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本科生網上申請落戶材料
㈠ 政策解讀:南京人才落戶詳情
本人及直系親屬在南京市無合法穩定住所、本市就業單位無單位集體戶或單位集體戶不同意落戶的人員,且同時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可在南京市政服務中心集體戶申請落戶。
(一)取得本科學歷且年齡不超過45周歲的畢業生(含留學歸國人員)
(二)取得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含留學歸國人員)
(三)取得中級以上(含中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
(四)取得三級以上(含三級)國家職業資格(技能類)人員
溫馨提示:符合以上條件1-4之一的人員,也可在「我的南京」手機APP線上申請(除留學歸國人員及隨遷未成年子女外)
(一)取得本科學歷且年齡不超過45周歲的畢業生申請戶口遷入的,向公安機關提交以下材料:
1.入戶申請書
2.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3.學信網上開具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教育部門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二)在國(境)外取得本科以上學歷、學士以上學位或進修訪問一年以上的留學歸國人員申請戶口遷入的,向公安機關提交以下材料:
1.入戶申請書
2.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3.教育部認證《教育部國(境)外學位學歷認證書》或在國(境)外取得的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三)取得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人員申請戶口遷入的,向公安機關提交以下材料:
1.入戶申請書
2.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3.市人社部門出具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認證書》
(四)取得三級以上國家職業資格(技能類)人員申請戶口遷入的,向公安機關提交以下材料:
1.入戶申請書
2.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3.市人社部門出具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認證書》(技能類)
㈡ 畢業生落戶辦理需要什麼材料
畢業生落戶需要以下材料:畢業證書原件、復印件;經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簽發的報到證復印件;與用人單位簽訂的一年以上的勞動(聘用)合同原件、復印件;社保局出具的用人單位為當事人繳納社會保險證明原件;戶口簿、身份證或戶口遷移證原件、復印件;公安機關認為需要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法律依據】
《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㈢ 本科落戶需要哪些材料
所需材料如下:
1、身份證(預計現場會需要2份復印件)
2、戶口簿(如果是外省的戶口的話,會涉及到一個遷移證和准遷證)
3、本科學歷證明
4、無房證明(成都房管局列印)
5、學信網學歷證明
㈣ 在南京落戶需要准備哪些材料
需要帶好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認證報告(2002年以後取得的國內學歷可通過學信網下載列印),然後去政務大廳辦理落戶申請,審核通過後,發放准遷證。然後回老家辦理戶口遷出,再回南京辦理戶口遷入。
㈤ 南京網上落戶需要什麼手續
網上申請
1.搜索並關注南京公安-微信公眾號(微信號:NJgongan)。
2.進入公眾號點擊下方微服務進入南京微警務3.0系統如下,點擊戶政服務;
3.點擊人才落戶;
4.如在該平台未實名可以先實名認證後再回來。按照自己的對應情形選擇相應情況;
5.按提示選擇後會出提示是否能辦理該情形下的落戶,點擊申請辦理,會出現如下界面-點擊在線申報;
6.進入申報界面將材料用手機拍照上傳資料即可完成申報;
7.審核完成後,申請人會收到來自審核單位的微信推送。請在收到推送起3日內完成選擇「ems寄件」或「親自窗口辦理」,逾期不選擇視為放棄本次戶口申請。
注意:
①選擇「親自到窗口辦理」的,須申請人本人攜帶材料原件到辦理單位辦理業務。選擇「親自到窗口辦理」選項後7個工作日內未到窗口辦理,視為自動取消申請。
②選擇「ems寄件」的,通過ems向審核機關寄送原件的,須申請人付款並完成ems寄件。寄件單位為預審核辦理單位,選擇「ems寄件」選項後7個工作日內未完成寄件的(以快遞單號生成時間計算),視為自動取消申請。
③被取消申請的,原有申請材料將被清空,需申請人重新進行材料的上傳申請。
拓展:《南京市關於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人才和技術技能人才來寧落戶實施辦法(試行)》
第三章 辦理程序
第四條 依學歷條件申請將戶口遷入我市的申請人,需自行在學信網上開具《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至教育部門開具《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留學歸國人員需取得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開具的《教育部國(境)外學位學歷認證書》或取得駐外使(領)館開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依技術、技能水平申請將戶口遷入我市的,需先至市人社局開具《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認證書》或《國家職業資格證書認證書》(技能類),再至公安機關申請辦理落戶手續。
第五條 取得研究生以上學歷或年齡在40周歲以下且取得本科學歷的畢業生申請戶口遷入的,向公安機關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戶申請書;
(二)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三)學信網上開具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教育部門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如何申請在線驗證報告?
支持申請《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的中文版和英文版
第一步,訪問學信網「學信檔案」https://my.chsi.com.cn/archive/index.jsp 使用學信網賬號進行登錄;
第二步,成功登錄後,點擊頂部菜單中的「在線驗證報告」欄目;
第三步,進行《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的申請。
(申請英文版在線驗證報告時,有可能需要進行人工翻譯核對,則需1-2個工作日完成)
㈥ 本科學歷落戶需要哪些材料
所需材料如下
1、身份證(預計現場會需要2份復印件)
2、戶口簿會涉及到一個遷移證)
3、本科學歷證明
4、無房證明(成都房管局列印)
5、學信網學歷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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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調整人才落戶相關政策的通知
1、進一步放寬本科學歷人才落戶門檻。本科學歷人才年齡上限從40周歲放寬至45周歲,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人才落戶政策不變(以上均含非全日制學歷及留學回國人員)。其他落戶要求仍按照《關於繼續實施<南京市關於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人才和技術技能人才來寧落戶的實施辦法>的通知》
(寧公規〔2020〕1號)辦理。
2、放寬大專學歷人員落戶我市條件。40周歲以下大專學歷人員,在我市就業參保半年即可落戶。
(一)辦理材料:
1、入戶申請書;
2、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3、學信網上開具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教育部門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4、正在繳納本市城鎮職工社會保險,且已連續繳納6個月以上的社保繳納證明;
5、有效期內的《江蘇省居住證》。
(二)落戶地址。戶口遷移登記應遵循先家庭戶後集體戶的落戶原則。
申請人應在本人或直系親屬城鎮地區的合法穩定住所處落戶,登記為家庭戶。落戶本人合法穩定住所的,提交合法穩定住所證明;落戶本人直系親屬合法穩定住所的,還需提供直系親屬居民戶口簿、親屬關系證明和所有權人同意落戶書。
不具備前款落戶條件的,申請人可以在工作單位設立的單位集體戶登記落戶,並提交單位同意落戶書;未設單位集體戶的,可以在單位設在各級人才服務中心的集體戶登記落戶,並提交人才服務中心同意落戶書。
上述落戶條件均不具備的,按公安機關居住證信息管理系統登記地址所在社區的社區戶登記落戶。
申請在合法穩定住所、單位集體戶或社區戶登記戶口的,向所屬地區級公安機關戶政辦理中心、公安派出所提交申請。
申請人在辦理中需證明本人在寧無自有房產的,需提供無房證明;證明本人在寧無直系親屬、單位集體戶等落戶條件的,需提交書面承諾書進行承諾。
辦理中,申請人故意隱瞞、欺騙或者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取消申請資格,並按照《南京市社會信用條例》規定納入自然人的失信信息記錄;已辦理落戶的,撤銷戶口登記並退回原籍處理。

(三)辦理時限。區級公安機關戶政辦理中心、公安派出所應在受理申請之日起的10個工作日內完成調查核實工作,並上報區級公安機關。區級公安機關應在自接到上報材料之日起的10個工作日內作出批准或不批準的決定,並將審批結果返回原受理單位。
作出批准決定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送達審批結果。作出不批准決定的,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告知申請人。
3、關於應屆畢業生落戶事項。應屆大學畢業生可以按人才落戶相關政策辦理落戶,也可以按大學畢業生就業政策辦理落戶。
對按就業政策持《報到證》申請落戶我市的高校畢業生,仍按照《市政府關於印發<南京市戶籍准入管理辦法>的通知》(寧政規字[2016]16號)的要求申請落戶,公安機關不再審核《報到證》《遷移證》上人社、教育部門的審核專用章。
本通知所指大專學歷,是指通過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和國民教育序列的成人高等教育、廣播電視大學、現代遠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高等教育形式取得的大專學歷。
合法穩定住所,是指在我市城鎮地區的房屋不動產權證(房屋所有權證)載為住宅用途的住房;本地房產管理部門發放的公有房屋租賃證住房;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租住的公共租賃住房;與單位辦理的公有住宅房屋租賃使用證明的住房等。
㈧ 辦理本科落戶需要的材料和流程
戶籍在原籍非四川戶口的往屆/應屆畢業生。
所需材料:
第一步材料:戶口本(原件和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無房證明、集體戶戶主內頁和空白內頁、入戶申請表(成都公安網上政務大廳自行下載列印或公安辦證中心現場領取)、學信網學歷證明。
第二部材料:身份證、准遷證、戶口遷移證、一寸彩色照片(不限底色)、結婚證或離婚證(未婚無需)。
辦理流程:
准備好第一步材料之後前往對應落戶地辦證中心辦理,取得准遷證回原籍下戶,獲得戶口遷移證。
准備好第二部材料,前往對應辦證中心辦理。
㈨ 本科學歷落戶的需要哪些材料
本科學歷落戶的所需材料如下:
1、身份證(預計現場會需要2份復印件)
2、戶口簿會涉及到一個遷移證)
3、本科學歷證明
4、無房證明(成都房管局列印)
5、學信網學歷證明
㈩ 南京怎麼在網上辦理落戶
辦理流程
網上申請
1.搜索並關注南京公安-微信公眾號(微信號:NJgongan)。
2.進入公眾號點擊下方微服務進入南京微警務3.0系統如下,點擊戶政服務;
3.點擊外地親屬投靠;
4.如在該平台未實名可以先實名認證後再回來。按照自己的對應情形選擇相應情況;
5.按提示選擇後會出提示是否能辦理該情形下的落戶,點擊申請辦理,會出現如下界面-點擊在線申報;
6.進入申報界面將材料用手機拍照上傳資料即可完成申報;
7.審核完成後,申請人會收到來自審核單位的微信推送。請在收到推送起3日內完成選擇「ems寄件」或「親自窗口辦理」,逾期不選擇視為放棄本次戶口申請。
注意:
①選擇「親自到窗口辦理」的,須申請人本人攜帶材料原件到辦理單位辦理業務。選擇「親自到窗口辦理」選項後7個工作日內未到窗口辦理,視為自動取消申請。
②選擇「ems寄件」的,通過ems向審核機關寄送原件的,須申請人付款並完成ems寄件。寄件單位為預審核辦理單位,選擇「ems寄件」選項後7個工作日內未完成寄件的(以快遞單號生成時間計算),視為自動取消申請。
③被取消申請的,原有申請材料將被清空,需申請人重新進行材料的上傳申請。
現場辦理
1.准備好相關材料;
2.前往落戶地址的所在區的公安分局;
3.待公安機關應該5個工作日內完成戶口登記;
4.如辦理需要報經區級以上公安機關審批(審核)的戶口登記事項的,公安派出所、戶政辦理中心應當在受理申請之日起的10個工作日內完成調查核實工作,並將有關材料上報區級公安機關;
5.區級公安機關接到上報材料後10個工作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批準的決定,或者按規定簽署審核意見並將有關材料上報市級公安機關;
6.市級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上報材料之日起的10個工作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批準的決定;
7.公安派出所、戶政辦理中心應當在接到上級公安機關審批決定之日起的3個工作日內,將審批結果告知申請人;
8.收到通知書即可辦理遷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