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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大學生遭殺害

發布時間: 2021-01-27 21:39:12

A. 雲南經濟管理職業學院男生被十多個人活活打死在校門口是真的嗎

在學校外打死的!為情而死

B. 昆明理工大學女大學生李心草墜江死亡事件,最新的進展是什麼

警方通報的是意外落水事件,但是李心草的母親卻發現了自己的女兒生前曾經遭受過陌生男子的猥褻,警方也將成立警方工作組核查

近日雲南女大學生「溺亡事件」也引起了大家的關注,因為最開始警方告訴李心草的母親,她女兒是跟人「約著跳江」、「醉酒落水」。

當李心草母親問警察打自己女兒耳光的是什麼時候,警方卻表示「沒有注意到這一細節」。並且經過李心草當時乘坐計程車司機以及小草在一起的3人說辭表明,當時三個人一個是李心草的舍友,另外兩名男子是舍友的朋友,其中一個是其他學校的學生,另外一個則是在政府部門工作,這次見面是李心草和這兩個人第一次見面。

所以種種情況表明李心草的死極大可能這兩男一女有關系,而並非警方通報的意外落水。並且也將成立警方工作組核查,相信真相會很快大白於天下

C. 如何看待 10 月 14 日昆明女大學生李某草死亡一案「意外落水」這一進展輿論監督起著什麼樣的作用

《人民日報》在今天早晨六點多發布了對昆明警方的采訪,報道援引警方的說法對李心草溺亡案進行了全面回應。根據報道,男子壓在李心草身上不是為了強制猥褻,而是為了幫李心草安撫情緒,讓其卧躺休息。男子扇耳光也不是暴力毆打,而是在徵得同伴同意後幫助李心草醒酒。更重要的是,李心草落水時,兩名男子都在車上,同學任某在酒吧內,三人均不具有作案條件。警方的初步結論是:李心草系意外落水,尚不構成刑事案件。
盡管《人民日報》很快刪除了上述報道,並且昆明警方也否認自己發布了新的通報,但一般認為,《人民日報》的報道披露了大量不為人知的案情細節,相關內容應該來自了解案情的警方人士,或許不是空穴來風。但鑒於目前屍檢還沒有結束,屍檢結論還沒有出來,因此在這種情況下斷言案件「不構成刑事犯罪」確實為時過早。《人民日報》應該是感到相關說法不妥,故而很快刪除了相關報道。
此案確實還有許多疑點尚未查清,離完整的真相還欠缺許多拼圖。比如當晚李心草為何會連續三次飲酒?所飲之酒中,是否包含了興奮劑或者其他違禁成分?李心草是否有其他的生理或心理疾病?醉酒是否誘發或者加劇了李心草的這些疾病?扇耳光是否屬於正常的醒酒方式?李心草為何早早決定當晚不回宿舍並選擇第二天直接去教室?李心草的溺亡究竟是自殺身亡還是意外落水?為何計程車司機證稱李心草攔車回家卻被兩名男子阻止?「相約自殺」的說法又從何而來?兩名男子曾經威脅警方的說法是否屬實?這些都與釐清各方的法律責任密切相關,都需要警方的進一步查證。
不過,李心草是否屬於他殺最終仍取決於證據。任某是李心草大學同學,沒有證據顯示二人有矛盾或積怨。案發當天,正是任某邀約李心草一同逛街,也能證明兩人關系沒有大的問題。至於另外兩名男子,跟任某是好朋友關系,但跟李心草未必熟悉,和李心草見面可能只是偶然。《人民日報》的早前報道稱,當晚的監控視頻顯示李心草在飲酒過程中未與他人發生不愉快。綜合上述情節,如果既沒有過往積怨,又沒有臨時沖突,那麼殺人動機將是本案無法迴避的問題。而且如果是故意殺人,酒吧門口似乎並非理想的作案地點。
最終的調查結論無非是兩個:他殺或非他殺。《人民日報》早前的報道出來之後,網路上立即涌現了一股質疑此前輿論的聲浪。有人用「打臉」、「瞎帶節奏」形容某些媒體的質疑報道,甚至有人將矛頭對准了李心草的母親。且莫說現在還沒有最終的調查結論,即便李心草案最終排除了他殺的可能性,輿論的質疑依然是有價值的。如果沒有這些質疑,有關部門的調查就不可能像現在這樣深入。不要忘了,李心草去世至今已經一個多月了,而警方的工作組才成立不到幾天。很多質疑雖然不是真相,但很多真相卻離不開質疑。質疑之所以必要,不是因為質疑總是正確,而是因為質疑能推動真相,離真相最近。
平心而論,一個在讀大學生、一個花季少女在沒有任何徵兆的情況下突然溺亡,多數家長都接受不了這樣的現實。更何況,如果李心草母親有關「相約自殺」的說法確系出自警方,那麼結合監控視頻中的諸多細節,家屬、網友和媒體提出的質疑都十分正常,並不過分。很顯然,在輿論發酵之前,警方並沒有給李心草家屬反饋足夠多的案情細節,也沒有消除李心草家屬心中的層層疑團。我們有理由相信,如果沒有李心草的微博發文,如果沒有眾多網友的集體發聲,如果沒有媒體的跟進報道,真相可能仍在沉睡。在互聯網時代,沉默的真相有時根本不是真相。
有人認為,質疑會損害有關部門的權威。這種說法是不成立的。在一些案件中,警方可能沒有什麼過錯。一片質疑之後,可能事實還是會回到原點。此時,質疑並不會削弱警方的權威。因為,經過充分質疑後仍能成立的事實比不允許質疑而宣稱的事實更能獲得公眾的認同。在另一些案件中,質疑讓更權威的調查得以啟動或深入,讓之前的錯誤得以糾正。此時,質疑更不會削弱警方的權威。因為一個能回應質疑、承認錯誤並自我糾錯的機關,遠比一個裝作永遠不會犯錯的機關更具有公信力。
還有人認為,質疑的人往往先入為主,帶有有色眼鏡。這種觀點是十分有害的。為反對而反對當然是要摒棄的,但監督的邏輯出發點就是懷疑,監督的主要手段就是質疑,如果不能懷疑或質疑就沒辦法監督了。公眾可以懷疑公權機關的動機,但公權機關不宜從動機論入手去面對公眾。在現代社會,質疑和回應是公眾與公權之間一種正常的互動方式。公權機關應當以開放的心態看待公眾的質疑,以積極的行動回應公眾的質疑。只有在這樣的持續互動中,雙方之間的互信才能夠不斷累積。
李心草事件無疑是一起悲劇,相信有關部門一定會在法律程序內盡快為整起事件畫下句點。如果查實確系他殺或者他人負有法律責任,那麼就應當依法進行追究。如果最終排除了他殺或刑事犯罪,那麼也能減輕一點家屬的痛苦。不論哪種結果,輿論監督都在還原真相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而歸根結底,有關部門不能總是在輿論發酵之後才「高度重視」。因為如果這樣的反應機製成為一種路徑依賴,那麼將會極大的加重互聯網的負荷,推高整個社會的治理成本。

D. 馬英覺殺人事件,在大學里殺了整個宿舍的朋友

您好!您可能認識錯誤應該是此人。
馬加爵(1981年5月日—2004年6月17日),男,漢族,廣西賓陽人,雲南大學生化學院生物技術專業2000級學生,戶籍地為廣西賓陽縣。
1996年至1997年在賓州初中讀初三,以優異成績考取省重點賓陽中學;1997年至2000年就讀於賓陽中學;1999年至2000年讀高中,成績優異,曾獲得全國奧林匹克物理競賽二等獎,被預評為「省三好學生」;2000年至2004年就讀於雲南大學生化學院生物技術專業;2004年2月13日晚殺一人,2月14日晚殺一人,2月15日再殺兩人,後從昆明火車站出逃。2004年3月15日被公安部列為A級通緝犯;2004年6月17日被執行死刑。

動機
受不了同窗譏諷
這個寒假由於要找工作,馬加爵沒有回家,而邵瑞傑和唐學李早早就返回了學校。案發前幾天的某一天,馬加爵和邵瑞傑等幾個同學在打牌時,邵瑞傑懷疑馬加爵出牌作弊,兩人發生了爭執。其間,邵瑞傑說:「沒想到連打牌你都玩假,你為人太差了,難怪龔博過生日都不請你……」這樣的話從邵瑞傑口中說出來,深深地傷害到了馬加爵。邵瑞傑和馬加爵都來自廣西農村,同窗學習、同宿捨生活了4年,馬加爵一直十分看重這個好朋友,但他萬萬沒有想到,自己在邵瑞傑眼中竟然會是這樣的評價,而且好朋友龔博居然也是如此。就是這句話使馬加爵動了殺邵瑞傑和龔博的念頭。

凶器
曾兩次購買加工
為了實施他的殺人計劃,馬加爵在網上查閱了許多資料,最後確定用殺人後流血相對較少的鐵錘作為他的作案工具。他到一個舊貨市場上買了一把石工錘,為了使用順手,他請店主把過長的木柄鋸短,悄悄把錘帶回,並藏在了宿舍樓內廁所的隱蔽處,想等到作案時再取出來。但不知怎麼的,石工錘卻被人偷走了。不得已,他又回到上一次買錘的商店再買了一把石工錘,同樣讓老闆把過長的木柄鋸短後帶回宿舍。其間他還買了用於捆紮屍體的黑色塑料袋、膠帶紙,並上街請制證窩點製作了假身份證,以備出逃時使用。

開殺
第一個是排除障礙
唐學李原本不住校的,一直在校外租民房住,但那幾天由於還在假期,宿舍床位普遍空著,唐學李就暫時住進了馬加爵和邵瑞傑住的317宿舍。而邵瑞傑那幾天經常跑到隔壁宿舍玩,玩晚了有時也就住在隔壁。唐學李的存在成為了馬加爵殺邵瑞傑的最大障礙。2月13日晚,馬加爵趁唐學李不備,就用石工錘砸向唐學李的頭部,將其砸死後,用塑料袋扎住唐的頭部藏進衣櫃鎖好,並認真處理好現場。14日晚,邵瑞傑上網回來晚了,隔壁宿舍的同學已經休息,他就回到了317室住。就在邵瑞傑洗腳的時候,馬加爵用石工錘將邵瑞傑砸死。

狠心
半日內再殺兩人
15日中午,馬加爵正在宿舍里處理頭夜殺死邵瑞傑時留下的血跡。這時,楊開紅來到317宿舍找馬加爵打牌,已經殺紅了眼的馬加爵做賊心虛,一不做二不休,用同樣手段奪走了楊開紅的性命。當晚,馬加爵找到龔博的宿舍,說317室里打牌正三缺一,叫龔博過去打牌。結果,龔博就在當晚慘遭馬加爵的毒手。

逃亡
差點上不了火車
被殺害的這4名同學,全部都是頭部被石工錘擊中致死。馬加爵把他們一一藏在宿舍的衣櫃內,用黑色塑料袋扎住頭部,防止血流出來,然後用膠帶紙把報紙蒙住衣櫃,用鎖鎖好。隨後,馬加爵開始了逃亡之路。17日,他到火車站乘車時,所使用的假身份證被鐵路警方查獲。但可惜的是,由於當時在317宿舍內的4具屍體還沒有被人發現,他逃脫了鐵路警方的處理,悄悄搭上了去往廣州的火車。

2004年3月16日上午,經過指紋、筆跡以及DNA鑒定,公安部A級通緝嫌疑犯馬加爵的身份得到最終認定。下午2點30分,新聞發布會在三亞市公安局舉行。來自三亞市公安局的統計顯示,到場媒體超過20家。
下午5點,在參加完新聞發布會後,親自抓獲馬加爵的民警、三亞市公安局河西派出所民警胡崇軍,接受了本報記者的電話采訪,向記者描述了抓捕過程——
坐舉報人摩的趕往現場
我是值班民警,15日晚上7點多,去菜市場處理一個買賣糾紛,接近處理尾聲時,派出所打來電話。我趕回派出所,見到了舉報人。
「在哪裡?」「在河邊。」「在干什麼?」「在吃東西。」「坐你的車,你趕快帶我去。」
我與舉報人之間的對話異常簡短。另外,沒開自己的摩托車,是因為有兩個擔心,一是怕因為停泊車貽誤戰機;二是擔心舉報人臨場害怕而躲開,從而貽誤戰機。
「開快點,開快點。」坐上舉報人的摩托車後,我一路上都在催。
考慮到馬加爵身上可能有凶器,對可能發生的搏鬥,我是有思想准備的。當時我穿著警服,帶了一副手銬。我想,如果真的打起來,我們的群眾基礎好,看到警察與嫌疑人搏鬥,群眾是會幫助我們的。幾乎在我到現場的同時,我的同事也到了。
在距離一米處,我盯著他。
馬加爵當時正坐在地上,手裡拿著一個破饅頭在啃,又從垃圾中撿起一塊紅薯餅慢慢啃了一口,放進了塑料袋裡包起來,然後裝進了上衣口袋。當時他抬頭看了我一眼,又低下頭繼續吃東西。
他的臉黑乎乎的,看不出什麼表情,穿著一身藏青色的衣服,也很臟,蓬頭垢面的,像個瘋子一樣。
我離他不到一米,盯著他觀察了十幾、二十秒,在他又一次抬頭看我時,開始問他:「你是哪裡人?」「呀呀呀呀……」他含含糊糊的,我什麼也聽不清楚。
「請出示你的身份證。」他還是沒有太多反應,但拿起了隨身的帆布袋想走。這時,我開始懷疑他。一般來說,真正的瘋子是不會有這樣的反應的。「別動。」我們沒有馬上給他戴上手銬,只是用手按住他的右肩膀,限制他的行動,同時通知領導。
他說:「我就是馬加爵」
當時正好是吃過晚飯出來散步的時間,好多群眾聽說是馬加爵被抓了,不少人圍觀、追隨到派出所。
開始,他還想矇混過關,但當檢查出他身上的2400多元錢和復讀機時,他一下子垮了。警察再次問他:「你是誰?」他說:「我就是馬加爵。」

E. 昆明火車站遇害有大學生嗎

有的呀,多關注新聞

F. 昆明一高校大四男生墜樓身亡事件情況

5月2日清晨,雲南財經大學一大四男生從男生宿舍丹華苑3棟5樓墜落身亡。

根據監控視頻顯示,2號凌晨3點多,看到墜樓男生來到5樓過道,樓道里有嘔吐物,疑似喝了酒,凌晨4點多,男生又返回503宿舍,墜樓的時間可能在5、6點。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G. 昆明女大學生李心草非正常死亡,整場事件都存在哪些疑點

疑點還是比較多的,李心草死亡之前和誰一起喝酒的,還被打了,為什麼醉酒後無人陪伴導致的溺亡,這也是不太正常的。

那個時候的李心草情緒不穩定,絕望至極。然而李心草的舍友任某兼閨蜜,卻站在一旁,努力控制著她,再讓那兩個男人輪番扇耳光。這一幕幕刻在母親的心裡,打得臉生疼生疼。兩個人關系很好,不過,任某雖然是一個女孩子,但喜歡抽煙,經常和社會青年在一起。女兒出事當天被這兩男子恐嚇猥褻,母親覺得是女兒受到這兩個人脅迫最後才想不開輕生自殺。

路過的司機說,看到李心草慌張攔下自己的車,但馬上有兩個男人沖上來,攔著不讓走,女孩最後無奈下車,過了沒多久就聽到有人大喊有人落水了。李心草就這么結束了自己的生命。同學都說,她是一個熱情積極向上的好女孩,不可能有想不開的事,應該是被那兩個男的威脅了。

監控視頻中兩名威脅李心草的男子曾經揚言:「你今天你把我弄進去,明天我就能把你弄進去。」這不由得讓人好奇,他們兩個人背後的身份究竟是什麼?李心草的母親想要知道女兒到底是因為什麼死的,和這兩個男人,以及任某有沒有必然的關系?該起事件發生後引起了龍盤警方的重視,官方回應來了,會給死者一個交代,全力追查真相!

H. 昆明女大學生李心草一案,李心草致死的死因是什麼

據警方通報,李心草被犯罪嫌疑人約去喝酒,醉酒後,犯罪嫌疑人身體貼近,毆打,李心草翻越護欄致使溺水身亡。

I. 昆明女大學生李心草溺亡事件中,為何「輿論的想像力」會直指「監控細節」

昆明女大學生李心草溺亡事件中,之所以「輿論的想像力」會直指「監控細節「,這只不過是這件案件可以明顯的從李心草死前的那段監控錄像里推測出來。

我們可以從現有的視頻及報道信息中看出,在9月9日1點42分,有一名黑衣男子將李心草按倒在了椅子上,隨後更是用手去打了李心草的臉部,之後我們更是可以聽見依稀傳來的哭聲。再之後,更是又有一男一女相繼的進入了酒吧,這一男一女將李心草手腳是牢牢地控制住,將她帶出了酒吧。我們從監控時間可以了解到在李心草離開酒吧大約1分40秒之後,店外便是傳來了有人落水的呼救聲。

正如人民日報所道:人命不是草芥,哪怕小草也有尊嚴,有獲得善待的權利。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我相信警方必然會還李心草一個公道。

J. 雲南女大學生遭男友殺害埋屍,情侶之間何以至此

最近失蹤案件有點多,在雲南失聯的這名女大學生在失聯24天以後,終於被查明她已經被男友夥同其他兩人一起殺害埋屍了。兩個人何以至此?相信只有他們兩個人知道,感情在於經營,沒有經營好,說明兩個人都有問題,但是罪不過死,況且說這個男朋友洪某他沒有權利剝奪證明女大學生的生命。

令我們接受不了的是這個洪某太會演戲,他還陪同女朋友父母一起尋找這個女大學生,騙了女友父母還對記者說,不要給這個男孩子增加壓力。兩個人在一起交往那麼久了,都有感情,這個洪某怎麼能如此下死手?不愛了就分手吧,一別兩寬各自新歡,這不挺好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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