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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身邊的法律案例

發布時間: 2021-12-27 19:41:49

1. 我身邊的法律故事1000-1200

我身邊的法律故事作文

法律與我們息息相關。我們每一個公民都要強化法制觀念,讓法律的種子在我們心中生根、發芽、開花,讓每一個公民都將法律牢記在心。但在現實生活中,尤其是在中小學校園里,很多中小學生的法律意識還很淡漠,視法律為兒戲。

我聽說過一件事,有一個叫小穎的女孩跟父母來到了南京,她從此就在這兒讀書,生活了。在她上高二的時候認識了許多高三的女孩。那些女孩經常和小穎一起出去玩,小穎也結識了另外一些不務正業的男生,小穎開始與這些人一起鬼混了。這些不務正業的傢伙們經常不上課,去網吧上網。如果沒錢了,就問別的同學借,如果不借就向那些上初中或小學的學生要保護費來去上網。這樣一個花季少女變成一個滿身罪惡的人了!在那段時間里,由於爸媽工作太忙,也沒有管他,所以才使得他受別人的誤導,變成這樣骯臟的人了。這樣的日子又持續了三四個月了,終於還是出事了。

在那個悶熱的下午,小穎和三個男孩,兩個女孩在一起計劃著「飛車搶劫」。第二天,三個男孩租了兩輛摩托車,上午用其中一輛,下午用另外一輛。在一天時間里,他們在農業銀行,工商銀行總共搶劫了6次,數額高達二十萬元。由於事情重大,受害者都報了案,警方調查了好幾天,還是杳無音訊。在這幾天里,他們6人帶錢已經潛逃了。過了兩個星期左右,警方在河南、四川、合肥等地把這幾個人抓獲歸案了。他們已經把犯案事實交代過了。法庭依法對此案作出判決,以搶劫罪判處幾人全部有期徒刑九年零兩個月。記者采訪小穎時,小穎的話中全部是懊悔當初的行為,他向記者保證出去後一定好好重新做人。

法律已經為我們敲響警鍾:中小學生要知法,鐵窗後悵然流淚,只因不懂法的代價是慘痛的。這三位少年原本可以和我們一樣,在同一片藍天下學習,因他們不懂法,所以付出沉重的代價!

法律和生活是形影不離的,沒有法律就沒有生活,所以大家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規喔!

2. 大學生犯罪案例

心情不好倆90後大學生致5人受傷:

在西夏區人民法院審理的學生涉案案例中,有一個因心情不好酒後毆打舍友的案例。兩位行凶者最後以尋釁滋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

2015年5月30日晚,北方民族大學2014級學生李某,因為平時與同宿舍其他5人不和,當晚喝完酒後臨時起意想教訓下舍友。他叫來另一名被告人王某,以扇耳光、皮帶抽打、持棒球棒毆打等方式,毆打舍友,致5人受傷,其中兩人所受損傷程度為輕傷二級,其餘三人為輕微傷。事發後第二天,被告人李某在學校保衛處的陪同下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沒有錢花大學生做起「樑上君子

盜竊案例是大學生犯罪中最常見的一種類型,多為臨時見財起意,懾於法律的威嚴,發案後大多會主動投案,量刑上也會從輕處罰。

2015年4月28日晚,寧夏大學學生張某在西夏區某小區入室盜竊現金3327元。法院經審理認為,張某到案後有坦白情節,可從輕處罰;案發後退回了被害人的全部損失,並取得其諒解,可酌情從輕處罰。因此判處被告人張某拘役4個月,緩刑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

同年7月8日,寧夏醫科大學學生王某進入寧夏建設職業技術學院一男生宿舍樓內,盜走一台3800元的筆記本電腦。第二天其主動到轄區派出所投案。法院經審理認為,王某犯罪後自動投案屬於自首,並主動退回了電腦,判處被告人王某拘役3個月,緩刑6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

3. 急尋涉及到大學生的法律案件及其分析

上海某著名高校學生楊某,因繳不起學校課程昂貴的重修費用,一不小心誤入歧途,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楊某是一名來自湖南湘西貧困地區的大學生。在上大學之前,黃某一直品學兼優,當時是以全縣第一的高考成績被上海某著名大學錄取的。大學一年級時,楊某成績很好。到了二年級,由於一時的鬆懈,出現了兩門功課不及格,而按照學校的規章制度,不及格課程必須重修,且需要繳納昂貴的重修費用,兩門不及格需要繳納700元。而來自貧困地區的優秀學生楊某,具有極強的自尊心,再加上父母平時嚴格的管教,他不敢向家人要該筆費用,他認為這樣做太對不起父母寄予的一片厚望。於是楊某想到了自己打工賺錢解決這筆費用。他對家人謊稱自己為了鍛煉能力,找了一份家教工作,並要求家人把自己用過的初中書本寄過來。但是天有不測風雲,大江南北遭遇了非典的襲擊,弄的整個社會人心惶惶,學校也實施了封校措施。
如此一來,楊某外出家教賺錢繳納重修費用的計劃也被打亂了。但是楊某才20歲,而家人每月只給與400元的生活費,如果用生活費繳納重修費,他得兩個月不吃喝。這下楊某陷入了無法解決的困難之中,思想包袱也越來越大,嚴重影響了學習與生活,直接導致了大二第二學期五門功課不及格、大三每學期2門功課不及格。這時的楊某一共要繳納3100元的重修費用。3100元,對於一名來自貧困地區的大學生來說,是一筆相當昂貴的費用。按照正常的教育方法,從關心學生的角度出發,學校輔導員應當及時通知學生家長,但是楊某父母從未得知黃某考試不及格以及需要一大筆重修費用的消息。
為了以自己的能力解決這筆重修費用,楊某想方設法、費盡心機。他也曾在學校勤 工儉學賺錢,以彌補重修費用的拖欠。但是,勤工儉學之所得遠遠不夠繳納重修費用;再加上學校一而再、再而三的催款,楊某感覺丟盡了臉面。要知道,人人都有自尊心,而大學生的自尊心更為強烈。楊某被逼得走投無路,一不小心,誤入歧途。
2004年暑假,楊某乘學校放假無人之機,偷了學校圖書館電腦的零部件,自己再組裝電腦出賣。2004年9月份,楊某在行竊時被學校保安扭獲。
學校市公安局文保分局抓獲楊某後,立刻對其實施了刑事拘留的強制措施。至此,楊某父母才得知楊某以上事實,真如晴天霹靂,給楊某父母當頭一棒!楊某父母得知此消息後,立刻趕赴上海聘請律師為黃某辯護。
通過上海律師在線,楊某父母找到了本站的吳濱律師。
吳濱律師了解了情況之後,認為楊某主觀惡性較小,情節輕微,社會危害性不大,與學校以及學校文保局進行溝通,但是公安局還是逮捕了楊某,並且移交到了檢察院。檢察院辦案人員也認為楊某情節輕微,社會危害性較小可以從輕處理,但是希望學校能夠出一張楊某平時表現良好的證明。經過律師的努力,學校終於同意出具了一份比較客觀的情況說明。此後,檢察院對楊某提起了公訴。
在庭審過程中,吳濱律師認為:第一,楊某犯罪後主動交待犯罪事實,如實供述司法機關未掌握的事實,屬於自首;第二、楊某有悔罪表現,積極退贓退賠,社會危害性較小;第三、楊某主觀惡性較小,實施盜竊行為是出於繳納學校的重修費用,並不是個人揮霍。
第四、楊某表現一貫良好。法的作用,最重要的並不在於懲罰,而在於教育引導。楊某來自貧困的湘西,能夠考上上海著名大學實屬不易。現在楊某已經是即將離校踏上工作崗位的大四學生,希望法庭能夠從重在引導、挽救的角度出發,給楊某一個改過自新、重新做人的機會。
最後,法院作出了免予刑事處罰的判決。

頻頻出現的大學生犯罪,這個現象折射出什麼呢?大學生本來是天之驕子,為何會屢屢出現觸犯刑律的現象呢?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大學生法制意識淡薄、學生本身的素質問題、心理問題等。但是最根本的不在於此,而在於教育培養大學生的高校。大學被稱作是象牙塔,應該是教書育人最好的地方,應該從德智體各方面去培養學生、教育學生,還應該多多關心學生的生活、心理等方面的問題,而不應該僅僅盯住學生的學習成績。要知道,一個道德敗壞的高智商大學生犯罪遠比普通犯罪危害性大得多!還有,學校對學生的一些輕微的、社會危害性較小的違法行為,應該從輕處理,本著為學生著想的精神,從挽救、引導的角度出發,給學生一次重新做人的機會。

4. 日常生活中的法律案例

(一)陳芳君等與陸伯權返還財禮一案

【案例】:1990年9月,原告陸伯權與被告陳芳君經人介紹相識戀愛。雙方戀愛期間,陸伯權送給陳芳君及其父母財禮若干。後因種種原因,雙方中斷戀愛關系。1992年11月13日,陸伯權向被告戶籍所在地的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令陳芳君及其父母返還所送之財禮。

被告陳芳君、陳學忠、嚴調花在答辯期內,以自己經常居住地在杭州市江干區為理由,向慈溪市人民法院提出管轄權異議,要求將本案移送杭州市江干區人民法院審理。

慈溪市人民法院經審查查明:被告陳芳君、陳學忠、嚴調花於1992年1月9日起暫住杭州市機場路閘弄口新村28弄18號,有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分局閘弄口派出所辦理的被告暫住證為據。本院對本案的立案日期為1992年11月13日。

三被告在杭州市江干區連續居住的時間至本院立案時尚不滿一年,因此,不能認定杭州市江干區為被告的經常居住地,被告提出管轄異議的理由不能成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八條之規定,慈溪市人民法院於1992年12月5日裁定:

駁回被告陳芳君、陳學忠、嚴調花對本案管轄權提出的異議。


(二)張靜訴俞凌風網路環境中侵犯名譽權糾紛案

【案例】:原告張靜,網名紅顏靜;被告俞凌風,網名華榮道、大躍進,二人各自以虛擬的網名登陸網站參加活動。且在現實生活中通過聚會相互認識,並相互知道網名所對應的人的真實身份,且張靜的紅顏靜的網名及真實身份還被其他網友所知悉。

被告多次在網站的公開討論板塊上發表署名大躍進的文章辱罵紅顏靜,原告在被侵權後也曾在網站上發表過損害被告名譽的文章。後原告起訴被告侵犯其名譽權。

人民法院於2001年7月16日判決:

一、被告俞凌風停止對原告張靜的名譽侵害,並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3日內,在e龍西祠胡同網站上向張靜賠禮道歉,道歉內容須經本院審核。否則,本院將在一家全國性網站上公布判決書,刊登費用由俞凌風負擔。

二、被告俞凌風於判決生效之日起3日內,向原告張靜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1000元。本案受理費510元,其他訴訟費1200元,由原告張靜負擔460元,被告俞凌風負擔1250元。


(三)消費不忘索證據,維權方能更暢通

【案例】近期王先生在邯鄲市一大型超市購買了步步高牌的DVD機。在使用幾天後,發生讀碟不能的毛病。無奈,他找到步步高的專業指定維修商,維修商經檢查說:這台機器是假機器,不是步步高廠生產的。而後王先生憑發票找到超市,超市說是組裝的。

幾次解決不妥,王先生反映到某新聞媒體,通過媒體的介入。該超市作出了,退還王先生原購機的錢款,並免費為王先生換同型號的真機一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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