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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戀愛利與弊論文

發布時間: 2022-02-20 03:48:28

大學生談戀愛的利與弊(詳細點兒)

哲學上有一句話是這么說的:「無論什麼事情都是有兩面性的。」具體說來大學生戀愛肯定有利也有弊。
首先是講講好處吧,大學里的生活是多姿多彩的,它相當於一個小型的社會,可以讓你在進入大社會之前起到很好的過渡作用,其實戀愛可以說是每個人一生中必修的課程,就算你大學不談戀愛,以後也同樣要談戀愛,只是時間的早晚問題,戀愛的過程中,可以讓你學會如何更好地與異性相處,讓你變得從以前在異性面前的緊張不安到和他們交流自如,也讓你更加了解異性與自己的不同,至少我自己有這樣的經歷,有句話說得好「愛情可以讓一個魔鬼變成一個天使。」在自己心愛的人面前,為了吸引異性的注意,你會表現你更加優秀的一面,也會從各方面使你自己變得優秀,總之,這會讓你由一個積極地心態來面對生活,愛情的力量是不可估量的。即使你失戀了,你傷心難過了,那樣也是有好處的,那會讓你懂得,世界上並不是所有的事情都能如你所願的,有些事情有些人註定不是自己的,但是你也無能為力,這會讓你思考很多事情,讓你變得闊達,開朗,俗話說,不經歷風雨怎能見彩虹,經歷一些事情,讓自己變得更成熟。
要說這個壞處嘛肯定有,要是花費太多的時間在戀愛上,那必會勞心勞力,還有就是會浪費太多的學習時間,不過我自己偏向於可以談戀愛,不過這得看你自己的決定了。
最後,希望你滿意。

⑵ 大學生談戀愛弊大於利論文大約1200

愛情是生活中的詩歌和太陽,滋潤著美好的生活」。正值青春妙齡的大學生對愛情必然充滿了浪漫的幻想與憧憬。隨著人們的社會觀念和生活方式的變化,戀愛問題已滲透到大學生的學習、生活、人生態度、理想等各個方面。在大學這個主要由二十幾歲的年輕人聚集在一起的小社會中,大學生戀愛現象已由過去的猶抱琵琶半遮面轉化為在愛河中公開徜徉,進而成為校園內眾生要面對的一個現實問題。

大學生擠過了獨木橋後,學習壓力緩解了,課余閑暇時間多了,面對的是嶄新的、豐富多彩的大學生活。在短暫的新鮮與好奇過後,漫長的思鄉情緒就會縈繞心頭,而且大多數大學生都是獨生子女,獨立生活能力相對減弱,集體生活經驗少,一時難以適應學習和生活的雙重壓力,一旦學習目的不明確,難免會出現空虛、無聊,再看到周圍同學出雙入對,花前月下,愛情就以其特有的誘惑力吸引這些空虛的大學生。

大學生戀愛是利大於弊,還是弊大於利,一直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持有利觀點的人稱,大學生談戀愛,生活上可以相互關心,相互愛護;精神上相互促進,相互安慰,解除思鄉之情;學業上相互勉勵,共同提高,促進雙方上進心的增強。其實這是理想化的愛情觀,在真正的生活中你會發現,現實中的愛情並沒有你所期待的那麼美好。

持不利觀點的人則認為大學生在校期間戀愛,一則過早地進入兩人世界,精力過於分散,不利於上進心的培養,會嚴重影響雙方的學業;二則大學生在戀愛過程中矛盾多,挫折大,往往很難把握准確適度。大學生雖然生理上已經成熟,但在心理發展上存在著不均衡性,情緒波動較大,易感情用事,而一旦失戀,如果得不到合理的情緒疏導,後果不堪設想;三則正在戀愛中的大學生,人際交往的指向性很強,往往與原來的夥伴疏遠,甚至脫離集體,造成同學間的隔閡而影響團結,對集體的責任感也被男女之情所代替,既不利於個人角色的塑造和成長,也不利於集體的發展;就業的趨向也是一直困繞戀愛中的大學生的敏感問題,雖然在口頭上表示「只在乎曾經擁有,不在乎天長地久」,而一但勞燕分飛各西東,又豈是畢業時一句「Bye-Bye」,就能了結的!

愛情在現實的世界裡面臨著各種矛盾,並不是單純的所謂的「愛」。愛是責任,愛是尊重。人只有認識對方,才能尊重對方。愛情是"我愛,因為我被人愛"。成熟的愛情是"我被人愛,因為我愛人";不成熟的愛是"我愛你,因為我需要你;"成熟的愛是"我需要你,因為我愛你。"

所以,我認為大學生戀愛仍是弊大於利。心理學家經測定證明,20-24歲是人的一生中學習的最佳年齡段,大學生在校以至畢業後的幾年,既是一個人智能發展的全盛時期,又是為未來事業打基礎的關鍵時期,三四年的大學生活是短暫而寶貴的,年輕的大學生們切莫把黃金時間消磨在卿卿我我之中,而應立志奮發成才,待到功成名就時,天涯何處無芳草。
(二)

戀愛是指結交一位特別的異性朋友,並與他/她有親密來往。什麼時候可以開始談戀愛?簡單的原則是:當你有了結婚的打算,同時又具備了相當的結婚條件之時。

結婚條件是指人在生理上、心理上、經濟上和作決定上都能獨立、成熟,不需倚賴父母。(參創二24)

因此,人在求學階段並不適宜談戀愛,筆者從以下四點來談為何不宜。

1、青少年對婚姻的認識不夠:一般青少年交往異性並不期待什麼結局,通常只止於「好印象」「喜歡」而已,無法了解愛的真諦。愛要付出、犧牲、要為對方「委身一人」負責,而這些都是青少年心有餘而力不足的。對談戀愛的最終目的「結婚」而言,青少年尚不夠成熟,不夠認識神設立婚姻家庭的意義,不明白為伴侶尋求神的引導有哪些條件和裝備

2、青少年仍在成長:

A、感情不穩定,也不夠成熟負責,對戀愛憧憬多於理智,很容易彼此傷害。

B、思想轉變很快,當時認為理想的異性朋友,可能過一段時間就沒有興趣了,

C、情緒起伏不定,連自己都掌握不住,一見鍾情往往悲劇收場。

3、戀愛途中變化多:青少年的年齡、學業、經濟能力……等,都還不到結婚的時間,一旦進入戀愛,婚期遙遠,如何經得起戀愛途中各樣的變化?情緒的、時間的、離別的、情慾的、第三者出現、家長的反對等等的考驗?

4、沒有建立家庭的基礎和條件

主觀上認為愛情與學業並不沖突。調查結果表明大多數學生能夠正確看待學業與愛情的關系,他們贊成大學階段應該以學業為主,愛情應當服從學業。同時他們又渴望自己可以愛情學業兩不誤,認為自己有能力處理好這兩者的關系。但從個案分析和訪談中可以發現,這只是學生們的主觀願望,實際上真正可以做到的並不多。有句俗語叫做「愛情讓人變笨」,特別是那些情竇初開的學生,很容易被強烈的情感沖昏了頭腦,感情與理智的天平不由自主地就傾斜了。

很多弟兄姊妹會出於這樣的動機去談戀愛:找個姊妹談戀愛。為什麼?因為可以兩個人在尋求主的道路上彼此勉勵,彼此幫助。哦,我想說這是一個非常好的想法。然而只是一個好的想法而已。彼此勉勵,彼此幫助我們不去談戀愛,做一般的弟兄姊妹一樣可以啊。戀愛不應該以這樣的目的去談,而神祝福的真正的愛情,你卻一定可以在戀愛的過程中享受到。有時,我們把愛情看得太簡單太美好了。然而戀愛需要真實地去考量到將來真正每天一起生活,一起吃喝,這些生活與文化中相斥的事務,是不是會導致爭吵?舉個例子,我們看到楊過和小龍女「從此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後。」(童話中經常出現的一句話)有一天,小龍女會不會和楊過這樣說:「過兒,現在金輪法王也改邪歸正了,我也不是什麼古墓派掌門了,經濟不景氣,我們收入又不多,你這雕兄每餐都要四斤牛肉五斤白乾,我們僅僅拿它做交通工具,這樣太奢侈了,我們讓它重歸大自然吧。」而楊過就會說雕怎麼跟他出生入死……然後,他們兩人就吵架再冷戰……是的,也許這只是一個笑話,真實生活中的許多事情的確需要我們考量。麵包要我們去賺,牛奶也須我們用汗水換取。

在整個尋求伴侶的過程中,等待是辛苦的,但是為了擁有合神心意伴侶的那一刻,所有的等待都值得。男女的交往,是一門永遠學習不完的學問。在整個過程中,即使是一場合神心意的戀愛,仍然會有許多意料不到的事情發生,需要雙方不斷的調適,一起去解決,一起來成長。

愛不只一個字,愛是一種責任,愛是一種付出,愛是一種等待,愛是一個盟約。而這些,是一個大學生能承受的嗎?

⑶ 談大學生戀愛的利與弊思修論文怎麼寫

大學生談戀愛利弊談以改變為話題的作文

「哪個青年男子不鍾情,哪個妙齡女郎不懷春」。正值青春妙齡的大學生對感情必然充滿了浪漫的幻想與憧憬。隨著人們的社會觀念和生活方式的變化,戀愛問題已滲透到大學生的學習、生活、人生態度、理想等各個方面。青年期性功能的成熟與性意識的覺醒,引起了大學生心理上的微妙變化,在大學這個主要由18-23歲的青年聚集在一齊的小社會中,大學生戀愛現象已由過去的猶抱琵琶半遮面轉化為在愛河中公開淌徉,而成為校園內的一個現實問題。

大學生擠過了獨木橋後,學習壓力緩解了,課余閑暇時刻多了,應對的是嶄新的、豐富多彩的大學生活。在短暫的新鮮與好奇過後,漫長的思鄉情緒就會縈繞心頭,加之目前我國大學生大多是獨生子女,獨立生活潛質相對減弱,群眾生活經驗少,一時難以適應學習和生活的雙重壓力,一旦學習目的不明確,難免會出現空虛、無聊,再看周圍高年級同學出雙入對,花前月下,感情就以其特有的誘惑力吸引這些空虛的大學生。

大學生戀愛是利大於弊,還是弊大於利,一向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持有利觀點的人士稱,大學生談戀愛,生活上能夠相互關心,相互愛護;精神上相互促進,相互安慰,解除思鄉之情;學業上相互勉勵,共同提高,促進雙方上進心的增強。從社會學的角度來分析,大學生戀愛並非百害而無一利,允許大學生在校戀愛,能夠避免社會上高層次的未婚大齡女青年增加;從醫學角度上看,在校談戀愛的女學生,一旦步入社會後,在年齡上正好是女性的生理成熟期,結婚生子對個人、社會都是有利的。持不利觀點的人士則認為大學生在校期間戀愛,一則過早地進入兩人世界,精力過於分散,不利於上進心的培養,會嚴重影響雙方的學業;二則大學生在戀愛過程中矛盾多,挫折大,往往很難把握准確適度。大學生雖然生理上已經成熟,但在心理發展上存在著不均衡性,情緒波動較大,易感情用事,而一旦失戀,如果得不到合理的情緒疏導,後果不堪設想;三則正在戀愛中的大學生,人際交往的指向性很強,往往與原來的夥伴疏遠,甚至脫離群眾,造成同學間的隔閡而影響團結,對群眾的職責感也被男女私情所代替,既不利於個人主角的塑造和成長,也不利於群眾的發展;就業的趨向也是一向困繞戀愛中的大學生的敏感問題,雖然在口頭上表示「只在乎分手後的簽名

以前擁有,不在乎天長地久」,而一勞燕分飛各西東,又豈是畢業時一句「Bye-Bye」,就能了結的!

綜上所述,咱們認為大學生戀愛仍是弊大於利。國外一些心理學家經測定證明,20-24歲是人的生命中學習的最佳年齡段,而我國大學生在校以至畢業後的幾年,既是一個人智能發展的全盛時期,又是為未來事業打基礎的關鍵時刻,三四年的大學生活是短暫而寶貴的,年輕的大學生們切莫把黃金時刻消磨在卿卿我我之中,而應立志奮發成才,待到功成名就時,天涯何處無芳草。

⑷ 大學生戀愛的利與弊的一千字作文

事物往往具有兩面性,有時我們往往只看到其中的一面,甚至走向極端。我認為在大學期間談戀愛有利也有弊。
大學生活是人生值得回憶的一段美好生活。大學生基本上都是17——25歲之間的青年,他們都是經過了高中的「煉獄」。才走進美好的大學殿堂,許多的大學生都會如釋重負,他們都會在大學的生活中有所改變,當然,這包括談戀愛。其實大學生談戀愛並不是無益的。首先,我認為大學生談戀愛可以增加一個人的責任感,正確的戀愛可以使一個人由不成熟到成熟,從而增強對社會的責任感。既然愛一個人,就要為對方付出,要對對方負責任,要使對方快樂,只要對方幸福,自己也就是幸福的。也許你有愛偷懶的毛病,而他(她)不喜歡,那你就有可能為了對方而改變;也許你有愛沾小便宜的毛病,而對方不喜歡這樣,那就有可能為了對方而改變。
其次,戀愛可以使一個人更有理想和抱負。理想賦予愛情深刻的社會內涵,是愛情的內在依據,愛情是兩個人感情的交融,是愛對方和愛自己的統一,一方對人品的期望回影響另一方對人品的期望;一方對行為的認同會影響另一方行為的標准;一方的言談會影響另一方心聲的表露。這種人格上的相互映襯,志趣上的相互認同,就形成了雙方對生活的共同理想,從而使戀愛中的男女精神振奮,彼此受到鼓勵,激發人的智慧,升華人的品格。
戀愛作為一種人際交往形式,也必然受到道德的約束。正確的戀愛觀可以使大學生更加尊重人格的平等。愛對方就要給對方自由和快樂,要尊重對方,對方是否接受自己的愛,是否拒絕自己的愛,是否會給自己愛,都是對方的自由。其實大學校園中動人的愛情故事也不乏有之。據報載,某大學的一對戀愛中的男女,男氦不幸患上了白血病,而女孩知道後並沒有拂袖而去,她更加的關心愛護男友,並且不顧社會的議論,獨自一人在大街上向路人討錢來給男友治病。可以說他們的愛情是積極的,美好的,更是感動人的。
大學生談戀愛難道都是益處嗎?其實不然。大學生正有青春期向成人過渡的一個時期,其心裡和生理並不是完全的成熟,容易產生一時的沖動。有些同學在與異性的交往中不能准確的區分友誼與愛情,容易造成誤會,從而給雙方都帶來煩惱。大學生活雖是美好的,我們可以適當的輕松一下,但我們還是應該以學習為主的。一心不能二用,既然你戀愛了,就很有可能影響到自己的學習。有些同學竟錯誤的把愛情放在人生的最高地位,奉行愛情至上主義,沉湎於感情的纏綿之中,從而影響學習,進而影響到自己的前途。某A大的一名女身生因為感情問題而跳湖自盡了,這是一個悲劇,這就說明當代的大學生的心裡素質還是不高。還有些大學生戀愛是一種時尚,他們認為在大學里不談戀愛就跟不上時代的步伐,其結果是不管喜歡不喜歡,不管性格是否和的來,就亂追一氣,亂愛一氣。他們是「不在乎天長地久,只在乎曾經擁有」把愛情當成兒戲,這樣會傷害對方,也會傷及自己。
大學生基本上還沒有自己掙錢的能力和渠道,基本上都是花父母的錢。在談戀愛期間,不可避免的就會增加開支。每逢星期天,大學校園里的「偶數」就會很多,他們出入於高級的飯館,買昂貴的東西。他們不知道他們在榨取父母的血汗啊!有些大學生在選擇戀人時竟以是否有錢為標准,真正的愛情是不會以金錢為基礎的。
對大學生談戀愛,我們不能盲目的贊同,也不能武斷的反對。我們要用正確的態度看待。大學生要樹立正確的戀秒觀既要認識到戀愛所帶來的積極影響,也要認識到戀愛的負面影響。
對於大學生來說,如果與愛情在大學時代相逢,那就用心去呵護,加倍的珍惜,要有正確的戀愛觀,處理好戀愛中各種關系,這樣就可以在擁有美好的前途的同時,也擁有一份純真美好的甜蜜愛情

⑸ 求論文《大學生談戀愛利大於弊》的觀點

大學生的談戀愛如吃飯一樣正常,高中被老師壓得那麼緊(感情), 也許大學是個突破口吧,但我覺得大學生應該有兩個目標, 第一個就是工作,第二個就是戀愛,大學生談戀愛的利與弊, 在我看來還是弊大於利吧,沒有工作做基礎,戀愛也不會穩定! 大學生活很充裕可以將所學的運用於實際,以便於以後的工作. 我也許說得並不全面,但希望能幫得上你!僅供參考!

⑹ 大學生談戀愛的利與弊

大學生戀愛問題的理性思考

( 2005級人文科學院 X X X )

摘要:在人自由的原則問題上,《婚姻法》並未規定例外情況。因此,只要男女雙方達到法定婚齡,又符合其他法定結婚條件,要求結婚的,婚姻登記機關應予登記,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干預,也不能擅自提高結婚年齡標准。而國家教委1990年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第33條、第35條規定:在校學習期間擅自結婚而未辦退學手續的學生,作退學處理;並且被退學的學生,均不得申請復學。近年來在校大學生能否結婚,該不該結婚日益成為社會上一個討論的焦點。對於這個問題,眾說紛紜,始終沒有一個定論。關於能否結婚,婚姻法上明確規定實行婚姻自由制度,禁止干涉婚姻自由,這已經告訴我們大學生只要符合法定條件,就理所當然地享有結婚權利。但有權利不等於應該結婚。大學生不僅面臨著極大的學業和就業壓力,同時也難以具備結婚的主客觀條件,因此,雖然有結婚的權利,但我們仍應該理性地選擇遠離婚姻。不管大學生結婚是利是斃 但是大學生有結婚的權利,這是否意味著,有關結婚的許多曾經被禁止的事,也可以堂而皇之地發生了呢?曾經在校園接吻都被視為嚴重錯誤,現在看來只是小事一樁了。當然結婚權的解禁也帶來了許多讓老師們意想不到的麻煩,比如可以結婚,那麼是否可以在校或者租房同居呢。結了婚如果又要生小孩怎麼辦?總不能讓學生挺著大肚子來上課吧!如果生孩子也可以,那麼生了孩子的女生是否又可以休國家規定的產假呢?總之接踵而來的麻煩事還真不少。
關鍵字:大學生結婚;規定;婚姻學

引 言

教育部已發布了新的《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以下簡稱新《規定》),取消了「在校期間擅自結婚而未辦理退學手續的學生,做退學處理」的原規定,對於大學生結婚,今後既不禁止,也不提倡。 不再對大學生結婚作限制,這樣的「法律空白」正體現了法治的應有之義。眾所周知,《婚姻法》和《婚姻登記條例》並無限制大學生結婚的條款,新《規定》作為這兩個法律的下位法,自然不能與上位法相沖突。
過去我們禁止高校大學生結婚,實質上是管理者把高校管理制度單純當成一個「治」人的工具,忽視了問題的另一面,即高校制定的各種管理制度,主要不是用來「管」人的,而是用來服務於人的,高校的秩序主要應該是通過權利的保護,激發學生的自覺性和責任感而形成的,這樣的秩序才是有活力、有張力的秩序。
當前,許多人對允許在校大學生結婚表示了種種擔憂,例如大學生尚未自立,沒有結婚的物質條件;大學生雙方一旦形成夫妻關系,就會給學校管理帶來麻煩;婚姻家庭的拖累,會影響大學生們的求學等。這些觀點無疑還是把大學生這一成年公民群體當成了未成年人看。 事實上,當代的大學生會失去理智地早早在大學期間步入婚姻殿堂嗎?答案顯然是否定的,據教育部稱,在70多個已經取消了學生結婚限制的高校中,登記結婚的學生只佔總數的萬分之一。 退一步說,大學生結婚限制徹底取消後,即使有許多學生去登記結婚,給學校管理造成了很大壓力,那也不必為此緊張。因為權利保護的完善必然導致公民自由度的提高,導致秩序維護的難度加大,這是法治社會所必須承擔的成本。這些成本與禁止學生結婚規定造成的破壞法治的後果相比,孰輕孰重一目瞭然。可以說,禁止學生結婚無疑是一個最壞的選擇,因為在社會管理的每一個領域中,任何以剝奪個人自由和權利為代價建立起來的秩序,都缺乏基本的合法性。而取消結婚限制雖然可能不是一個最好的選擇,但絕對是一個最不壞的選擇。
除了不再禁止結婚,新《規定》的其他一些變化也令人關注。如首次增加「學生權利與義務」章節,規定「學校調整學生專業須經學生同意」;取消「保留入學資格、休學期間不得報考其他高校」的規定;開除學籍「不發學歷證明」改為「發給學習證明」等。從這些可以看出,新《規定》充分體現了「以權利為本」的主線,這個主線為未來的高校管理改革劃定了一個方向:作為高校,它的管理應該與時俱進,緊跟法治進程,而不是被動地等待社會來適應它。高校管理不能總想著如何讓管理者運用權力更方便,而應該多一些換位思考,多思考如何讓被管理者維護自己的權利更方便。
不過,我們還要清醒地認識到,目前高校普遍實行的是單中心的、權力層層傳遞的管理架構,這種管理架構的運行規律是依靠外部規則來實現內部秩序,這與徹底實現「以權利為本」的管理理念還不太適應。不過,新《規定》已經注意到了這個問題,因為它增寫了「學校應當建立和完善學生參與民主管理的組織形式,支持和保障學生依法參與學校民主管理」的內容。建議教育部門和各高校能開展相關調研,早日制定一部促進高校管理民主化的制度來。

一、大學生結婚的原因探索

經多方考證其原因大致如下:
1.可以博老師同情從而考試順利過關,減輕家庭負擔。老師是最善良的一群人,以要帶孩子為由向老師訴苦,博取老師的同情心。可使大量在及格邊緣的課程得以通過,省去大額重修費,減輕家庭負擔。
2.大學生結婚有利於增強同學間感情。同學間、師兄弟姐妹間交流結婚心得,同時互相幫忙帶孩子,有利於促進同學間的交流和感情。
3.大學生結婚有利於積累人生經驗,提高各項能力。大學生結婚可以讓學生提前感受生活壓力,為養孩子積極打工,可以積累大量認識經驗,同時大學生婚姻穩定,經常鬧離婚,可以極大的鍛煉各項能力(如:吵架的口才、爭幾塊錢共同財產而不臉紅的水平、耐心等法院判決的毅力、向男孩撒潑的技巧等等日後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技能。
4.不會舉行隆重婚禮,有利於改良社會風氣。如今結婚講排場,動輒幾萬幾十萬,使社會形成一種惡性攀比的不良風氣,大學生婚禮較經濟,同時參加婚禮的均為同學好友,少一份媚俗,多一點純潔,不必在婚禮上還看老闆或上級眼色,給將來留下一個美好的記憶,即使講給孩子聽也能讓他(她)被那份純潔所感動。同時可以打擊許多影樓價格高昂的囂張氣焰。這都對精神文明建設有著積極的意義。
5.對孩子的成長有利,響應優生優育政策。大學是人群素質最高的地方,也是風氣最好的地方之一,孩子一出世便可以在這樣高雅的環境中成長,且接觸的都是高素質的群體,IQ、EQ都將比同齡人高出。孩子是我們的明天,請給他們最好的成長環境!
6.孩子在校園中的增長,可以刺激校園經濟。女人和孩子的錢是最好掙的,校園里孩子多了,還怕校工受窮——賣玩具、倒零食、帶孩子。有錢掙還怕累?這將刺激校園經濟,改善學校條件,同時還解決了大量就業問題。7.帶小孩去上課,有利於改進教學方式,提高教學質量。誰都知道,大學生上課時常常有一半人逃課,去上課的人還有一半睡覺的。因此帶者小孩去上課,可以提高學生上課的積極性,課間可以逗小孩玩!!!況且總不好當著孩子的面逃課吧?對提高教學質量有積極意義
隨著新《婚姻法》的頒布和教育部對高考報名年齡限制和婚否的限制的取消,婚姻已不再是人們走進高等學府的一道不可逾越的門檻。「結了婚的人可以考大學」這一政策,不僅為已婚人士提供了一次重圓大學夢的機會,也給平靜的象牙塔增添了幾分活力。
但隨著越來越多的已婚人士走入大學校門,另一個問題也被擺在了眼前:結了婚的人可以上大學,那麼在校大學生是否可以結婚呢?關於這一問題眾說紛紜,贊成者認為大學生結婚破壞正常教學秩序;反對者則認為《婚姻法》已做出婚姻自由的規定,第三方不應對此進行干涉,同時國外教育界的經驗已證明在校生結婚沒有不妥之處。
在這一問題上國家的規定也是有一定的矛盾。現行《婚姻法》第二條規定: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第五條規定: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方加以干涉。在結婚自由的原則問題上,《婚姻法》並未規定例外情況。因此,只要男女雙方達到法定婚齡,又符合其他法定結婚條件,要求結婚的,婚姻登記機關應予登記,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干預,也不能擅自提高結婚年齡標准。而國家教委1990年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第33條、第35條規定:在校學習期間擅自結婚而未辦退學手續的學生,作退學處理;並且被退學的學生,均不得申請復學。
近年來在校大學生能否結婚,該不該結婚日益成為社會上一個討論的焦點。對於這個問題,眾說紛紜,始終沒有一個定論。關於能否結婚,婚姻法上明確規定實行婚姻自由制度,禁止干涉婚姻自由,這已經告訴我們大學生只要符合法定條件,就理所當然地享有結婚權利。但有權利不等於應該結婚。大學生不僅面臨著極大的學業和就業壓力,同時也難以具備結婚的主客觀條件,因此,雖然有結婚的權利,但我們仍應該理性地選擇遠離婚姻。不管大學生結婚是利是斃 但是大學生有結婚的權利。
在校大學生結婚有諸多弊端。首先,在校大學生結婚,會影響到學習。一個人的時間和精力是有限的,這就存在一個時間和精力合理分配的問題。戀愛、婚姻、家庭,是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的,在校期間的學習,應該說是很緊張的,要想完成好學業,就應當全身心投入,如果把精力用在戀愛、婚姻、家庭中,這對學業來說,無疑是一種極大的影響。在校學習的時間很短暫,應當好好珍惜得來不易的學習光陰才對,也正應了那句老話,過了這個村,就沒這個店了,這種感覺,也許在校的時候是難以體會到的,但當走向社會以後,再想學習,不是說不可以,但工作和生活的重壓,會讓人有心有餘而力不足的感覺,更不會有更多的時間能夠坐在教室里聽老師講課。還有一點,就是書到用時方恨少,錯過了學習的機會,等到感覺所學的知識太少時,為時已晚。所以,在校大學生結婚,會影響到學習,是不值得提倡的。
其次,在校大學生結婚,受經濟條件的限制。我們知道,大多數大學生完成學業,學習費用是需要家庭承擔的,即使有的學生在不斷地學著自立,邊打工邊上學,用來補貼學習費用,但也難以完全自理,能夠自已解決學費問題的學生,是極少數的。本來,供一個大學生上學,對於許多普通家庭來說,高額的費用就是難以承受的,更有許多學生是憑借貸款完成學業的,如果再要承擔戀愛、婚姻、家庭的費用,對於家庭來說就是更大的經濟負擔,可以說大多數家庭是根本無法承受的,所以,在校大學生結婚,會受經濟條件的限制,因而大學生不易在校結婚。
其次,在校大學生結婚,給學校的管理帶來了不利的影響。在校大學生結婚,要經過戀愛,然後走向婚姻,組成家庭以後,會有許多需要做的事,要承擔家庭的義務和責任,學生能不能嚴格按照學校的規章制度的要求來完成學習任務,就成了一個大的疑問,這給學校對學生的管理帶來了極大的不便。當然,自2001年高考報名取消年齡25周歲的限制和2003年新婚姻法頒布結婚登記不需要單位證明以後,許多高校已取消了對學生結婚的限制,學校不幹預和不禁止,但並不等於教育部門提倡在校學生結婚。

二、對在校大學生結婚應有的認識

高等學府的一道不可逾越的門檻。「結了婚的人可以考大學」這一政策,不僅為已婚人士提供了一次重圓大學夢的機會,也給平靜的象牙塔增添了幾分活力。
但隨著越來越多的已婚人士走入大學校門,另一個問題也被擺在了眼前:結了婚的人可以上大學,那麼在校大學生是否可以結婚呢?關於這一問題眾說紛紜,贊成者認為大學生結婚破壞正常教學秩序;反對者則認為《婚姻法》已做出婚姻自由的規定,第三方不應對此進行干涉,同時國外教育界的經驗已證明在校生結婚沒有不妥之處。
在這一問題上國家的規定也是有一定的矛盾。現行《婚姻法》第二條規定: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第五條規定: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方加以干涉。在結婚自由的原則問題上,《婚姻法》並未規定例外情況。因此,只要男女雙方達到法定婚齡,又符合其他法定結婚條件,要求結婚的,婚姻登記機關應予登記,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干預,也不能擅自提高結婚年齡標准。而國家教委1990年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第33條、第35條規定:在校學習期間擅自結婚而未辦退學手續的學生,作退學處理;並且被退學的學生,均不得申請復學。近年來在校大學生能否結婚,該不該結婚日益成為社會上一個討論的焦點。對於這個問題,眾說紛紜,始終沒有一個定論。關於能否結婚,婚姻法上明確規定實行婚姻自由制度,禁止干涉婚姻自由,這已經告訴我們大學生只要符合法定條件,就理所當然地享有結婚權利。但有權利不等於應該結婚。大學生不僅面臨著極大的學業和就業壓力,同時也難以具備結婚的主客觀條件,因此,雖然有結婚的權利,但我們仍應該理性地選擇遠離婚姻。不管大學生結婚是利是斃 但是大學生有結婚的權利,這是否意味著,有關結婚的許多曾經被禁止的事,也可以堂而皇之地發生了呢?曾經在校園接吻都被視為嚴重錯誤,現在看來只是小事一樁了。當然結婚權的解禁也帶來了許多讓老師們意想不到的麻煩,比如可以結婚,那麼是否可以在校或者租房同居呢。結了婚如果又要生小孩怎麼辦?總不能讓學生挺著大肚子來上課吧!如果生孩子也可以,那麼生了孩子的女生是否又可以休國家規定的產假呢?總之接踵而來的麻煩事還真不少。
也有大學生因為情難自禁而暗懷珠胎,最後弄得悲劇收場。連打掉這錯誤的結晶,也要偷偷摸摸,更不用說結婚了。我大學時代的一位同學,陪同校女友去校保健所看病,結果發現女友已經懷孕3月有餘。結果可想而之,兩人差點被開除。 其實這對情侶,平常老老實實,學習成績中等偏上。真要開除他們,如果我是校方,也會覺得心有不忍。
有人說讓大學生結婚,會帶來很多負面的影響。理由是大學生的「人生觀還不成熟」。我們從初中情竇初開時就被貼上了這樣的標簽。一直到我們成年之後,還不得不違心地承認自己的幼稚,是不是也太不公平了?好事者當然可以找出種種的例證。但試問成年人就沒有不成熟的想法嗎?如果你拿「是否會在大學時結婚」的問題去問現在的大學生,得到的答案估計大部分都是:即使允許,也不會選擇結婚。可見大學生在這個問題上不那樣幼稚。
情難自禁的事總是有的,這和你是不是大學生沒有關系。可不可以結是權利的問題,而結不結則是現實的問題,兩者完全不同。我相信新的校規的實行,並不會給校園純凈的生活帶來太大影響。更不會出現大量女生挺著大肚子上課的怪現象。在寬松的環境下,成年的大學生會自己考慮,婚姻對自己生活、學業的影響。
關於大學生結婚問題一鬆口,一枚鵝卵石濺起大浪花。我們可以完全設想一下大學生們紛紛結婚的校園熱鬧得如何雞飛狗跳。 同學師長間相互交流結婚心得,互相幫忙帶孩子。下課鈴一響,立馬奔進快餐店打工,即使有外公奶奶支援,好歹孩子他媽他爸也要掙點奶粉錢。校園里男女吵架中頻率最高的一句話就是:「我要跟你離!」課堂上要麼沒人上課,要麼帶小孩上課。大學根據出現的情況,緊急開設新課,叫做《育兒學》和《婚姻學》,已婚老師才有授課資格。 大學的學生情侶們若是看見這幅畫面,十有八九會打消結婚的念頭。對於20出頭的大學生,他們大概只有享受花前月下的准備,而沒有承擔柴米油鹽的勇氣。說到生孩子,他們中的一些,根本自己就是周末把積攢了一周的臭襪子背回家的孩子。 學生情侶談一天的戀愛至少相當於上班族談3天的戀愛。吃飯、上課、泡圖書館,逮到機會就粘在一起。俗話說,距離產生美。靠得太近容易審美疲勞,大學生真得草率結婚難保我國的離婚率不上竄一個百分點。
前段時間央視播過的連續劇《完美》裡面有一對小情侶,男孩子還沒畢業,兩人死活要結婚,婚後的生活一波三折。雖然編劇勉強寫了個完美的結局,但現實生活中恐怕不會這么完美。可見,結婚不是請客吃飯。領證之前,先摸摸肩上有沒有老繭,是否擔得起這個擔子。
結婚,似乎離大學生活還很遙遠。畢竟校園還是適合不食人間煙火的戀愛,兩個人真的結婚、生子,那份柴米油煙估計要把愛情熏得面目全非。不過隨著畢業腳步的走近,我突然發現,原來大學生結婚還真是好處多多,至少能夠幫我加點分:在通過畢業論文答辯。
在大四畢業前一階段,人人都忙著找工作,每天東奔西跑去面試,定下初步意向的則要留在單位里實習,每天早出晚歸,寫一篇優秀的論文已經成為我們可望而不可即的奢求了。去年南京曾有一位自考大學生結婚的大喜之日正好與論文答辯是同一天,新娘披著婚紗去答辯,成功地通過了論文答辯。而聽說我的一個研究生師姐去年的論文寫得很匆忙,拖到最後關頭導師也覺得她的論文寫得不夠專業。大家都覺得她凶多吉少了,可她在答辯的時候正好懷孕7個半月,挺著大肚子辛苦答辯的樣子居然博得了一眾評審老師的同情,最後順利通過答辯。「不聽老人言,吃虧在眼前。」這是中國的文化賦予了長輩們無比的尊嚴和絕對的權威。而被稱為「最負責任和最操心的」中國父母,無疑是對"大學生結婚"問題極為關心的一個群體。然而在聽到這個消息之後,絕大多數的家長聽過問題後都表示明確反對,一位高中學生的家長說:「大學時代結婚實在是太早了,現在的年輕人沒經歷過什麼大風大浪,不懂得和平安穩的可貴,在我們那個時代能有學上就已經很不錯了,過早壓上婚姻的沉重負擔,怎麼完成學業?!如何安心讀書?!試想:當你打開書包準備伏案閱讀的時候,你的孩子在一旁哇哇啼哭,你的丈夫對你竊竊私語,你還能集中精力嗎?學業和家庭在某種程度上是不可兼得的。」
另一位家長甚至提出,孩子在大學結婚,增加了家長經濟上的負擔。「別說孩子找了個什麼樣的老婆自己不知道,既成事實後,那不是要承擔兩個孩子的生活費?如果生小孩,就成了3個。真是一場災難!」
對學生不可不要的權利, 這樣的老調的論點的確相當有代表性。相信絕大多數大學生家長都持相似的觀點。不過仔細尋味一下,在家長眼裡,大學生根本不算是成年人。我的父母雖然原則上覺得開禁沒什麼不對,但涉及到我的問題,卻一再強調,絕對不可結婚。實際我並沒結婚打算,說到結婚,對我和我的現在的女友而言,簡值是天那邊的事。但就算我們不結婚,能不能結婚的權利卻仍是重要的。因為這是對我們已經成年這個事實的一種承認。 其實工作之後結婚就不影響工作了嗎?我表哥已經工作3年,他的婚禮是父母出錢操辦張羅的,婚後表嫂又怕生孩子還丟了飯碗,最後雖然生了,但養孩子全交給父母代理。顯然,結婚的影響不僅僅針對我們大學生。什麼影響學業的話,難道成年的大學生自己不會考慮?只是經濟上的不獨立,讓已經成年的我們始終被視為未成年人。
2001年,國家教育部發布了一條引人注目的消息:高考報名考生不再有年齡和婚否的限制。這項新政策也引發了全國范圍內的關於"是否應該限制大學在校生結婚問題"的大討論。一些人認為,既然已經結婚的可以參加高考進入大學,那麼在校大學生在達到法定婚齡後結婚又有什麼不可以。還有一些法律界人士則指出,我國的《婚姻法》規定男22周歲以上、女20周歲以上可自願結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中的條文與《婚姻法》不一致。 2003年 10月 1日,新的《婚姻登記條例》正式實施,《條例》規定,今後結婚登記不用單位開證明,婚檢憑自願,並且提出不限制到法定結婚年齡的在校大學生登記。這意味著,在校大學生,只要符合條例規定的條件,帶齊相關證件便可以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正如一些專家所說,從法律上肯定校園婚姻的合法性,給予在校大學生婚姻更人性一點的鼓勵和更多一些的人文關懷是必要的,它的象徵意義也許要遠遠大於它的實際意義。事實上,當代大學生對待婚姻問題的態度也比較理性。根據國家教育部調查結果顯示,目前大學在校本科生結婚者還不到萬分之一。

三、結論:不提倡也不禁止在校大學生結婚

在今天舉行的教育部2005年第四次新聞發布會上,教育部法制辦公室主任孫霄兵談到新《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時表示,不提倡也不禁止在校大學生結婚,對學生婚姻的規定要完整的理解。
針對「《規定》出台後,在校學生如果符合《婚姻法》結婚了,有沒有告知學校的義務?」這一提問,孫霄兵表示,應該從兩方面來掌握新《規定》:首先,學生在涉及婚姻的時候,必須要達到《婚姻法》及《婚姻登記條例》所規定的年齡和條件,在《規定》裡面不禁止大學生結婚。第二,從教育者的角度或者是教育部門或者學校的角度,承認大學生有結婚的權利,和提倡還是有區別的。我們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學校不能限制,但是從大學生本身來講,也要以學習為重,要妥善的處理好學習和婚姻、家庭的關系。在大學期間,同學們還沒有一個婚姻的基礎,也沒有經濟的基礎,所以,我們認為還是不提倡結婚。 孫霄兵強調說,在這個問題上,我們不更多地去干預、去制止學生結婚的權利。但同時作為管理者來說,作為教育者來說,有一個勸導的責任,要勸告大學生,不要濫用結婚這樣一種權利,但談戀愛被大多數人提倡。

⑺ 大學生談戀愛的利與弊2000字論文

有利也有弊,思路如此展開:1大學生談戀愛的利。2大學生談戀愛的弊。3正確引導大學生談戀愛的措施。

⑻ 如何看大學生談戀愛的利與弊(小論文1200字)

步入大學,許多同學都步入了大學戀愛這一人生事業當中。在大學校園里,常常能見到一對對「有情人」手拉著手,肩並著肩,親密無間地走在寬闊的校道上,大學戀愛已成為大學校園里一道靚麗的風景線。而作為大學生的我們,是應該選擇「一切從戀愛開始」呢,還是認為「天涯何處無芳草,何必非要現在找」,這就取決於我們對愛情的態度以及自身的戀愛觀。00大學戀愛可遇而不可求。愛情是個奇怪的東西,你有意去尋找它時,它偏不出現,而你又有可能在無意中收獲了美好的愛情。有一句話說得好:「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強求也沒用。」隨著大學生心理和生理上的逐漸成熟,對愛情的渴望也漸漸強烈,這就使得有些大學生「飢不擇食」,不管對方是否和自己志趣相同,情投意合,而只憑雙方初次見面或經過幾次接觸之後,以掩耳不及迅雷之勢迅速地確立了戀愛關系。這種由於一時沖動而獲得的愛情常常是「無疾而終」,因為開始時沒有深入地了解對方,而將來隨著對對方了解的深入,雙方的缺點會越來越多地暴露出來,從而使雙方的矛盾也不斷加深,最終導致感情的破裂。而大學生往往心理承受能力較弱,面對感情挫折時,有些大學生會自暴自棄,從此無心向學,更有甚者會做出極端行為來傷害對方。所以,心急吃不了熱豆腐,我們並不用刻意地去追求大學的愛情,應當一切隨緣,如果愛情真的會來,你躲也躲不掉!"00凡事都有個「度」,戀愛也不例外。如果能把握好這個「度」,正確處理好學業與愛情的關系,那麼,在大學中談戀愛也未必是一件壞事。愛情具有巨大的鼓舞力量,它能夠振奮人的精神,使大學生們把愛情作為奮發學習的動力。00如何能夠兼顧好學業與愛情,是戀愛中的大學生所面臨的問題。絕大多數大學生能夠正確看待學業與愛情的關系。他們贊成學習是學生的天職,大學階段應以學習為主,愛情應當服從學業;或者希望學業與愛情雙豐收,既渴望學業有成,又嚮往愛情幸福。總之,大都沒有忘記學業,總想把學業放在首要的位置。但是,上述這些僅僅是大學生主觀上、思想上的願望而已。00真正在客觀上、行為上能夠正確處理好學業與愛情關系的大學生,雖然也有,但為數不多。更多的是一旦墜入情網就不能自拔,有些大學生整天沉浸在卿卿我我的甜言蜜語中,這樣做的後果是導致大學生們無意於學習,荒廢了學業。可見,擺正學業與愛情的關系,是大學生難以控制而又必須正確處理的問題!00大學生戀愛不能只重過程而不顧後果,當代大學生注重的是戀愛過程本身,至於戀愛的結果已經不太在意。注重戀愛過程,有利於雙方相互了解、加深認識,也有利於培養感情、增加心理相容度,同時也反映出大學生不願落入俗套,著意追求愛的真諦。但是,如果「不在乎天長地久,只在乎曾經擁有」,這種做法也不可取。一些大學生把戀愛當作一種感情體驗,及時行樂,藉以尋求刺激,滿足精神享受,一些大學生是為了充實課餘生活,解除寂寞,填補空虛,把戀愛當作一種消遣文化。只重戀愛過程,輕視戀愛結果,實質上是只強調愛的權利,而否認愛的責任。愛情不是自私地佔有對方的感情,而是自覺自願地為所摯愛的人付出感情、擔當責任。那些抱著對大學戀愛只是玩玩而已的心態去嘗試的做法是不可取的。而且我們在日常生活中也要正確認識友情與愛情,切莫把友情錯當作愛情。00綜上所述,我們大學生戀愛應該採取正確的方式,更要正確地處理好學業與愛情的關系,分清主導地位和次要地位。只有形成了正確的戀愛觀,才能實現學業和愛情雙豐收。不過,在大學階段里,我個人認為戀愛還是弊大於利的,所以說,萬般皆下品,惟有讀書高,待到功成名就時,天涯何處無芳草?

⑼ 求一篇《大學生戀愛利與弊》的小論文

大學生是否應該談戀愛及大學生談戀愛的影響成為近年來社會談論的熱門話題之一。
事物往往具有兩面性,有時我們往往只看到其中的一面,甚至走向極端。我認為在大學期間談戀愛有利也有弊。
大學生活是人生值得回憶的一段美好生活。大學生基本上都是17——25歲之間的青年,他們都是經過了高中的「煉獄」。才走進美好的大學殿堂,許多的大學生都會如釋重負,他們都會在大學的生活中有所改變,當然,這包括談戀愛。其實大學生談戀愛並不是無益的。首先,我認為大學生談戀愛可以增加一個人的責任感,正確的戀愛可以使一個人由不成熟到成熟,從而增強對社會的責任感。既然愛一個人,就要為對方付出,要對對方負責任,要使對方快樂,只要對方幸福,自己也就是幸福的。也許你有愛偷懶的毛病,而他(她)不喜歡,那你就有可能為了對方而改變;也許你有愛沾小便宜的毛病,而對方不喜歡這樣,那就有可能為了對方而改變。
其次,戀愛可以使一個人更有理想和抱負。理想賦予愛情深刻的社會內涵,是愛情的內在依據,愛情是兩個人感情的交融,是愛對方和愛自己的統一,一方對人品的期望回影響另一方對人品的期望;一方對行為的認同會影響另一方行為的標准;一方的言談會影響另一方心聲的表露。這種人格上的相互映襯,志趣上的相互認同,就形成了雙方對生活的共同理想,從而使戀愛中的男女精神振奮,彼此受到鼓勵,激發人的智慧,升華人的品格。
戀愛作為一種人際交往形式,也必然受到道德的約束。正確的戀愛觀可以使大學生更加尊重人格的平等。愛對方就要給對方自由和快樂,要尊重對方,對方是否接受自己的愛,是否拒絕自己的愛,是否會給自己愛,都是對方的自由。其實大學校園中動人的愛情故事也不乏有之。據報載,某大學的一對戀愛中的男女,男氦不幸患上了白血病,而女孩知道後並沒有拂袖而去,她更加的關心愛護男友,並且不顧社會的議論,獨自一人在大街上向路人討錢來給男友治病。可以說他們的愛情是積極的,美好的,更是感動人的。
大學生談戀愛難道都是益處嗎?其實不然。大學生正有青春期向成人過渡的一個時期,其心裡和生理並不是完全的成熟,容易產生一時的沖動。有些同學在與異性的交往中不能准確的區分友誼與愛情,容易造成誤會,從而給雙方都帶來煩惱。大學生活雖是美好的,我們可以適當的輕松一下,但我們還是應該以學習為主的。一心不能二用,既然你戀愛了,就很有可能影響到自己的學習。有些同學竟錯誤的把愛情放在人生的最高地位,奉行愛情至上主義,沉湎於感情的纏綿之中,從而影響學習,進而影響到自己的前途。某A大的一名女身生因為感情問題而跳湖自盡了,這是一個悲劇,這就說明當代的大學生的心裡素質還是不高。還有些大學生戀愛是一種時尚,他們認為在大學里不談戀愛就跟不上時代的步伐,其結果是不管喜歡不喜歡,不管性格是否和的來,就亂追一氣,亂愛一氣。他們是「不在乎天長地久,只在乎曾經擁有」把愛情當成兒戲,這樣會傷害對方,也會傷及自己。
大學生基本上還沒有自己掙錢的能力和渠道,基本上都是花父母的錢。在談戀愛期間,不可避免的就會增加開支。每逢星期天,大學校園里的「偶數」就會很多,他們出入於高級的飯館,買昂貴的東西。他們不知道他們在榨取父母的血汗啊!有些大學生在選擇戀人時竟以是否有錢為標准,真正的愛情是不會以金錢為基礎的。
對大學生談戀愛,我們不能盲目的贊同,也不能武斷的反對。我們要用正確的態度看待。大學生要樹立正確的戀秒觀既要認識到戀愛所帶來的積極影響,也要認識到戀愛的負面影響。
對於大學生來說,如果與愛情在大學時代相逢,那就用心去呵護,加倍的珍惜,要有正確的戀愛觀,處理好戀愛中各種關系,這樣就可以在擁有美好的前途的同時,也擁有一份純真美好的甜蜜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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