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應檢舉
1. 大學生違紀處法
學生違反紀律一定要受到紀律處分,這一點可以說是天經地義,所謂國有國法、校有校紀、班有班歸,無規矩不成方圓。但是怎麼樣才能使受到處分的學生心悅誠服的接受處罰而不至於產生消極的抵觸情緒呢?學生違反紀律本身就是一件不好的事情,我們班主任怎樣將這些不好的事情巧妙的轉變為好事?最近一年多來,我在班上大力推行這樣一種處罰方式:對違反紀律情節比較輕的學生,我罰他上講台唱一首好聽的歌或者將一個動聽的故事,對於違反紀律情節比較嚴重的學生我罰他們用正楷字寫一份內200字左右的違紀心理報告,描述他當時的違紀心理,請大家注意心理報告書不是保證書更加不是檢討書。經過一段時間的實踐後,我發現這種處罰方式的效果比以前明顯好了很多。第一:受這種處罰方式的學生一般不會對老師產生心理上的抵觸情緒,因為他在上面唱歌或者講故事時下面的同學會給他熱烈的掌聲,可以說他是在一種很快樂的氛圍中受到教育。第二:學生在眾目睽睽之下唱歌或者將故事,大家的目光都集中在他身上,對他的口才及膽量是一個考驗和訓練,寫心理報告的學生要用正楷字來寫間接的幫他們練字和培養了組織語言的能力。第三:可以令到學生的心態更加積極、可以發掘到一部分學生的潛能。班上有一名男生小謝同學,平時不愛出聲,有一次違反了學校的宿舍管理條例。他自己選擇了罰上講台將故事,結果他的故事講得很流暢,而且情節生動,獲得了同學們一陣有一陣的掌聲,在同學們的掌聲中,他在大庭廣眾表現自己的自信心大大增強了,而且充分的意識到自己其實並不比別人差。我這種處罰方式是借鑒了魏書生老師、趙健濤老師的方法。第二個問題:如何批評學生,怎樣才能夠令學生虛心接受批評?
記得我剛做班主任的時候火氣是比較大的,很容易在課堂上發脾氣批評學生,有時弄得自己也很難堪下不了台,而且我發現這種方法批評學生,即使他表面上服氣了但實際上他只是攝於你做班主任的威嚴而心裡不服氣。後來在做班主任的過程中不斷的反思和探索,摸索出一些行之有效的招數。第一招叫做:「退三進一」,我們看電視時經常可以看到這樣的鏡頭,老虎等兇猛的動物在進攻前首先是身體向後撤退,為什麼撤退呢?是為了更好的向前進攻!我們批評學生一個缺點的時候不妨先表揚他的三個優點,此謂之「退三進一」。每一個學生都有自己的優點,作為班主任應該善於捕捉每一個學生身上的閃光點,雖然可能只是一個小小的閃光點,但很有可能你通過這個小小的閃光點可以挖掘出埋藏在他心裡頭的大金礦。前蘇聯著名的教育家馬卡連科曾經有這樣一句話:「用放大鏡看學生的優點,用縮小鏡看學生的缺點」,我國著名的文學家劉心武先生在他的一篇作品中也有這樣一句經典的話:「一個丑惡的罪犯也有他自己的心靈美!」,我們的學生再怎麼調皮也不至於將他同罪犯等同起來吧? 我們班有個男生小黃,性格比較反叛,具體表現可以用兩句話來總結概括:班主任說什麼他都不樂意,班幹部做什麼他都認為不對!但是這個學生有一個愛好愛踢足球,口才和反應能力都很不錯,出黑板報也是個人才,有一次我們班與兄弟班踢足球,結果我們班以3:2勝了,其中有兩個球是他進的,那麼我當時立即把握住這個大好時機當晚就找他出來談話,首先我就贊揚他今天在足球場上表現如何積極英勇,關鍵時刻連下兩城,力挽狂瀾,為班級的勝利奠下了堅實的基礎,獲得了同學們一浪接一浪的掌聲,之後我又跟他聊荷蘭足球的全攻全守,巴西的藝術足球,聊到足球他特別來勁,聊完足球我發現他的臉上已經露出了春天般的微笑,之後我又跟他回顧在主題班會上他如何舌戰群雄,面不改色心不跳,然後我有大力表揚他出的黑板報如何的別具一格,贊揚完後我發現他已經變成了歡樂的海洋,這個時候我看準時機話題突然一轉:「但是你有沒有好好想過,你在班上那麼有才幹卻沒有一個人選你當班幹部,你有沒有冷靜的思考過為什麼?」然後我跟他一一分析原因,開始的時候他還只是點點頭,到了後來他自己主動表態,過了一段時間我又跟他出來長談了一次,慢慢的我發現這個學生在學習態度及與同學相處方面有了很大的改觀,期中考試後他第一個跑到我家裡來問自己的成績,問自己的成績有沒有進步。高二一開學我起用該同學做班幹部,做的很出色,而且曾經有一次考試進入過全級前十名。
我所帶的高二(2)班在學習上從高一到現在,每次月考、期中考試、期末考試成績都處於全年級九個班的領頭羊的位置,而且是遙遙領先於其他班級,很大程度上得益於班級良好的學習氣氛和競爭環境。在班級理念上,我積極主張這樣一個理念:積極的人象太陽,照到哪裡哪裡亮;消極的人象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樣。而且自學生來斗門中學軍訓的第一天我就把這樣一個理念教給了全班學生,這個理念一直貫穿於我治理班級的整個過程中。為了配合這個理念,我自己為班級設計了兩套獨特的掌聲,一套是用來鼓勵自己的,一套是用來鼓勵他人的,通過這些理念和掌聲,激發學生的鬥志。學習上我大張旗鼓的鼓勵學生向老師發問甚至是發難,要問到所有的科任老師當場回答不出你的問題、滿頭大汗的時候才算真正的動了腦筋。紀律上我積極主張鄺根生老師提出來的「先專政後民主」,一個班級必須要有鐵的紀律,一切行動聽指揮,步調一致才能得勝利。凡是違反紀律的學生一定要受到紀律處分,而且班主任一定要堅守自己的原則,一旦有一次你沒有遵守你自己的原則,那麼你將變成一個沒有原則的人。在你處理違紀的過程中,必然會有少數學生對於處理不滿意,那麼班主任在這個時候應該馬上進行疏導工作,這就是「法」和「情」的關系,法律不外乎人情,我們先將法律在講人情,這是班主任的工作原則。班上有名男生小揚,有一次被班幹部記名之後作出了很強烈的反應,他認為自己不過是遲到了兩秒鍾就被班幹部記入了黑名單,覺得高二(2)班的紀律實在是太嚴了,甚至強烈要求調到其他班去,我把他違紀的事情做了處理,處理的當晚我就找他出來長談,進行思想上的疏導工作,經過一晚的長談後,在我沒有要求他賠禮道歉的情況下他自己主動向主管紀律的班幹部承認錯誤,鑒於他的進步我後來試用該學生擔任班幹部,結果他很成功的組織了幾次班級大型集體活動,由對紀律很不滿變成了對班級紀律積極維護。
班主任在教育、教學、生活和各項活動中,根據是非標准進行褒貶,該肯定的就肯定,並給予適當的表演和獎勵;該否定的就否定,並給予適當的批評和教育,在全班形成一種能夠扶持正氣、伸張正義、制止錯誤思想、阻止不道德現象的集體輿論。這種集體輿論不是班主任的單向灌輸,而是建立在全班占壓倒多數的正確認識與言論基礎上,具有同一性、扶正性和對全班成員都有感染力和道德上的約束力,在具體實施的過程中我的方法是借力用力,藉助集體的力量。舉個例子:凡是期中考試、期末考試監考過我們高二(2)班的老師都會知道在考試的過程中從來沒有一個學生提前交卷、更加沒有學生作弊等違紀現象。我是如何做到這一點的呢?在高一的時候我們班上有百分之八十的學生的校服被別人偷過,針對這個現象我在班上召開過主題班會,班上對小偷偷我們班的校服事件都深惡痛絕,主題班會的內容是偷東西與作弊,利用辯論等各種方式引導學生得出結論:考試作弊和小偷偷東西沒有本質的區別,前者是偷別人的精神財富,後者是偷別人的物質財富。甚至前者更加可惡。同時我還宣布,每次月考、期中考試、期末考試後所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全班通過無記名投票的方式投票檢舉揭發在考試中有不規范行為的同學名單,結果這一招還真管用,考試從來沒有學生作弊。真正觸動學生的往往是集體的輿論,學生最不願意的就是他在班級集體心目中的形象受損,
剛開始做班主任的時候,每天忙得不亦樂乎,但效果並不理想,這樣做班主任的效率是不是太低了。難道做班主任一定要做到鞠躬盡瘁、死而後已?問題的症結就在於沒有很好的培養一支高效率的班幹部隊伍。班主任、班幹部及學生三者之間的關系如同傘柄、支架和布,一個再好的傘柄如果沒有支架的支撐是無論如何也撐不起一片天空的。記得有一次在班主任研討會上,黃齊娟老師曾經介紹過給班幹部戴高帽子的方法來培養班幹部,這一招還是蠻有用的。我以前也用過這種方法,但用起來沒有黃老師那麼的得心應手,究其原因,主要是自己在時間和場合上把握得不夠好,經常在公共場合給班幹部雖然可以激勵班幹部的鬥志,但是無意中也會引起另外一部分學生的不滿情緒,認為老師過分誇大班幹部的作用,聽了黃老師的報告茅塞頓開,由公開場合逐漸變為地下工作者,給班幹部帶高帽子後班幹部的做事情的積極性高漲。但每一個人的情緒不可能永遠高漲,班幹部遇到挫折的時候也很容易沮喪,這個時候班主任應該教他們一些工作方法和技巧。舉一個例子,有個班幹部抱怨他舉辦的活動同學們反應冷淡,不夠熱情,比如他提出來星期六晚上在班上搞一台文藝晚會,結果表示要參加者寥寥無幾,結果泡了湯。後來我問了其他班幹部,為什麼沒有人參加,其他班幹部說是他的工作方式令到很多人無法接受,他的工作方法多是命令式的,他說:星期六晚上搞文藝晚會,全班同學都必須參加」 很多剛上任的班幹部或者新班主任都喜歡用這種語調,其實很多學生都不太接受這種方式,我教這個班幹部用這樣一種方法:首先講出這次晚會的節目設想如何豐富多彩、整個晚會的安排等等將同學們的胃口先吊起來,提高大家的興趣,然後最後來問大家:「同學們是覺得這周搞晚會好呢還是下周搞晚會好一點?」,這種方法叫做二選一,既暗示了晚會肯定要搞又給到全班同學商量時間的餘地,而且以這種商量的語氣講出來讓所有的學生都感覺到了自己的意見受到了尊重,他一講完班上就討論的很激烈,有的說這周、有的說那周。少數幾個表示不參加,但大部分人都說下周好點有充分的准備,最後大家達成了共識,但還有幾個猶豫不決,在一個星期的籌備中幾個不太想參加的同學也被感染了,最終的結果是這次晚會搞得非常成功,不僅如此還吸引了大批別班學生參加,後來別班也紛紛效仿我班,使我班的學生臉上充滿了豪邁之感。同樣的事情但在工作方式上改動一下取得的效果是如此的不同。
好了,今天我僅僅是湖光略影、蜻蜓點水般輕輕的點了一下,希望可以起到拋磚引玉的作用。 如何處理課堂違紀學生 對因課堂講話或者其他違紀而被科任老師登名批評的學生,應該怎麼處理?對因午休講話違紀而被值日老師或者級委登名批評扣分的同學,應該如何處理?如何解決這類問題一直是班主任工作的頭痛事情,而且這類問題會經常出現的。 有很多班主任為了讓學生深刻和不再出現同樣的違紀,經常以抄書、留堂等方式來進行懲罰,或者有些喜歡說教的班主任會以苦口婆心的方式教育一大番。以前,我也曾試過用上述的方式,但效果不大,喜歡講話的同學還是不定期地反復,哪怕是在重重的處罰之下,而且這些方式很容易導致師生之間的對立,因為這些方式不能讓學生反省自己的問題,他們只會認定班主任總是處罰自己。
首先,作為班主任,一定要清楚初中的學生的自我控制能力還有待加強,因此,出現的講話等違紀行為是在所難免的,我們對這類事情應該有必然會發生的心理准備,從而杜絕處理中的過激行為的出現。
其次,我們要正確認識行為出現的原因。學生課堂講話或其他違紀現象主要有以下三個原因:一是活躍過度而難以自製。這一類往往是由於老師或學生挑起某個話題或者老師安排某一任務而出現的。二是學生將個人的事情帶到課堂上處理。這是不懂得安排自己的事情而導致的。三是學生無心向學,上課無所事事而必然出現的違紀。對於上述三個方面的問題的解決,我的做法是:
一、強調課堂紀律。我強調課堂一定要聽從老師的安排,該動的動,該靜的時候需要靜。
二、教育學生正確處理自己的事情。我強調:(1)不要將自己的私事帶到課堂上處理,影響自己學習,影響他人學習,也影響老師的上課;(2)將自己的事情分分先後來處理,把不屬於課堂學習的事情留到下課後再處理;(3)特別是要把自己的不好的事情收起來處理,沒有必要讓老師和其他同學知道得那麼多,這對自己的形象並沒有幫助。三、上課必須做筆記,做到有事可做,課堂只有安排了學習任務,時間才是可以打發的和有收獲的。正是基於以上的認識和做法,開學這段時間以來,當我班的同學因為講話或其他違紀而被老師登名批評、或者留堂、或者被請到辦公室教育的。我的補充教育總是:1、被老師批評是一件羞恥的事情,努力做到不要有第二次;2、學會將事情分先後處理,只有這樣,才能做到該學則學,該玩才玩;3、做好課堂的安排,讓自己的課堂時間有學習任務……而每每這時,我看到的總是學生悔過的表情。
2. 一女大學生舉報公職父親出軌家暴引發爭議,你覺得親人犯錯該舉報嗎
但我們當下的心目當中 ,自己的父母永遠是最完美的 ,因為不管在什麼時候 ,他們都會勇敢的去面對 ,更不會做出一些出格的事情 ,但其實也並不是這樣的 ,父母也是普通人 ,只不過或許他在照顧孩子這一方面做得非常好 ,或許他是一個非常合格的父母 ,但是在其他方面卻做的非不到位 ,而自己的父母也有犯錯誤的時候 ,當然 ,很多時候一些小小的錯誤我們大家是可以原諒的 ,但有一些錯誤是絕對不可以觸碰的 ,也不可以犯 ,因為我們大家本來就知道這件事本來就是錯的,不能夠去觸碰 ,而我們大家也要明白 ,不管你在什麼時候都要認認真真的努力 ,踏踏實實的做人這才是我們應該做的 ,更應該為自己的孩子做出榜樣 。
親人犯錯誤的時候 ,我們也應該舉報 ,這樣也可以制止他犯錯誤 ,畢竟不能因為他是親人而不管不顧 ,這樣也反而害了他 ,所以有時候舉報也是正確選擇 。
3. 大學生在生活中發現他人有間諜的行為可以上報上報的機關和組織有
找國家安全局,或者打12339都可以。
1、12339,是國家安全機關受理公民和組織舉報電話。這條熱線是由國家安全部設立的,為了方便公民和組織向國家安全機關舉報間諜行為或線索。
2、2015年11月,全國國家安全機關向社會發出通告,國家安全機關受理公民和組織舉報電話12339正式開通,以方便公民和組織向國家安全機關舉報間諜行為或線索。
3、公民和組織如發現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實施或者指使、資助他人實施,或者境內外機構、組織、個人與其相勾結實施的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活動;參加間諜組織或者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任務;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以外的其他境外機構、組織、個人實施或者指使、資助他人實施,或者境內機構、組織、個人與其相勾結實施的竊取、刺探、收買或者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或者情報,或者策動、引誘、收買國家工作人員叛變活動;為敵人指示攻擊目標;進行其他間諜活動等間諜行為或線索之一的,應當立即向國家安全機關舉報。
4、同時,通告指出,要求舉報人提供的舉報內容必須真實可靠,不得編造。為便於核實舉報內容及獎勵,舉報人的聯系方式必須真實准確。
5、通告指出,國家安全機關對舉報的情況和線索,經查證屬實的,根據其重要程度給予舉報人獎勵,並為舉報人嚴格保密,提供必要的保護措施,對故意捏造、謊報以及誣告陷害他人,造成不良後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4. 女大學生舉報公職父親出軌家暴,該如何處罰
女大學生對於父親的出軌並且家暴行為進行舉報之後,而該父親也面臨停職並且調查。
最近,一位女大學生將自己的父親進行舉報,引起了很多網友的關注,而網友們對於該女大學生的行為也是褒貶不一,有些網友認為該女大學生太過於大義滅親,將自己的父親進行舉報,而有些網友也是認為女大學生正確地維護了自己的權益,對於那些家暴者以及出軌的人進行了懲罰。下面就讓我們來了解一下事情的原委是怎樣的?
該女大學生為何要將自己的父親進行舉報?
因為根據大學生的父親有出軌行為,而在自己的母親發現之後,父親並沒有進行認錯,並且對母親進行了毆打,而隨後父親也提出了想要離婚,還在背後悄悄地將所有的房子以及存款進行了轉移,這樣的行為讓人感覺是非常惡心的,並且這個父親還將女大學生母親名下的土地證遷款劃走。
5. 如何舉報大學生違規行為
走官方程序的話,是這樣的
1、向區教育局寫舉報信,投入「上訪信箱」就可以了。
2、如果區教育局不理睬你,你可以向市教育局寫舉報信,投入「上訪信箱」。
3、如果市教育局不理睬你,你可以向省教育局寫舉報信,投入「上訪信箱」。
為了提高你舉報的成功率,你可以到這些部門去「直接上訪」,找相關領導。
如果以上做法都不成功,只有最後一條路了,找媒體,如果你舉報的事情,足夠吸引眼球,會有媒體找你的。
6. 白岩松評學校讓學生互相檢舉揭發,這樣的學校真能教書育人嗎
不能教書育人,因為這樣的學校只會教出讓學生互相指責,無法信任他人的學生。
一、信任同伴是非常重要的能力
在我們的成長過程中,會有無數個同伴出現,而我們需要擁有信任同伴的能力。因為只有信任同伴,我們才能真正擁有同伴,否則我們將孤身一人,一個同伴都不會擁有。
學校的教書育人並不是真的要人成為一個死讀書的人,而是要教會學生什麼是良好的品德,如果對待周圍的人。
但是這個學校並沒有這樣去教授學生,而是教授學生互相背叛、互相揭發,我深以為這樣的學校是無法教書育人的。

7. 大學老師發表了不當觀點是否應該檢舉揭發
近來,不斷在網上有大學老師因為發表不當言論被處理的,也有老師在上課時說了一些過激的話而被錄音錄像,因此被處理的。不由得感慨,網路時代實在是一把雙刃劍,現在當老師在課堂上說話的時候可不能太任性了。

老師在上課的時候言論固然不能夠太隨意,但誰又能保證自己的每句話都是經得起推敲的呢?所以我認為,只要老師的言論不觸犯法律紅線,不違背師德底線,可以不贊同,沒必要去舉報。
8. 大學生的權利和義務
【大學生的權利和義務】
1、大學生享有的權利可分為兩個方面:
(1)一是作為公民所享有的憲法規定的基本權利及其他法律規定的權利。基本權利主要有:
a、第一,平等權,是指大學生作為公民平等地享有不受任何差別對待,要求國家同等保護的權利。
b、第二,政治權利和自由,包括選舉權與被選舉權.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自由。
c、第三,監督權,包括批評建議權、控告、檢舉權等。
d、第四,宗教信仰自由,是指大學生都有按照自己的意願信仰與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e、第五,人身自由,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嚴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
f、第六,大學生的財產權。
(2)二是作為受教育主體在教育教學過程中所享有的權利,包括:
a、第一,參加教育教學活動權,這是大學生作為受教育者的一項最基本的權利。它是指大學生享有參加教育教學計劃安排的各種教育教學設施、設備、圖書資料的權利。這項權利是大學生接受教育和完成學習任務的主要途徑。
b、第二,大學生享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獲得獎學金、貸學金、助學金的權利。它是憲法規定的公民享有獲得物質幫助權在大學生身上的具體體現。這項權利能幫助家庭貧困的學生完成學業。這是學生的一項權利,凡符合規定條件的大學生都有權申請,學校和教師不得拒絕。
c、第三,獲得公正評價權,是指大學生在教育教學過程中,享有要求教師、學校對自己的學業成績和品行進行公正評價並客觀真實地記錄在成績檔案中,在完成相應的學業後獲得相應的學業證書、學位證書的權利。
d、第四,申訴起訴權.是指大學生享有對學校給予的處分不服而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訴,對學校、教師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申訴或依法提起訴訟的權利。
e、第五,其他權利,是指《教育法》允許大學生享有的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權利。 2、大學生應履行的義務也相應地分為兩方面:
(1)一方面是作為普通公民應履行的義務,
(2)另一方面是作為受教育主體在受教育過程中應盡的義務。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高校為規范學生日常行為而制定的校規校紀,雖然不屬於法律的范疇,但對大學生而言,仍具有普遍的約束力,所有大學生都負有遵守本校校規校紀的義務。
9. 奇葩說大學生應不應該舉報同學作弊
歷朝歷代中最常見的作弊方法就是請托,即通過關系,賄買考官,打通關節,以謀求錄取。具體方法有探題、關節和偷改。探題即考前探知試題,通過賄買考官,考官在科考前事先向考生泄露試題。關節,即俗稱的「做暗號」。考生在卷子中設定特殊標記,「或書數虛字,或也歟或也哉或也矣」,讓考官辨認進行舞弊。偷改之法則更進一步,直接賄賂考官及工作人員在試卷上做手腳,謄錄偷改試卷。道光十五年御史鎮南就曾上書說:「近來科場多有包攬謄錄之人,場前議定記號,擇其書寫精工者,給銀修卷。」
10. 大學生的權利和義務分別是什麼
在校大學生的基本權利
1、有義務完成教學計劃內的學習作業任務,遵守作息時間,按時上下課;
2、有義務遵守各級各類法律法規和學校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
3、有義務維護國家、民族及學校的尊嚴;
4、有義務維護學校的穩定、團結和利益;
5、有義務繳納規定的學費、住宿費及其它費用;
6、有義務承擔本人經手的工作、文件簽署、財務收支及言論所帶來的責任和後果;
7、有義務承擔因自己的過錯、失誤而造成的直接或間接責任、損失;
8、有義務尊重他人的人身自由、尊嚴、安全、隱私及財產;
9、有義務愛護學校公共財產安全;
10、有義務保守學校保密、機密及絕密的文件、圖文信息及談話內容不外傳;
11、有義務接受軍事國防教育和訓練;
12、有義務檢舉不正當的違法違紀行為;
13、有義務對學校管理人員和教師教學進行年度評議;
14、有權利拒絕參與或執行危及生命、財產安全的違法、違紀或不道德的行為;
15、有權利對學校教學計劃提出異議或合理化建議;
16、有選舉和被選舉權;
17、學生有權依法結婚生育;
18、有權利維護自己的基本權利、人身自由、個人財產及隱私不受他人侵犯;
19、在教職員工不作為的情況下,有權利向更高級領導反映情況;
20、有權利對處分處罰決定提出申辯、申訴;
21、有權利參加各項體育鍛煉、各類競賽活動;
22、男女學生的權利享有公平平等待遇;
23、有權利享受學校規定的醫療衛生補貼;
24、有權利分享學校、院系或班級的集體榮譽或獎勵成果;
25、有權利向學校或學工處申請成立學生社團組織;
26、有權利用課余時間進行社會實踐和勤工助學活動;
27、有權自由選擇就業工作單位;
28、有權利依法享受雙休日、節假日及寒暑假;
29、有知情權(指對涉及自己權益的文件信息、行為舉措的知情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