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掏鳥案
發布時間: 2021-01-26 19:14:59
A. 大學生掏鳥案是什麼回事兒
大學生小閆發現自家大門外有個鳥窩,和朋友架了個梯子將鳥窩里的12隻鳥掏了出來版,養了一段時間後權售賣,後又掏4隻。
他們掏的鳥是燕隼,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
新鄉市輝縣市法院一審判決,以非法收購、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小閆有期徒刑10年半,以非法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小王有期徒刑10年,並分別處罰金1萬元和5000元。貟某因犯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獲刑1年,並處罰金5000元。
B. 大學生掏鳥案最新信息公安說大學生是慣犯多次掏鳥,除了這倆回,其它有證據嗎
這個案子已經是終審,按照刑法,屬於情節特別嚴重,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現在判10年半,其實已經算判的輕的,
C. 根據2014年7月的掏鳥案,聯系實際談談大學生應該如何培養法治思維
大學生是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的重要力量,必須加強社會主義法律修養。不僅要學習法律知識,掌握法律方法,參與法律實踐,培養社會主義法律思維方式,而且要樹立...
D. 大學生掏鳥坐牢感想
1、媒體無良:明明是多次抓、販賣二級保護動物鷹隼,居然新聞標題和內容寫掏鳥內蛋;由此發揮容,闡述新聞價值觀,遵守事實,以及職業操守;
2、法制普及:按照該學生多次捕獵,販賣二級保護動物的行為,在法律的框架下的合理判罰,說明了法律的勝利。由此可以引申法律普及以及法制社會的建設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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