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大學博士生短期出國訪學基金
㈠ 博士生短期出國訪學基金 英文怎麼寫
回答和翻譯如下:
博士生短期出國訪學基金。
Doctoral students' short term study abroad fund.
㈡ 簡要的介紹清華大學的特點
清華大學(Tsinghua University),簡稱「清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直屬,中央直管副部級建制,位列「211工程」、「985工程」、「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入選「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試驗計劃」。
「高等學校創新能力提升計劃」、「高等學校學科創新引智計劃」,為九校聯盟、中國大學校長聯誼會、東亞研究型大學協會、亞洲大學聯盟、環太平洋大學聯盟、清華—劍橋—MIT低碳大學聯盟成員,被譽為「紅色工程師的搖籃」。

(2)清華大學博士生短期出國訪學基金擴展閱讀
清華大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並結合清華大學具體情況制定了《清華大學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培養工作規定》、《清華大學博士生培養基金管理規定》。
其中清華大學博士生培養基金分為:博士生出席國際會議基金、博士生短期出國訪學基金、優秀博士學位論文出版基金。截至2013年,清華大學歷年入選全國優秀博士論文有110篇。
2016年,清華大學通過面向博士生選派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派出聯合培養博士生275名,攻讀博士學位學生44名赴國外一流大學進行學習和研究;面向研究生開設聯合培養雙授聯授學位項目43項和英文學位項目20項。
㈢ csc訪問學者是什麼具體有哪些要求限制
一、選派類別及留學期限
1.高級研究學者:3-6個月。
2.訪問學者:3-12個月。
3.博士後:6-24個月。
4.赴國外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一般為36-48個月,具體以留學目的國及院校學制或外方出具的錄取通知書或邀請信為准。
二、派出項目
1.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博士後項目。選派類別包括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和博士後。
2.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選派類別包括赴國外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和聯合培養博士生;博士生導師短期出國交流項目計劃選派500人,選派類別為高級研究學者。
3.高校合作項目(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研修項目)。選派類別包括訪問學者和博士後。
4.國際區域問題研究及外語高層次人才培養項目和政府互換獎學金項目。選派類別包括訪問學者、博士後、赴國外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聯合培養博士生、赴國外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聯合培養碩士生、赴國外攻讀學士學位本科生和本科插班生。
5.藝術類人才特別培養項目。選派類別包括訪問學者、博士後、赴國外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聯合培養博士生、赴國外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聯合培養碩士生和本科插班生。
6.國外合作項目。國外合作項目是指與外方機構簽署協議並由中外雙方聯合評審、聯合資助的項目,如中美富布萊特項目、中英聯合志奮領獎學金、中法蔡元培交流合作項目、中德學者短期合作交流項目等。
三、申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質,無違法違紀記錄。
2.具有良好專業基礎和發展潛力,在工作、學習中表現突出,具有學成回國為祖國建設服務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3.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不具有國外永久居留權。申請時應為高等學校、企事業單位、行政機關、科研機構的正式工作人員或在校學生,年齡滿18周歲。
4.身體健康,心理健康。
5.符合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外語條件及留學國家、留學單位的語言要求。
6.符合申請項目的其他具體要求。
7. 暫不受理以下人員的申請:
(1)已獲得國外全額獎學金資助;
(2)已獲得國家公派留學資格且在有效期內;
(3)已申報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項目尚未公布錄取結果;
(4)曾獲得國家公派留學資格,未經國家留學基金委批准擅自放棄且時間在5年以內,或經國家留學基金委批准放棄且時間在2年以內;
(5)曾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回國後服務尚不滿五年。項目有特殊規定的,按相關規定執行。
㈣ 如何考公費出國博士生
申請研究生公費留學,申請者可以直接從國家留學基金委網站下載有關表格,仔細閱讀有關申請材料填寫要求,准備相關材料,要求提供材料一式七份(原件一份,復印件6份,其中1份復印件需要學院領導對材料的真實性及是否同意推薦簽署意見並簽字蓋章),其中填寫《csc出國留學基金申請人員信息一覽表》,一式三份(原件一份,復印件2份)。
2015年基金委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拔簡章1月5日起報名
2015年計劃選拔各類國家公派留學人員25000名。
一、主要項目及選派計劃
1. 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及訪問學者 (含博士後)項目3200人;
2. 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8000人,博士生導師短期出國交流項目500人;
3. 國家公派碩士研究生項目600人;
4. 優秀本科生國際交流項目3400人;
5. 高校合作項目(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研修項目)3000人;
6. 地方和行業部門合作項目2700人,其中西部地區人才培養特別項目及地方合作項目2100人、與行業部門合作項目600人;
7.國際區域問題研究及外語高層次人才培養項目和政府互換項目(與有關國家互換獎學金計劃)1650人;
8.國外合作項目1650人;
9.藝術類人才特別培養項目300人。
二、選派類別及留學期限
1. 高級研究學者:留學期限為3-6個月;
2. 訪問學者:留學期限為3-12個月;
3. 博士後:留學期限為3-24個月;
4. 博士研究生(赴國外攻讀博士學位):留學期限一般為36-48個月,具體以留學目的國及院校學制或外方出具的錄取通知書/邀請信為准;
5. 聯合培養博士生(攻讀博士學位期間赴國外從事研究):留學期限為6-24個月;
6. 碩士研究生(赴國外攻讀碩士學位):留學期限為12-24個月, 具體以留學目的國及院校的學制為准;
7. 聯合培養碩士生(攻讀碩士學位期間赴國外學習):留學期限為3-12個月;
8. 本科插班生(攻讀學士學位期間赴國外學習、畢業設計或實習等):留學期限為3-12個月。
㈤ csc 博士回國後能出國訪學嗎
不行,身份不能再變更了。國家留學基金官網上明確說明:學成後須履行按期回國服務義務,服務期為兩年,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畢業後經批准可從事1-2年的博士後研究。回國服務時間從留學人員完成學業回國入境時開始計算,服務期兩年。
部分具體要求會顯示在你所留學讀博的學校官網上,如英國大學的話,UCL就明確說明:學生完成學業後需立刻回國服務2年時間。
㈥ 要多少分才能考上清華大學
如果高考滿分是750分的話,一般不會低於650,一般都在670左右。
清華大學根據預先安排的入取名額,再根據報名考生的實際水平按名次入取滴,當然最低也不可能低於重點線。至於實際分數那還要看考試當年的試卷難易程度以及整體考生的考試情況啦,一般是全省的200名以內,北京市除外,分數一般需要670分以上,當年試卷比較簡單的話,可以需要700分。

博士教育
清華大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並結合清華大學具體情況制定了《清華大學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培養工作規定》《清華大學博士生培養基金管理規定》。
其中清華大學博士生培養基金分為:博士生出席國際會議基金、博士生短期出國訪學基金、優秀博士學位論文出版基金。
1999年至2013年,清華大學入選全國優秀博士論文共115篇。
㈦ 博士有出國訪學申請24個月難度大嗎
博士有出國訪學申請24個月難度大
訪問學者主要是職場人士國外為期3-24個月進修學習的重要渠道,學術資源覆蓋北美、歐洲、澳洲、東亞等主流學術區域的高等學校和研究所,訪問學者申請為各領域學術、技術交流提供更加自由開放的國際交流平台。
申請者普遍學歷較高,學術背景良好,申請訪學主要是參與教授的研究課題,擴大自己的視野並提升自己的學術研究能力,短期目的為鍍金評職稱,長期目的是增強自己的研究寫文章能力和國際化。
㈧ 清華大學人文學院的機構設置
中國語言文學系 創建於1926年。至1952年,先後執教於中文系的著名學者有陳寅恪、趙元任、楊樹達、聞一多、朱自清、劉文典、俞平伯、浦江清、王瑤、王力、呂叔湘等,倡導和建立了包括戲曲史學、文學人類學、詩史互證之學在內的一系列新的學科方向,被公認為是中國現當代文學學科、中國現代語言學的發祥地。
1952年院系調整,中文系停辦,師生分別轉入北京大學等兄弟院校或其他學術單位。
1985年中文系復建,重視師資隊伍、學科發展和學術建設。有教師24名,其中教授15名,副教授7名,有博士學位者15名,22名教師有國外長期學習、任教或合作研究的經歷,是一支高水平、有活力、國際化的師資隊伍。2006年獲得一級學科博士授予權,2007年中國語言文學博士後科研流動站,設立下設中國現當代文學、中國古代文學、比較文學與世界文學、文藝學、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和漢語言文字學共6個博士及碩士學位授予點,「語言學研究中心」、「中國古典文獻研究中心」、「清華大學-哥倫比亞大學跨語際文化研究中心」、「中國書法與文化研修中心」、「中國西南地區瀕危文化研究中心」等多個學術研究中心。承擔多項國家、部委重要研究項目,出版和發表多種高水平學術著作,獲得國內外同行的廣泛關注和好評。
中文系重視人才培養,秉持「中西融合,古今貫通,文理滲透,綜合創新」的學術範式,本科生注重培養具有較高綜合素質和中西融合優勢的人才,碩士和博士研究生致力於培養扎實寬厚的專業知識、較高的學術研究能力和實際工作能力。
中文系積極開展留學生人才培養,留學生本科生的培養目標是對中國語言文學及中國文化有較系統完整的了解,碩士和博士研究生培養目標是具有較強的理解、研究中國語言文學及文化的能力。同時,每年接收來自各國多所高校的交換生。
中文系重視開展學術交流,每年都有多位教授出國講學、訪學,亦有多位國內知名學者和海外名校教授應邀來系從事各種學術活動。
現任系主任劉石教授,副主任張美蘭教授、劉穎副教授,黨支部書記王中忱教授。 歷史學是清華大學歷史最悠久、成就最輝煌的學科之一,1911年建校初期就開設有中國史、西洋史等課程,1926年正式成立歷史系。著名學者王國維、梁啟超、陳寅恪等都先後在歷史系執教,並形成了中西交融、古今貫通的學術傳統,培養了一批又一批高水平的史學人才。1952年全國高校院系調整,清華大學歷史系並入北京大學等校。
二十世紀八十年代以後,清華大學逐步恢復包括歷史學科在內的人文學科。1985年,清華大學成立思想文化研究所,主要從事中國古代思想文化史研究;1993年,歷史系恢復建制;2001年,中央工藝美術學院並入清華,藝術史學科也成為清華史學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2003年,歷史系與思想文化研究所合並,成立了新的歷史系。清華歷史學科依託清華大學良好的學術環境,已經形成了以歷史系為中心,多學科密切合作,名家匯集,梯隊合理,優勢集中,特色明顯,圖書資料積累量大,人才培養和學術研究國際化程度不斷提升的學術格局。
歷史系下設有中國古代史、中國近現代史、世界史、思想文化史等教研室,以及禮學研究中心等專門研究機構。2008年,歷史系還與化學系、圖書館等單位合作,成立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從事清華簡等出土文獻的保護整理與研究工作。2011年,以該中心為主建立的「出土文獻與中國古代文明研究中心」獲批為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
歷史系擁有雄厚的師資隊伍,現有專任教師30餘人,另有兼職教授多人;專任教授中有歐亞科學院院士、中央文史館館員、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歷史學學科評議組成員、歷史教學委員會委員、國家級學會會長、副會長等。歷史系可以招收中國史、世界史兩個一級學科各相關領域的博士生、碩士生、本科生和外國留學生,並設有中國史和世界史兩個博士後流動站。
現任系主任劉北成教授,副主任劉國忠教授、彭剛教授,黨支部書記張勇教授。 清華大學外文系 始建於1926年,初名西洋文學系,後改為外國語文學系;在建系早期的名師中,有首任系主任王文顯,他早年負笈英倫,主要從事戲劇創作和文學研究,所著英文劇作在國內外上演均獲得熱烈反響;有開中國比較文學之先河的吳宓,「新批評」理論的大師瑞恰茲等,當時半數教授均為外籍教員。
在名師的引領下,清華外文系陸續培養出曹禺、李健吾、張駿祥等戲劇大師,享有「戲劇家的搖籃」之美譽;此外,文化昆侖錢鍾書、學界泰斗季羨林,查良錚(穆旦)、楊絳、趙蘿蕤、田德望、曹葆華、李賦寧、王佐良、許國璋、英若誠、許淵沖、宗璞、資中筠、胡壯麟等都是清華外文系的驕傲。
1952年院系調整,外國語文學系並入北京大學、北京外國語學院(現北京外國語大學)和中國社會科學院外國文學研究所。為培養外語師資和外事翻譯,清華大學曾分別於1965年、1970年和1974年招收英語、日語和德語專業本科生。
1983年復建外語系。現設有外國語言文學一級學科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外國語言文學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英語語言文學、外國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日語語言文學等三個二級學科博士、碩士學位授權點,英語、日語和英語雙學位三個本科專業。面向全校開設英、日、德、俄、法等語種的公共外語課程。20餘年來,外語系在學科發展、學術研究、教學改革和管理、教師隊伍建設、對外合作交流、教學輔助基本建設等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發展和長足進步。在兩次(2004年和2008年)全國一級學科評估中,我系均名列第五,2008年外國語言文學學科在北京市重點學科評審中被評為重點學科,2008年英語專業被評為教育部特色專業。
2010年清華大學外語系更名為清華大學外國語言文學系,簡稱清華大學外文系。曾獲得國家級、省部級優秀教學研究成果多項,國家精品課兩門。在讀各類學生804人;其中,國際留學生411人。培養出鄧亞萍、李昕晢、焦三牛這樣備受矚目的優秀人才。
1983年復系以來,在學校的領導與支持下,外文系加強了教師隊伍的建設和人才的引進工作,先後引進多名學術帶頭人。同時,我系又鼓勵教師通過多種途徑攻讀博士學位。通過人才的引進和培養,使我系的教師隊伍結構和水平整體上發生了重大變化。
外文系承擔了全校的公共外語教學課程以及部分文化素質選修課程等大量的教學任務,在清華大學的教育教學和學科建設中占據著重要的基礎性地位。外文系現為清華大學38個教學科研實體二級單位之一,下設英語專業本科生教研室、英語專業研究生教研室、日語專業教研室、大學英語基礎課教研室、大學英語選修課教研室、大學英語研究生教研室、德語教研室、俄語教研室、法語教研室等9個實體教學科研單位以及比較文學與文化研究中心、歐美文學研究中心、外國語言學研究中心、翻譯與跨學科研究中心、語言與心理研究中心、澳大利亞研究中心、大學外語學習環境研究中心、大學外語測試研究中心、大學英語寫作研究中心等9個虛體研究機構。
在學術研究方面,外文系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本系教師主持承擔的外國語言文學學科國家級、省部級和國際合作項目達40餘項,其中國家社科基金項目16項,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1項,獲得國家級、省部級優秀教學研究成果多項,國家精品課兩門。自2001年以來,全系教師每年平均在國內外出版學術專著5部以上,在國內外核心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50篇以上,覆蓋了語言學與應用語言學、文學理論與比較文學、翻譯研究、文化研究、影視傳媒研究等學科領域;在國外權威刊物發表的英文論文中,有50餘篇被SSCI和A&HCI收錄,在全國同領域中名列前茅;統計數據表明,我系教授在國內外國語言文學一級學科內的影響力連續保持在全國同領域中的前列。
為推進學術研究走向國際前沿,本系不斷擴大同國內外大學的聯系和學術交流,經常邀請國內外知名學者講學,並聘請他們擔任兼職教授。外文系每年還派遣教師出國進修、講學和參加國際學術會議;我系還是國內外一些重要學術團體的總部或辦公地,如: 國際文學理論學會秘書處,中國比較文學學會後現代研究中心,中國修辭學會文體學研究會、北京市大學英語教學研究會等。此外,我系有多位教授在國際著名學術刊物、國際學術團體或學術機構擔任編委、顧問或學會負責人。本系先後與耶魯大學、哈佛大學、牛津大學等世界著名大學合作舉辦文學批評、語言學和翻譯研究等方面的高層次學術研討會。
前輩大師確立的貫通中西的學術傳統,是一條奔流的文脈,將一直在清華外文系流傳。
現任系主任劉世生教授,副系主任呂中舌教授、何紅梅教授、張為民教授。系總支書記張文霞教授。 清華大學哲學系始建於1926年,是中國大學最早建立的哲學系之一。著名哲學家金岳霖、馮友蘭、張申府、鄧以蟄、賀麟、沈有鼎、林宰平、潘懷素、張岱年、任華、周輔成等先後任教於此,形成富有原創思想風格的「清華學派」。1952 年院校調整以後,清華大學哲學系並入北京大學和國家科研機構。2000年5月,清華大學哲學系正式復建。
哲學系2003年開始招收哲學專業本科生;擁有哲學一級學科博士點和哲學博士後流動站,在馬克思主義哲學、中國哲學、外國哲學、倫理學、邏輯學、美學、宗教學、政治哲學等學科專業招收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和博士後人員。
從復建伊始,經過多年人才引進,哲學系會集了一批哲學領域的著名學者和國外著名大學的博士歸國人員,形成了一支高學術水平、高影響力的科研與教學隊伍。任職教師有二十餘人,其中教授 16 人(含外藉教授1人,學部委員1人),副教授5人;哲學系還延聘了多名國內外著名學者為兼職教授。他們在中國哲學、西方哲學、倫理學、邏輯學、文化哲學與文化批評、馬克思文獻研究、政治哲學等重要專業領域代表著國內領先水平。
通過組織實施「 三一學術工程 」(「清華哲學研究系列」、「清華哲學教材系列」、「清華哲學翻譯系列」、《清華哲學年鑒》),並集中力量在倫理學、西方哲學、中國哲學等方面尋求優先突破,取得了顯著成效,在多個專業領域取得了具有海內外學術影響的標志性成果,逐漸形成了一個在精、專、深基礎上重視會通與原創的學術團隊。哲學系今後的建設重點是,在鞏固與擴大原有學科專業的優勢基礎上,進一步養護原創思想,努力使清華哲學系成為一個醞釀新思想、傳播新思想的思想策源地。
現任系主任盧風教授,副主任黃裕生教授、劉奮榮教授,系黨支部書記鄒廣文教授。 清華大學對外漢語文化教學中心成立於1988年,上個世紀五十年代初,一批前東歐國家外交官進入清華大學學習漢語,揭開了新中國對外漢語教學的序幕。美麗壯觀的清華園不僅是現代中國高等教育的重鎮,亦是新中國對外漢語教學的發源地。
配合清華大學建設世界一流大學的目標,作為學校開放式校園和推進國際化的重要窗口,對外漢語文化教學中心多年來積極致力於國際漢語推廣,在穩步擴大教學規模、不斷提升教學質量、加強對外合作交流、努力進行學術研究、逐漸完善管理機制等方面進展順利,成就斐然。每年在中心學習的各國語言進修生、普通進修生、交換生等各類學生千餘人,開設有初級、中級、高級漢語和中國文化必修課與選修課程,課程體系較為完備,並注意引導留學生將學習漢語和體認中國結合起來,鼓勵留學生打下扎實的漢語基礎後攻讀學位繼續深造。
中心已與美國、日本、韓國、英國等國多所大學合作開辦短期漢語學位課程並派遣中方教師前往任教。此外,中心還承擔了與倫敦政治經濟學院合作開辦商務孔子學院,以及面向港澳地區推廣普通話的教學任務。中心還為清華大學外國留學生碩士、博士研究生開設了學術級漢語學分必修課。
2010年中心與清華大學中文系合作申獲漢語國際教育碩士專業學位授予權。
現任主任孫明君教授,副主任丁夏教授、董士偉副教授、劉冬副教授。 人文學院培訓中心依託學院完善的學科體系和高水平的教師隊伍,每年面向各級政府、企事業單位舉辦企業管理、公共管理、國學等研修班。中心的培訓宗旨是通過教師系統性地講解,及時把經濟、社會、科技等理論前沿和研究成果介紹給參訓學員,把學員們頭腦中原本不成體系的知識點串起來,使政策制訂者和執行者做到境界高、眼界寬、理念新,從而不僅在制訂政策時能更多地考慮國家利益和群眾利益,並且制訂出的政策也能夠更具科學性、長效性。
我們的培訓特色是在課程體系中加入傳統文化的內容,一方面提升學員的人文素養,另一方面引導廣大幹部有意識地親近傳統文化、弘揚傳統文化,從而使他們在日常工作中有意識地為中華民族的文化復興積極貢獻自己的力量。
同時,我院通過培訓工作這個平台,把我院的學生工作、科研工作與之有機地結合起來,與大慶、通遼、漯河等地方政府成立了「清華大學學生社會實踐基地」,加強了學校與地方的合作,更加凸顯了大學的教育服務社會的功能。

㈨ 怎樣獲得國家留學基金委的資助出國攻讀博士
一、主要項目及選派計劃
1. 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及訪問學者(含博士後)項目3200人;
2. 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8000人,博士生導師短期出國交流項目500人;
3. 國家公派碩士研究生項目600人;
4. 優秀本科生國際交流項目3400人;
5. 高校合作項目(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研修項目)3000人;
6. 地方和行業部門合作項目2700人,其中西部地區人才培養特別項目及地方合作項目2100人、與行業部門合作項目600人;
7.國際區域問題研究及外語高層次人才培養項目和政府互換項目(與有關國家互換獎學金計劃)1650人;
8.國外合作項目1650人;
9.藝術類人才特別培養項目300人。
二、選派類別及留學期限
1. 高級研究學者:留學期限為3-6個月;
2. 訪問學者:留學期限為3-12個月;
3. 博士後:留學期限為3-24個月;
4. 博士研究生(赴國外攻讀博士學位):留學期限一般為36-48個月,具體以留學目的國及院校學制或外方出具的錄取通知書/邀請信為准;
5. 聯合培養博士生(攻讀博士學位期間赴國外從事研究):留學期限為6-24個月;
6. 碩士研究生(赴國外攻讀碩士學位):留學期限為12-24個月, 具體以留學目的國及院校的學制為准;
7. 聯合培養碩士生(攻讀碩士學位期間赴國外學習):留學期限為3-12個月;
8. 本科插班生(攻讀學士學位期間赴國外學習、畢業設計或實習等):留學期限為3-12個月。
三、優先資助學科、專業領域
《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確定的經濟和社會發展重點領域;《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確定的重點領域、重大專項、前沿技術、基礎研究;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
四、資助內容
一般為一次往返國際旅費和資助期限內的獎學金生活費,對部分人員可提供學費資助。具體資助內容、標准等在錄取時確定。
五、申請人基本條件
1. 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無違法違紀記錄,學成後回國為祖國建設服務。
2. 具有中國國籍,須為高等學校、企業事業單位、行政機關、科研機構的正式工作人員或優秀在校學生。
3. 具有良好專業基礎和發展潛力,在工作、學習中表現突出。
4. 身心健康。
5. 申請時年齡滿18周歲。
6. 申請時應符合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外語條件的相關要求。
7. 國家留學基金資助范圍不包括以下人員:
①已獲得國家公派留學資格且在有效期內的人員;
②曾獲得國家公派留學資格,未經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家留學基金委)批准擅自放棄且時間在5年以內的人員;
③曾獲得國家公派留學資格,經國家留學基金委批准放棄且時間在2年以內的人員;
④已獲得國外全額獎學金資助的人員;
⑤已取得國外永久居留權的人員;
⑥正在境外工作的人員;
⑦正在境外學習的人員;
⑧曾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回國後工作尚不滿五年的人員。
有關項目有特殊規定的,按項目規定執行。
8. 符合所申請項目的其他要求(請登錄國家留學網http://www.csc.e.cn查閱)。
* 同一時段內僅限申報一個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項目。在已申報項目未公布錄取結果前,不接受申請人申請其他項目。
六、申請、評審及錄取
採取「個人申請,單位推薦,專家評審,擇優錄取」的方式進行選拔。符合申請條件者,經所在單位審核同意後,按規定的程序和辦法申請。
國家留學基金委將根據相關項目要求,組織專家對申請人材料進行評審,並根據專家評審意見確定錄取人員名單。申請人可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cn)查詢錄取結果。錄取通知將通過各受理單位轉發或由國家留學基金委直接發至申請人所在單位。2015年各項目申請、錄取時間如下:
1. 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及訪問學者(含博士後)項目:1月5日-1月15日申請,3月公布錄取結果。
2. 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3月20日-4月5日申請,5月公布錄取結果。
3. 國家公派碩士研究生項目:3月20日-4月5日申請,5月公布錄取結果。
4. 優秀本科生國際交流項目:項目申請時間:12月1日-15日;人選申報時間:第一批4月21日-5月5日申請,5月公布錄取結果;第二批9月20日-9月30日申請,10月公布錄取結果。
5. 高校合作項目(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研修項目):第一批4月6-20日申請,5月公布錄取結果;第二批9月20-30日申請,11月公布錄取結果。
6. 地方和行業部門合作項目:
- 西部地區人才培養特別項目及地方合作項目:4月6-20日申請,8月公布錄取結果。
- 與行業部門合作項目將根據相應項目規定另行公布。
7. 國際區域問題研究及外語高層次人才培養項目和政府互換項目(與有關國家互換獎學金項目)另行公布。
8. 國外合作項目將根據相應項目規定另行公布。
9. 藝術類人才培養特別項目:3月20日-4月5日申請,5月公布錄取結果。
七、派出及管理
1. 被錄取人員須在留學資格有效期內派出。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學資格將自動取消。
2. 對留學人員實行「簽約派出,違約賠償」的管理辦法。留學人員派出前須在國內簽訂並公證《資助出國留學協議書》、交存保證金、辦理《國際旅行健康證明書》,按相關要求辦理派出手續。
3. 留學人員自抵達留學所在國後十日內憑《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資格證書》、《國家公派留學人員報到證明》向中國駐留學所在國使(領)館辦理報到手續後方可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
4. 留學人員在國外留學期間,應遵守所在國法律法規、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的有關規定及《資助出國留學協議書》的有關約定,自覺接受國內推選單位和駐外使(領)館的管理,定期向推選單位和駐外使(領)館提交研修報告,學成後履行按期回國服務義務。
八、本簡章由國家留學基金委負責解釋。
㈩ 大學有公費出國留學的嗎
有,我們學校有去歐盟的,所謂公費,也不一定是政府包全部費用的,我把我們學校的要求貼在下面,你可以參考一下,希望能有所幫助:
關於「Erasmus Muns 世界之窗連接歐洲與中國」全額獎學金項目選派學生赴歐洲留學的通知
[ 發布日期:2009-9-29 13:46:17 點擊數:3759 ]
根據」Erasmus Muns世界之窗連接歐洲與中國」獎學金項目協議,我校做為該項目合作夥伴之一將從2010年開始選派學生赴7個歐盟國家大學開展校際學生交換。現將2010年選派工作方案公布如下:
一、 選派名額
我校2010年共選派17人,其中本科生4人,碩士研究生6人,博士研究生5人,博士後2人。具體名額根據申報人數情況可適當調整。
二、 選派條件
1、我校全日制在校學生,定向、委培生除外。
2、身心健康,能夠適應國外環境的學習和生活。
3、有較高英語水平,能夠適應全英文授課學習。
4、學習成績優異,在本專業排名靠前。
三、 留學期限及類別
1、 留學期限
本科生:可申請6個月或10個月;
碩士研究生:可申請6個月、10個月或22個月;
博士研究生:可申請10個月或34個月;
博士後:可申請6個月或10個月。
2、 留學類別
如申請留學期限為6個月只能作為交換生赴外學習。如申請留學期限為10個月(含)以上可作為交換生赴外學習也可申請攻讀學位,根據申請人意願及外方接收院校學制要求確定。
四、 選拔對象
交換生:在讀本科生,碩士、博士研究生及博士後,應屆畢業生除外。
申請攻讀碩士學位:應屆本科畢業生或在讀碩士一年級學生。
申請攻讀博士學位:應屆碩士畢業生或在讀博士一年級學生。
申請攻讀博士後:應屆博士畢業生。
五、獎學金內容
1. 生活費:本科生、碩士生1000歐/月,博士生1500歐/月,博士後1800歐/月。
2. 保險費、國際旅費、學費(3000歐元)由項目支付;
六、時間安排
2009年9月25日-10月15日,各學院通知、宣傳。
2009年10月中下旬,國際交流與合作處面向學生召開項目說明會。
1、第一次選派:博士生、博士後
2009年11月10日前,申請人向所在學院上交「北京林業大學歐盟獎學金項目申請表」(附件一),並登陸項目網上報名系統填寫網上申請表及提交申請材料(附件二)。各學院填寫學院意見後將申請表及申請人匯總名單(附件三)上報國際交流與合作處。(11月10日是網上填報最後期限)
2009年11月-12月,我校國際交流與合作處、歐盟接收院校對申請人進行選拔,確定選派名單。
2010年1月-2月,選派人員派出。
2、第二次選派:本科生、碩士生
2010年2月1日前,申請人向所在學院上交「北京林業大學中歐獎學金項目申請表」(附件一),並登陸項目網上報名系統提交申請及申請材料(附件二)。各學院填寫學院意見後將申請表及申請人匯總名單(附件三)上報國際交流與合作處。(2010年2月1日是網上填報最後期限)
2010年2月-3月,我校國際交流與合作處、歐盟接收院校對申請人進行選拔,確定選派名單。
2010年8月30日-9月10日,第二次選派人員赴比利時安特衛普大學參加夏令營。
2010年9月,第二次選派人員開始在接收院校學習。
其他說明:
1. 有關項目詳情及信息請查看www.ua.ac.be/connec,我校屬於target group1,外方院校可申請的專業將陸續在該網站上公布更新,請密切關注。
2. 有意向申請的學生請務必參加項目說明會,有關問題將在會上統一進行解答。項目說明會時間請關注學校網頁及國際交流與合作處網站通知。
3. 聯系人:覃艷茜(國際交流與合作處),聯系電話:62338271,咨詢時間:每周三、周五上午8:00—11:30。
4. 本辦法解釋權在北京林業大學國際交流與合作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