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稅收優惠政策
⑴ 大學生創業稅收優惠政策
大學生創業稅收優惠政策如下:
1,梵谷校畢業生從事個體謀劃的,自本地工商部門批准其謀劃之日起1年內免交稅務登記證工本費(即:免稅)。
2,新成立的城鎮勞動就業服務企業(國家限制的行業不計算在內),昔時安置待業職員(含已辦理失業登記的高校畢業生,下同)超過企業從業職員總數60%的,經相關主管稅務機關批准,可免納所得稅3年。
3,勞動就業服務企業免稅期滿後,昔時新安置待業職員占企業原從業職員總數30%以上的,經相關主管稅務機關批准,可減半繳納所得稅2年。
4,詳細不同的行業另有不同的稅務優惠,例如:
(1)大學畢業生創業新辦咨詢業、信息業、技術服務業的企業或謀劃單位,提交申請經稅務部門英語四級培訓班批准後,可免徵企業所得稅兩年。
(2)大學畢業生創業新辦從事交通運輸、郵電通訊的企業或謀劃單位,提交申請經稅務部門批准後,第一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二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3)大學畢業生創業新辦從事公用事業、貿易、物資業、對外貿易業、旅遊業、物流業、倉儲業、居民服務業、飲食業、教育文化事業、衛生事業的企業或謀劃單位,提交申請經稅務部門批准後,可免徵企業所得稅一年。
⑵ 應屆畢業生在幾年內能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稅收優惠:部分行業免稅兩年
對畢業生從事咨詢、信息、技術服務的獨立核算企業或經營單位,自開業之日起,免徵所得稅2年;對畢業生新辦商業、物資業、對外貿易業、旅遊業、倉儲業、居民服務業、飲食業、教育文化事業的獨立核算企業,自開業之日起,免徵所得稅2年;對畢業生新辦從事交通運輸、郵電通訊的獨立核算企業或經營單位,自開業之日起,第一年免徵所得稅,3年內減半徵收所得稅;對畢業生創辦的農業生產產前、產中、產後服務的企業,對其提供技術服務和勞務所得收入免徵所得稅。)
⑶ 大學生創業有哪些稅收優惠政策
地稅,國稅網站上查找。 有的。
⑷ 大學生創業有哪些稅收優惠
根據財務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關於支持和促進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明確自主創業的畢業生從畢業年度起可享受三年稅收減免的優惠政策。
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政策的具體內容是,對持《就業失業登記證》(註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附著《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除建築業、娛樂業以及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廣告業、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網吧、氧吧外)的,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⑸ 大學生創業都有哪些減免稅收政策
1、根據現行稅法規定,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可憑學生證向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按規定申領《就業創業證》,或委託所在高校就業指導中心向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按規定代為其申領《就業創業證》;如果離校,但仍在畢業年度仍然可直接向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按規定申領《就業創業證》。其中,畢業年度指畢業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1日,必須進入畢業年度才可以享受優惠政策。持《就業創業證》從事個體經營的大學生,在3年內可按每戶每年96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2、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的繳納義務人可以免徵增值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和文化事業建設費;此外,金融機構與小型、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徵印花稅;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且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3年內,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在職職工總數不超過20人的小微企業,免徵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3、《關於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范圍的通知》通知指出,從2017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在小微企業各項稅收優惠政策中,大學生創業成立的企業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即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5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的;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5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的,減按20%的稅率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⑹ 營改增後,大學生創業的增值稅稅收優惠政策有哪些
1、對持《就業創業證》(註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畢業年度內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2015年1月27日前取得的《就業失業登記證》(註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附著《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的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限額標准最高可上浮20%,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在此幅度內確定具體限額標准,並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2、.對商貿企業、服務型企業、勞動就業服務企業中的加工型企業和街道社區具有加工性質的小型企業實體,在新增加的崗位中,當年新招用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且持《就業創業證》或2015年1月27日前取得的《就業失業登記證》(註明「企業吸納稅收政策」)人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依次扣減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優惠。定額標准為每人每年4000元,最高可上浮30%,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在此幅度內確定具體定額標准,並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上述稅收優惠政策的執行期限為2016年5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納稅人在2016年12月31日未享受滿3年的,可繼續享受至3年期滿為止。
⑺ 大學生創業在稅收政策方面有什麼優惠
大學生創業稅收優惠
一、大學生自主從事個體經營
優惠標准
3年內按每戶每年96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享受條件
持《就業創業證》(註明「畢業年度內自主創業稅收政策」)
規定所稱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是指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普通高等學校、成人高等學校畢業的學生;畢業年度是指畢業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注意事項
納稅人的實際經營期不足一年的,應當以實際月份換算其減免稅限額。換算公式為:減免稅限額=年度減免稅限額÷12×實際經營月數。
納稅人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小於減免稅限額的,以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稅額為限;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大於減免稅限額的,以減免稅限額為限。
政策依據
《財政部 稅務總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繼續實施支持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49號)
《陝西省財政廳等四部門轉發財政部 稅務總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繼續實施支持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陝財稅〔2017〕15號)
二、大學生自主經營小型微利企業
企業所得稅優惠標准
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100萬元(含10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享受條件
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並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
(一)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
(二)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政策依據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范圍的通知》(財稅〔2018〕77號)
增值稅優惠標准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應分別核算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的銷售額和銷售服務、無形資產的銷售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的,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可分別享受小微企業暫免徵收增值稅優惠政策。
政策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微企業免徵增值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52號)
⑻ 大學生自主創業稅收優惠政策是怎麼規定的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3的規定:“1.對持《就業創業證》(註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畢業年度內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2015年1月27日前取得的《就業失業登記證》(註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附著《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的人員從事個體經營的,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限額標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在此幅度內確定具體限額標准,並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納稅人年度應繳納稅款小於上述扣減限額的,以其實際繳納的稅款為限;大於上述扣減限額的,應以上述扣減限額為限。
上述人員是指:(1)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半年以上的人員。(2)零就業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勞動年齡內的登記失業人員。(3)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高校畢業生是指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普通高等學校、成人高等學校畢業的學生;畢業年度是指畢業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⑼ 大學生創業有哪些最新稅收優惠政策
近年來,為支持大學生創業,國家和各級政府出台了許多優惠政策,涉及融資、開業、稅收、創業培訓、創業指導等諸多方面。
.(1)大學畢業生在畢業後兩年內自主創業,到創業實體所在地的工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注冊資金(本)在50萬元以下的,允許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資金不低於注冊資本的10%(出資額不低於3萬元),1年內實繳注冊資本追加到50%以上,餘款可在3年內分期到位。
.(2)大學畢業生新辦咨詢業、信息業、技術服務業的企業或經營單位,經稅務部門批准,免徵企業所得稅兩年;新辦從事交通運輸、郵電通訊的企業或經營單位,經稅務部門批准,第一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二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新辦從事公用事業、商業、物資業、對外貿易業、旅遊業、物流業、倉儲業、居民服務業、飲食業、教育文化事業、衛生事業的企業或經營單位,經稅務部門批准,免徵企業所得稅一年。
.(3)各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和有條件的城市信用社要為自主創業的畢業生提供小額貸款,並簡化程序,提供開戶和結算便利,貸款額度在2萬元左右。貸款期限最長為兩年,到期確定需延長的,可申請延期一次。貸款利息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利率確定,擔保最高限額為擔保基金的5倍,期限與貸款期限相同。
.(4)政府人事行政部門所屬的人才中介服務機構,免費為自主創業畢業生保管人事檔案(包括代辦社保、職稱、檔案工資等有關手續)2年;提供免費查詢人才、勞動力供求信息,免費發布招聘廣告等服務;適當減免參加人才集市或人才勞務交流活動收費;優惠為創辦企業的員工提供一次培訓、測評服務。
.(5)以上優惠政策是國家針對所有自主創業的大學生所制定的,各地政府為了扶持當地大學生創業,也出台了相關的政策法規,而且更加細化,更貼近實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