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社保卡
① 大學生必須要辦社會保障卡嗎
不是必須要辦理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障卡是指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一規劃,由各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面向社會發行,用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各項業務領域的集成電路(IC)卡。
社會保障卡作用十分廣泛。持卡人不僅可以憑卡就醫進行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實時結算,還可以辦理養老保險事務;辦理求職登記和失業登記手續;申領失業保險金;申請參加就業培訓;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和申領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在網上辦理有關勞動和社會保障事務等。
辦理條件
符合申領條件的人員可以通過電話向申領網點預約或直接前往街道(鎮)社會保障卡申領服務網點申請辦理社會保障卡(包括學籍卡)。申領時需攜帶身份證、戶口簿、申領表(集體戶口市民需要攜帶戶籍所在地警署或派出所開具的戶籍證明)等相關資料。咨詢電話12333。

(1)大學生社保卡擴展閱讀
作用
1、個人社會保障相關信息記錄、電子憑證和信息查詢等;
2、記錄參保人員姓名、身份證號碼、出生年月、性別、民族、戶籍所在地等基本信息;
3、查詢本人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和生育保險繳納情況;
4、可持卡到醫院就醫,進行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結算,到葯店買葯;
5、辦理醫療、失業、養老、工傷和生育等社保事務;
6、查詢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累計總額等信息;[5]
7、辦理領取養老金等社保事務,進行求職、失業登記,申領失業保險金,申請參加職業培訓等。
8、用於身份證明。
② 在校大學生發社保卡是什麼意思
學生畢業後,原學生醫保卡功能自動注銷,要另外購買城鎮職工醫保或居民醫保,才版能享受醫保待遇,如果工權作單位和學校是在同一城市,可帶本人身份證和社保卡到當地社保中心領取密碼後才能上網激活使用。
如果不在同一城市就要重新辦理了,因為目前社保還沒全國聯網,新的社保卡有銀聯標志的,可以當銀行卡使用,如需使用,也要帶本人身份證和社保卡到卡上標注的銀行激活。對於醫療費用方面是能幫助報銷相對比例的費用,因為醫療費用有地方政府的補貼,所以是有要求在指定的醫院就診的。如果卡上累積的醫療費用超過一定限額,是可以持卡在一些指定的葯店進行購買相關葯品的。
社會保障卡,對於醫療費用方面是能幫助報銷相對比例的費用,因為醫療費用有地方政府的補貼,所以是有要求在指定的醫院就診的。如果卡上累積的醫療費用超過一定限額,是可以持卡在一些指定的葯店進行購買相關葯品的。對於在校大學生,學生有很大的優惠。同學在使用大學生社保卡時比使用醫保更加的實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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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大學生有社會保障卡嗎
學校發的社保卡目前只有醫保功能,只能看病時減免葯費,其他費用(治療費,注射費內)都要自費的。
學生容畢業後,原學生醫保卡功能自動注銷,要另外購買城鎮職工醫保或居民醫保,才能享受醫保待遇,如果工作單位和學校是在同一城市,可帶本人身份證和社保卡到當地社保中心領取密碼後才能上網激活使用,如果不在同一城市就要重新辦理了,因為目前社保還沒全國聯網,新的社保卡有銀聯標志的,可以當銀行卡使用,如需使用,也要帶本人身份證和社保卡到卡上標注的銀行激活。
④ 在校大學生如何辦理社保卡
參保人員需要提供下列材料:
1、參保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6歲以下沒有身份證可提供戶內口本容);
2、參保人數碼照片回執(之前辦過社會保障卡的可不提供);
3、監護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監護證明(參保人出生證明或參保人戶口所在地民政局開具的監護證明或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到當地社保局或居民社區進行辦理;
經教育、衛生、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批准設立的所有托幼所、幼兒園、小學、初中、高中、中專、技校與職校(不含大專段)、特殊學校在冊學生和幼兒;本市各類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專科生、本科生、研究生由學校統一辦理參保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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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社保卡激活方法:
1、參保人需持本人社會保障卡、身份證明原件到對應銀行營業網點激活社會保障卡,激活後醫療保險賬戶將恢復正常。在醫保定點醫院使用社保卡直接啟用社保功能。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首次使用社保卡時,只需正常辦理門診或住院掛號登記業務,即可直接啟用社保功能。
2、參保人員在醫保定點葯店首次使用社保卡時,插入原醫保卡,再按要求插入社保卡後,即可啟用社保卡。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社保卡
⑤ 上海在校大學生辦社保卡需要什麼東西
申請時材料:
申請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戶口簿(未滿16周歲的,可以不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
發放時材料:
原則上社保卡須由本人領取,領取時應出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如遇特殊情況需代領卡的,應出示持卡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持卡人簽名或蓋章的書面委託書以及代辦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對於持卡人未滿16周歲的,可以用戶口簿代替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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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法律依據:
《上海市社會保障卡管理辦法》第十一條 (申領)
具有本市常住戶口、年滿16周歲的人,可以申領社會保障卡。申領社會保障卡的,應當到戶口所在地的街道(鄉鎮)社會保障卡申領點辦理下列手續:
(一)填寫上海市社會保障卡申領登記表;
(二)交驗居民身份證和居民戶口簿或者戶籍證明;
(三)到指定地點提供圖象信息。
第十二條 (卡的製作和發放)
社會保障卡由市信息服務中心按照上海市地方標准DB31/T256-2000《社會保障卡》統一製作,並記錄個人信息。各街道(鄉鎮)社會保障卡申領點受市信息服務中心的委託,具體辦理社會保障卡的發放。
第十三條 (屆滿換領)
社會保障卡有效使用期屆滿一個月前,市信息服務中心應當提示持卡人及時辦理換領手續。持卡人可以向戶口所在地的街道(鄉鎮)社會保障卡申領點申請換領。
第十四條 (損壞換領)
社會保障卡卡面污損、殘缺不能辨認,或者不能在讀卡設備上讀寫的,持卡人可以向戶口所在地的街道(鄉鎮)社會保障卡申領點申請換領。
社會保障卡存在質量問題的,由市信息服務中心負責免費更換;屬於持卡人使用不當造成損壞的,由持卡人自行承擔換領費用。
第十五條 (掛失)
社會保障卡發生丟失的,持卡人應當及時掛失。掛失分為電話預掛失和書面掛失,書面掛失為正式掛失形式。市信息服務中心應當在接到掛失信息後4小時內凍結該卡的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