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戀愛的利與弊
A. 辯論賽!大學生戀愛的利與弊!!
初入大學校園,校園中懂得甜蜜情侶雙雙對對的鏡頭使我們這些高中時代一心嚮往大學的新生或驚訝,或不屑,或好奇,或漠然,或羨慕.此時此刻,我們才發現大學生戀愛問題已經很現實的擺在了我們的面前.
否應該戀愛?戀愛會對大學生活產生什麼樣的影響,是利大於弊?還是弊大於利?到底應該怎樣戀愛?這一系列問題令涉世不深的大學新生困惑不已.
在這里,我簡單的談談自己對大學生戀愛利與弊的一些淺見,希望和老師同學共同探討.
一是戀愛有利的觀點,很多人認為戀愛是一種動力,可以促進學習,陶冶情操,豐富精神生活,激發大學生的潛能.也會不斷的培養大學生為人處事的能力,增加生活閱歷,為將來的人生奠定基礎.
二是認為弊大於利的觀點.如很多同學認為大學階段學習緊張,時間有限,戀愛花費時間與金錢,耗費精力,影響團結,不利於全面發展,學校的環境與社會的環境差距很多,成功率很低等等.
相對於以上兩種觀點,我認為世上萬事萬物都具有普遍性與特殊性.我們不能籠統而論大學生戀愛是利大於弊還是弊大於利.在這里,我覺得我對戀愛問題還是有一點發言權的.從高一到大一,在還算漫長的三,四年時間里我有過不止一次的戀愛經歷.經歷了很多戀愛給我帶來的酸甜哭辣,曾有過戀人的鼓勵而發奮學習,拼搏向上.也曾因為失戀的挫折使我萎靡不振,無心向學.也曾因為再次戀愛而擺脫失戀的泥潭,而鼓起勇氣,正視現實與生活,努力學習,最終跨進大學的校門.......
現在看來,我的戀愛經歷則河南的是利弊皆有,但我認為並不能簡單的歸結為是利大於弊還是弊大於利,或者是利弊各半.我覺得其中的利弊並不是戀愛與生俱來的東西,而關鍵取決於我們對待戀愛問題的態度,以及是否樹立正確的戀愛觀,是否正確選擇戀愛時機,是否能正確處理戀愛與學業的關系等因素.而這一切的一切,都是不確定的,都是因人而異的.處理的當,可以成為學習和事業的催化劑,使人努力學習,成績上升.而相反,處理不當,則可能分散精力,浪費時間,情緒波動,成績下滑.
綜上,我認為大學生的戀愛問題關鍵取決於自己.而學校則應當加以正確的引導.
最後,關於戀愛的問題,我認為做為一個受過高等教育的當代大學生,要想擁有完美的人生和幸福的生活,真正的戀愛經歷是必不可少的,我們不可能指望從別人或者書本上去穴道什麼真正有價值的東西.
精華的東需要我們自己去探索與體會!
相信我經歷了這么多,我現在的愛情會甜蜜,會幸福!
2《大學生談戀愛的利與弊》
先說說弊處:
一、大學生戀愛心理特點
1、自主性強
大學生在戀愛問題上,個性突出,重感情、易沖動,不受傳統習俗的局限,在確定戀愛關系前,甚至在確定戀愛關系後,一般都不徵求雙方父母的意見。
2、戀愛動機簡單化許多大學生在戀愛中沒有考慮到將來的結婚,不是清楚地自覺地意識到應選擇一個終身伴侶,他們戀愛,只是因為需要愛和被愛
3、自控力與耐挫力較弱
大學生一旦陷入熱戀之中,不往往善於控制自己的情感,任感情隨意放縱,缺乏理智的駕馭能力, 對戀愛對象過份依賴,稍有波折就痛苦萬分。一旦戀愛受挫,即會情緒失控,無法自拔,對學習造成嚴重影響。
4、不成熟性與不穩定性
當前大學生的戀愛,呈現低年級化,人數呈上升趨勢。一年級就開始談戀愛的已不是個別現象,有的學生甚至一進校就談戀愛。這些低年級學生,由於社會閱歷淺,思想單純,很多學生對於自己的人生目標和需要,還沒有一個很清楚的概念,造成在對待戀愛問題上簡單、幼稚和不成熟。在擇偶標准上,往往重外表,輕內在。在戀愛方式上,往往重形式,輕內容。在戀愛行為中,往往重過程,輕結果;重享樂,輕責任。這種戀愛問題上的不成熟性,加之他們在就學期間經濟上尚未獨立,戀愛過程中感情和思想易變,缺乏妥善處理戀愛中情感糾葛的能力,極易造成戀愛的周期性中斷,或對戀愛對象的選擇漂泊不定,戀愛的成功率很低。
二、大學生戀愛存在的問題
1、單相思與愛情錯覺
單相思與愛情錯覺都是戀愛心理的一種認知和情感的失誤。單相思使某些學生陷入痛苦的境地,處於空虛、煩惱,甚至絕望之中。處理不好對以後的戀愛婚姻生活都有消極的影響,因此,陷入單相思的大學生要及早止步另做選擇。要想克服單相思和愛情錯覺,重要的是正確理解愛情的深刻含義,同時用理智駕馭情感,尊重對方的選擇,不可感情用事。
2、戀愛動機不端正
有些大學生的戀愛動機不是出於愛情本身,而是為了彌補內心的空虛、孤獨或隨大流有從眾心理。這類學生在擇偶時很少把戀愛行為與婚姻結合起來考慮,缺乏責任感。還有極少數的學生為了顯示自己的魅力,同時和幾位異性同學交往、周旋,搞多角戀愛,甚至和誰都不確定戀愛關系。
不道德的多角戀愛易引起紛爭、不幸和災難,也極易發生沖突,釀造悲劇,最終是對所有當事人都產生不良後果。
3、戀愛中的感情糾葛
三角戀愛、父母的反對、或周圍人的非議、戀人之間的矛盾、誤解和猜疑。
4、擇偶標准不切實際選擇對象理想化、虛榮心強。
5、失戀
失戀帶來的悲傷、痛苦、絕望、憂郁、焦慮、虛無等情緒使當事人受到傷害。是人生中最嚴重的心理挫折之一。失戀所引發的消極情緒若不及時化解,會導致身心疾
那麼我們怎麼做才能去弊得利那?
我們要有正確的愛情觀和行為習慣:
(1)提倡志同道合的愛情。
在戀人的選擇上最重要的條件應該是志同道合,思想品德、事業理想和生活情趣等大體一致。應該是理想、道德、義務、事業和性愛的有機結合。
一般情況下,異性感情的發展是沿著熟人-朋友-好朋友-知己-戀人這一線索發展的,當一個男性成為一個女生心中任何人都不能代替的角色時,愛情就可能降臨。在分享快樂和痛苦、共同成長的過程中,愛情就會產生和發展。
(2)擺正愛情與事業的關系。
大學生應該把事業放在首位,擺正愛情與事業的關系,不能把寶貴的時間都用於談情說愛而放鬆了學習。因為學業是大學生價值感的主要支柱。當女大學把愛情視為生命的唯一時,愛情就是一株溫室中的花朵,嬌弱美麗卻經不起任何的打擊。當愛情成為女性唯一的存在價值時,她本人就會失去人格的獨立和魅力,也很容易失去被愛的理由。
(3)懂得愛情是一種相互理解,是相互信任,是一份責任和奉獻。
理解對方是為個人和對方營造一種輕松和快樂的氛圍,沒有人追逐愛情只是為了被約束;相互信任是自信的表現,自己都不想信自己值得別人去愛的人,別人會全心全意愛他嗎?責任和奉獻則意味著個人道德的修養,它是獲得崇高的愛情的基礎。
2、發展健康的戀愛行為
(1)戀愛言談要文雅,講究語言美。交談中要誠懇坦率自然,不要為了顯示自己而裝腔作勢,矯揉造作;不能出言不遜,污言穢語,舉止粗魯;相互了解,不要無休止地盤問對方,使對方自尊心受損。否則只會使之厭惡,傷害感情。
(2)戀愛行為要大方。一般來說,男女雙方初次戀愛,在開始時常感到羞澀與緊張,隨著交往的增加會逐漸自然與大方。這個時期要注意行為舉止的檢點。有的人感情沖動,過早地做出親昵動作,使對方反感,影響感情的正常發展。
(3)親昵動作要高雅,避免粗俗化。高雅的親昵動作發揮愛情的愉悅感和心理效應,而粗俗的親昵動作往往引起情感分離的消極心理效果,有損於愛情的純潔與尊嚴,有損於大學生的形象,同時對旁人也是一種不良的心理刺激。
(4)戀愛過程中要平等相待,相敬如賓。不要拿自身的優點去比較對方的不足,以此炫耀抬高自己,戲弄貶低對方。也不宜想方設法考驗對方或擺架子,這些都可能挫傷對方的自尊心,影響雙方的感情。
(5)善於控制感情,理智行事。戀愛中引起的性沖動,一方面要注意剋制和調節,另一方面要注意轉移和升華,參加各種文娛活動,與戀人多談談學習和工作,把戀愛行為限制在社會規范內,不致越軌,要使愛情沿著健康的道路發展。
3、培養愛的能力與責任
(1)迎接愛的能力。包括施愛的能力和接受愛的能力。一個人心中有了愛,在理智分析之後,要敢於表達、善於表達,這是一種愛的能力。一個沒有愛心的人是個自私自利的人。一個人面對別人的施愛,能及時准確地對愛作出判斷,並作出接受、謝絕或再觀察的選擇,這也是一種愛的能力。缺乏這種能力的人,或是匆忙行事,或是無從把握。大學生要具有迎接愛的能力,就應懂得愛是什麼,有健康的戀愛價值觀,知道自己喜歡什麼,需要什麼,適合什麼。就應對自己對他人對萬事保持敏感和熱情,就應主動關心他人,熱愛他人。當別人向你表達愛時,能及時准確地對愛的信息作出判斷,坦然地作出選擇。能承受求愛拒絕或拒絕求愛所引起的心理擾亂。
(2)拒絕愛的能力。自己不願或不值得接受的愛應有勇氣加以拒絕。拒絕愛要注意兩個方面:一是在並不希望得到的愛情到來時,要果斷,勇敢地說「不」,因為愛情來不得半點勉強和將就。如果優柔寡斷或屈服於對方的窮追不舍,發展下去對雙方都是不利的。二是要掌握恰當的拒絕方式,雖然每個人都有拒絕愛的權力,但是珍重每一份真摯的感情是對他人的尊重,也是一種自珍,同時是對一個人道德情操的檢驗。不顧情面,處理方法簡單輕率,甚至惡語相加,結果使對方的感情和自尊心受到傷害,這些做法是很不妥當的。
(3)發展愛的能力,培養愛的責任。前蘇聯著名教育家馬卡連柯說:「愛的力量只能在人類非性慾的愛情素養中存在。他的非性慾的愛情范圍愈廣,他的性愛也就愈為高尚。」發展愛的能力,並不是非要具體到對某一異性的愛,可以是更廣泛意義上的愛。我們的親人、同學、朋友、祖國和人民,都值得我們去熱愛。發展愛的能力,就是要培養無私的品格和奉獻精神,要培養善於處理矛盾的能力,有效地化解消除戀愛和家庭生活中的矛盾糾紛,為戀人負責,為社會負責,才能創造出幸福美滿的婚戀。
4、提高戀愛挫折承受能力
大學生的戀愛受多種因素的制約,因而在追求愛情的過程中遇到各種波折是在所難免的。前面所提到的單相思、愛情錯覺、失戀等等戀愛心理挫折對大學生的心理承受能力就是一種考驗。如果承受能力較強,就能較好地應付挫折,否則就有可能造成不良後果。因此,提高戀愛挫折承受能力對大學生的心理健康是非常重要的。
當愛情受挫後,用理智來駕馭感情,通過增強理智感,分析原因,總結經驗教訓,尋找解決問題的方法和途徑,在新的追求中確認和實現自己的價值,從而提高自己的心理承受能力和思想水平。
通過適當的情緒調節、宣洩和轉移,來減輕痛苦。
人對失戀的應對方式反映了一個人心理成熟水平和戀愛觀。一個人能夠理智地從失戀中解脫出來,往往會使自己變得成熟起來。
B. 大學戀愛的利與弊。
大學抄是戀愛的溫床,因為在襲畢業之前,不需要經受生活,就業等許多方面的壓力,所以許多的學生選擇在大學談一場戀愛,他們牽著手走在大學的校園里,俗話說:"戀愛是大學的必修課",通過戀愛,是他們懂得什麼是愛情,不可否認,他們中的大部分都是失敗的,但失敗讓他們成長,成熟.這就是利
另一方面,許多大學生一心想著戀愛,荒廢學業,揮霍金錢,滋生享樂主義和拜金主義,甚至為了追女生再動干戈.上次西安發生的大學生殺人案件就是因為戀愛原因....這些就是弊
所以大學戀愛一定要慎重,權衡好學業與戀愛兩者的關系.我個人認為可以戀愛,但以學習為主,最佳的情況是讓愛情成為學習的動力
C. 大學生談戀愛的利與弊辯論賽
大學談戀愛,可以讓你提前接受感情。其實反倒可以促進今後的生活。但戀愛並不是要盲目的。
大學生談戀愛的是利是弊,在弄清這個前應先明白什麼是戀愛。從同學的談話中,我發現在他們眼裡愛情是洗衣服,逛街,還有花錢花時間,這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當代大學生的愛情觀吧,真可悲呀。孰不知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呀!很顯然,在如今愛情已被誤解。愛情並不是洗衣服逛街花錢花時間,難道孟姜女哭長城是為了叫她丈夫陪她逛街嗎?愛情是一種情感,是自己身上的一部分。愛情更多的是付出和責任。更難受的是,所有同學們認為利弊的關鍵,是談戀愛對自己是否有用?難道你們都是因為談戀愛對自己有用才去談的嗎?!判斷利弊的標准並不是是否對己有用。愛情是一種情感。既然是情感便不能壓抑,問題是已經沒有人因為愛所以愛了,都是過多的考慮其它因素。為了錢而活和活著為了錢是有很大區別的。前者的首要目的是為了錢,如果沒有錢便失去了活下去的意義,而後者首先是要活著,同樣,為了其他目的而愛和愛了為其他的目的是二者是有本質上的區別的。當然我明白愛情是不能當麵包的,但麵包更不能當愛情呀!如今的社會,愛情已不在高貴純潔,早已淪落為一種工具,找個有錢的男朋友已成為女生們的大勢所驅。但,我想,應該還會有那麼一部分人,仍堅持等待和追尋那真摯的愛,或許,我們沒有化腐朽為神奇的能力去改變這污黑的社會,但我們至少可以出淤泥而不染,獨潔其身,也許,這也很難。把這些情況微縮都大學,因此,我認為大學生談戀愛弊大於利的,因為大學是社會的一個縮影,剛從高中溫室踏出,還純潔著的我們,如何去抵擋社會的腐蝕。還是先成長吧,先弄清麵包和愛情的關系,或者先得到麵包吧,這是從大的方面說的。從小的,剛從高中踏出的我們對什麼的好奇,對愛情也是如此。大學生們不是談戀愛,而是談——戀愛,是為愛而愛,如同為文而文一樣。不可否認有一見鍾情的存在但機率應該很小,而大學中相識不過幾周便戀愛的大有人在,因為到大學談戀愛以成潮流,所以雙方都想戀愛,一拍既合,互惠互利。這種愛情對學習和生活是毫無益處的,浪費金錢精力時間,不會為對方著想,都認為對方是自己存在的。當然不可否認會有純真愛情的存在,這當然不該反對,但我還是認為弊大於利。應試教育的弊端,人盡皆知,只會教我們該做什麼,而從不教我們如何判斷什麼該什麼不該。可以說,我們初上大學時心理年齡是很小的,思想也不成熟,有如何能處理好愛情帶來的許多問題呢?!所以,在愛之前應該考慮清楚,要知道愛並不是一種收獲,更多的是付出,是責任。有的時候不去愛也是一種愛。如果愛了,我為你們真摯的愛情和你的勇氣喝彩,畢竟,愛情高於生命,但光憑勇氣並不能解決問題,還是要冷靜下來,正確處理各種問題。我認為弊大於利的原因是因為我認為許多大學生無法正確處理戀愛帶來的各種問題,確切說,我認為在大學太早談戀愛是弊大於利的。
給你看一下這個,也許能給你一些答案,不過很多事都不是絕對的,路是自己走的一樣。
D. 大學生談戀愛的利與弊
大學生戀愛問題的理性思考
( 2005級人文科學院 X X X )
摘要:在人自由的原則問題上,《婚姻法》並未規定例外情況。因此,只要男女雙方達到法定婚齡,又符合其他法定結婚條件,要求結婚的,婚姻登記機關應予登記,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干預,也不能擅自提高結婚年齡標准。而國家教委1990年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第33條、第35條規定:在校學習期間擅自結婚而未辦退學手續的學生,作退學處理;並且被退學的學生,均不得申請復學。近年來在校大學生能否結婚,該不該結婚日益成為社會上一個討論的焦點。對於這個問題,眾說紛紜,始終沒有一個定論。關於能否結婚,婚姻法上明確規定實行婚姻自由制度,禁止干涉婚姻自由,這已經告訴我們大學生只要符合法定條件,就理所當然地享有結婚權利。但有權利不等於應該結婚。大學生不僅面臨著極大的學業和就業壓力,同時也難以具備結婚的主客觀條件,因此,雖然有結婚的權利,但我們仍應該理性地選擇遠離婚姻。不管大學生結婚是利是斃 但是大學生有結婚的權利,這是否意味著,有關結婚的許多曾經被禁止的事,也可以堂而皇之地發生了呢?曾經在校園接吻都被視為嚴重錯誤,現在看來只是小事一樁了。當然結婚權的解禁也帶來了許多讓老師們意想不到的麻煩,比如可以結婚,那麼是否可以在校或者租房同居呢。結了婚如果又要生小孩怎麼辦?總不能讓學生挺著大肚子來上課吧!如果生孩子也可以,那麼生了孩子的女生是否又可以休國家規定的產假呢?總之接踵而來的麻煩事還真不少。
關鍵字:大學生結婚;規定;婚姻學
引 言
教育部已發布了新的《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以下簡稱新《規定》),取消了「在校期間擅自結婚而未辦理退學手續的學生,做退學處理」的原規定,對於大學生結婚,今後既不禁止,也不提倡。 不再對大學生結婚作限制,這樣的「法律空白」正體現了法治的應有之義。眾所周知,《婚姻法》和《婚姻登記條例》並無限制大學生結婚的條款,新《規定》作為這兩個法律的下位法,自然不能與上位法相沖突。
過去我們禁止高校大學生結婚,實質上是管理者把高校管理制度單純當成一個「治」人的工具,忽視了問題的另一面,即高校制定的各種管理制度,主要不是用來「管」人的,而是用來服務於人的,高校的秩序主要應該是通過權利的保護,激發學生的自覺性和責任感而形成的,這樣的秩序才是有活力、有張力的秩序。
當前,許多人對允許在校大學生結婚表示了種種擔憂,例如大學生尚未自立,沒有結婚的物質條件;大學生雙方一旦形成夫妻關系,就會給學校管理帶來麻煩;婚姻家庭的拖累,會影響大學生們的求學等。這些觀點無疑還是把大學生這一成年公民群體當成了未成年人看。 事實上,當代的大學生會失去理智地早早在大學期間步入婚姻殿堂嗎?答案顯然是否定的,據教育部稱,在70多個已經取消了學生結婚限制的高校中,登記結婚的學生只佔總數的萬分之一。 退一步說,大學生結婚限制徹底取消後,即使有許多學生去登記結婚,給學校管理造成了很大壓力,那也不必為此緊張。因為權利保護的完善必然導致公民自由度的提高,導致秩序維護的難度加大,這是法治社會所必須承擔的成本。這些成本與禁止學生結婚規定造成的破壞法治的後果相比,孰輕孰重一目瞭然。可以說,禁止學生結婚無疑是一個最壞的選擇,因為在社會管理的每一個領域中,任何以剝奪個人自由和權利為代價建立起來的秩序,都缺乏基本的合法性。而取消結婚限制雖然可能不是一個最好的選擇,但絕對是一個最不壞的選擇。
除了不再禁止結婚,新《規定》的其他一些變化也令人關注。如首次增加「學生權利與義務」章節,規定「學校調整學生專業須經學生同意」;取消「保留入學資格、休學期間不得報考其他高校」的規定;開除學籍「不發學歷證明」改為「發給學習證明」等。從這些可以看出,新《規定》充分體現了「以權利為本」的主線,這個主線為未來的高校管理改革劃定了一個方向:作為高校,它的管理應該與時俱進,緊跟法治進程,而不是被動地等待社會來適應它。高校管理不能總想著如何讓管理者運用權力更方便,而應該多一些換位思考,多思考如何讓被管理者維護自己的權利更方便。
不過,我們還要清醒地認識到,目前高校普遍實行的是單中心的、權力層層傳遞的管理架構,這種管理架構的運行規律是依靠外部規則來實現內部秩序,這與徹底實現「以權利為本」的管理理念還不太適應。不過,新《規定》已經注意到了這個問題,因為它增寫了「學校應當建立和完善學生參與民主管理的組織形式,支持和保障學生依法參與學校民主管理」的內容。建議教育部門和各高校能開展相關調研,早日制定一部促進高校管理民主化的制度來。
一、大學生結婚的原因探索
經多方考證其原因大致如下:
1.可以博老師同情從而考試順利過關,減輕家庭負擔。老師是最善良的一群人,以要帶孩子為由向老師訴苦,博取老師的同情心。可使大量在及格邊緣的課程得以通過,省去大額重修費,減輕家庭負擔。
2.大學生結婚有利於增強同學間感情。同學間、師兄弟姐妹間交流結婚心得,同時互相幫忙帶孩子,有利於促進同學間的交流和感情。
3.大學生結婚有利於積累人生經驗,提高各項能力。大學生結婚可以讓學生提前感受生活壓力,為養孩子積極打工,可以積累大量認識經驗,同時大學生婚姻穩定,經常鬧離婚,可以極大的鍛煉各項能力(如:吵架的口才、爭幾塊錢共同財產而不臉紅的水平、耐心等法院判決的毅力、向男孩撒潑的技巧等等日後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技能。
4.不會舉行隆重婚禮,有利於改良社會風氣。如今結婚講排場,動輒幾萬幾十萬,使社會形成一種惡性攀比的不良風氣,大學生婚禮較經濟,同時參加婚禮的均為同學好友,少一份媚俗,多一點純潔,不必在婚禮上還看老闆或上級眼色,給將來留下一個美好的記憶,即使講給孩子聽也能讓他(她)被那份純潔所感動。同時可以打擊許多影樓價格高昂的囂張氣焰。這都對精神文明建設有著積極的意義。
5.對孩子的成長有利,響應優生優育政策。大學是人群素質最高的地方,也是風氣最好的地方之一,孩子一出世便可以在這樣高雅的環境中成長,且接觸的都是高素質的群體,IQ、EQ都將比同齡人高出。孩子是我們的明天,請給他們最好的成長環境!
6.孩子在校園中的增長,可以刺激校園經濟。女人和孩子的錢是最好掙的,校園里孩子多了,還怕校工受窮——賣玩具、倒零食、帶孩子。有錢掙還怕累?這將刺激校園經濟,改善學校條件,同時還解決了大量就業問題。7.帶小孩去上課,有利於改進教學方式,提高教學質量。誰都知道,大學生上課時常常有一半人逃課,去上課的人還有一半睡覺的。因此帶者小孩去上課,可以提高學生上課的積極性,課間可以逗小孩玩!!!況且總不好當著孩子的面逃課吧?對提高教學質量有積極意義
隨著新《婚姻法》的頒布和教育部對高考報名年齡限制和婚否的限制的取消,婚姻已不再是人們走進高等學府的一道不可逾越的門檻。「結了婚的人可以考大學」這一政策,不僅為已婚人士提供了一次重圓大學夢的機會,也給平靜的象牙塔增添了幾分活力。
但隨著越來越多的已婚人士走入大學校門,另一個問題也被擺在了眼前:結了婚的人可以上大學,那麼在校大學生是否可以結婚呢?關於這一問題眾說紛紜,贊成者認為大學生結婚破壞正常教學秩序;反對者則認為《婚姻法》已做出婚姻自由的規定,第三方不應對此進行干涉,同時國外教育界的經驗已證明在校生結婚沒有不妥之處。
在這一問題上國家的規定也是有一定的矛盾。現行《婚姻法》第二條規定: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第五條規定: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方加以干涉。在結婚自由的原則問題上,《婚姻法》並未規定例外情況。因此,只要男女雙方達到法定婚齡,又符合其他法定結婚條件,要求結婚的,婚姻登記機關應予登記,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干預,也不能擅自提高結婚年齡標准。而國家教委1990年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第33條、第35條規定:在校學習期間擅自結婚而未辦退學手續的學生,作退學處理;並且被退學的學生,均不得申請復學。
近年來在校大學生能否結婚,該不該結婚日益成為社會上一個討論的焦點。對於這個問題,眾說紛紜,始終沒有一個定論。關於能否結婚,婚姻法上明確規定實行婚姻自由制度,禁止干涉婚姻自由,這已經告訴我們大學生只要符合法定條件,就理所當然地享有結婚權利。但有權利不等於應該結婚。大學生不僅面臨著極大的學業和就業壓力,同時也難以具備結婚的主客觀條件,因此,雖然有結婚的權利,但我們仍應該理性地選擇遠離婚姻。不管大學生結婚是利是斃 但是大學生有結婚的權利。
在校大學生結婚有諸多弊端。首先,在校大學生結婚,會影響到學習。一個人的時間和精力是有限的,這就存在一個時間和精力合理分配的問題。戀愛、婚姻、家庭,是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的,在校期間的學習,應該說是很緊張的,要想完成好學業,就應當全身心投入,如果把精力用在戀愛、婚姻、家庭中,這對學業來說,無疑是一種極大的影響。在校學習的時間很短暫,應當好好珍惜得來不易的學習光陰才對,也正應了那句老話,過了這個村,就沒這個店了,這種感覺,也許在校的時候是難以體會到的,但當走向社會以後,再想學習,不是說不可以,但工作和生活的重壓,會讓人有心有餘而力不足的感覺,更不會有更多的時間能夠坐在教室里聽老師講課。還有一點,就是書到用時方恨少,錯過了學習的機會,等到感覺所學的知識太少時,為時已晚。所以,在校大學生結婚,會影響到學習,是不值得提倡的。
其次,在校大學生結婚,受經濟條件的限制。我們知道,大多數大學生完成學業,學習費用是需要家庭承擔的,即使有的學生在不斷地學著自立,邊打工邊上學,用來補貼學習費用,但也難以完全自理,能夠自已解決學費問題的學生,是極少數的。本來,供一個大學生上學,對於許多普通家庭來說,高額的費用就是難以承受的,更有許多學生是憑借貸款完成學業的,如果再要承擔戀愛、婚姻、家庭的費用,對於家庭來說就是更大的經濟負擔,可以說大多數家庭是根本無法承受的,所以,在校大學生結婚,會受經濟條件的限制,因而大學生不易在校結婚。
其次,在校大學生結婚,給學校的管理帶來了不利的影響。在校大學生結婚,要經過戀愛,然後走向婚姻,組成家庭以後,會有許多需要做的事,要承擔家庭的義務和責任,學生能不能嚴格按照學校的規章制度的要求來完成學習任務,就成了一個大的疑問,這給學校對學生的管理帶來了極大的不便。當然,自2001年高考報名取消年齡25周歲的限制和2003年新婚姻法頒布結婚登記不需要單位證明以後,許多高校已取消了對學生結婚的限制,學校不幹預和不禁止,但並不等於教育部門提倡在校學生結婚。
二、對在校大學生結婚應有的認識
高等學府的一道不可逾越的門檻。「結了婚的人可以考大學」這一政策,不僅為已婚人士提供了一次重圓大學夢的機會,也給平靜的象牙塔增添了幾分活力。
但隨著越來越多的已婚人士走入大學校門,另一個問題也被擺在了眼前:結了婚的人可以上大學,那麼在校大學生是否可以結婚呢?關於這一問題眾說紛紜,贊成者認為大學生結婚破壞正常教學秩序;反對者則認為《婚姻法》已做出婚姻自由的規定,第三方不應對此進行干涉,同時國外教育界的經驗已證明在校生結婚沒有不妥之處。
在這一問題上國家的規定也是有一定的矛盾。現行《婚姻法》第二條規定: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第五條規定: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方加以干涉。在結婚自由的原則問題上,《婚姻法》並未規定例外情況。因此,只要男女雙方達到法定婚齡,又符合其他法定結婚條件,要求結婚的,婚姻登記機關應予登記,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干預,也不能擅自提高結婚年齡標准。而國家教委1990年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第33條、第35條規定:在校學習期間擅自結婚而未辦退學手續的學生,作退學處理;並且被退學的學生,均不得申請復學。近年來在校大學生能否結婚,該不該結婚日益成為社會上一個討論的焦點。對於這個問題,眾說紛紜,始終沒有一個定論。關於能否結婚,婚姻法上明確規定實行婚姻自由制度,禁止干涉婚姻自由,這已經告訴我們大學生只要符合法定條件,就理所當然地享有結婚權利。但有權利不等於應該結婚。大學生不僅面臨著極大的學業和就業壓力,同時也難以具備結婚的主客觀條件,因此,雖然有結婚的權利,但我們仍應該理性地選擇遠離婚姻。不管大學生結婚是利是斃 但是大學生有結婚的權利,這是否意味著,有關結婚的許多曾經被禁止的事,也可以堂而皇之地發生了呢?曾經在校園接吻都被視為嚴重錯誤,現在看來只是小事一樁了。當然結婚權的解禁也帶來了許多讓老師們意想不到的麻煩,比如可以結婚,那麼是否可以在校或者租房同居呢。結了婚如果又要生小孩怎麼辦?總不能讓學生挺著大肚子來上課吧!如果生孩子也可以,那麼生了孩子的女生是否又可以休國家規定的產假呢?總之接踵而來的麻煩事還真不少。
也有大學生因為情難自禁而暗懷珠胎,最後弄得悲劇收場。連打掉這錯誤的結晶,也要偷偷摸摸,更不用說結婚了。我大學時代的一位同學,陪同校女友去校保健所看病,結果發現女友已經懷孕3月有餘。結果可想而之,兩人差點被開除。 其實這對情侶,平常老老實實,學習成績中等偏上。真要開除他們,如果我是校方,也會覺得心有不忍。
有人說讓大學生結婚,會帶來很多負面的影響。理由是大學生的「人生觀還不成熟」。我們從初中情竇初開時就被貼上了這樣的標簽。一直到我們成年之後,還不得不違心地承認自己的幼稚,是不是也太不公平了?好事者當然可以找出種種的例證。但試問成年人就沒有不成熟的想法嗎?如果你拿「是否會在大學時結婚」的問題去問現在的大學生,得到的答案估計大部分都是:即使允許,也不會選擇結婚。可見大學生在這個問題上不那樣幼稚。
情難自禁的事總是有的,這和你是不是大學生沒有關系。可不可以結是權利的問題,而結不結則是現實的問題,兩者完全不同。我相信新的校規的實行,並不會給校園純凈的生活帶來太大影響。更不會出現大量女生挺著大肚子上課的怪現象。在寬松的環境下,成年的大學生會自己考慮,婚姻對自己生活、學業的影響。
關於大學生結婚問題一鬆口,一枚鵝卵石濺起大浪花。我們可以完全設想一下大學生們紛紛結婚的校園熱鬧得如何雞飛狗跳。 同學師長間相互交流結婚心得,互相幫忙帶孩子。下課鈴一響,立馬奔進快餐店打工,即使有外公奶奶支援,好歹孩子他媽他爸也要掙點奶粉錢。校園里男女吵架中頻率最高的一句話就是:「我要跟你離!」課堂上要麼沒人上課,要麼帶小孩上課。大學根據出現的情況,緊急開設新課,叫做《育兒學》和《婚姻學》,已婚老師才有授課資格。 大學的學生情侶們若是看見這幅畫面,十有八九會打消結婚的念頭。對於20出頭的大學生,他們大概只有享受花前月下的准備,而沒有承擔柴米油鹽的勇氣。說到生孩子,他們中的一些,根本自己就是周末把積攢了一周的臭襪子背回家的孩子。 學生情侶談一天的戀愛至少相當於上班族談3天的戀愛。吃飯、上課、泡圖書館,逮到機會就粘在一起。俗話說,距離產生美。靠得太近容易審美疲勞,大學生真得草率結婚難保我國的離婚率不上竄一個百分點。
前段時間央視播過的連續劇《完美》裡面有一對小情侶,男孩子還沒畢業,兩人死活要結婚,婚後的生活一波三折。雖然編劇勉強寫了個完美的結局,但現實生活中恐怕不會這么完美。可見,結婚不是請客吃飯。領證之前,先摸摸肩上有沒有老繭,是否擔得起這個擔子。
結婚,似乎離大學生活還很遙遠。畢竟校園還是適合不食人間煙火的戀愛,兩個人真的結婚、生子,那份柴米油煙估計要把愛情熏得面目全非。不過隨著畢業腳步的走近,我突然發現,原來大學生結婚還真是好處多多,至少能夠幫我加點分:在通過畢業論文答辯。
在大四畢業前一階段,人人都忙著找工作,每天東奔西跑去面試,定下初步意向的則要留在單位里實習,每天早出晚歸,寫一篇優秀的論文已經成為我們可望而不可即的奢求了。去年南京曾有一位自考大學生結婚的大喜之日正好與論文答辯是同一天,新娘披著婚紗去答辯,成功地通過了論文答辯。而聽說我的一個研究生師姐去年的論文寫得很匆忙,拖到最後關頭導師也覺得她的論文寫得不夠專業。大家都覺得她凶多吉少了,可她在答辯的時候正好懷孕7個半月,挺著大肚子辛苦答辯的樣子居然博得了一眾評審老師的同情,最後順利通過答辯。「不聽老人言,吃虧在眼前。」這是中國的文化賦予了長輩們無比的尊嚴和絕對的權威。而被稱為「最負責任和最操心的」中國父母,無疑是對"大學生結婚"問題極為關心的一個群體。然而在聽到這個消息之後,絕大多數的家長聽過問題後都表示明確反對,一位高中學生的家長說:「大學時代結婚實在是太早了,現在的年輕人沒經歷過什麼大風大浪,不懂得和平安穩的可貴,在我們那個時代能有學上就已經很不錯了,過早壓上婚姻的沉重負擔,怎麼完成學業?!如何安心讀書?!試想:當你打開書包準備伏案閱讀的時候,你的孩子在一旁哇哇啼哭,你的丈夫對你竊竊私語,你還能集中精力嗎?學業和家庭在某種程度上是不可兼得的。」
另一位家長甚至提出,孩子在大學結婚,增加了家長經濟上的負擔。「別說孩子找了個什麼樣的老婆自己不知道,既成事實後,那不是要承擔兩個孩子的生活費?如果生小孩,就成了3個。真是一場災難!」
對學生不可不要的權利, 這樣的老調的論點的確相當有代表性。相信絕大多數大學生家長都持相似的觀點。不過仔細尋味一下,在家長眼裡,大學生根本不算是成年人。我的父母雖然原則上覺得開禁沒什麼不對,但涉及到我的問題,卻一再強調,絕對不可結婚。實際我並沒結婚打算,說到結婚,對我和我的現在的女友而言,簡值是天那邊的事。但就算我們不結婚,能不能結婚的權利卻仍是重要的。因為這是對我們已經成年這個事實的一種承認。 其實工作之後結婚就不影響工作了嗎?我表哥已經工作3年,他的婚禮是父母出錢操辦張羅的,婚後表嫂又怕生孩子還丟了飯碗,最後雖然生了,但養孩子全交給父母代理。顯然,結婚的影響不僅僅針對我們大學生。什麼影響學業的話,難道成年的大學生自己不會考慮?只是經濟上的不獨立,讓已經成年的我們始終被視為未成年人。
2001年,國家教育部發布了一條引人注目的消息:高考報名考生不再有年齡和婚否的限制。這項新政策也引發了全國范圍內的關於"是否應該限制大學在校生結婚問題"的大討論。一些人認為,既然已經結婚的可以參加高考進入大學,那麼在校大學生在達到法定婚齡後結婚又有什麼不可以。還有一些法律界人士則指出,我國的《婚姻法》規定男22周歲以上、女20周歲以上可自願結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中的條文與《婚姻法》不一致。 2003年 10月 1日,新的《婚姻登記條例》正式實施,《條例》規定,今後結婚登記不用單位開證明,婚檢憑自願,並且提出不限制到法定結婚年齡的在校大學生登記。這意味著,在校大學生,只要符合條例規定的條件,帶齊相關證件便可以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正如一些專家所說,從法律上肯定校園婚姻的合法性,給予在校大學生婚姻更人性一點的鼓勵和更多一些的人文關懷是必要的,它的象徵意義也許要遠遠大於它的實際意義。事實上,當代大學生對待婚姻問題的態度也比較理性。根據國家教育部調查結果顯示,目前大學在校本科生結婚者還不到萬分之一。
三、結論:不提倡也不禁止在校大學生結婚
在今天舉行的教育部2005年第四次新聞發布會上,教育部法制辦公室主任孫霄兵談到新《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時表示,不提倡也不禁止在校大學生結婚,對學生婚姻的規定要完整的理解。
針對「《規定》出台後,在校學生如果符合《婚姻法》結婚了,有沒有告知學校的義務?」這一提問,孫霄兵表示,應該從兩方面來掌握新《規定》:首先,學生在涉及婚姻的時候,必須要達到《婚姻法》及《婚姻登記條例》所規定的年齡和條件,在《規定》裡面不禁止大學生結婚。第二,從教育者的角度或者是教育部門或者學校的角度,承認大學生有結婚的權利,和提倡還是有區別的。我們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學校不能限制,但是從大學生本身來講,也要以學習為重,要妥善的處理好學習和婚姻、家庭的關系。在大學期間,同學們還沒有一個婚姻的基礎,也沒有經濟的基礎,所以,我們認為還是不提倡結婚。 孫霄兵強調說,在這個問題上,我們不更多地去干預、去制止學生結婚的權利。但同時作為管理者來說,作為教育者來說,有一個勸導的責任,要勸告大學生,不要濫用結婚這樣一種權利,但談戀愛被大多數人提倡。
E. 大學生戀愛的利與弊的一千字作文
事物往往具有兩面性,有時我們往往只看到其中的一面,甚至走向極端。我認為在大學期間談戀愛有利也有弊。
大學生活是人生值得回憶的一段美好生活。大學生基本上都是17——25歲之間的青年,他們都是經過了高中的「煉獄」。才走進美好的大學殿堂,許多的大學生都會如釋重負,他們都會在大學的生活中有所改變,當然,這包括談戀愛。其實大學生談戀愛並不是無益的。首先,我認為大學生談戀愛可以增加一個人的責任感,正確的戀愛可以使一個人由不成熟到成熟,從而增強對社會的責任感。既然愛一個人,就要為對方付出,要對對方負責任,要使對方快樂,只要對方幸福,自己也就是幸福的。也許你有愛偷懶的毛病,而他(她)不喜歡,那你就有可能為了對方而改變;也許你有愛沾小便宜的毛病,而對方不喜歡這樣,那就有可能為了對方而改變。
其次,戀愛可以使一個人更有理想和抱負。理想賦予愛情深刻的社會內涵,是愛情的內在依據,愛情是兩個人感情的交融,是愛對方和愛自己的統一,一方對人品的期望回影響另一方對人品的期望;一方對行為的認同會影響另一方行為的標准;一方的言談會影響另一方心聲的表露。這種人格上的相互映襯,志趣上的相互認同,就形成了雙方對生活的共同理想,從而使戀愛中的男女精神振奮,彼此受到鼓勵,激發人的智慧,升華人的品格。
戀愛作為一種人際交往形式,也必然受到道德的約束。正確的戀愛觀可以使大學生更加尊重人格的平等。愛對方就要給對方自由和快樂,要尊重對方,對方是否接受自己的愛,是否拒絕自己的愛,是否會給自己愛,都是對方的自由。其實大學校園中動人的愛情故事也不乏有之。據報載,某大學的一對戀愛中的男女,男氦不幸患上了白血病,而女孩知道後並沒有拂袖而去,她更加的關心愛護男友,並且不顧社會的議論,獨自一人在大街上向路人討錢來給男友治病。可以說他們的愛情是積極的,美好的,更是感動人的。
大學生談戀愛難道都是益處嗎?其實不然。大學生正有青春期向成人過渡的一個時期,其心裡和生理並不是完全的成熟,容易產生一時的沖動。有些同學在與異性的交往中不能准確的區分友誼與愛情,容易造成誤會,從而給雙方都帶來煩惱。大學生活雖是美好的,我們可以適當的輕松一下,但我們還是應該以學習為主的。一心不能二用,既然你戀愛了,就很有可能影響到自己的學習。有些同學竟錯誤的把愛情放在人生的最高地位,奉行愛情至上主義,沉湎於感情的纏綿之中,從而影響學習,進而影響到自己的前途。某A大的一名女身生因為感情問題而跳湖自盡了,這是一個悲劇,這就說明當代的大學生的心裡素質還是不高。還有些大學生戀愛是一種時尚,他們認為在大學里不談戀愛就跟不上時代的步伐,其結果是不管喜歡不喜歡,不管性格是否和的來,就亂追一氣,亂愛一氣。他們是「不在乎天長地久,只在乎曾經擁有」把愛情當成兒戲,這樣會傷害對方,也會傷及自己。
大學生基本上還沒有自己掙錢的能力和渠道,基本上都是花父母的錢。在談戀愛期間,不可避免的就會增加開支。每逢星期天,大學校園里的「偶數」就會很多,他們出入於高級的飯館,買昂貴的東西。他們不知道他們在榨取父母的血汗啊!有些大學生在選擇戀人時竟以是否有錢為標准,真正的愛情是不會以金錢為基礎的。
對大學生談戀愛,我們不能盲目的贊同,也不能武斷的反對。我們要用正確的態度看待。大學生要樹立正確的戀秒觀既要認識到戀愛所帶來的積極影響,也要認識到戀愛的負面影響。
對於大學生來說,如果與愛情在大學時代相逢,那就用心去呵護,加倍的珍惜,要有正確的戀愛觀,處理好戀愛中各種關系,這樣就可以在擁有美好的前途的同時,也擁有一份純真美好的甜蜜愛情
F. 大學談戀愛的利與弊!!!!!!!!!
你好同學,首先你能認識到這個問題很好,你很幸運遇到了我們。全國最回正能量最專業的情感咨詢機構。答
大學戀愛本身沒有對錯之分,區別只是不同的人,同樣做這件事得到的結果是不同的,就像本身上進的兩個獨立個體,就是選擇戀愛,同樣會一起為未來而奮斗,努力;
而本身對學習興趣不強烈的人,學業的確會受到影響,由一個人的減法學習,變成兩個人學渣的除法學習,這也是大多數學習不好的人不建議戀愛的偏見。
至於利與弊,要看你遇到的人是否是自己真的喜歡的,如果和她在一起能讓你每天更好,相信任何人都很難拒絕;
弊端就是,你在學校投入感情時,同樣會失去獨立學習的時間,進入社會可能更加要努力。
最後青春本來就是沒有重來的,最大的弊端可能就是,再難經歷純粹的校園戀愛了。
G. 大學生戀愛的利與弊
大學生戀愛利大於弊
年輕人對於感情和戀愛的好奇本是正常,也相信每個人曾經都夢想過自己的戀情,我們基督徒大學生也是年輕的一代,當然對於情感的渴望與對戀愛的期待也在情理之中。和每一位年輕人一樣,我們也盼望人生中能有一份美好的愛情經歷,更好地為以後婚姻作準備。
大學時代大家思想已趨於成熟,心靈也比較單純,相對日後繽紛復雜的社會更容易找到一份純潔的愛情。戀愛是一個學習的過程。良性的戀愛,彼此會互相傾吐心意,安慰,鼓勵,切磋和扶持.有助身心平衡發展,也能及早了解異性,互相激勵,彼此幫助學習。同時鍛煉人的忠誠意識和承擔婚姻之責。大學時代,讀書不再是我們這年齡段單單要學習的功課,談一場合神心意的戀愛,(當然,我們並不象世人一樣放縱自己情慾)這何嘗不是人生的一個重要功課呢?因為愛情在生活之中,生活也在不斷的學習之中,這並不存在著必然的矛盾。我們基督徒大學生在這個環境當中,不僅不做別人的絆腳石,更應該在戀愛的事上有美好的見證,作眾人的榜樣。
一.大學生戀愛能夠讓戀愛雙方學會照顧、體貼、寬容別人。
相信許多大學生在上大學之前,是在父母的陰弊下長大的,尤其是那些獨生子女。任性是這些大學生普遍具有的品性。因為任性,他們總是責全求備、盛氣凌人等等。一旦戀愛 了,這些同學就開始在變。他們意識到:不能再這樣任性下去了,而是要學會為身邊的人著想,要去照顧、體貼、寬容別人。
二.大學生戀愛可以讓戀愛雙方相互促進。
大多數大學生的戀愛對象,與自己有共同的愛好、目標和理想。在向著自己理想的奮斗過程中難免會遇到挫折,產生灰心喪氣的情緒。這時對自己最有用的應該是戀人的鼓勵和幫助。重新恢復心情後,干起事來會更有一股沖勁。
三.大學生戀愛對某些人來說是「救命丸」。
有些人由於學業不如意或者家庭差等原因,會產生一種「自己對於這個世界來說是無任何價值的」及「我是多餘的」想法。可是他/她進入了愛情當中,就再也不會這么認為了。他/她在甜蜜中會覺得原來自己對於她/他是很重要的。進一步,他/她開始用正確的眼光看待一切。
四.大學生戀愛會提高戀愛者的心理承受力。
如果一場愛情無法進行下去,雙方或多或少會受點傷。用辯證的說法來看,這也是一種好事。雖然受傷了,但傷好之後,相信雙方的心理承受力都有提高。在以後的事業受挫時,受到的打擊力度定會不深,因為他/她曾經受到過比這更大的打擊。
在校大學生談戀愛的利與弊
愛情是個古老而常新的話題,在我的思修課上我們都認真地寫下了自己的想法。以下這些都是我自己所想,肯定有很多不全面的地方需要大家補充。
利: 1.在校大學生往往都是離家在外,生活上失去了家人的關心,兩個人情投意合走在一起,首先在生活上就會互相幫助,關心彼此。
2.愛情是人格上的相互映襯,志趣上的相互認同,雙方有相同的人生理想。很多在校大學生會一起准備考研或者一起學習,可見談戀愛是能夠振奮人的精神,激發人的智慧。
3.責任也是在校大學生談戀愛時會學會的一樣品質。古今中外,人們所贊頌的愛情無不體現著戀人之間忘我的付出,這種自願擔當責任的品質,提升了愛情的境界。
4.心懷包容,正確的處理情感問題,諸如戀人之間的誤會,失戀等等,學會理解對方,學會包容他人。
5.提升了自己的價值觀,兩個人真正相愛時,無論對方處於逆境還是順境,是富裕還是貧窮,是健康還是疾病,都會一如既往地陪在心愛的人身邊,這正是體現了大學生正確的價值觀。
6.學會了尊重人格品等,戀愛的雙方在人格上都是獨立的,都有給與愛,接受愛,拒絕愛的自由,放縱自己的感情或者是強迫對方的感情都是不正確的。
7.男女之間的戀愛因為性愛將它與其他之愛分開,這種特殊的愛,不僅僅會讓彼此得到情緒上的愉快,而且會讓彼此變得更成熟。
8.談戀愛更能給雙方帶來精神上的激勵。大學生正值青春年少,戀愛時雙方都煥發出熱情來克服生活上的消極和頹廢
H. 大學生談戀愛的利與弊(詳細點兒)
哲學上有一句話是這么說的:「無論什麼事情都是有兩面性的。」具體說來大學生戀愛肯定有利也有弊。
首先是講講好處吧,大學里的生活是多姿多彩的,它相當於一個小型的社會,可以讓你在進入大社會之前起到很好的過渡作用,其實戀愛可以說是每個人一生中必修的課程,就算你大學不談戀愛,以後也同樣要談戀愛,只是時間的早晚問題,戀愛的過程中,可以讓你學會如何更好地與異性相處,讓你變得從以前在異性面前的緊張不安到和他們交流自如,也讓你更加了解異性與自己的不同,至少我自己有這樣的經歷,有句話說得好「愛情可以讓一個魔鬼變成一個天使。」在自己心愛的人面前,為了吸引異性的注意,你會表現你更加優秀的一面,也會從各方面使你自己變得優秀,總之,這會讓你由一個積極地心態來面對生活,愛情的力量是不可估量的。即使你失戀了,你傷心難過了,那樣也是有好處的,那會讓你懂得,世界上並不是所有的事情都能如你所願的,有些事情有些人註定不是自己的,但是你也無能為力,這會讓你思考很多事情,讓你變得闊達,開朗,俗話說,不經歷風雨怎能見彩虹,經歷一些事情,讓自己變得更成熟。
要說這個壞處嘛肯定有,要是花費太多的時間在戀愛上,那必會勞心勞力,還有就是會浪費太多的學習時間,不過我自己偏向於可以談戀愛,不過這得看你自己的決定了。
最後,希望你滿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