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大學生當兵
A. 山東省大學生入伍
今年國防部徵兵辦公室對體檢標准進行了調整,主要有四個方面:一是身高標準的調整,男青年的身高標准由160厘米以上,調整為162厘米以上;女青年的身高標准由158厘米以上,調整為160厘米以上,還規定了不同兵種新兵的身高限度。二是體重標準的調整,對體格條件較為優秀的應征青年,體重可放寬至不超過標准體重的25%,不低於標准體重的15%。三是視力標準的調整,除特殊要求的條件兵外,大專畢業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和在校大學生報名應征的,右眼裸眼視力從4.8放寬到4.6,左眼裸眼視力從4.6放寬至4.5。四是血常規、尿檢等一些輔助性檢查項目,重新明確了標准限度和把關原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徵集新兵,是加強部隊建設、保衛社會主義祖國的一項重要工作,各級人民政府和各級
軍事機關應當認真做好。
第三條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滿十八歲的男性公民,應當被徵集服現役。當年未被徵集的,
在二十二歲以前,仍可以被徵集服現役。
根據軍隊需要,可以按前款規定徵集女性公民服現役。
根據軍隊需要和本人自願的原則,可以徵集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未滿十八歲的男女公民服現役。
有嚴重生理缺陷或者嚴重殘疾不適合服兵役的公民,免徵。應征公民是維持家庭生活的唯一勞動
力或者是正在全日制學校就學的學生,可以緩征。
應征公民被羈押正在受偵查、起訴、審判的或者被判處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的以及依照法
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不徵集。
第四條 全國每年的徵兵人數、要求和時間,由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的徵兵命令規定。
第五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的徵兵命令,部署本區域的徵兵工作。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在分配徵兵任務時,應根據各地應征公民的數量,體質和群眾的生產、生活情況,
統籌兼顧,合理分配;也可實行按地區或縣輪流徵集;對災情比較嚴重的地區或縣,可酌情減少或免
除徵兵任務。
第六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應根據所在軍區提出的要求,有計劃地劃分技術兵徵集區。
第七條 全國的徵兵工作,在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領導下,由國防部組織實施。
各軍區負責辦理本區域的徵兵工作。
省軍區(衛戍區、警區)、軍分區和縣、自治縣、市、市轄區(以下簡稱縣、市)的人民武裝部,
兼各該級人民政府的兵役機關。徵兵期間,縣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組織兵役機關和公安、衛生
及其他有關部門成立徵兵辦公室,負責辦理本區域的徵兵工作。機關、 團體、 企業事業單位和鄉、
民族鄉、鎮人民政府,應根據縣、市的安排和要求,辦理本單位和本地區的徵兵工作。
第八條 徵兵期間,各單位應向廣大青年深入地進行愛國主義、革命英雄主義和依法服兵役的教
育,認真做好應征公民的思想政治工作,鼓勵他們為保衛社會主義祖國積極報名應征。
第二章 兵役登記
第九條 縣、市兵役機關,在每年九月三十日以前,應組織基層單位對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
年滿十八歲的男性公民進行兵役登記。
第十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應根據縣、市兵役機關的安排,
負責組織本單位和本地區的適齡男性公民進行兵役登記,填寫《兵役登記表》,依法確定應服兵役、
免服兵役和不得服兵役的人員,並報縣、市兵役機關批准。經兵役登記和初步審查合格的,稱應征公
民。
第十一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按照縣、市兵役機關的安排
和要求,對本單位和本地區已登記的應征公民,進行體格目測、病史調查和政治、文化初步審查,選
定政治思想好、身體好、文化程度高的公民為當年徵集的對象。
第三章 體格檢查
第十二條 徵兵開始時,縣、市徵兵辦公室應根據徵兵任務,有計劃地安排應征公民的體格檢查工
作。
第十三條 應征公民的體格檢查,由縣、市衛生部門統一抽調醫務人員,組成若干體檢組,設立
若干體檢站,採取定點或巡迴的辦法進行;有條件的縣、市,也可指定若干醫院負責。
第十四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應組織應征公民按時到體檢
站進行體格檢查。送檢人數,由縣、市根據上級賦予的徵兵任務和當地應征公民的體質情況確定。
第十五條 負責體格檢查工作的醫務人員,應嚴格執行國防部頒發的《應征公民體格條件》和有
關規定,正確掌握標准,切實保證新兵的身體質量。
第十六條 對准備批准入伍的應征公民,應進行肝功能化驗(含表面抗原檢查)和體格復查。潛
艇人員的體格復查,由地區統一組織進行。水面艦艇人員、坦克乘員和空降兵的體格復查,由縣、市
組織進行。普通兵由縣、市進行抽查,抽查人數一般不少於徵兵人數的三分之一;經過抽查,發現不
合格人數比較多的,應全部進行復查。
第四章 政治審查
第十七條 應征公民的政治審查工作,由縣、市組織公安部門和基層單位進行。
第十八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鄉、民族鄉、鎮人民政府和公安派出所,應根據縣、市
的安排和要求,按照公安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關於徵集兵員政治條件的規定》,對體檢合格的
應征公民認真進行政治審查,重點要弄清他們的表現並填寫《應
征公民入伍登記表》。
第十九條 縣、市對准備批准服現役的應征公民,應逐個進行復審,嚴格把關,切實保證新兵政
治可靠,防止把不符合政治條件的人征入部隊。
第五章 審定新兵
第二十條 縣、市在審定新兵時,應對體檢、政審合格的應征公民進行全面衡量,優先批准政治
思想好、身體好、文化程度高的服現役。
第二十一條 被批准服現役的應征公民,由縣、市兵役機關辦理入伍手續,發給《應征公民入伍
通知書》。其家屬憑入伍通知書到戶籍管理部門注銷應征公民的戶口,並享受軍屬待遇。
第二十二條 被批准服現役的應征公民,是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含集體所有制單位)職
工的,由原單位發給離職當月的全部工資、獎金及各種補貼。
第六章 交接新兵
第二十三條 交接新兵工作,可以採取由縣、市派人送兵、新兵自行到部隊報到或部隊派人接兵
的辦法進行。
第二十四條 由縣、市派人送兵的,應做好下列工作:
(一)徵兵開始時,部隊以師或獨立團(武警部隊以總隊或獨立支隊,下同)為單位派出聯絡
組,負責與有關縣、市徵兵辦公室聯系,商定送兵到達地點、途中轉運和交接等有關事宜。
(二)新兵分撥應相對集中,一個縣、市徵集的新兵補充到部隊的單位,一般不超過三個師或
獨立團。
(三)縣、市應先派得力幹部,負責將新兵送到部隊的師或獨立團。送兵幹部與新兵的比例為
一比三十左右。
(四)縣、市在新兵集中後,應按照新兵的去向、人數進行編組和必要的軍事常識教育。
(五)新兵送到部隊後, 送兵幹部應向部隊介紹新兵的政治、身體、文化、特長等情況,辦
妥交接手續後及時返回。
(六)部隊 在新兵到達時,要熱情歡迎, 並妥善安排好新兵和送兵幹部的食宿。
第二十五條 由縣、市組織新兵自行到部隊報到的,應做好下列工作:
(一)徵兵開始時,部隊以師或獨立團為單位派出聯絡組,負責與有關縣、市聯系,商定新兵
報到地點、聯系辦法和接收等有關事宜。
(二)縣、 市應根據新兵去向、 人數進行編組,並指定有一定組織能力的新兵擔任班、排、
連長,負責新兵途中的管理工作。
(三)部隊應在新兵報到地點的車站、碼頭設立接待組,負責新兵接收工作。
第二十六條 由部隊派人接兵的,應做好下列工作:
(一)部隊應派思想好、政策觀念強並有一定組織能力的幹部和醫務人員,組成精乾的臨時接
兵機構,做好接兵工作。
(二)接兵幹部到達接兵地區後,應在當地人民政府和軍事機關的領導下,積極協助徵兵辦公
室做好徵兵工作。
(三)各級兵役機關應主動安排好接兵人員的食宿,並向他們介紹徵兵工作情況,聽取他們的
意見,商定交接新兵等有關事宜。
(四)新兵的集中與交接,可在縣、市人民政府所在地或其他交通方便的地點進行。交接手續
,應在新兵起運前一天辦理完畢。
第二十七條 辦理新兵交接手續時,應做好下列工作:
(一)由縣、市統一編造《新兵花名冊》,一式兩份,一份交給部隊,一份由縣、市兵役機關
保存。
(二)縣、市派人送兵或部隊派人接兵的,交接雙方應按照《新兵花花名冊》當面點交清楚,
並在《新兵花名冊》上簽名蓋章。新兵的檔案材料和組織介紹信一並交給部隊。
(三)組織新兵自行前往部隊報到的,《新兵名冊》、新兵的檔案材料和組織介紹信應密封好,
由指定的連、排長攜帶,到達報到地點後,交給部隊。部隊應按照《新兵花名冊》清點人數,並將新
兵到達時間、人數及時函告徵集地的縣、市兵役機關。
第二十八條 縣、市對集中的新兵,在起運前應進行全面觀察,發現因政治、身體情況變化不符
合新兵條件的,應及時調換,防止把不合格的新兵送到部隊。
第二十九條 新兵的被服,由軍區、省軍區(衛戊區、警備區)、軍分區後勤部負責制定計劃並
調撥到縣、市。武警部隊的新兵被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武警總隊後勤部負責制定計劃並調撥到
縣、市。縣、市負責在新兵起運前將被服發給新兵。
第七章 運輸新兵
第三十條 在徵兵開始前十五天,部隊應以軍或獨立師(武警部隊以總隊或獨立支隊)為單位,
派出聯絡組到達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商定新兵運輸計劃。
第三十一條 省軍區(衛戍區、警備區),應根據新兵的人數和乘車、船起止地點,按照運輸的
有關規定,向軍區運輸部門提出新兵運輸計劃。
第三十二條 鐵道、交通部門應根據新兵運輸計劃,及時調配車輛,保證新兵安全到達部隊。
第三十三條 縣、 市徵兵辦公室和接兵部隊, 應按照運輸計劃按時組織起運。在起運前,應對
新兵進行乘車(船)教育,防止途中發生事故。
第三十四條 駐車站、碼頭的軍事代表辦事處應主動解決新兵運輸中的問題。送兵、接兵幹部和
新兵應接受軍代表的指導。
第八章 檢疫和退兵
第三十五條 新兵到達部隊後,應進行檢疫。發現傳染病患者,應及時隔離治療,並採取必要的
防疫措施。
第三十六條 新兵在檢疫期間,發現因身體、政治情況不符合條件、不宜在部隊服現役的,可作
退兵處理。退兵的期限,自新兵到達部隊之日起至部隊批准之日止,屬於政治條件不合格的,不超過
九十天;屬於身體條件不合作的,不超過四十五天。其中患傳染病或危重病的新兵,部隊應及時給予
治療,同時通知原徵集的縣、市兵役機關,待病情穩定後作退兵處理,退回時間不受限制。退兵後不
再補換。
第三十七條 屬於身體條件不合格退兵的,須經駐軍醫院(武警部隊經總隊醫院或地、市人民醫
院)檢查證明,由師(武警總隊)以上機關批准;屬於政治條件不合格需作退兵處理的,部隊應事先
與原徵集的縣、市公安局和兵役機關聯系查實,由師(武警總隊)以上政治機關批准。
第三十八條 部隊對退回的新兵,應做好思想工作,辦妥退兵手續,派幹部送回原徵集的縣、市。
第三十九條 縣、市兵役機關對部隊按規定退回的不合格新兵應予接收,公安機關應予落戶,原
是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職工的,原單位應准予復工、復職。
第九章 經費開支
第四十條 徵兵和兵役登記工作所需經費,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負責開支,列入地方預算「兵
役徵集費」科目。
第四十一條 兵役徵集費開支范圍和使用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兵役機關和財政部門,
結合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制定。
第四十二條 為武警部隊徵集的新兵所需經費,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武警總隊按照本地區規定
的徵兵經費標准統一撥給。
第四十三條 新兵被服調撥到縣、市所需的運輸費用,由軍區後勤部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武警
總隊後勤部分別負責報銷。 縣、 市下發新兵被服所需的運輸費由兵役徵集費開支。
第四十四條 徵集的新兵,實行地方送兵或自行報到的,從縣、市新兵集中點前往部隊途中所需
的車船費、伙食費、住宿費,由部隊按規定報銷;部隊派人接兵的,自部隊接收之日起,所需費用由
部隊負責。
第四十五條 送兵幹部同新兵一起中所需的旅差費和到部隊後在辦理新兵交接期間所需的住宿費,
由部隊按規定的標准報銷;送兵幹部在部隊辦理新兵交接期間的伙食補助費和返回的差旅費,由縣、
市兵役徵集費開支。
第十章 附 則
第四十六條 有服兵役義務的公民拒絕、 逃避兵役登記的, 應征公民拒絕、逃避徵集的,經教
育不改,基層人民政府應依法強制其履行兵役義務。
第四十七條 國家工作人員在辦理徵兵工作時,應嚴格執行徵兵命令,確保新兵質量。對在徵兵
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的,應予以表揚和獎勵;對收受賄賂、營私舞弊或玩忽職守使徵兵工作受到嚴重
損失的,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第六十二條的規定予以懲處。
回答者: 王卓大哥 - 助理 三級 2009-4-12 20:22
每年在一個省徵兵是有很多兵種的,海陸空都有,武警預備役之類的,並不是單一的,而且每年都不一樣,以防在部隊拉幫結派 還是和以往一樣,但是不是按照最低學歷徵召,而是從最高學歷的報名者向下錄取取到最後一名(如果報名踴躍,最後一名可能學歷很高,大專之類的,如果報名不夠,小學文化或者沒念過書都行),這個是個好政策,但是一樣還是很多漏洞,檢查學歷只看畢業證不考察學校一直是個弊端,你辦個假證,什麼學歷都有了。再者,這個政策執行起來有難度,現在招兵單位還是不只是武裝部一家,部隊還是有接兵的幹部到地方,這樣你就可以直接找接兵幹部要名額,走關系,什麼學歷人家根本不會看,知道你健康、沒有犯過政治錯誤就行了。所以不必查什麼信息了,要麼辦個證,要麼找關系,哪個保准你自己看,選擇吧,按正常常規當兵,你可能就走不上了。
這個請參考:http://www.jxrczpw.com/Html/Info/1879.html
http://www.jiangxi.gov.cn/ztbd/jxzb/gzdt/200810/t20081013_92246.htm
大學生入伍條件放得比較寬了,年齡18-21歲,大專放寬到22歲,本科23也行,視力可以放寬到4.5,還有其他條件,網上一搜一堆,但大部分都是扯淡,其實只要是身體健康,沒有嚴重疾病史或者傳染病,沒有紋身,政審通過,當兵條件並不難。
(1)冬季普通招兵,每年10月末11月初,到當地武裝部、街道、學校、人才交流市場等地都會有招兵信息和報名點。到了部隊都是義務兵,大家一視同仁,不會因為你是大專生給你什麼優厚待遇,不訓練,多給錢之類的,那是不可能的,普通招兵招的就是普通兵,但是在招兵的時候是有很多優惠政策的,比方說適當放寬身體條件等,至於退伍後,國家對義務兵和低級士官沒有安置工作政策,是各地方政府具體負責這些人的安置,所以根據地方不同會有不同,主要是地方民政局負責,你可以打電話詢問具體政策,有的地方給與優待金政策,有的是給與安置工作,有的給與考取事業單位和地方公務員優先政策等等。
(2)特招技術士官,一般每年6、7月份部隊回到一些地方高校招收自己需要的專業技術人才,到部隊就是技術士官,一般是面向應屆畢業生的,每年政策會不同,具體看當時的新聞和報紙。一般要求機械專業、修理、電子專業之類的居多,專科到部隊是1期士官待遇,每月1300左右工資,一般合同簽3年,本科2期士官待遇,工資1900左右,一般合同是5年,在部隊當然是從事本專業的工作,不過是情況而定,如果沒有此專業,那麼就會給調配。之後選擇退伍還是套改2、3期士官,退伍的時候1期退伍費2萬左右,2期4萬左右,回到地方的政策就和上段我說的一樣,需要具體詢問本地政策。3級士官以上才是中級士官,才有轉業選項。當然很多情況是,3級士官轉業沒關系也安置不到好單位,畢竟是兵,不是幹部
當兵條件:
(1)必須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國家任務非定向應屆畢業生,自考、成教、定向、委培、預科、專升本以及軍校為地方培養的畢業生,不屬於接受范圍。
(2)學習成績及畢業資格。外語通過國家四級以上(英語專業的,專業英語必須達8級以上)。綜合測試成績排名進入全班前1/2,大學期間累積補考不超過5次,畢業時必須獲得相關畢業、學位證書。
(3)符合軍隊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准,其中,男、女生高分別不低於1.66米和1.60米。雙眼裸視不低於4.6。本科生年齡不超過24歲,碩士、博士研究生的年齡原則上分別不超過29歲和34歲。
現在大學生軍人比較受部隊青睞,現在都是信息化作戰了,很多專業和崗位都需要知識含量高的人才。部隊會根據你所學專業來分配你到合適的崗位上。大學生分配的崗位多是靠腦力勞動的,相對來說訓練上並不會太累。加上現在很少有大學生願意到部隊服役,所以我相信只要你到兵役登記機關(當地武裝部)登記了,部隊來招收的話只要身體沒問題肯定會招收的。也可在部隊考軍校等等。而且你回來後想學習還可以繼續上學。
籍貫可以用學校籍也可以用江蘇籍,最好轉回家鄉籍,畢竟在學校的生活結束了。以後提干轉業方便。部隊招收大學生一般是專業士官,最少服役6年。但你可以選擇只服義務兵役的3年,但這樣待遇就低了一些。也可以選擇專業士官,服完3年役後申請轉業,走走關系送送禮,絕對沒問題的。
工資確實是2400元左右/每月,會慢慢漲,這是肯定的。
B. 2021年山東省淄博市非全日制大專畢業生能參軍嗎
可以,按規定非全日制大專畢業生可以應征入伍,所以可以。
C. 山東大學生當兵優惠政策及期滿後安排
在校大學生參軍,學校給保留兩年學籍!退伍回來後繼續上大學!如果繼續升學,可以優先錄取!
大學應屆畢業生參軍,享受國家返還學費政策!
退伍後想安排工作,得靠關系和錢!
D. 山東省威海的在校大學生入伍當兩年兵能有多少錢的待遇
至少10萬以上,一般就是兩年的津貼兩萬四,大學四年學費報銷,三萬左右,還有一筆退伍費,各類津貼補貼。有的地方政府還有補貼。不過建議你大學畢業再去,那樣退伍的時候可以多一種選擇,是轉士官還是回去工作。祝你好運,希望能得到採納,謝謝。
E. 山東省在校大學生當兵有什麼政策
在校大學生參軍入伍的條件
(1)必須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大學生,自願入伍、政治合格、身體健康。
(2)男性學生本科、專科二年級以上,年齡在22周歲以內;女性學生年齡在20周歲以內。
《徵兵工作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
依法可以緩征的正在全日制高等學校就學的學生,本人自願應征並且符合條件的,可以批准服現役,原就讀學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保留其學籍,退伍後准其復學。
大學生士兵退役後就學優待:
國務院頒布的《退伍義務兵安置條例》第12條規定:「義務兵入伍前原是學校(含中等專業學校和技術學校)未畢業的學生,退伍後要求繼續學習而本人又符合學習條件的,在年齡上可適當放寬,原學校應在他們退伍後的下一學期准予復學。如果原學校已經撤銷、合並或者由於其他原因在原學校復學確有困難,可以由本人或者原學校申請縣、市以上教育部門另行安排他們到相應的學校學習。」《徵兵工作條例》第25條規定:「依法可以緩征的正在全日制高等學校就學的學生,本人自願應征並且符合條件的,可以批准服現役,原就讀學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保留其學籍,退伍後准其復學。」此外,一些地方性法規和規章也有相應規定,如《天津市徵兵工作若干規定》第13條規定:「正在全日制高等學校就學的學生,本人自願應征並且符合條件的,經批准可以服現役。學生依照前款規定應征服現役的,原就讀學校應當保留其學籍;退出現役後復學的,學校可以酌情減免學費;本人申請調整專業的,學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予以照顧,妥善解決。」《上海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暫行辦法》第17條規定:「退役士兵在校入伍未完成學業的,退役後可以回原學校復學。不要求復學的,按本辦法第14條的規定辦理。復學的退役士兵,視為自謀職業,給予一次性經濟補助。」
二、特招入伍為軍官!
部隊每年到某些重點地方大學招收全日制普通應屆大學畢業生到部隊工作!本科(學士學位)被授予副連級中尉軍銜,碩士學位被授予正連級上尉軍銜,博士學位被授予少校軍銜,如果部隊不到你們學校招收,那就得看你們家的關系了!
大學應屆畢業生參軍入伍的條件:
(1)必須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國家任務非定向應屆畢業生。自考、成教、定向、委培、預科、專升本以及軍校為地方培養的畢業生,不屬於接受范圍。
(2)學習成績及畢業資格。外語通過國家四級以上(英語專業的,專業英語必須達8級以上)。綜合測試成績排名進入全班前1/2,大學期間累積補考不超過5次,畢業時必須獲得相關畢業、學位證書。
(3)符合軍隊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准,其中,男、女生高分別不低於1.66米和1.60米。雙眼裸視不低於4.6。本科生年齡不超過24歲,碩士、博士研究生的年齡原則上分別不超過29歲和34歲。
三、等到你大學本科畢業,有學士學位,年齡不超過26周歲,可以報考軍校的碩士研究生,畢業後到部隊工作,被授予正連級上尉軍銜! ..
F. 介紹一下山東省在校大學生招兵問題拜託各位大神
從18日召開的山東濟南市徵兵辦公室徵集在校大學生入伍工作座談會上獲悉,今冬我市徵集在校大學生入伍將全面展開,這是自2001年試點徵集在校大學生入伍以來,山東濟南市在提高新兵素質上邁出的一大步。按上級有關規定,山東濟南市將在安排學業、減免學費、退役後復學、優待安置、培養使用五方面對入伍大學生實行優惠政策,保證其入伍積極性。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本次徵集對象為本人自願入伍的駐濟全日制高校在校男生,年齡為18至22歲。在徵集任務數內統籌安排,按非農業戶口青年徵集。徵集工作按照本人報名、學校推薦、體檢政審、批准入伍的程序進行。為便於徵兵政審,本次徵集學生戶籍僅限於我省。徵集的政治條件,按公安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關於徵集公民服現役政治條件的規定》和有關規定執行;體格條件,按國防部頒發的《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准》和有關規定執行,其視力標准按國防部徵兵辦公室2000年8月下發的《關於調整體檢視力檢查標準的通知》執行。 在校大學生入伍前,將協調所在學校盡可能安排其參加本學期所學課程考試,也可根據平時的學習情況,對本學期所學課程免試,直接確定成績和學分,並保留學籍到退役後一年內。對已經修完規定課程或已修滿規定學分,符合畢業條件的,學校可准予畢業。在校大學生入伍後,有條件的可參加原學校組織的函授或自學原專業課程,經部隊團級單位批准可參加學校組織的考試。 在校大學生入伍後,已交學雜費剩餘部分,根據本人意願,由學校退還本人,或由學校負責管理。退役後復學,其家庭經濟困難的,由學校酌情減免學費;入伍前享受優秀學生獎學金的,復學後提高一個獎學金等級(不含一等獎學金);對榮立一次三等功獎勵的,復學後按不低於50%的標准減免學費;榮立兩次三等功或榮立二等功、一等功、被授予榮譽稱號的,復學後免交全部學費。 對原就讀學校撤銷的,將協調教育行政部門安排轉入同等學歷相關專業高校復學;原所學專業撤銷的,將協調學校安排轉入其他專業;個別學習有困難的,可申請延長學習時間;對專升本、本科報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條件下將優先錄取。在部隊榮立三等功以上獎勵的,原是本科生的可申請轉到本校其他專業,原是專科生的可免試轉入本校同專業或相近專業本科;榮立二等功以上獎勵的,所學本科專業畢業後,可免試保送所學專業研究生。在新兵檢疫復查期退回或因身體原因不宜繼續服役的,學校將准其復學。 批准入伍的在校大學生,服役期間,其家屬享受軍屬待遇,並由其入學前戶口所在地人民政府按規定給予優待。退役後不願復學的大學生,將協調其入學前戶口所在地退伍軍人安置機構接受,並做好安置。參戰或因公負傷致殘的,由部隊評定傷殘等級,發給革命傷殘軍人證,退役後,喪失自理能力不能復學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妥善安置。 盡可能把入伍大學生安排到要求文化程度高、專業復雜、技術性強的部隊。今年徵集的入學前是濟南戶口的大學生,將全部送到海軍、空軍、二炮等技術性強、科技含量高的部隊。對表現優秀大學生士兵,在學技術、選取士官、報考軍校、直接升為軍官等將協調所在部隊優先安排。退伍後復學的大學生,如本人自願,且符合相關條件,將協調所在學校優先選拔為國防生或畢業後直接補充到軍隊幹部隊伍
G. 大學生當兵考軍校,有何具體政策要全啊!
一轉眼又到了報名參軍的時候,很多同學都想了解大學生參軍報考軍校的政策,今天我就給大家詳細的講解一下。

地方大學生直接參軍當然是和沒上過大學的人當兵一樣;肯定是從兵開始做起、一般2年服役期滿後退伍(國家給2萬多的補賞)、退伍回家後自己解決工作問題。
國家規定:軍官必須是(軍官)軍校畢業才行。
H. 山東專科當兵政策
法律分析:大學生專科入伍後目前在學費和專升本上有很大的補助。
法律依據:《大學生應征入伍政策》
第八條 大學生應征入伍服兵役給予國家資助的內容是什麼?高等學校學生應征入伍服兵役國家資助,是指國家對應征入伍服兵役的高校學生,在入伍時對其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實行一次性補償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助學貸款包括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下同)實行代償;應征入伍服兵役前正在高等學校就讀的學生(含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高等學校新生),服役期間按國家有關規定保留學籍或入學資格、退役後自願復學或入學的,國家實行學費減免。
第十一條 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兵役享受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和學費減免的年限如何計算?
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和學費減免的年限,按照國家對本科、專科(高職)、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位規定的相應修業年限據實計算。以入伍時間為准,入伍前已達到的修業規定年限,即為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的年限;退役復學後應完成的國家規定的修業年限的剩餘期限,即為學費減免的年限;復學後攻讀更高層次學歷不在減免學費范圍之內。專升本、本碩連讀、中職高職連讀、第二學士學位畢業生補償學費或代償國家助學貸款的年限,分別按照完成本科、碩士、高職和第二學士學位階段學習任務規定的學習時間計算。專升本、本碩連讀學制在校生,在專科或本科學習階段應征入伍的,以實際學習時間實行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在本科或碩士學習階段應征入伍的,以本科已學習時間或碩士已學習時間計算,實行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其以前專科學習時間或本科學習時間不計入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中職高職連讀學生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的年限,按照高職階段實際學習時間計算。
第十五條 大學生士兵退役後享受哪些就學優惠政策?
第(6)項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升本實行招生計劃單列。高職(專科)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職學業後參加普通本科專升本考試,實行計劃單列,錄取比例在現行30%的基礎上適度擴大,具體比例由各省份根據本地實際和報名情況確定。
第(9)項 具有高職(高專)學歷的,退役後免試入讀成人本科,或經過一定考核入讀普通本科;榮立三等功以上獎勵的,在完成高職(專科)學業後,免試入讀普通本科;
I. 山東大學生當兵待遇怎麼樣。兩年能給多少錢准備今年去參軍,
盡管有義務兵的要求在前,大學生服兵役兩年退役後會有二十萬左右的補助津貼,比在外上班拿工資還多一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