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戶口回遷
⑴ 大學生畢業了戶口遷回原籍的流程是什麼
大學生畢業回原籍落戶一般需要的材料有:畢業證,就業報到證或者就業協議書,原籍戶口本,戶口遷移證,拿著上述材料去戶籍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就可以了。
你落戶回原籍也是非農業戶口了,不能轉成農業戶口了。
⑵ 關於農村大學生戶口回遷的問題
呵呵,我也遇到了相同的問題,河北廊坊香河2001年入學,遷出去之後2005年回到原籍就成了非農戶口,虛構了一個小區。不知道是哪個生孩子沒屁眼的孫子想了這么一個斷子絕孫的狠招,真這樣下去,等我們父輩去世了之後,土地就全成國家的了,跟我們一點關系都沒有了。
曾經在火車上遇到一個省廳退休的老太太,說你們既然上大學了就不該再回家種地,應該到城市裡去工作,所以土地對你們來說沒用,收回是應該的。可是你完全剝奪了我大學畢業之後回家的權利啊,我連這個後路都被你們斷了。那麼多畢業生都能找到工作么,就業率那點事怎麼來的你不清楚嗎?以後國家發展好了,農村土地可以託管,我就回家開個小賣店機械化種點地,挺舒服的,為啥要到大城市裡去打工給人當孫子,享受大城市的高物價、爛空氣,醫療條件好又有個鳥用。
難道這就是促進城市化進程剝奪土地的辦法么,這是誰在和誰搶土地,這是「新土改」呀。
之後我知道的2005年入學的大學生入學的時候戶口可以遷走也可以不遷,但是我們中間這一段被強迫遷走的,就沒人管了,也許是開始出這主意的人已經被狗吃了。
希望得到媒體關注,讓我們多一個選擇,有更多的機會為人們做貢獻,謝謝
⑶ 大學生畢業了戶口遷回原籍的程序.
辦理戶籍回遷時,必須提供身份證原件。
大學生畢業回遷流程:
回第一步:攜帶戶口答本(一般集體戶口是不列印戶口本的,沒有的不帶)、身份證、畢業證、報到證到現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遷移證,一般情況下,學校會統一辦理。
第二步:攜帶戶口本(沒有的不帶)、身份證、畢業證、報到證和遷移證到原籍派出所戶籍室辦理遷移手續,列印戶口本,重新辦理身份證(大學遷走時沒有重新辦理身份證的,不需要重新辦理)
⑷ 關於大學生戶口回遷的問題
按照我的的經驗,畢業的時候學院是會安排統計的。因為有些同學沒有簽工作,戶口就會遷回家或者放在人才市場。畢業後你的戶口應該是有三種安放方式的:跟隨你遷到你單位;靠掛在人才市場(如去北京上海等不能落戶的地方工作的同學);遷回原籍。
城鎮戶口遷回應該是不麻煩的,而且大學畢業生戶口遷回生源地,家裡那邊應該是接收的。你們畢業的時候應該會發一張表格,讓你填你的戶口和檔案要放在哪裡,到時候寫遷回原籍就好了。你可以先去輔導員那裡問問~然後就可以辦了~~
⑸ 大學生戶口回遷
對於你的問題,都可以解決的就是有點小麻煩
1、可以回遷,畢業前不交三方協議,學校會把你的戶口自動通過教育部回遷到你老家清遠人才市場;
2、對於你想把戶口遷到父母所在地中山,也可以的,兩種方法:一,你把工作找到中山,學校會幫你把戶口遷到中山人才市場,到時你跑下人才市場就可以落到你父母那了;二、需要你父母在中山有房子,這樣你有了落戶中山的資格,這時你需自己去遷自己的戶口,具體可以詢問學校的輔導員和當地派出所;
3、對於你身份證的問題,可以趁現在還沒畢業先補辦一張學校所在地身份證來用,否則會很不方便,等你戶口落好了,到時在補辦一張新的就ok了,至於用舊的,這個好像不是很方便的樣子。
以上希望能幫到你。
⑹ 畢業生戶口遷回原籍流程
辦理戶籍回遷時,必須提供身份證原件。
操作流程:
1、填一份入戶申請表(以戶主的名義);
2、帶上戶主身份證及復印件一張,帶上畢業生身份證及復印件一張。
3、帶上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戶主那頁和畢業生遷出那頁復印在一張紙上)。
4、戶口遷移證(復印一張,跟原件一起交派出所)。
5、帶上報到證及復印一張。
6、帶上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一張。
7、帶上畢業證原件看及復印件一張。
8、入戶申請(以戶主名義寫一份申請)。
以上證件齊全後,帶齊到所在居委蓋章(入戶申請表那份蓋),蓋好章後,再帶齊資料返回派出所交給戶籍管理員審核,三周後去看審核結果。
拓展資料:
戶口遷回原籍的條件:
1、畢業後直接遷回戶口原籍。讀大學時戶口遷至大學所在地,畢業後,只要沒到其他地方落戶,兩年內默認退回戶口原籍,拿學校開具的報到證直接遷回戶口原籍所在地,但不管原戶口是農還是非農,都將轉為居民戶口,這是全國統一的,即便遷回農村,所在派出所的戶口只能是居民戶口。
2、畢業後,沒直接遷回戶口原籍,由於工作或結婚原因,在其他地方落戶,這時想遷回戶口原籍,要看戶口所在城市的政策,因不同城市戶籍政策不同,有兩種情況出現:
①准許直接遷入。
②要求在戶口原籍地擁有房產,房產證上有本人或配偶的姓名,其他人的房產無效。不管是哪一種政策,遷入步驟基本相同。
⑺ 關於大學生戶口回遷需要什麼手續
程序
應遵循人戶一致和居住地登記的原則。公民遷移,除在本戶口管轄區內移居,只作住址變動登記,不作遷出、遷入登記外,凡是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的,均可辦理遷出、遷入登記。
辦理戶口遷移所需的證明材料
公民因各種原因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的,應持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與遷移事由相關的證明:
1、婚遷,持合法的結婚(離婚)證;
2、分(購)、建房遷移,持房卡或住房證明;
3、出國(境)注銷戶口,持有關部門出具的注銷戶口通知單;
4、回國(入境)落戶,持定居證或勞動人事部門核準的錄用證明、護照(回鄉證)或有關部門出具的證件收存(收繳)證明,回國後異地落戶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注銷戶口的證明;
5、公民入伍注銷戶口,持入伍通知書;
6、退伍、復員、轉業落戶,持縣市兵役機關,縣市以上復員安置辦公室發給的登記戶口的證明,異地安置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注銷戶口的證明;
7、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落戶,持釋放證、解除勞教通知書,異地落戶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注銷戶口的證明;
8、大中專學生入學戶口遷移,持入學通知書;
9、大中專學生分配落戶,持派遣證。

(7)大學生戶口回遷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的規定:
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第十三條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憑下列證件到遷入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
1、復員、轉業和退伍的軍人,憑縣、市兵役機關或者團以上軍事機關發給的證件
2、從國外回來的華僑和留學生,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入境證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釋放的人,憑釋放機關發給的證件。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戶口遷移
⑻ 大學生畢業戶口回遷問題
既然你還想遷回來,現在完全可以不遷戶口到北京,很多上大學的都不遷呢
⑼ 大學生集體戶口回遷
不能回到農村戶口了,只能是城鎮戶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