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學法學博士招生簡章
⑴ 浙江大學博士研究生錄取多少人計算機學院2021年
沒有準確數據。
浙江大學2021年計劃在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藝術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等十二個門類招收學術學位博士研究生。在電子信息、機械、材料與化工、資源與環境、能源動力、土木水利、交通運輸以及生物與醫葯等工程類,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和教育等類別招收專業學位博士生。
學院將根據申請者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結果、學術水平綜合考核成績和體檢結果等,在2022年招生計劃內按照「擇優錄取、寧缺毋濫」原則確定擬錄取名單,報浙江大學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對於專項計劃考生,學院將上報復試結果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決定擬錄取名單。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現在讀博士須在6月30日前遞交離校證明,否則不予錄取。
所有申請者的錄取資格只在2022年有效,不保留入學資格。各類專項計劃申請者不得轉為普通計劃生錄取。
⑵ 中國社科院和浙江大學的民商法學還有國際法的博士,哪一個更好考一些
肯定是浙江大學好考些了!
⑶ 浙江大學法學院的教授委員會
為了促進浙江大學人文社會科學的卓越發展,浙江大學決定將光華法學院作為浙江大學人文社會科學建設的「特區」。根據人文社會科學的學科規律與學院特點,在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推行特殊政策,進行改革試點,具體包括:在人事制度方面,光華法學院可以自主決定引進人才標准,提出引進人選,報請學校辦理相關聘任手續,學校按相關政策給予待遇保障;在評鑒機制方面,光華法學院參照國內外一流法學院的學術評鑒標准,自行制訂教師的職稱晉升與碩博士導師資格之評鑒標准及學術期刊標准,並按評鑒標准自主評審院內教師的職稱晉升與碩、博士生導師資格,報學校批准;在人才培養方面,光華法學院在符合國家法律、政策的前提下,可以參照學校的指導原則自行制訂和實施本科生課程方案,制訂研究生招生與培養制度方案。
(一) 教授委員會的成立
為了推進光華法學院的學科發展邁向國際一流水準,2007年4月,浙江大學決定在光華法學院成立教授委員會,聘請王澤鑒、安守廉、劉鐵錚、吳志攀、孫笑俠、陳長文、季衛東、張文顯、胡建淼、倪明江教授組成光華法學院教授委員會,陳長文教授擔任教授委員會主席。2010年1月,根據學校工作安排,浙江大學副校長羅衛東教授接替常務副校長倪明江教授任教授委員會委員。
(二)教授委員會的職權
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教授委員會在學校領導下,根據國家法律與政策,決議學院之學術事務,包括專業與課程設置、教師之聘任與解聘、教師職稱之晉升等事項。
舉薦光華法學院院長和常務副院長,由浙江大學按學校規定程序任命;經院長提名副院長,教授委員會決議副院長人選,由浙江大學按學校規定程序任命。
(三)教授委員會的設置
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教授委員會由十席委員組成,設置主席一名。
教授委員會委員必須具備人品雅正,在法律學術或實務上具有傑出貢獻,同時具備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教授資格(包括各類特聘和兼職教授等)等條件。
教授委員會每屆任期四年。第一屆教授委員會,由浙江大學校方依據前項之標准,聘任七名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教授組成之。所余名額,由教授委員會三名以上委員提名增補,經全體委員過半數同意出任之。第二屆教授委員會委員,由前一屆委員三人以上提名,全體委員過半數同意出任之。自第三屆起之教授委員會委員,由前一屆委員三人以上提名,其中新成員不少於二人,全體委員在法學院教授大會上過半數同意出任之。教授委員會主席由三名委員提名,經全體委員過半數同意出任之。主席及委員均可連選連任。
(四)首屆教授委員會委員簡介(以姓氏筆劃為序)
一、王澤鑒
王澤鑒先生1938年生,台灣人。
第一名考取台大法律系,於同校法律研究所期間,以第一名考取台灣教育部公費留學,赴德國海德堡大學深造,半年後轉學到慕尼黑大學,師從二十世紀大陸法系最偉大的民法學教授Karl Larenz先生研究民法及法學方法論,1968年獲得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學位。
先生任教於台灣大學法律系,曾擔任台大法律系系主任及法律研究所所長,創辦台大法學論叢,並出版台大法學叢書,前者已有三十餘卷,後者多達數百冊;開設民法總則、債編、物權、比較民法,民法與特別法等課程。
先生並曾擔任台灣地區「司法院」大法官,現為台灣中央研究院法律研究所召集人,台灣大學卓越計劃委員、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兼職教授。
先生精通德、英、日等數國語言,曾先後在德(柏林自由大學)、英(劍橋大學)、加(英屬哥倫比亞大學)、澳(墨爾本大學)等國從事教學及研究工作;出版民法學說及判例研究、民法總則、民法債編、民法物權等法學專著近二十冊,並是極少數曾在德國最高水平法學刊物發表過數篇論文的亞洲學者。依據南京大學資料庫統計,先生著作之轉引率高居華人法學界第一位。先生對我國法學研究水平之提升、研究方法之啟發,法學人才之培育與海峽兩岸之法學交流等,均可謂貢獻至偉,被兩岸法學界公推為當代華人法學界第一人。
二、安守廉(William P.Alford)
William P.Alford先生1954年出生,美國人。
先生1970年畢業於阿姆何斯特學院,1972年畢業於劍橋大學聖約翰學院,1974年獲耶魯大學中國研究碩士學位,1975年獲耶魯大學中國歷史碩士學位,1977年獲哈佛大學法學院JD學位。 現任哈佛大學法學院副院長、Henry L. Stimson教授、東亞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兼職教授。
先生研究領域主要為:Chinese Law and Legal History 、Comparative Law 、Human Rights in East Asia 、International Technology Transfer 、International Trade 。
先生是當代美國著名的中國法專家,並在國際經濟法領域有重要的影響。
三、劉鐵錚
劉鐵錚先生1938年生,河北省人。
政治大學學士、美國南美以美大學碩士、美國猶他大學博士。曾任政治大學法律系主任、法研所所長,兼任許多著名大學法學院客座教授。曾獲1981年度法科學術著作獎、1982年度傑出研究獎。曾經擔任台灣地區「司法院」大法官。現任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兼職教授。
先生著作等身,為國際私法領域著名學者之一。
四、吳志攀
吳志攀先生1956年生,天津人。
先生現任北京大學常務副書記,北京大學法律總顧問、教授、博士生導師、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兼職教授;曾任北京大學法學院院長、校長助理、副校長、光華管理學院院長。
先生畢業於北京大學本科、碩士、博士;並為哈佛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與1997年美國艾森豪威爾威爾威爾威爾基金會學者。
先生的社會職務有:教育部法學教育指導委員會副主任、中國法學會常務理事、中國法學教育研究會副會長…等。
先生為我國金融法專家,其研究於該領域居於領導地位。
五、孫笑俠
孫笑俠先生1963年生,浙江人。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博士,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哈佛大學高訪學者。自1992年起,歷任浙江大學(原杭州大學)法律系副主任、副書記、系主任、法學院副院長、常務副院長、光華法學院院長,現任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學術委員會主任。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1999),第三屆全國十大傑出中青年法學家(2002年),入選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2005),國家「百千萬工程」入選人員(2007)
社會職務有:中國法理學研究會副會長、教育部法學教育指導委員會委員、全國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教育指導委員會委員、浙江省法學會副會長,浙江省法理學與法史學研究會會長…等。
先生為我國法理學、公法學專家,其研究於該領域居於領先地位。
六、陳長文
陳長文先生1944年生,福建人。
先生於1967年畢業於台灣大學法律系,1969年獲加拿大英屬哥倫比亞大學法學碩士、1970年獲美國哈佛大學法學碩士、1972年獲美國哈佛大學法學博士(S.J.D)。現任浙江大學客座教授、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教授委員會主席、南京大學法學院客座教授、台灣政治大學法學院兼任教授,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清華大學經管學院講座。
先生曾任台灣海峽交流基金會(海基會)副董事長兼首任秘書長,多次代表海基會參與兩岸事務會談。
社會職務有:理律法律事務所執行長兼執行合夥人(注釋:理律法律事務所於1940年代原創辦於上海市,於1940年代末遷至台北,現為亞洲最具規模之一,並為華人世界中規模最大的法律事務所,該所擁有超過六百位以上的法律、金融及科技專業人士)、台灣紅十字會總會會長、台灣國際法學會理事長、財團法人台北歐洲學校董事長、財團法人理律文教基金會董事等。
先生於法律實務界之成就,著稱於華人世界,並專精於超國界法律及法律倫理之研究。著有《財經法律與企業經營-兼述兩岸相關財經法律問題》、《企業家跨國財經法》、《認識超國界法律》、《法律人,你為什麼不爭氣》等,並曾於國內外著名期刊發表多篇論文。
七、季衛東
季衛東先生1957生,江西人。
先生1983年畢業於北京大學法律學系,1993年獲得京都大學法學博士學位。日本神戶大學教授,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兼職教授。
先生曾經被遴選為社會學國際協會法社會學研究委員會(RCSL)指定理事;現任日本法社會學會(JASL)理事、亞洲太平洋論壇(淡路會議)研究委員會委員、清華大學CIDEG委員、專業期刊《法社會學》(義大利)學術編委、綜合性思想期刊《二十一世紀》(香港)執行編委。自2006年起兼任國際高等研究所(IIAS)研究員。先生法學造詣精湛,被公認為改革開放後於日本取得最高成就的法學學者,深受日本法學界敬重。
先生為法社會學、比較法學專家,其研究於該領域居於領導地位。
八、張文顯
張文顯先生1951年生,河南人。
先生1982年獲吉林大學法學碩士學位,2000年獲吉林大學哲學博士學位;1983年至85年於美國哥侖比亞大學法學院研修,1989年至1990年於美國華盛頓大學研修。現任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兼職教授。
先生1985年至1993先後任吉林大學法律系副主任、法學院副院長、院長。1994年1月起任吉林大學副校長、校黨委常委、校學術委員會副主任;2002年任吉林大學黨委書記、校務委員會主任、教授、博士生導師。並擔任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北京師范大學、中國政法大學、北京大學法學院兼職教授。社會職務有: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委員、教育部法學教育指導委員會主任委員、教育部社會科學委員會委員及法學部主任,教育部學科發展與專業設置委員會副主任、中國法學會副會長,…等。
先生主要研究領域和研究方向是法理學、當代西方法哲學、法律社會學和法律政治學,尤其在法理學與當代西方法哲學領域居於領導地位。
九、胡建淼
胡建淼先生1957年生,浙江人。
先生1982年畢業於原杭州大學哲學系, 1989年獲中國政法大學碩士學位。現為浙江工商大學校長、教授、博士生導師。
社會職務有:教育部法學專業教育指導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中國法學會常務理事、中國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比較法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法學教育研究學會副會長、國際東亞行政法研究會理事、司法部(中國)法制日報社法學專家顧問、國家行政學院兼職教授。
先生於1995年被評為全國十大「傑出青年法學家」(首屆),1997年入選為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第一、二層次培養人員、兼任浙江澤大律師事務所名譽主任和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
先生主要研究領域和研究方向是行政法學,在行政法學領域居領導地位。
十、羅衛東
羅衛東先生1963年8月生,浙江淳安人,民盟盟員。
先生1982年8月參加工作, 2004年4月浙江大學人文學院外國哲學專業博士研究生畢業,研究生學歷,教授,現任浙江大學副校長。
1978年10月至1982年7月杭州大學經濟系本科學習,1982年7月至1993年12月杭州大學經濟系教師,期間1989年7月在職碩士研究生畢業。1994年1月至1997年1月任杭州大學科研二處副處長,期間1994年7月至1995年5月日本靜岡大學國際關系學部客座研究員,1997年1月任杭州大學社會科學研究處處長,1997年10月晉升教授,1998年12月任浙江大學人文社科處(部)處(部)長,2004年4月浙江大學人文學院外國哲學專業在職博士研究生畢業,2008年3月任浙江大學校長助理兼社會科學研究院常務副院長,2009年12月任浙江大學副校長。
浙江省政協委員
先生主要研究領域和研究方向是經濟學
(五)教授委員會秘書簡介
謝英士
謝英士先生1962年生,台灣人。東海大學法律學士、中正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北京大學法學博士。
曾任記者、公證人、開業律師、台灣理律法律事務所資深律師、高雄律師公會理事、高雄21世紀都市發展協會理事、台灣國際法學會理事、北京律盟知識產權公司副總經理、台灣環境品質文教基金會董事長、台灣紅十字總會顧問。
趙 駿
趙駿,男,籍貫浙江杭州,1978年9月出生,2001年畢業於浙江大學,獲國際經濟法學士學位,2003年獲美國哈佛大學法學碩士學位,2006年獲美國康奈爾大學法律博士學位。
2003年9月至2004年5月在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東亞法律研究中心做訪問學者。2006年9月至2009年4月,分別在Mintz Levin Cohn Ferris Glovsky and Popeo P.C. (Mintz Levin 律師事務所)和Kirkland & Ellis International LLP (凱易國際律師事務所)做律師。2009年9月至今,在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任教,主要從事國際經濟法、國際商法、商法的研究與教學。

⑷ 關於浙江大學法律碩士。比如2011簡章上說,法律碩士非法學方向招收65人。請問這六十五人中保送名額多少
您好,具體保送多少,當年的招生簡章都會指出來的。
如果沒有說保送,就全部是考錄的。
祝您成功。
⑸ 浙江大學法律碩士招生比率大概多少啊
浙江大學法律碩士招生比率大概在11比1。
浙江大學法律碩士招生報考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參加全國統考的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錄取當年9月1日前可畢業本科生。其中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初試成績合格後,須加試二門大學本科主幹課程,具體加試科目將在復試前通知)。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錄取當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均按同等學力身份報考,須滿足以下條件:不得跨專業報考;提供大學教務部門開具的相應專業本科的8門專業課程成績單;須在國家核心期刊上發表一篇及以上與所報考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署名前2位)。初試成績合格後,加試二門大學本科主幹課程,具體加試科目將在復試前通知。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5)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並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提交所在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5、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的考生,除滿足以上條件外,前置專業應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6、報考法律碩士(法學)專業的考生,除滿足以上條件外,前置專業應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
7、報考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的考生,除滿足條件1、2、3外,還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並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8、報考單獨考試的考生,除滿足條件1、2、3外,還須符合以下條件:大學本科畢業後在本專業或相近專業連續工作4年或4 年以上,思想政治表現好,業務優秀,同時經所在單位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為原工作單位委託培養的在職人員。一般只招收與浙江大學簽有協議的國內大型企事業單位委託培養考生。凡要報考工學、農學、臨床醫學的考生,只能報考相應的專業學位。
9、報考教育部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招生計劃,需參加全國統考,主要面向西部1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養、定向就業」的要求,採取「自願報考、統一考試、適當降分、單獨統一劃線(其中漢族考生不超過10%)」招收學生。考生除滿足條件1、2、3、4外,須提交各生源所在省教育廳蓋章的「少民骨幹登記表」,詳情請查閱教育部網站。
⑹ 浙江大學法學博士
還是挺難考的,浙大導師一般都很忙,尤其是職務多的導師更是,要找關系得有強後台支撐,還是看實力吧,實力夠了就行
⑺ 2014年九大法學專業博士點排名.
一、法學理論排名
1、吉林大學 A++ 2、北京大學 A++ 3、中國人民大學 A+ 4、山東大學 A+ 5、南京師范大學 A 6、中國政法大學 A 7、西南政法大學 B+ 8、武漢大學 B+
二、法律史排名
1、中國政法大學 A++ 2、中國人民大學 A+ 3、華東政法學院 A 4、北京大學 A
5、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B+ 6、西南政法大學 B+ 7、武漢大學 B
*三、憲法學與行政法學排名
1、武漢大學 A++ 2、北京大學 A++ 3、中國人民大學 A+ 4、中國政法大學 A 5、浙江大學 A 6、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A 7、蘇州大學 B+ 8、西南政法大學 B+
四、刑法學排名
1、北京大學 A++ 2、中國人民大學 A++ 3、武漢大學 A 4、西南政法大學 A 5、中國政法大學 B+ 6、吉林大學 B+ 7、華東政法學院 B+
五、民商法學排名
1、中國人民大學 A++ 2、清華大學 A++ 3、中國政法大學 A+ 4、武漢大學 A 5、廈門大學A 6、西南政法大學 A 7、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B+ 8、北京大學 B+ 9、吉林大學 B+
六、訴訟法學排名
1、中國政法大學 A++ 2、中國人民大學 A+ 3、西南政法大學 A 4、中國人民公安大學 A 5、四川大學 A 6、北京大學 B+ 7、武漢大學 B+ 8、南京師范大學 B+ 9、湘潭大學 B+
七、經濟法學排名
1、西南政法大學 A++ 2、北京大學 A++ 3、南京大學 A++ 4、中國人民大學 A+ 5、中國政法大學 A+ 6、華東政法學院 A 7、武漢大學 A
八、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排名
1、武漢大學 A++ 2、北京大學 A++ 3、中國政法大學 A 4、西南政法大學 A 5、中國人民大學 B+
九、國際法學排名
1、武漢大學 A++ 2、廈門大學 A++ 3、華東政法學院 A+ 4、北京大學 A 5、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A 6、中國政法大學 B+ 7、中國人民大學 B+ 8、西南政法大學 B+ 9、復旦大學 B+ 10、大連海事大學 B
⑻ 浙大少帥班的招生簡章,誰有
浙江大學經濟管理少帥班招生簡章
浙江大學是教育部直屬、省部共建的普通高等學校,是首批進入國家「211工程」和「985工程」建設的若干所重點大學之一。浙江大學前身求是書院成立於1897年,為中國人自己最早創辦的新式高等學府之一。經過一百多年的建設與發展,學校已成為一所基礎堅實、實力雄厚,特色鮮明,居於國內一流水平,在國際上有較大影響的研究型、綜合型大學。現任校長是中國科學院院士、固體力學專家楊衛教授。
浙江大學的學科涵蓋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等十一大門類。學校現有112個本科專業,326個博士後流動站和博士學位授權點;331個碩士學位授權點。學校師資力量雄厚。浙江大學在長期的辦學過程中,以嚴謹的求是學風培養了大批優秀人才,以執著的創新精神創造出了豐碩成果,蜚聲海內外,曾被英國著名學者李約瑟譽為「東方劍橋」。
學校位於中國歷史文化名城、世界著名的風景游覽勝地——浙江省杭州市。學校設紫金港、玉泉、西溪、華家池、之江等5個校區,佔地面積5.18平方公里,分布於杭州市區不同方位。校園依山傍水,環境幽雅,與西湖美景交相輝映,相得益彰,是讀書治學的理想園地。
浙江大學經濟學院繼續教育中心(CCE)為浙江大學最具規模和權威的經濟管理培訓教育機構,是培育經濟管理類高級人才的搖籃和經濟科學研究的重要基地。中心辦學9年來,接受培訓人員數萬人次,為眾多政府機構和企事業單位管理高層提供了優良的學習交友、促進事業發展的優秀平台。
培養目標:
培養具有國際開闊視野,優良管理素質,具有綜合競爭力的復合型經濟管理人才。
辦學特色:
依託浙江大學豐富教學資源辦學,同時引進具有企業豐富實戰經驗的導師和國外教育專家聯袂執教。注重學生創新創業能力的培養,廣泛開展國際交流活動,以中心強大的企業資源優勢,搭建創業平台,為學生推薦就業。
學習安排:
全日制授課,授課、住宿地點為浙江大學西溪校區(杭州市天目山路148號)。學員完成學習,考核合格將頒發浙江大學經濟管理少帥班結業證書及相關課程職業技能證書。
為提高學員學歷層次,拓寬學員發展空間,學員在入學後,可自主報名參加浙江大學遠程教育學習,通過相關考試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起本/專升本文憑。同時推薦部分成績優異學生出國留學(費用自理),推薦至英、美、澳、加、新、馬、泰等高校學習,完成相關專業學習可獲得國際認可的國外院校學位證書。
主幹課程:
英美文化、商務英語、學術英語、財務管理、商務基礎、經濟學基礎、管理學基礎、計算機商務應用基礎、人力資源管理、企業運營戰略管理等。
選修課程有三個方向:國際貿易方向、企業管理方向、市場營銷方向。
招生對象:
1、大專以上學歷企業在職管理人員,高中以上學歷企業家二代接班人。
2、參加2008年高考,高考成績達到當地三本錄取線以下50分,有創業能力的應屆畢業生。
招生人數: 面向全國招收150人。
報名材料:
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高中以上畢業證書(復印件); 高考准考證(復印件);近期1寸、2寸彩色(藍底)免冠照片各8張。
即日起開始報名,擇優錄取,額滿為止。
同時接受網上申請,登陸網站:www.zju.zj.cn,即可填寫報名表 (傳真至0571-88210851)申請報名.
現場報名咨詢:浙江省杭州市天目山路浙江大學西溪校區東一樓306室(國際合作部)
收費標准:
學費:25000元/年(食宿費自理,統一安排住宿,住宿費用200元/月),學費一次性交清(現場繳納現金或直接匯款至浙江大學統一帳號:開戶行:工商銀行杭州市浙大分理處 戶名:浙江大學帳 號:1202 0246 0990 8808 891)。
聯系方式: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天目山路浙江大學西溪校區東一樓306室(國際合作部)
報名電話:0571 88273288 88272832 趙老師 崔老師 傳真:0571 88210851
⑼ 浙江大學法學院的介紹
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的前身是1945年建立的浙江大學法學院,首任院長李浩培先生作為近代中國國際法學及中國參與國際司法實踐的代表人物之一,廣為人知。李浩培掌院時,海內外名家雲集,學術淹貫,遐邇相傳。後因院系調整,原浙江大學法學院遭遇解散,歷經波折,但為建設法治社會培養人才的理想未嘗一日放棄。1980年,原杭州大學法律系立,大法學文脈再續,終能薪火相傳、授業不輟。1學院現有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法學),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法學),博士後科研流動站,擁有國家重點學科1個(憲法學與行政法學)、浙江省重點學科2個(憲法學與行政法學、民商法學)。1學院於2012年入選國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是全國首批應用型、復合型法律職業人才培養基地和涉外法律職業人才培養基地。2於2015年入選「2011計劃」中的司法文明協同創新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