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犯罪思考
㈠ 大學生違法犯罪的原因有哪些
違法犯罪的原因很多,主要是必須觸犯法律的規定。原因無非是為了錢、情、利,別的也涉及不到。
㈡ 論文舉例說明某些大學生犯罪的原因,以及對當代大學生預防犯罪有何啟示
一、周密思考,慎重落筆
論文提綱論文是一項「系統工程」,在正式動筆之前,要對文章進行通盤思考,檢查一下各項准備工作是否已完全就緒。首先,要明確主題。主題是文章的統帥,動筆之前必須想得到十分清楚。清人劉熙載說:「凡作一篇文,其用意俱可以一言蔽之。擴之則為千萬言,約之則為一言,所謂主腦者是也。」(《藝概》)作者要想一想,自己文章的主題能否用一句話來概括。主題不明,是絕對不能動手寫文的。其次,是理清思路。思路是人訂]思想前進的脈絡、軌道,是結構的內在依據。動筆之前,對怎樣提出問題,怎樣分析問題,怎樣解決問題,以及使用哪些材料等,都要想清楚。第三,立定格局。所謂「格局」,就是全文的間架、大綱、輪廓。在動筆之前先把它想好「立定」,如全文分幾部分,各有哪些層次,先說什麼,後說什麼,哪裡該詳,哪裡該略,從頭至尾都應有個大致的設想。第四,把需要的材料准備好,將各種事實、數據、引文等找來放在手頭,以免到用時再去尋找,打斷思路。第五,安排好寫作時間、地點。寫作要有相對集中的時間,比較安靜的環境,才能集中精力專心致志地完成畢業論文寫作任務。
古人說:「袖手於前,方能疾書於後。」魯迅也曾說,靜觀默察,爛熟於心;凝神結想,一揮而就。做好了充分的准備,寫起來就會很快。有的人不重視寫作前的准備,對所寫的對象只有一點粗淺的認識就急於動筆,在寫作過程中「邊施工邊設計」,弄得次序顛倒,手忙腳亂,或做或掇,時斷時續,結果反而進展緩慢。所以,在起草之前要周密思考,慎重落筆。
二、一氣呵成,不重「小節」
在動筆之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備,一旦下筆之後,則要堅持不懈地一口氣寫下去,務必在最短時間內拿出初稿。這是許多文章家的寫作訣竅。有的人寫文章喜歡咬文嚼字,邊寫邊琢磨詞句,遇到想不起的字也要停下來查半天字典。這樣寫法,很容易把思路打斷。其實,初稿不妨粗一些,材料或文字方面存在某些缺陷,只要無關大局。暫時不必去改動它,等到全部初稿寫成後,再來加工不遲。魯迅就是這樣做的,他在《致葉紫》的信中說:
先前那樣十步九回頭的作文法,是很不對的,這就是在不斷的不相信自己——結果一定做不成。以後應該立定格局之後,一直寫下去,不管修辭,也不要回頭看。等到成後,擱它幾天,然後再來復看,刪去若干,改換幾字。在創作的途中,一面煉字,真要把感興打斷的。我翻譯時,倘想不到適當的字,就把這些字空起來,仍舊譯下去,這字待稍暇時再想。
否則,能因為一個字,停到大半天。這是魯迅的經驗之談,對我們寫畢業論文也極有啟發。
三、行於所當行,止於所當止
北宋大文學家蘇拭在談到他的散文寫作時說:「吾文如萬斜泉涌,不擇地而出。在乎地,滔滔汩汩,雖一日干里無難;及其與山石曲折,隨地賦形而不可知也。所可知者,常行於所當行,常止於不可不止,如是而已矣。」(《文說》)蘇拭是唐宋八大散文家之一,作文如行雲流水,有神出鬼沒之妙,旁人不可企及。但他總結的「行於所當行,止於所不可不止」,則帶有一定的普遍性。
「行於所當行」,要求作者在寫作時,該說的一定要說清楚,不惜筆墨。如一篇文章的有關背景,一段事情的來龍去脈,一種事物的性質特徵等,如果是讀者所不熟悉的,就應該在文章中講清楚,交代明白,不能任意苟簡,而使文意受到損害,以致出現不周密、不翔實的缺陷。
「止於所不能不止」,就是說,不該寫的,一字也不可多寫,要「惜墨如金」。如果情之所至,任意揮灑,不加節制,也不肯割愛,勢必造成枝蔓橫生,冗長拖杏,甚至出現「下筆千言,離題萬里」的毛病。
㈢ 當代大學生犯罪的原因
當代社會中,大學生犯罪有增長趨勢,而且大學生犯罪向多樣化、智能化方向發展。一些所謂的「學習尖子」也走上了犯罪的道路。這些現象的出現決非偶然。
一 原因淺析
1. 市場經濟深刻地影響、塑造大學生的行為、思想。上世紀90年代的中國處於一個社會轉型期,市場經濟獲得飛速發展。這種變化深刻地影響著社會成員,當然當代大學生也是被影響的一部分。這種影響是兩面的。市場經濟的發展具有不可否認的巨大的積極作用,與此同時,也有相應的消極一面。由它帶來的無序性引發了人們思想上的某種混亂。
2. 大學生自我價值觀發生了變化。價值觀是影響甚至支配人們行為的重要因素。隨著社會的發展,大學生自我價值出現了變化。在不否認主流是好的條件下,我們要指出有為數不少的人的思想出現了消極、頹廢的傾向。主要表現在: A.對自身及社會認識的變化:看到社會中大學生比例的上增,大學生失業現象的頻繁,現代大學生已經不再有過去大學生擁有的那種認為自己是出類拔萃的優秀者的想法,他們的自我預期下降。這使他們極易產生消極頹廢心理。市場經濟影響下,物質利益成為現實生活的重頭戲,許多大學生錯誤地以物質利益為尺度去評價個人得失,這誘發了眾多大學生進行搶劫、盜竊、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甚至有些大學生為了經濟利益,連最基本的道德也放棄了,例如:目前社會比較敏感而又眾多的女大學生賣淫、大學生扮大款現象。B.個人化個性化傾向:面對改革浪潮,大學生的價值觀念就出現了個人化、個性化傾向。這種傾向是對不承認合理的個人利益、個人價值的「反對」,具有一定的積極性,但如果不能把握合適的「度」,就很容易陷入個人主義的泥潭,從而容易產生犯罪。
3.大學生心理發展的不成熟性大學生處於青年期,其心理正在迅速走向成熟但又未完全成熟,他們心理起伏比較大、易沖動、自我控制能力較差、做事情欠缺考慮;加上大學生人生體驗淺,而社會又極其復雜,故若沒有正確的引導,他們很容易走上歧途,甚至誘發犯罪。大學生的心理發展的不成熟性還表現在:他們心理的脆弱性上面,這種心理的脆弱,主要有原因有:A 對自我的要求過分高於自身的素質、能力;B 客觀生活環境困難;C 父母過度關懷。曾經被媒體熱炒的清華大學學生劉海洋硫酸傷熊事件、北北京某高校學生馬忠義攜帶模擬槍綁架案以及許多大學生因難以承受戀愛失意而導致的犯罪等等,都是因心理的脆弱而誘發的犯罪。
4、社會文化的影響由於改革開放,國內出現了多種文化。一些非主流文化的負面影響及不同背景的西方文化、港台文化對大學生產生的不可低估的影響。這些影響也是導致大學生犯罪的原因之一。社會的主流文化是健康向上的,對大學生起著積極的正面引導作用,但像色情、暴力、荒謬、享樂主義以及西方、港台文化中所宣傳的私有化、極端個人主義文化及文化商業化作用下產生的文化糟粕,則在社會上起著極壞的影響,誘導大學生走上違法犯罪之路。
5、家庭因素也是一個不可忽視的因素。現在的家庭無論經濟條件好壞,都對自家的「驕子」給予過多溺愛。有的父母不惜省吃儉用,也要為孩子設計舒適的環境;經濟條件好的,更是把孩子當作「掌上明珠」,要啥給啥。這容易使大學生產生好逸惡勞,揮霍無度的不良習氣,甚至導致犯罪的發生。
二 當代大學生犯罪的預防
預防是減少犯罪的最有利的辦法,預防大學生犯罪是對人才的珍惜,是對社會的責任。預防大學生犯罪,是學校的任務。也是司法機關和社會個方面的共同任務。1. 注重對大學生思想道德教育,引導大學生正確認識自我,認識社會,樹立正確的人生方向,追求目標,增強大學生的公德意識。2. 培養大學生良好的心理素質針對大學生心理發展不夠成熟的特點,學校要有意識地開展心理健康知識講座、開設心理咨詢服務。幫助大學生形成健康向上的心理,當前尤為重要的是:A) 引導大學生控制情緒,增強社會應變力,學會處理現實與願望的矛盾,學會自我調試,做事前理智思考。B) 注意引導大學生建立和諧的人際關系:大學生要放棄自卑心理,充滿信心地對待生活,能夠接納他人,使自己的心理處於輕松愉快之中。C) 注意引導大學生正確處理戀愛與性問題,指導大學生以嚴肅的態度對待愛情,正視戀愛關系,保持穩定的情緒及健康的心理。3. 強化各方面教育,特別是法制教育,增強大學生法律意識,大學生應具備多種能力學校要進行全面教育,針對大學生中許多人不知法、不懂法、有的甚至是法盲的現象,我們強調要強化法制教育,使大學生知法、懂法、守法,指導大學生正確理解權利與義務的關系,在履行義務的前提下,合法行使自己的權利,幫助大學生形成依法辦事、同違反憲法、法律以及破壞我果法制的行為斗爭的思想意識。4 加強校園內的內部管理,及社會各部門的共同教育,共同管理預防犯罪首先必須保證良好的校園生活環境,保證校園是一個學習知識的場所,切實抵制社會不良文化的進入。學校要關心學生的生活,幫助學生解決生活中的各項困難。對大學生的培養與教育,不單是學校的事,社會個部門也都負有重大責任。家長要注重對自己孩子的了解,配合學校教育;司法機關也應該有重點地與大學定期聯系,幫助學校建立良好的校園環境,同時加強校內的司法宣傳教育;政府職能部門則應力所能及地為大學排憂解難。要切實採取可行的措施,優化社會大環境以及校園環境,加強教育領導,把大學生犯罪率降到最低限度。
㈣ 大學生犯罪反思
隨著經濟全球化的迅速發展,社會環境競爭日趨激烈,在推進和諧社會的建設中,良好的人際溝通能力已經成為現代社會衡量人才質量的重要參數之一。近年來,關於高校大學生群體由於人際溝通問題引發的心理問題也愈發嚴重,「復旦研究生黃洋疑遭室友飲水機投毒身亡」案件再一次引發了我們對高等教育體制的思考。 一、大學生人際溝通能力的重要性及現狀分析 人與環境的相互作用是在社會互動中不斷變化著的,大學生人際溝通能力也不斷隨之變化。溝通指將某一信息(或意思)傳遞給客體或對象,以期取得客體作出相應反應效果的過程,即信息交流。大學生的人際交往較以前相比,復雜性、廣泛性增大,各種心理需求也隨之擴大,人際溝通能力缺失對於大學生可能會造成精神上、心理上的巨大壓力,引發一系列心理問題,影響身心健康。 從1994年清華大學朱令鉈中毒案,到2004年雲南大學馬加爵案,揚州大學秋水仙鹼投毒事件,再到2007年中國礦業大學鉈鹽投毒案,到最近的復旦研究生投毒案、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因瑣事發生口角致一人死亡……這些案件無一不反映出大學生因人際溝通能力缺失引發的社會問題。今年1月,武漢長江工商學院新聞專業學生針對大學生寢室關系,在華中師范大學等12所高校做了問卷調查。結果顯示,僅43%的大學生對寢室關系表示滿意。調查發現,容易引發寢室矛盾的原因主要是性格、生活習慣以及溝通方式等方面存在差異。中國青少年心理衛生專業委員會副主任、華中師范大學心理學院教授鄭曉邊表示,一些大學生缺乏人際交往能力是近年來高校死傷事件頻頻出現的一個重要原因。 人際溝通是社會服務的基本要求,信息社會的溝通需要,事業成功的重要藝術,社會服務的必備素質,有利於充實自我,包裝自我,完善自我,服務自我,實現自我。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國際21世紀教育委員會》里提出,人際溝通的最終目的是學會共處。以上校園死傷事件的發生不是偶然的,人際關系處理不當,缺乏有效的理解和溝通,都是導致慘案發生的原因。馬加爵慘案的發生貧困不是直接的原因,與他人溝通不良導致精神孤獨,自我封閉以至於最後漠視個體生命的存在才是深層次原因。 二、影響大學生人際關系的因素 中國心理衛生協會一項調查顯示,40%的大學新生、50%的畢業生有不同的心理問題,人際交往、學習壓力、就業壓力、情感困境是四大主因。 所謂溝通的障礙,就是信息溝通不通暢,因為信息必須與接受者所知道的范圍相關聯,如此才可能使信息為接受者所了解。引起溝通障礙的因素有移情(同理心)、控製程度、自我表露、信任程度等其他因素,如生理、情緒、智力、社會、感覺與態度、目標以及性格因素。調查表明,在當前的大學生人際溝通過程中,明顯存在著社交迴避、社交焦慮、憤世嫉俗、自我中心等問題。在社交迴避與社交焦慮這個問題中,大學生特別是來自農村的大學生表現得比來自城市的大學生更加突出,原因是生活環境的不同、接受信息量的差異。溝通心理壓力增大,嫉妒心理的破壞效應也增加了人際溝通成本。所以,大學生的人際溝通障礙,信息不通暢是表象,根本原因還是一個深層次的心理問題。 相互作用分析理論將大學生人際關系的影響因素劃分為四個層次。從社會層面說,不同的文化環境、知識素養、價值觀念,都會影響人們在實踐中目標的確定和行為的選擇。在校園層面看來,大學生在人際認知上的偏差及處理人際關系技能的缺失是導致人際關系不和諧的內在根本原因。復旦投毒案中,學校主要偏重於對學生遵守紀律和制度方面的管理,而對於學生之間在人際關系方面出現的問題並不重視。在家庭層面看來,家庭教育方式不當和父母應激方式異常也會導致子女人際關系不良。在個體層面,個體的認知、情感、性格等主觀因素影響了個體對別人的認識。 三、建立有效溝通人際關系的理論方法及實踐意義. 相互作用分析(Translational.analysis,TA)作為一種人格理論與治療方法,從人格與心理治療的視角對人際交往進行了全新的解讀。伯恩認為,人格結構的PAC分析理論包括父母(parent)意識、成人(alt)意識、兒童(child)意識三部分,分別代表3種心理狀態:父母意識特徵(以權威和優越感為特徵)、成人意識特徵(以客觀和理智的行為為特徵)、兒童意識特徵(像嬰兒般沖動)。人們在相互交往中都要表現出某種人格特徵的某種心理狀態,通過按照對方期望作出反應,即可以建立友好的人際關系;然而交往中出乎對方期望,容易導致友好關系的中斷。由此可見,成人心理是解決問題的主要途徑。因此,其實踐意義有以下三點: (一)完善人格,以成人心理處理人際交往問題是成功人際交往的重要條件。人格特質的完善是三種心理狀態的平衡。強化成人意識特徵的主導地位,在成人心理狀態的調節下,適時、合理地採用不同的心理狀態處理實際問題。
㈤ 預防大學生犯罪的建議和途徑 個人方面
預防大學生違法犯罪是一項系統工程,應堅持綜合治理、源頭治理,提出如下建議:
加強校園法治教育。創新法治教育內容和形式,邀請法律專業人士來校講課,組織參觀法治教育基地,舉辦法律知識競賽、觀摩庭審、課堂辯論、無領導小組討論等,注重以案釋法,讓大學生不僅了解法律,更會思考法律、運用法律,同時,在顯著位置增設法治宣傳欄、宣傳刊,營造法治氛圍,引導大學生真正做到學法尊法守法用法。
繼續重視家庭教育。父母家長要注意從點滴小事上開始,對自己高標准、嚴要求,帶頭遵紀守法,給大學生樹立好榜樣,潛移默化進行影響。同時,要加強與學校等溝通,了解大學生在校情況,對不當行為制止,防微杜漸。
加大幫助挽救力度。對違法犯罪大學生,消除歧視,並堅持寬嚴相濟、重在幫教的原則,實施針對性跟蹤教育,強化日常學習關懷、生活管理、心理疏導、法治熏染,避免一蹶不振,推動改過自新,重新走上正軌。
㈥ 大學生違法犯罪的動機表現在罪名上
表現在罪名上,就看他的行為觸犯了那一條法律了,真心在幫你期待採納,
㈦ 你認為大學犯罪現象為何呈上升趨勢
追求享樂的需要。這是大學生中較為普遍存在的一類需要偏斜。據有關調查,盜竊犯罪約佔大學生犯罪總數的50%左右,居大學生犯罪的首位。這種犯罪行為的發生大多與這些大學生追求享樂的心理需要有關。這類大學生的家庭條件往往並不困難,但他們追求高消費,享樂成了優勢需要。一旦經濟「吃緊」,向家裡伸手難以滿足時,便產生盜竊的動機。調查顯示,女生只佔犯罪大學生的極少數。其中,從事賣淫和盜竊的則佔到了70%,主要原因就是為了滿足享樂。
滿足報復的需要。在大學生的犯罪類型中,打架斗毆、殺人傷害、強奸等這類人身傷害的犯罪是僅次於盜竊犯罪的第二大類案件。這類案件中約有30%是由於大學生極強的報復心理所引起。有的大學生戀愛不成,因愛生恨報復對方。有的僅僅因為一句玩笑話或一點小事,認為被對方侮辱便殺害或打傷對方。
尋求刺激的需要。大學生普遍具有較強的求知慾,但如果在求知慾中低級的情緒體驗——尋求刺激成為優勢需要時,往往會迎合那些情調低下的東西或滿足自我畸形的求新求奇的心理。南京某高校一位女大學生煞費苦心設計作案手段實施盜竊,又將盜竊來的物品精心銷毀和遺棄。被捕後她坦言:「我模仿警匪片中的情節,每次作案時都有成就感,特別刺激。」
社會認知上的自我中心觀
所謂社會認知上的自我中心觀是指在個體與他人或社會的關繫上往往只從自我的立場出發,而不能從他人或社會位置去思考問題或處理問題的認知方式。社會認知上的自我中心觀正是阻擋個體客觀認知他人與正確把握社會規范的一個心理問題。劉海洋傷熊和馬曉明殺親事件的一個共同的原因正是他們在社會認知上的自我中心觀。
劉海洋傷熊行為的發生緣於對熊的嗅覺進行驗證。是什麼阻擋了在他實施這種行為時不去思考此行為方式的正當性及可怕的社會後果?而社會認知上的自我中心觀則是一個重要的原因。在這種認知結構下,個體往往只從本位或自我慾望去看事和行事。由於不能從他人或社會角度去分析問題,在進行某種社會行為時,也就不能或無法了解他人對此的真正態度,不能意識到或了解社會規范對此行為的評價,對社會規范的遵從難免不會發生問題。盡管他已處於青年晚期,卻仍然沒有學會從社會的角度來思考評判自己的行為,以致無法約束自己。其傷熊行為反映出他在社會認知上仍然沒有超越兒童時期的「自我中心狀態」,其心理水平與社會角色極不一致。
馬曉明殺親則是一例典型的以自我中心觀思考問題和處理問題的案件。
馬曉明因退學事件,在害怕告知父母真相使父母失望,與不得不告訴學校父母對其退學態度的矛盾沖突中,先想到自殺,繼而因擔心自己的自殺會引發家人的傷心,乾脆採取這種一了百了的極端方式以求得解脫。在整個事件中,從表面上看,馬曉明自始至終都想到了自己的家人,一直在替他人著想。但他僅僅是按自己主觀願望來分析和處理問題,而不能真正站在他人的位置與社會角度來分析問題和處理困難。他的行為所反映出來的社會認知方式同樣是自我中心觀。因為對他人與社會規范的真正理解,不僅意味著能替他人著想,更重要的是能站在他人的角度替他人著想。因此,在自我中心觀的制約下,他無法他位思考,而只能憑自己的想當然去做,最終無法找到正確解決問題的方法,也不懂得如何求助於他人。
自我意識的混亂
自我意識是指個體對自身的意識。自我意識表現為自我概念、自我評價和自我理想的辯證統一。所謂自我意識的混亂是指個體無法形成正確的自我概念和適宜的自我態度,以致不能達到自我同一性的確立而獲得安定、平衡的心理狀態。
青年期被稱為「第二次誕生」的時期,是自我意識迅速發展和確立的階段。青年期又一重大發展課題就是學習如何認識自我和理解自我,這一發展課題的完成與否直接關繫到健全人格能否建立。
青年期自我意識的確立,是在自我明顯分化的基礎上完成的。在這一階段,出現了兩個「我」,一個是作為被觀察者的「我」(me),另一個則是作為觀察者的「我」(I),也就是「主體我」與「客體我」的分化。這種分化意味著青年期自我矛盾沖突的加劇,對自我的肯定和否定,「客體我」與「主體我」的矛盾斗爭。主體我與客體我的矛盾一旦激化,將使青年難以確立自我形象,也就無法形成自我概念,從而引起情感急劇波動,導致青年一時難以自我接納。青年期許多心理上的不適應由此而來。
對於青年期的大學生而言,如果在主體我與客體我分化的基礎上,能夠形成新的認知水平上的協調統一的自我,那麼就能建立良好的自我意識,反之則可能出現自我意識的混亂。在大學生中,良好自我意識的確立,意味著他們能夠正確地認識自己的身份角色與社會地位,並對這種認識有恰當而適宜的態度。自我意識對個體行為具有直接的支配作用。一般而言,持有較適宜的自我概念的人,在採取行為時,也往往恰當適宜,反之則往往與現實不相適應甚至發生沖突。
大學生自我意識的混亂通常表現為兩種類型:一種是過高的自我評價,另一種則是過低的自我評價。過高或過低的自我評價往往導致個體自我意識確立過程中的過分自負或過分自卑這兩大心理缺限。它們是妨礙良好自我意識形成的心理障礙。
過低的自我評價。處於這種意識狀態的大學生,在把理想我與現實我進行比較時,對理想我期望較高,又無法達到,對現實我不滿意,又無法改進。他們在心理上的一個特徵就是自我排斥。由於在成長過程中,理想我與現實我的距離過大所導致的自我矛盾沖突,他們往往會產生否定自己、拒絕接納自我的心理傾向。這類大學生往往降低人的社會需求水平,對自我過分懷疑,壓抑自我的積極性,並可能引發嚴重的情感損傷和內心沖突。他們的心理體驗常伴隨較多的自卑感、盲目性、自信心喪失和情緒消沉、意志薄弱、孤僻、抑鬱等現象,尤其是面對新的環境、挫折和重大生活事件時,常常會產生過激行為,釀成悲劇。近幾年來發生的大學生自殺事件中相當一部分就是由此心理問題所導致。
過高的自我評價。這是一種與過低自我評價相對立的自我意識狀態。在這種自我概念的支配下,個體往往擴大現實的自我,形成錯誤的不切實際的理想自我,並認為理想我可以輕易實現。這種類型的大學生往往盲目樂觀,以我為中心、自以為是,不易被周圍環境和他人所接受與認可,容易引起別人的反感和不滿。因此極易遭受失敗和內心沖突,產生嚴重的情感挫傷,導致苦悶、自卑、自我放棄。有時會引發過激行為和反社會行為。
去年初上海某著名高校計算機專業大四學生陳慎,因在寢室盜竊走進了鐵窗。他坦言,作案是為了讓自己失敗得更徹底。由於想當然認為自己能當「領導」,做「偉人」,加之從中學以來養成的自我中心和盲目樂觀的心理,當在現實的學業與班幹部競選中受挫折時,他不是努力縮小理想我與現實我的距離,而是自我放棄,經常逃課。最後,他成了全系最差的學生,無法正常畢業。面對自己的失敗歸咎於當初專業選擇的錯誤,並最終以犯罪的方式來渲泄自己的苦悶。正如中國心理衛生協會王建中教授指出,陳慎一案暴露出現今大學生普遍存在的心理問題:「自我定位不準,挫折承受力較差,一旦遇到較大的壓力,容易產生過激行為。」
㈧ 關於如何預防大學生犯罪的幾點思考
一是預防大學生犯罪的意義是什麼。二是為什麼要預防大學生犯罪。三是預防大學生犯罪的方式有哪些。四是怎麼樣預防大學生犯罪。
㈨ 社會方面如何預防大學生犯罪
預防大學生犯罪,應該在大學裡面開多些有關於法律知識的講座,讓大學生們知道哪些行為會造成犯罪,犯罪會帶來哪些不良的後果?
㈩ 分析《今日說法》——《帶刀的大學生》案例中的陳旭犯罪產生的原因
(1)家庭因素。家庭因素對於一個人的性格和思考方式等都有多方面的的影專響。就如他家裡屬的哥哥出過事,其中可能對他造成了一些影響。
(2)事不順心。有時候他在求助於公權力的某些部門時,可能受到了一些阻礙,導致了他對於這些有了負面的陰影。
(3)教育體系。教育對於一個人的影響也是至關重要的。其中就透析出了教育體系可能出現偏差。

(10)大學生犯罪思考擴展閱讀:
在分析這件案件時,並沒有談及到醫院方面的職責。通過後來知道,其實老人的傷情不是很嚴重,就是有一點骨折的狀況。
而片中的醫生卻說要可能要做手術,要求病人住院。而一住院就要1000塊錢。這對於大學生來說,確實是一個不小的打擊。因為大學生本來就是沒有經濟來源的,都是父母供養的。況且1000塊只是押金,後面還有後續費用。
所以不能只單單看到該大學生生身上所反映出來的問題,也應該從其他方面或角度來看待案情背後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