砸死大學生
Ⅰ 快把那個惡毒的女大學生打死打死人打死
就讓別人再怎麼努力,我們也不能夠對別人進行處罰,因為交了錢的方法必須得向中國的機構。
Ⅱ 一男大學生用石垂砸死同室三名男大學生叫什麼名字因三名大學生笑他給女同學寫情書 遭拒
他叫馬加爵。
2004年在雲大宿舍連殺四人引發了轟動全國的"馬加爵事件"馬加爵馬加爵(1981年5月4日—2004年6月17日),男,漢族,廣西賓陽人,身高171.5厘米,雲南大學生化學院生物技術專業2000級學生,戶籍地為廣西賓陽縣賓州鎮馬二村一隊。1996年至1997年在賓州初中讀初三,以優異成績考取省重點賓陽中學;1997年至2000年就讀於賓陽中學;1999年至2000年讀高三,成績優異,被預評為「省三好學生」;2000年至2004年就讀於雲南大學生化學院生物技術專業;2004年2月13日晚殺一人,2月14日晚殺一人,2月15日再殺兩人後從昆明火車站出逃。2004年3月15日為部督A級殺人犯;2004年6月17日被執行死刑。 2004年2月23日 雲南省昆明市公安局接報後,在雲南大學學生公寓一宿舍櫃子內發現4具被鈍器擊打致死的男性屍體。 2月25日 雲南省公安廳發出A級通緝令,懸賞15萬元人民幣捉拿雲南大學兇殺案犯罪嫌疑人馬加爵。4受害學生均為馬加爵同窗非好友。2月26日 廣西自治區發出通緝令,並懸賞5萬元捉拿馬加爵。此前,警方查明,馬加爵為廣西壯族自治區賓陽縣賓州鎮人。3月1日 公安部發布A級通緝令,通緝在逃殺人犯罪嫌疑人馬加爵。公安機關懸賞20萬元人民幣在全國范圍內公開通緝。3月6日 馬加爵父親接受記者采訪時,寫下一封家書,勸兒自首。他在信中說:「你平時都說長大了要報答父母恩,現在從你失蹤後,我們每天都放聲大哭,你母親已經病得很重了,她是多麼想看見你啊!……兒子,你從小就是一個孝敬父母的好孩子,我們相信,你不會讓我們永遠去承受這種痛苦的。」3月初 公安部統一指揮針對馬加爵的全國大排查,全國出現數十名「疑似者」。警方查明,2月15日,馬加爵曾在雲南省工商銀行匯通支行學府路儲蓄所分兩次提取了350元和100元人民幣現金;2月8日至13日以及2月15日馬加爵上過互聯網,查詢江西省贛州市、湖南邵東縣和廣州市等地的地理、交通、就業等情況,並瀏覽了有關身份證的製作、核查等有關規定,訪問過互聯網上「公安部」、「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廳」等網站。上網時間集中在晚上11時至次日7時。3月12日 廣東省公安廳轉發公安部查緝馬加爵線索的通告:警方調查發現,馬加爵極可能於2004年2月17日下午乘火車離開昆明前往廣東,所涉車次及時間包括:2060次昆明—湛江,時間為20:41;1166次昆明—廣州,時間為23:23。3月15日晚7時30分左右 馬加爵在海南省三亞市河西區落網,當地公安部門正對其進行審訊。公元2004年6月17上午9時,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核准了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馬加爵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刑事判決。宣判結束,馬加爵即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4月22日,昆明中院公開審理了馬加爵涉嫌故意殺人、附帶民事訴訟一案,並於4月24日作出刑事附帶民事判決,認定馬加爵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判令馬加爵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李文楊、唐先和人民幣兩萬元,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邵渭清、黃燮梅人民幣兩萬元,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楊紹權、馬存英人民幣兩萬元。宣判後,在法定期限內,馬加爵沒有提出上訴,昆明中院即依法報送雲南省高級法院核准對馬加爵的死刑判決。雲南省高級法院經復核認為,馬加爵無視國家法律,因不能正確處理人際關系,因瑣事與同學積怨,即產生報復殺人的惡念,並經周密策劃和准備,先後將4名同學殘忍殺害,主觀上具有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故意,客觀上實施了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在整個犯罪過程中,馬加爵殺人犯意堅決,作案手段殘忍;殺人後藏匿被害人屍體並畏罪潛逃,犯罪行為社會危害極大,情節特別惡劣,後果特別嚴重,應依法嚴懲。馬加爵的辯護人關於馬加爵認罪態度好,有悔罪表現的辯護意見雖然符合事實,但馬加爵罪行極其嚴重,對其不予從輕處罰。一審判決定罪准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遂作出裁定,核准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馬加爵死刑。
Ⅲ 夜間惡魔,酒鬼尾隨侵犯殺害大學生,後來怎樣了
關於婦女的社會越來越多的謀殺是令人擔憂的對大多數女性來說,身體的弱點,女性往往更容易成為犯罪目標,意想不到的危險,女人能做的只有更加註重安全問題,而不是一個機會隱藏在暗處的罪犯。
2010年1月13日,濱州市惠民縣白家村新建房屋中發現一具女性屍體。房子的主人白佃泉對此表示遺憾。房子差不多建好了,只有門和窗還沒有安好。如果有窗戶和門,這可能不會發生。

梁全新用雙手使勁掐著她的脖子,一直到她暈過去,然後對昏迷中的邵光霞進行了侵害。事情發生後邵光霞才轉醒過來。梁全新為了不讓事情敗露,他拿起路邊的一塊磚頭往邵光霞的頭上砸去。就這樣一磚一磚地砸死了她。
他終於找到了邵光霞僅存的手機,逃走了。罪犯可能是不正常和邪惡的,不能改變他人行為的婦女最好盡最大努力保護自己免受所有可能的危險和情況。
Ⅳ 杭州富家子弟煽跑車撞死一大學生
1 回 胡斌 女友 陶宏迅 及其朋友 留言
以下是胡斌女友說的:
胡斌只是一個20歲的男孩 (q我丫成年了)
一個待人真誠善良有些靦腆的男孩子。(有啥事老子撞死個人算個啥)
一個不管天氣冷暖都堅持訓練的男孩子。(我想什麼時候在哪個地方都可以飈車這才叫做堅持)
一個家產過億卻從不炫耀的孩子 (錢多沒法花撞個死人來玩玩)
一個地震後捐了一萬還有去獻血的孩子 (我丫家裡有上億去)
可能不善於表達,他出事之後已經失眠2天了 (撞死人後我丫在家上了2天網)
他卻承受了一般人所不能承受的壓力。(我丫還想出去再撞幾個人來玩玩)
為什麼有些人只會一味的指責、 辱罵。(呵呵,呵呵。我丫還在聽MP3呢,隨你們怎麼罵)
他開車撞死了一個無辜的學生 (我丫,誰叫他窮,走馬路我不撞死你,我撞誰去呀,誰叫你身上不裝個安全氣襄呀)
這是交通事故該屬於交通部門處理 (我老爸老媽早給擺平了,花小錢沒事的,他們也是認錢的主)
憑什麼你們這樣侮辱他呢 (我有錢,撞死的是個窮人而已,給點錢不就完了嗎)
記得斌斌昨天在電話里跟我說過: 現在想自殺!(改個名字,那別人不就以為我死了嗎)
真的是人言可畏啊。 (說吧說吧,口乾死你們)
阿斌, 總是故作堅強的說 (:不過撞死個人嗎,有啥大不了,再過幾天,我把車開到天安門,把胡錦濤也給撞撞來玩玩)
可當他獨自躲在房間的某個角落哭泣時、 又有誰會知道。(還流淚呢,唉,上網太多沒有 得睡呀,要不這時間太無聊了,又不能開車去撞人玩了)
他之前訓練的努力,摻雜著汗水和淚水,又有誰來肯定。 (才撞了一個太少了,還沒有申請破紀錄呢,最好是吉尼斯的,那就有人肯定了)
有時在想: 我真正能幫到他什麼呢。 (再找個人多點的地方再開個70邁,最好在70前面加個1要不加個2什麼的)
有些記者公布了他的個人姓名,網友還人肉他 (我老早就想出名了,就是沒有那個機會。現在沒事出來風光一下,反正過幾天俺老娘就會幫我擺平了)
你們一無所知, 就只會以你們的主觀去判斷,去用你們那些個自己認為正確的不實的東西去傷害別人。(我撞死人不是犯罪呀,更別說是違法了,因為我丫有的是錢。大不了多幾個錢,讓他到陰間推磨去,中國不是說有錢能使鬼推磨嗎,沒有變成鬼,怎麼推磨呀)
憑什麼香港飈車就可以,杭州飈車就要受指責呢 (老子愛在哪裡飈就在哪裡飈有誰管得著。)
為什麼阿斌總是遭受著不幸,(才撞死了一個,實在太不幸了,數量太少了,破不了紀錄)
天那, 請你睜開眼看看吧。 (他的跑車都壞了,才撞死了一個)
不公平啊!!!!!!! (他的跑車壞了)
忠告: 那些個一味指責阿斌的人, 你們給自己留點口德吧 尊重別人,也尊重你自己!! (要不然,我用錢砸也砸死你們去,丫的知道不,阿斌後台硬著呢)
大家到網上查一下就知道人家女友有多牛。
Ⅳ 前段時間哈爾濱6名警察打死1個大學生的最後處理結果
主犯齊新判無期徒刑,從犯一個三年,一個十二年,三人共同賠償林松嶺家人30餘萬元。
Ⅵ 男子跳樓自殺砸死過路女子,警方對此有何表示
11月5日,廣東湛江發生了一起意外事件,一男子跳樓自殺,墜地時砸中一過路女子,生死情況未知。目前,警方已經介入調查,警方對此表示案件還在進一步的調查,不過這件事情引起了很多市民的關注,因為這件事情的影響太大了。
一,畏罪自殺
據有關消息,這個男子在自殺之前還殺害了一名男子,之後逃離了現場,特意來到了一處公寓樓43層,然後就從43層跳了下去,我覺得他應該是害怕法律的制裁,所以才會選擇用這種極端的方式來了結自己的生命,犯了法還不知悔改,也太不明智了,就沒有想過自殺,會給父母帶來什麼影響,這個人真的太不成熟了。

Ⅶ 六警察打死大學生的結果誰知道
http://news.sohu.com/s2008/jingchadasidaxueshengan/
Ⅷ 雲南大學生馬加爵殺人事件始末,兇犯為何如此毫無人性
馬加爵,2000年至2004年就讀於雲南大學生化學院生物技術專業,2004年2月13日晚殺一人,2月14日晚殺一人,2月15日再殺兩人,後從昆明火車站出逃。
2004年3月1日,「學生殺人犯」馬加爵被公安部列為A級通緝犯,3月15日在海南省三亞市河西區落網,2004年6月17日被依法執行死刑。

民警們又給他量身高,結果與公安部通緝的馬加爵一樣,該男子的口音也是廣西口音。最後,民警還從他的身上搜了幾張錄音帶和2400元現金。公安人員播放了錄音帶,內容與馬加爵殺人有關。
2004年4月22日,昆明中院公開審理了馬加爵涉嫌故意殺人、附帶民事訴訟一案,並於4月24日作出刑事附帶民事判決,認定馬加爵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6月17日上午9時,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核准了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馬加爵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刑事判決。宣判結束,馬加爵即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4名被害學生多為貧苦農村家庭的孩子,事發後,家人悲痛欲絕。2004年3月12日,4名遇害學生屍體在昆明火化,死者家屬陸續返回家鄉時,有關單位先後共送去了8萬元慰問金。
Ⅸ 沈陽大學生賈強打死同學怎麼判的
那得看什麼樣把這個學生打死的,是防衛過當還是說主動出擊這樣子判斷是不一樣的,這檢察機關和公安機關都會調查清楚嗯肯定會給個正確的判決
Ⅹ 當年湖北一大學生在廣州看守所打死是叫孫智剛嗎
孫志剛(1976年-2003年3月復20日)制,湖北黃岡人,2001年畢業於武漢科技學院藝術系藝術設計專業,2003年2月24日被廣州市達奇服裝有限公司僱傭。由於剛來廣州,他未辦理暫住證。3月17日晚上他出門上網,也沒有帶身份證。在當晚11點左右,他在路上被查暫住證的警察送往黃村街派出所。在這里,他打了一個電話給朋友,要求對方把他的身份證明文件送往該派出所。可是當對方到達派出所之後,才發現孫志剛已被轉送往收容站,其收容表格上莫名其妙說其是三無人員,符合收容條件,而事實是孫本人有正常住所,有合法工作,有合法的身份證件,並不符合收容條件。3月20日,孫志剛被發現在一家收治收容人員的醫院死亡。
官方最早堅持他是正常因病死亡,但在《南方都市報》記者陳峰、王雷調查後,發現他是被毒打致死。後官方不得不重新進行調查,最後公布的結果是孫是在醫院中被護工和同房病人毆打致死。廣州市當局後來拘捕了喬燕琴等十多名涉案人士,並於同年6月9日一審判決主犯喬燕琴死刑及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第二主犯李海櫻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其餘十名罪犯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至無期徒刑。另有六名有關官員因而被控瀆職罪,判監一至三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