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就業協議書範本
A.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格式是什麼
《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以下簡稱《就業協議書》)是應屆高校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的法律依據。畢業生就業必須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並由學院、學校蓋章,納入正式就業方案,列印報到證。
《就業協議書》在畢業生、用人單位、學院、學校簽字蓋章後即生效。《就業協議書》一式三份每份內容相同,簽字蓋章後由用人單位保存一份、畢業生本人保存一份、學校保存一份。《就業協議書》須經所在院系蓋章和學校蓋章後,方能納入正式就業方案,因此畢業生在簽訂《就業協議書》後應盡快在規定期限內返回學校進行蓋章。
學校根據正式上報的就業方案,在規定的時間內集中列印《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以下簡稱〈報到證〉),並寄發給畢業生。畢業生憑報到證到就業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憑報到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接收的具體手續。畢業生持有報到證而不按時到單位報到,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畢業生本人負責。
《就業協議書》的具體填寫要求:
1、本協議書由教育部統一印發,每份都有對應的編號,一式三份,一人一號,遺失不補,復印無效,三份中遺失任何一份協議書都將無效。
2、填寫時請用黑色鋼筆,不得用其他類型的筆。
3、填寫前請認真閱讀《就業協議書》上的有關說明,不要塗改。
4、「畢業生情況及意見」一欄中「政治面貌」可填「中共黨員」或「共青團員」,「培養方式」可填「統招」,健康狀況可填「良好」,「專業」填「法學」,「學制」填「四」,「學歷」填「本科」,「應聘意見」可填自己的意向或和用人單位約定的內容,「聯系電話」填最能聯繫到你本人的電話。
5、《就業協議書》的內容必須全部填寫。用人單位、地址、學校和專業名稱等,都必須寫全稱,不得使用簡寫、縮寫或用斜杠劃去,也不能留有空格(如有相關內容的約定,應另附書面約定條款)。
6、「用人單位名稱」:由用人單位填寫,必須與單位的有效印簽上的名稱一致。
7、「檔案轉寄詳細地址」:由用人單位填寫,要求清楚、准確地填寫用人單位的人事保管機構的全稱和詳細地址,便於學校在畢業生離校後轉寄學生檔案。
8、「備注」:可填寫與用人單位的其他約定,如試用期限、薪資待遇、違約金等。如准備考研、出國的同學,可寫上「如考上研究生(或出國)此協議自動解約」。
9、待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字、蓋章後,可由畢業生本人或用人單位到用人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簽字和蓋章,然後到學院簽字、蓋章,最後到學校就業處簽字、蓋章。注意協議書必須由用人單位、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和學校都蓋章方能生效,否則畢業生在畢業後的戶口檔案和人事關系仍將轉回原籍。
具體順序為:
1.畢業生填寫畢業生情況及意見;
2.用人單位填寫情況及意見並蓋章
3.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填意見並蓋章
4.法學院填意見及蓋章。
5.學校畢業生就業部門填意見並蓋章
B. 大學就業協議書
實習協議書應該只對你的實習期有效吧,就業協議書是應屆生畢業院校給發的,一人只有一份,一份有幾聯,每份上面都有唯一的編號,有勞動合同的效力。 1、大學生畢業前後往往要簽署三份協議:實習協議、就業協議、勞動合同,但是不少學生和用人單位都不能區分三份協議的特點和效力。 2、實習協議是指在校學生通過參加實習單位的實際工作進行實踐學習,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協議; 3、就業協議是指在校學生畢業前與學校、用人單位三方簽訂的協議,目的在於約束學生和用人單位在畢業後建立勞動關系; 4、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的合同。
C. 大學生就業協議書
大學生就業協議書的模板,網路文庫免費下載,可以看一下:
http://wenku..com/view/587fa075a8956bec0975e3bb.html?from=search
D. 大學生就業協議書
可簽可不簽,你現在沒有找到好的工作,那就不要簽了,就業協議書是你找到了合適的公司,把就版業協議書蓋上公司權的章交給學校,學校就會根據協議書上的地址,把檔案寄到公司.可是,現在的企業大部分都不收檔案的,檔案先在人才放著,很安全的,等你工作穩定了,在簽檔案也不遲啊.你的檔案現在在你所在學校城市的人才放著,你就不用擔心了,就業協議書是可以不簽的.
E. 就業協議書範本word
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一、《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有什麼作用? 《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一般由國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區就業主管部門統一製表。作為學校列入派遣計劃依據的《全國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由學校發給,畢業生簽字,用人單位蓋章,畢業生本人保存一份作為辦理報到、接轉行政和戶口關系的依據。 二、《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vs勞動合同 《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與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錄用畢業生時所訂立的書面協議,但兩者分處兩個相互聯系的不同階段,表現在: 1、《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是畢業生在校時,由學校參與見證的,與用人單位協商簽訂的,是編制畢業生就業計劃方案和畢業生派遣的依據,勞動合同是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明確勞動關系中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學校不是勞動合同的主體,也不是勞動合同的見證方,勞動合同是上崗畢業生從事何種崗位、享受何種待遇等權利和義務的依據。 2、《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內容主要是畢業生如實介紹自身情況,並表示願意到用人單位就業,用人單位表示願意接收畢業生,學校同意推薦畢業生並列入就業劃進行派遣。勞動合同的內容涉及勞動報酬、勞動保護、工作內容、勞動紀律等方方面面,更為具體,勞動權利義務更為明確。 3、一般來說《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簽訂在前,勞動合同訂立在後,如果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就工資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約定,亦可在《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備注條款中予以註明,日後訂立勞動合同對此內容應予認可。 4、《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是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關於將來就業意向的初步約定,對於雙方的基本條件以及即將簽訂勞動合同的部分基本內容大體認可,並經用人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和高校就業部門同意和見證,一經畢業生、用人單位、高校 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簽字蓋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應,是編制畢業生就業計劃和將來可能發生違約情況時的判斷依據。 三、了解教育部關於《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管理辦法 1、畢業生與用人單位達成一致意見上後,均須簽訂《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2、《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由教育部高校學生司制定,學校招生就業工作處統一翻印,各學院集體到招生就業工作處領取,或者由畢業生持本人學生證到招生就業工作處領取。每位畢業生只有一套《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每套一式四份。 3、任何單位或個人均不得復印、復制、翻印《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在簽訂《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書時,如果《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因破損等情況而不能使用時,可持原件到招生就業工作處申請更換;《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不得挪用、轉借、塗改,否則視為無效。 4、畢業生在協議書上簽署個人意見之後,用人單位或學校兩方之中只要有一方在協議書上簽字,畢業生即不得單方面終止協議的簽訂工作。畢業生違約時,必須辦理完畢與原簽約單位的解約手續,然後將原協議書交還招生就工作處,並換取新的協議書。 5、畢業生如果不慎將協議書遺失,學校原則上不再補發,到畢業派遣時,畢業生回生源地參加二次分配。若因特殊情況需要補發時,畢業生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由所在學院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負責人簽署意見,經招生就業工作處調查並研究之後酌情處理。同時具備以下四個條件時,招生就業工作處方予受理: (1)、經核查,協議書確實屬於遺失者; (2)、招生就業工作處收到畢業生的申請書兩個星期以上。 (3)、畢業生須交納相當於違約金數額的費用。 6、凡是通過地方或部委畢業生就業工作主管部門與用人單位簽訂《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畢業生,簽約時可使用他們提供的《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但是畢業生回校後,必須與學校補簽《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畢業生如果另有選擇,則必須與原簽約單位解除所簽訂的協議。 四、《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簽訂程序。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達成一致後,簽約程序是: 1、畢業生認真如實填寫基本情況及應聘意見,並簽名。 2、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及人事調配部門簽定意見。 3、用人單位一定將檔案詳細轉遞地址填好。 4、各院系簽意見。 5、學校就業指導中心簽意見。 6、省就業指導中心簽證。
F. 大學生就業協議書樣本
就業協議與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錄用畢業生時所訂立的書面協議,但兩者分處兩個相互聯系的不同階段,表現在:1、畢業生就業協議是畢業生在校時,由學校參與見證的,與用人單位協商簽訂的,是編制畢業生就業計劃方案和畢業生派遣的依據,勞動合同是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明確勞動關系中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學校不是勞動合同的主體,也不是勞動合同的見證方,勞動合同是上崗畢業生從事何種崗位、享受何種待遇等權利和義務的依據。2、畢業生就業協議的內容主要是畢業生如實介紹自身情況,並表示願意到用人單位就業、用人單位表示願意接收畢業生,學校同意推薦畢業生並列入就業計劃進行派遣。勞動合同的內容涉及勞動報酬、勞動保護、工作內容、勞動紀律勞方方面面,更為具體.勞動權利義務更為明確。3、一般來說就業協議簽訂在前,勞動合同訂立在後,如果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就工資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約定,亦可在就業協議備注條款中予以註明,日後訂立勞動合同對此內容應予認可。4、就業協議是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關於將來就業意向的初步約定,對於雙方的基本條件以及即將簽訂勞動合同的部分基本內容大體認可,並經用人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和高校就業部門同意和見證,一經畢業生、用人單位、高校、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簽字蓋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應,是編制畢業生就業計劃和將來可能發生違約情況時的判斷依據。1、主要內容:(1)畢業生應按國家法規就業,向用人單位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了解用人單位的使用意圖,表明自己的就業意見,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若遇到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需徵得用人單位同意。(2)用人單位要如實介紹本單位的情況,明確對畢業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圖,做好各項接收工作。(3)學校要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畢業生的情況,做好推薦工作,用人單位同意錄用後,經學校審核列入建議就業計劃,報主管部門批准,學校負責辦理派遣手續。(4)各方應嚴格履行協議,任何一方若違反協議,應承擔違約責任。(5)其他補充協議。2、格式:(見附錄)
G. 就業協議
就業協議書是大學生在畢業以後就業的時候要簽訂的一個協議,主要是為了保證大學生的基本就業的利益。
就業協議書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是畢業生落實用人單位、用人單位接收畢業生以及學校制定畢業生就業方案、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編制畢業生就業計劃的依據。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通過雙向選擇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就業協議要明確勞資雙方的責任、義務與權利,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或違約,違約方須承擔違約責任。

就業協議書的用途:
1. 保障畢業生在尋找工作階段的權利與義務,約束簽訂勞動合同的時間,勞動合同的內容等。當發現所要簽訂的勞動合同與就業協議不一致,特別是出現對維護畢業生權益不利的情況時,畢業生應該要求用人單位按照已經簽訂生效的就業協議,制定新的勞動合同,使其內容符合就業協議。
2. 保障用人單位能方便地直接從學校方面調出該畢業生真實的檔案、資料。次乃令用人單位能夠方便,清楚了解畢業生真實情況。
另外提醒畢業生,如果與用人單位簽訂了就業協議書,後又覺得不適合這份工作,必須與原單位解除就業協議,並持證明回到學校辦理相關手續,找到新單位,可到其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辦理改派手續,把自己的檔案、戶口等人事關系改派到新的用人單位。
H. 就業協議書 範本
一、就業協議書怎麼用 應屆高校畢業生與用人單位達成就業意向後,須簽訂由學校發放的就業協議書。該協議書是轉遞畢業生檔案和戶口關系,辦理報到落戶手續的依據,學校憑畢業生已簽訂的就業協議書派遣畢業生的檔案、戶口等關系。如果不簽訂就業協議書,畢業生畢業後的人事檔案、戶口等關系就可能會被派回到生源地。因此,畢業生在找到合適的工作單位後,就可與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就業協議書上除了用人單位蓋章外,還需由用人單位上級人事主管部門蓋章。 畢業生到民營企業、三資企業、鄉鎮企業等單位工作時會碰到一個具體問題——這些法人實體沒有上級人事主管部門。這就需要用人單位到各地的人才交流中心辦理人事代理手續,來解決該單位接收畢業生人事關系的問題。只要用人單位持營業執照和公章到有關人才交流中心免費辦理人事代理開戶手續,就業協議書的鑒證、檔案的接收、進榕落戶、黨組織關系、甚至駕駛員安全組關系等,都可由有關人才交流中心來為用人單位接收和辦理。 二、離職別忘了解除就業協議 就業協議書除了作為學校轉遞畢業生人事關系的依據外,對畢業生和用人單位也具有一定的約束力,畢業生應比較慎重。在對用人單位有一定了解,確定要留下來工作後再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 畢業生小李,在去年5月份找到一份工作,他見很多同學都簽訂了就業協議書,就不假思索地與公司簽訂了就業協議書,並把協議書反饋到了畢業學校。在公司工作了一個月,小李覺得自己不適合這份工作,沒有辦理任何手續就不去上班了。8月份當小李找到一份新工作時,新單位提出要與他簽訂就業協議書,此時,小李遇到了麻煩,學校已根據就業協議書將檔案、戶口等關系轉到了小李的原公司,該公司要求他支付一筆不小的違約金。 由此提醒畢業生,如果與用人單位簽訂了就業協議書,後又覺得不適合這份工作,必須與原單位解除就業協議,並持證明回到學校辦理相關手續,找到新單位,可到其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辦理改派手續,把自己的檔案、戶口等人事關系改派到新的用人單位。 三、違約金不超過一個月工資 從2005年開始,國家有關部門規定,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後,如畢業生出現違約情況,違約金被限定不超過畢業生一個月的工資。這對於在求職中處於弱勢的畢業生來講是個好消息,用人單位對違約金再也不能「漫天要價」。 這個規定維護了畢業生的利益,但也希望畢業生能講誠信,不要頻繁流動。畢業生在就業之初頻繁的流動,對自身的職業生涯發展是極為不利的。 某大學2005屆畢業生小陳,正在准備1月份的考研,在校內的一次招聘會上他被一家名企相中,小陳為不錯過機會,便與單位簽訂了協議書,同時也不放棄讀研究生的准備。他在與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書備注欄中,加上了「如本人考上研究生,憑錄取通知書,該協議效力終止。」畢業生還可以把協議期內工資的多少、違約時是否交納違約金等易產生糾紛的條款附加上去。同時畢業生需明確,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後,就業協議書的使命才告完成。 下面我再把簽定就業協議的程序給你作一下簡單介紹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就業協議書的簽定步驟 (一)、先由畢業生在《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中填寫基本情況; (二)、與用人單位簽定協議,用人單位填寫相關內容並簽字、蓋章;畢業生和用人單 位填寫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三)、學院院招指辦簽署意見並蓋章,協議書生效; (四)、將就業協議交回學校,統一辦理《就業報到證》; (五)、畢業生到校取《就業報到證》。 ( 註:就業協議書一份交與用人單位,一份畢業生自己留存,一份交學校保存。)
I. 大學畢業的就業協議書上,有一條是用人單位對用畢業生約定,應該怎麼寫
無,寫大點
J. 畢業生就業協議樣本
學 號:
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畢 業 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學校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家教育部高校學生司製表
按《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的要求,為維護國家就業計劃的嚴肅性,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簽訂如下協議:
一、畢業生應按國家規定就業,向用人單位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了解單位的使用意圖,表明自己的就業意見,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若遇到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需徵得用人單位同意。
二、用人單位要如實介紹本單位的情況,明確畢業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圖,做好各項接收工作。凡取得畢業資格的畢業生,用人單位不得以學習成績為由提出違約,未取得畢業資格的結業生,本協議無效。
三、學校要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畢業生的情況,做好推薦工作,用人單位同意錄用後,經學校審核列入建議就業計劃,報國家教育部批准,學校負責輸派遣手續。
四、學校應在學生畢業前安排體檢,不合格者不派遣,本協議有特殊要求,原則上應在簽訂協議前進行單獨體檢,否則,以學校體檢為准。
五、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如有其他約定,應在備注欄註明,並視為本協議書的一部分。
六、本協議經各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三方都應嚴格履行本協議,若有一方提出變更協議,須徵得另兩方同意志違約,並由違約方向另兩方各交納違約金1000-2000元。
七、本協議一式四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學院、學校畢辦各執一份,復印無效。
畢
業
生
情
況
及
意
見
姓 名 性別 年齡 民族
政治面貌 培養方式 健康狀況
專 業 學制 學歷
家庭地址
應聘意見:
畢業生簽名: 年 月 日
用
人
單
位
情
況
及
意
見 單位名稱
郵政編碼及詳細地址
聯 系 人 聯系電話
檔案轉寄單位名稱、詳細地址及郵編
用人單位意見:
簽 章
年 月 日 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意見:
(有用人自主權的單位此欄可略)
簽 章
年 月 日
學
校
意
見 學校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學院意見:
簽 章
年 月 日 學校畢業生就業部門意見:
簽 章
年 月 日
注
意
事
項
一、每名畢業生只有一套就業協議書,每套一式四份,用人單位、畢業生、學院和學校畢辦各持一份。
二、就業協議的簽訂程序:
1.畢業生本人填寫基本情況、簽署應聘意見;
2.用人單位簽署接收意見;
3.畢業生所在學院簽署意見並備案;
4.學校畢業生就業辦公室簽署意見並列入就業方案。
三、報考研究生的畢業生在簽訂就業協議書時,應將報考研究生的有關情況告知用人單位,雙方協商並達成一致意見後,在備注欄中註明。
四、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如果另有其它約定,可在備注欄中註明,並由學校答章鑒證。
五、協議簽訂之後,畢業生應及時將協議書郵寄或送交用人單位。
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