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與法案例
❶ 結合實例談一談大學生應如何遵守法律
葯家鑫的例子吧。葯家鑫撞人了,不但不施救,反而持刀把受害人給殺了。可以說是窮凶極惡了,屬於」壞人+惡人「一類。如果他遵守法律,就應該積極將受害人送醫、承擔相關的賠償責任,接受行政處罰。大學生跟其他人沒啥區別,不應該單獨提出大學應該怎樣。反倒是,大學生涉及的法律問少,沒啥好談的。如果非要拓展一下,就是考試作弊的問題。一般考試作弊,跟法律也沾不了什麼邊,但那些國家組織的考試,如駕考、四六級等,這裡面就有違法犯罪的問題。作為大學生,當然要小心。
❷ 大學生與法 簡單作業 非常急!
1、幫工犯放火罪,故意毀壞財物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故意傷害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實施了非法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 要有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故意毀壞財物罪,是指故意毀滅或者損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
2、李師傅故意傷害罪,
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3、小強犯敲詐勒索罪。敲詐勒索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對被害人使用威脅或要挾的方法,強行索要公私財物的行為。
❸ 幫忙找3個關於大學生犯罪的案例和分析,要關於大學生知法懂法守法
【案例一】感情受挫 竟做「黑客」
近日,某公司向洪山警方舉報,由該公司提供伺服器服務的家政府網站被侵入,政府信息發布很受影響。警方調查發現,武漢某高校一名大三學生小君有重大作案嫌疑。
經審訊,小君交代了作案動機和過程。原來,小君因失戀,便想報復社會泄憤。但生性膽小的他不敢採取暴力方式,就想到了做網路「黑客」。於是,他用自己掌握的計算機知識,專門找到掛靠政府網站較多的伺服器,通過ADSL撥號上網的方式,非法侵入伺服器,破壞政府網站。(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檢察官:相對而言,大學生犯罪率要遠遠低於其他人群,從犯罪手段、情節和危害結果來看,大學生犯罪大多數屬輕微刑事犯罪。同時,大學生犯罪也具有可控性。但是,由於培養一名大學生,對國家、學校、家長乃至本人來說,都極為不易。因此,社會各界應關注大學生的健康成長,預防大學生犯罪,使「天之驕子」們健康成才,少一些沖動。
【案例二】盜竊室友 只為報復
去年10月,洪山區某高校一女生宿舍被盜,丟失的東西包括:小哲的MP4一部以及筆記本電腦一部,價值人民幣2800元;小潔的MP4一部,價值人民幣315元;小蘭的耳機1副,價值人民幣8元,而同宿舍的小芸則未丟任何東西。
警方接案後,迅速展開調查。很快,小芸發現事態嚴重,主動投案認罪,並將所有物品歸還了失主。事後,經調查得知,小芸父母均為國家幹部,家庭條件很優越。但因與室友相處不和,小芸便「想教訓她們一下」。於是趁室友上課之機,盜得以上物品。
【案例三】順手牽羊 知法犯法
小常是武漢某重點大學應屆法學碩士畢業生,雖畢業臨近,但他一直沒有找到合適的工作。家庭條件本就不好的他,經濟上更加捉襟見肘。
前不久,小常像往常一樣回宿舍。忽然,他發現公寓樓一宿舍房門大開,室內卻無人,而且桌面上放著一台筆記本電腦。想起自己近來生活費緊張,小常竟不自覺走進該寢室,盜走筆記本電腦。
被抓時,小常懊惱不已:「知法犯法,都是一時糊塗啊!」
❹ 結合大學生學習或生活中與法律有關的案例,進行分析寫一篇論文,有哪些方面可以寫
矯正式審判 扭曲人生的校正發布時間:2009-10-18 08:08:20
中秋節,法官給未管所1000多名孩子每人送去了兩塊中秋月餅,並送上一份特殊的「勉勵寄語」。楊 莉 陳光東 攝
山西省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未成年人的司法保護,力度大、手段多、范圍廣。「司法保護進校園」著眼預防,「法官媽媽」講座以情動人,與未管所聯手搭建基地進行教育、感化、挽救。 「矯正式審判」作為太原中院審理方式和處罰方式的創新課題,從「U」型審判桌的設置到在審判中引入心理干預機制,再從判決書上的溫情寄語到「駐監法官」的真切關懷……無不體現寬嚴相濟、情法並融的審判理念。實踐證明,這種矯正式審判對未成年被告人扭曲的心理和行為是良好修復,使他們再次違法犯罪的主觀動機減少,給他們未來的人生之路增添了活力和希望。 10月12日,山西省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大法庭審理了兩起案件,有400名「特殊聽眾」前來旁聽。上午是太原市十九中186名初二學生,旁聽的是一起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的刑事案件;下午開審的是有關人身傷害賠償的民事案件,太原市二十一中高一年級200餘名師生參加了旁聽。自3月12日「太原市司法保護進校園」活動啟動之後,該院法官用審案方式給在校師生「現身說法」已達19次。 預防先行:在小樹未彎曲的時候攙扶它 3月12日,太原中院和太原市教育局聯合開展的「司法保護進校園」活動正式啟動。該活動的主要內容包括:通過各種形式認真落實未成年人保護法有關加強司法保護的規定;組織一批服務意識高、業務能力強的法官組成志願者隊伍,有針對性地為學校提供義務普法宣傳服務。在啟動儀式的新聞發布會上,該院院長馮少勇說:「司法保護進校園,是我市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源頭工程,更是功在當今、利在後世的百年樹人工程。」太原市教育局局長馬兆興也表示,司法保護進校園為創造性地開展普法宣傳教育工作勾畫了一幅美好藍圖。 首批20名志願法官組成義務法律宣傳服務專業隊伍,他們被大家親切地稱為「校園法官」。「我深感自己肩上責任重大,我也非常願意以志願者的身份去完成這項任務。」太原中院法官馬蓉在接受采訪時說。 馬蓉綜合素質突出,她同時還是一名心理咨詢師,還獲得了教師資格證。馬蓉善於將心理學的相關理論融入到法制宣講中去。她在一所小學給師生作講座時,不僅講解法律知識,還從心理學角度講解了「父母角色」的定位,以及引導學生如何正確調節負面情緒,獲得師生和家長的一致好評。馬蓉對「校園法官」的工作傾注了深情。她說:「未成年人的成長就像一棵小樹的成長,它需要陽光、需要攙扶。在小樹還沒有彎曲的時候,我們就應去攙扶它;否則等到小樹已經長彎了,再去攙扶也許難度就要大得多。司法保護進校園,也就是要攙扶孩子在自己的人生之路上走得直、走得正。」 短短兩個多月,太原市已有6個城區的公辦、民辦和聾啞人學校共29所中小學、1所大學和1所幼兒園提出了法律服務申請。20名「校園法官」已在太原市十餘所中小學舉辦義務講座,受教育學生達3000餘人次。「校園法官」每到一所學校講課,都會根據校方的要求和需要解決的問題,精心准備宣講內容,努力創新宣講方式,讓孩子、老師和家長都能夠有所收獲。太原市萬柏林實驗小學校長李艷紅感嘆道:「目前學校和學生都非常需要法律知識,加強自我保護意識,既解決校內傷害形成的矛盾,也能掌握校外矛盾的解決辦法,還可與法官建立聯系,有事可以隨時咨詢,司法保護進校園的做法很好!」 除了由「校園法官」進校舉行法制宣講外,組織學生旁聽案件審理、設置模擬法庭等也是太原中院「司法保護進校園」的重要形式,未成年學生可以獲得更加生動直觀的法制教育。5月22日,太原中院開庭審理一起「的哥街頭遭暴打」案,120名來自太原電大附中和山西通寶育傑中學的學生被邀請前來旁聽。該案起因只是一起普通的交通追尾事故,但卻引發獲得散打二級運動員資格的朱某對「的哥」趙某進行當街暴打,最終致趙某搶救無效死亡。3個多小時的庭審結束後,主審法官就刑事審判的流程、法庭的設置以及該案引發的思考和啟示等,向學生們進行講解和交流。一名男生說:「通過此次聽審,我必須提醒自己以後要理性地面對生活中的摩擦。」而其他同學也紛紛告訴記者,用現實生活中的案例進行法制教育比單純的說教更容易讓他們接受。 截至今年9月,太原中院已經組織學生旁聽案件審理、設置模擬法庭16次,受到廣大學生的熱烈歡迎。許多學生在旁聽之後都興奮地說:「今天,我們在法庭上課!」 審判改革:「未成年人犯罪矯正式審判」首創推行 「法院本著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給了你們一個重新做人的機會,希望你們能夠珍惜……過去不代表現在,現在不代表未來,相信你們會用辛苦勞動創造美好的未來,回報父母的養育之恩,回報社會的關愛之情。」這是16歲的山西婁煩籍少年孫某在9月1日收到的判決書上讀到的一段「溫情寄語」。 孫某因在2008年12月夥同他人搶劫了15歲少年陰某230元現金而被訴至法院。法官通過談心、分析的開庭方式,對孫某進行了說服教育。孫某當庭表示一定痛改前非,不辜負家人和社會的希望。法院對孫某作出減輕處罰和緩刑判決。法官宣讀判決書時,還宣讀了這段「溫情寄語」,這是太原中院「未成年人犯罪矯正式審判」中的一個創新環節。 早在今年6月,「未成年人犯罪矯正式審判」就被確定為太原市政法創新課題之一。此前,太原中院對全市青少年維權機構、律師事務所、少管所和工讀學校進行了調查摸底。之後,根據未成年人犯罪的現狀和特點,太原中院制定了未成年人犯罪矯正式審判的24條指導意見。隨後,清徐縣人民法院、迎澤區人民法院、萬柏林區人民法院被確定為試點法院,以矯正式審判方式審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太原法院實施「未成年人犯罪矯正式審判」主要包含了三方面的改革與創新。首先是構建適應未成年人生理特點和心理特徵的庭審方式。如採用U形審判台,法官、書記員、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坐在同一張桌子前,讓未成年被告坐在「座談式」的寬松環境中接受審判,整個庭審氣氛保持既莊重、威嚴又不失平和、寬松。其次是把「教育感化」貫穿於庭前、庭審、庭後的全過程。庭審前,開展社會調查,掌握未成年人的家庭狀況、社會環境和形成犯罪的因素,擬定教育挽救的具體措施;庭審中,在查明案件事實的基礎上,有的放矢開展法庭教育;庭審後,配合開展好社區矯治。再次,堅持「寬嚴相濟」的處罰原則。對未成年人犯罪的處罰堅持教育挽救的方針,盡量體現從寬。對於依法應當判處監禁刑的,應以輕刑化為主;對於依法可以判處非監禁刑的,應盡量適用非監禁刑;對於罪行顯著輕微或依法不構成犯罪的未成年人,應當立即宣告無罪。 截至今年8月底,3個試點法院共採用矯正式審判方式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7件、25人。試點法院通過對未成年被告人進行跟蹤矯正後,發現這些未成年被告人被釋放後,都能認識到自己行為的危害後果,也能改過自新,社會效果較好。9月1日,太原中院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即日起在全市法院全面試行「未成年人犯罪矯正式審判」方式。 回訪幫教:「駐監法官」挽救失足未成年人 改進對未成年人罪犯的回訪幫教,也是太原中院「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創新工作的重要一環。今年4月初,太原中院向社會公布了《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關於施行駐監(所)法官制度的意見》,並選派了6名法官首批進駐監所。駐監法官每月安排不少於兩天的駐監之行,期間他們深入監所實地辦公。 4月22日,太原中院與山西省未成年犯管教所聯手共建「未成年犯教育、感化、挽救基地」,駐監法官制度有了更具體的平台依託。山西高院院長左世忠對基地設立駐監法官予以高度評價:「該制度轉變了以前法官單一的裁判角色,變成既是裁判者又是服務者的雙重角色,這一點正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體現。」 在這些駐監法官中,鄭肅是最具代表性的一位。她以「法官媽媽」的身份給予未成年犯更多的關愛,未管所的孩子們都親切地喊她「鄭媽媽」。 5月14日,是鄭肅首次以「法官媽媽」的身份來到山西未管所與服刑學員親切交流。她坐到學員們中間,詳細詢問他們的家庭情況,了解他們的內心。「你們精神狀態怎麼樣?學習、生活、勞動各方面有什麼情況?……」孩子聽到鄭肅慈母一般的詢問,都覺得立刻有了可信任和傾訴的人,都非常樂意與鄭媽媽傾心交談。鄭肅很善於從服刑學員身邊的事例說起,引導孩子們要積極端正改造觀。她語重心長地對服刑學員說:「只有認真服法,認真遵守監規,積極參加政治、文化、技術學習,積極接受教育改造,積極參加勞動,完成生產任務,確有悔改表現,才能獲得減刑,你們要好好努力啊!」 建國六十年大慶、中秋佳節來臨之際,鄭肅給未管所1000餘名孩子送去了中秋月餅,並送上一份特殊的「勉勵寄語」:你們雖然在高牆之內,但你們的家庭、整個社會都沒有拋棄你們,黨和國家都在關愛著你們,希望你們更好地學習,重新做人。未管所的孩子們手捧月餅,個個潸然淚下,泣不成聲,「法官媽媽,我們一定會好好學習改造……」 本報實習記者 陳祥林 本報記者 段艾生 孫文鷹 本報通訊員 楊 莉 陳光東
❺ 舉例說明如何利用法律維護大學生的合法權益
法律是國家賦予每個大學生的權力,那麼我們大學生又該如何正確行使這些權力呢?在大學生活中,我們總是會遇到些我們無法正常處理的事情,那麼這個時候,我們就應該拿起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
保護大學生合法權益的例子: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獲得獎學金、貸學金、助學金;所以我們在學校可以根據自己的學習情況來向學校申請獎,助學金,這是我們大學生都擁有的權力。如果對學校給予的處分不服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訴,提出申訴或者依法提起訴訟,在校學習的生活中,偶爾會犯錯誤,學校有權力對我們犯的錯誤給予一定的懲罰,我們也必須接受,但有時我們犯得錯誤不足以構成學校給予我們的懲罰是,我們可以用法律來保護自己。這是我們擁有的權力。總之,我們是國家的一份子,我們就有權力去享受國家賦予我們的種種權力,只要我們正確的去使用,去對待就可以。
❻ 求一則大學生法律意識淡薄的案例
大學生缺少法律意識 背債百萬元
26歲的秦亮(化名)的2006年是個苦澀的開局,大四時他經商失誤,惹上了官司。糾纏了兩年的案子近日終於二審判決,秦亮背上了100多萬元的法律債務。
這對畢業以來仍處於待業狀態的秦亮來說無疑是個沉重的包袱,但是他痴心不改。他的夢想依然是找機會創業。
記者昨天從市政府唯一一個支持大學生創業的「天使基金」了解到,基金管理機構正在加強對創業大學生的法律保護工作,從而減少法律風險。
大四學生大膽創業
2003年在上海大學讀大四時,秦亮通過熟人與中國聯通上海分公司一級代理商上海美天通信科工程設備有限公司取得聯系,並得知美天正准備推廣CDMA校園卡業務。秦亮認為可以發動老師同學購買,贏利幾乎唾手可得。
由於美天要求必須同公司來簽協議,秦亮和幾個同學又發動父母成立公司。耐不住孩子的懇求,三個下崗母親在經濟開發區注冊了上海想雲科技咨詢有限公司。
2003年3月,秦亮和想雲公司與上海美天簽署了《CDMA校園卡集團用戶銷售協議書》,約定想雲公司在上大發展CDMA手機及UIM卡進行捆綁銷售,並約定想雲公司對校園卡用戶資料真實性及履行協議承擔保證責任,用戶必須憑學生證和教師證購買,一人一台等。如想雲公司發展用戶不真實,美天有權停機,想雲承擔不合格用戶的全部欠費。
在同學老師的幫助下,秦亮的「生意」一下子很紅火。秦亮一共發展了4196戶,按照與美天的協議,秦亮和想雲公司可拿到10餘萬元的回報。
但是美天剛支付給秦亮2萬元錢後,2003年12月聯通公司發現想雲遞交的幾百名客戶資料虛假,有一部分根本不是校園用戶,還有身份證冒用別人的,最終形成了大量欠費。
美天為此賠償聯通442戶不良用戶的欠費52萬余元,聯通還扣減美天406部虛假用戶和不良用戶的手機補貼款28萬余元及8萬余元。
美天將想雲公司及秦亮起訴到法院,要求承擔上述賠償款項,另賠償美天406部虛假、不良用戶手機的補貼差價6萬余元及未歸還的手機價款15萬余元和卡款5100元,總計100萬元左右。
一人承擔所有債務
一審法院認定秦亮借用想雲公司名義與美天簽訂銷售協議,並發動幾十名學生、教師發展介紹用戶,並無想雲公司人員參與,故秦亮與想雲公司共同承擔100萬元的賠償責任。
和秦亮一起操作該業務的雖然還有很多人,但由於與美天的協議書上是秦亮的簽名和想雲的公章,秦亮也不想再牽連其他人進來,而想雲公司本來就是為創業成立的公司,加上經營虧損,已被吊銷營業執照,秦亮成了債務承擔人。
秦亮不服判決,他稱自己憑肉眼無法辨別證件的真偽,也沒想到有人會用假證來矇混,而業務受理地都有美天的工作人員,美天公司也有專門辨識證件真偽的儀器,但是美天卻要求自己承擔所有損失,顯然在協議制定上也有失公平,遂上訴到二中院要求改判。
畢業兩年都未找到工作的秦亮因生活困難,向法院申請緩交上訴費,法院予以准許。但是二中院經審理後,維持了原判。秦亮一分錢沒掙的他反背上了100多萬元的債務。
❼ 大學生違法守法護法方面的案例
比如說:湖北荊州大學生結人梯救落水兒童。
2005年3月6日,南昌市司法局與華東交通大學人文學院法學社在八一廣場開展了一場普法宣傳活
動。在此次活動中,南昌市司法局請到了南昌市著名律師、公正人員以及南昌市法學會、法律援助
中心等法學人員為南昌市的廣大市民就法律方面解疑答惑。
法學社作為此次活動的組織者除發放傳單、宣傳資料外,還為前來參加活動的市民作了簡單的法律
咨詢,如在日常生活中所遇到的某些法律問題,如何正確使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等。
❽ 求一個大學生增強法律意識的案例
2006年4月21日晚10時,許霆在廣州市某銀行的ATM機上取款。當他輸入卡號密碼和100元的取款額並按下確認鍵之後,取款機卻不能回應。於是他重新輸入,按了1、0鍵之後,又不小心按了『00』鍵,卻取消不了,可當他按下確認鍵之後,取款機卻吐出來1000元人民幣。於是他反復操作,先後取款171筆,合計17.5萬元,其後便離開廣州,一年後公安機關將其緝拿歸案。數月後,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盜竊罪判處許霆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從這件事情當中,我深深意識到,我們的社會行為一定要講法理;要有自己正確的法律意識。
社會主義法律在國家和社會生活中具有權威和尊嚴,這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前提條件。包括大學生在內的每個公民都有義務和責任樹立和維護社會主義法律的權威。
(一)維護法律權威的意義
法律權威是就國家和社會管理過程中法律的地位和作用而言的,是指法的不可違抗性。法律權威的樹立主要依靠法律的外在強制力和內在說服力。法律的外在強制力是法律權威的外在條件,主要表現為國家對違法行為的制裁。盡管法律權威不可能完全建立在外在強制力的基礎之上,但必要的外在強制力,是樹立法律權威不可缺少的條件。法律的內在說服力是法律權威的內在基礎。如果僅僅依賴外在強制力,法律不可能形成真正的權威。法律的內在說服力既來源於法律本身的內在合理性,如法律合乎情理、維護正義、促進效率、通俗易懂,也來源於法律實施過程的合理性,如執法公平、司法公正。正是由於法律本身及法律實施具有這些內在合理性,法律才受人尊重,被人信賴,為人敬仰。
在當代中國,樹立法律權威對於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實現國家的長治久安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法律權威是國家穩定的堅實基礎。當國家的最高權威是領導者個人時,政治的穩定、國家的興衰就將寄託於領導者個人身上。隨著領導者的更迭,國家的政局就有可能大起大落,政策與法律也會頻繁變動。而當國家的最高權威是法律時,由於法律是一種超越於任何個人之上的普遍性規則,並且具有穩定性和連續性,盡管領導者會不斷流動和更迭,但政治統治與社會秩序仍將會保持相當的穩定性和連續性。
(二)自覺維護社會主義法律權威
社會主義法律權威的樹立,既有賴於國家的努力,也有賴於公民個人的努力。從國家角度來說,應當採取各種有效措施消除損害社會主義法律權威的因素。例如,要進一步提高立法質量,保證法律的科學性、合理性;改善法律實施的狀況,保證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增強全社會的法律意識。從個人角度來說,應當通過各種方式努力維護社會主義法律權威。對於大學生來說,至少應做到以下三個方面:
努力樹立法律信仰。一個人只有從內心深處真正認同、信任和信仰法律,才會自覺維護法律的權威。大學生應當通過認真學習法律知識,深入理解法律在現代社會中的重要作用,深刻把握我國社會主義法律的精神,從而樹立起對我國社會主義法律的信仰。
積極宣傳法律知識。大學生在自己學習和掌握法律知識的同時,還要向其他人宣傳法律知識。特別是要宣傳社會主義法治觀念,幫助人們徹底根除「權大於法」、「要人治不要法治」等封建殘餘思想,宣傳我國社會主義法律的優越性,使人們了解、熟悉和認同我國社會主義法律,從而推動全社會形成尊重和維護社會主義法律權威的良好風尚。
敢於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違法犯罪行為既是對社會秩序的破壞,也是對法律權威的蔑視。大學生不僅要有守法意識,自覺遵守國家法律,而且要敢於和善於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自覺維護法律權威。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的方式是多種多樣的,既包括事前採取有效措施預防違法犯罪行為的發生,也包括事中和事後制止、檢舉、揭發違法犯罪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