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的求職陷阱
1. 大學生求職常見的求職陷阱有哪些
凡是交錢的都考慮清楚!

案例4:偷換「試用期」概念
小羅是北京師范大學的大四學生,她四處投遞簡歷,尋找工作的時候接到了一家小型出版社的電
話,該出版社表示,如果小羅可以在出版社實習三個月並且表現得令人滿意的話,雙方就可以正式簽約。小羅想,在求職的高峰時期去實習的話,將錯過不少其他求
職機會。而且,如何定義「表現得令人滿意」也存在很大的問題,於是就沒有答應。小羅的同學小夏聽說之後,覺得機會難得,於是就聯系了這家出版社。在三個月
的實習中,小夏一直在出版社中忙項目、整理資料,十分認真。不過,三個月之後,出版社並沒有與小夏簽約。後來,小夏聽說,出版社只是這段時間的工作比較
多,需要她的幫忙,並沒有打算正式簽她。
針對此案例,謝偉老師告訴同學們,這種口頭合約充滿了極大的不確定性,求職者們一定要當心, 如果因此錯過了招聘的黃金時期,接下來再找工作的話可能會存在一定的困難,因為很多單位可能都已經招到人了。此外,《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勞動合同可以
約定試用期,但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如果試用期超過六個月,就是明顯的侵權行為。這些,都需要大學生求職者們多加註意。謝偉老師特別提醒求職者,一
定要仔細閱讀勞動合同,尤其是其中關於勞動報酬、工作內容、合同期限和社會保障等方面的細節。在勞動報酬一欄中,要看清考核、獎勵辦法;工作內容一欄中,
注意對職位的具體約定;合同期限一欄中,則要注意試用期的期限及相關問題。
——概念解析——
試用期
試用期是指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關系還處於非正式狀態,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是否合格進行
考核,勞動者對用人單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進行了解的期限。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
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且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的期限中。
三方協議與勞動合同
三方協議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 能解決應屆畢業生戶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一系列相關問題。三方就業協議書不同於勞動合同。三方就業協議書制定的依據是國家關於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法規和 規定,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後自行終止。而勞動合同是受《勞動法》和《合同法》的限定和保護的。(文·實習生 馬媛媛)
■新聞鏈接
求職路上陷阱多自保意識須加強
大四女生小雪是個「宅女」,看著身邊的同學一個個通過網路應聘找工作,她也開始忙著在各大招
聘網站上投簡歷。當小雪在某人才招聘網上傳了簡歷後,該網站立刻給她發了封電子郵件讓她填寫完整的個人信息,並說這樣可以為自己爭取更多被好單位錄用的機
會。於是她便在網站上輸入了自己的資料,包括姓名、電話、地址等。
可誰料在接下來的一周之內,小雪經常接到陌生人打來的電話,稱自己是某公司的管人事的,想錄用她,但這些單位都是查找不到地址的小公司。更可氣的是,小雪的手機上從此多了許多廣告簡訊。她才恍然大悟,原來自己的個人信息已經泄露出去了,而此時想更改也來不及了。
小雪的遭遇可以說是目前很多人都會面臨的煩心事。為了防止自己的個人信息被網路騙子利用,對
於求職者來說,首先應選擇一家達到一定規模、能夠為用戶提供全面服務的網站。一般情況下,選擇規模較大、知名度較高、門戶型的招聘網站才是明智之舉。除了
相對較為隱私的個人信息應該保密之外,求職者對於自己所投的就業單位事先也要有初步的了解,並且查詢他人對於該就業單位的評價,再來綜合考慮是否要投簡
歷。(據廣州日報)
2. 大學生在求職過程中有哪些陷阱
有點長,希望看完對你有所幫助
一、招聘陷阱第一大類:虛假職位信息
1、以招聘之名盜取個人信息
當對方要求你提供奇怪的證明材料時一定要多留個心眼,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向只有一知半解的"招聘單位"透露有關任何你的隱私信息,一旦發現侵權跡象應當即報案。
2、借招聘之名儲備人才
應聘單位的確需要人,但不是現在。對此類招聘,求職者權當作是一次鍛煉和競爭的機會,切不可對結果抱太大希望。
3、以招聘之名非法斂財
調查顯示,職場中最大的騙局當屬收取保證金、押金,其比例佔到了28.16%。法律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向應聘者收取任何費用(包括押金或保證金),所以,那些任職初期需要先繳各種押金的公司是不合法的;而規模很小、態度惡劣卻敢開口收取服務費的中介機構,不用多想,一定是想騙取求職者金錢的非法組織。遇到交錢時就應當瞪大眼睛、提高警惕,牢牢到按住錢包是求職應聘過程中首先需要注意的。
二、招聘陷阱第二大類:通過招聘對應聘者進行壓榨
1、以招聘之名誘人犯罪
對這種騙術,動腦稍加思考就應有所懷疑。如果招聘者誇誇其談,反復強調招聘職位輕松便能拿高薪,很有可能是在引誘你加入傳銷、色情及其它非法機構。
2、招聘時設下薪酬陷阱
(1)先界定薪酬的上下限,並協商支付方式。盡量減少薪酬中的「軟性成分」,或者試行一個月後重新規劃。(2)應聘時多個心眼,不清楚的地方要問明白。比如,一年是十二薪還是十三薪?試用期待遇如何?時間多長?加班時間費用如何計算?如此種種,問清楚就不會糊里糊塗地上當,吃了啞巴虧。
3、粉飾職位信息騙取勞動力
求職者虛榮心的作祟是遭遇此類問題的主要原因。不要被聽上去體面的職位所迷惑,仔細詢問職位的工作內涵和細節,是求職者在與招聘者面談過程中必須要做的。
有很多學子及應聘者在找工作時接連遭遇招聘陷阱,不是要交培訓費就是要交押金,不要工作還沒著落,冤枉錢卻花了不少。所以,中國質量萬里行再次提醒求職者:施才華、找工作、求發展雖然心切著急,但一定要瞪大眼睛想想清楚,小心「招聘陷阱」。保護好個人權益,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先交200元押金,回去等錄用通知,結果卻是音訊全無。這樣的陷阱在求職過程中屢見不鮮。一份調查顯示,70%的人在工作之時遭遇過騙局。打工也要打假,求職過程中的種種騙局不得不防。
你中過哪些招?
「保證金」騙術受害者居首
收取保證金、提供虛假職位信息、假借試用期騙取廉價勞動力、以招聘為名推銷產品……求職陷阱無處不在,招數也層出不窮。
智聯招聘和新浪招聘聯合進行的調查顯示,最容易讓求職者中招的騙術,是在招聘時以各種名義收取保證金或押金,然後巧立名目不予退還。28.16%的受調查者承認,自己曾經在求職中遭遇過這類騙局。其它依此是虛假職位信息(17.37%);利用試用期騙取廉價勞力(14.21%);以入職培訓名義騙取費用(12.11%);不按規定提供有關保險和福利(11.05%);招聘是假,賣產品是真(6.32%);以能力考核的名義騙取免費勞動(6.32%);打著「高薪誠聘」的旗號實為色情服務(2.37%);單位突然人間蒸發(2.11%)。
智聯招聘職業顧問的建議是,凡是簡單聊兩句,草草應付面試後就說你被錄用的招聘,往往重視的是你的財而不是才。一般他們的理由是,一旦求職者臨時反悔,造成的損失應該由求職者分擔,但求職者往往在交錢後就被告知招聘職位已經滿了,但錢也不退還了。另外更加隱蔽的收費還包括服裝費、檔案管理費、培訓費等等本應是用人企業承擔的成本。求職者需要注意的是,國家明確規定,用人單位不得以收取押金、保證金、集資等作為錄用條件,因此遇到這類情況,求職者需要謹慎考慮。
哪種騙局最可恨
「試用期」騙局人人喊打
最讓人難以防備的職場騙局,是利用試用期騙取廉價勞動力,在試用期後便以各種理由辭退求職者,卻不必負任何法律責任。調查顯示,這也成為求職者最為痛恨的一種職場騙局(20.26%)。此外依此是打著「高薪誠聘」的旗號實為色情服務(16.84%);收取保證金、押金(15.26%);單位突然人間「蒸發」(12.11%);虛假職位信息(11.32%);以能力考核的名義騙取免費勞動(8.42%);招聘是假、賣產品是真(5.53%);以入職培訓名義騙取費用(5.53%);不按規定提供有關保險和福利(4.74%)。
智聯招聘職業顧問分析,利用試用期騙取廉價勞力之所以令人切齒,主要是它的形式比較普遍,而用人機構往往振振有辭,將沒有通過試用期的責任推到求職者身上。
這類騙局主要有兩種形式,一種是以各種理由告訴求職者是不合格的,公司解聘也是無奈之舉,從而再以很少的薪水繼續招聘同樣也不會熬過試用期的新人,周而復始,降低成本。面對這樣的招聘,求職者不要輕信用人單位的口頭承諾,任何試用期的要求和考核應該白紙黑字清清楚楚,同時也要考察一下該單位現在用人的情況,如果人來人往,怨聲載道,還是吸取前車之鑒,另尋明主的好。
另外一種手段就是非法延長試用期,才半年合同,試用期卻有3個月。試用期本意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相互了解、相互選擇的期限。但是一些單位為了減低用人成本,利用試用期的低薪「了解」得沒完沒了。其實關於試用期,勞動部《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早已做了規定,勞動合同期限少於6個月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5天;勞動合同長於6個月但短於1年,試用期不超過30天;勞動合同長於1年但短於2年,試用期不超過60天。
騙子無孔不入
哪裡是「求職安全港」
通過哪些途徑,才能最大程度上避開求職騙局?在你遭遇的招聘騙局來自哪裡的調查中,直接來自用人單位的占據了(27.89%);來自職業介紹所的有(25.79%);來自網路招聘(23.16%);大型招聘會(14.21%);咨詢公司(8.95%)。相對而言,通過現場招聘會和咨詢中介公司,遭遇陷阱的幾率比較小。
在幾大求職者常用的求職方式中,現場招聘會的受騙幾率較小,但因為太過雜亂,求職成功率低,很難成為求職者首選的求職方式。相對而言,網路招聘雖然以免費瀏覽申請、大量的職位信息、隨進隨入的方便性和個性化的搜索、查詢功能吸引了大量的求職者和招聘企業,但由於覆蓋面過廣,提供的職位可信度和有效性也遭到了眾多非議。而職業介紹所出現的問題則更為普遍,許多非正規職介所混跡其中,一張桌子一部電話就能開張,讓執法部門防不勝防。被騙者即使單獨投訴,受騙金額達不到認定詐騙罪的標准,公安也無法立案,因此建議求職者去勞動保障部門開辦的非贏利公共職業介紹機構尋找機會。
大多數人自認倒霉
求職者權益誰來維護?
奇怪的是,雖然大多求職者對職場騙子深惡痛絕,但是調查發現,32.66%的求職者對此卻往往自認倒霉,不了了之,40%的人也僅僅向親朋好友發發牢騷,採取行動捍衛自身權益的人寥寥無幾。
在求職過程中受騙後,總是將責任歸於自己糊塗,與其四處申訴,不如繼續把精力放在尋找下一個工作機會,大多求職者之所以對職場騙局不了了之,還是因為找工作四處奔波後已身心疲憊,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避免更多麻煩。特別是外地求職者,更是對此缺乏勇氣。因此,勞動監察部門加強對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權益的監督,才是徹底鏟除職場騙子的主力。而對廣大求職者來說,在競爭激烈的就業環境中,作為求職者雖然不能放過一個機會,但面對魚龍混雜的求職市場,對於輕而易舉的職位誘惑,伸手可得的高薪機遇,還是得小心翼翼。
每年五六月份,正值應屆大學畢業生求職的高峰期,多年來寒窗苦讀,終於到了得以展現自己能力之時,他們無不全身心地投入求職的人海中。然而,由於高校擴招、部分市場需求飽和等因素,大學生就業已不容樂觀,而五花八門的招聘陷阱更是無處不在。為此,記者采訪了幾位應屆畢業生,他們在求職過程中遭遇的招聘陷阱確實不少。
陷阱一:高職誘惑
作為應屆畢業生,需要把個人資料公開於各大招聘網站上,以求得用人單位的賞識。未曾想,這卻給一些別有用心的人提供了製造陷阱的機會。
記者在采訪北京青年政治學院的畢業生小薛同學時,她向記者述說了自己求職受騙的經歷。一天,小薛接到太平人壽保險公司的電話,竟然被告知她已被該公司錄取為「儲備經理人」。小薛在興奮之餘不免納悶,自己從未向該公司投送簡歷過呀?他們怎麼會知道自己的電話?但小薛還是興沖沖地來到該公司,可去過方知,原來是該公司從某招聘網站上的公開資料里「選」中了自己。而所謂的預先被錄取的職位「儲備經理人」則被換成了「理財專員」。經過一番培訓後,小薛才知道,原來該公司把自己招來就是做保險業務員。小薛所學的專業是「網路編輯」,與保險業沒有任何關系,而不善言談的小薛竟然被業務經理誇成了「他見過的最適合做保險的畢業生,不做保險將是終身遺憾」。真是令人哭笑不得。
據小薛稱,此類情況她的同學也遇到不少。前不久,一家名為「華表服裝」的公司給學校發來招聘通知,招聘營銷助理若干名,很多同學都去了,結果就是招業務員,工作是銷售服裝……
據了解,目前很多公司招聘業務員都是到各招聘網站搜集應屆畢業生的資料,以高職加以誘惑。對於諸如此類「掛羊頭賣狗肉」的招聘伎倆,畢業生一定要警惕,清楚自身實力,從基礎做起,逐漸展現自己的才華,不要輕信高職誘惑。
陷阱二:騙培訓費
以錄取作為誘餌騙取培訓費已是屢見不鮮了,但仍有畢業生求職心切,掉入此類陷阱。
記者采訪應屆畢業生小劉同學時,他告訴記者,上個月他接到某公司的面試通知,於是高興地到該公司參加面試。一番面試後,該公司並沒有當時就向他收取培訓費,只是說讓他先試用一段時間,然後再考慮是否錄取他。小劉十分高興,想好好表現一下,爭取能留在該公司工作。於是,他起早貪黑地幹了近一個月,結果卻被告知:你幹得不錯,但專業知識不足,公司需要對你進行培訓,請先交300元培訓費。當小劉對此進行質疑時,該公司卻說,不交培訓費可以走人,但此前工作一個月的薪水免談,令小劉氣憤不已。
值得畢業生注意的是,一般正規公司會向求職畢業生說明試用期,即使求職畢業生在試用期沒有通過,也會得到相應報酬。至於培訓費,一般由公司擔負。
陷阱三:「皮包公司」
畢業生小李收到一個房地產公司的電子郵件,被通知去面試。由於小李並未向該公司投送過簡歷,他怕遭遇「皮包公司」,為安全起見,決定上網先查一下。讓小李驚訝的是,當他用GOOGLE搜索後發現,該公司居然用同一個電話、地址注冊了4個公司,涉及醫葯、保險、建材等不同領域。該公司提出的給求職畢業生的待遇異常優厚,而招聘信息中對於學歷的要求竟然是中專以上即可。該公司以低學歷招聘求職畢業生,卻提出付相當高的工資,值得懷疑。經其向工商部門了解,該公司已不存在。該公司是以低標准將畢業生招進來為公司幹活,而其承諾的高工資是不會兌現的。
對此,求職畢業生們應該得到一些啟示,如果接到一些自己並不熟知或者並未投放簡歷的公司的面試通知,應該事先向有關部門查詢、核實該公司的真實情況,並上網搜索一下該公司的網站,確定其規模與用人需求,然後再去進行面試。
畢業生要勇於說「不」
一些受騙的畢業生認為,針對招聘陷阱,相關部門應負起責任,杜絕畢業生受騙。某高校長期從事就業指導工作的高老師說:「國家明確要求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名義向應聘者收取報名費、抵押金、保證金等費用,如用人單位違反規定收取各種費用,求職畢業生就要勇於說『不』。一個遵紀守法的單位才能有發展前途,如其不遵守國家的規定,對其向求職畢業生許下的承諾也應打個問號。如今畢業生找工作較難,就業壓力較大。但畢業生在主觀上還是要保持冷靜,才能客觀地審視對方的情況。」
諸如此類的招聘陷阱數不勝數,希望廣大應屆畢業生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和辨別真假招聘的意識,通過正規渠道取得面試資格,切忌因一時求職心切而上當受騙,以免落入形形色色的招聘陷阱。
近年來,大學生求職被騙案件屢有發生。一些學生被個人或流動服務的公司僱傭,講好按月領取工錢,但僱主往往找個借口拖延一下,拖到學生開學時,老闆就消失得無影無蹤。警方提醒廣大同學,打工切忌賺錢心切,特別要警惕四種騙局。
先付押金型 這類騙局通常在招工廣告上稱有文秘、列印、公關等輕松、體面的工作,求職學生只需交納一定的保證金即可上班。學生付錢以後,招聘單位要學生聽候消息,接下來便石沉大海。
臨時苦工型 一些小公司特別是個體建築承包者故意將一些苦、臟、累、險的工作交給學生,又不與他們簽訂合同,一旦發生工傷等情況,學生往往索賠無門。
直銷、傳銷型 學生到公司後被連哄帶騙地先買下一些貨品,然後公司再讓應聘者如法炮製去哄騙他人,並用高回扣作誘餌。
模特、特種行業型 這類招工通常稱招模特或參加歌星、影星培訓班,然後要學生花大價錢照藝術照參加遴選,最後再找借口說應聘者條件欠缺而予以拒絕。也有的是以娛樂場所特種行業的高薪來吸引求職者。同學們到這些場所打工,往往容易誤入歧途。
警方提醒,要提高防範意識,學會自我保護;謹慎交友,不以感情代替理智;遇有不明問題,充分依靠組織、老師和同學;不貪佔便宜,發現詐騙行為要及時報警。
3. 大學生遇到的求職陷阱有什麼
以虛假或冒充其它公司名義聯系大學生來參加面試,在大學生面試途中實施手機錢財等詐騙的;
以任何借口在面試過程中要求大學生繳納某些費用的,基本可以判定為陷阱;
另外我個人覺得還要留意中介結構,因為他們確實可以幫你推薦工作,但是要從中收取費用,嚴重的是和公司達成協議,每月從你的工資里扣取的;
綜上,我覺得要想迴避,首先是一定要通過正規的網站(卓博,前程無憂等盡量選大的招聘網站)或者招聘會投遞簡歷,招聘會上也要注意保護個人隱私;其次遇到對方電話通知你面試時,最好要事先查詢下公司信息,能查到公司號碼的回撥回去求證一下是否真的是它們公司在招聘;面試的時候盡量選擇自己直接到達公司或者視頻面試,不要輕易讓對方半路接你;以上供參考.
4. 大學生常見的求職陷阱,都有哪些
虛假廣告陷阱,協議陷阱。有些公司為招人往往誇大寬頻公司規模,虛構職務。還有的利用大學生經驗不足,和其簽訂霸王條款。
5. 求職中常見的六大陷阱有哪些
企業需要能為企業創造價值的員工,能很快進入工作狀態,快速融合企業文化,老闆不喜歡偷懶耍滑,愛貪小便宜,搬弄是非,對企業和老闆說三道四的員工。要求員工有好的職業素養,有好的服從性和自覺性,養成好的習慣性。更高要求有行業背景,資格資歷積累,具有開創開拓能力,做事勤懇,把工作當成自己的事情來干,干出效率,干出成效。這樣的員工到哪裡都會有生根發芽的機會,不愁找不到事干。

6. 大學生如何避開求職陷阱
很多大學生,因為之前沒有求職經驗,就會陷入很多求職陷阱中。主要有以下幾種:
第一,高利潤回報。很多大學生在畢業之後想要脫離家裡的照顧,證明自己的能力,所以迫切想掙錢養活自己。對方就會利用大學生這種心理,給大學生一些高回報的誘惑,讓大學生能夠去做這樣的工作。但是最終的結果卻不盡人意,甚至會有更嚴重的後果;
第二,財產損失。這位騙子通常會讓大學生交押金,然後幫他找工作,最後不僅沒找到工作還人去樓空,錯過很多找工作機會,打擊信心;
第三,連累家庭。很多人可能會陷入傳銷組織,這樣不僅而損失財產,同時也會讓家庭陷入到危機以上是幾種常見的求職陷阱,那麼大學生

第三,做好面試准備終會成功
當你在准備面試時會發現,你的專業水平和綜合能力是你找工作的關鍵。不要本末倒置,把找工作的准備工作做好,你自然會找到好工作。
關鍵,大學生剛畢業一定要有清醒的意識,是天上沒有掉餡餅這件事情。
7. 大學生初入職場,大學生常見的求職陷阱有哪些
大學生初入職場,大學生常見的求職陷阱有
1、培訓費騙局
最常見的就是公司的崗位/地址/薪資與網站上寫的、面試談的都不匹配,還有一些培訓公司讓員工自己掏培訓費、辦理會員等等。這種公司記得永遠不要給公司掏錢,記住面試和入職的時候需要你交錢的90%都是騙子。例如北京某學校的小李在和同學一起投遞了簡歷之後又一起參加了公司的面試。出乎小謝的意料,面試進行得十分輕松愉快,小李和同學都很快通過了面試。然後,公司的負責人讓小李和他的同學交200元的培訓費費。小謝和他的同學商量,覺得錢不是很多,而且工作了之後應該能很快掙回來,於是就交了。交錢之後,公司負責人與小謝他們約好一 周後簽訂協議。一周之後,小謝和同學來到這家公司所在的寫字樓,發現已經是人去樓空。
2、試用騙局
畢業生上崗後一般會有三到六個月的試用期,所以一些單位利用這一條款,要麼在期間少付工資要麼到期後蓄意辭退。在上海某高校的小夏在秋招黃金期的三個月的編輯實習中,小夏一直在出版社中籌備項目、整理資料,非常認真。不過,三個月之後,出版社並沒有與小夏簽約。後來,小夏聽說,出版社只是這段時間的工作比較多,需要她的幫忙,並沒有打算正式簽她。所以說明這種口頭合約充滿了極大的不確定性,求職者們一定要當心, 如果因此錯過了招聘的黃金時期,接下來再找工作的話可能會存在一定的困難,因為很多單位可能都已經招到人了。我們在與用人單位簽訂合同時也要注意,切勿相信口頭承諾,要簽訂書面合同維護自己的權益。

3、虛假「高職」崗位騙局
一些用人單位在招聘會上為了招到條件較好的畢業生,會誇大或隱瞞自己的某些情況。比如:在發布招聘信息時,往往故意擴大用人單位規模和崗位數量,進行虛假宣傳。或者把招聘職位寫得冠冕堂皇,不是「經理」就是「總監」,但實際上卻只是「辦事員」、「業務員」,承諾你薪資月入過萬,但其實根本沒有廣告上寫的那麼誘人。有時畢業生甚至被安排與一些勞動強度極大的體力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