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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與大學生的論文

發布時間: 2022-07-07 15:57:18

大學生應怎樣提升法律素養的論文

大學生不僅要具備良好的科學文化素養、思想道德品質,同時還必須具備良好的法律素質,這是中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必然要求,而現實中的大學生的法律意識不容樂觀,存在許多問題,有很多學生對相關的法律知識不了解或只是略知一二。
1.大學生法律知識欠缺。法律素質養成的基礎是法律知識。對法律知識的掌握,是大學法律基礎課的重要任務,但現實中大多大學生對應用實踐性法律知識的興趣頗大,對法的理論知識了無興趣,他們對刑法、民法等與生活息息相關的法律知識知之甚少。體現法律意識的一個重要指標是維權,而法律知識的欠缺,造成了大學生維權意識淡薄,不會正確使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導致誤用法律或者任由別人侵害自己的合法權利。海師大「偷拍事件」給我們敲響了警鍾,短短幾天時間,就有上百家網站轉載海師大小耀所上傳的「艷照」,相關網頁超過50萬頁,甚至多家境外的網站、也刊登了相關信息和評論,對我國大學生法律素質提出質疑。記者采訪拍攝者小耀時,小耀顯得有些「委屈」地辯解:「我拍到的其實是大家都能看到的場景,男生們天天在陽台上看著,我只是想在網上和更多的人分享而已。」小耀的這一想法恰恰反映出大學生法律意識的缺失。法律知識的缺乏,年少貪玩,對偷拍這些現象充滿好奇,卻不知是違反了民法中所規定的當事人隱私權、肖像權,小耀最終被判處10天行政拘留。此前在上海某大學也發生了此類事件,幾位學生偷拍了對面樓里一對情侶的親熱錄像並上傳到網上,結果被偷拍的女生不堪壓力跳樓自殺,偷拍者也被學校開除。由此可見,大學生法律知識的缺失,導致了嚴重的社會後果,害人害己,毀了自己美好的前程。
2.大學生對法律缺少信仰。隨著法律基礎課的普及,現在的大學生對法律知識的認識和理解,總的來說有很大進步,普遍能掌握最基本的法律常識。但是,由於缺少正確適用法律的引導,他們對法律知識的適用還不全面,對某些法律知識與領域,甚至還一無所知,適用法律不規范,甚至出現知法違法的現象。這些現象的發生主要是因為大學生對法律信仰的缺失,由於媒體的過分炒作,對社會現象刻意進行消極的引導,導致民眾包括大學生在內對法律的威信產生了懷疑,導致大學生對法律還有排斥的心理,使其覺得法律是虛設,學了沒用,或者只關注法律中規定的權利,忽視了法律所規定的義務,沒有正確的權利義務觀。
3.大學生的維權能力不足。當前,有很多大學生在實際生活中遇到需要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的問題時難以運用所學的法律知識解決現實中存在的法律問題,主要原因除了學生自身的因素以外,學校也應對此負上一定的責任。有些學校的「思政課」大多強調大學生的思想道德修養,對法律基礎知識有所忽視,只是在課堂中穿插一些知識,這些知識基本上是概念化、抽象化的原理,缺乏實踐性內容。再加上有些「思政課」教師由於受其專業背景的制約,缺乏對法律知識的掌握,對相關的法律知識的了解有限,在法學理論上沒有深入的探究,從而不同程度地制約了大學生法律意識的培養和維權能力的提高,一旦在實際生活中遇到需要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的問題,學生難以運用所學的法律知識解決現實中存在的法律問題,從而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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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大學生法律意識的培養
摘要:大學生法律意識的培養是素質教育的要求,是大學教育和人才培養的重要組成部分。本文在從當代大學生法律意識的現狀展開研究,對影響大學生法律意識的原因進行了深入分析,並提出了相應的對策和辦法。
關鍵詞:法律意識;法制教育;培養
大學生善於獨立思考,思維敏捷,容易接受新思想、新事物;喜歡表現自己、設計自我,注重個人的現實利益,對自身的素質要求較高。但由於某些社會風氣、傳統道德和法制教育的不足,致使其法律意識方面非常淡薄,甚至缺失。高等教育肩負著培養社會主義合格建設者和接班人的歷史使命,大學生是未來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生力軍和主力軍。有鑒於此,加強大學生法律意識的培養就更不容忽視,而且應當成為大學教育和人才培養的重要環節。
一、大學生法律意識的現狀
1.法律信仰缺乏
法律信仰是指基於社會主體通過對法律現象的感受而形成的內心對法律價值的認同,對法律的堅定信念和尊重,是公眾自覺守法的升華。部分大學生崇尚權力,迷戀金錢和財富,對法律在社會發展中的作用和認識沒有準確地把握,對法治缺乏信心,甚至認為法律是實現目的的手段和工具,受權力和金錢的支配,有了權力和金錢,就可以為所欲為,顛倒是非。
2.法制觀念淡薄
人之為人,最首要的就是其言行舉止受到各種規范的約束,如校規、道德、法律,以及各種社會禮儀習慣等,其中,最基本的規范應當是道德和法律,大學生更應如此。然而,部分大學生法律意識淡薄,他們或者動輒惡言相向,互相看不起對方;或者漠視對方權益,無事生非,造謠中傷,惡意攻擊他人;或者不知如何保護自己被他人侵犯的合法權益,只能忍氣吞聲;更有甚者,根本無視法律的存在,最終不得不受到法律的制裁。例如轟動全國的馬加爵惡性殺人案件,還有發生在北京動物園的清華大學生劉海洋的「潑熊事件」等。
3.法律知識不足
當代大學生由於長期受「應試教育」的影響,其法律素質不高,他們所知道的一些法律知識,也僅限於課堂上的灌輸所得。他們始終認為「只要不違法犯罪,學習法律便一無是處」,從不會積極主動地學習法律法規。殊不知,大學生法律素質的高低,不僅關繫到大學生自身的命運和前途,而且關繫到民族的振興、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全面進步。
4.強調權利而忽視義務
權利和義務是整個法律體系的核心內容。權利與義務是相對應的,從利益分配上講,就是索取和付出的關系,他們之間具有統一性、平衡性的關系。沒有無義務的權利,也沒有無權利的義務。尊重他人的權利是主張自己權利的前提,不尊重他人的權利,其實就是踐踏自己的權利。然而,現實生活中,相當一部分大學生片面強調自己的權利,只知道索取利益,不懂得履行相應的義務。總之,當前由於受各種因素的干擾,法律的權威還沒有在大學生的頭腦中完全徹底地樹立起來。但可以肯定的是仍然有不少的學生具有濃烈的憂患意識,對法律的渴求顯得尤
為強烈。他們深知在法治社會里,法律無所不在。無論是目前的生活、學習,還是將來參加工作,無一例外地都要受到來自法律的各方面的調整和約束。所以作為合格的大學生,就應具備良好的法律素質,使自己在遵紀守法、依法辦事等各方面,都能成為全社會的楷模。
二、影響大學生法律意識的原因分析
1.自身心理因素的影響
大學生正處在人生成長的關鍵時期,正在迅速走向成熟又未完全成熟,其心理上具有明顯的成長特徵,情緒、情感的自控力較差,喜歡用批判的、懷疑的眼光看待周圍事物,極力想擺脫來自外界的干涉和約束,面對著經濟壓力、學習壓力、就業壓力等眾多人生考驗,會使他們感到無所適從。部分學生功利性、自我性、短期性、隨意性心理症狀混合交織,客觀上會對法律、制度產生心理抵觸。
2.外界價值觀念的影響
大學生有更多的機會接觸和了解世界的政治經濟和社會文化狀態,這有利於他們學習知識、開闊視野。但真假難辨的各種信息也會對他們的價值觀造成沖擊和影響。有的在主流與支流、精華與糟粕、真善美與假惡丑等問題上分辨不清;有的只顧搞所謂的「自我設計」、「自我完善」,從而陷入個人主義的泥潭;有的把追求物質享受作為人生的精神支柱,追捧「金錢萬能、享樂至上」的生活方式。這種價值觀的錯位一旦受外界不良因素誘導,就容易走上違法的道路。
3.大學生法律教育薄弱
一是對學生法制教育的定位不準確,重義務輕權利。忽視對公民享有權利的宣傳,使學生產生「法律就是要求公民盡義務」的錯覺,有礙於大學生健康法律心理的形成。二是要求學生理解和背誦法律條文導致教育重點錯位。忽視了法律觀點、法律理念、法律精神的宣傳和培育,致使大學生頭腦意識中缺乏現代法律意識,行為上被動、屈從地遵紀守法。三是灌輸式的知識傳輸方式收效甚微。法制教育缺乏應有的互動交流和案例討論,引起大學生的普遍厭倦和反感,使他們失去了學習的興趣。
三、培養大學生法律意識的對策研究
法律意識是不能自發形成的。大學生法律意識水平的提高,只能在馬克思主義思想指導下,在社會實踐中進行有意識的培養,喚起大學生對自由、權利、秩序以及法律的憧憬和期待,進而增強其法律意識。
1.培養法律價值的認同感和法律信仰
只有在法律信仰的基礎上,人們才能形成良好的法律意識和法治觀念。若社會公眾缺乏對法律的信仰,法律規范就不能內在化,進而落實到自發的行為之中。法律雖然是一些規則和條文,但法律規則和條文背後深深隱藏著道德關切,寄託著深切的信仰,當人們在對法律產生認同並建立了法律信仰之後,遵守法律規則和條文就會形成自覺。在法治社會中,法律之所以能成為至高無上的權威,並為每一個公民所信奉,根本在於法律體現、保障並實現著正義。因此,對大學生進行法治教育時應注重要求大學生用現代理念來評判與思考法律條文所體現的價值觀,它是否充分體現了現代市場經濟和民主政治的內在法律權威的要求,是否充分滿足了現代正義觀的要求。只有這樣,才能使對法律的感情和其發自內心的對正義的信仰達到一種心靈的契合,大學生才會從自身的利益出發去遵守法律、尊重法律,最終完成法律意識的理念升華。
2.創造良好的法治社會環境
一方面要健全法律運行機制,只有做到立法的民主化、科學化,執法的程序化,守法的自覺化以及法律監督的制度化,才能實現依法治國。大學生思想開放,其觀念具有激進性和時代性的特點,主觀上期望法治,關心國家法制建設。因此,要培養大學生的現代法律意識,就必須健全法律運行機制,創造良好的法制社會環境。另一方面要創建有利於強化大學生現代法律意識的社會輿論、道德環境。大眾傳播媒體和各種社會力量在大學生現代法律意識的塑造方面起著特殊的作用。大眾傳播媒體和各種社會力量應利用典型案例,進行生動的法治宣傳,在全社會形成「守法光榮,違法可恥」的社會輿論環境,營造良好的法治氛圍。
3.創造良好的校園法治氛圍
一方面高校應該嚴格遵守和執行教育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依法開展學生工作,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按照規章條例辦事,尤其是在學生普遍關注的學生德智體量化考核、評獎評優、貧困生資助、學生幹部的管理等問題上,按規定辦事,不因人而異,對違法違紀行為嚴肅處理。只有這樣,才能使廣大學生樹立起良好的法制觀念。另一方面創建法治校園文化,開展法制教育活動。通過舉辦法律知識競賽、學法守法演講比賽或組織學生旁聽法庭審判、模擬法庭、參觀考察監獄、開展法律心理咨詢和法律社會調查等,形成濃厚的法制教育氛圍,促進大學生現代法律意識的形成。
4.提高法治教育教學質量
一是提高教師的法律修養。教育者應首先受教育,完善教師的知識結構,提高教師的法律素質和修養是增強大學生現代法律意識的重要內容。這就要求從事法制教育的教師應站在一個較高的層次上,具備較高的法律意識和法律修養。二是注重加深大學生對法學理論的理解和現代法律意識的提高。教學內容選擇上應充分考慮學生的特點與需要,有針對性地突出重點,在「少而精」方面做文章,重點講授與學生有一定聯系的部門法,如民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勞動法等。三是採用多種方法展開教學。教學方法上要利用多種教學手段為教學服務,提高學生興趣、課堂教學質量和教學效果。比如課堂討論、案例教學、多媒體教學等,提高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增強教育效果,從而也使學生通過法制教育了解法律,懂得運用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5.充分利用網路開展法治教育
網路的發展,為高校法治教育工作提供了現代化的手段,拓展了空間和渠道。我們必須充分利用網路形象生動、圖文並茂的特點,推動法治教育由封閉的、被動的模式,向開放的、主動的,全社會參與的型模式轉變。使法治教育體現新穎性、直觀性、參與性、系統性,通過網路將高品點陣圖書推薦出去,在網上進行思想道德教育。有目的地向他們灌輸符合網路時代的信息倫理意識,強化版權法、著作權法、專利法、商標法以及與知識產權相關的法治觀念,逐步培養大學生的法律意識。

❸ 關於如何提高大學生的法律維權意識的論文

在依法治國的大背景下,很多高校提出了「依法治校」的方針,特別是大學生維權機制的研究日益受到專家學者們的青睞。國家教育部新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採用專章明確了學生的權利和義務,要求學校成立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保護學生權益,為學生維權提供平台。然而,保護學生權益,高校教師和管理者要轉變思想觀念,改變以往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只注重管理的有序性、有效性,而忽視合法性和學生合法權益保護的狀況;與此同時,權利和義務是對等的,高校學生在享有權利的同時,必須履行相應的義務,也需要提高基本的法律素質。因此,江西省教育廳文件(贛教黨字[2005148號)明確要求高校應當建立法律咨詢室,在維護大學生合法權益的同時切實加強學生法治意識培養。這些新精神無疑是對高校依法治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建設好高校法律咨詢室,構建大學生維權和法治意識培養的有效平台也就顯得非常重要。
一、建立和完善高校法律咨詢室的必要性和緊迫性隨著教育部新的《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的頒布實施,高校與大學生之間的關系已經明確為一種特定的法律關系,雙方均享有各自的權利,履行各自的義務。在這種情況下,大學生的法律意識培養和大學生維權問題日益成為各大高校關注的焦點。因此,加強高校法律咨詢室建設,搭建好大學生維權和法治意識培養的有效平台不僅必要而且緊迫。
一)開展法律普及教育是提高大學生法律素質的現實需要.部分大學生權利意識強而義務觀念淡薄。學校是教育、教學的組織者和管理者,依法享有辦學的自主權。學生作為法律關系主體依法享有受教育權和其他公民權。學校與學生之間的法律關系具有一定的相對性,學校的權利是學生的義務,學生的權利則是學校的義務,這二者是相互關聯、缺一不可的。只有正確處理好這二者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切實保障學生和學校的合法利益,才能實現真正意義上的依法治校。而目前一部分大學生只關注自己的權利,如獲得學位、獲得資助等權利,而對學校的學業管理、違紀處分等權和大學生的義務卻甚少認同。如:較典型的繳納學費是高校學生應盡的義務,對此高等教育法有明確的規定。雖然高等教育法從1999年就開始實施,但有相當一部分大學生法律意識和履行義務觀念淡薄,繳得起學費卻故意不繳學費、拖欠學費,或者將學費挪作他用。學費是高等學校教育經費的重要組成部分。學費繳納不足直接影響了學校的建設和發展,也使學生的學習條件得不到保證。此外,不繳費學生佔用了自覺履行義務學生的教育資源,對按期繳費學生也是一種不公,對於這些相當一部分大學生卻認識不到。
部分大學生對法律作用的認識出現偏差且法制觀念淡薄。《中國青年研究》有這樣一組調查,對象是某高校三年級的大學生,他們對於「如果你涉及到訴訟,你對法律的公正裁決」表示有信心的占.1%,而58.1%的大學生表示信心不足,有6.8%的大學生表示完全沒有信心;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嗎?」回答「不太平等」的占第一位為79.9%,「不平等」的占第二位12.8%,認為「平等」的只佔9.5%;「當你作為消費者,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時」,有23.3%的學生會採取自認倒霉的消極於段;對於「法不責眾」
6%的學生認為其正確;x,-j-私自拆看他人信件是否屬於違法,有10%的學生認為不是。同時,近些年來,大學生犯罪問題呈現上升趨勢。據北京大學法學教授康樹華所作的一項調查:1965年青少年犯罪在整個社會刑事犯罪中約佔33%,其中大學生犯罪約佔1%;「文革」期間,青少年犯罪開始增多,佔到了整個刑事犯罪的60%,其中大學生犯罪佔2.5%;而近幾年,青少年犯罪佔到了社會刑事犯罪的70%至80%,其中大學生犯罪約為17%。Ill從這些數據我們可以看出目前大學生對法律的作用的認識和法制觀念等方面存在很大的不足。
二)依法管理是維護大學生合法權益的迫切需要有人認為,高校設立法律咨詢室應該只是形式上滿足學生維權的希望,不應該真正把學生維權作為其主要工作;還有人認為,高校設立法律咨詢室,無疑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可能會導致大學生維權意識高漲,給高校學生管理帶來不利影響。我們認為這種想法是錯誤的,不符合現代法治理念和現代高校學生管理的實際。相反,只有加強高校法律咨詢室建設,搭建好提高師生的維權平台,才能加強和完善高校學生管理工作,把依法治校落到實處。
當前,大學生的權利現狀呈現權利漠視和侵權並存的特點。近年來,高校侵犯學生權利的狀況時有發生,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對學生受教育權的侵犯。如有些學校憑其自行制定的校規校紀擴大了開除學籍的條件范圍,將留宿異性、吸毒、賭博、偷盜等列入開除學籍的范圍,剝奪某些學生的受教育權。
二是對學生財產權的侵犯。如有些學校以學生自己保管財物不安全為由,在未經學生同意的情況下代其保管;有些學校則沒有經批准而向學生「亂收費」或隨意提高為學生提供的生活用品的價格。
三是對學生公正評價權的侵犯。從現有學生訴母校的案件來看,學校對學生該權利的侵犯主要是不頒發學位證書。有些學校將本科生的畢業資格或學位資格與大學英語四級統考成績掛鉤,與學費欠繳、貸款的歸還掛鉤等等。
四是學校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有關規定與法律、法規和規章相抵觸。高校制定的一些內部管理制度在涉及學校教職工、學生的某此基本權利和義務時,往往限制權利,增加義務。例如,有的學校文本不規范,自設收費、罰款項目等。
五是大學生權利在校外也時常受到侵犯,最突出的是表現為大學生在平時的社會實踐以及就業過程中所遭遇的欺詐與就業陷阱。在實習和勤工助學的同學當中,有很多就經歷過用人單位不買賬的情況;而對於應屆畢業生來說,很容易被用人單位利用「試用期」的規定侵犯大學生的合法權益,如大量招募短期員工,且不簽訂勞動合同,待試用期滿,就以各種各樣的借口予以解僱。這種隱性的侵權行為往往讓大學生們投訴無門而自認倒霉。
二、目前高校法律咨詢室建設中存在的問題以江西省為例,只有南昌大學、江西師范大學、贛南師范學院、江西科技師范學院等高校成立了法律教育咨詢機構和學生社團,而且仍然存在一些普遍性的問題。可以說,各高校法律咨詢室的建設還處於起步階段。
一)高校法律咨詢室的作用普遍未得到足夠重視目前,部分高校的共青團、學生會、社團等組織積極通過參與學校的教學、科研、管理和服務等工作,代表和維護大學生的合法權益。有些高校還建立了專門的維權組織和機構,設立了維權信箱,建設了大學生維權網站等,這些維權機構和組織對於維護大學生合法權益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但由於學校不夠重視,目前仍然存在組織機構不規范、人財物投入不夠、學生參與度較低等問題。
二)高校法律咨詢室的功能定位上呈現單一性目前各高校成立的相關機構和學生社團普遍存在功能定位單一的問題。部分高校成立的法律咨詢機構把功能僅僅定位於為學生提供法律咨詢,解決實際問題,或者僅僅作為緩解校內矛盾的工具而沒有從根本上為學生增強法律意識,維護自己合法權益提供可行的方案。而有的高校則建立了法制宣傳工作委員會名稱各異,也有學校稱為法制宣傳工作小組)或通過建立法學專業社團(如法學社),推進高校的法律普及教育,但其存在的弊端是僅僅為學生灌輸法律基本常識,卻不能為學生提供專業而實用的法律咨詢服務。
三)高校法律咨詢室運行機制上存在不科學性以大學生維權為例,目前採用較多的維權運行機制模式有以下幾種,但每一種都存在一些較大的不足:
組織——社會型。在這個模式中,組織是模式的核心。維權工作的實施,主要靠組織運作,社會(如法律援助、政策導向、新聞監督、輿論支持、道德維護等)起支持作用。其缺點主要是社會的不規范介入不僅不利於問題的解決反而給學校正常教學管理秩序可能帶來不利的影響,不利於學校的穩定。
組織型。由學校成立的學生維權組織(學校專門成立或在團委學生會中設立),在學校內部進行維權,除直接牽涉的法律問題由法庭介入以外,社會一般不介入。其缺點是:缺乏社會的支持,維權的力量太小,很有可能形同虛設,只是給學校提一提意見改進一下工作而已;學生的信任度最低,或認為學校不可能自己侵權又去維權,或懷疑團委學生會為學生說話的可靠性;學生的發動和參與程度不高,維權的深度、廣度不夠。
學生社團型。即由學生自己按規定成立專門的學生維權社團組織,從事大學生維權工作。其缺點比較明顯:權威性最低,人們容易把其他的維權工作看作是學生社團的一般性活動,不予重視,甚至不予理睬;維權力度最小;最容易形成學生與學校的對立;最容易因管理上的原因,使維權概念的泛化、維權手段的濫化、維權工作的無序化,甚至使學校的管理受到強烈的沖擊。
三、加強高校法律咨詢室建設的思考一)高校法律咨詢室機構的設置結合我國高等教育的現狀與發展、高校依法治校的目標以及大學生法律意識和維權工作的現狀,筆者認為高校法律咨詢室的運作模式更適宜採用組織——.幸土團型,即在學校或學工處、團委設立作為大學生法律教育、咨詢和維權機構的同時,成立專門的法律咨詢室指導下的法學學生社團,配合學校組織的工作。這種模式與其他模式比較,主要優點是:由於有正式機構的存在,學生對維權機構的信任度較高,從心理上容易得到學生的認同,工作自然也就容易得到支持,也可以減少維權的泛化和無序化,保證維權工作的正常化;同時,學生社團的活動使得學生參與的人數多,學生參與度大,能更好地調動廣大學生的積極性,必然使工作的觸角延伸,可以擴大法律教育和維權工作的深度和廣度。
二)高校法律咨詢室的職責定位高校法律咨詢室應定位於以法律教育、法律咨詢和法律服務為主要工作職責的專業性服務機構。其工作職責應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負責有關法律知識的宣傳和普及工作,加強大學生法律普及教育,培養學生的法制意識,全面提高大學生的法律素質。
對學生管理規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從法律角度上提出意見和建議,並加強校規校紀的宣傳。學校的規章制度體現一個學校的人文精神,必須在實踐中用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指導建立科學規范的學生管理規章制度,保證其與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的一致性。在這個過程中,法律咨詢室應該而且能夠為學校提供法律上的支持。
積極主動地為學生提供免費的法律咨詢服務,如對受處分學生如何行使申訴權、申訴時效、答復期限及對申訴結果仍然不服又如何救濟等進行有效的幫助,維護大學生合法權益,緩解各種矛盾。
負責開展法律普及教育和法律咨詢工作的研討和交流工作,積極探索新形勢下大學生法律知識傳授、法制意識的陪養、大學生權益的有效維護等工作的特點和規律。(三)高校法律咨詢室運行的保障及人員配備要真正發揮高校法律咨詢室的作用,必須首先加大資金和設備的投入,建立健全高校法律咨詢室的組織機構,配備能夠勝任現代高校法律教育、咨詢與大學生權益的維護工作的專兼職工作人員。
要加大設備和資金的投入。一方面要設立固定的辦公場所,並設立專門為學生服務的咨詢室等場所,同時學校要設立專項資金,用於法律咨詢室開展法律普及教育、為學生提供法律咨詢等活動。
鑒於高校法律教育與咨詢工作的現狀,高校法律咨詢室應初步定位於高校常設性機構。為便於開展工作,特別是考慮到高校學生工作的特點,筆者認為高校法律咨詢室應掛靠高校學生工作部(處)或團委。
同時要與政法院系密切聯系和合作,充分利用政法院系的專業教師資源和法學專業人才。另外,還要通過設立或加強法學專業社團(如法學社),全面支持和配合高校法律咨詢室的工作,加大高校法律教育和維權工作的力度,擴展學生的參與面。
高校法律咨詢室應設一名專職負責人、一名常務負責人員和若干副職人員。負責人應由學生工作部處)或團委主要負責人擔任,常務負責人應由政法院系有關人員擔任。考慮到工作的復雜性和涉及面的廣泛性,其他成員應分別由政治院系法學專業教師、學生工作部(處)或團委、宣傳部、保衛處等相關人員組成。最好還要聘請一、二位社會法學專家當顧問,以便結合社會法律現象和案例來指導法律咨詢室工作。
考慮到工作的連續性和常規性,高校法律咨詢室應專門設立日常事務辦公室,如法律事務辦公室等,專門負責日常事務的管理和學生的咨詢預約接待工作,其工作人員應是法學專業人員。
四)高校法律咨詢室的工作制度和工作平台.鑒於高校法律咨詢室的非機關性,其應建立例會制度,通過例會,總結布置相關工作,溝通、交流法律教育和咨詢工作的體會,分析研討校園法律現象,以進一步改進和完善工作。
定期開展法律咨詢服務。通過高校法律咨詢室設立的日常事務辦公室,如法律咨詢室或法律事務辦公室,專門負責學生的咨詢預約接待工作;同時適當安排專業教師為學生免費提供法律咨詢服務。一方面,在我校大學生的合法權益受到校外主體的侵犯時,免費提供法律咨詢和法律建議,為學生提供及時的法律咨詢服務和正確引導;另一方面,解答學生關於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學校學生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問題,加強大學生的法律素養,充分發揮法律、法規和校規校紀的宣傳和教育作用,引導學生遵紀守法;同時,通過與學生違紀申訴制度相聯系,協調學生教育管理工作,緩解各種校內矛盾。
舉辦法律知識培訓班。要重點對學生工作管理幹部、專職輔導員、兼職班主任和主要學生幹部進行法律知識教育培訓,推進高校依法治校的進程。
開展法律知識交流會,解讀校園法規,交流學法心得,開展法律答疑,分析典型案例,提高大學生法律素質。其中通過加強對法學專業社團的指導,通過社團活動進行法律知識的宣傳和普及教育是一個很重要的途徑。
建立網路。高校法律咨詢室應安排機構成員聯系掛點院系,建立專業教師聯系班級,各級學生會、班級設立法制委員的制度,在全校形成法律學習、宣傳、應用的網路。協助學校各級黨團組織開展法律普及教育工作。

❹ 有關大學生法律道德的論文

隨著改革開放的進一步深化和繼續,我國的經濟發展以大幅度比例逐年提高,社會各個層面也在不斷的完善和提高中。從社會學角度來看,我國正在加快融入法制社會。這對置身在未來社會中的每一個人,是無法擺脫法律而生存的。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構建和加入WTO,所有市場主體都得遵循統一的規則或制度,在這種高度規則化的社會里,「法制手段」將越來越廣泛地運用於我們的現實社會關系中。這意味著,從個體人的日常生活行為到豐功偉業之創造,均離不開一定的法律知識或法律技能。當我們以審思發展和關切生活的態度來判斷實踐視域時,自然會發現,必備的法律素養,已成為現代市民特別是青年學生們立足社會的不可或缺的基本要件。 首先讓我們來看看關於道德和法律的關系。法律和道德的關系是一個值得人們不斷探討和研究的問題。早在古代奴隸制的希臘,畢達哥拉斯、赫拉克利特等人就提出要由少數有德性的賢人來治理國家。《牛津法律指南》一書中對道德是如此定義的「道德和倫理與慣例、社會習俗、法律、習慣和輿論的含義是重疊的,一般說來人們可以說,道德是社會所接受的和生活於社會中的階層所接受的行為准則……法律總的說來是確證並強化社會普遍接受的道德行為;在這個社會中,法律控制並否證和懲罰被認為是不道德的行為……法律和所承認的道德之間並不是完全符合一致的,所謂道德並不是一部分法律條文或原則性法規,但它畢竟是描繪良心和社會控制良好行為的力量的一種名稱,有時它是與自然法同義的」。可見,法律不是由國家制定的,是自然形成的人與人之間的或者人與社會之間的關系准則。而,法律和道德是兩個層次上的東西,法律屬於制度上的范疇,但是道德卻是社會意識形態上的范疇。從唯物的角度上看,道德根源於一定的社會物質條件,即所謂的物質決定意識的原理。恩格斯說過:「一切以往的道德論歸根到底都是當時的社會經濟狀況的產物。而社會直到現在還是在階級對立中運動的,所以道德始終是階級的道德。」這表明道德是基於一定的經濟基礎,在階級社會中的道德具有階級性。 但是,法律和道德又是相互聯系密不可分的。它們都是為一定的經濟基礎服務的,法律是傳播道德的有效途徑,而道德是法律的評價標准和推動動力,是法律的有益補充。沒有道德的法律是冷冰冰的束縛,它只會規定各種人類改做的和不該做的事情,並且對犯錯的人依法進行法律的制裁,這樣的法律註定是不會被人民接受和認同的,註定會被人民所推翻。同樣,只有道德的法律是不完整的,它失去了法律所該有的最原始的意義,對任何人不構成警醒和約束,因而國家也就無法依法治理好它的人民。所以,真正的法律不是完全撇開了道德的范疇,它以道德為依據,並且用法的手段來提高人們對道德的認識。這樣,法律和道德也就可以做到相輔相成了。 然而一個成功的人不僅要具備良好的道德素養,同時也要有相當多的法律意識。沒有法律的約束力,一個人的道德素養無法真正得到實現。只有心中有法的存在,人們在做人行事方面才會有所顧忌,才不會越過法律的界限做出不合法的事情。現代社會的法律也正朝著人性化的一面發展和完善,法律再不是過去的只講道理不看事情的真相。正是因為法律的道德性,人們的幸福感日益增加。再大力倡導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今天,物質條件的改善雖然帶來了很多的新鮮事物,但同時也出現了許多新的社會問題,人們的幸福感反而日漸減少,再日常生活中,人們要擔心的事情太多,搶劫、偷竊現象屢見不鮮,有的人甚至患上了恐懼症。這在一定程度上就要求國家對有關法律的完善。前不久看的一部電視劇《我的青春誰做主》中,主人公在十年前犯了法,但他因為害怕受到法律的制裁而隱瞞真相十年。十年後,他再也無法忍受良心的譴責和不安主動向警方自首,本以為等待他的是無盡的牢獄之災,但是他卻最終因為證據不足而被釋放。這個案列不是告訴我們法律的不公平性,而恰恰是從側面告訴我們法律的人性化。他是犯罪了,雖然他沒有受到法律的制裁,但在這十年中,他所受的痛苦和煎熬遠超過與法律帶來的。他受到來自自己的和社會各方的道德譴責,在這個層面上,他已經經歷了自己的「牢獄之災」。在這個事件中,法律的人性化和道德性體現的完美無暇。正像劇中的人所說,現在的法律也是講理的,這正體現了新時期下關於構建和諧社會的主題和要求。法律的底線是道德的自我約束,或許正是因為有些人們的道德自我約束力不夠才要求有一種強制力的誕生來調解社會的矛盾,而法律就恰好扮演了這樣子的一個強制力的角色。因而法律也就顯得神聖而不可侵犯,在某種程度上甚至稱成為了一種信仰。就我個人而言,法律應當成為一種信仰。「一個社會公眾對法律的信仰生成相當重要,它是一個國家法治化的關鍵性要素。正因為如此,伯爾曼的至理名言『法律必須被信仰,否則它將形同虛設』才會廣為流傳,成為所有崇尚法治的人們確信的一條真理性原則。」有了法律和道德的雙重保障,幸福感便也會迅速上升。有了法和德相互作用,社會才有可能出現家家晚上不用閉門的和諧現象。在法律的人性化的旗幟下,人們更確定了社會主義旗幟的正確性,才會對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充滿信心。當人們致力於建設一個屬於自己的美好時代,無論做什麼都是有意義的,是可以感到幸福的。幸福的定義是什麼?不是說一定要生活富裕了,手裡有錢了,我們所講的幸福要上升到精神層面。幸福就是人們的心理得到了滿足,人們對生活充滿希望和憧憬,至少他有動力去為了美好的未來去奮斗,這就是幸福了。最後來說說關於大學生所要擔負的關於法律責任和道德義務。毫無疑問,大學生是我們國家未來的棟梁,中國的未來還要靠這一批特殊的人來創造。所以,作為大學生的我們肩上的膽子著實不輕。思想道德的修養當然是相當要緊,但這遠遠不夠,我們還必須要學習掌握更多的法律知識。在守法的基礎上要充分發揚中華名族流傳了幾千年的美好品德。要學法、懂法、守法,在法制的軌道上,做一個有著良好道德素養的人。

❺ 關於大學生如何培養法治思維的論文

一個國家的未來是掌握在青年一代的手中的。大學生是國家的希望,社會經濟發展的棟梁和骨幹力量,他們的群體素質如何對社會的影響很大。近年來,大學生違法犯罪現象卻是屢有發生,雲南大學馬加爵2.23特大殺人案,清華大學劉海洋強酸潑熊事件等等。由此可見,強化大學生法制觀念,培養大學生的法律思維方式是極為重要的。 法制觀念是指人們對法制的看法和態度,其核心思想是對依法辦事的態度。當今社會,正確的法制觀念是大學生必備的法律素養,並已成為青年學生立足於社會的基本要求。如何提高大學生的法制觀念呢?我認為可以從兩個方面展開: 一、學校方面:(1)開設法律有關課程,傳播法律知識,指導大學生法律觀念的形成。觀念不是與生俱來的,一個人的法制觀念需要在一定的社會環境、文化氛圍中逐漸形成,高校教育應當把提高大學生的法制觀念作為對大學生的素質培養的組成部分,重視不並積極提高大學生的法制觀念。(2)強化案例教學,以分析案例的形式來幫助學生樹立一個正確的法制觀念。在課堂上引入一些時事案例,如:胡長清受賄案,遠華特大走私案等等。(3)豐富法制教育活動的形式。突破課堂,將法製法律滲透到大學生的校園活動中,如舉行法律知識講座,法律知識競賽,法律知識趣味問答,模擬法庭,組織學生觀看諸如《今日說法》這類的法制節目等等。(4)展開心理健康教育來培養大學生良好的心理素質。當前由於經歷過高考壓力,面臨著學習壓力、生活壓力、就業壓力,一般的大學生都存在著一些心理問題。很多案例表明,大學生的違法犯罪行為往往與大學生不健康的心理有關,所有加強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培養大學生良好的心理素質是非常必要的。(5)以法制的觀念來管理學校,重製度,重程序,重平等,重自由。一個良好的制度氛圍對提高大學生的法律概念是至關重要的。言傳不如身教。高校以法律概念來管理學校,實行制度管理、依法治校,在提高大學生法律觀念的同時,也使得校園文化更為清明,給學生提供了一個良好的學術氛圍,有利於大學生的全面發展。 二、大學生自身方面:(1)大學生首先要學法、懂法、守法,這是成為一個合格公民的基本素質。(2)關注社會時事,關注新聞,探討新聞背後的故事,多看看《今日說法》這類的法律節目和《中國法制》這些法律報刊,提高自身的法律了解度和敏銳度。(3)大學生要學會勇敢地運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更進一步說,維護社會正義。(4)大學生要積極地參加與法律有關的社會實踐活動,在實踐中強化自己的法制觀念。 法律思維方式是法律職業者的特定從業思維方式,是法律人在決策過程中按照法律的邏輯來思考、分析、解決問題的思考模式或思維方式,是一種有價值取向的理性思維,價值取向和邏輯思維是其核心。 法律思維方式主要有下面幾個特徵:重視人權,有明確的價值取向,講證據,講程序,講法理。大學生如何培養法律思維方式呢?我認為有以下幾點:一、學習並熟知法律知識。這是大學生培養法律思維方式的前提,只有在了解法律條款熟悉法律知識的基礎上,才能進行正確的法律思考,形成法律思維方式。二、在學習中培養自己的邏輯思維,提高思考提出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思維能力。邏輯思維是法律思維的核心之一,清晰的頭腦、縝密的邏輯思維是大學生培養法律思維方式的必須條件。三、樹立正確的價值取向,樹立社會正義感。高校教育培養的是高素質全面發展的人才,而不應是一個高科技的高危險的犯罪分子。大學生作為青年一代,應當樹立正確的價值觀、世界觀、人生觀,樹立社會正義感,勇於捍衛社會正義,只有這樣,一個大學生才能形成正確的法律思維方式。四、參加法律社會實踐活動。實踐出真知,紙上談兵終是空。只有在社會中,在不斷地實踐中,大學生才能培養正確的法律思維方式。 大學生即將成為社會的中流砥柱,大學生的法律素質必將影響到整個社會的發展。提高大學生發展觀念,培養大學生法律思維方式,絕非一朝一夕就可以辦到的,這是需要整個社會、高校、大學生自我的長期的共同努力。

❻ 怎麼關於大學生法律意識的論文1000字

一、大學生應當具備的法律意識 法律意識是公民理解、尊重、執行和維護社會主義法律規范的重要保證,公民的遵紀守法行為不會自然產生,而是在一定法制觀念,法律意識的指導下實現的,具備了社會主義法律意識,就會做到不僅不犯法,而且能積極維護法律的尊嚴。大學生樹立法律意識,是現代化法制建設的要求,也是成為一名合格的接班人的需要。而作為大學生應當具備哪些法律意識呢?首先,應培養學生依法辦事的思想觀念,不僅要遵紀守法,而且要監督社會主義法律的遵守和執行, 堅決同一切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使社會主義法製得以真正實現。其次,培養憲法和法律具有最高權威的觀念。樹立法律權威即尊重憲法和法律的權威。任何個人和機關、組織都不具有超越干法律之上的權力,都必須依法辦事,堅決反對「權大幹法」,「人情大幹法」的法律虛無主義觀念。使大學生認識到自己在國家生活中所處的地位,無條件地服從和遵守國家的憲法和法律。再次,也即最重要一點,即培養大學生權利義務相一致的觀念。法律最主要的精神即強調權利與義務的統一性。公民要正確對待權利義務關系,既要依法行使法律賦予公民的權利,也要履行法律賦予公民的義務,讓大學生形成正確的公民意識,以社會主義法律為武器,捍衛自己的正當權利,在享有個人所擁有的權利時,不忘記尊重和承認他人的合法權益,不忘履行對國家,對社會,對他人的義務。同時,應杜絕一切不勞而獲的錯誤思想,培養只有付出才有收獲的良好觀念。另外,應培養大學生法律與自由相統一的觀念。我國憲法和法律從各個方面規定了公民的權利義務,人們在法律規定的范圍以內,有著極為廣闊的自由活動天地。公民在行使自己權利時要慎重考慮自己的言論、行為的社會效果,不得損害國家、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全民的合法權益。大學生應樹立與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密切聯系的自由現,珍惜和維護安定團結的局面。最後,應培養公民在法律面前八人平等的觀念。公民在法律面前人入平等,主要指公民不分性別、民族、種族、職業等一律平等地享有法律規定的權等地承擔法律規定的義務,不管是什麼人,只要是犯了法,都要依法受到追究。公民在運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許任何人享有特權。平等原則是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律的精髓,也是鄧小平同志一貫強調的法制原則,所以要教育大學生樹立公民在法律面前八八平等的觀念。 二、大學生法律意識的培養 (一)進行普法教育 要提高大學生的法律意識,必須採取多種途徑和靈活多樣的方法。1998年教育部關於「兩棵」課程設置意見中提出,「法基」課通過讓大學生學習馬克思主義法學的基本理論觀點和鄧小平民主法制思想,基本的法律基礎,理解憲法和法律的基本精神、基本規定,理解和實踐十五大報告中提出的「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提高對法的重要性的認識,從而增強大學生法律意識。根據這一規定,在實際大學教育中則要堅持高校的普法教育。現今高校課程中也幾乎都沒有法律基礎課,但在開展普法教育及開設法基課程時,應注導在教學中注意培養大學生的法律意識。現今雖多數高校均已開設法律課程,但由於是公共課,課時少,學生多不加以重視,許多學生只求在期考中成績合格,這與當初教育部關於設置此課程的初衷相違背。作為一名法學教師,筆者從「教「這方面談談在對學生進行普法教育的幾點建議。第一,教學內容選擇:如前所述,法基課屬大學課程中的公共課,課時少因此在教學中,法學內容的選擇尤為重要。應充分考慮學生的特點與需要,有針對性地突出重點,在『少而精」方面作文章,應講授與學生有一定聯系的部門法,如民法、刑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勞動法等,由干與學生密切相關,因此也容易提高學生興趣,增強普法效果,從而也使學生通過普法教育了解法律,值得運用法律手段保護自己合法權益。第二點即要對教學方法進行改革。以往的普法教育,法學教師多採用講.授這一單一的教學方法,使學生上課提不起精神,更不用說去努力學習法,以法保護自己。因此,加強對教學方法的改進也是真正提高普法效果的有效途徑之一。因此在教學中因採用多種方式方法,比如課堂討論,多進行案例分析,結合錄像等多媒體教學,提高學生學習的積極性,才能使普法達到我們所要達到的效果。 (二)多組織學生進行與法律有關的活動 只是通過開設法基課程,進行普法教育,不足以使學生真正提高法律意識。普法教育畢竟過於抽象,要真正喚醒學生的法律意識,應採取一些更具體,更行之有效的辦法,針對大學生年齡及性格特點,把法律意識的培養同組織活動相結合、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這里,筆者談幾個這方面的建議。1、組織學生開展「模擬法庭」活動。學生通過自己模擬法官、律師、檢察官、被告等角色,能更加深刻地把我國一些訴訟法程序掌握,也通過模擬對犯罪分子的審判,對旁聽的學生起到震懾作用,提高他們守法的警惕性,從而自覺守法。2.組織一些有關法學方面的知識智力競賽,如前所述,我們的法學課程由於課時少,在教學;中,我們只能採用「少而精」的方法,在部門法選擇上,磨刀能控與崇全有密切共連的幾門部門法,但中國法學精深,我們要全方位了解我國法律,從而更全面提高我們的法律意識。則可通過開展以「某法」為主題展開知識智力競賽,學生通過這一活動,能主動去學習合同法內容,提高學法興趣,何樂而不為。第三,可組織學生去法院旁聽。大學生在大學期間,很多是課一堂——宿舍——食堂三點一線,大學生涯極為枯燥,通過組織學生去校外分聽法庭審理,能開拓視野,也能深入社會,了解社會的某方面,從而使學生能更深切地體會到用法律保護自己的重要性。另外,對於現今社會上的一些著名案例,諸如「胡長青受賄案」、「遠華特大走私案」等一些重大復雜案例,可組織學生看錄像,或請有關辦案人員或著名法學專家來校開講座,既能讓學生了解時事,也能更深切體會法律的權威,樹立「法大於權」的論點,從另一層面提高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最後,要徹底培養學生法律意識,轉變大學生某些錯誤觀念,也要重視提高大學生的文化思想道德水平,特別要同培養學生正確的價值觀結合起來,一個人樹立了正確的價值觀,道德觀就為其法律意識的形成和發展提供了主觀要件。(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學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見)中明確指出要培養大學生法律素質,並把法律素質作為現代人素質的主要方面。大學生是未來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骨幹力量,不學法,不懂法,沒有相應的法律知識.就不適應時代需要。因此,我們應努力提高法學教學質量,真正培養出一批具有全面法律意識的大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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