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學術不端行為表現
㈠ 學術不端行為包括哪些
學術不端行為是指在建議研究計劃、從事科學研究、評審科學研究、報告研究結果中的:捏造、篡改、剽竊、偽造學歷或工作經歷。這不包括誠實的錯誤和對事物的不同的解釋和判斷。
㈡ 學術不端行為包括哪些
這個現象在近幾年中國的科研單位里是屢見不鮮,屢屢被媒體報道他們的不端行為包括了惡意的競爭,抄襲剽竊。甚至一個單位的榮譽全部歸結到一個人身上行賄等等。
㈢ 當前的學術不端行為主要有哪些表現
學術不端是指捏造數據、篡改數據和剽竊三種行為。但也可包括一稿多投、侵佔學術成果、偽造學術履歷等行為
㈣ 哪些屬於學術不端行為
學術不端行為(英文:academic misconct)是指在建議研究計劃、從事科學研究、評審科學研究、報告研究結果中的: 捏造、篡改、剽竊、偽造學歷或工作經歷。這不包括誠實的錯誤和對事物的不同的解釋和判斷。
隨著中國科研人員使用造假數據、篡改簡歷、偽造同行評議的事件屢屢發生,國內領導人愈發重視科研不端現象。
中國政府推出了提高科研誠信的大規模改革措施,具體舉措包括建立全國性失信行為資料庫。一旦被列入名單,將有可能失去經費或研究崗位的申請資格,並可能影響他們在學術領域之外的工作機會。

(4)本科生學術不端行為表現擴展閱讀
「中國在打擊學術不端行為方面越來越強硬。」《自然》官網9日刊載的題為《中國推行全面改革 打擊學術不端行為》的綜述文章,開門見山提出這一觀點,重點解讀了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進一步加強科研誠信建設的若干意見》。
《自然》再發評論員文章,以《中國在解決科學欺詐問題上樹立了強有力的榜樣》為題,明確指出,「新規是迄今為止全球范圍內處置學術不端行為的最強打擊措施」。
系列文章認為,學術不端行為是中國出現的一個重大問題,包括剽竊、使用欺詐性數據、偽造簡歷和同行評審造假等。評論文章指出,過去二十年來,各種中國政府機構已經提出了打擊科學欺詐和不當行為的方案,但成效有限。
㈤ 論文學術不端行為包括哪些
論文學術不端行為包括捏造數據支撐學術研究成果,搞虛假命題、虛假研究,照搬照抄他人研究成果。
㈥ 什麼是學術不端行為
學術不端行為是指在建議研究計劃、從事科學研究、評審科學研究、報告研究結果中的;捏造、篡改、剽竊、偽造學歷或工作經歷,這不包括誠實的錯誤和對事物的不同的解釋和判斷。
根據教育部發布的《高等學校預防與處理學術不端行為辦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經調查確認被舉報人在科學研究及相關活動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認定為構成學術不端行為;剽竊、抄襲、侵佔他人學術成果;篡改他人研究成果。
偽造科研數據、資料、文獻、注釋,或者捏造事實、編造虛假研究成果;未參加研究或創作而在研究成果、學術論文上署名,未經他人許可而不當使用他人署名,虛構合作者共同署名,或者多人共同完成研究而在成果中未註明他人工作、貢獻;
在申報課題、成果、獎勵和職務評審評定、申請學位等過程中提供虛假學術信息。買賣論文、由他人代寫或者為他人代寫論文;其他根據高等學校或者有關學術組織、相關科研管理機構制定的規則,屬於學術不端的行為。
1992 年由美國國家科學院、國家工程院和國家醫學研究院組成的 22 位科學家小組給出的學術不端行為的定義,在申請課題、實施研究報告結果的過程中出現的捏造、篡改或抄襲行為。即不端行為主要被限定在「偽造、篡改、抄襲」(FFP)三者中。

(6)本科生學術不端行為表現擴展閱讀;
學術不端行為的影響;學術不端行為將會給中國的科技事業乃至全球科技事業的發展帶來嚴重的危害。這些行為嚴重地損害了中國科技事業的國際聲譽。學術不端行為嚴重地敗壞了科學道德和學術文化,對中國科技事業的長遠發展產生不可估量的負面影響。
科學研究是揭示真相、發現真理的神聖事業,真實誠信是其基本准則。學術造假的危害不僅損害了中國科技界在國際上的聲譽,更為嚴重的後果是玷污了求真求實的科學精神、破壞了公平競爭的學術規則,動搖了社會對學術界研究成果的信任基礎,對中國科技事業將產生極大的破壞性影響。
學術不端行為還會嚴重損害現有科學評價體系。後果不僅會損害造假人的學術聲譽,而且有可能動搖同行評議機製作為學術評價的基礎制度設計,對科學事業產生嚴重的負面影響。
㈦ 科研工作中的學術不端行為有哪些
學術不端是指學術界的一些弄虛作假、行為不良或失范的風氣,或指某些人在學術方面剽竊他人研究成果,敗壞學術風氣,阻礙學術進步,違背科學精神和道德,拋棄科學實驗數據的真實誠信原則,給科學和教育事業帶來嚴重的負面影響,極大損害學術形象的丑惡現象。
簡介編輯
學術不端行為是指違反學術規范、學術道德的行為,國際上一般用來指捏造數據(fabrication)、竄改數據(falsification)和剽竊(plagiarism)三種行為。但是一稿多投、侵佔學術成果、偽造學術履歷等行為也可包括進去。學術不端行為在世界各國、各個歷史時期都曾經發生過,但是像中國當前這樣如此泛濫,嚴重到被稱為學術腐敗的地步,卻是罕見的。這不僅表現在違反者眾多、發生頻繁,各個科研機構都時有發現,而且表現在涉及了從院士、教授、副教授、講師到研究生、本科生的各個層面。由於中國高校缺乏學術規范、學術道德方面的教育,學生在學習、研究過程中發生不端行為,經常是由於對學術規范、學術道德缺乏了解,認識不足造成的。因此,對學生——特別是研究生——進行學術規范、學術道德教育,防患於未然,是遏制學術腐敗、保證中國學術研究能夠健康發展的一個重要措施。
2如何避免編輯
學術研究是由人來做的,像人類的其他行為一樣,學術研究會出現種種錯誤。這些錯誤大體上可以分為三類:一類是限於客觀條件而發生的錯誤。這類錯誤難以避免,也難以覺察,隨著科學的進步才被揭示出來的,犯錯誤的科研人員沒有責任,不該受到譴責。一類是由於馬虎、疏忽而發生的失誤。這類錯誤本來可以避免,是不應該發生的,但是犯錯者並無惡意,是無心造成的,屬於「誠實的失誤」。犯錯者應該為其失誤受到批評、承擔責任,但是是屬於工作態度問題,並沒有違背學術道德。還有一類是學術不端行為。這類錯誤本來也可以避免,但是肇事者有意讓它發生了,存在主觀惡意,違背了學術道德,應該受到輿論譴責和行政處罰,乃至被追究法律責任。
不同研究領域的學術規范、學術道德有共同的特點,但是在某些細節上也存在差異。本文主要針對的是理工科領域,特別是生物醫學領域的學術規范和學術道德問題。
數據處理
研究結果應該建立在確鑿的實驗、試驗、觀察或調查數據的基礎上,因此論文中的數據必須是真實可靠的,不能有絲毫的虛假。研究人員應該忠實地記錄和保存原始數據,不能捏造和竄改。雖然在論文中由於篇幅限制、寫作格式等原因,而無法全面展示原始數據,但是一旦有其他研究人員對論文中的數據提出疑問,或希望做進一步了解,論文作者應該能夠向質疑者、詢問者提供原始數據。因此,在論文發表之後,有關的實驗記錄、原始數據仍然必須繼續保留一段時間,一般至少要保存5年,而如果論文結果受到了質疑,就應該無限期地保存原始數據以便接受審核。
如果研究人員沒有做過某個實驗、試驗、觀察或調查,卻謊稱做過,無中生有地編造數據,這就構成了最嚴重的學術不端行為之一——捏造數據。如果確實做過某個實驗、試驗、觀察或調查,也獲得了一些數據,但是對數據進行了竄改或故意誤報,這雖然不像捏造數據那麼嚴重,但是同樣是一種不可接受的不端行為。常見的竄改數據行為包括:去掉不利的數據,只保留有利的數據;添加有利的數據;誇大實驗重復次數(例如只做過一次實驗,卻聲稱是3次重復實驗的結果);誇大實驗動物或試驗患者的數量;對照片記錄進行修飾。
人們已習慣用圖像軟體對圖像數據進行處理繪制論文插圖,因此又出現了竄改數據的新形式。例如,由於原圖的陽性結果不清晰,就用圖像軟體添加結果。如果沒有竄改原始數據,只是通過調節對比度等方式讓圖像更清晰,這是可以的,但是如果添加或刪減像素,則是不可以的。
論文撰寫
在撰寫論文時,首先要避免剽竊(或抄襲,在本文中,我們對剽竊和抄襲二詞的使用不做區分)。剽竊是指在使用他人的觀點或語句時沒有做恰當的說明。
認識誤區
第一:認為只有剽竊他人的觀點(包括實驗數據、結果)才算剽竊,而照抄別人的語句則不算剽竊。例如,有些人認為,只要實驗數據是自己做的,那麼套用別人論文中的句子來描述實驗結果就不算剽竊。也有人認為,只有照抄他人論文的結果、討論部分才算剽竊,而照抄他人論文的引言部分則不算剽竊。這些認識都是錯誤的。即使是自己的實驗數據,在描述實驗結果時也必須用自己的語言描述,而不能套用他人的語句。引言部分在介紹前人的成果時,也不能直接照抄他人的語句。
第二:只要註明了文獻出處,就可以直接照抄他人的語句。在論文的引言或綜述文章中介紹他人的成果時,不能照抄他人論文或綜述中的表述,而必須用自己的語言進行復述。如果是照抄他人的表述,則必須用引號把照抄的部分引起來,以表示是直接引用。否則的話,即使註明了出處,也會被認為構成文字上的剽竊。雖然對科研論文來說,剽竊文字的嚴重性比不上剽竊實驗數據和結果,但是同樣是一種剽竊行為。
適度標准
在看待剽竊的問題上,也要防止採用過分嚴格的標准。這需要注意3種情形:一、必須對別人的觀點註明出處的一般是指那些比較新穎、比較前沿的觀點,如果不做說明就有可能被誤會為是論文作者的原創。對於已經成為學術界的常識、即使不做說明也不會對提出者的歸屬產生誤會的觀點,則可以不註明出處,例如在提及自然選擇學說時,沒有必要特地註明出自達爾文《物種起源》,在提及DNA雙螺旋結構模型時,沒有必要特地註明出自沃森、克里克的論文。二、有可能構成語句方面的剽竊的是那些有特異性、有一定的長度的語句,由不同的人來書寫會有不同的表述,不可能獨立地碰巧寫出雷同的句子。如果語句太短、太常見(例如只有一兩句日常用語),或者表述非常格式化,例如對實驗材料和方法的描述,不同的人書寫的結果都差不多,那麼就不存在剽竊的問題。三、科普文章和學術論文的標准不完全相同。因為科普文章一般是在介紹他人的成果,即使未做明確說明也不會被讀者誤會為是作者自己的成果,因此沒有必要一一註明觀點的出處。科普文章必須著重防止的是表述方面的剽竊,必須用自己的語言進行介紹。
在論文中引用他人已經正式發表的成果,無須獲得原作者的同意。但是如果要引用他人未正式發表的成果(例如通過私人通信或學術會議的交流而獲悉的成果),那麼必須徵得原作者的書面許可。
在論文註解中應該表明物質利益關系,寫明論文工作所獲得的資助情況。特別是如果是由某家相關企業資助的研究項目,更不應該隱瞞資金來源。
論文署名
只有對論文的工作作出了實質貢獻的人才能夠做為論文的作者。論文的第一作者是對該論文的工作作出了最直接的、最主要的貢獻的研究者,一般是指做了論文中的大部分或全部實驗的人。論文的通訊作者是就該論文負責與期刊和外界聯系的人,一般是論文課題的領導人,為論文工作確定了總的研究方向,並且在研究過程中,在理論上或技術上對其他作者進行了具體指導。在多數情況下,通訊作者是第一作者的導師或上司,但是也可以是第一作者的其他合作者或第一作者本人。論文的其他作者應該是對論文工作作出了一部分實質貢獻的人,例如參與了部分實驗工作。
在確定論文的署名時,要注意不要遺漏了對論文工作作出實質貢獻的人,否則就有侵吞他人的學術成果的嫌疑。但是也不要讓沒有作出實質貢獻的人掛名。第一作者的導師、上司或贊助者並不等於天然就是論文的通訊作者,如果他們沒有對論文工作進行過具體指導,也不宜擔任論文的通訊作者或其他作者。論文的合作者應該是對論文工作作出了實質貢獻的人,如果只是曾經對論文工作提出過某些非實質性的建議,或者只是在某方面提供過幫助,例如提供某種實驗試劑,允許使用實驗儀器,或幫助潤色論文的寫作,那麼也不宜在論文中掛名,而應該在論文的致謝中表示謝意。有的國際學術期刊(例如英國《自然》)鼓勵投稿者在論文章節附註中具體說明各個作者對論文所作的貢獻。
論文一般由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撰寫初稿,然後向共同作者徵求意見。論文的任何結論都必須是所有的作者一致同意的,如果某個作者有不同意見,他有權利退出署名,撤下與其有關的那部分結果。在論文投稿之前,所有的作者都應該知情並簽名表示同意。不應該在某個人不知情的情況下就把他列為共同作者。
一篇論文一般只有一名第一作者和一名通訊作者。如果有兩個人的貢獻確實難以分出主次,可以以註明兩人的貢獻相等的方式表明該論文有兩名第一作者。但是一篇論文有多於兩名的第一作者,或有多於一名的通訊作者,都是不正常的現象,會讓人猜疑是為了增加一篇論文在評價工作中的使用價值所做的安排。
論文的署名是一種榮耀,也是一種責任。如果在論文發表後被發現存在造假、剽竊等問題,共同作者也要承擔相應的責任,不應該以不知情做為借口,試圖推卸一切責任。造假者、剽竊者固然要承擔最主要的責任,但是共同作者也要承擔連帶責任。因此,不要輕易在自己不了解的論文上署名。
論文發表
在有同行評議的學術期刊上發表論文,是發布學術成果的正常渠道。重要的學術成果應該拿到國際學術期刊上發表,接受國際同行的評議。
一篇論文只能投給一家期刊,只有在確知被退稿後,才能改投其他期刊。許多學術期刊都明文禁止一稿多投或重復發表。一稿多投浪費了編輯和審稿人的時間,重復發表則佔用了期刊寶貴的版面,並且有可能出現知識產權的糾紛(許多期刊都要求作者全部或部分地把論文的版權轉交給期刊)。如果一組數據已經在某篇論文中發表過,就不宜在新的論文中繼續做為新數據來使用,否則也會被當成重復發表。如果在新論文中需要用到已發表論文的數據,應該採用引用的方式,註明文獻出處。
先在中國期刊上發表中文論文,再在國際期刊上發表同一內容的英文論文,這種做法嚴格來說也是重復發表,但是由於有助於促進國際交流,所以也沒有必要深究。但是不宜先發表英文論文,再翻譯成中文重復發表。
在論文發表之前,不宜向新聞媒體宣布論文所報告的成果。一些國際學術期刊(例如英國《自然》)都規定不應把論文結果事先透露給新聞媒體,否則有可能導致被退稿。
研究者對未發表的成果擁有特權,有權不讓他人了解、使用該成果。期刊編輯、審稿人不能利用職務之便向他人透露或自己使用受審論文提供的新信息。但是研究成果一旦寫成論文發表,就失去了特權,他人有權做恰當的引用和進一步了解該成果的細節。國家資助的成果發表後應該與同行共享。
學術履歷
學術履歷的目的是為了讓他人能夠客觀准確地了解、評價你的受教育經歷和學術成就,因此應該只陳述事實,不要自己做主觀評價,更不要拔高、捏造學歷和成果。
中國習慣於把還在攻讀博士學位的研究生提前稱為博士,但是在正式介紹和學術履歷中,不應該把還未獲得博士學位的博士研究生寫成博士。在履歷中應該寫明自己獲得的各種學位的時間,如果還未獲得的,可註明預計獲得的時間。
由於美國醫學教育屬於研究生教育,美國醫學院畢業生一般都獲得醫學博士學位(M.D.),畢業後可以從事博士後研究,這就導致中國醫學院畢業生雖然只有學士、碩士學位,也可以以從事博士後研究的名義到美國實驗室工作。這是由於中美兩國的教育體制不同造成的「誤會」。這種特殊的「博士後」不應該因此就在學術履歷中聲稱自己有博士後研究經歷,因為很顯然,一個沒有博士學位的人是不可能做博士後研究的。
在介紹自己在國外的學習、研究經歷時,不應該利用中英表述的差異,通過「翻譯技巧」來拔高自己在國外的學術地位和學術成就。例如,不應該把博士後研究人員(Postdoctoral Research Fellow)翻譯成「研究員」,讓人誤以為是和中國研究員一樣與教授平級的職稱;不應該把在國外獲得的研究資助稱為獲「獎」,雖然這類研究資助的名稱中有時會用到award一詞,但是與由於學術成就而獲得的獎勵(prize)是不同的。
在論文表中列舉自己做為共同作者的論文時應該保留論文原有的排名順序,不應該為了突出自己而改變論文排名順序。採用黑體字或畫線的方式讓自己的名字突出則是可以的。如果一篇論文的共同作者人數較多,不能全部列出,那麼應該在列出的最後一名作者後面註明etc,讓讀者清楚地知道後面還有其他作者未列出來。有的人只把作者名字列到自己為止,又不註明etc,讓讀者誤以為他是論文的通訊作者(按慣例通訊作者是最後一名作者),這是一種誤導行為。
在論文表中應該只包括發表在經同行評議的學術期刊上的論文。不應該把發表在會議增刊上的會議摘要(Poster,Meeting Abstract)也列進去充數。如果要列出會議摘要,應該單獨列出,或者清清楚楚地註明屬於會議摘要。
在列出發表的學術專著時,應該清楚地寫明自己的貢獻。如果自己只是專著的主編,應該註明「編」或「Ed.」,不要讓讀者誤以為是專著的作者。如果自己只是參與寫作專著中的某個章節,也應該註明該章節,而不要讓讀者誤以為是整本專著的作者。
㈧ 學術不端行為的學術不端
也有人認為,學術不端主要指學者涉及抄襲、剽竊的不良行為,也指學者惡意的一稿多投行為。抄襲主要指抄襲者將被抄襲者的文字,不加修改地移入自己的論著,並當作自己的成果發表;剽竊主要指剽竊者將被剽竊者的文字或學術觀點,經過改造後移入自己的論著,並當作自己的成果發表。抄襲是公開的,剽竊是偷偷的、暗地裡的。 就進一步加強高等學校學風建設,懲治學術不端行為,教育部在2009年3月19日發出《關於嚴肅處理高等學校學術不端行為的通知》。通知指出,長期以來,高等學校廣大教學科研人員堅持理論聯系實際,為人師表、嚴謹治學、潛心研究、獻身科學、積極進取、銳意創新,體現了崇高師德,樹立了良好學術風氣,為教學科研事業作出了重要貢獻,但發生在少數人身上的學術不端行為,敗壞了學術風氣,損害了學校和教師隊伍形象,必須採取切實措施加以解決,絕不姑息。
通知列舉了必須嚴肅處理的七種高校學術不端行為:
一、是抄襲、剽竊、侵吞他人學術成果;
二、是篡改他人學術成果;
三、是偽造或者篡改數據、文獻,捏造事實;
四、是偽造注釋;
五、是未參加創作,在他人學術成果上署名;
六、是未經他人許可,不當使用他人署名;
七、是其他學術不端行為。
通知要求,高等學校對本校有關機構或者個人的學術不端行為的查處負有直接責任。要遵循客觀、公正、合法的原則,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的方針,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對學術不端行為的懲處機制,制定切實可行的處理辦法,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高等學校要建立健全處理學術不端行為的工作機構,充分發揮專家的作用,加強懲處行為的權威性、科學性。學術委員會是學校處理學術不端行為的最高學術調查評判機構。學術委員會要設立執行機構,負責推進學校學風建設,調查評判學術不端行為等工作。
高等學校黨委和行政部門要根據學術不端行為的性質和情節輕重,依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對學術不端行為人給予警告直至開除等行政處分;觸犯國家法律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對於其所從事的學術工作,可採取暫停、終止科研項目並追繳已撥付的項目經費、取消其獲得的學術獎勵和學術榮譽,以及在一定期限內取消其申請科研項目和學術獎勵資格等處理措施。查處結果要在一定范圍內公開,接受群眾監督。
通知強調,高等學校在調查和處理學術不端行為過程中,要查清事實,掌握證據,明辨是非,規范程序,正確把握政策界限。對舉報人要提供必要的保護;對被調查人要維護其人格尊嚴和正當合法權益;對舉報不實、受到不當指控的單位和個人要及時澄清並予以保護。
高等學校要將學術道德和學風建設作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內容,廣泛開展學風建設的專題討論,切實提高廣大師生的學術自律意識。要把學術道德和學術規范作為教師培訓尤其是新教師崗前培訓的必修內容,並納入本專科學生和研究生教育教學之中,把學風表現作為教師考評的重要內容,把學風建設績效作為高校各級領導幹部考核的重要方面,形成學術道德和學術規范教育的長效機制。
高等學校要通過校內報刊、電台、電視台、網路、宣傳櫥窗等各種有效途徑和形式,廣泛深入地開展學術道德宣傳教育活動,發揮學術楷模的示範表率作用和學術不端行為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作用,努力營造以遵守學術道德為榮、以違反學術道德為恥的良好氛圍。
各高校主管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切實加強對所屬高校學術不端行為處理工作的領導,制定必要的規章制度,推進高校學風建設工作。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所有高校(含民辦高校)學風建設工作進行指導和協調。
教育部要求各地各部門、各部屬高校及時報送嚴肅處理學術不端行為、加強學風建設的有關落實情況,年底前,將對《通知》的執行情況進行專項檢查。 近年來,全國多所高校相繼捲入學術造假事件。從造假事件的披露來源地學術打假網站來看,國內存在類似事件的高校絕不僅僅只有這些,關於學術腐敗、項目造假、論文抄襲等的舉報和揭露不勝枚舉。僅2009年國內影響較大的學術造假事件就有:
2009年3月
●浙江大學賀海波論文造假,被撤銷副教授職務和任職資格。中國工程院院士、浙江大學葯學院院長李連達負有監管不力的責任,不再續聘。
●雲南中醫學院院長李慶生被指論文抄襲、一稿多投。李慶生主動申請對自己的相關論文進行鑒定,結果為「過度引用不當」。
●浙江大學副教授賀海波被爆剽竊論文。浙大共核查了賀海波及其所在研究室相關人員涉嫌學術道德問題的論文20篇,其中賀海波涉及論文9篇。事發後,賀海波被撤銷副教授職務和任職資格。浙大將其開除出教師隊伍。
2009年4月
●海南大學年僅38歲的大學教授、博導、學科帶頭人王鳳陽,剛被任命為海南大學農學院副院長,就被捲入「學術造假」的漩渦。
2009年5月
●東北財經大學2007年某篇碩士學位論文,與南京財經大學2006年一篇碩士學位論文驚人相似,兩篇論文整體框架完全一樣,除了把地點「江蘇」兩字替換成「山東」,被網友稱為「史上最牛碩士論文抄襲事件」。
2009年6月
●遼寧大學副校長陸傑榮在核心期刊發表的《何謂「理論」?》一文被爆涉嫌抄襲。隨後遼寧大學校方表示,該論文第一署名人陸傑榮對此事並不知情,第二署名人、北京師范大學哲學與社會學學院外國哲學專業2006級在讀博士生楊倫承認是自己抄襲,然後才拿給之前的老師陸傑榮署名。
2009年8月
●武漢理工大學64歲的武漢理工大學校長、中國科學院2009年院士候選人周祖德及其學生謝鳴一篇抄襲論文收錄在「第二屆全國智能製造學術會議」第一版論文集中,後被查出抄襲後,會議又推出「正式版」,刪除了該文。
2009年9月
●廣州中醫葯大學校長徐志偉被賴文教授和吳麗麗副教授聯名舉報其博士學位論文抄襲。其博士學位論文竟然在沒有標明引用的情況下,將早一年畢業的敖海清博士的學位論文原文大段大段、甚至一連數頁粘貼過來,直接把這些論述、分析和數據作為自己的博士學位論文內容,雷同文字數高達40%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