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就業協議
『壹』 關於大學生違反就業協議的問題~~~
大學生違反就業協議處理辦法:
就業協議簽訂後,若學生或用人單位違約,由責任方按就業協議規定承擔違約責任,若學生和用人單位經協商解除協議,應簽署解除協議文件,交學校就業辦備案。
有關解約或違約的手續完備後,學生可重新擇業。學生在與新的用人單位達成就業意向後,重新按程序簽訂就業協議,並由學校向市高校就業指導中心申請就業方案變更。

主要內容:
1、高校畢業生基本情況,應包括:姓名、性別、身份證號、專業、學制、畢業時間、學歷、聯系方式等。
2、用人單位基本情況,應包括:單位名稱、組織機構代碼、單位性質、聯系人及聯系方式、檔案接收地等。
3、高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約定的有關內容,可包括:工作地點及工作崗位;戶口遷入地;違約責任;協議自動失效條款、協議終止條款;雙方約定的其他事宜。
4、各方應嚴格履行協議,任何一方若違反協議,應承擔違約責任。
5、其他補充協議。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就業協議
『貳』 大學生畢業生的就業協議有什麼作用
三方協議是《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就業協議書》的簡稱,它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能解決應屆畢業生戶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一系列相關問題。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憑《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或《全國畢業生研究生報到證》)、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後自行終止。
作用
三方協議一旦簽署,就意味著大學生第一份工作就基本確定。因此,應屆畢業生要特別注意簽約事項。大學生簽三方協議前,須認真查看用人單位的隸屬,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權。民營企業、外資企業則需要經過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審批才能招收職工,協議書上要簽署他們的意見方能有效。應屆畢業生還要對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門的特殊規定有所了解。
對於應屆生的影響
三方協議比較針對的是應屆畢業生.應屆畢業生在正規的單位進行實習期間,必須簽取三方協議.三方協議是應屆畢業生在就業單位或者實習單位的,雙方的一個書面協議.雙方正式蓋章或者簽字後,具有法力約束能力.實習生簽此協議後,單方面提出毀約,要按協議上的毀約金賠償金額.
所以簽取該協議之前,有必要在用人單位和本人的見證下,就毀約金額,實習時間與實習期發放工資等明細進行公開與了解.
注意事項
簽勞動合同要注意四個方面:
一要明確職務和崗位,否則,用人單位會利用調職的方式,變相壓迫畢業生主動辭職,且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二要防止用人單位不斷用換崗位的方式,反復延長試用期,因為同一個崗位同一個人不能適用兩次試用期,而換崗位就沒有限制了(其實這招已經不用再防了,根據2008年1月日生效的《勞動合同法》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三要在勞動合同中明確最低的工資標准,最好能將年終獎用條款固定下來,作為工資的一部分。由於我國暫時沒有對年終獎定性,這個法律空白有可能被用人單位利用,將來成為剋扣薪水的一種方式;
四要了解用人單位是否給員工辦理社會保險。如果沒有社保,等於工資減去很多,還不能享受國家和單位的社保福利。
簽三方協議要留心六個細節:
第一,要看填寫的用人單位名稱是否與單位的有效印鑒名稱一致,如不一致,協議無效;填寫自己的專業名稱時,要與學校教務處的專業名稱一致,不能簡寫。
第二,外企、合資企業、私企一般採用試用期,根據合同期的長度,可以從1―3個月不等,通常試用期為3個月,不得超過6個月。國家機關、高校、研究所一般採用見習期,通常為一年。
第三,不少單位為了留住學生,以高額違約金約束學生。學生在協商中要力爭將違約金降到最低,通常違約金不得超過5000元。但是,勞動法規定,「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除上述兩種法律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所以學生要力爭取消違約金這一條規定。
第四,現行的畢業生就業協議屬「格式合同」,但「備注」部分允許三方另行約定各自的權利義務。為了防止用人單位承諾一套、做一套,畢業生可將簽約前達成的休假、住房、保險等福利待遇在備注欄中說明,如發生糾紛,可以此維護自己合法權利。
第五,當下許多高校為了提高自身就業率,就強迫學生找熟人親屬簽訂「虛假」協議,這對於畢業生來說是不利的,畢業生不應當屈服。
第六,學生在簽訂協議時,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步驟進行。等用人單位填寫完畢、蓋章後再到學校就業指導中心簽證蓋章。切忌學生填寫完畢後就直接到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要求蓋章。這樣帶來的後果是,單位在填寫時,工資待遇等與過去承諾的大相徑庭。學生卻因為自己和學校都已經簽字蓋章,回天乏力。或者逆來順受,或者就被迫違約賠償用人單位。
三方協議書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以便於解決應屆畢業生戶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一系列相關問題。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後自行終止。因而三方協議書只是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之間簽訂的就業意向,不是勞動關系的法律文件,對勞動關系沒有約束力,只有畢業生到單位報到,並與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或形成了事實勞動關系,意向變為現實之後,畢業生才能和用人單位形成正式的勞動關系。有的企業在和學生簽訂三方協議後,要求學生畢業前到公司實習,企業在學生畢業後根據其實習表現及簽訂勞動合同的原則,協商簽訂勞動合同,也可能出現不簽訂的情況。因此,對於畢業生來說,簽訂了三方協議並沒有進入就業的「保險箱」,還需要接受用人單位實習期、試用期的進一步考察。
『叄』 大學應屆畢業生必須要簽就業協議嗎
大學畢業生沒有必要必須簽署就業協議,只不過現在大學追求就業率,要求所有學生必須簽訂就業協議,甚至以此為借口不給畢業證。像這種情況可以投訴教育部門
『肆』 關於大學生就業協議,有知道的嗎,告訴我該怎麼辦
有。
就業協議必須如實填寫。甲方部分,也就是用人單位,需要將單位的全稱,以及組織代碼,和單位隸屬寫清楚就行。(正規的公司或者單位的組織代碼可以在網上查得到)
乙方填寫的信息,也就是大學生填寫的信息部分。必須將姓名,性別,政治面貌,通訊地址,家庭地址和聯系電話如實填寫清楚。工作的具體條款。條款這里是沒有多大注意的問題,需要寫好的就是實習時間的填寫,一般都是寫的一年,也要包括你畢業的六月份。

大學生就業協議注意事項
畢業生在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前,要認真閱讀協議書中的全部條款,特別是要清楚用人單位提出的附加條款,並了解清楚條款的內容和含義,同時還要學會運用條款和掌握簽訂就業協議書的步驟。
特別要了解用人單位有無獨立的進人權,以及用人單位的上級主管單位和部門是誰。如果用人單位沒有獨立的進人權,除了用人單位蓋章外,還必須有其上級主管部門的公章。否則,由於用人單位的上級主管單位或主管部門不認可,就不可以納入就業方案,所簽協議書為無效協議書。
『伍』 大學生就業協議書可以不簽嗎
大學應屆畢業生不是必須要簽訂就業協議的。
有些學校會提供三方協議,但其主要是為了統計學生就業率,以及進行學生檔案畢業後的調轉工作以及發放派遣證。如果學校需要學生簽訂三方協議。

而學生尚未找到工作單位,可以與檔案調轉地(一般是生源地或戶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進行三方協議的簽訂,此協議不等於勞動合同,是一種「就業意向書」,故不影響以後的求職。所以沒有條文規定應屆畢業生必須簽訂就業協議或勞動合同。
注意事項: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時候,就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千萬不能簡單地口頭約定。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應當在建立勞動關系的1個月內訂立。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1個月不滿1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同時,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陸』 就業協議書去哪裡拿的
學校
就業協議書和推薦書都是學校出示的。如果需要的話,請直接聯系你的輔導員,在輔導員那邊可以領取到就業協議書。推薦書的話,可能需要提前跟輔導員告知一聲,因為是需要蓋學校章的。

就業協議書簡介:
《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簡稱「就業協議書」或者「三方協議」。是為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畢業生所在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簽定的協議。
協議書也是學校派遣畢業生的依據,在學生畢業離校前,學校將根據協議書的內容開具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和戶口遷移證,同時轉遞學生檔案。如果畢業生未簽訂就業協議書,學校將把其關系和檔案轉遞回原籍。每位畢業生各擁有唯一編號協議書(一式三份),實行編號管理。
『柒』 大學生就業協議能隨便簽嗎
如果你跟這個單位簽了就業協議,這個單位就不能不要你,你也不得違約.如果就業協專議上面沒寫違約賠償屬還好,但是如果寫了違約賠償,任何一方違約都要賠錢的.
另外,如果你另外找到好的工作了,想要跟人家單位簽約的話,你的就業協議已經用掉了,就會相當麻煩.要違約,然後拿新的就業協議書.如果你們學校辦事效率很低的話,可想而知,可能新單位都要丟掉.一個人只有一份就業協議的,編號跟你的名字是對應的.
這個協議不能隨便簽。原因有二:
1、對於個人:你實習完成後,是必須要去該單位工作的,通常會有服務時限條款在裡面,除非用人單位覺得你不合適會跟你提出解除;
2、對於單位:提前招聘優秀的大學生,培養後進入單位工作。
『捌』 大學生就業協議簽訂以後有什麼後果
就業協議書的全稱是《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是由教育部高校學生司統一制訂的。畢業生就業時必須簽署就業協議書。協議書一經簽署,協議各方須嚴格履行協議內容:畢業生要保證自己能正常畢業,按時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要按照合法的用人程序接收畢業生,妥善安置畢業生的戶口、檔案;學校要按照規定程序派遣畢業生。就業協議不能隨便簽。現在很多學生都是隨便找一家公司把協議簽了,應付學校。然後當你找到工作了之後再讓那家公司給你開個離職證明,證明你跟那個公司已經沒有關系了。你就可以開始新的工作了。但是跟那家公司的關系一定要保持聯系。否則你的檔案會保留到那家公司,報到證也是那家公司。如果那個公司沒有檔案保存資格的話,你的檔案可能會保留到當地的人才市場。將會影響隨後的檔案及工作關系變遷。
『玖』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主要內容包括哪些
工作(聘用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工資報酬和福利待遇,就業協議終止的條件,違反就業協議的責任。除了上述條款之外,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還可在就業協議書上附加雙方認為需要增加的其它條款。
就業協議就是三方協議是由校方、畢業生、工作單位三方來簽訂,是具有法律效益的協議書,此協議一式三份,由該大學生保留一份用於辦理報到、轉移行政關系及戶口等手續。就業協議的法律效益直至該畢業生到工作單位報道,和該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後失效。

(9)大學生就業協議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就在雙方之間確立了一種意向,即畢業生願意在畢業後到該單位工作,而用人單位也願意在該學生畢業後接受其作為單位的員工.就業協議書是畢業生報到前,表明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雙方之間存在就業和錄用意向的明確,也是唯一的憑證。
應該注意的是協議雖然不是勞動合同,但也是一個法律行為,所以在簽訂協議之前也要三思而後行。協議一旦簽定,基本上就意味著第一份工作就確定,因此要特別注意簽約的有關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