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糾紛案例
1. 急:求一篇關於教師與學生以及家長的糾紛的案例
昨天下午,我校初三某班級學生的家長來到學校,跟班主任吵架甚至開口罵老師,原因:老師對學生管理嚴格,不符合這位家長的教育風格,讓那學生心情不好了。家長來了三個,學生的家長來了三位,父母以及阿姨,學生的父親就在學生的班級門口拉著班主任要打,一領導在旁邊勸架,那家長不服氣,仍舊三張嘴巴齊罵老師,要找校長評理。
我不知道那個班級的學生看了這樣的鏡頭有什麼樣的感受,幸災樂禍還是惋惜?
老師以後還怎麼在學生面前立足?
現在每家都是一個孩子,很多孩子也被家長寵上了天,老師對學生怎麼管理才能讓班級百十來口子學生的家長同事滿意?不管?輕管?還是嚴管?
面對不學習還搗亂紀律的學生,老師又該怎麼辦?管嚴了,家長罵!管不嚴,家長還罵!到底該怎麼管?
(註:那位老師我我們學校公認的對學生認真負責的老師。
在這里,我並不是想為這位老師說話,只是想向社會上每一個家長徵求一下意見。)
現在9年義務教育階段不準開除學生。面對頑劣的學生,老師們一個個也是束手無策:管了,家長鬧;不管其他家長罵!
2. 急急急!!!!求有關教育方面的案例(老師和學生之間的矛盾糾紛,最好是官司,並且有具體的學校)
碩士寫信揭導師與女博士關系不一般 師生打官司http://news.sohu.com/20080917/n259591454.shtml
3. 結合學生身邊的小糾紛,從法律角度,寫一下案例分析。從來沒任何法律知識,求大神指教。
權利和義務是法律的內容,其中最重要的是權利。人是權利的主體之一,人生而擁有權利直至死去,甚至有些權益是即使身死依然會得到法律的保護。這里的人指的是所有的有生命的人類個體,不分老幼病殘。
學生,列如小學生,因其理解力和控制力的局限,在法律上被視為限制行為能力人(民法刑法上對限制行為能力人的具體年齡各有不同,您可以很容易在網上查到),很多行為都被規范到效力待定。但小學生作為法律關系中平等主體的人,他的有些權利是不會受到局限的。例如,人格權和身份權。在學生中間的小糾紛中如果侵犯到了這些權利,權利主體是有權利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爾採取適當手段的。
4. 求大學生勞動糾紛案例
首先簽定的勞動合同是有問題的,應該簽定12個月的,也就是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因為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必須在勞動關系建立以後一個月內簽定勞動合同。 你們上班是每年簽定一次的話,3到4年,就是簽定了兩次以上,如果簽定的是兩次以上的勞動合同,那麼就第3次簽定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就必須和你簽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如果是法律規定的裁員范圍,那就沒有辦法了!
如果需要進一步咨詢,可以加我好友。北京法律咨詢!!!
5. 大學生沖突解決案例
一起去面館吃面,愛吃辣的同學就才麻辣小面,喜歡吃拉麵的同學吃拉麵,另個喜歡吃什麼就吃什麼。
6. 現在大學生之間因為矛盾糾紛 造成的血案事件頻頻發生,而現在我和我一個室友之間幾乎每天都會因為至少一
既然是室友、有什麼都可以說出來人與人之間要有起碼的尊重、每個人做事方法和說話方式都不一樣、換位思考如果他確實在欺負你、你可以請班主任來制裁他!年輕人氣盛沖動反叛心裡重、但我們更應當學會應有的心裡素質!一旦抬手打人一方造成血案還是要承擔後果的!沖動時智商等於您、多想想解決矛盾問題的方法!
7. 民法篇:畢業證引發的糾紛案例分析
法院應當:1駁回學生對學校的民事訴訟,告知另行提起行政訴訟,因為不給畢業證屬於行政處罰
2,針對亂收費,如果學生能舉出證據,判決退回多收、亂收的部分,如果不能,駁回訴訟請求
3 對於老師資質不合格,應該駁回加倍賠償請求,移送教育主管部門處理
8. 民事糾紛案例
在我國,解決民事糾紛的方式有下列四種:(一)和解 (二)調解(三)仲裁(四)訴訟
(一)和解。即當事人自行協商解決。當事人是民事糾紛的主體,他們對爭議的事項享有充分的處分權能。是否行使處分權能、何時行使處分權能以及以何種方式行使處分權能概由當事人自行決定。
(二)調解。糾紛當事人之外的第三者依據一定的社會規范(習慣、道德、法律等規范),在糾紛主體之間溝通信息,擺事實明道理,促成糾紛主體相互諒解、妥協,從而達成最終解決糾紛的合意。
在我國現階段的調解制度,主要是指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民事主體之間的糾紛,這被西方人士成為「東方經驗」,除此之外,還有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公民之間的調解等。
(三)仲裁。所謂仲裁是指在仲裁庭的主持下,在民事糾紛雙方當事人的參與下,依法對民事糾紛居中審理並製作一定法律文書平息沖突的方法。仲裁屬民間性質。仲裁的基礎是當事人的合意。也就是說,提交仲裁必須以雙方當事人同意為前提,否則,仲裁程序不能啟動。在通常情形下,仲裁庭成員也由當事人選任。仲裁的最大特點是快速、簡便。隨著國家法制的日益健全,仲裁正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青睞。
(五)訴訟。民事訴訟即老百姓所講的「打民事官司」。相對於人民調解、當事人自我平息、單位(或部門、社區)處理和仲裁機制而言,民事訴訟是典型的公力救濟形式。這種公力救濟的最大特點是具有特殊的法律強制性。民事訴訟還是國家處理民事糾紛的最有效也是最後的手段。因此,國家往往要對訴訟的主體、程序、制度等做出嚴格的規定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 還需要什麼幫助可以直接加我好友!!
9. 大學生宿舍人際關系調查 及沖突案例
大學生人際關系調查
尊敬的同學,您好。褪去了中學時代那熟悉的稚嫩,我們,手中提著新生活的行李箱,心中懷著無限的憧憬,步入了大學的校門。自然,在這樣一個全新的生活環境下,全新的人際關系便成為了擺在我們面前的首先要對待的問題。於是,我們特別製作了本調查問卷,希望進行較深入的分析與討論,並試圖得到一些有意義的結論與應對方法。所以,希望您能抽出一點時間認真填寫,並非常感謝您的合作。
您是:
○來自農村 ○來自城市 □男 □女
1. 您來自哪裡?
A. 北方 B.南方 C.其他地區
2. 您是什麼民族?
A.漢族 B.少數民族
3. 您在中學時代是否有過住校經歷?
A.沒住過 B.初中時便已開始 C.高中時開始
4. 與他人同住一寢後,您是否覺得自己的生活規律被打破?
A.是 B.不是 C.有點兒 D.無所謂
5. 如果您的室友的某些不好的習慣影響了您(如抽煙、打鼾、隨便用別人化妝品等),您的反應是什麼?
A.很不滿,直接和他/她說 B.也挺不滿的,但和為貴嘛 C.無所謂的
6. 你認為城鄉地域差異和家庭收入不平衡會影響大學生宿舍人際關系嗎?
A.是 B.否 C.其他原因 D.不清楚
7. 和朋友發生矛盾時,你們能馬上和好嗎?若能,哪方更主動?
A.能,自己更主動 B.能,對方更主動 C.能,雙方都差不多 D.不能
8. 您是否為大學期間知心朋友很難交到這個問題而苦惱過?
A.有過 B.沒有過 C.馬馬虎虎,還沒想過
9. 您是否想過要改善自己當前的人際關系狀況?
A.是的,非常想 B沒想過,我現在挺好的 C.無所謂,到時候再說
在這里,再次真誠地感謝您的合作。
調查時間:2008年11月20日
調查地點:重慶大學虎溪校區
調查對象:大學虎溪校區學生
調查人:郭焱、何煜、加那提•沙依然
調查方法:抽樣問卷調查
調查分工:問卷由郭焱設計,小組討論確定;由小組三人在不同地點發放問卷;數據統計由何煜完成,並由郭焱執筆完成初稿,經小組討論後修改成文。
本次調查共發放問卷100份,回收100份,回收率100%,其中,城市地區同學67份,農村地區同學33份;男生佔61%,女生佔39%;北方地區同學佔36%,南方同學佔31%,其他地區同學佔33%;少數民族同學佔16%,漢族同學佔84%;原來沒住過校的同學佔23%,初中便已開始住校的同學佔41%,高中開始住校的同學佔36%。
我們在附件1中設計了最有針對性的問題6來對同學進行測試。在問題6「你認為城鄉地域差異和家庭收入不平衡會影響大學生宿舍人際關系嗎?」中,調查顯示,有54%的人選了A.是,19%的人選了B.否,11%的人選了D.不清楚,而只有16%的人選了C.其他原因。問題7有31%的人選了A,25%選了B,15%選了C,29%選了D.問題8中有50%的人選了A,25%的人選了B,25%的人選了C;問題9中有66%的人選了A,20%的人選了B,14%的人選了C.
希望能幫到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