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大學生村官評語
① 鄉鎮對大學生村官的評議
該同志工作認真,擁護中共,三個代表,科學發展觀,得到村民認可,服務村民等等 這方面 隨便寫寫就 好了。。。。。。。。
② 大學生村官鑒定評語
年輕有為 經驗欠缺
③ 贊美大學生村官的幾個短句 急求!!!!!!!!!!!
熬夜來把考村官,以為組織就是好;三年青春灑農村,以為自己已就業;呼的一文政策變,村官只能呆四年;哥的年齡奔三了,說是把哥鍛煉了;沒房沒車沒老婆,存款更是不用說;村官很想扎基層,期盼組織給個編;村官政策要長久,編制出路必須好;出路若是解決好,村官一心為人民;村官若是沒出路,全國村官齊聲討!
④ 對於大學生村官事跡該如何點評
您好,中公教育為您服務。
2015江西大學生村官考試公告暫未公布,預計於五月上旬公布,江西中公教育將在第一時間公布2015江西大學生村官考試,敬請期待,同時江西中公教育溫馨提醒廣大考生可參考2014江西大學生村官考試進行備考!
2014江西大學生村官考試報名條件:
選聘對象資格為30歲以下(1984年6月30日以後出生)、應屆和往屆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2014年7月20日以前入黨)或在大學期間擔任過學生幹部的優秀高校畢業生。其中,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人員、「985」高校(不含獨立二級學院)畢業生報名參加選聘的,不參加筆試,直接進入面試。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作風踏實,吃苦耐勞,組織紀律觀念強;
(2)學習成績良好,具備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
(3)自願到農村基層工作;
(4)身體健康。
由我省有關部門選聘的「三支一扶」人員、「志願服務西部計劃」人員和特崗教師,符合選聘資格和條件、服務期滿(服務期須2年及以上,時間截止至2014年6月30日)、考核合格的,經個人自願申請,工作單位推薦,縣(市、區)委組織部審核,報設區市委組織部審定後可直接列為體檢對象。
更多有關2015江西大學生村官考試信息請關注江西人事考試網。
如有疑問,歡迎向中公教育企業知道提問。
⑤ 急,請好心人幫幫忙,大學生村官年度考核村委意見、評語怎麼寫補幾年的評語阿,先謝謝了!
你們好!耽誤你們一些寶貴的時間,請幫忙解決這個困擾我們很久的問題,謝謝!
事實與理由: 我們一家四口於1980年以家庭為單位在桂林朝陽鄉西南村公所南村承包了集體經濟小組發包的耕地7.2畝,旱地約3畝。由於我父親鄧賤養是上門的,母親朱富弟又是朱家人接來的養女,所以上門不久就經常受朱家人冷眼、嘲諷,尤其體現在生產、生活上。日復一日,年復一年,始終生活在這種陰影和壓力之下。天長日久,矛盾逐漸惡化,表面化,以致於我們的土地承包證都被朱家掌控著,直到終於有一天,朱家一大堆人在光天化日之下強行把我們家的房子給拆了,連箱底都被他們給翻了,揚言要把我們一家趕出村子。迫於強大的家族勢力與咄咄威逼,勢單力薄的我們孤掌難鳴,豈能有回天之力?
為保證一家人的安全,我父母在拿不到《土地承包證》的情況下,帶著僅存的一些生活用具和兩個年僅十來歲的我們,於當年1992年把一家4口的戶口遷入了我父親原戶籍地-----朝陽鄉西南村公所寨山腳村。 數日後,我們回村發現自家的魚塘被人肆意破壞,魚兒跑光;農作物也遭了殃,當時氣不打一處來:惡勢力太可恨又太可怕了!想到由於有人從中作梗,回南村從事什麼土地耕種都白費勁,一切都是徒勞。我們當時找到村委會,鄉政府解決此事,他們卻都以我們戶口不在南村,土地就不是我們的等等之類的原因為由來敷衍我們,我們只不過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農民老百姓,說理沒地說,論武力更不是他們的對手【因為當時拆我們家房子的就有一個在村委會工作,他們應該早就私下說好了,要把這事情壓下去。所謂「官官相護」也許就這樣吧,一些土地現在就被他們家人霸佔著】。當時心力交瘁的我們迫於現實的殘酷和生活的無奈只能痛苦默默承受著巨大的傷痛,向親戚朋友借塊土地來耕種以維持一日三餐,我1993年初中畢業,只好外出打工,南村的田地就暫且擱著。
1997年,農村土地延包時,南村的負責人以我們一家戶口遷出為由,未告知我們簽訂延包土地的合同,擅自單方解除與我們的土地延包關系。盡管我們多次與南村負責人、西南村委會幹部,鄉政府農業經營管理部門的領導反映,協商,要求解決當事人承包土地的問題,但各部門的負責人同樣以戶口遷出,不是原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為由,互相推諉,多年來問題遲遲未了,導致當事人至今未獲得繼續承包土地的合法權利。試問父母官,農民的命根子是什麼?喪失了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農戶,他們靠什麼來生活? 現在的土地承包證都還有我父母的名字在上面。
《農村土地承包法》制定的一個重要指導思想就是賦予農民長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權,維護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的長期穩定。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陳錫文同志對土地承包關系保持穩定和長久不變的理解就是要穩定現有的土地承包關系,確保農地承包經營權長期穩定。這就意味著長期以來實行的家庭承包經營責任制不僅不會變,而且承包期滿後也不會變。因此,當事人申請繼續承包土地,是合法的,任何組織和個人侵害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這一規定對穩定土地承包關系具有重要意義。在承包期內,無論承包方發生什麼樣的變化,只要作為承包方的家庭還存在,發包方都不得收回承包地。當事人家庭由於實事變更,全家遷入另一個村,仍是農業戶口,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條的第一項;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遷入小城鎮落戶的,應當按照承包方的意願,保留其土地承包經營權或者允許其依法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規定,當事人與發包方簽訂的第一次土地承包合同仍有效。顯而易見,還當事人土地承包經營權是名正言順的。
村經濟組織負責人以土地二輪延包時,當事人在寨山腳未承包到土地而也未向南村---發包方申請繼續承包土地為由,干涉當事人繼續承包土地。當事人認為這是信口開河,武斷行事的體現。依據國家法律及政策規定,土地二輪延包,遵循的是原來誰的承包地歸誰繼續承包的政策,換發新證是按原承包戶確權發證不變的政策。發包方的負責人利用手中權力,未盡到其義務和職責,侵害了當事人的知情權、商討權,單方解除與承包方的土地承包延續合同,這屬於違法行為。當事人懇請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仲裁,還當事人繼續承包土地的權力。 村經濟組織負責人,村委會幹部還以當事人多年未從事土地經營管理為借口阻撓當事人承包土地。這一言行也是違法違規的。為了保障農村生產關系的穩定,從第二輪土地承包至《農村土地承包法》出台後的一段時間,中央政策明確規定「不得收回農戶的承包地」。例如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妥善解決當前農村土地承包糾紛的緊急通知》(國辦發明電[2004]21號)第四項規定:「堅決糾正對欠繳稅費或土地拋荒的農戶收回承包地。」
可見村經濟組織負責人,村委會幹部以當事人多年未從事土地經營管理為借口,干涉、阻撓承包方繼續承包土地也是與法律法規相悖的。 由於基層領導不認真學習和全面貫徹落實農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未切實維護好農戶土地承包權益而苦不堪言。基層幹部在第一輪耕地承包合同到期後,不執行延長土地承包期三十年的政策,未通知當事人簽訂土地延包合同,不發放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等違反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及中發[1993]11號文的精神、《關於穩定和完善土地承包關系的意見》的指導思想,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基於基層領導工作失職,至今當事人都沒有得到土地承包的權力。我們的承包土地被南村幾戶村民非法侵佔經營,推的推魚塘,出租的出租等等,發生此類霸田佔地的惡行,發包方、村委會不但不阻止,還任由放縱、包庇、坦護,引起不少村民的不平。當然,直接受害人還是我們一家。這一切的一切,都是村官們的「功勞」。請還我們承包地的原貌,並排除妨害,停止侵害。並對非法佔用土地的人進行批評教育,還我公道。
請社會各界好心人士幫幫忙,給一些意見或者建議,謝謝了!
⑥ 你好,我也要滿一年了,跪求 大學生村官考核評語。 謝謝!!!!!!!!!!1
大學生村官考核評語是市組織部下來考核,鎮政府領導評議,你只要工作表現好就行了。
⑦ 大學生村官評鑒意見怎麼寫
這個問題也沒有模板吧。
看上級對村官的評鑒。還是自我評定。
上級的話,也要看具體寫多長,不過模式都差不多,也就在思想、學習、工作、作風等方面的概括性評價,最好評鑒能體現該名村官的特點。
至於自己對自己的評鑒,那更簡單了。
⑧ 描寫大學生村官的推薦詞
浮,是一種境界,一種修養,大學生村官,浮起來沒邊,我浮故我在,這句是我:土地嶺第一浮
⑨ 談談你對大學生村官的看法吧!!!
你好,大學生當村官是向新農村建設提供智力支持;大學生當村官是向版基層組織建設和政權權建設提供血液支持;大學生當村官是培養年輕後備幹部的有效途徑;大學生當村幹部可以緩解就業壓力,分流就業崗位;大學生當村官是大學生自身價值的體現。中國的農村社會很復雜,中國的農村現在也很落後,到既復雜又落後的農村當幹部,對於大學生而言,不僅是難得的機遇,更是一種歷練,這不是站著說話,而是許許多多成功人士的經驗之談。當大學生村官們干出一番成就的時候,就會感知到村幹部的經歷是一筆寶貴的人生財富,就會認識到身的價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