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村官解聘
⑴ 大學生村官被無辜解聘合理嗎
如果真是無故解聘肯定不合理。
但是問題在是真的無故解聘么
看他們那邊有沒有你不上班或者是有事故的證明。
⑵ 山西大學生村官會解聘的消息是真的嗎
您好,中公教育為您服務。
山西省委組織部月14日印發《關於大學生村幹部續聘和解聘有關問題的通知》,對大學生村幹部服務期滿後續聘和解聘依據、解聘具體情形及解聘後可享受的優惠政策作出明確規定。
通知指出,大學生村幹部服務期滿後,必須進行聘期考核,考核結果是續聘和解聘的主要依據。聘期考核以年度考核和平時考核為依據,重點考核工作實績和在崗情況。考核採取個人述職、黨員會議測評、村民代表會議測評、村 「兩委」班子評價等形式進行。考核等次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優秀的比例不得高於本鄉 (鎮)大學生村幹部數的15%。考核堅持客觀公正、民主公開、群眾認可、注重實績的原則。
對聘期考核合格以上的,在雙方自願的基礎上,根據工作需要可續簽聘用合同,期限1年。續聘對象為:在村級組織換屆中被依法依規選舉為村 「兩委」成員,考核合格的;3年中年度考核為優秀或聘期考核確定為優秀的;利用知識、專業特長帶領農民創業或自主創業有一定規模的。
關於解聘情形,通知指出:不履行請銷假制度,一年內無正當理由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按照規定予以解聘;在外兼職、外單位長期借調或借口考研究生、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等,違反管理規定長時間脫崗的,確定為不合格,不得續簽合同;素質能力不適合崗位要求、不能正常開展工作的,或群眾意見較大、作風不扎實的,也要求予以解聘。
關於大學生村幹部解聘後可享受的優惠政策,通知指出:對於服務滿兩年、考核合格被解聘的,3年內可繼續享受報考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筆試總分中加5分,報考省屬院校研究生在筆試總分中加10分,重新參加工作後不再實行一年見習期的優惠政策。聘用期間自主創業或帶領群眾創業受到當地創業基金、工商稅務部門扶持的,解聘後經當地組織部門審核同意,可繼續享受該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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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大學生村官滿6年自動解聘
樓產斷章取義,我聽說的版本是,新政策規定村官與公務員同工同酬,比事業工資都高,如果在六年任期內,都擔任副書記,六年後轉為事業編制內!如果沒有,可能就要開除了!呵呵 ,不知道臨海政策執行不執行。只作小道消息來源,不官方!
⑷ 2014年關於大學生村官九年聘期滿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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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大學生村官幹了十二年了能辭退嗎
勞動者十二年,用人單位能不能辭退勞動者,以及用人單位辭退勞動者,是否應該支付補償或賠償,分以下3種情況: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沒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沒有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規定的情形,可以認定該用人單位行為屬於《勞動合同法》87條規定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應該支付賠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的本人工資,俗稱2N;
2、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9條規定情形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的,其中符合《勞動合同法》46條規定的,應該支付你經濟補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本人工資,N;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0條,並且沒有提前1個月通知勞動者的還應多支付1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俗稱N+1;
3、如果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的規定的情況,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關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這需要用人單位舉證並且書面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
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程序,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
(二)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三)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四)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五)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七)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八)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十)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十一)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十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十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⑹ 全國有被解聘的大學生村官嗎
村官只是一個兩年合同期的駐村委勞務者。村官不是公務員,合同到期不續聘也很正常的。
⑺ 大學生村官被解聘影響公務員政審嗎
大學生村官被解聘這個肯定是會影響的,這種公職類的一般會記錄在檔案,不知道你因為什麼原因被辭退,或者可以找原單位商量下。
⑻ 大學生村官沒簽訂合同可以解聘嗎
你沒簽合同,就沒有解聘一說了,因為你還沒有聘呢!直接給組織部說明你不想當村官,就好了。
⑼ 大學生村官解聘後能否重新聘用
應該是不可以的 ,因為選聘是有限制條件的,解聘再報條件上達不到了吧!!建議看看簡章
⑽ 大學生村官解聘合同怎麼辦理
根據國家出台的大學生村官續聘解聘辦法文件
第三章 解 聘
第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版,由大學生權村官本人向任職村所在鄉鎮黨委提交解聘書面申請,鄉鎮黨委在一周內審核上報縣委組織部,由縣委組織部與大學生村官雙方簽訂解聘協議,辦理相關保險接轉手續。
1、被錄用為公務員、選調生或企事業單位聘用的;
2、考取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研究生的;
3、依法服兵役的;
4、自謀職業的;
5、因身體健康等原因不能適應崗位工作的。
第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委組織部單方解除協議。大學生村官任職村所在鄉鎮黨委進行調查確認,一周內報縣委組織部,由縣委組織部下達解聘通知書,辦理相關保險接轉或終止手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