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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生活中的法律

發布時間: 2022-02-28 01:21:25

A. 大學生生活中會遇到的法律問題

原告:甲 被告:中國銀行XX分行
2000年2月1號下午16時許,甲到中國銀行XX分行處辦理存款及轉賬任務。原告填寫了存款金額為94320元的交款憑證後,連同龍卡,現金一起交給了被上訴人的業務經辦人。原告交給被告業務員的存款除尾數4320以外其餘均為100元100張一紮。被告的業務員在接過上訴人交予的交款憑證和交存現金時未當面點清大數即將現金移至與其相連的另一桌上用點鈔機清點,在點清張數後,進行匯總後才告知原告總金額為84320元,在被告提供的監控錄像資料上可以清楚看出被告經辦在點錢過程中有同行其他兩位職員協點發現了兩張百元假幣,原告又即時補上了兩張百元幣,雖然錄像上顯示在被告初點員的工作台上出現一筆其他業務的款項,但被告的收銀櫃高度以及點鈔機均位於正常人可以俯視范圍內,所以,整個點鈔過程是原告可觀清楚的范圍,原告認為被告經辦人的違章操作給原告造成了10000元損失,遂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被告賠償原告損失費10000元人民幣,並承擔訴訟費用。
一審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認為存款業務的操作系當面點清,原告當時處於可看清楚狀態,若發生爭議原告可即時直接提出,但當日原告並未提出異議。
二審撤銷一審的民事判決,認為被告如覺得原告交存現金時的大數與交款憑證所填數額不一致時,應在接收現金時當面點清時指出,未核對即轉至其相鄰工作台上清點,違反規定,上訴人的訴訟理由成立,被告應在審判7日內賠付原告10000元人民幣。

B. 大學生在實際生活中如何行使法律規定的義務,行使權力

作為當代大學生,應該要正確認識權利與義務的關系,掌握充分扎實的法律知識,培養一定的法律意識,提高個人思想和道德素質修養,多參加與法律有關的活動,使自己在實踐中不斷加深對法律知識的了解,從而切實做到依法、守法、懂法、護法,讓自己得到升華。

C. 大學生對法律在現實生活中的作用的認識

大學生對法律在現實生活中的作用的認識還是應該如何了解的。我們是法治社會,依法治國。

D. 大學生在生活中如何實行法律規定的權利,履新法律規定的義務

我認為這個大學生在生活中如何實施法律規定的權利,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這個是大學生應該做到的,所以說大學生就應該去履行。

E. 請問大學生在大學生活中容易遇到的法律問題和陷阱

找工作求職,最直接了吧

虛假廣告——引誘求職者上當

北京某高校文理學院2006級畢業生小薛,在瀏覽網上招聘信息時相中一家計算機公司。這家公司所列的招聘職位有:銷售策劃、公關員、業務企劃、產品推廣、軟體開發、市場調研等等。小薛學的是文科專業,覺得這些職位都比較適合自己,於是跟對方電話聯系,對方要他過去面試。

一周後,小薛接到那家公司的電話說「你被錄用了,下周可以來上班」。小薛到公司後,得知自己被安排做銷售策劃。部門主任說新員工上崗前先實習3個月,讓小薛拜訪這家公司的部分客戶,推銷公司新推出的一種軟體。實習期間,小薛賣出了20多套軟體,銷售額兩萬多元。實習期滿後,小薛一心指望到辦公室做正式的銷售策劃。可是部門主任告訴他,公司不會讓一個剛實習完的職工馬上做銷售策劃的,所有人必須先做幾年市場銷售,才能做銷售策劃,做市場銷售時工資底薪800元,其他部分靠銷售提成,這是公司的規定。

至此,小薛才明白,他乾的這個工作實際上就是推銷新產品,工作不穩定不說,工資待遇根本沒有保證,至於當銷售策劃,更是沒譜兒的事。當初他想,雖然這家公司允諾的薪酬不是很高,但能做辦公室工作,比較穩定就行,現在看來完全不符合他的初願,於是他憤然離開了這家公司。好長一段時間後,這次求職的陰影一直無法抹去,搞得他心情異常糟糕。

虛飾崗位是求職者遭遇的虛假廣告中的一種,即用好聽的新名詞、新概念包裝崗位,將其吹得天花亂墜,實際上就是讓你去推銷產品、做秘書等等。除了這種騙人的手法外,還有高薪誘惑陷阱。允諾付給你高出期望的薪酬,等到你上崗後做起來,才發現那高薪只是空中樓閣,因為你的業績根本達不到他規定的高薪起點。

專家分析,信息不對稱是畢業生求職上當受騙的主要原因。畢業生求職要克服急於求成的焦躁情緒,最好選擇由學校、當地教育、人事等政府部門舉辦的專場招聘會,學校和這些部門信譽好,還可以幫助畢業生把好第一道關,例如企業的誠信度等。由教育和勞動、人事部門舉辦的網上招聘會近年發展迅速,是較好的擇業渠道之一。畢業生在具體應聘某個企業或單位時,不要只聽信用人單位的廣告宣傳,要通過政府網站、行業網站和校園網站等多種渠道,了解用人單位的情況,對用人單位的錄用程序、標准、對所需崗位的要求,以及薪酬、福利待遇等最好能有文字描述。

試用期——騙取廉價勞動力

大多數企業對新職工都要求有一段時間的試用期,這是正常的,是勞動法律法規許可的。但有些公司卻不簽勞動合同先試用,等到試用期滿後,一句「不符合錄用條件」,就將求職畢業生變成了他們的廉價勞動力。

某高校經貿專業畢業生小馮被北京上地一家公司錄用。和他一起進入試用期的還有另外6名新職工。他們被分到不同的部門實習,小馮到中關村大街一大型電子商城內公司的攤位賣電子產品。經理告訴他,讓他站櫃台,一是讓他熟悉公司的業務,為以後工作打下基礎,二是了解市場動態,聽取顧客意見,以便於改進產品。3個月試用期過後,小馮銷售業績相當不錯,除了第一個月不太熟悉,銷售額5000多元外,後兩個月都超過了20000元。小馮想,這個業績證明了自己的才能,公司沒有不錄用他的理由。經理讓他回家等消息,可是快兩個月也沒有動靜,他給公司打電話,人事部門經理告訴他落聘了,小馮怎麼也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後來一打聽,他們這批新來的6個人,一個也沒有被錄用。半年後,小馮有一次到中關村那家電子城,無意中來到這家公司的攤位,發現又一批新來的大學生在那裡站櫃台。

在試用期上玩花樣,除了像這家企業的招數外,還有的企業非法延長試用期。他們利用大學生不熟悉國家有關政策,找出種種理由,延長試用期,以獲取廉價勞動力。

南開大學就業指導中心主任劉月波說,像一些企業的這種做法,目前還沒有法律和規章約束他們,但是這些企業的誠信出了問題,這將影響他們的信譽,最終仍得不償失。拿南開大學來說,如果畢業生在求職時遇到這種情況,他會在南開大學校園網上披露,老師在學生就業指導中也會提醒。那麼,這樣的企業就會在求職畢業生中留下惡名。從畢業生方面來講,在進入試用期前,要多了解相關政策和規定,多向老師和已經就業的師哥師姐取經,盡可能多地了解相關企業的信息,防患於未然。即使在試用期間遇到了這種情況,也不要忍讓退縮,要以相關法律法規為武器,保護自己的正當權益。

不公條約——口頭承諾不兌現

張平是計算機和信息專業碩士生,在學期間通過了微軟的軟體工程師認證,另外還通過了國家計算機軟體考試,獲得系統分析師證書。張平的專業優勢及手裡的幾張王牌證書,使他在與一家外資公司洽談時,很順利地進行到簽訂合同的階段。在簽訂合同前,張平仔細閱讀了合同文本。人事經理說文本是通用的,每個新來者都簽這個文本。當張平看完所有條款後,發現「三險一金」(養老險、失業險、醫療險和住房公積金)沒有提及。人事經理解釋,我們公司是著名公司,被錄用人員都是行業的佼佼者,根本不存在失業問題,論薪酬我們是同行業中最高的,你只要在這里幹上三年五年以後,所得報酬養老絕對沒問題,至於醫療,到時到公司報銷即可,房子嘛,保你三年後買得上房子。張平一聽,覺得有道理,於是就在合同上簽了字。

天有不測風雲。張平在這家公司干到第三年,突然患了風濕性關節炎。由於公司沒有給他上醫療險,他拿著醫葯費用單據去找公司經理,希望公司能給報銷,哪怕報銷一定比例也行,因為如果由他一人承擔全部醫療費可是一筆不少的數目。可是公司的答復是,公司沒有這個先例,醫療費用不能在公司報銷。這時,張平才想起當初簽合同的情形,他萬分後悔當時沒有堅持自己的主張。

東北大學學生工作處處長徐峰提醒畢業生,簽約是一件慎重的事情。畢業生在求職時必須清楚,所有的口頭承諾都是無效的,也不可能完全兌現。一定要按照要求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把雙方口頭商談的內容全部寫進協議,簽約前還應反復檢查,保證協議內容無歧義和遺漏。在簽約之前多向學校老師或有經驗的人取經,多問自己幾個為什麼,要敢於向企業提問,認真了解企業的情況,充分論證後再簽約。必要時,畢業生還應該勇敢地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招聘收費——名目多防不勝防

北京某大學畢業生王茜,應聘到一家企業工作。這家企業規模雖不大,但看上去比較正規。王茜的所有手續都辦得很順利,對自己的崗位也算滿意。但是經理告訴她,因為她沒有工作經驗,上崗前要參加一個月培訓,交培訓費800元,培訓結束考核合格將培訓費再退還給她。王茜看經理非常認真,心想這家企業用人還挺嚴格的,於是不假思索交了錢。但是一個月培訓結束後,公司人事部門卻通知她,說她沒有通過考核,就不錄用她了。王茜一聽氣壞了,找經理理論,經理避而不見,找業務主管,業務主管指著培訓條款說:「你看這里說得明明白白,考核合格才退費,你考核不合格,我們在你身上花了這么大的人力物力,難道白費了不成?」王茜性格潑辣,說你不退費就是詐騙,我到市勞動局告你們。那位經理怕事情鬧大,才把錢退給了她。

國家勞動和人事等有關部門早就明文規定,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名義向應聘者收取報名費、抵押金、保證金等費用,對於員工的培訓費用,應當從企業成本中支出。有些企業和公司置國家規定於不顧,巧立名目向應聘者收取費用,就是因為許多畢業生不了解國家這些規定。求職者糊里糊塗交了錢,當發覺是騙局時,好多人又不敢抗爭,只能自認倒霉。畢業生求職前,要了解國家的有關法律條文如《勞動法》《合同法》,以及勞動部、人事部關於勞動招聘、人才市場及勞動爭議等條例規定以及地方政府相關的規章制度,明白供職單位哪些做法合法合理,哪些做法不合法不合理,當遇到各種名目的收費時,要堅決抵制,不要受其職位、薪金的誘惑,不管這個企業的許諾多麼誘人,這樣的企業是靠不住的。

東北大學學生工作處處長徐峰說,防範擇業騙局,首先要擺正心態。當前,部分大學生就業面臨一定的困難,在面對選擇的時候難免心情焦躁,容易受某些利益的誘惑而上當受騙。其實,大學生就業,實際上是在為自己尋找一個奉獻才華、收獲成長的工作,有自信的人才能夠從容應對。要把企業的發展和自己將要做的工作放在首位,把利益放在次位,這樣就不會輕易陷入騙局。

F. 作為一個大學生應該懂哪些基本法律

對新時代大學生而言,健全法治意識的基本要求是,一要增強尊崇憲法、尊崇法律的法治意識,樹立憲法至上的法治觀念;

二要增強規則意識,明確守法守規是每一個法治國家中公民的基本意識,堅持依法辦事,在學習、工作和生活中,當代大學生應當做到懂規矩、守規則、依規范,堅守規則紅線、明確法律底線;

(6)大學生生活中的法律擴展閱讀:

當代大學生要培養法治素養,就要不斷加強法治知識的學習,包括關於法治和法律規定方面的知識和法治原理方面的知識。除了在大學課堂獲得相應的法治知識之外,收聽收看法治方面的廣播電視節目、閱讀法律類的報紙雜志等都是較好的獲取法治知識的途徑。

並通過加強法治方法的訓練,養成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來處理日常生活中各種問題的習慣,養成遵循法律要求、依據法律規定、按照法律程序辦事的行為習慣,牢固樹立規則意識和責任觀念,並在日常的專業學習中加強法治知識和思維方法的運用。

使自身所學的專業知識和法治知識結合起來,為適應新時代發展所需要的綜合素養奠定基礎,全面提升自身的綜合素養和能力。

G. 與大學生活有關的法律法規

婚姻法,繼承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價格法,就業促進法,勞動法,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

《普通高等學校檔案管理辦法》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

《掃除文盲工作條例》
《普通高等學校設置暫行條例》
《學校衛生工作條例》
《學校體育工作條例》
《普通高等教育學歷證書管理暫行規定》
《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
《教育行政處罰暫行實施辦法》
《高等學校培養第二學士學位生的試行辦法》
《成人高等學校設置的暫行規定》
《廣播電視大學暫行規定》
《高等職業學校設置標准》(暫行)

《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
《研究生學籍管理規定》

《關於授予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人員碩士學位的規定》
《社會力量辦學教學管理暫行規定》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實踐性環節考核管理試行辦法》
《普通話水平測試管理規定》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開考專業管理辦法》
《學校藝術教育工作規程》

《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
《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

《中國漢語水平考試(HSK)辦法》
《中小學校長培訓規定》

《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管理處罰暫行規定》
《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規定》

《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
《特殊教育學校暫行規定》

《高等學校校園秩序管理若干規定》
《教師和教育工作者獎勵規定》

H. 大學生在公共生活中應遵循哪些法律規范

遵守公共道德,遵守各項規則,言談舉止要得體,講究公共衛生,穿著得體。文明用語。

I. 大學生應該學習哪些法律知識

大學生應掌握的基本法律常識有:

首先,應培養學生依法辦事的思想觀念,不僅要遵紀守法,而且要監督社會主義法律的遵守和執行,堅決同一切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使社會主義法製得以真正實現。

其次,培養憲法和法律具有最高權威的觀念。樹立法律權威即尊重憲法和法律的權威。任何個人和機關、組織都不具有超越干法律之上的權力,都必須依法辦事,堅決反對「權大幹法」,「人情大幹法」的法律虛無主義觀念。使大學生認識到自己在國家生活中所處的地位,無條件地服從和遵守國家的憲法和法律。

再次,也即最重要一點,即培養大學生權利義務相一致的觀念。法律最主要的精神即強調權利與義務的統一性。公民要正確對待權利義務關系,既要依法行使法律賦予公民的權利,也要履行法律賦予公民的義務,讓大學生形成正確的公民意識,以社會主義法律為武器,捍衛自己的正當權利。

在享有個人所擁有的權利時,不忘記尊重和承認他人的合法權益,不忘履行對國家,對社會,對他人的義務。同時,應杜絕一切不勞而獲的錯誤思想,培養只有付出才有收獲的良好觀念。

(9)大學生生活中的法律擴展閱讀:

當代大學生要培養法治素養,就要不斷加強法治知識的學習,包括關於法治和法律規定方面的知識和法治原理方面的知識。除了在大學課堂獲得相應的法治知識之外,收聽收看法治方面的廣播手機節目、閱讀法律類的報紙雜志等都是較好的獲取法治知識的途徑。

並通過加強法治方法的訓練,養成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來處理日常生活中各種問題的習慣,養成遵循法律要求、依據法律規定、按照法律程序辦事的行為習慣,牢固樹立規則意識和責任觀念,並在日常的專業學習中加強法治知識和思維方法的運用。

使自身所學的專業知識和法治知識結合起來,為適應新時代發展所需要的綜合素養奠定基礎,全面提升自身的綜合素養和能力。

J. 在日常生活中,大學生如何培養法治思維

如何提升?如何培養法治思維?選修大學中的法律相關課程大學中有各種各樣的選修課程,幾乎所有的大學都有法律相關的選修課比如法律基礎知識,大學生可以選修這方面的課程,提高法律意識培養法律思維方式。二。參與法律實踐法律思維是在豐富的法律實踐中獲得,並養成的大學生當中有很多的法律實踐活動,比如模擬法庭大學生可以參與模擬法庭,法律實踐活動通過旁聽來遼,者,相關的法律知識,三,參加法律社團,大學中庸有各種各樣的法律實踐活動,對應的也有相應的法律社團法律社團,是一個不錯的社團,在法律社團中,當中不僅可以鍛煉自己,增長見聞,還能培養法律。法律思維提高法律意識。四自覺學習憲法民法刑法等知識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學民法和刑法分別是處理民事跟刑事法律事務的依據大學生可以通過多種方式自覺學習憲法民法刑法提高法律思維。五養成守法習慣法律思維是一種長期養成的思維需要我們在日常生活中遵守法律依法辦事維護自己跟他人的合法權利養成守法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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