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落戶
Ⅰ 大學生怎麼落戶啊
1、如果畢業時,您的用人單位不給您們落戶,您們戶口在學校集體戶,您可以跟檔案一內起遷移到人才市容場的集體戶口。
2、你可以到學校的戶籍科查詢,也可以直接到學校所在地的派出所進行查詢。
3、如果你想把戶口遷到現在住地,得分2種情況。
其一,如果你的住地是副省級或北上廣的大城市,那麼你的願望只有找用人單位或買房。
其二,如果你的住地是縣級市或地級市,還好辦些。你到工作單位開具在職證明,然後到工作單位所在地的派出所開具「准遷證」,有了准遷證,你就可以去學校遷移戶口了。
Ⅱ 武漢大學生落戶政策
一是放寬年齡限制條件。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受年齡限制;普通高校本科學歷由年齡不滿35周歲,放寬至不滿40周歲;普通高校專科學歷、非普通高校本科學歷由年齡不滿30周歲,放寬至不滿40周歲。
二是取消擇業期限制條件。不再按畢業3年內和超過3年、普通高校和非普通高校設置不同的限制條件。
三是取消就業創業限制條件。落戶與就業創業「全脫鉤」,就業的取消勞動合同和社保證明,創業的取消營業執照和半年以上納稅證明等材料。
留漢大學畢業生落戶的具體辦理條件、需提交材料、辦理流程和辦理時限,按《留漢大學畢業生落戶辦理工作規定》執行(見附件1)。對有自有房屋的,應在房屋所在地落戶;對無自有房屋的,可在單位集體戶落戶,也可在工作地、租賃房屋所在地或借住地的社區公共戶落戶。
原《武漢市公安局關於貫徹落實全市戶籍制度改革相關政策的通知》(武公規〔2017〕1號)對「在漢就業創業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落戶」。
(2)大學生落戶擴展閱讀:
「畢業3年內在漢就業創業普通高校畢業生落戶」、「畢業超過3年在漢就業創業普通高校畢業生落戶」和「在漢就業創業非普通高校畢業生落戶」的規定,與留漢大學畢業生試行政策不一致的,按新的試行政策執行。其他未作調整的,仍按原政策規定執行。
三、實行普通高校學生「全自由」戶口遷移
全面放開普通高校學生戶籍遷移的限制,大學生在就讀期間可自願選擇,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當年新招錄的大學生,憑錄取通知書、招生名冊(學校加蓋公章復印件)、戶口遷移證(本市戶籍人員提供戶口簿),由學校集中辦理落戶。
往年招收的大學生,憑本人書面申請、錄取通知書、招生名冊(學校加蓋公章復印件)、身份證、戶口遷移證(本市戶籍人員提供戶口簿)和學校開具的就讀證明(學校加蓋公章),到學校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辦理落戶。
四、切實保障留漢大學畢業生「快落戶」
各單位要不斷創新突破,在「快」和「准」上狠下功夫,服務留漢大學生落戶。
一是強化組織保障。各分局要根據大學生落戶量的實際情況,合理增設戶籍窗口,增配人員,完善服務設施,更新一次性告知書和上牆公示內容,確保大學畢業生落戶試行政策順利實施。
二是強化接待服務。要加強窗口民警及社區民警的業務培訓,准確把握和執行試行政策。戶籍窗口要落實首接責任制和終身責任制,做好預約、延時等接待服務工作。要落實「三辦」要求,讓大學生「少跑路、少證明、少排隊」。要組織專家團隊「進高校」、「進企業」為大學生現場辦理落戶。
三是強化宣傳引導。此次調整放寬的政策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度高,各分局要做好政策宣傳工作,及時解答大學生落戶咨詢,引導大學生辦理落戶。
Ⅲ 大學生怎樣才能在長沙落戶
以下是大學生在長沙的落戶條件:
根據《長沙市公安局關於進一步規范市外遷入人員落戶條件的通知》(長公通〔2018〕43號),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憑畢業證、就業報到證或我市合法穩定就業憑證材料,可以將本人戶口遷入我市城鎮地區。
前款規定以外的高校、職院畢業生,憑畢業證、就業報到證或我市合法穩定就業憑證材料,以及在我市繳納城鎮社會保險的憑證材料,可以將本人戶口遷入我市城鎮地區。
申報材料:
1.申請表;
2.遷入人員的《戶口遷移證》或居民戶口簿內頁;
3.畢業證;
4.就業報到證或合法穩定就業憑證材料;
5.需繳納城鎮社會保險的,提交在用人單位繳納城鎮社會保險的憑證材料;
6.按照實際居住地登記戶口的要求辦理戶口登記並提交以下材料:
(1)落戶在自有住房的,提交房屋所有權憑證材料;
(2)落戶在親友戶口所在地的,提交親友戶口簿。同時,如需在戶口簿內明確登記相關親屬關系,而遷入地戶口登記機關沒有相關信息登記的,還需提交親屬關系憑證材料;
(3)落戶在租賃房屋所在地的,需提交公房租賃憑證材料或私有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租賃協議,戶主或房屋產權所有人的居民戶口簿或居民身份證以及同意其遷入該房屋地址的書面意見;
(4)落戶在單位集體戶口的,需提交單位介紹信或同意接收其戶口遷入的書面意見;
(5)落戶在本地就業指導中心或人才服務機構集體戶口的,需提交市級以上就業指導中心或人才服務機構同意接收其戶口遷入的書面意見。其中,35周歲以下(含)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申請落戶在本地就業指導中心或人才服務機構集體戶口,提交本人申請(在申請表上填寫即可);
(6)無處掛靠戶口的,可遷入單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街道、社區)公共集體戶。
Ⅳ 現在北京大學生落戶都需要什麼條件,留學生需要什麼
北上廣深杭五地的落戶政策
根據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中國留學網》所提到,在找到有落戶指標的工作的前提下,留學就業落戶的要求是這樣的:
在國外留學並取得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的留學歸國人員。出國前已辦理解除公職手續的留學歸國人員。出國留學一年以上。申請在北京落戶的需取得碩士以上學位(含碩士),且學業結束兩年內,按要求把所有申請材料遞交至我處受理。申請到其他省市省會城市(上海、深圳除外)落戶的需大學本科以上學歷。中外合作辦學畢業生請參考《中外合作辦學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明信》流程。
北京落戶要求(同時滿足):
留學回國人員。
碩士以上學歷。
出國留學一年以上(具體來說境外停留時間為360天)
回國時間兩年以內。
和用人單位建立勞動人事關系。
(這里也對用人單位提出了要求,政策要求用人單位需要在留學生服務中心立戶,並提供留學生落戶北京相應指標)
關於360天的演算法
目前留服對於360天是根據課程開始和結束的時間,然後參考出入境的時間計算,中途回國的時間會進行扣除。因此,很多一年學制的小夥伴們在這個問題上就要多加註意了。
關於兩年內辦理
兩年是以畢業後首次回國的時間為起點。而不是畢業證的辦法時間哦。
關於遞交材料的時間
留服每天只接收10份落戶申請的材料,而每天遞交申請的人數毫無疑問遠大於10份。因此小夥伴們要預留充足的「排隊」時間哦,以半年為上。
社保問題
比如有同學是總公司提供的落戶指標,但是社保是分公司的,在遞交材料的時候,卻因為社保的問題被留服拒收了。購買社保的單位必須跟提供指標的公司名稱一致。
Ⅳ 大學生轉戶口該怎麼辦
可以說,你說的這位不領會學生戶口的性質。應屆畢業生沒有落實就業單位專接收戶口的,是應該將遷屬回生源地(原籍)。回生源地也不一定就是回農村。因為你的戶口遷入大學後已自動轉為非農業戶口。回原籍還不一定能轉成農業戶口(可以再去的農民宅基地),村委會一般並不鼓勵你再回農村。
你可以將這份非農業戶口遷往縣級人才中心,成為當地的居民戶口。這樣是對你最有利的。若將畢業生戶口交省人才中心託管,將只保留畢業生集體戶口,那時,戶口既不便管理,也不便你使用。因為你沒有成為省城的居民戶口,還是個代就業遷移的戶口,幾年來的實踐證明,這種戶口很難管理和使用,所以,現在各校已經允許畢業生直接將戶口遷回原籍了。
Ⅵ 大學生畢業後戶口怎麼辦
大學生畢業後戶口可以選擇遷到工作單位,或者是遷回原籍也是可以的。版
農村學生可以把自己的戶口從村權集體遷到大學所在地,變成城市戶口。當然這個遷戶口的是自願選擇的,大家可以根據自身的情況決定是否要遷戶口。一般來說,如果遷戶口之後,畢業之後關於戶口的處理有以下三種方式。
如果畢業之後在大學所在城市能夠找到穩定的工作單位,而且單位能夠出具證明,那麼就可以把戶口從學校遷到工作單位,所以戶口還是屬於這個城市的。
(6)大學生落戶擴展閱讀:
大學生畢業後戶口介紹如下:
畢業之後發現自己不合適留在這個城市,想要回家或者去其他城市,那麼可以選擇把戶口遷回農村,這個時候是自願選擇的,因此與遷戶口之前的性質差別不大,一般不會有什麼影響。
如果畢業之後找不到工作,沒有工作單位,在學校也無法繼續呆下去了,那麼戶口就只能被打回農村了,但是這個時候戶口和遷戶口之前的性質是不同的,是屬於掛靠親友。
Ⅶ 大學生畢業後戶口怎麼弄
戶口必須由畢業生本人到學校保衛處辦理遷轉手續,檔案則由學工處檔案室寄到就業單位的人事主管部門或按照有關要求處置。
已落實就業單位者的戶口和檔案的處置方式:
畢業生的檔案由學生工作處招畢辦按其就業的單位,經中國郵政機要局統一投寄到畢業生工作單位所歸屬的檔案管理部門。畢業生的戶口由保衛處戶籍科到學校所在地派出所按報到證上標明的就業單位遷移。領到戶口遷移證後,畢業生應仔細核對並妥善保管,不要折皺污損,更不能丟失,有錯漏不能自行塗改,否則作廢。
如果暫時沒有工作的話,可以把戶口遷回原籍。
大學生畢業後落戶口的具體辦理流程:
申請人持需提供的材料,並填寫《申報戶口登記表》,向落戶地所在分局戶籍窗口申報;
戶籍窗口對提交材料不全的,出具《戶口材料補正告知書》;提交材料齊全的,經核查後,對不符合條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對符合條件的出具《申報戶口受理單》;
分局審查後,對不符合條件的出具《不予批准通知書》,對符合條件的開具《准予遷入證明》或《批准入戶通知單》。
(7)大學生落戶擴展閱讀:
人才引進 指因工作需要,當地的單位錄用一個外省、市的在職的,且就業至少達到一定年限的人員,學歷高於當地人才引進的最低要求的人才來當地就業!
Ⅷ 大學生戶口遷移手續流程
一、戶口在學校的畢業生,落實工作單位的,應將戶口由學校遷移到工作單位所在地。工作單位所在地公安機關憑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簽發的《就業報到證》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的接收證明及學校所在地公安機關簽發的《戶口遷移證》辦理入戶手續。
二、戶口不在學校的畢業生,落實工作單位的,憑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簽發的《就業報到證》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的接收證明,就可將戶口由原籍直接遷至工作單位所在地。
戶口遷出地公安機關憑《就業報到證》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的接收證明,直接辦理《戶口遷移證》,工作單位所在地公安機關不需發《准予遷入證明》。
三、戶口在學校的畢業生,要求將戶口遷回原籍的,公安機關憑畢業生本人的畢業證和《戶口遷移證》辦理恢復戶口手續。
四、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畢業離開學校時,還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可暫緩2年就業。暫緩就業畢業生的戶口可繼續保留在學校2年。畢業生在暫緩就業期間落實工作單位的,
公安機關憑省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簽發的《就業報到證》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的接收證明,辦理戶口遷移手續;暫緩就業畢業生,在暫緩期滿後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可按照有關規定將戶口遷回原戶口遷出地。
五、戶口在學校的原農業戶口性質畢業生,要求將戶口遷回原籍,並要求恢復農業戶口性質的,可予辦理。為妥善處理好「非轉農」後出現的問題,事先應徵求申請「農業戶口」所在地的鄉鎮或村委會意見。
六、入學時未將戶口辦理「農轉非」手續的畢業生,落實工作單位後,在辦理戶口遷出時,戶口遷出地公安機關在為其辦理「農轉非」手續後,以「非農業」戶口性質遷出。
七、戶口在學校的本省生源畢業生,未落實工作,要求將戶口遷回原籍,其父母戶口已遷移到本省其他地區的,可直接將戶口遷至其父母戶口所在地;如果父母一方還在原籍居住的,該畢業生的戶口仍應遷回原籍。
八、已領取《遷移證》將戶口遷回原籍的畢業生,因故一直未辦理落戶手續,遷入地公安機關問明情況後,憑原《遷移證》恢復戶口;已領取《遷移證》將戶口遷往異地,因故一直未辦理落戶手續的,按有關管理規定辦理。
九、普通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分配工作後,人事部門不再發《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分配報到證》。公安機關憑下列畢業生提供的相應證明材料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1、被機關錄用的,提供地級以上市政府人事部門簽發的《錄用通知書》。
2、被事業單位(不含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照章納稅、不要財政撥付任何經費的事業單位)聘(錄)用的,提供政府人事部門簽發的《事業單位聘(錄)用畢業生通知書》。
3、被企業(含各種所有制企業)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照章納稅、不要財政撥付任何經費的事業單位接收的,提供縣級以上政府人事部門簽發的《畢業生就業通知書》。
(8)大學生落戶擴展閱讀:
一、高校畢業生
1、戶口在學校的學生,假若就業單位有人事權,那麼可以把戶口遷移到單位集體戶口,憑借《報到證》、《戶口遷移證》和單位接收證明辦理入戶手續;
假若單位沒有人事權,那麼可以把戶口遷移到工作城市的人才市場,就像在廣州工作把戶口遷移到南方人才檔案戶口掛靠中心;
或者學生可以要求將戶口遷移回原籍,憑畢業證和《戶口遷移證》辦理恢復戶口手續;或者申請暫緩就業,可以將戶口檔案繼續保留在學校兩年。
2、戶口不在學校的學生,假若單位有人事權,那麼可以將戶口由原籍直接遷至工作單位所在地。
二、核准條件
大中專院校及技校畢業生在我市就業或回原籍者。
三、需審核證明材料
1.《派遣報到證》(復印件)
2.市人才交流中心、市勞動部門或市教育局出具的《入戶證明》
3、《戶口遷移證》(回原籍入戶者需原戶口本或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
4.《居民身份證》(如在院校未領證者,需有院校的相應證明;如遺失證者,需辦理報失手續)
5.在本市就業的畢業生,需提供接收單位的證明及入戶《戶口籍》。
四、程序
應遵循人戶一致和居住地登記的原則。公民遷移,除在本戶口管轄區內移居,只作住址變動登記,不作遷出、遷入登記外,凡是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的,均可辦理遷出、遷入登記。
辦理戶口遷移所需的證明材料
公民因各種原因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的,應持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與遷移事由相關的證明:
1.婚遷,持合法的結婚(離婚)證;
2.分(購)、建房遷移,持房卡或住房證明;
3.出國(境)注銷戶口,持有關部門出具的注銷戶口通知單;
4.回國(入境)落戶,持定居證或勞動人事部門核準的錄用證明、護照(回鄉證)或有關部門出具的證件收存(收繳)證明,回國後異地落戶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注銷戶口的證明;
5.公民入伍注銷戶口,持入伍通知書;
6.退伍、復員、轉業落戶,持縣市兵役機關,縣市以上復員安置辦公室發給的登記戶口的證明,異地安置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注銷戶口的證明;
7.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落戶,持釋放證、解除勞教通知書,異地落戶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注銷戶口的證明;
8.大中專學生入學戶口遷移,持入學通知書;
9.大中專學生分配落戶,持派遣證;
10.錄用公務員、招收職工遷移戶口,持錄用(招收)證明及《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11.公務員、職工調動、辭退等戶口遷移,持調動、辭退證明及《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12.收養小孩落戶,持收養公證書或《收養證》;
13.解除收養關系遷移戶口,持解除收養關系公證書或《解除收養證》;
14.離退休人員戶口遷移,持離(退)休證;
15.與職稱、職務、學歷、榮譽、工齡、年齡等有關的戶口遷移,持相應的證(聘)書及工齡、年齡證明;
16.需要憑戶口准遷證方可遷移的對象,還須持遷入地縣、市公安機關出具的戶口准遷證;
17.需要經過上級公安機關批准後方辦理的戶口遷移,還應提供上級公安機關的批准文件。
Ⅸ 大學生戶口如何落戶
1、要求將檔案、戶籍關系派遣到單位所在地的畢業生,除交《協議書》或《勞動合同回》或單位用工證明答或用人單位錄取通知書等有效證明外,還必須將《協議書》或單位所在地人才服務中心出具的接收函加蓋公章的交給班主任;
2、暫時不能將檔案、戶籍關系遷入單位所在地或自己不願將關系遷去的畢業生,可憑《協議書》或《勞動合同》或單位用工證明或用人單位錄取通知書等有效證明,到班主任處登記申請辦理"人戶分離"的人事代理手續,此種人事代理也稱為個人委託代理。("人戶分離"即人在外地工作,檔案、戶籍、黨(團)組織關系掛靠到畢業生家庭所在地的縣級及縣級以上的人才服務中心,其中,家庭在城鎮的畢業生,也可只將檔案掛靠在家庭所在地的人才服務中心而後將戶籍遷回家庭戶籍中。)。
Ⅹ 在校大學生戶口遷移
一、新生遷入戶口
1、新生可自願憑入學通知書到當地公安機關將戶口遷移到學校;
2、新生報到時憑《入學通知書》和學雜費交費收據到保衛處報到點交戶口遷移證,每生交身份證辦證費20元;
3、在學校身份證照相點照相;
4、依保衛處通知統一由各學院或各班班長到保衛處戶籍室領取新身份證;
5、領取新證必須交回舊身份證。
二、轉學學生遷入戶口
1、轉學報到時到保衛處戶籍室交戶口遷移證,交身份證辦證費20元;
2、交省教育廳的轉學證明;
3、在學校身份證照相點照相;
4、聽通知到保衛處戶籍室憑舊身份證領取新身份證。
三、畢業、退學、轉學遷出戶口
1、畢業生憑派遣證到保衛處戶籍室辦理戶口遷出手續;
2、退學、轉學憑教務處的退學證明或教育廳的轉學證明到保衛處戶籍室辦理戶口遷出手續;
3、由於沒有落實工作單位,經學生處批准緩遷戶口的可暫時不遷出戶口,免費代保管2年。
(10)大學生落戶擴展閱讀:
應遵循人戶一致和居住地登記的原則。公民遷移,除在本戶口管轄區內移居,只作住址變動登記,不作遷出、遷入登記外,凡是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的,均可辦理遷出、遷入登記。
辦理戶口遷移所需的證明材料
公民因各種原因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的,應持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與遷移事由相關的證明:
1、婚遷,持合法的結婚(離婚)證;
2、分(購)、建房遷移,持房卡或住房證明;
3、出國(境)注銷戶口,持有關部門出具的注銷戶口通知單;
4、回國(入境)落戶,持定居證或勞動人事部門核準的錄用證明、護照(回鄉證)或有關部門出具的證件收存(收繳)證明,回國後異地落戶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注銷戶口的證明;
5、公民入伍注銷戶口,持入伍通知書;
6、退伍、復員、轉業落戶,持縣市兵役機關,縣市以上復員安置辦公室發給的登記戶口的證明,異地安置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注銷戶口的證明;
7、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落戶,持釋放證、解除勞教通知書,異地落戶的,還須持原戶口登記機關出具的注銷戶口的證明;
8、大中專學生入學戶口遷移,持入學通知書;
9、大中專學生分配落戶,持派遣證;
10、錄用公務員、招收職工遷移戶口,持錄用(招收)證明及《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
11、公務員、職工調動、辭退等戶口遷移,持調動、辭退證明及《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