性墮胎不僅會造成習慣性流產還會對女性的身體健康產生極大的傷害。很多新聞報導,隨著情侶雙方的情感破裂,女方對簿公堂狀告男方故意傷害(導致其今後不能正常受孕),索要補償費等。這一事實結果,屬於一般道德性的越軌,偏離了有關社會道德觀念和倫理規范,男方不應承擔任何刑事法律責任,因為懷孕只是一個結果,造成這個結果的情況有多種,法律規范的只是造成懷孕過程中非法的行為而已,在一個法制社會里,他只能由國家司法機關或主管部門進行處理[3]。從犯罪構成的角度來說也是不成立的,女方應該意識到這一可能對自己造成的損害結果,但其是基於自願的基礎上發生的,這就應歸類於道德規范來調整。而在民事責任方面從保護婦女權益出發,法律還是應當追加男方的民事賠償責任,如要求男方負擔一定的醫療費,營養費等,法院一般都會予以支持。再說棄嬰,很多戀愛情侶由於社會,生活經驗等不足,法律意識淡薄,往往會對新生嬰兒丟棄,或殘忍傷害,這種情形下嚴重的就可能追究刑事責任,如根據刑法規定被遺棄者負有法律上的扶養義務而拒絕撫養,且情節惡劣的構成遺棄罪。

綜上所述,筆者建議高等學校應強化強化思想政治教育,幫助大學生樹立正確健康的戀愛觀。作為大學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大學生戀愛不僅僅是可行的,更應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4]。從人生經歷的角度來說,大學期間的戀愛都或多或少的影響一個人今後的社會發展和身心健康,社會的和諧構建應從每一個個體的良性發展開始。從生理學角度看,大學生戀愛是正常的,合理的,關鍵是看持有什麼樣的戀愛觀[5]。積極健康的戀愛觀有益於大學生的成長,促進美好的願望實現。消極的戀愛觀不利於大學生的身心成長,直至使大學生走上犯罪的道路。讓他們知道愛的意義,價值是什麼,追求愛情要注意法律法規,培養法律意識,正確處理戀愛與學業,事業,婚姻三者之間的關系,要讓大學生們真正懂得,戀愛是培養愛情的過程,要嚴格區別戀愛與婚姻二者,讓戀愛閃爍理智之光。懂得自愛,自重,要有責任感。這也是筆者寫作的初衷。

參考文獻:
[1]杜項菲.當代大學生戀愛心理淺析.華文出版社.2007年版第88-89頁
[2]胡珍.當代大學生的戀愛與擇偶.中國青年研究.2002年版第116頁
[3]姚利民.大學生婚戀觀的調查與分析.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03年版第29頁
[4]浙江大學馬建青.中國心理衛生雜志.1998年第一期第32-34頁
[5]戴艷君.思想政治教育案例分析.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53頁

③ 近9成大學生支持學校開戀愛課

是的,近日,中青校媒面向全國1028名大學生發起問卷調查。調查結果顯示,88.23%的大學生支持大學開設戀愛課。參與問卷調查的學生中,處於戀愛狀態的佔28.89%,有戀愛經歷、現在單身的37.55%,從未戀愛過的佔28.99%,處於暗戀或追求他人狀態的佔4.57%。

據中國礦業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戀愛心理學》課程主講人段鑫星介紹,全國多所高校已開設「戀愛心理」相關課程。「課程名字可能有所不同,比如《戀愛心理學》《戀愛與人生幸福》《人生幸福課》《親密關系》等。」

「4.8分,滿分5分。」說起大一選修的網課《戀愛心理學》,天津外國語大學大三學生呂男男給出了高分。目前正處於戀愛狀態的她笑稱,最初選課的時候還是單身狀態,抱著「通過學習,找到愛情」的心態選擇了這門課。在課程中,她了解兩性差異,了解戀人應當如何相處,「最重要的是學習這門課後,更好地樹立了戀愛信心」。

(3)支持大學生戀愛擴展閱讀:

大學生嚮往「情投意合,志同道合」的愛情

中青校媒調查發現,在參與調查的大學生中,有55.54%認為幫助青年樹立正確的愛情觀是戀愛課最重要的意義。其次是幫助青年解決戀愛中的實際問題(24.90%)、幫青年提升溝通力(8.37%)、幫助青年人找到愛情(4.47%)。

李梓超眼中理想的愛情,是兩個人興趣相投、一起努力奮斗的。在和女朋友的相處中,李梓超能看到兩個人美好的未來。他們開始為共同的未來作規劃,「想一起考研,我倆經常一起去圖書館,雖然考上同一個學校的可能性不大,但是希望能一起朝著更好的方向努力。」

「如果一段愛情,讓你變得自我懷疑、猶豫不決,負性情緒多於正性情緒的時候,你需要理性思考愛情的去向。好的愛情一定會讓彼此變得更好,它會讓膽怯的人變得自信陽光,它會讓你感到舒適、放鬆、自由。」段鑫星說。

④ 關於大學生戀愛的問題

1.其實大學生戀愛是很正常的,同時也很體檢人生,可以算是一種喜歡的愛,但不可以算是愛的愛,因為真正的愛情一定是讓你從未有過的感覺才是真愛,真愛的力量可以底擋你所有的學識,所謂沒有美女就沒有英雄,沒有英雄美女是枯萎的,所以我們一定要分清。

2.還有就是人生短短幾十年,不要給自己留下什麼遺憾,想笑就笑,想哭就哭,該愛的時候就去愛,不要壓抑自己,瘋狂的同時我們應該要找一個陪自己一起上進的人,而不是找一個一天只想著去哪玩的人,這樣子的話我們在談戀愛的同時也能夠一起學習一起上進,其實戀愛基本分為兩種,一種是性格互補,另一種是性格相似。前者讓你體驗不一樣的生活,你們讓彼此融入另一個天地。你們學會遷就,也學會接受後者,你們不用言語就知道對方此刻的想法,一個眼神表達出屬於你們自己的語言愛也是一種能力。

5.所以我我個人覺得哪怕有人說大學期間沒幾對能成的,但是能成的以後感情基礎都是最好的,因為沒那麼功利。其實就算不以結婚為前提,提前感受一下愛情也是美好的。

⑤ 大學生戀愛你們支持嗎😊

戀愛的目的是希望雙方可以變得更好,或者更加幸福,如果是彼此消耗式愛情總有一天會出現裂縫

⑥ 大學生支持開戀愛課,你支持戀愛課程的開展嗎

生活中經常聽到直男這個詞語,為什麼會這樣,因為很多男女之間的感情無法磨合,通俗地說就是男女之間不懂的溝通,看到這種情況,這里支持開展戀愛課程。具體有以下幾個原因。

最後,相信很多學生都會支持開展戀愛課程,這樣可能讓更多學生合理看待戀愛問題,也可以讓更多學生不再陷入情感問題當中。

⑦ 是否支持在校大學生戀愛

人生最美的年紀,不談戀愛豈不可惜。大學了,人也差不多成熟了。

⑧ 你支持大學生談戀愛嗎

關於戀愛這個問題,應該說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了。通過戀愛,可以讓我們懂得忍讓、換位思考、體諒、責任,對自己的內心也是有極大的提高,對今後的人生道路,是大有裨益的,若能成事,則又是對個人問題一個很好的交代;
如果失敗了,也是一段寶貴的人生經歷,我想每個人都能有所收獲。
所以,我覺得大學生戀愛,利大於弊。。

⑨ 大學生談戀愛支持與反對

大學生談戀愛的是利是弊,在弄清這個前應先明白什麼是戀愛。從同學的談話中,我發現在他們眼裡愛情是洗衣服,逛街,還有花錢花時間,這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當代大學生的愛情觀吧,真可悲呀。孰不知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呀!很顯然,在如今愛情已被誤解。愛情並不是洗衣服逛街花錢花時間,難道孟姜女哭長城是為了叫她丈夫陪她逛街嗎?愛情是一種情感,是自己身上的一部分。愛情更多的是付出和責任。更難受的是,所有同學們認為利弊的關鍵,是談戀愛對自己是否有用?難道你們都是因為談戀愛對自己有用才去談的嗎?!判斷利弊的標准並不是是否對己有用。愛情是一種情感。既然是情感便不能壓抑,問題是已經沒有人因為愛所以愛了,都是過多的考慮其它因素。為了錢而活和活著為了錢是有很大區別的。前者的首要目的是為了錢,如果沒有錢便失去了活下去的意義,而後者首先是要活著,同樣,為了其他目的而愛和愛了為其他的目的是二者是有本質上的區別的。當然我明白愛情是不能當麵包的,但麵包更不能當愛情呀!如今的社會,愛情已不在高貴純潔,早已淪落為一種工具,找個有錢的男朋友已成為女生們的大勢所驅。但,我想,應該還會有那麼一部分人,仍堅持等待和追尋那真摯的愛,或許,我們沒有化腐朽為神奇的能力去改變這污黑的社會,但我們至少可以出淤泥而不染,獨潔其身,也許,這也很難。把這些情況微縮都大學,因此,我認為大學生談戀愛弊大於利的,因為大學是社會的一個縮影,剛從高中溫室踏出,還純潔著的我們,如何去抵擋社會的腐蝕。還是先成長吧,先弄清麵包和愛情的關系,或者先得到麵包吧,這是從大的方面說的。從小的,剛從高中踏出的我們對什麼的好奇,對愛情也是如此。大學生們不是談戀愛,而是談——戀愛,是為愛而愛,如同為文而文一樣。不可否認有一見鍾情的存在但機率應該很小,而大學中相識不過幾周便戀愛的大有人在,因為到大學談戀愛以成潮流,所以雙方都想戀愛,一拍既合,互惠互利。這種愛情對學習和生活是毫無益處的,浪費金錢精力時間,不會為對方著想,都認為對方是自己存在的。當然不可否認會有純真愛情的存在,這當然不該反對,但我還是認為弊大於利。應試教育的弊端,人盡皆知,只會教我們該做什麼,而從不教我們如何判斷什麼該什麼不該。可以說,我們初上大學時心理年齡是很小的,思想也不成熟,有如何能處理好愛情帶來的許多問題呢?!所以,在愛之前應該考慮清楚,要知道愛並不是一種收獲,更多的是付出,是責任。有的時候不去愛也是一種愛。如果愛了,我為你們真摯的愛情和你的勇氣喝彩,畢竟,愛情高於生命,但光憑勇氣並不能解決問題,還是要冷靜下來,正確處理各種問題。我認為弊大於利的原因是因為我認為許多大學生無法正確處理戀愛帶來的各種問題,確切說,我認為在大學太早談戀愛是弊大於利的。 愛情是兩個成熟個體相互探索的過程。大學生在心理上和思想上還不成熟,不會有什麼好結果。舉一個例子,我身邊的一位同學和她男友戀愛,除了上廁所和休息之外,天天膩在一起,而且三天兩頭發生小矛盾小磨擦,然後再哄對方開心,感覺著就像是在玩游戲。大學生們對待戀愛,大可以把它當成選修課。 大學生談戀愛的人大致有兩類,一類是確實發現對方與自己比較合適,於是開始一段感情生活,還有一類出於盲目心理,為了滿足一下暫時的虛榮心,隨便找一個,只為裝點門面。大學生戀愛,充其量是一門選修課,更是一門看你態度如何的選修課。沒有端正的態度,根本就不配「上課」;而有了正確的態度,也不見得能順利「畢業」。 不能絕對地看這個問題.如果自己沒有穩定下來就談戀愛,雙方是無法溝通的.有些同學談戀愛很盲目,像玩游戲一樣,看到別人談,自己也蠢蠢欲動;還有一些人只是為了排遣寂寞,找一個朋友只不過是找一個陪自己玩陪自己說話的對象。 我贊成不能為了戀愛而戀愛,但同時我覺得也不能視其為洪水猛獸。大學生們都是20歲左右的人,而且大學提供了容易墜入愛河的環境,沒有必要苦苦掙扎。當然也不要去追隨潮流。沒有人會強迫你戀不戀愛,正如沒有人管你吃不吃飯。 「大學生已經不限制結婚了,怎麼還有許多因素阻擋大學生的談戀愛了」,我覺得這是個千古佳談,談與不談、如何談、戀愛與學業、情感婚姻的正確認識、成長成材與成熟、如何面對大學生的戀愛與失戀、大學為什麼大、如何看大學同居現象等問題,都應該是值得我們重視的,希望大家在學期間一切順利,學有所成,心有所倚,但更希望大家理性思考大學生活的本來面目,走出一片晴朗的情感天空,走過一段精彩充實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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