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挑戰杯學術
Ⅰ 全國大學生挑戰杯是什麼
「挑戰來杯」課外學術源作品競賽作品一般分為三大類:自然科學類學術論文、社會科學類社會調查報告和學術論文、科技發明製作。提交內容包括申請表和作品正文(含相關輔助說明材料)兩部分。學術論文(8000字以內)、社會調查報告(15000字以內)。
Ⅱ 大學生「挑戰杯」的主要內容是什麼一定要有創新的產品嗎
挑戰杯是「挑戰杯」全國大學生系列科技學術競賽的簡稱,是由共青團中央、中國科協、教育部和全國學聯共同主辦的全國性的大學生課外學術實踐競賽。「挑戰杯」競賽在中國共有兩個並列項目,一個是「挑戰杯」中國大學生創業計劃競賽;另一個則是「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這兩個項目的全國競賽交叉輪流開展,每個項目每兩年舉辦一屆。
(1)創業計劃競賽簡介創業計劃競賽起源於美國,又稱商業計劃競賽,是風靡全球高校的重要賽事。它借用風險投資的運作模式,要求參賽者組成優勢互補的競賽小組,提出一項具有市場前景的技術、產品或者服務,並圍繞這一技術、產品或服務,以獲得風險投資為目的,完成一份完整、具體、深入的創業計劃。「挑戰杯」創業計劃競賽採取學校、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全國三級賽制,分預賽、復賽、決賽三個賽段進行。大力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努力培養廣大青年的創新、創業意識,造就一代符合未來挑戰要求的高素質人才,已經成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時代要求。作為學生科技活動的新載體,創業計劃競賽在培養復合型、創新型人才,促進高校產學研結合,推動國內風險投資體系建立方面發揮出越來越積極的作用。(2)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簡介參加「挑戰杯」學術科技作品競賽的作品一般分為三大類:自然科學類學術論文、社會科學類社會調查報告和學術論文、科技發明製作,凡在舉辦競賽終審決賽的當年7月1日起前正式注冊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類高等院校的在校中國籍本專科生和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職研究生)都可申報參賽。每個學校選送參加競賽的作品總數不得超過6件(每人只限報一件作品)、作品中研究生的作品不得超過3件,其中博士研究生作品不得超過1件。各類作品先經過省級選拔或發起院校直接報送至組委會,再由全國評審委員會對其進行預審,並最終評選出80%左右的參賽作品進入終審,終審的結果是,參賽的三類作品各有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且分別約占該類作品總數的3%、8%、24%和65%。
不一定要有創新的產品.可以是自然科學類學術論文、社會科學類社會調查報告和學術論文、科技發明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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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挑戰杯獎項級別
挑戰杯分為三個級別:校級、省級和級。挑戰杯是「挑戰杯」全國大學生系列科技學術競賽的簡稱,是由共青團中央、中國科協、教育部和全國學聯、地方省級人民政府共同主辦的全國性的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創業類競賽,承辦高校為國內著名大學。
「挑戰杯」競賽在中國共有兩個並列項目,一個是「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大挑);另一個則是「挑戰杯」中國大學生創業計劃競賽(小挑)。這兩個項目的全國競賽交叉輪流開展,每個項目每兩年舉辦一屆。

挑戰杯意義:
(1)吸引廣大高校學生共同參與的科技盛會。從最初的19所高校發起,發展到1000多所高校參與;從300多人的小擂台發展到200多萬大學生的競技場,「挑戰杯」競賽在廣大青年學生中的影響力和號召力顯著增強。
(2)促進優秀青年人才脫穎而出的創新搖籃。
(3)引導高校學生推動現代化建設的重要渠道。成果展示、技術轉讓、科技創業,讓「挑戰杯」競賽從象牙塔走向社會,推動了高校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的轉化,為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
(4)深化高校素質教育的實踐課堂。「挑戰杯」已經形成了國家、省、高校三級賽制,廣大高校以「挑戰杯」競賽為龍頭,不斷豐富活動內容,拓展工作載體,把創新教育納入教育規劃,使「挑戰杯」競賽成為大學生參與科技創新活動的重要平台。
(5)展示全體中華學子創新風採的亮麗舞台。香港、澳門、台灣眾多高校積極參與競賽,派出代表團參加觀摩和展示。競賽成為兩岸四地青年學子展示創新風採的舞台,增進彼此了解、加深相互感情的重要途徑。
Ⅳ 「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的競賽章程
第一條 「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是由共青團中央、中國科協、教育部、全國學聯主辦的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活動中一項具有導向性、示範性和群眾性的競賽活動,每兩年舉辦一屆。
第二條 競賽的宗旨:崇尚科學、追求真知、勤奮學習、銳意創新、迎接挑戰。
第三條 競賽的目的:引導和激勵高校學生實事求是、刻苦鑽研、勇於創新、多出成果、提高素質,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並在此基礎上促進高校學生課外學術科技活動的蓬勃開展,發現和培養一批在學術科技上有作為、有潛力的優秀人才。
第四條 競賽的基本方式:高等學校在校學生申報自然科學類學術論文、哲學社會科學類社會調查報告和學術論文、科技發明製作三類作品參賽;聘請專家評定出具有較高學術理論水平、實際應用價值和創新意義的優秀作品,給予獎勵;組織學術交流和科技成果的展覽、轉讓活動。 第五條 競賽設立領導小組,由主辦單位和承辦單位的有關負責人組成,負責指導競賽活動,並對全國組織委員會和全國評審委員會提交的問題進行協調和裁決。
第六條 競賽設立全國組織委員會,由主辦單位、承辦單位和聯合發起單位(含高校、新聞單位、相關企業)的有關負責人組成。主辦單位和承辦單位分別委派有關負責同志作為組委會成員,各聯合發起單位推薦一名主管領導作為組委會成員。全國組織委員會設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
第七條 全國組織委員會的職責如下:
1.審議、修改競賽的章程和評審規則;
2.籌集競賽組織、評審、獎勵所需的經費;
3.投票表決競賽承辦高校;
4.議決其它應由組委會議決的事項。
第八條 全國組織委員會下設秘書處,負責按照全國組委會通過的章程組織競賽活動並向全國組委會報告工作。秘書處設秘書長一名,由承辦單位有關領導擔任;設副秘書長若干名。
第九條 競賽設立全國評審委員會,由主辦單位聘請的相關學科具有高級職稱的非高校專家組成。全國評審委員會設主任一名,常務副主任二名,評審委員若干名。
全國評審委員會經主辦單位批准成立,有權在本章程和評審規則所規定的原則下,獨立開展評審工作。
第十條 全國評審委員會職責如下:
1.在本章程和評審規則基礎上制定評審實施細則;
2.審看參賽作品及其演示,對作者進行問辯;
3.確定參賽作品獲獎等次。
第十一條 競賽設立作品資格評判委員會,在全國組委會第二次全體會議召開時成立,由全國評審委員會常務副主任1名、評審委員3名(根據被評判作品學科分布選定)、主辦單位各1名代表、全國組織委員會高校委員中抽簽產生的10名代表組成。資格評判委員會主任由全國評審委員會常務副主任擔任。資格評判委員會會議由資格評判委員會主任負責召集。
第十二條 作品資格評判委員會職責如下:
1.授權全國組委會秘書處在預審開始至終審決賽結束前接受參賽學校和學生、評委、社會各界人士對參賽作品資格的質疑投訴;
2.在終審決賽結束前,如出現被質疑投訴作品,資格評判委員會應召開會議,對被質疑投訴的參賽作品的作者及所屬學校進行質詢;
3.投票表決被質疑投訴作品是否具備參賽資格。
第十三條 全國組委會秘書處對質疑投訴者的姓名、單位予以保密。質疑投訴者需提供相關證據或明確的線索。資格評判委員會開會時,到會委員超過2/3方可進行表決;表決時實行迴避制度;若參加表決委員中有2/3以上認為該作品不具備參賽資格,則評委會對該作品不予評審,其參賽得分隨之取消。全國組委會秘書處不受理匿名質疑投訴。
終審決賽結束後,對作品的質疑投訴繼續按本章程第三十三條執行。
第十四條 主辦單位根據團體總分優先原則,確定上屆競賽總分前70名的學校為聯合發起高校,並可根據終審決賽規模、地區平衡、學校類別及代表性、承辦地區等因素作部分調整。
第十五條 各省(區、市)、各高校應舉辦與全國競賽接軌的屆次化的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各省(區、市)團委、科協、教育部門、學聯聯合設立省級組織協調委員會和評審委員會,負責本省(區、市)競賽的組織協調、參賽作品資格審查和作品初評等有關工作。 第十六條 凡在舉辦競賽終審決賽的當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冊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類高等院校在校中國籍專科生、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職研究生)都可申報作品參賽。
第十七條 申報參賽的作品必須是距競賽終審決賽當年7月1日前兩年內完成的學生課外學術科技或社會實踐活動成果,可分為個人作品和集體作品。申報個人作品的,申報者必須承擔申報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鑒定證書、專利證書及發表的有關作品上的署名均應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須是學生且不得超過兩人;凡作者超過三人的項目或者不超過三人,但無法區分第一作者的項目,均須申報集體作品。集體作品的作者必須均為學生。凡有合作者的個人作品或集體作品,均按學歷最高的作者劃分至本專科生、碩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類進行評審。
畢業設計和課程設計(論文)、學年論文和學位論文、國際競賽中獲獎的作品、獲國家級獎勵成果(含本競賽主辦單位參與舉辦的其它全國性競賽的獲獎作品)等均不在申報范圍之列。
第十八條 申報參賽的作品分為自然科學類學術論文、哲學社會科學類社會調查報告和學術論文、科技發明製作三大類。自然科學類學術論文作者限本專科生。哲學社會科學類社會調查報告和學術論文限定在哲學、經濟、社會、法律、教育、管理六個學科內。科技發明製作類分為a、b兩類:a類指科技含量較高、製作投入較大的作品;b類指投入較少,且為生產技術或社會生活帶來便利的小發明、小製作等。
第十九條 參賽作品涉及下列內容時,必須由申報者提供有關部門的證明材料,否則不予評審。
動植物新品種的發現或培育,須有省級以上農科部門或科研院所開具證明;
對國家保護動植物的研究,須有省級以上林業部門開具證明,證明該項研究的過程中未產生對所研究的動植物繁衍、生長不利的影響;
新葯物的研究,須有衛生行政部門授權機構的鑒定證明;
醫療衛生研究須通過專家鑒定,並最好附有在公開發行的專業性雜志上發表過的文章;
涉及燃氣用具等與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有關用具的研究,須有國家相應行政部門授權機構的認定證明。
第二十條 參賽作品必須由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指導教師(或教研組)推薦,經本校學籍管理、教務、科研管理部門審核確認。
第二十一條 每個學校選送參加競賽的作品總數不得超過6件,每人限報一件,作品中研究生的作品不得超過作品總數的1/2,其中博士研究生的作品不得超過l件。參賽作品須經過本省(區、市)組織協調委員會進行資格及形式審查和本省(區、市)評審委員會初步評定,方可上報全國組委會辦公室。各省(區、市)選送全國競賽的作品數額由主辦單位統一確定。每所發起學校可直接報送3件作品(含在6件作品之中)參加全國競賽。 第二十二條 全國評審委員會推薦通過預審的一定比例的自然科學類學術論文、哲學社會科學類社會調查報告和學術論文及全部科技發明製作類作品參加展覽。科技發明製作類作品須有實物或模型參展。
第二十三條 全國組委會將在競賽的終審決賽階段組織多種形式的學術交流和工作交流活動,並適時舉辦單項展示賽或邀請賽等豐富「挑戰杯」競賽的活動
第二十四條 全國組織委員會在終審決賽期間,舉辦成果轉讓活動;成果是否轉讓不作為作品評審獲獎的依據。
第二十五條 全國組織委員會擁有組織轉讓獲獎作品的優先權。成果產權及利益分配由學校和作者協商確定。
全國組織委員會可以結集出版競賽獲獎的作品及評委評語。 第二十六條 全國評審委員會對各省級組織協調委員會和發起高校報送的參賽作品進行預審,評出80%左右的參賽作品進入終審決賽。參賽的自然科學類學術論文、哲學社會科學類社會調查報告和學術論文、科技發明製作三類作品各設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各等次獎分別約占進入終審決賽各類作品總數的3%、8%、24%和65%。本專科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三個學歷層次作者的作品獲獎數與其進入終審決賽作品數成正比例。科技發明製作類中a類和b類作品分別按上述比例設獎。
第二十七條 參加全國終審決賽的作品,確認資格有效的,由全國組織委員會向作者頒發證書,並視情況頒發相應的獎金。參加各省(區、市)預賽的作品,確認資格有效而又未進入全國競賽的,由各省(區、市)組織協調委員會向作者頒發證書。
第二十八條 競賽以學校為單位計算參賽得分,團體總分按名次排列,按位次公布。最高榮譽「挑戰杯」為流動杯,授予團體總分第一名的學校;設「優勝杯」若干,分別授予團體總分第二至第二十一名的學校。累計三次捧得「挑戰杯」的學校,可永久保存復制的「挑戰杯」一座。
第二十九條 各等次獎計分方法如下:特等獎作品每件計100分,一等獎作品每件計70分,二等獎作品每件計40分,三等獎作品每件計20分,上報至全國組委會但未通過預審的作品每件計10分。如遇總積分相等,則以獲特等獎的個數決定同一名次內的排序,以此類推至三等獎。
第三十條 競賽設10個左右省級優秀組織獎和進入終審決賽高校數30%左右的高校優秀組織獎,獎勵在競賽組織工作中表現突出的省份和高校。省級優秀組織獎由主辦單位根據《優秀組織獎評選辦法》評定,報全國組織委員會確認。高校優秀組織獎由各省(區、市)組織協調委員會參照《優秀組織獎評選辦法》提名,主辦單位確定後報全國組織委員會確認。
第三十一條 在符合競賽宗旨、具有良好導向作用的前提下,可聯合社會有關方面設立、評選專項獎。專項獎不計分。 第三十二條 競賽聯合發起高校應向全國組織委員會交納規定數額的發起組織費。參加全國終審決賽的作品,作者所在學校應向全國組織委員會交納規定數額的參賽費。發起組織費、參賽費主要用於競賽的組織、評審、獎勵所需經費的補充。
第三十三條 競賽結束後,對獲獎作品保留一個月的質疑投訴期。若收到投訴,競賽領導小組將委託主辦單位有關部門進行調查。經調查,如確認該作品資格不符者,取消該作品獲得的獎勵,重新計算作者所在學校團體總分及名次,取消該校、該省所獲的優秀組織獎,通報全國組織委員會成員單位;並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所在學校取消下屆聯合發起單位資格或參賽資格的處罰。
競賽組委會保護投訴人的合法權益。
第三十四條 承辦競賽的高校應按當屆組委會通過的申辦辦法,申請承辦下一屆競賽活動;獲得歷屆「挑戰杯」和「優勝杯」的學校具有承辦下屆競賽的優先權;當屆組委會通過一定的民主程序產生下屆承辦單位。
第三十五條 競賽承辦單位有權以全國組織委員會名義尋求贊助。最高榮譽「挑戰杯」不得用於尋求贊助。

Ⅳ 挑戰杯有什麼好點子
挑戰杯有如下好點子:
(1)吸引廣大高校學生共同參與的科技盛會。從最初的19所高校發起,發展到1000多所高校參與;從300多人的小擂台發展到200多萬大學生的競技場,「挑戰杯」競賽在廣大青年學生中的影響力和號召力顯著增強。
(2)促進優秀青年人才脫穎而出的創新搖籃。競賽獲獎者中已經產生了6位國家重點實驗室負責人,20多位教授和博士生導師,70%的學生獲獎後繼續攻讀更高層次的學歷,近30%的學生出國深造。他們中的代表人物有:第二屆「挑戰杯」競賽獲獎者、國家科技進步一等獎獲得者、中國十大傑出青年、北京中星微電子有限公司董事長鄧中翰,第五屆「挑戰杯」競賽獲獎者、「中國傑出青年科技創新獎」獲得者、安徽中科大訊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總裁劉慶峰,第八屆、第九屆「挑戰杯」競賽獲獎者、「中國青年五四獎章」標兵、南京航空航天大學2007級博士研究生胡鈴心等。
(3)引導高校學生推動現代化建設的重要渠道。成果展示、技術轉讓、科技創業,讓「挑戰杯」競賽從象牙塔走向社會,推動了高校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的轉化,為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
(4)深化高校素質教育的實踐課堂。「挑戰杯」已經形成了國家、省、高校三級賽制,廣大高校以「挑戰杯」競賽為龍頭,不斷豐富活動內容,拓展工作載體,把創新教育納入教育規劃,使「挑戰杯」競賽成為大學生參與科技創新活動的重要平台。
(5)展示全體中華學子創新風採的亮麗舞台。香港、澳門、台灣眾多高校積極參與競賽,派出代表團參加觀摩和展示。競賽成為兩岸四地青年學子展示創新風採的舞台,增進彼此了解、加深相互感情的重要途徑。
挑戰杯是由共青團中央、中國科協、教育部、全國學聯和地方省級政府共同主辦,國內著名大學承辦、新聞媒體聯合發起的一項具有導向性、示範性和群眾性的全國競賽活動。「挑戰杯」系列競賽被譽為中國大學生科技創新創業的「奧林匹克」盛會,是目前國內大學生最關注最熱門的全國性競賽,也是全國最具代表性、權威性、示範性、導向性的大學生競賽。
自1989年首屆競賽舉辦以來,「挑戰杯」競賽始終堅持「崇尚科學、追求真知、勤奮學習、銳意創新、迎接挑戰」的宗旨,在促進青年創新人才成長、深化高校素質教育、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在廣大高校乃至社會上產生了廣泛而良好的影響,被譽為當代大學生科技創新的「奧林匹克」盛會。
Ⅵ 大學生挑戰杯的介紹
大學生挑戰杯是來「挑戰源杯」全國大學生系列科技學術競賽的簡稱,是由共青團中央、中國科協、教育部和全國學聯共同主辦的全國性的大學生課外學術實踐競賽。「1挑戰杯」競賽在中國共有兩個並列項目,一個是「挑戰杯」中國大學生創業計劃競賽,另一個則是「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這兩個項目的全國競賽交叉輪流開展,每個項目每兩年舉辦一屆。

Ⅶ 挑戰杯省級二等獎有用嗎
挑戰杯省級二等獎有用,具體作用視校方規定而不同,一般是加學分、現金獎勵等。
挑戰杯是「挑戰杯」全國大學生系列科技學術競賽的簡稱,是由共青團中央、中國科協、教育部和全國學聯、舉辦地人民政府共同主辦的全國性的大學生課外學術實踐競賽。
「挑戰杯」競賽在中國共有兩個並列項目,一個是「挑戰杯」中國大學生創業計劃競賽;另一個則是「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

大挑與小挑的區別:
「挑戰杯」競賽在中國共有兩個並列項目,一個是「挑戰杯」中國大學生創業計劃競賽,簡稱小挑;另一個則是「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簡稱大挑。
兩者在比賽側重點不同,大挑注重學術科技發明創作帶來的實際意義與特點,而小挑更注重市場與技術服務的完美結合,商業性更強,小挑獎項設置為金獎、銀獎、銅獎,而大挑設置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
大挑發起高校可報六件作品,其中三件為高校直推作品,另外三件要與省賽組織方協商推薦,而小挑只能推薦三件作品進國賽,大挑有學歷限制而小挑沒有,大挑分為專本科組、碩士組、博士組分開評審,大挑國賽最多可以報八人,而小挑最多可以報十人。
大挑比賽證書蓋共青團中央、中國科協、教育部、全國學聯、舉辦地人民政府的章,而小挑證書只蓋共青團中央、中國科協、教育部、全國學聯的章。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 - 「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
Ⅷ 下一次挑戰杯大挑什麼時候開始
2023年10月。
偶年小挑,奇年大跳,時間一樣。
現在就可以做准備了,找項目,找隊友,找以前做過的學姐學長請教,聊一聊這個比賽。
其他的就靜候學校通知,按步驟展開操作,不難的。隊員中一定要有一個口才或者表達能力好的,氣質長相好的,上台時候用。

大學生挑戰杯是「挑戰杯」全國大學生系列科技學術競賽的簡稱,是由共青團中央、中國科協、教育部和全國學聯共同主辦的全國性的大學生課外學術實踐競賽。
「 挑戰杯」競賽在中國共有兩個並列項目,一個是「挑戰杯」中國大學生創業計劃競賽,另一個則是「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這兩個項目的全國競賽交叉輪流開展,每個項目每兩年舉辦一屆。
競賽的宗旨:崇尚科學、追求真知、勤奮學習、銳意創新、迎接挑戰。
競賽的目的:引導和激勵高校學生實事求是、刻苦鑽研、勇於創新、多出成果、提高素質,並在此基礎上促進高校學生課外學術科技活動的蓬勃開展,發現和培養一批在學術科技上有作為、有潛力的優秀人才。
競賽的方式:高等學校在校學生申報自然科學類學術論文、哲學社會科學類社會調查報告和學術論文、科技發明製作三類作品參賽;聘請專家評定出具有較高學術理論水平、實際應用價值和創新意義的優秀作品,給予獎勵;組織學術交流和科技成果的展覽、轉讓活動。
Ⅸ 「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的挑戰杯系列專項競賽
網路虛擬運營專項比賽
為進一步鞏固和擴大「挑戰杯」競賽的影響力和權威性,從第七屆「挑戰杯」中國大學生創業計劃競賽(小挑)之後,將網路虛擬運營比賽單獨出來。網路虛擬運營競賽由全國「挑戰杯」競賽組委會舉辦,蓋全國「挑戰杯」組委會章,每年兩季,競賽流程為校賽選拔初賽、全國預賽、全國復賽、全國決賽。獎項設置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共100名),另外國賽入圍了現場決賽的團隊,網路虛擬運營直接入圍全國決賽,入圍團隊可以選擇參與或不參與網路虛擬運營專項決賽,若選擇參加,必須保證網路虛擬運營參加成員與國賽答辯成員一致。
特色項目獎
第八屆「挑戰杯」中國大學生創業計劃競賽中,除了網路虛擬運營專項競賽外,全國挑戰杯組委會專門設置了項目特色獎,對進入了國賽現場決賽的團隊並參與公開答辯的團隊,秉著好中選優,精益求精的原則評選了項目特色獎及最具潛力投資獎等,蓋全國「挑戰杯」組委會章。
西安世園會專項競賽
第十二屆「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期間,為擴大挑戰杯的影響力和權威性,全國挑戰杯組委會專門舉辦了西安世園會專項競賽,該項目由學校團委重新推選3個項目,前提是不與已經入圍國賽的作品重復,蓋全國「挑戰杯」組委會章。
累進創新獎
根據第十三屆「挑戰杯」競賽組委會安排,本屆競賽增設了「累進創新獎」和「交叉創新獎」各若干項,為順應交叉學科學術研究和人才培養的趨勢,引導和鼓勵大學生吸收融合不同學科研究對象、研究視角、研究方法和研究工具,豐富知識和研究能力體系,
1.申報作品須為已參加過往屆「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全國競賽的作品。
2.作品經評審委員會認定,符合下列一條或幾條:(1)較之前參賽時有重要研究進展;(2)在作品孵化方面有明顯成果;(3)學校通過設立累進支持基金、實施創新人才培養計劃等方式對較長周期的參賽項目提供持續支持,對參賽隊員進行跟蹤培養;(4)參賽項目被黨和政府相關部門、社會機構採納並結合實踐加以完善,在推動地方經濟社會發展中發揮積極作用。
累進創新獎每個高校只能選報一件作品。
交叉創新獎
(一)申報條件
1.參評作品須入圍第十三屆「挑戰杯」全國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全國競賽。
2.參評作品須涉及兩個及以上學科(指「國家1997年頒布的《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中的一級學科」),在研究對象、研究視角、研究方法、研究工具等方面突出體現作者的跨學科研究能力。
交叉創新獎每個高校只能選報一件作品。

Ⅹ 挑戰杯學術論文怎麼寫
挑戰杯」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的參賽作品,根據學科專業
分布共分為六個組,其中屬於自然科學類的有機械與控制組、信息技術
組、數理組、生命科學組、能源化工組,以上各組的作品展現形式多為學
術論文。怎樣才能把參賽作品的研究成果很好地用學術論文的形式表達出
來,在「挑戰杯」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中脫穎而出,是初次參賽
者必須鍛煉的基本功。因此,寫好學術論文是參加「挑戰杯」競賽的大學
生必須具備的素質。
3暢1論文寫作的基本要求
3暢1暢1基本概念
根據中國國家標准GB7713—87(即科學技術報告、學位論文和學術論
文的編寫格式)對學術論文的定義是:「某一學術課題在實驗性、理論性或
觀測性上具有新的科學研究成果或創新見解和知識的科學記錄;或是某種
已知原理應用於實際中取得新進展的科學總結,用以提供學術會議上宣
讀、交流或討論;或在學術刊物上發表;或作其他用途的書面文件」。
學術論文種類很多,按學科分大致有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兩大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