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學傳播學考研
A. 怎樣考研
一、培養目標
高等學校和科學研究機構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是為了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為社會主義建設服務,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或獨立擔負專門技術工作能力的高級專門人才。
二、報考條件
(一)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國家組織的全國統一招生考試:
1.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願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2. 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 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 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 獲得國家承認的大專畢業學歷後經兩年或兩年以上(從大專畢業到錄取為碩士生當年 9 月 1 日,下同),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
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 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可以再次報考碩士生,但只能報考委託培養或自籌經費的碩士生;
3. 年齡一般不超過 40 周歲,報考委託培養和自籌經費的考生年齡不限;
4. 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 二 ) 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經教育部批準的招生單位自行組織的單獨考試:
1. 符合報考條件(一)中第 1 , 3 , 4 ,各項要求;
2. 大學本科畢業後連續工作 4 年或 4 年以上,業務優秀,已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已經成為業務骨幹,經本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推薦,為本單位定向培養或委託培養的在職人員;
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後工作 2 年或 2 年以上,業務優秀,經本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推薦,為本單位委託培養的在職人員;
(三)符合上述(一)或(二)中各項報考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相應的統考或單考。
可招收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 49 所學校是:北京師范大學、首都師范大學、天津師范大學、河北師范大學、山西師范大學、山西大學、內蒙古師范大學、遼寧師范大學、沈陽師范大學、渤海大學、東北師范大學、延邊大學、哈爾濱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上海師范大學、南京師范大學、蘇州大學、揚州大學、徐州師范大學、浙江大學、浙江師范大學、杭州師范學院、安徽師范大學、福建師范大學、江西師范大學、山東師范大學、曲阜師范大學、煙台師范學院、聊城大學、河南師范大學、河南大學、華中師范大學、湖北大學、湖南師范大學、湖南科技大學、華南師范大學、廣州大學、廣西師范大學、西南大學、重慶師范大學、四川師范大學、西華師范大學、貴州師范大學、雲南師范大學、陝西師范大學、西北師范大學、青海師范大學、寧夏大學、新疆師范大學。
(四)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的全國聯考,簡稱「法律碩士聯考」。
1. 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 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非法學專業的;(下列 13 個專業不得報考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法學、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經濟法、勞動改造法、商法、公證、法律事務、行政法、律師、涉外經濟與法律、知識產權法、刑事法)
可招收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 48 所學校是: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清華大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中國政法大學、中國人民公安大學、中央財經大學、南開大學、河北大學、山西大學、內蒙古大學、遼寧大學、大連海事大學、東北財經大學、吉林大學、黑龍江大學、復旦大學、華東政法學院、上海交通大學、上海財經大學、南京大學、蘇州大學、南京師范大學、浙江大學、安徽大學、廈門大學、福州大學、江西財經大學、山東大學、煙台大學、鄭州大學、河南大學、武漢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華中師范大學、華中科技大學、湘潭大學、湖南大學、湖南師范大學、中山大學、海南大學、西南政法大學、四川大學、西南財經大學、貴州大學、雲南大學、西北政法學院、蘭州大學。
上述各高校錄取該專業考生時,只從參加「法律碩士聯考」的考生中選拔。各學校不再為該專業組織統考或單考。
(五)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的全國聯考,簡稱「 MBA 聯考」。
1. 符合(一)中第 1 , 3 , 4 ,各項的要求;
2. 大學本科畢業後有 3 年或 3 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大專畢業後有 5 年或 5 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並有 2 年或 2 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可招收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 94 所學校是: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清華大學、北京交通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京理工大學、北京科技大學、北京郵電大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中國農業大學、中央財經大學、首都經濟貿易大學、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南開大學、天津大學、天津財經大學、河北工業大學、燕山大學、華北電力大學、山西財經大學、山西大學、內蒙古大學、內蒙古工業大學、遼寧大學、大連理工大學、東北大學、東北財經大學、大連海事大學、吉林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哈爾濱工程大學、哈爾濱商業大學、復旦大學、同濟大學、上海交通大學、華東理工大學、上海海事大學、東華大學、上海財經大學、上海理工大學、上海大學、南京大學、東南大學、南京理工大學、南京航空航天大學、中國礦業大學、河海大學、江蘇大學、蘇州大學、浙江大學、浙江工商大學、浙江工業大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合肥工業大學、安徽大學、廈門大學、福州大學、江西財經大學、南昌大學、山東大學、中國海洋大學、山東經濟學院、山東財政學院、鄭州大學、河南財經學院、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武漢理工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湖南大學、中南大學、湘潭大學、中山大學、暨南大學、華南理工大學、廣東工業大學、廣西大學、海南大學、重慶大學、西南交通大學、電子科技大學、西南財經大學、四川大學、貴州大學、雲南大學、昆明理工大學、西北大學、西安交通大學、西北工業大學、西安理工大學、西安電子科技大學、蘭州大學、寧夏大學、新疆財經學院。
上述各高校,錄取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考生時,只從參加「 MBA 聯考」的考生中選拔。各校不再為該專業組織統考或單考。
(六)碩士生招生單位中的部分高等學校,經教育部批准,可以推薦本校少數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初試並在 10 月 25 日前 直接到報考單位參加復試和辦理接收手續。推薦辦法由學校根據教育部的有關規定製定。被接收的推薦免試生須在國家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到報考點辦理報名確認手續,亦不得再參加統考。到 10 月25 日 仍未落實接收招生單位的推薦免試生不再保留資格。
三、報名
(三)網上報名: 2006 年碩士研究生考生一律採取網上報名方式。
1. 網上報名日期: 2005 年 10 月 10 日 — 31 日每天 8:00-23:00 。
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應屆本科畢業生可提前報名,時間為 2005 年 9 月 18 日 至 23 日(每天 8:00-23:00 )
2. 考生自行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www.chinayz.com.cn)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級高校招生辦公室、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凡不按公告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復試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在上述報名日期內,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網報信息。
3. 網上報名填寫報考信息時注意事項:
(1)參加統考的考生可以填報同一學科專業研究方向相近的兩個招生單位。
(2)參加「 MBA 聯考」的考生可以填報試辦工商管理專業學位的兩個學校。
(3)參加「法碩聯考」的考生可以填報試辦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的兩個學校。
(4)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只能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學科專業。
(5)應試的外國語語種按招生單位的規定任選一種。
(6)同等學力的報考人員,應按招生單位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4. 報考地處西部邊遠省區的招生單位、且畢業後原則上在西部邊遠省區就業的少數民族應屆本科畢業生,以及工作單位在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全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簡表》范圍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成分和填寫畢業後回少數民族地區的定向或委託培養生時,方可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
5. 已被招生單位接收的推薦免試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統考,否則將取消推薦免試生資格,列為統考生。
6. 現役軍人報考地方或軍隊研究生招生單位,以及地方考生報考軍隊招生單位,應事先認真閱讀了解有關報考規定,遵守保密規定,按照有關規定填報報考信息。不明之處應事先與招生單位聯系。
(二)所有考生 ( 含推薦免試生、農村教育碩士生 ) 均須到報考點進行現場確認網報信息,並繳費和照相。
1. 報考點現場確認時間: 2005 年 11 月 10 日 至 11 月 14 日
2. 現場確認地點:
參加全國統一考試和參加「法律碩士聯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招生辦公室公告指定的報考點確認;
參加單獨考試和參加「 MBA 聯考」的考生到報考單位所在地省級高校招生辦公室公告指定的報考點進行確認報名。確認截止日期與統考生確認截止日期一致。
3. 確認程序
(1)考生持本人身份證(應屆畢業生加學生證)、現役軍人及軍隊文職幹部證件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查驗;考生確認本人網報信息;
(2)考生按規定交納報考費;
(3)報考點按規定採集考生本人圖像信息。
四、考生資格審查
招生單位審查考生網上報考信息後,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發放准考證。招生單位將在復試時對考生學歷證書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再次審查,對弄虛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復試。
對弄虛作假者(含推薦免試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五、考生辦理報考手續交納報考費後,不退報考費。
六、考試
(一)入學考試分初試和復試。
(二)初試日期: 2006年1月14日至1月15日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准,上午 8:30-11:30, 下午 14:00-17:00, 超過 3 小時的考試科目在 1月16日 進行(8:30 至 14:30)。
不在該規定日期舉行的研究生入學考試,國家一律不予承認。
(三)初試科目:
1月14日 上午
統考、法律碩士聯考及單考科目為政治理論(滿分為 100 分);
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MBA)初試聯考科目為綜合能力(滿分為 200 分);
1月14日 下午
外國語(滿分為 100 分)
1月15日 上午
統考數學或西醫綜合或中醫綜合或 1 門業務課(滿分各為 150 分)。
1月15日 下午
業務課(滿分為 150 分)考
以上各科的考試時間均為 3 小時,考試方式均為筆試(含超過 3 小時的考試科目)。
(四)考試大綱及命題
1. 全國統考初試的政治理論,非外國語言文學專業的英語、俄語、日語和部分專業的基礎課,由教育部統一命題,考試大綱由教育部制訂;其他科目由招生單位自行組織命題。
2. 單獨考試的初試科目均由招生單位自行命題。
3. 「 MBA 聯考」的初試科目為兩門:外國語和綜合能力。英語和綜合能力命題工作均由教育部委託有關機構承辦。選考日語或俄語的考生,用全國統考的試卷,其他語種的試題由招生單位自行命題(政治理論由各招生單位自行命題在復試中進行)。
聯考科目的考試大綱由全國工商管理(MBA)專業教育指導委員會編寫,並已下發至招收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院校。
4. 「法律碩士聯考」的初試科目共四 門:政治、外國語、專業基礎課(含刑法、民法)、綜合課(含法理、憲法和中國法制史)。其中政治、外語使用全國統考試卷,兩門業務課的命題由教育部考試中心承辦。
聯考科目的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會同有關單位編寫,並已下發至招收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院校。
(五)初試地點:參加全國統考、「法律碩士聯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招生辦公室指定的考場應試;參加單獨考試和參加「 MBA 聯考」的考生到報考單位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招生辦公室指定的考場應試。
考生初試成績通知單由考生第一志願招生單位負責發出。
(六)復試
1. 復試時間、地點、科目、方式由招生單位自定。復試辦法和程序由招生單位公布。復試一般在 5 月上旬前結束。招生單位認為必要時,可再次復試。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在復試進行,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2. 對以同等學力資格(以報名時為准)報考的考生(不含「 MBA 」和法律碩士聯考的考生),一律加試。招生單位要全面、嚴格復試。復試時,要進行本科主幹課程和實驗技能的考查,其中筆試科目不少於兩門,每門考試時間為 3 小時。
3. 少數民族地區及少數民族考生的復試:
少數民族地區僅指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全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簡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區域。
考生的少數民族成分網報時應如實填寫,虛假成分及復試時更改無效。
4. 為西部地區定向或委託培養的在職考生,戶籍和人事檔案須在定向或委託培養單位所在地,方可享受優惠政策。
(七)教育部依據碩士研究生培養目標,結合年度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和報考的生源情況,以及總體初試成績情況,對報考統考、 MBA 及法律碩士專業學位考生提出確定進入復試的基本要求,其中包括應試科目總分要求和單科分數要求;對應屆本科畢業生和非應屆畢業生實行統一的參加復試最低分數線。
對單考生參加復試的要求由招生單位自定。
經教育部批準的北京大學等高校自行確定本校復試分數線。
各招生單位原則上進行 120% 左右的差額復試
符合復試基本要求,但因招生名額限制無法錄取的參加「 MBA 聯考」及「法律碩士聯考」的考生,只能轉到其它校同一專業復試,不得轉其他學科專業復試;未參加「 MBA 聯考」、「法律碩士聯考」的考生,亦不得轉到工商管理碩士專業、法律碩士專業復試。
調劑復試的要求均以初試結束後教育部發出的 2006 年錄取工作通知的規定為准。
七、體格檢查
考生復試時應按招生單位規定到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含二級甲等)醫院進行體格檢查。具體要求,見各招生單位招生簡章或復試通知。
八、錄取
招生單位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並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錄取名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參加統考、「 MBA 聯考」及「法律碩士聯考」考生可被錄取為定向或非定向碩士生,也可被錄取為委託培養或是招生單位自籌經費碩士生。
參加單考的考生,只能被錄取為回原單位的定向培養碩士生或委託培養碩士生。
招收定向培養、委託培養及自籌經費碩士生均實行合同制。招生單位、用人單位、擬錄取為定向培養、委託培養及自籌經費碩士生的考生之間,必須在考生錄取前,分別簽定合同。
被錄取的新生經本人申請和招生單位同意,可以保留入學資格,參加工作 1 至 2 年,再入學學習。
九、畢業生就業
定向或委託培養碩士生回定向或委託單位。
非定向和自籌經費碩士生畢業時採取畢業研究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學校及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畢業生調配部門負責辦理相關手續。
十、其他
(一)考生報名時不再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考生與所在單位因報考研究生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問題使招生單位無法調取考生檔案,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的後果,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二)已獲得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被錄取為碩士生後,培養經費及在學期間的待遇按委託培養或自籌經費培養合同辦理。
(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招生辦公室可根據本簡章,結合各地實際情況作必要的補充規定。
(四)現役軍人報考碩士生及軍隊系統的高等學校和科學研究機構招收碩士生,按解放軍總政治部規定辦理。
B. 福州大學有沒有新聞媒體專業
沒有,福州大學目前無新聞傳媒類專業招生。其專業設置在學校官方網站上有公布:
http://zsb.fzu.e.cn/
C. 學長你好,我是福州大學數字媒體的學生,我想跨考廈大的傳播學,所以想向您了解一下情況。
其實這是個誤區;一般來說劃線都會有人剛剛壓線的,學校不會給人落下把柄,為啥我上線不讓我復試呢?學校一般劃線360,在這個分數只上的都能復試,但是至於最終能不能上,看你復試的 成績綜合考慮的,有的學校,比如武漢大學,有人初試考380每年也照樣上不了 ,為什麼呢?因為復試沒有過啊;這個和你初試分數一般沒有太大關系,但是最終錄取 是要按照初試和復試的權重的
我要說的就是,努力考高一點分,這樣才不至於被動,復試線也不會太高,360左右正常,可能復試的時候表現的都還好,最後擇優錄取的,初始分低的沒有上,但是不表示人家沒有進復試
有問題,多道我空間討論 留言
這是網上賣的比較火的 一套參考書網址,好像就是 廈大學長 弄得
D. 新聞傳播學考研報福建師范大學還是福州大學好
能去福大去福大。畢竟211、雙一流、全國一本招生(一本A類),有知名度。
福師大就在福建本省有知名度,個別專業在省內是一本,但出了省就是二本,省外基本都沒聽說過。
E. 研究生考研到底要怎麼選擇學校啊、
你這個問題本身問的就很糾結不是嗎?
研究生考慮學校的問題首先先從你本科時候的本專業說起,如果說你本科和研究生考的是一個專業的話,那麼還是比較容易些,每個學校所要求考研的書目不同,考研的范圍也不同,每年根據考題難易程度錄取分數線也不同,而且重點學校錄取學生比例也很少,競爭很激烈,還有一些不是很重要但有非常重要的一個因素是導師問題,如果你報考的學校專業導師是比較有名氣的,那麼估計考取的成功率不大,如果不是很有名那麼還是有些希望的。
奉勸仁兄還是考一個相對於自己比較把握的專業,畢竟考取研究生是費時費力的,爭取一次性過,抱著試試看的態度的話對自己的時間來說是相當的浪費。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
F. 福州大學新聞與傳播學有碩士點嗎
沒有哈。福建只有4所學校有新聞傳播學,分別是:
廈門大學
福建師范
閩南師范
華僑大學
這4所學校均設有新聞與傳播學碩士點,廈大最好。
G. 我是福建省新聞傳播學專業的畢業生,現在想要考研究生,想知道福建省內有些什麼好的學校
廈門大學,這不用說了,全國知名的。211重點。。環境是美的不得了。福州大學,在省會城市,全國211重點,但不如廈大那麼有實力福建師范大學,你要想做老師,報這個吧,福建教師的搖籃,在福建本省已經全部在本一批招生了,不知在你那是第幾批招生。另外還有泉州師范學院和漳州師范學院華僑大學,在本一批也有招生,在美麗的港口城市泉州集美大學,雖是在本二批招生,但身處廈門特區。分數往往高過本一批福建醫科大學,省醫學權威重點院校。在本一批有7年的臨床醫學 本碩連讀福建中醫葯大學,在本一批有7年的臨床醫學 本碩連讀福建農林大學,蜂學這專業很出名,神蜂科技就是農大搞的,全省的蜂蜜店都是他開的或者都是他這拿貨。福建人沒有不知道的。福建工程學院,閩江學院,兩個都一般的本科吧,江夏學院是剛籌建的本科院校希望對你有幫助
H. 2022考研中等難度的院校推薦
中等難度
二區的一本院校和部分211,以及一區一本院校。 二區:雲南師范、廣西師范、昆明理工等二區211:寧夏青海西藏內蒙古等地域性211一區:上海外經貿、浙工商、浙江師范、杭電、廣東外語外貿、江西財經、長沙理工等 在當地,這些學校都是非常好的學校,就業率不輸部分211,但是競爭也相對較大。 但是認真復習一年,考上的幾率還是很大的。
I. 我打算考研,經濟類的研究生。但是不知道該報哪個學校,請各位提提意見,說說哪個學校比較好
我也是准備2012考經濟學研究生的,我的目標學校是上財。我希望以後可以在上海生活,鑒於上財畢業生的本土話,就選了上財。聽說這個學校每年都橫屍遍野,不過我想拼了,就像是重走高三路,下面這個分析給你看看,重點學科的重點院校
全國重點學科
(一)經濟學
政治經濟學:北京大學 中國人民大學 南開大學 復旦大學 南京大學 廈門大學 西南財經大學
經濟思想史:上海財經大學
經濟史:南開大學
西方經濟學:中國人民大學 武漢大學
世界經濟:南開大學 遼寧大學 復旦大學 武漢大學
人口、資源與環境經濟學:中國人民大學
國民經濟學:北京大學 中國人民大學 遼寧大學
區域經濟學:中國人民大學 南開大學 蘭州大學
財政學:中國人民大學 上海財經大學 廈門大學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金融學:中國人民大學 中央財經大學 南開大學 復旦大學 廈門大學 西南財經大學
產業經濟學:中國人民大學 北方交通大學 東北財經大學 復旦大學 暨南大學
國際貿易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勞動經濟學:中國人民大學
統計學:中國人民大學 廈門大學
數量經濟學:清華大學 吉林大學
(二)法學
法學理論:北京大學 吉林大學
法律史:中國政法大學
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北京大學 中國人民大學
刑法學:北京大學 中國人民大學
民商法學:中國人民大學
訴訟法學:中國政法大學
經濟法學:北京大學 西南政法大學
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武漢大學
國際法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廈門大學 武漢大學
政治學理論:北京大學 復旦大學
科學社會主義與國際共產主義運動:北京大學 華中師范大學 中央黨校
中共黨史:中國人民大學 中央黨校
馬克思主義理論與思想政治教育:中國人民大學 武漢大學 中山大學
國際政治:北京大學
國際關系:復旦大學
社會學:北京大學 中國人民大學
人口學:中國人民大學
人類學:北京大學 中山大學
民俗學:北京師范大學 中央民族大學 雲南大學
(三)教育學
教育學原理:北京師范大學 東北師范大學 華東師范大學 南京師范大學
課程與教學論:華東師范大學
教育史:北京師范大學 華東師范大學
比較教育學:北京師范大學
學前教育學:南京師范大學
高等教育學:廈門大學
教育技術學:北京師范大學 華南師范大學
基礎心理學:北京大學 華東師范大學 西南師范大學
發展與教育心理學:北京師范大學 華南師范大學
應用心理學:浙江大學
運動人體科學:北京體育大學
(四)文學
文藝學:中國人民大學 北京師范大學 山東大學
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學:北京大學 北京語言文化大學
漢語言文字學:北京大學 復旦大學 南京大學 安徽大學 華中師范大學
中國古典文獻學:北京大學 四川大學
中國古代文學:北京大學 復旦大學 南京大學
中國現當代文學:北京大學 南京大學
中國少數民族語言文學:中央民族大學 內蒙古大學 新疆大學
比較文學與世界文學:北京大學 四川大學
英語語言文學:北京大學 北京外國語大學 上海外國語大學 南京大學
俄語語言文學:黑龍江大學 上海外國語大學
德語語言文學:北京外國語大學
印度語言文學:北京大學
亞非語言文學(朝鮮語言文學):延邊大學
外國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新聞學:中國人民大學 北京廣播學院
傳播學:復旦大學
音樂學:中央音樂學院
美術學:中國美術學院
設計藝術學:清華大學
戲劇戲曲學:中央戲劇學院
廣播電視藝術學:北京廣播學院
(五)歷史學
考古學及博物館學:北京大學
歷史地理學:復旦大學 陝西師范大學
專門史:廈門大學 四川大學
中國古代史:北京大學 中國人民大學 北京師范大學 南開大學 武漢大學
中國近現代史:南開大學 華中師范大學 中山大學
世界史:北京大學 南開大學 東北師范大學 南京大學
(六)理學
科學技術史: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基礎數學:北京大學 清華大學 南開大學 復旦大學 南京大學 浙江大學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中山大學 四川大學
計算數學:北京大學 大連理工大學 吉林大學 西安交通大學
概率論與數理統計:北京大學 北京師范大學 南開大學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中南大學
應用數學:北京大學 清華大學 南開大學 復旦大學 浙江大學 新疆大學 四川大學
運籌學與控制論:復旦大學 山東大學
理論物理:北京大學 北京師范大學 復旦大學 南京大學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粒子物理與原子核物理:北京大學 清華大學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蘭州大學
原子與分子物理:清華大學 吉林大學 四川大學
等離子體物理:大連理工大學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凝聚態物理:北京大學 清華大學 吉林大學 復旦大學 上海交通大學 南京大學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山東大學 鄭州大學 中山大學
聲學:南京大學
光學:北京大學 北京工業大學 山西大學 哈爾濱工業大學 復旦大學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華南師范大學
無線電物理:南京大學 武漢大學
無機化學:北京大學 吉林大學 南京大學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分析化學:北京大學 南京大學 廈門大學 武漢大學 湖南大學
有機化學:北京大學 南開大學 蘭州大學
物理化學:北京大學 吉林大學 復旦大學 南京大學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廈門大學 福州大學
高分子化學與物理:北京大學 南開大學 吉林大學 復旦大學 南京大學 中山大學
天體物理:北京大學 南京大學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天體測量與天體力學:南京大學
自然地理學:北京大學 北京師范大學 華東師范大學 南京大學 蘭州大學
人文地理學:北京大學 中山大學
地圖學與地理信息系統:南京師范大學 武漢大學
氣象學:北京大學 南京大學 南京氣象學院
大氣物理學與大氣環境:北京大學
物理海洋學:青島海洋大學
海洋化學:廈門大學 青島海洋大學
海洋生物學:廈門大學 青島海洋大學
海洋地質:同濟大學
固體地球物理學:北京大學
空間物理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礦物學、岩石學、礦床學:南京大學 中國地質大學
地球化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中國地質大學
古生物學與地層學:中國地質大學 西北大學
構造地質學:北京大學 南京大學 西北大學
植物學:北京大學 中國農業大學 東北林業大學 南京大學 中山大學 西北大學 蘭州大學 四川大學
動物學:北京大學 內蒙古大學 廈門大學 中山大學
生理學:北京大學 山西醫科大學 復旦大學 西安交通大學
水生生物學:暨南大學
微生物學:中國農業大學 南開大學 山東大學 武漢大學 華中農業大學
神經生物學:北京大學 復旦大學
遺傳學:中國協和醫科大學 復旦大學 中南大學
發育生物學:武漢大學
細胞生物學:北京大學 中國協和醫科大學 北京師范大學 東北師范大學
生物化學與分子生物學:北京大學 清華大學 中國農業大學 中國協和醫科大學 南京大學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華中農業大學 中山大學
生物物理學:清華大學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生態學:北京師范大學 東北師范大學 東北林業大學 復旦大學 華東師范大學 南京林業大學 浙江大學 雲南大學 蘭州大學
系統理論:北京師范大學
(七)工學
光學工程:清華大學 北京理工大學 南開大學 天津大學 長春光學精密機械學院 浙江大學
生物醫學工程:清華大學 上海交通大學 東南大學 浙江大學 西安交通大學 四川大學
一般力學與力學基礎:北京大學 哈爾濱工業大學
固體力學:北京大學 清華大學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西安交通大學 西北工業大學
流體力學:北京大學 清華大學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天津大學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工程力學:北京理工大學 大連理工大學 同濟大學 上海交通大學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中國礦業大學
機械製造及其自動化:清華大學 大連理工大學 哈爾濱工業大學 上海交通大學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華中科技大學 西安交通大學
機械電子工程:北京理工大學 哈爾濱工業大學 浙江大學 上海大學
機械設計及理論:清華大學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北京科技大學 東北大學 燕山大學 上海交通大學 華中科技大學 中南大學 重慶大學 西安交通大學
車輛工程:清華大學 北京理工大學 吉林大學 西南交通大學
精密儀器及機械:清華大學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哈爾濱工業大學 重慶大學
測試計量技術及儀器:天津大學
材料物理與化學:清華大學 北京科技大學 河北工業大學 浙江大學 中南大學 西北工業大學 南昌大學
材料學:清華大學 北京工業大學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北京科技大學 北京化工大學 東北大學 哈爾濱工業大學 同濟大學 上海交通大學 東華大學 南京理工大學 山東大學 武漢理工大學 中南大學 華南理工大學 西安交通大學 西北工業大學 四川大學
材料加工工程:清華大學 北京科技大學 天津大學 太原理工大學 吉林大學 哈爾濱工業大學 上海交通大學 鄭州大學 華中科技大學 華南理工大學 西北工業大學
冶金物理化學:北京科技大學
鋼鐵冶金:北京科技大學 東北大學 上海大學
有色金屬冶金:東北大學 中南大學 昆明理工大學
工程熱物理:清華大學 浙江大學
熱能工程:清華大學 華中科技大學 西安交通大學
動力機械及工程:清華大學 北京理工大學 天津大學 哈爾濱工業大學 上海交通大學 西安交通大學
流體機械及工程:江蘇大學 西安交通大學
製冷及低溫工程:上海交通大學 西安交通大學
化工工程機械:浙江大學
電機與電器:清華大學 河北工業大學 沈陽工業大學 哈爾濱工業大學 華中科技大學 西安交通大學
電力系統及其自動化:清華大學 天津大學 華北電力大學 浙江大學 華中科技大學 西南交通大學 西安交通大學
高電壓與絕緣技術:清華大學 西安交通大學
電力電子與電力傳動:中國礦業大學 浙江大學 合肥工業大學
電工理論與新技術:清華大學 重慶大學
物理電子學:北京大學 清華大學 北京理工大學 哈爾濱工業大學 華中科技大學 電子科技大學
電路與系統:清華大學 北京郵電大學 復旦大學 電子科技大學 西北工業大學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
微電子學與固體電子學:北京大學 清華大學 吉林大學 復旦大學 南京大學 電子科技大學 西安交通大學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
電磁場與微波技術:北京郵電大學 上海交通大學 東南大學 電子科技大學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 通信與信息系統 北京大學 清華大學 北方交通大學 北京理工大學 北京郵電大學 哈爾濱工業大學 上海交通大學 東南大學 浙江大學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華南理工大學 電子科技大學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
信號與信息處理:清華大學 北方交通大學 北京郵電大學 東南大學 電子科技大學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
控制理論與控制工程:清華大學 北京理工大學 東北大學 上海交通大學 東南大學 浙江大學 西北工業大學
檢測技術與自動化裝置:天津大學 浙江大學
系統工程:華中科技大學 西安交通大學
模式識別與智能系統:清華大學 上海交通大學 南京理工大學 西安交通大學
導航、制導與控制: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哈爾濱工業大學 哈爾濱工程大學
計算機系統結構:清華大學 華中科技大學
計算機軟體與理論:北京大學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吉林大學 上海交通大學 南京大學
計算機應用技術:北京大學 清華大學 東北大學 哈爾濱工業大學 東南大學 浙江大學 安徽大學 西北工業大學
建築歷史與理論:東南大學
建築設計及其理論:清華大學 天津大學 東南大學
城市規劃與設計:清華大學 同濟大學
岩土工程:同濟大學 中國礦業大學 河海大學 浙江大學
結構工程:清華大學 哈爾濱工業大學 同濟大學 東南大學 湖南大學 廣西大學 西安建築科技大學
市政工程:哈爾濱工業大學
供熱、供燃氣、通風及空調工程:清華大學
橋梁與隧道工程:同濟大學 中南大學 西南交通大學
水文學及水資源:河海大學 武漢大學 西安理工大學
水力學及河流動力學:清華大學 四川大學
水工結構工程:清華大學 大連理工大學 河海大學 水利水電工程 武漢大學 華中科技大學
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天津大學 大連理工大學
大地測量學與測量工程:武漢大學
攝影測量與遙感:武漢大學
化學工程:清華大學 北京化工大學 天津大學 華東理工大學 南京化工大學 浙江大學 華南理工大學
化學工藝:太原理工大學 石油大學
生物化工:天津大學 華東理工大學
應用化學:北京理工大學 大連理工大學 華東理工大學 南京理工大學
工業催化:天津大學
礦產普查與勘探:中國礦業大學 中國地質大學 成都理工學院 石油大學
地球探測與信息技術:吉林大學 中南大學
地質工程:中國地質大學 成都理工學院
采礦工程:北京科技大學 東北大學 中國礦業大學 中南大學
礦物加工工程:中國礦業大學 中南大學
安全技術及工程:中國礦業大學 西安科技學院
油氣井工程:西南石油學院 石油大學
油氣田開發工程:大慶石油學院 西南石油學院 石油大學
油氣儲運工程:石油大學 後勤工程學院
紡織工程:天津工業大學 東華大學
紡織化學與染整工程:東華大學
服裝設計與工程:東華大學
制漿造紙工程:華南理工大學
製糖工程:華南理工大學
發酵工程:江南大學
皮革化學與工程:四川大學
道路與鐵道工程:同濟大學 中南大學 西南交通大學 長安大學
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北方交通大學 大連海事大學 西南交通大學
交通運輸規劃與管理:北方交通大學 同濟大學 東南大學
載運工具運用工程:西南交通大學 長安大學
船舶與海洋結構物設計製造:大連理工大學 哈爾濱工程大學 上海交通大學 武漢理工大學
輪機工程:大連海事大學 武漢理工大學
水聲工程:哈爾濱工程大學
飛行器設計: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哈爾濱工業大學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西北工業大學
航空宇航推進理論與工程: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航空宇航製造工程:西北工業大學
人機與環境工程: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武器系統與運用工程:北京理工大學 西北工業大學
兵器發射理論與技術:南京理工大學
火炮、自動武器與彈葯工程:北京理工大學 南京理工大學
核能科學與工程:清華大學
核燃料循環與材料:清華大學
核技術及應用:北京大學 清華大學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農業機械化工程:中國農業大學 吉林大學 東北農業大學
農業水土工程:西北農林科技大學
農業電氣化與自動化:中國農業大學
森林工程:東北林業大學
木材科學與技術:東北林業大學 南京林業大學
林產化學加工工程:南京林業大學
環境科學:北京大學 北京師范大學 南開大學 南京大學
環境工程:清華大學 哈爾濱工業大學 同濟大學 西安建築科技大學
食品科學:江南大學 南昌大學
農產品加工及貯藏工程:中國農業大學
水產品加工及貯藏工程:青島海洋大學
(八)農學
作物栽培學與耕作學:中國農業大學 沈陽農業大學 南京農業大學 山東農業大學 河南農業大學 湖南農業大學
作物遺傳育種:中國農業大學 南京農業大學 華中農業大學 華南農業大學 華南熱帶農業大學 四川農業大學
果樹學:中國農業大學 山東農業大學 華中農業大學
蔬菜學:沈陽農業大學 南京農業大學 浙江大學
茶學:浙江大學
土壤學:中國農業大學 南京農業大學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
植物營養學學:中國農業大學 浙江大學 植物病理學 中國農業大學 南京農業大學 福建農林大學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
農業昆蟲與害蟲防治:中國農業大學 南京農業大學 浙江大學 華南農業大學
農葯學:中國農業大學 南開大學
動物遺傳育種與繁殖:中國農業大學 華中農業大學 廣西大學
動物營養與飼料科學:中國農業大學 東北農業大學 四川農業大學
草業科學:內蒙古農業大學 甘肅農業大學
特種經濟動物飼養:浙江大學 西南農業大學
基礎獸醫學:中國農業大學 東北農業大學
預防獸醫學:中國農業大學 南京農業大學 揚州大學
臨床獸醫學:西北農林科技大學
林木遺傳育種:北京林業大學 南京林業大學
森林培育:北京林業大學 中南林學院
森林保護學:東北林業大學
野生動植物保護與利用:東北林業大學
園林植物與觀賞園藝:北京林業大學
水土保持與荒漠化防治:北京林業大學
水產養殖:上海水產大學 青島海洋大學 華中農業大學
(九)醫學
中葯學:北京中醫葯大學 上海中醫葯大學 南京中醫葯大學 成都中醫葯大學
人體解剖與組織胚胎學:復旦大學
免疫學:北京大學 中國協和醫科大學
病原生物學:復旦大學
病理學與病理生理學:北京大學 中國協和醫科大學 復旦大學 中南大學 汕頭大學
法醫學:西安交通大學
放射醫學:蘇州大學
內科學(心血管病、血液病):北京大學
內科學(心血管病、血液病、消化系病、內分泌與代謝病):中國協和醫科大學
內科學(呼吸系病):中國醫科大學
內科學(心血管病、傳染病、腎病):復旦大學
內科學(血液病、消化系病、內分泌與代謝病):上海第二醫科大學
內科學(血液病):蘇州大學
內科學(傳染病):浙江大學
內科學(心血管病、呼吸系病):華中科技大學
內科學(內分泌與代謝病):中南大學
內科學(腎病):中山大學
內科學(傳染病):重慶醫科大學
內科學(呼吸系病):四川大學
兒科學:北京大學 復旦大學 上海第二醫科大學 重慶醫科大學
神經病學:吉林大學 復旦大學 中南大學 中山大學
精神病與精神衛生學:北京大學 中南大學
皮膚病與性病學:北京大學 中國協和醫科大學 中國醫科大學
影像醫學與核醫學:中國協和醫科大學 復旦大學
臨床檢驗診斷學:重慶醫科大學
外科學(骨外、泌尿外):北京大學
外科學(胸心外):中國協和醫科大學
外科學(神外):首都醫科大學
外科學(普外、泌尿外、神外、骨外):復旦大學
外科學(整形):上海第二醫科大學
外科學(普外):南京大學 華中科技大學 中山大學 四川大學
外科學(胸心外):中南大學
外科學(泌尿外):天津醫科大學
婦產科學:北京大學 中國協和醫科大學 華中科技大學
眼科學:北京大學 首都醫科大學 復旦大學 中山大學
耳鼻咽喉科學:首都醫科大學 復旦大學
腫瘤學:北京大學 中國協和醫科大學 復旦大學 中山大學 天津醫科大學
運動醫學:北京大學
麻醉學:中國協和醫科大學
口腔基礎醫學:武漢大學 北京大學 上海第二醫科大學 四川大學
流行病與衛生統計學:北京大學 山東大學
勞動衛生與環境衛生學:華中科技大學
營養與食品衛生學:哈爾濱醫科大學
中醫基礎理論:北京中醫葯大學 山東中醫葯大學
中醫臨床基礎:廣州中醫葯大學
中醫醫史文獻:南京中醫葯大學 山東中醫葯大學
方劑學:北京中醫葯大學 黑龍江中醫葯大學
中醫診斷學:北京中醫葯大學 湖南中醫學院
中醫內科學:北京中醫葯大學 上海中醫葯大學 廣州中醫葯大學
中醫外科學:上海中醫葯大學
中醫骨傷科學:廣州中醫葯大學
中醫婦科學:黑龍江中醫葯大學 廣州中醫葯大學
中醫兒科學:南京中醫葯大學
中醫五官科學:成都中醫葯大學
針灸推拿學:天津中醫學院 成都中醫葯大學
中西醫結合基礎:北京中醫葯大學 復旦大學 河北醫科大學
中西醫結合臨床:復旦大學 天津醫科大學
葯物化學:北京大學 中國協和醫科大學 中國葯科大學
葯劑學:沈陽葯科大學 中國葯科大學
生葯學:北京大學 中國葯科大學
微生物與生化葯學:中國協和醫科大學
葯理學:北京大學 中國協和醫科大學 中南大學 中山大學
(十)管理學
管理科學與工程:清華大學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天津大學 大連理工大學 哈爾濱工業大學 上海交通大學 西安交通大學
會計學:中國人民大學 東北財經大學 上海財經大學 廈門大學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企業管理:中國人民大學 南開大學 南京大學 中山大學 西安交通大學
技術經濟及管理:清華大學 重慶大學
農業經濟管理:中國農業大學 南京農業大學 華南農業大學
行政管理:中山大學
社會醫學與衛生事業管理:復旦大學
教育經濟與管理:北京大學
社會保障:武漢大學
圖書館學:北京大學 武漢大學
情報學:武漢大學
檔案學:中國人民大學
J. 法學學科評估排名2022
下面是法學考研學校排名具體榜單,供大家參考!

學科評估是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簡稱學位中心)按照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和教育部頒布的《學位授予與人才培養學科目錄》(簡稱學科目錄)對全國具有博士或碩士學位授予權的一級學科開展整體水平評估。評估結果按「分檔」方式呈現,具體方法是按「學科整體水平得分」的位次百分位,將前70%的學科分9檔公布:· 前2%(或前2名)為 A+· 2%~5%為 A(不含2%,下同)· 5%~10%為 A-· 10%~20%為 B+· 20%~30%為 B· 30%~40%為 B-· 40%~50%為 C+· 50%~60%為 C· 60%~70%為 C-根據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最新發布的第四輪法學專業學科評估結果可知,全國共有100所開設教育學專業的大學參與了排名,排名前2的大學是中國人民大學、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專業要求學生具有扎實的專業理論基礎和熟練的職業技能、合理的知識結構,能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特別是能在立法機關、行政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仲裁機構和法律服務機構從事法律工作的高級專門人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