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萊堡大學博士
『壹』 請問德國弗萊堡大學怎麼樣在德國的排名多少特別是經濟專業怎麼樣謝謝!!
弗賴堡大學(通稱:University of Freiburg,全稱:Albert Ludwig University of Freiburg)創建於1457年,位於德國西南部的美麗小城弗賴堡,是德國和歐洲歷史最為悠久和最有名望的大學之一,也是一座和城市建築很好結合、沒有圍牆的傳統大學。其綜合實力和學術水平在德國都排在第五左右,名列世界百強。作為歐洲研究型大學聯盟的成員,弗賴堡大學的科研實力在世界范圍內享有很高的聲譽,自然科學中數生命科學最為傑出,名列德國三甲。
創辦時間:1457(德國第五古老大學)
校訓:真理讓你們解放(Die Wahrheit wird euch frei machen!)
學位:本科, 碩士,博士學生人數 : 22992人(2011-12冬季學期,女性學生比例52.6%)
工作人數:5760人(不含大學醫學院),講師教授1842人(其中教授430人,不含大學醫學院)
年度國家贊助:242.7百萬歐元 弗萊堡大學主樓的校訓藏書量:約200萬冊
外國學生比例:16%
【德國留學弗賴堡大學解讀——院系設置】
神學院、法學院、經濟和行為科學院、醫學院(大學醫學中心)、語言學學院 、人文科學院數學和物理學院、環境和自然資源學院、生物學院 、工程學院、化學和葯學院等。
根據2011年DAAD(德意志學術交流中心)評比出的最新德國高校專業排名中,弗萊堡大學在多個專業領域在排名榜上名列前茅,DAAD根據學術氛圍,教學質量,圖書館水平,第三方贊助,僱主滿意度以及教學安排等多項不同星級(三星為最高)區分出Top Group,Mitte Group,Bottom Group三項。
德語語言文學:弗萊堡大學全三星位列Top Group(與哥廷根大學並列第一) 弗萊堡大學在德語語言文學專業排名[7]英美語言文學:弗萊堡大學全三星位列Top Group(與哥廷根,曼海姆大學並列第一)
2013德國大學排名弗賴堡大學以經濟著稱。現代經濟學中有個弗賴堡學派,就出自於該校。這個學派是新自由主義的中堅,為德國社會市場經濟體制奠定了理論基礎,戰後這一經濟體制的確立為德國帶來了舉世聞名的經濟奇跡。
心理學:弗萊堡大學全三星位列Top Group(與海德堡大學並列第一)
歷史學:弗萊堡大學位列Top Group(位於海德堡大學和圖賓根大學之後)
地理學:弗萊堡大學全三星位列Top Group(位列全德第一)
生物學:弗萊堡大學位列Top Group(與亞琛工大,福倫斯堡大學並列)
法學:弗萊堡大學位列Top Group
弗萊堡大學現狀良好,弗萊堡大學是德國政府資助的九所精英大學之一,擁有過海德格爾、哈耶克、馬克思韋伯這樣的著名學者。位於法德,瑞德邊界的它,是非常國際化的大學,有相當多的國際學生,提供非常多的英文授課的課程。外國學生占總數的百分之十六左右,分別來自一百二十多個國家。大學對所有國際學生一視同仁的收取學費,沒有本國與外國的區別,而是照起所在的巴登符騰堡州政府的規定。它的法學、醫學、,哲學、,林學都是值得驕傲的領先學科。而經濟系則誕生了著名的弗萊堡學派,對德國戰後經濟復甦起了指導作用。

『貳』 我想問一下,生態學最好是研究方向海洋生態學、藻類生態學。德國什麼大學的這個專業好 讀博士。
海洋學:不萊梅大學 Uniervsitat Bremen。這個學校知名教授很多,建議樓主先選教授,再依教授的意見選實驗室或學校。
國外的學術風氣比較開放,相對的,學校也比較尊重教授的自主權,不要用國內的擇校模式來做決定會比較妥當,尤其是讀博。
但是,把博士生當廉價勞動力,全世界幾乎都一樣。
生物類:
慕尼黑大學
弗賴堡大學
海德堡大學
蒂賓根大學
格廷根大學
康斯坦茨大學
『叄』 機械類碩士研究生出國讀博的話去哪些國家哪些大學比較好
優先選擇德國。德國工科第一。至於大學第1名 艾希施泰特大學 (Uni Eichst?tt)
第2名 克姆尼茨工業大學 (TU Chemnitz)
第3名 格賴夫斯瓦爾德大學 (Uni Greifswald)
第4名 馬格德堡大學 (Uni Magdeburg)
第5名 拜羅伊特大學 (Uni Bayreuth)
第6名 康斯坦茨大學 (Uni Konstanz)
第7名 帕騷大學 (Uni Passau)
第8名 齊根大學 (U/GH Siegen)
第9名 波茨坦大學 (Uni Potsdam)
第10名 羅斯托克大學 (Uni Rostock)
第11名 烏爾姆大學 (Uni Ulm)
第12名 哈勒-維滕貝格大學 (Uni Halle-Wittenberg)
第13名 烏泊塔爾大學 (U/GH Wuppertal)
第14名 耶拿大學 (Uni Jena)
第15名 凱澤斯勞滕大學 (Uni Kaiserslautern)
第16名 不倫瑞克工業大學 (TU Braunschweig)
第17名 達姆施塔特工業大學 (TU Darmstadt)
第18名 慕尼黑工業大學 (TU Munchen)
第19名 斯圖加特大學 (Uni Stuttgart)
第20名 漢諾威大學 (Uni Hannover)
第21名 海德堡大學 (Uni Heidelberg)
第22名 美茵茨大學 (Uni Mainz)
第23名 弗賴堡大學 (Uni Freiburg)
第24名 蒂賓根大學 (Uni Tubingen)
第25名 亞琛工業大學 (TH Aachen)
『肆』 以後想出國讀研,請問哪個國家法學比較好的
【荷蘭法學專業介紹】
荷蘭的風景優美,是鬱金香王國、風車王國。荷蘭這個優美的國家給大多人留下的印象是一個商業貿易較為繁榮的國家。但荷蘭還有大家不了解的一面,那就是荷蘭還是一個法律體系健全的國家。例如:國際法庭設在荷蘭,歐洲的第一部法典誕生於荷蘭的萊頓大學。因此,從這些方面都可以體現出荷蘭高質量的法律體系。
荷蘭是一個君主立憲的議會制國家,政府制定的全部法案都必須以議會的法案為根據。荷蘭憲法規定:「民法、刑事、民事訴訟法及刑事訴訟法的制定必須依據議會制定的統一的法典,但也不妨礙根據議會的單獨法案規范其他領域。」因此,荷蘭法是由議會法案、法典、條約及案例法組成的法律制度。荷蘭法律不像美國或英國法律那樣以傳統共同法為基礎,而是基於源於1789年法國大革命時期的民法典和刑法典的法國法律。國際法庭設在荷蘭,荷蘭健全和高質量的法律體系為荷蘭的法律教育提供了強大的支撐。荷蘭高校提供的法律英語課程體現了荷蘭的法律傳統。許多法律專業課程與國際法有關,常常涉及法律制度的比較。因此學生可以學到更全面、更透徹的法學知識。
學生在教學中可以充分體驗生動的法律教學,接觸到豐富的歷史和廣泛的專業知識以及可以感受到國際化氛圍和國際視野。更值得注意的是,荷蘭的法律體系和我們的大陸體系的法律極為相似,對學生學習很有幫助。因此,荷蘭可謂是一個學習法律專業的優選的國家。
荷蘭在法律專業方面具有優勢的大學是萊頓大學、阿姆斯特丹大學、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學、馬斯特里赫特大學和H類的海牙大學。其中萊頓大學成立於1575年,是荷蘭最古老的大學,也是世界排名前100名的大學。學校的法律專業世界排名第五,商法和國際法是荷蘭最好的法律專業。這些院校在法律專業方面都是很有實力的院校,想申請荷蘭法律專業的學生,可以考慮一下。一般申請法律專業的要求較高,雅思一般要求6.5分以上,有的還要求7.0分以上。
【德國的法律專業介紹】
德國作為歐洲強國,因其大學免收學費及承認中國的學位而成為近年留學的熱門國家,不少學子赴德留學。
德國是大陸法系的代表國家,德國法典是很多大陸法系國家制定法典的參考依據。我國也是大陸法系國家,所以在國內學習法學的學生,去德國進修是十分有好處的。
在Manager Magazin對法學專業的排名中列第1位的是明斯特大學弗賴堡大學以法律著稱,列第10位,波恩大學列第11位,為外國學生所設比較法學碩士(在歐洲法學論壇范圍內)政治法博士
曼海姆大學列第12位,法學主要研究有公法、刑法、民法、勞工法、國際私法、犯罪學與法哲學等,不萊梅大學在Manager Magazin對法學專業的排名中列第32位,碩士學位有歐洲及國際法律,科隆大學的法學系是德國最大的法學系之一奧格斯堡大學的法學系包括刑法、民法、公法、私法、國際法、歐洲法、羅馬法等。海德堡大學法學系有法學、外國和國際私法與經濟法、法學史、社會經濟法、刑事法、財政稅和德國與歐洲管理法等專業。法學系的經濟法專業聞名全國。
德國大學法學專業排名
1. Uni Heidelberg(海德堡大學)
2. Bucerius Law School Hamburg(漢堡法律學院)
3. Uni Bonn (波恩大學)
4. LMU Muenchen(慕尼黑大學)
5. Uni Freiburg(弗萊堡大學)
6. Uni Muenster(明斯特大學)
7. HU Berlin (柏林洪堡大學)
8. Uni Passau (帕紹大學)
9. Uni zu Koeln(科隆大學)
10. Uni Tuebingen(蒂賓根大學)
【美國的法律】
一、美國的法學院及ABA、AALS、AALL三大協會
由於美國政體是聯邦制結構,並且是市場經濟高度發達的國度,所以美國辦教育的主體主要是各州(縣、市)政府或個人的事情,美國根本不存在聯邦政府舉辦的大學的法學院。中央政府控制的微弱與私人捐贈大學法學院這兩方面的結合,導致了各個法學院在諸如課程設置及教學等方面的差異。為確保法律職業者道德和業務素質的最低標准得以維護,聯邦和各州政府對法學院的管理,主要依託非官方的行業協會——全美律師公會(American Bar Association, 簡稱ABA)、全美法學院協會(Association of American Law School, 簡稱AALS)和全美法律圖書館館員協會(Association of American Law Library, 簡稱 AALL)。ABA成立於1878年,協會下設有法律教育常務委員會(Standing Committee on Legal Ecation),它負責發「牌照」給要開辦法學院的大學,規定對法學院的各種硬體要求;AALS成立於1900年,1971年被確認為兩個全國立案的法律機關(另一個是ABA法律教育和律師資格部)之一,該協會出版的《法律教育季刊》(Journal of Legal Ecation),長期享有聲望;AALL對全國法律圖書館進行行業管理,規定各種標准規格並定期進行評比檢查驗收。當然,美國的教育已經成了一項產業,市場調節對一個教育機構的生存也有著重大的影響。
二、美國的法學教育為職業教育
美國法學教育的職業性特徵是其他特徵的基礎,是美國法學教育最本質的特徵。具體來說就是,美國法學教育以律師為培養目標。所謂職業教育是指這樣一種概念:法律教育應與人文教育相分離;學生在開始學習法律之前被假定已獲得了必要的人文科學知識;典型的法律學生是恰好成熟,並且為尋求從事法律職業做准備;法學院的任務在於為法律學生提供分析和解決法律實務方面的問題的各種技術性訓練,其宗旨是訓練他們「像法律家那樣進行思考」。
法律教育的職業性要求法學院以判例教學法為主,多種法律技能訓練法為補充。但判例教學太耗費時間,因此,法學院在一年級課程中仍然保持著蘇格拉底式討論法(Socratic method),並採取"專題式教學"(programmed instruction)、"課堂討論"(seminar)、"現場實習"(clinical program)、"計算機輔助法律教學"(CALL)、"模擬問題法"(simulation problems)等。課堂講授也沒有被徹底取代。
三、美國的法學教育為本科後教育
美國的初級法學教育被置於大學本科教育之後,通常被認為是研究生層次的職業教育,這是美國法學教育與世界各國所不同的。從美國法學院的入學條件看,報考法學院的學生要求已獲得某個學院或者大學的文學士(B.A.)學位或理學士(B.S.)學位。總結起來,美國把法律教育置於大學本科之後至少有三個方面的原因:第一、法律是一門淵深的學科,學生必須具有相當的成熟度才能對其有深刻的理解;第二、律師於國民安定、社會發展有重大關系,因此法律教育應當具有較高起點;第三、把法學教育置於較高的平台上有利於法律職業本身的進步。
四、美國法學教育的幾種學位
1.J.D.(Juris Doctor),法律職業博士學位。從歷史上看,美國法學院頒發的學位主要是法學士(Bachelor of Laws, 簡稱LL.B.)學位。自1960年代起,參照醫學院的傳統,法學院開始以J.D.學位取代法學士學位(LL.B.)。其原因在於大學本科後法律教育制度的確立和3年制嚴格的初級法律學歷教育被認為具有研究生水平。總之,「法律職業博士」(J.D.)學位是美國法律學制中的初級法律學位。
2.LL.M.(Master of Laws),法學碩士學位。該學位學制一年,也就是說拿到J.D.學位後,再攻讀一年,合格後就可以取得法學碩士學位。不過,在美國攻讀法學碩士的學生很少。該學位有兩種:一是為從事法律教育或者法律研究的學術性方向而設置的;另一種是為深化某一專門學科的技能和專長而設置的,其中最普遍的是稅法方向。
3.S.J.D.或J.S.D.(Doctor of Jurisprudence或者Doctor of Judicial Science),法律科學博士。從事純法學理論研究工作,學制2—20年,有的甚至終生拿不到學位。繼續攻讀這一學位的美國人更是鳳毛麟角,對外國人來說,拿到這一學位也許是一個鍍金的機會。攻讀這一學位,只需在學校讀一年。一年後可離校,遍工作遍作論文,論文完成後,回來答辯。
另外,法學院還為在美國從事高級研究的外國法律家授予一種「比較法碩士」(Master of Comparative Law, 簡稱M.C.L.)學位,以及認為對社會做出突出貢獻的公民頒發一種「榮譽法律博士」(Doctor of Laws,簡稱LL.D.)學位。
美國法學院的學生畢業後大部分從事律師職業,而若要在某個州執業,就必須通過該州主辦的律師考試。然後再經過一定的品格考察獲得律師執照,就可在州內法庭代理當事人出庭。美國實行嚴格的法官選拔制度,因此,學生在畢業後立即擔任法官職務懂得機會是沒有的。不過一些優秀的畢業生可能會有機會擔任著名法官的書記員的職務,歷時一、二年。有些學生希望將來擔任法律教授,教師會鼓勵他們先到有關部門工作若干年,然後再回校任教或進一步深造。
『伍』 王鍇的介紹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德國弗賴堡大學訪問學者(2013-2014)。現任院學位分委員會委員、法學院憲法與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標准化與產業監管研究所所長、北航航空法律和標准研究所副所長。1997年9月至2001年7月,中國人民大學歷史學學士;2001年9月至2004年7月,中國人民大學法學碩士;2004年9月至2007年6月,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2007年6月開始任教於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2009年晉升副教授,2014年晉升教授,2015年晉升博士生導師。曾榮獲中國人民大學研究生學術新星一等獎、北航「藍天新秀」、「藍天新星」(科研)、中國法學創新網「法學新秀」、第六屆中青年憲法學者優秀科研成果論文類三等獎、第七屆中青年憲法學者優秀科研成果論文類二等獎、第十屆中國青年法學論壇主題徵文一等獎、北航優秀教學成果教材類二等獎。兼任中國憲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國財稅法學研究會理事、董必武法學思想研究會理事、北京市法學會憲法學研究會理事、北京市法學會教育法研究會理事、北京市法學會比較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央民族大學法治政府與地方制度研究中心客座教授、中國法學會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員。

『陸』 求:1984年諾貝爾生理學與醫學獎獲得者的人生經歷。急!急!急!非常感謝!!!
米爾斯坦(C.Milstein,1927~)和柯勒( G.Kohler,1946~)米爾斯坦出生於1927年10月,是英籍阿根廷免疫學家,1960年在劍橋大學獲哲學博士,1963年開始在劍橋分子生物學實驗室工作,現任該校蛋白質和核酸實驗室主任。柯勒出生於1946年4月,是德國免疫學家,在弗賴堡大學獲哲學博士,1974年在米爾斯坦實驗室作博士論文。1975年,米爾斯坦和柯勒合作發展了雜交瘤技術,並用來生產單克隆抗體(見「單克隆抗體」條)。這對生物學、醫學中用抗體進行研究和治療起了重要的推動作用,被廣泛用於基礎、臨床的研究。雜交瘤技術是本世紀方法學上的一個重大突破,開創了大量生產具有專一特異性的單克隆抗體的新紀元。為此,1984年米爾斯坦和柯勒被授予諾貝爾生理學醫學獎。
『柒』 德國弗賴堡大學博士讀幾年
專業不一樣,年數不統一。
弗萊堡大學位於德國巴登-符騰堡州的弗萊堡市,是德國一所悠久的著名高等學府。弗萊堡大學開設的專業種類眾多,包括神學院,法學院,醫學院,經濟與行為科學院,哲學院,歷史,社會與哲學院,與學院,與學院,生物學院,森林與學院,工程學院。博士待遇不錯,具體情況可以申請詢問一下。
『捌』 文科生去德國留學選擇專業問題
就我所知道的回答:
首先,純語言並不推薦 來這邊學別的專業 待個五六年 語言水平不敢說多好 但是也不差了 而且專業領域熟知。哲學類的不清楚 不敢妄斷
其次,來了之後轉專業的難度也不大 就是大不了重頭讀唄 反正你國內也只是讀幾個學期而已 過來最多免掉兩門課 真重讀了也不算浪費
再次,學德語一到三個學期脫產的話差不多 要一個禮拜上一次課 那肯定夠嗆 不過過來再讀半年語言也是正常的 這邊過DSH確實是比德福容易
最後,需要注意的地方太多了,從別找中介到申請學校盡量避開assist到過來帶個電飯鍋都有 這個真沒法回答 自己多泡泡論壇吧
關於補充,德國的建築專業不錯,學是肯定能學到東西 但是德國的建築業已經是很夕陽的不能再夕陽了,事務所里接的活只有修繕,沒有新的項目,畢業生一般畢業了都不在德國找工作,簡歷都不投,直接回國。所以有別的專業先申請別的吧,我個人是工科專業,不是很了解文科類的,但是這邊讀的最多的是BWL,VWL 偏經濟一點 你可以了解一下啊
一樓裡面的那個留德除婚姻外基本沒可能那絕對是扯淡,這邊留下的途徑還是很多的,現在的綠卡政策也實施了,不過這都是你畢業後找到工作才考慮的,暫時沒必要考慮這么多,拿到文憑,確實有本事,不能留在德國也不是非要回國的,別的國家也可以去的。
還有申請的德福分數一般是4個4 是16分, 文科類的只高不低 理工類的商量商量可以打個折
『玖』 場論的創立者
庫爾特·勒溫(Kurt Lewin,1890-1947,德裔美國心理學家,傳播學的奠基人之一,社會心理學的先驅,也是首先將格式塔心理學原理用於研究動機、人格及團體社會歷程的心理學家。他出生於普魯士波森省的莫吉爾諾鄉村的一個中產階級猶太家庭,因心臟病突發逝於美國馬薩諸塞州的牛頓維爾(Newtonville)。
1909 年進入弗賴堡大學學習醫學,那時他打算成為一個醫生。不久後即轉入慕尼黑大學學習生物學,後又轉到柏林大學,1910 年開始攻讀心理學哲學博士,成為 C。斯圖姆夫的及門弟子,當時格式塔心理學派的三位創始人 M。韋特海默、K。考夫卡和 W。柯勒也都是斯圖姆夫的學生。在柏林大學期間,除學習心理學外,他也學習數學和物理學,他完成了許多關於聯想和動機的重要研究,並開始創建他的場論。1914 年博士畢業,此時正逢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直到 1916 年才獲得博士學位。大戰期間他在德國陸軍作為志願兵服役 4 年,官至陸軍中尉,曾因受傷而獲頒鐵十字勛章。1917 年,他和教師瑪利亞(Maria Landsberg)結婚,他們有兩個孩子,這場婚姻維持了 10 年。在 1917 年受傷療養期間,他發表了「戰爭形式」一文,文中首次提出場論的初步概念。
1921 年他成為柏林大學心理學研究所的研究人員,次年任講師,1927 年晉升為教授,在此期間與格式塔心理學派建立聯系,並成為該學派的積極倡導者。1929 年他參加了在美國耶魯舉行的國際心理學家會議,同年他和蓋特爾德(Gertrud Weiss)結婚,婚後育有兩個孩子。1932 年應 E。波林之邀赴美任斯坦福大學訪問教授 6 個月,任期結束後,因逃避納粹執政後對猶太人的迫害,於 1933 年從德國來到美國定居,1940 年成為美國公民。他先在康奈爾大學任教 2 年,1935 年應聘於愛荷華大學兒童福利研究站工作,指導了一系列關於兒童實驗社會心理學的研究。由於他在社會心理學中努力研究的優良成果,1944 年受聘到麻省理工學院任教,並擔任由他創辦的群體動力學研究中心主任。1944 年,勒溫的母親逝於德國納粹集中營,3 年後,勒溫去世。
勒溫雖與三位完形心理學創始人同時,而且關系密切,但他的心理學思想卻與他們三人不同。勒溫所研究者不是知覺、思維和問題解決等問題,而是將格式塔心理學的理念擴大到社會情境,從而研究人與環境及人與人之間關系的問題。在他的心理學研究中,最受重視的有以下兩方面:場論和群體動力學 .

『拾』 以後想出國讀研,請問哪個國家法學比較好的
出國讀研,法學專業的有荷蘭,德國和美國的是比較好的,詳細介紹如下:
1.【荷蘭法學專業介紹】
荷蘭的風景優美,是鬱金香王國、風車王國。荷蘭這個優美的國家給大多人留下的印象是一個商業貿易較為繁榮的國家。但荷蘭還有大家不了解的一面,那就是荷蘭還是一個法律體系健全的國家。例如:國際法庭設在荷蘭,歐洲的第一部法典誕生於荷蘭的萊頓大學。因此,從這些方面都可以體現出荷蘭高質量的法律體系。
荷蘭是一個君主立憲的議會制國家,政府制定的全部法案都必須以議會的法案為根據。荷蘭憲法規定:「民法、刑事、民事訴訟法及刑事訴訟法的制定必須依據議會制定的統一的法典,但也不妨礙根據議會的單獨法案規范其他領域。」因此,荷蘭法是由議會法案、法典、條約及案例法組成的法律制度。荷蘭法律不像美國或英國法律那樣以傳統共同法為基礎,而是基於源於1789年法國大革命時期的民法典和刑法典的法國法律。國際法庭設在荷蘭,荷蘭健全和高質量的法律體系為荷蘭的法律教育提供了強大的支撐。荷蘭高校提供的法律英語課程體現了荷蘭的法律傳統。許多法律專業課程與國際法有關,常常涉及法律制度的比較。因此學生可以學到更全面、更透徹的法學知識。
學生在教學中可以充分體驗生動的法律教學,接觸到豐富的歷史和廣泛的專業知識以及可以感受到國際化氛圍和國際視野。更值得注意的是,荷蘭的法律體系和我們的大陸體系的法律極為相似,對學生學習很有幫助。因此,荷蘭可謂是一個學習法律專業的優選的國家。
荷蘭在法律專業方面具有優勢的大學是萊頓大學、阿姆斯特丹大學、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學、馬斯特里赫特大學和H類的海牙大學。其中萊頓大學成立於1575年,是荷蘭最古老的大學,也是世界排名前100名的大學。學校的法律專業世界排名第五,商法和國際法是荷蘭最好的法律專業。這些院校在法律專業方面都是很有實力的院校,想申請荷蘭法律專業的學生,可以考慮一下。一般申請法律專業的要求較高,雅思一般要求6.5分以上,有的還要求7.0分以上。
以下是荷蘭法學比較好的大學的介紹:
【申請注意】
申請材料的嚴格之處不再只體現在GPA上,更大程度上要求申請者提供更合理的動機、高質量的推薦信及標準的申請表填寫。看來碩士條件要求的嚴格所以我們的材料要求更嚴申請要提早。只有早申請,才有更多的機會申請到國際商業管理、金融管理、法學、建築學等荷蘭招牌專業;才有可能有更多的機會獲得獎學金。在學生條件並不十分突出的情況下,只有早申請,才能體現優勢。由於每年申請者太多,評審人員不會有太多的時間看每一份文件,所以申請材料一定要經過富有經驗的專業製作,才可以在眾多的材料中脫穎而出,吸引評審人員的注意。
【德國的法律專業介紹】
德國作為歐洲強國,因其大學免收學費及承認中國的學位而成為近年留學的熱門國家,不少學子赴德留學。
德國是大陸法系的代表國家,德國法典是很多大陸法系國家制定法典的參考依據。我國也是大陸法系國家,所以在國內學習法學的學生,去德國進修是十分有好處的。
在Manager Magazin對法學專業的排名中列第1位的是明斯特大學弗賴堡大學以法律著稱,列第10位,波恩大學列第11位,為外國學生所設比較法學碩士(在歐洲法學論壇范圍內)政治法博士
曼海姆大學列第12位,法學主要研究有公法、刑法、民法、勞工法、國際私法、犯罪學與法哲學等,不萊梅大學在Manager Magazin對法學專業的排名中列第32位,碩士學位有歐洲及國際法律,科隆大學的法學系是德國最大的法學系之一奧格斯堡大學的法學系包括刑法、民法、公法、私法、國際法、歐洲法、羅馬法等。海德堡大學法學系有法學、外國和國際私法與經濟法、法學史、社會經濟法、刑事法、財政稅和德國與歐洲管理法等專業。法學系的經濟法專業聞名全國。
德國大學專業排名:德國大學法學專業排名
1. Uni Heidelberg(海德堡大學)
2. Bucerius Law School Hamburg(漢堡法律學院)
3. Uni Bonn (波恩大學)
4. LMU Muenchen(慕尼黑大學)
5. Uni Freiburg(弗萊堡大學)
6. Uni Muenster(明斯特大學)
7. HU Berlin (柏林洪堡大學)
8. Uni Passau (帕紹大學)
9. Uni zu Koeln(科隆大學)
10. Uni Tuebingen(蒂賓根大學)
以下是德國法學院的按專業的分類排名。
民法(Zivilrecht)
1 Munster
2 Tubingen
3 Passau
4 Munchen
5 Koln
6 Heidelberg
7 Regensburg
8 Bayreuth
9 Augsburg
10 Freiburg
商業法(Wirtschaftrecht)
1 Munster
2 Tubingen
3 Koln
4 Kiel
5 Mu
【美國的法律】
一、美國的法學院及ABA、AALS、AALL三大協會
由於美國政體是聯邦制結構,並且是市場經濟高度發達的國度,所以美國辦教育的主體主要是各州(縣、市)政府或個人的事情,美國根本不存在聯邦政府舉辦的大學的法學院。中央政府控制的微弱與私人捐贈大學法學院這兩方面的結合,導致了各個法學院在諸如課程設置及教學等方面的差異。為確保法律職業者道德和業務素質的最低標准得以維護,聯邦和各州政府對法學院的管理,主要依託非官方的行業協會——全美律師公會(American Bar Association, 簡稱ABA)、全美法學院協會(Association of American Law School, 簡稱AALS)和全美法律圖書館館員協會(Association of American Law Library, 簡稱 AALL)。ABA成立於1878年,協會下設有法律教育常務委員會(Standing Committee on Legal Ecation),它負責發「牌照」給要開辦法學院的大學,規定對法學院的各種硬體要求;AALS成立於1900年,1971年被確認為兩個全國立案的法律機關(另一個是ABA法律教育和律師資格部)之一,該協會出版的《法律教育季刊》(Journal of Legal Ecation),長期享有聲望;AALL對全國法律圖書館進行行業管理,規定各種標准規格並定期進行評比檢查驗收。當然,美國的教育已經成了一項產業,市場調節對一個教育機構的生存也有著重大的影響。
二、美國的法學教育為職業教育
美國法學教育的職業性特徵是其他特徵的基礎,是美國法學教育最本質的特徵。具體來說就是,美國法學教育以律師為培養目標。所謂職業教育是指這樣一種概念:法律教育應與人文教育相分離;學生在開始學習法律之前被假定已獲得了必要的人文科學知識;典型的法律學生是恰好成熟,並且為尋求從事法律職業做准備;法學院的任務在於為法律學生提供分析和解決法律實務方面的問題的各種技術性訓練,其宗旨是訓練他們「像法律家那樣進行思考」。
法律教育的職業性要求法學院以判例教學法為主,多種法律技能訓練法為補充。但判例教學太耗費時間,因此,法學院在一年級課程中仍然保持著蘇格拉底式討論法(Socratic method),並採取"專題式教學"(programmed instruction)、"課堂討論"(seminar)、"現場實習"(clinical program)、"計算機輔助法律教學"(CALL)、"模擬問題法"(simulation problems)等。課堂講授也沒有被徹底取代。
三、美國的法學教育為本科後教育
美國的初級法學教育被置於大學本科教育之後,通常被認為是研究生層次的職業教育,這是美國法學教育與世界各國所不同的。從美國法學院的入學條件看,報考法學院的學生要求已獲得某個學院或者大學的文學士(B.A.)學位或理學士(B.S.)學位。總結起來,美國把法律教育置於大學本科之後至少有三個方面的原因:第一、法律是一門淵深的學科,學生必須具有相當的成熟度才能對其有深刻的理解;第二、律師於國民安定、社會發展有重大關系,因此法律教育應當具有較高起點;第三、把法學教育置於較高的平台上有利於法律職業本身的進步。
四、美國法學教育的幾種學位
1.J.D.(Juris Doctor),法律職業博士學位。從歷史上看,美國法學院頒發的學位主要是法學士(Bachelor of Laws, 簡稱LL.B.)學位。自1960年代起,參照醫學院的傳統,法學院開始以J.D.學位取代法學士學位(LL.B.)。其原因在於大學本科後法律教育制度的確立和3年制嚴格的初級法律學歷教育被認為具有研究生水平。總之,「法律職業博士」(J.D.)學位是美國法律學制中的初級法律學位。
2.LL.M.(Master of Laws),法學碩士學位。該學位學制一年,也就是說拿到J.D.學位後,再攻讀一年,合格後就可以取得法學碩士學位。不過,在美國攻讀法學碩士的學生很少。該學位有兩種:一是為從事法律教育或者法律研究的學術性方向而設置的;另一種是為深化某一專門學科的技能和專長而設置的,其中最普遍的是稅法方向。
3.S.J.D.或J.S.D.(Doctor of Jurisprudence或者Doctor of Judicial Science),法律科學博士。從事純法學理論研究工作,學制2—20年,有的甚至終生拿不到學位。繼續攻讀這一學位的美國人更是鳳毛麟角,對外國人來說,拿到這一學位也許是一個鍍金的機會。攻讀這一學位,只需在學校讀一年。一年後可離校,遍工作遍作論文,論文完成後,回來答辯。
另外,法學院還為在美國從事高級研究的外國法律家授予一種「比較法碩士」(Master of Comparative Law, 簡稱M.C.L.)學位,以及認為對社會做出突出貢獻的公民頒發一種「榮譽法律博士」(Doctor of Laws,簡稱LL.D.)學位。
美國法學院的學生畢業後大部分從事律師職業,而若要在某個州執業,就必須通過該州主辦的律師考試。然後再經過一定的品格考察獲得律師執照,就可在州內法庭代理當事人出庭。美國實行嚴格的法官選拔制度,因此,學生在畢業後立即擔任法官職務懂得機會是沒有的。不過一些優秀的畢業生可能會有機會擔任著名法官的書記員的職務,歷時一、二年。有些學生希望將來擔任法律教授,教師會鼓勵他們先到有關部門工作若干年,然後再回校任教或進一步深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