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本科生契稅優惠
❶ 你好 我是18年畢業本科生 首套房享受契稅減免嗎
首套房是否來享受契稅減免與學歷沒自有任何直接的聯系。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 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23號):
一、關於契稅政策
(一)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徵收契稅。
(二)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徵收契稅。
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擁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購買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❷ 契稅有什麼優惠政策
今年有契稅減半政策,凡是今年4月29號之後半年內交的契稅都可以享受契稅減半的政策。
❸ 廣東契稅的稅率如何規定
根椐《廣東省契稅實施辦法》規定,我省契稅稅率為3%。從2010年10月1日起,對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減半徵收契稅(即1.5%)。對個人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唯一住房的,減按1%稅率徵收契稅。(財稅[2010]94號)根據財稅[2016]23號文規定,從2016年2月22日起,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徵收契稅。對於首套住房,原政策對超過144平方米的稅率是3%,新政策不再劃分144平方米界限,統一規定為90平方米以上住房稅率是1.5%。廣州不適用財稅[2016]23號文規定的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契稅優惠政策,仍按3%徵收契稅。除廣州之外的廣東省其他地區均適用新政策,即: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徵收契稅。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擁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購買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❹ 本科生怎樣辦理免契稅的優惠
你們那邊不是很清楚政策,我們這里就很簡單,只要是手套房,只需要去房管局開無房證明,交給職業顧問,開發商就去幫你辦理完了。所以建議你這個問題直接找你的置業顧問,他肯定知道怎麼 幫你
❺ 契稅補貼和大學生補貼怎麼算的
這個需要看你買的是多大的面積的
如果是90平以下的話 是契稅首套1%,可免半。大學生補貼房價的2%。兩者選擇一個。
如果是90-144之間的話 契稅首套1.5%,可免半。大學生補貼房價的2%。兩者選擇一個。
如果是144-180之間的話 契稅首套3%,可免半。大學生補貼房價的2%。兩者選擇一個。
如果是180以上的話 契稅首套4%,可免半。大學生補貼房價的2%。兩者選擇一個。
❻ 買房要交契稅廣東有哪些優惠稅收
廣東契稅減免稅規定有:承受土地用於辦公、教學、醫療、科研和軍事設施的減征或者免徵;土地被依法徵收或佔用重新承受土地的減征或者免徵;承受荒地用於農、林、牧、漁項目開發的減征或者免徵。
【法律依據】
《契稅暫行條例》第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減征或者免徵契稅:
(一)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軍事單位承受土地、房屋用於辦公、教學、醫療、科研和軍事設施的,免徵;
(二)城鎮職工按規定第一次購買公有住房的,免徵;
(三)因不可抗力滅失住房而重新購買住房的,酌情准予減征或者免徵;
(四)財政部規定的其他減征、免徵契稅的項目。
❼ 廣東契稅有什麼減免稅規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第六條的減免稅規定:
(一)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軍事單位承受土地、房屋用於辦公、教學、醫療、科研和軍事設施的,免徵;
(二)城鎮職工按規定第一次購買公有住房的,免徵;
(三)因不可抗力滅失住房而重新購買住房的,酌情准予減征或者免徵;
(四)財政部規定的其他減征、免徵契稅的項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第十二條:「用於辦公的,是指辦公室(樓)以及其他直接用於辦公的土地、房屋。條例所稱用於教學的,是指教室(教學樓)以及其他直接用於教學的土地、房屋。條例所稱用於醫療的,是指門診部以及其他直接用於醫療的土地、房屋。條例所稱用於科研的,是指科學試驗的場所以及其他直接用於科研的土地、房屋。條例所稱用於軍事設施的,是指:(一)地上和地下的軍事指揮作戰工程;(二)軍用的機場、港口、碼頭;(三)軍用的庫房、營區、訓練場、試驗場;軍用的通信、導航、觀測台站;(五)其他直接用於軍事設施的土地、房屋。本條所稱其他直接用於辦公、教學、醫療、科研的以及其他直接用於軍事設施的土地、房屋的具體范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細則》第十五條和《廣東省契稅實施辦法》的減免稅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細則》第十五條:「1、土地、房屋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徵用、佔用後,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的,是否減征或者免徵契稅,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2、納稅人承受荒山、荒溝、荒丘、荒灘土地使用權,用於農、林、牧、漁業生產的,免徵契稅。3、依照我國有關法律規定以及我國締結或參加的雙邊和多邊條約或協定的規定應當予以免稅的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聯合國駐華機構及其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外交人員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的,經外交部確認,可以免徵契稅。根據《廣東省契稅實施辦法》第八條規定:「土地、房屋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徵用、佔用後,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權屬,其成交價格或補償面積沒有超出規定補償標準的,免徵契稅;超出的部分應按本辦法的規定繳納契稅。」因此,以拆遷時獲得的拆遷補償款購買房屋的,免徵契稅;如所購房屋價款超出拆遷補償款的,其超價部分應征契稅。三、財政部規定的其他減征、免徵契稅的項目。
❽ 如何辦理契稅優惠政策
"2008年9月4日到2009年12月31日間,凡符合條件的購房者,都能享受到總房價的0.5%到1.5%不等的經濟補貼"原來這個補貼跟契稅優惠還不是一回事呀.我明白了,謝謝大家了哦.
❾ 契稅有哪些優惠政策
契稅,是以所有權發生轉移變動的不動產為征稅對象,向產權承受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應繳稅范圍包括:土地使用權出售、贈與和交換,房屋買賣,房屋贈與,房屋交換等。《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減征或者免徵契稅:
(一)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軍事單位承受土地、房屋用於辦公、教學、醫療、科研和軍事設施的,免徵。
(二)城鎮職工按規定第一次購買公有住房的,免徵。
(三)因不可抗力滅失住房而重新購買住房的,酌情准予減征或者免徵。
(四)財政部規定的其他減征、免徵契稅的項目。

1997年國務院發布的契稅徵收辦法,取代了1950年的老徵收辦法。以國務院令的形式發布。於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2021年9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施行,1997年7月7日國務院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同時廢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