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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反腐倡廉的論文

發布時間: 2022-08-19 08:36:41

⑴ 需要關於反腐倡廉論文3000字

資料是構成論文寫作的基礎。在確定選題、進行設計以及必要的觀察與實驗之後,做好資料的搜集與處理工作,是為論文寫作所做的進一步准備。
論文寫作資料可分為第一手資料與第二手資料兩類。前者也稱為第一性資料或直接資料,是指作者親自參與調查、研究或體察到的東西,如在實驗或觀察中所做的記錄等,都屬於這類資料;後者也稱為第二性資料或間接資料,是指有關專業或專題文獻資料,主要靠平時的學習積累。在獲得足夠資料的基礎上,還要進行加工處理,使之系統化和條理化,便於應用。對於論文寫作來說,這兩類資料都是必不可少的,要恰當地將它們運用到論文寫作中去,注意區別主次,特別對於文獻資料要在充分消化吸收的基礎上適當引用,不要喧賓奪主。對於第一手資料的運用也要做到真實、准確、無誤。
五、論文寫作提綱
擬寫論文提綱也是論文寫作過程中的重要一步,可以說從此進入正式的寫作階段。首先,要對學術論文的基本型(常用格式)有一概括了解,並根據自己掌握的資料考慮論文的構成形式。對於初學論文寫作者可以參考雜志上發表的論文類型,做到心中有數;其次,要對掌握的資料做進一步的研究,通盤考慮眾多材料的取捨和運用,做到論點突出,論據可靠,論證有力,各部分內容銜接得體。第三,要考慮論文提綱的詳略程度。論文提綱可分為粗綱和細綱兩種,前者只是提示各部分要點,不涉及材料和論文的展開。對於有經驗的論文作者可以採用。但對初學論文寫作者來說,最好擬一個比較詳細的寫作提綱,不但提出論文各部分要點、而且對其中所涉及的材料和材料的詳略安排以及各部分之間的相互關系等都有所反映,寫作時即可得心應手。
六、執筆寫作
執筆寫作標志著科研工作已進入表達成果的階段。在有了好的選題、豐富的材料和詳細的提綱基礎上,執筆寫作應該是順利的,但也不可掉以輕心。一篇高質量的學術論文,內容當然要充實,但形式也不可不講究,文字表達要精煉、確切,語法修辭要合乎規范,句子長短要適度。特別應注意的是,一定要採用醫學科技語體,用陳述句表達,減少或避免感嘆、抒情等語句以及俗言俚語,也不要在論文的開頭或結尾無關聯系黨政領導及其言論或政治形勢。
論文寫作也和其他文體寫作一樣,存在著思維的連續性。因此,在寫作時要盡量排除各種干擾,使思維活動連續下去,集中精力,力求一氣呵成。對於篇幅較長的論文,也要部分一氣呵成,中途不要停頓,這樣寫作效果較好。

⑵ 求一篇「生活中如何踐行反腐倡廉」的500字論文

具體而言,主要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1、加大查處力度,發揮懲治腐敗的震懾作用。當前,一般從事反腐倡廉工作研究的同志都能認識到,要真正的有效遏制腐敗,應該是預防和懲治並舉,因為預防和懲治兩個方面是有機統一的,是反腐倡廉工作中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的兩個方面。如果只抓懲治不抓預防,那就會「按下葫蘆浮起瓢」,使反腐敗工作成本更大,只抓預防不抓懲治,就會放縱腐敗問題,從而不利於預防腐敗。更多的人更是特別強調要加強預防,防患於未然,這樣才能有利於降低反腐敗工作成本,以收到事半功倍之成效。對此,我以為觀點固然正確,但如果只停留在此認識層面上顯然還是不夠的。要有效地進行防範,不僅僅是如何採取措施加以預防的問題,還要有嚴肅查處之手段。查處、懲治不僅僅是一種事後追究的懲罰手段,更是一種能夠起到震懾腐敗,從而起到預防腐敗的有效手段。俗話說:虧本生意無人干,砍頭生意有人為。從這個意義上說,查處本身也是一種預防,有效的查處,就是一種有力的預防手段。如果我們的反腐機關對於腐敗,無論是何人、何種現象,都能堅持一查到底,切實讓腐敗虧本,就會起到一個很好的警示作用,就會有效的遏制腐敗。因此,在具體的反腐倡廉工作中,必須加大查處力度,切實發揮懲治腐敗的震懾作用。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吳官正今年8月在紀檢監察幹部培訓班上的講話中指出,紀檢部門要繼續保持查辦案件的高壓態勢,要深挖腐敗分子,震懾腐敗分子,讓他們政治上身敗名裂,經濟上傾家盪產,思想上後悔莫及。必須堅決貫徹落實吳官正同志的講話精神,對違紀違法案件,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決不姑息手軟,發揮懲治的震懾作用,遏制腐敗案件的發生。只要是腐敗行為,一經發現,就堅決依法查處。在這個問題上,香港廉署的做法值得我們借鑒,他們的執法守則是:不偏不倚、依法辦事、鍥而不舍。對貪污腐敗是「零度容忍」,決不能有絲毫的姑息。他們甚至打出這樣的口號:貪一塊錢也不行。也許有人會認為,若一塊錢也不放過,廉署豈不忙死了。對此,他們的解釋是:大貪小貪都是貪,放過小貪等於縱容大貪,繼而縱容貪得無厭,那時,調查的成本會增加幾十倍,上百倍。對於腐敗行為,今天不被放過,明天就不會有人膽敢再犯,張三不被放過,李四就不敢跟著再犯。這樣,從長遠的角度來看,調查的成本反而會大大降低。如果讓那些腐敗者不義而又富且貴,不僅會貽害黨和人民的事業,也會敗壞社會風氣。為此,必須改變當前在在處理黨員時重政治紀律、生活道德而輕經濟問題的現象,無論是政治、經濟還是道德,只要觸犯了黨紀國法,都必須嚴格依照法律法規予以查處,這樣才能真正達到懲治一小撮教育大多數的功效。
要加大查處力度,切實發揮懲治腐敗的震懾作用,就要堅持與時俱進的理念,改進辦案方式和方法,提高運用高科技手段突破案件的能力。同時,要通過對於一些典型的腐敗案件的剖析,找出其發生的原因,並針對其產生原因制定相應的預防措施,從而把查辦案件與制度建設結合起來,發揮懲治對預防腐敗的建設性作用。
2、發揮傳媒作用,營造輿論監督的良好氛圍。無論是國內的還是國外的經驗都充分表明: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輿論監督是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重要內容,是對權力進行制約和監督的有力武器,是人民群眾對人民公僕進行監督的主要方式,也是人民群眾當家作主的重要表現形式。十六大報告指出,要「加強組織監督和民主監督,發揮輿論監督的作用」。腐敗的最主要特徵就是暗地裡交易,其行為過程都是暗地裡進行的,見不得光。因此,在反腐倡廉工作中,必須堅持黨的群眾路線,依靠人民群眾,發揮傳媒作用,營造出良好的輿論監督氛圍。 實踐證明,開展反腐倡廉政工作,教育是基礎,法制是保證,監督是關鍵。但無論是教育、法制還是監督,都離不開新聞媒體的有力支持。
輿論監督特別是新聞監督具有輻射面廣、透明度高等特點,在反腐倡廉中更是具有其獨特的作用。首先它能直接起到對腐敗分子產生巨大的政治壓力和心理壓力,並使廣大黨員幹部受到深刻教育的作用,在我國,無論是哪一級的腐敗分子,其行為的共同點,就是見不得人,他們往往都是不怕內部通報,最怕公開見報,不怕降職處分,就怕新聞曝光。在現實生活中,往往是腐敗分子的劣跡一旦被新聞媒體曝光,才引起有關部門「高度重視」,才有最終被查處的下場。
其次輿論監督能有效地降低主要職能部門的反腐敗成本。我們強調反腐機關要加大反腐敗力度,對於腐敗,一經發現,就要堅持一查到底,有的人可能會說,以現在的工作格局,能查得過來嗎?其查處的成本可能高得讓有關職能部門難以承受。我們確實應該看到,如果按照現行的工作機制和工作格局,按照常規的方式來發現和查處腐敗,成本確實較高。但如果能夠發揮傳媒的作用,把輿論監督作為反腐倡廉的重要手段,就能有效地降低主要職能部門的反腐敗成本。一是因為新聞監督的透明度、公開化,可以有效地嚇住許多想要腐敗的人,從而大大減少腐敗人群;二是新聞輿論監督能夠起到充分發動群眾共同反腐倡廉的作用,人民群眾的反腐積極性一經調動起來,就可以大大降低有關職能部門為發現、揭露腐敗案件所付出的成本。
當前,新聞輿論監督對腐敗的遏製作用,大多隻停留在披露實情上,而不是直接對行使權力者進行監督,而且這種實情披露大都是建立在當事人已經劣跡斑斑、無可救葯的基礎上。嚴格地講,這種新聞輿論監督對於遏制腐敗的作用是非常有限的。要改變這種情況,在當前各級黨委和政府領導必須正確對待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要把批評看作愛護,把監督當作動力,自覺地接受輿論監督。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強與新聞單位的聯系,及時通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有關情況。有關新聞媒體應設立黨風廉政專題欄目,積極開展輿論監督,要敢於批評各種不正之風,揭露各種不良現象,特別是對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更要敢於說話。應盡快出台《新聞法》,讓人民群眾享有充分的輿論自由,只要涉及腐敗的新聞,都可以披露。對此,也許有人會擔心出亂子,其實大可不必擔心,因為有相應的法律法規相配套,完全可以有效地約束不負責任的亂傳播、亂報道現象。如有關傳媒報道失實太多,它本身就會失去威信,失去生存條件;如屬於誣陷、誹謗的,就以誣陷、誣陷罪論處,追究其法律責任,這樣一來,誰還敢亂報,亂傳播。
3、完善工作機制,建立查處腐敗的責任制度。針對多頭治貪,未能形成較好的反腐倡廉合力的現行多頭反貪體制效率低成本大的問題,有必要借鑒香港的成功經驗,可將紀檢、監察、反貪、審計四大機關合並,成立一個類似於香港廉政公署的具有較高權威的反貪機構,使之形成合力,做到有其權,負其責。而且這種反貪機構只向最高權力機構負責。同時,為了保證這種反貪機構能夠切實履行職責,既防止其濫用權力,又防止其不作為,就必須把其置於最高權力機構和人民群眾的雙重監督之下。黨的十六大在修改的黨章中,明確將「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的職責賦予紀委。在現有的政治體制下,這種反貪機構要黨政合一,要在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的統一領導下,實行垂直領導,經費和人員完全獨立,只對黨的全國代表大會負責。
針對責任制缺失,缺乏一查到底的查辦機制的問題,必須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反腐倡廉工作,要建立科學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查處腐敗的責任機制,以保障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從而真正形成全黨抓反腐倡廉、層層抓懲防體系建設的領導格局和工作局面。對此,我以為要建立起切實可行的查處腐敗的責任追究制度,具體應該科學劃分三個層次的責任主體所應承擔的責任:
一是主要領導的責任。長期以來,我們往往只是簡單地強調要堅持黨政主要領導負總責,過於強調其所在單位或地區出現腐敗案應負的所謂領導責任。在此,我們應當看到,某些單位或地區發生腐敗案,主要領導不一定有責任,因為幹部那麼多,任用、提拔等不可能都要經過他的手,如果有責任,但責任也有輕重之分、大小之別,特別是一些管人與管事嚴重脫節的地方,動不動就要追究主要領導的責任,並不是一種負責任的做法。這樣做不僅不利於消除腐敗,反而會包庇甚至縱容腐敗,因為一旦出現腐敗案,其所在地區或部門的主要領導首先想的不是如何去查處,而是如何來減輕或免除自己的責任,以保住自己的烏紗帽,這在客觀上有利於腐敗者。因此,在出現腐敗案時,不要簡單的去追究其所謂的「領導責任」,而應將重點放在兩個方面:一是該主要領導在用人上是否有問題,如明知某人不能用卻用之;二是該主要領導在查處腐敗案時是否捂蓋子、不讓查,特別是對於那些下屬已經明確匯報的腐敗案,作為主要領導卻不以為然或加以掩蓋的,一定要嚴加追究其責任。
二是反腐部門領導的責任。當前,作為反腐倡廉主要職能部門的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在發揮組織協調和專門監督作用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其責任制的落實似乎也是不太到位。有的舉報線索或案件雖然進入了紀檢的范圍,但由於某種原因,如為了穩定,或為了經濟的發展等,作為黨委主要領導或紀檢主要可以作出先擱置以後再查的決定,但擱置以後要如何保證該案件不會不了了之,卻缺乏相應的責任措施。為此,必須在強化黨委主要領導責任的基礎上,強化反腐部門領導的責任,要建立相應的接案、處置責任制。如接到舉報線索或發現某一案件,不管是紀檢內部那一層級的領導,都要把該案件或線索建檔,做到有反映、有處理、有迴音。而且這些過程都要記錄在案,無論是哪個環節出問題,都要做到有案可查,以防止有人互相推諉,逃避責任。
三是具體辦案人員的責任。在現實生活中,同樣一種類型的腐敗案,不同的辦案人員查辦的結果不一樣似乎也成了一個普遍現象,如果在此不同的辦案人員對同樣一種類型的腐敗案查辦的結果只是程度的差異,是可以理解的,因為這仍然屬於「自由裁量權」所允許的合理誤差范圍。但是如果在此查辦的結果不是程度的差異,而是性質的不同,從而導致一個應當受到黨紀國法處理的人,卻由於辦案人員的「故意」或「無能」而逃脫懲罰,那就不是具體辦案人員行使「自由裁量權」所允許產生的合理誤差問題了。為此,必須強化具體辦案人員的責任,不論是由於「故意」或「無能」而導致腐敗分子逍遙法外,一經查實,就要嚴加追究。對於每一件案子,都要嚴格檔案制度,使之在查辦案的過程中出現的一些關鍵證據或線索不被有關人員處理掉,從而防止有的辦案人員徇私舞弊之後抽掉相關的證據來逃避事後的責任追究。
4、加強隊伍建設,提高紀檢監察的工作水平。俗話說,打鐵先得自身硬,要構建高效有力的懲處機制,嚴格查處腐敗的責任制度,切實發揮懲治腐敗的震懾作用,離不開一支高素質的紀檢監察幹部隊伍。針對在具體的查案、辦案工作實踐中有的執法執紀人員因為思想認識模糊,擔心認真履行職責會得罪人,從而缺乏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問題。必須堅持教育與管理並重,強化紀檢監察幹部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責任意識。在當前特別要認真學習胡錦濤同志2006年1月6日在中央紀委第六次全會上的重要講話,強化黨章意識,增強學習黨章、遵守黨章、貫徹黨章、維護黨章的自覺性,做嚴明政治紀律、強化制約監督的模範;要牢固樹立「加強監督是本職、疏於監督是失職、不善於監督是不稱職」的意識,認真履行檢監察工作的職責。要通過教育,使每個紀檢監察幹部都能以黨和人民事業為重,都能認識到是否切實履行好職責關繫到黨的生死存亡,做到不為雜念所擾,不為親情所困,不為私利所動,認真履行職責。針對有的執法執紀人員因為在具體的查案、辦案工作中業務能力不強,不能很好的完成執法執紀任務,從而放過腐敗分子,給黨和人民造成不必要的損失。要對有關的紀檢監察人員強化業務素質培訓,保證和提高其執法執紀的質量和水平。要通過認真學習憲法、法律和黨章及其他黨內法規,紀檢監察業務知識的培訓和學習,提高其執法執紀的綜合素質。
對現行紀檢監察幹部體制進行改革,對紀檢監察人員要按照專業職務的要求,規定必須經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後,才具有執紀執法辦案的主體資格,要持證上崗。同時,要優化紀檢監察人員的工作生活環境,在當前的體制下,可以考慮按照紀檢監察人員的專業等級分別訂出其行政級別,以提高其社會地位和工作積極性。
同時,要優化紀檢監察幹部的工作環境,建立起健全的工作保障機制,使其高尚的職業尊嚴不僅具有政治上的保障,更有經濟上的支撐,真正使其沒有後顧之憂地投入到反腐倡廉工作之中

⑶ 反腐倡廉的論文 急!!!

國有企業反腐敗問題探析
[摘要]在最近的「審計風暴」中查出來的不少案件都牽涉到國有企業,國有企業的腐敗現象是相當
嚴重的,它嚴重地敗壞了黨風,危及到人民政權和社會主義大業,對此不能掉以輕心,任其泛濫。我們必須
認清造成國有企業腐敗現象滋生蔓延的原因,並對症下葯,搞好國有企業的反腐倡廉工作。
[關鍵詞]國有企業;腐敗;反腐倡廉
改革開放以來,黨內不正之風屢禁不止,腐敗
現象時有發生,並且已經蔓延到各個領域,包括國
有企業。在最近的「審計風暴」中查出來的不少案
件都牽涉到國有企業,國有企業腐敗現象的嚴重程
度是建國以來沒有過的。2005年1月25日,國務
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書記李毅中在中
央企業紀檢監察工作會議上指出,要加大查處國有
企業腐敗案件的力度,堅決懲處腐敗,遏制腐敗現
象的滋生蔓延。國有企業的反腐倡廉工作是我黨
反腐倡廉工作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我們必須加大力
度,搞好國有企業的反腐倡廉工作。
一、加強國有企業反腐倡廉工作意義
重大
國有企業的腐敗現象嚴重地敗壞了黨風,危及
到人民政權和社會主義大業,我們不能掉以輕心,
任其泛濫。在國有企業中加強反腐倡廉工作具有
重大的現實意義。
(一)在國有企業中加強反腐倡廉工作是保證
黨健康發展的需要
有什麼樣的黨風就表明黨是什麼性質的黨,廉
潔是我們黨的性質的要求,任何腐敗行為都有悖於
黨的性質和黨章的規定,黨內不正之風的存在,就
是對黨的性質的背離。國有企業黨的基層組織,在
黨的全部基層組織中佔有相當大的比重,國有企業
的黨風是全黨黨風的重要組成部分,如果讓腐敗行
為在國有企業內發展和蔓延而不加以糾正,則勢必
會影響到全黨黨風,從而影響到黨的性質,危及黨
的生存,使黨喪失執政的基礎,動搖黨的執政地位。
而且,國有企業中的腐敗現象同黨政機關中的腐敗
現象在一定意義上是有內在聯系的,發生在國有企
業的腐敗現象,往往與黨政機關的腐敗現象糾纏在
一起,相互影響,互為因果,是權錢交易的兩個方
面。在國有企業中開展反腐倡廉,有助於促進一些
黨政部門所存在的腐敗問題的解決,有助於促進黨
政機關反腐敗斗爭的深入開展。
(二)在國有企業中加強反腐倡廉工作是保證
社會主義事業健康發展的需要
國有企業是我國國民經濟的主導力量和重要
支柱,是社會主義現代化最重要的物質基礎,它把
握著國家的經濟命脈,如果讓腐敗現象在國有企業
蔓延,則勢必造成社會主義經濟生活的紊亂和低
效,削弱、阻礙國民經濟的健康發展,妨礙社會主義
現代化建設大業。社會主義公有制佔主體地位的
社會才是社會主義社會,國有經濟是社會主義公有
制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主義公有制的重要體
現,如果讓腐敗現象肆意侵蝕、瓦解和破壞國有企
業,則我國公有制的主體地位必將遭到動搖,我國
的社會主義性質和社會主義方向就將會改變。國
有企業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主要基礎和重要組
成部分,國有企業的腐敗現象必將導致不正常經營
和不正當競爭,使企業很難成為真正的市場主體,
現代企業制度很難建立起來,這一切又會加劇企業
的腐敗行為,造成惡性循環,妨礙規范、和諧、有序
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建立,破壞我國社會主
義市場經濟的建設。
(三)在國有企業中加強反腐倡廉工作是保證
國有企業健康發展的需要
國有企業不單純是經濟組織,它還具有社會主
義政治屬性。國有企業的社會主義性質決定了它
必須堅持社會主義經營方向,堅持企業利益、社會
利益與國家利益的有機統一,國有企業的生產經營
必須服從社會主義的生產目的,服從我們黨建設社
會主義、最終實現共產主義理想和全心全意為人民
服務的宗旨。任何違法經營、不道德經營行為都是
與國有企業性質相悖的。國有企業反腐倡廉的目
的之一就是要從內部預防和抵制違法經營及不道
德經營行為的發生,防止企業行為偏離社會主義經
營方向,保證國有企業健康發展。另外,我國國有
資產流失嚴重,在流失的國有資產中因腐敗問題而
造成的占很大比例。不加強國有企業的反腐倡廉,
就難以制止國有資產的「大出血」,就不能保證國
有企業的健康發展,在國有企業中加強反腐倡廉工
作是防止國有企業資產流失的有效手段之一。
二、當前國有企業腐敗現象滋生蔓延的
原因是復雜多樣的
只有認清國有企業產生腐敗現象的原因,才能
對症下葯,採取有效措施反腐倡廉。腐敗現象在國
有企業中滋生蔓延的主要原因是:
(一)剝削階級腐朽思想的侵蝕
我國是一個封建社會歷史很長的國家,封建主
義和其他剝削階級的影響長期存在,並通過各種形
式表現出來,舊的文化思想和意識觀念長期地存在
於新社會,並發揮著強大的腐蝕作用。在實行對外
開放政策,借鑒和利用世界各國包括發達資本主義
國家的一切現代文明成果的同時,資本主義社會一
些腐朽的東西也會隨之進入我國,並與我國舊的文
化思想、意識觀念相互交匯,形成一股腐蝕力量,成
為國有企業產生腐敗現象的根源。
(二)市場經濟體制不完善
我國正處在由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
轉換的過程,新舊體制並存,計劃行為與市場行為
並行,舊的體制已被打破,失去約束力,新的體制還
未建立起來或還不完善,這就給腐敗現象以可乘之
機,從而誘發了化公為私、權力商品化、權錢交易、
假公濟私等腐敗現象的產生、蔓延甚至泛濫。新舊
體制的轉換,必然有一個過程,只要這個過程沒有
完成,誘發國有企業腐敗現象的因素就會存在。
(三)缺乏有效的監督機制
國有企業是一個從事生產、經營和銷售的經濟
實體,具有一定的「自主權」和「自主錢」,許多部門
和個人具有人事、財力和物資的處置權。而國有企
業的主要負責人在班子中處於關鍵地位,在企業領
導層中處於統帥地位,在決策中處於主導地位,在
實施決策中處於指揮地位,不少國有企業都是法定
代表人一個人說了算,這種特殊地位使得黨組織、
工會、職代會很難充分發揮職能作用,難以形成有
效的監督。而且企業的各級幹部大都是企業主要
負責人提拔任命的,加上企業小團體利益驅動,使
得企業缺乏有效的監督制約,這種局面很容易誘
發腐敗現象。
(四)思想政治工作有所削弱
在改革開放、大力發展商品經濟和市場經濟的
歷史轉折時期,有些國有企業錯誤地把工作重點片
面地放在物質文明建設上,而忽略了精神文明建
設,造成政工隊伍人員嚴重流失,削弱了黨的思想
政治工作,對幹部的思想政治教育抓得不緊,造成
一些錯誤的腐朽沒落的東西得不到及時有力的抵
制和批判,一些糊塗認識和陳舊觀念得不到疏導和
澄清,導致拜金主義、享樂主義、極端個人主義等,
不正之風在國有企業中滋生蔓延。
三、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加強國有企業
反腐倡廉工作
腐敗現象是社會歷史現象,是多方面因素綜合
作用的產物,因此,國有企業反腐倡廉應標本兼治,
綜合治理,既要樹立持久作戰的思想,又要打好階
段性戰役。
(一)深化體制改革,從體制上鏟除國有企業
腐敗現象滋生蔓延的土壤
首先,要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實現計劃經濟向
市場經濟的盡快轉換,盡早結束「雙軌制」,盡快建
立和完善新體制,從經濟體制方面鏟除滋生腐敗現
象的土壤。其次,要推行政治體制改革,盡早建立
起與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權力制約和監督機制,
從政治體制方面鏟除滋生腐敗現象的土壤。最後,
要加快現代企業制度的建設步伐,使國有企業真正
成為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市場主體,使國有企業
具有權力相互協作與相互制約的功能,使國有企業
具有強大的發展動力,同時又能避免權力的濫用,
對腐敗行為有較強的免疫力。此外,還要深化分配
制度改革,要貫徹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
社會主義分配原則,使國有企業中的分配體現報
酬,待遇同責任、貢獻掛鉤,改變目前國有企業經營
者和管理者的收入同其所擔負的責任、所付出的勞
動不相稱的現狀,以減少一部分人因心理不平衡而
誘發的貪污受賄、以權謀私等腐敗行為的發生。
(二)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從思想上清除國有
企業腐敗現象滋生蔓延的根源
首先,要繼承和發揚我們黨的優良傳統,對黨
員、幹部、職工特別是黨員幹部進行共產主義世界
觀、人生觀和價值觀的教育,提高他們的素質,增強
防腐能力。其次,要通過思想政治教育,澄清混亂
思想,分清是非,劃清界限,清除「腐敗難免論」的
影響,防止和克服拜金主義、享樂主義、極端個人主
義的侵蝕。最後,領導幹部要帶頭發揚艱苦奮斗、
廉潔奉公精神,帶頭清正廉潔,抵制腐敗思想的侵
蝕。黨員要發揚優良作風,勇於抵制不正之風,以
身作則,起模範帶頭作用。此外,思想政治工作要
常抓不懈,因為產生腐敗現象的根源和因素是很難
清除的,我們必須將思想政治工作深入持久開
展下去。
(三)搞好組織建設,從組織上防止國有企業
腐敗現象的滋生和蔓延
首先,要建設好一個廉潔的領導班子。要按照
幹部隊伍「四化」方針和德才兼備原則,選准配備
好領導班子,尤其是法定代表人。因為一個企業的
腐敗現象往往與企業的領導班子尤其是一把手存
在著相當密切的關系。如果領導班子有一股廉潔
的正氣,則腐敗現象很難滋生蔓延,更說不上泛濫。
反之,則腐敗現象很容易在企業里滋生蔓延,甚至
泛濫。其次,要加強國有企業黨組織的建設,優化
企業黨委班子,把黨支部、從事黨務工作的幹部隊
伍、黨員隊伍建設好。黨組織要積極參與企業的重
大問題決策,並做到政策上明確、制度上保證、程序
上規范。要堅持黨管幹部的原則,切實加強對企業
幹部的教育、培養和管理,充分發揮黨組織的保證
監督作用。最後,要提高紀檢監察人員的素質,搞
好紀檢監察隊伍的建設,下大力氣徹底解決紀檢監
察機關在企業中的位置和作用這個大問題,紀檢監
察機構的主要負責人應有權參與企業的重大決策。
此外,還要建立健全民主集中制,切實做到企業重
大問題決策的民主化和科學化,防止某些個人或小
團體把國有企業引到邪路上,防止拜金主義、小團
體主義和極端個人主義等腐敗現象的出現。
(四)完善監督制約機制,從監督上預防國有
企業腐敗現象的滋生和蔓延
把企業幹部的行為置於制度的約束和監督之
下,是防止國有企業腐敗現象滋生蔓延的有效措
施,所以必須建立健全各項制度,形成系統、配套的
監督制度體系。一要健全企業幹部參加民主生活
會的制度。要按制度規定定期召開黨的生活會,使
民主生活會制度化,使企業幹部得到經常性的組織
監督。二要健全乾部談話制度和誡勉制度。凡群
眾反映或發現什麼問題時,應由分管領導或組織監
察部門的負責同志及時找其進行談話。對有問題
的要認真進行調查;對有問題但又不夠紀律處分
的,要批評教育,限期改正;對問題比較嚴重或在規
定期限內沒有改正錯誤的,要及時進行職務調整。
三要健全財務審批制度。重大財務開支必須經過
科學的決策程序,集體討論決定,不能個人說了算。
對幹部批准許可權要有明確規定,防止個人濫用財
權。四要健全個人收入申報制度。要在適當的范
圍內公布各級幹部收入、財產的申報結果,接受職
工的監督。五要實行離任審計制度。要在企業干
部離任時,對其在任期間的財務賬目、財務收支的
真實、合法等情況進行審計檢查,及時揭露查處各
種違法違紀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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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黃捷榮.改革開放若干問題探索[M].廣州:廣
東經濟出版社, 1997.

⑷ 關於社會熱點反腐的議論文1000

反腐倡廉 從我國目前的實際情況看,國民經濟正在高速發展,黨風廉政建設、反腐倡廉是加強黨風建設的重中之重。新形勢、新任務向我們提出了新的挑戰和更高的要求,在這充滿機遇與挑戰的新時期,廣大幹部職工都應該認真自覺的學習、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的有關政策方針,大力加強反腐倡廉工作,樹立良好的行業作風,切實履行好監督職能。

目前,我國的反腐倡廉工作的現狀總體來說是好的,我國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廉政制度,如:《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制止奢侈浪費行為的若干規定》、《關於加強黨內監督約束實施細則》等。這些制度是充分建立在我們黨反腐敗工作和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具體實際之上,體現了我們黨反腐敗斗爭和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意志,且在工作中很具有可操作性,既符合我們的工作實際,又是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保證。目前,就現狀來講,我們已經確立了一個好的反腐倡廉的大環境,有很多人都能做到自節自律,兢兢業業,克己奉公。但是,在某些范圍來講,有些人在執行制度的時候並不能一切均以制度為准繩,還有些人趁著某些制度並不是很完善,鑽空子、找漏洞,千方百計的謀取個人利益。他們並不是不懂法,而是為了滿足一己私慾,就視各項規章制度於不顧,貪婪的索取。這樣的人雖說只是少數,但是恰恰是這些人的做法,敗壞的我們的黨風,使得廣大的群眾為之痛恨。他們的行動為我們所不齒。但是我們有沒有靜下心來好好想想這其中的原因呢?

如何全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就我現在的粗淺認識,發表自己對廉政建設的一點看法。我認為,首先,要從思想上高度重視反腐倡廉工作,不斷加強反腐倡廉工作力度,增強領導幹部的自覺性,不斷提升領導幹部隊伍的整體素質。其次,加大考核力度,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獎懲辦法》等,加大了考核獎懲和責任追究的力度,使反腐倡廉工作與企業管理工作密切結合,進一步增強了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抓好黨風廉政建設的主動性和自覺性。各單位應結合實際,制定出不斷強化黨風廉政建設的各項工作措施。最後,我認為還應經常進行深入檢查,加大宣傳力度,及時報道工作戰線上的先進工作者,當然對於腐敗貪污分子也應及時給予暴光。這樣既激發了廣大幹部的工作熱情,又肅清了行風。

反腐倡廉工作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需要我們不斷創新,無論從理論上還是從實際行動上,都需要每個人認真去執行有關的法律法規。加強反腐倡廉需要完善廉正建設制度,將責任、壓力、措施的進一步到位,這需要我們廣大職工嚴格要求、嚴格監督、嚴格管理,不斷改善行業作風,只要我們每個人都從思想上樹立反對腐敗,提倡廉潔的思想,以進步的思想來指導我們的行動,這項工作一定會取得成績。

⑸ 以中國共產黨反腐倡廉為主題的政治論文800字

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7月印發了《關於實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的暫行規定》。《暫行規定》的頒布實施,是加強反腐倡廉法規制度建設、完善領導幹部行為規范的重要舉措,對於加強黨政領導幹部的管理和監督,增強黨政領導幹部的責任意識,更好地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不斷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執政水平,具有重要意義

官員問責制,是指對政府及其官員的一切行為和後果都必須而且能夠追究責任的制度。其實質是通過各種形式的責任約束,限制和規范政府權力和官員行為,最終達到權為民所用的目的,是現代政府強化和明確責任,改善政府管理的一種有效的制度。
實施官員問責制的重要意義
第一,有利於增強官員的責任心
政府官員的權力和責任始終是同一事物的兩個面,在接受人民賦予權力的同時,就必須承擔應有的責任。但正像孟德斯鳩說的,「一切有權力的人都容易濫用權力,這是萬古不移的一條經驗。有權力的人們使用權力一直到遇見界限的地方才休止。」官員是行政權力的把持者,也是行政資源的分配者,如果官員能夠不受嚴厲處罰地獲取較多的利益,低成本低風險地違法犯罪,那麼他們利用權力換取私利的慾望就會越來越大,不法行為也將日益頻繁,這勢必給國家和人民的財產造成損失。因此,要規范官員行為、防止違法亂紀,必須增強官員的責任心,建立系統完善的問責體系。在「官員問責」制下,不是只有貪污受賄的幹部才會受處罰,如果官員沒有懂得權力的真正含義,其權力沒有為民所用、所謀、所系,那就會因失責而受到責任追究。官員問責制「有權必有責,權責對等」的基本原則則很好地彰顯了對官員責任心的這一要求,有利於增強官員的責任心。
第二,有利於完善幹部能上能下的選拔機制
改革開放20多年來,我國的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取得了很大的成績,尤其突出的是在領導幹部「能上」方面進行了不少大膽的嘗試,推出了許多積極的舉措。但是,在「能下」方面卻遇到了很大的阻力。在人事制度中「能上」與「能下」是緊密聯系、相輔相成的,「能下」的渠道不暢順,勢必影響「能上」工作的順利進行。建立健全官員問責制度,通過對領導幹部失職失誤行為做出硬性的制度約束,疏通「能下」的渠道,讓那些無所作為者下台,才能使那些有所作為、大有作為者上台,最終達到「能者上,庸者下」的目的,形成良好的能上能下、新陳代謝的用人機制。
第三,有利於整肅吏治
領導幹部是一種特殊職業,在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中,承擔著重要使命,要具備高度的敬業精神。已開始進入制度化操作層面的官員問責,正在沖擊太平「官念」。這種官員問責制給中國4000多萬名各級幹部的仕途平添了風險,使為官變成了一種高風險職業。只有恪盡職守,兢兢業業,如臨深淵,如履薄冰,時刻要有兩個意識:憂患意識和責任意識;時刻具備三個能力:學習能力、觀察能力、協調能力,做好各項本職工作,才能適應新的要求。而且在官員問責制的理念下,實現了用幹部、管幹部的部門從「權力主體」向「責任主體」轉變,誰用的幹部誰管理,幹部工作失誤、失職,用幹部和管幹部的部門負有連帶責任。這就促使幹部主管部門使用幹部必須堅持德才標准,選拔任用那些「靠得住、有本事、能幹事、干成事」的幹部,而且還要加強對幹部的日常管理,督促他們掌權為民,從而整肅了吏治,優化了官員隊伍。

⑹ 有沒有人推薦一篇反腐倡廉地論文,1000字了

胡錦濤同志在十七屆中央紀委第五次全會上指出:「要以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各項制度為重點,以制約和監督權力為核心,以提高制度執行力為抓手,加強整體規劃,抓緊重點突破,逐步建成內容科學、程序嚴密、配套完備、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體系,切實提高制度執行力、增強制度實效。」這一重要論斷,科學總結了我們黨反腐倡廉制度建設的經驗,深刻揭示了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的基本規律,是我們推進反腐倡廉建設的重要遵循。我們一定要按照這些新要求,把握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的規律,著力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
增強約束力,提高反腐倡廉制度的科學性。首先,著力抓好教育制度建設,增強反腐倡廉教育的約束力。堅持和完善黨委(黨組)中心組學習、主要負責同志定期講廉政黨課等制度,建立健全黨性定期分析、反腐倡廉專題民主生活會制度,完善示範教育、警示教育、崗位廉政教育制度,建立基層黨員輪訓、流動黨員教育制度,建立健全聯席會議、新聞發布、對外宣傳等制度,研究制定貫穿幹部培養、選拔、管理、使用全過程的反腐倡廉教育實施辦法,進一步提高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化水平。其次,著力抓好監督制度建設,增強反腐倡廉監督的約束力。按照建立健全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的要求,積極探索加強監督的有效途徑,認真落實加強對黨政正職監督的辦法,加強對領導幹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幹部行使權力的監督,加強對重點人員、重點崗位、重要職能、重要事項的全方位全過程監督。改革和完善黨內監督體制,加強黨的代表大會、委員全體會議、黨代表大會代表的監督作用,健全和規范常委會向全委會定期報告工作並接受監督制度;加強上級監督和領導班子內部監督,嚴格執行黨內監督的各項制度,加強巡視監督;拓寬監督渠道,構建「大監督」格局,健全監督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形成監督合力,增強監督的權威性和有效性。第三,著力抓好預防制度建設,增強預防腐敗工作的約束力。在堅決懲治腐敗的同時,抓好預防腐敗制度建設。堅持把預防腐敗的要求落實到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各個環節,形成一套有效的預防腐敗制度。第四,著力抓好懲治制度建設,增強懲治腐敗工作的約束力。建立健全腐敗案件及時揭露、發現、查處機制;建立腐敗現象易發多發領域調查分析和專項治理制度;健全查處案件協調機制,建立重大案件督導督辦機制;建立健全依紀依法安全文明辦案的紀律要求以及責任追究制度;完善舉報人和證人保護制度,探索建立舉報人獎勵制度;建立健全查辦重大案件情況通報和剖析分析制度,充分發揮查辦案件的治本功能。與此同時,切實抓好紀檢監察制度建設,進一步提高紀檢監察工作能力和水平。
增強執行力,維護反腐倡廉制度的嚴肅性。一是堅持把制度執行擺在突出位置,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級黨委、政府和紀檢監察機關要把制度執行擺在突出位置,以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為抓手,建立健全保障制度執行的工作機制,完善保障制度執行的程序性規定和違反制度的懲戒性規定,保證反腐倡廉各項制度得到切實執行。二是加大監督檢查力度,推動制度貫徹執行。建立健全制度執行的監督機制,每項制度都要明確監督執行的責任部門,建立健全制度執行問責機制。把制度執行情況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和領導幹部述職述廉范圍,對執行制度不力的堅決追究責任。三是領導幹部要自覺遵守制度規定,發揮模範執行制度的表率作用。各級領導幹部要帶頭學習制度、嚴格執行制度、自覺維護制度,在執行制度上既率先垂範、又敢抓敢管,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沒有特權、制度約束沒有例外,以自身的模範行動帶動廣大黨員幹部自覺遵守和執行制度。四是切實查處違反制度的行為,堅決維護制度的嚴肅性。堅持有紀必依、執紀必嚴、違紀必究,堅決同一切違反制度的現象作斗爭。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隨意變通、惡意規避等嚴重破壞制度的行為,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決不姑息遷就,以維護制度的嚴肅性。
增強創造力,強化反腐倡廉制度創新的系統性。積極順應人民群眾對反腐倡廉提出的新要求新期待,及時研究反腐倡廉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認真總結反腐倡廉建設的新成果新經驗,按照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新目標新任務,不斷推進反腐倡廉制度建設創新。在制度創新中,注意抓好法規制度的系統配套,既重視基本法規制度建設,又重視具體實施細則完善;既重視實體性制度建設,又重視程序性制度配套;既重視黨內法規制度建設,又注意與國家法律法規協調配合;既重視中央立法,又重視地方立規,做到統籌兼顧、系統推進。當前,尤其應針對一些領域腐敗現象易發多發的特點,按照與改革開放偉大實踐相適應、重大舉措相配套的要求,配合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緊緊圍繞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來改革創新,在群眾最不滿、最關切、最盼望的地方加以推進。同時,切實加強反腐倡廉制度建設理論研究,把握反腐倡廉建設規律,實現反腐倡廉實踐創新、理論創新、制度創新有機統一,尊重基層和群眾的首創精神,積極借鑒國外防治腐敗的有益經驗,不斷推進制度系統創新,從而保證反腐倡廉制度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

建立完善公開透明行使權力的法規制度
實現對權力行使過程的有效監督
近幾年,政策理論研究部門和黨政機關在理論方面對「加強對權力運行過程的有效監督」這一課題進行了深入的探討和研究,提出了一系列科學措施並付諸反腐敗工作實踐。然而,就現實情況來看,社會各方面對權力運行的監督效果並不十分理想,政治生活中權力腐敗依然不容忽視,違法用權發現難、調查難、處理難的「三難」現象困擾著監督機關反腐敗工作的順利開展。究其原因,我們認為權力行使過程的暗箱操作是造成「三難」現象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建立公開透明行使權力的法規制度是實現對權力行使過程進行有效監督的基本前提。唯有如此,才能從源頭上消除腐敗,從而真正貫徹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充分體現立黨為公、執政為民這一本質要求,為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奮斗目標的戰略任務,提供強有力的政治保證。
一、從反腐敗角度看建立公開透明行使權力制度的必要性
腐敗必須藉助公共權力而生存,它是權力失去監督和制約後產生的一個怪胎。腐敗行為的產生必須同時具備兩個前提條件,即腐敗動機和腐敗機會。腐敗機會的形成則必須具備兩個因素:一是權力壟斷,二是暗箱操作。從已調查處理的一些腐敗案例來看,對於存有腐敗動機的掌權者來說,權力行使過程的暗箱操作可產生以下幾個方面的不良後果:可以不受法律法規和制度、紀律的約束,自由地運用權力;由於知情許可權制在腐敗主體范圍之內,監督者無法獲取監督所需要的有效信息,腐敗行為不容易被發現;由於權力運行的暗箱操作,腐敗行為一旦暴露,腐敗主體容易形成「攻守同盟」或製造偽證、假證、銷毀罪證,給查處工作帶來困難,很多腐敗行為因查無實據而不了了之,客觀上減輕了對腐敗主體應有的懲處力度;可增加腐敗者的僥幸心理,而且這種僥幸心理相互影響,使腐敗的領域越來越寬、人數越來越多、膽子越來越大;權力運行透明度不夠,腐敗主體可最大限度地增大權力的自由裁量權,影響甚至堵塞社會公務活動的合法途徑,迫使或誘使他人行賄掌權者,導致腐敗行為的不斷產生。由此可見,盡管權力運行的暗箱操作不一定就是腐敗行為,但暗箱操作是產生腐敗行為的必要因素之一。沒有暗箱操作,腐敗行為很難形成;即使形成,其危險系數也會很高。所以說,暗箱操作給存有腐敗動機的掌權者提供了得天獨厚的腐敗條件。
相對而言,監督主體要想有效行使監督權力,就必須對監督對象有知情權。實現知情權必須具備兩個前提條件,一是被監督者公開被監督的事情,二是監督者了解被監督事項的內情。這就要求被監督者的權力運行過程必須公開。如果缺乏權力運行過程的公開透明,即使法律賦予監督主體監督的權力,即使設立多元監督主體,即使監督主體主觀上有強烈的監督慾望,最終也會因暗箱操作給監督帶來一系列困難,大幅度降低監督的力度和效果。因此,要想從源頭上消除腐敗,就必須改變目前在某些方面或某些領域存在的權力行使過程暗箱操作的現狀,變暗箱操作為「陽光工程」,建立完善公開透明行使權力的法規制度,把公共權力的行使納於公眾的監督之下,最大限度地減少掌權者的腐敗機會。
二、建立公開透明行使權力的法規制度的策略
一是提高思想意識,夯實「公開透明行使權力」的思想基礎。
特權思想是數千年來沉積在國人靈魂深處的封建思想的「硬垢」,在改革開放的進程中,我們一定堅持用科學、民主的思想加強政治體制改革,從思想上、政治上逐步消除特權思想的錯誤觀念。對此,必須在社會上普遍進行正確的權力觀、監督觀教育。《憲法》庄嚴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一切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一切權力都是人民授予的,任何公共權力的行使,無一例外地都應受到人民的監督。應該通過各種媒體宣傳「人民主權」這一思想,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主動監督意識和各級領導幹部自覺接受監督的意識。唯有如此,才會沖破和克服一些不適應社會主義民主政治觀念的束縛,才會對權力的監督形成一個良好的思想基礎和社會氛圍。領導幹部公開行使權力,正是正確的權力觀和監督觀在實踐中的具體體現。
二是健全和完善法律制度體系,是實現「公開透明行使權力」的重要保證。
首先,應該把「公開透明行使權力」這一用權要求法制化,將其納入具有最高權威的法律體系。根據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發展的需要,要盡快出台《監督法》。在《監督法》中著重明確「權力行使過程必須公開透明」這一要求,並將其上升為一項普遍原則來執行,任何掌握公共權力的人行使任何(國家規定保密事項除外,下文同此)公共權力時都必須遵守,不以任何人的個人意志為轉移;同時還要加強監督,給監督主體的監督權做出具體規定。通過法律手段,一方面促使掌權者自覺規范用權行為,另一方面為公眾和監督機構對用權行為的監督提供合法依據。
在法制建設的基礎上,要根據法律規定的要求,緊密結合不同部門、行業的權力運行特點,為不同的部門、行業分別制定關於「公開透明行使權力」的專項制度。制度的制定要堅持以下准則,以把握權力行使的正確方向。①全面性。指所有公共權力和所有用權行為都應該公開透明,同時國家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會議內容等都應該向社會和公眾開放,並且提供了解這些信息的便利條件。②全程性。指「公開透明」必須貫穿於公共權力行使的全過程。對權力公開的內容、范圍、透明的程度等方面做出明確要求,規范公共權力運作的程序,在行使權力的過程中嚴格按程序運行,使權力運行的各個環節都公開透明。③時限性。指對權力的行使結果或某些運行環節,要按制度要求的時限按時公開,不能有意拖延或隱瞞。④民主性。即充分體現「人民主權」這一思想,依法保證廣大人民群眾、普通黨員幹部職工對權力運行過程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⑤重點性。即要抓住權力行使過程中容易產生腐敗的關鍵點、監督盲點、難點等環節,有針對性地採取科學措施,使隱蔽的權力公開化、透明化,便於監督主體監督。⑥層級性。即對不同層級的權力機構和掌權者的用權行為提出不同要求,破除權力的神秘感、封閉性,使每個層級在行使權力時都達到公開透明。尤其要抓住高層級權力機構的用權特點,用制度特有的約束力,保證高層級權力行使過程的公開透明。⑦無效性。即明確規定暗箱操作的用權行為是無效的,不合法的,任何公民都有權對暗箱操作用權行為進行監督。
三是採取與內容相一致的公開形式,開辟「公開透明行使權力」的途徑。
大體有7種公開形式:①面向社會發布黨務、政務、司法公報。鄉鎮級以上黨、政機關對一些重大的、社會關注的黨政、司法等公務活動要公開,讓社會對各級各部門公務活動及其合法性有所了解。公報除上下傳遞外,還要擴大社會各界人士的知情面。②黨政會議公開。除國家規定的保密會議外,黨政會議要面向社會開放,讓大眾及時了解會議內容。③藉助新聞媒體公開。保障新聞自由和批評自由,新聞媒體可真實報道各級各部門的用權情況,對違法用權者直接曝光。對於地方、部門和個人封鎖新聞采訪和打擊報復批評性報道行為的,要依法追究其責任。另外,對有關黨政方面的重大問題,還應該在新聞媒體上展開探討,百家爭鳴、各抒已見,擇優而從之,這樣可以避免政策性重大失誤的產生。④實行「電子溝通」。利用現代電子手段架起政府與公眾相互溝通的橋梁,如電子會議、電子民意調查、電子政務公開等。通過電子手段,提高官方和公民之間溝通的效率和效果。⑤多向溝通。權力運行的決策、執行等環節要與同級商討、向上級請示報告、向監督機關匯報、向下級通報,使權力的運行不但公開透明,還要正確合理。⑥設立咨詢機構。各級黨委、政府要設立公務咨詢機構,專門答復公眾的咨詢,依法保障公眾對權力行使的質疑權和知情權。⑦設立公開欄。主要應用於村務、廠務、校務等單位的公開,機關單位也可利用這種形式。利用公開欄進行公開,一要抓重點,二要注重增大內容容量。
四是建立健全工作運行機制,保證「公開透明行使權力的制度」的落實。
落實「公開透明行使權力」的專項制度,就要建立健全工作運行機制,使機制內部各個環節環環相扣,相互驅動,促進工作有效地開展。一是建立領導責任機制。各地各部門都要建立領導小組,主抓制度的落實。同時,明確領導責任,各地各部門「一把手」為本單位的主要責任人,如果所轄單位不能落實「公開透明行使權力」的制度,則「一把手」負主要責任。二是實行制度落實目標責任制。各地各部門要把日常工作內容同制度的落實緊密結合起來,制定出明確的制度落實目標。要把目標要求,按類分解後落實到具體責任主體頭上,使定性的內容度量化、抽象的內容具體化、籠統的內容精細化,保證目標責任制落到實處。對於達不到目標要求的,要追究責任主體的直接責任。三是實行向上級和同級紀檢監察機關匯報情況制度。各地各部門的主要領導,要定期向上級和同級紀檢監察機關匯報公務活動情況,對於重大事項則隨時匯報,重點環節則重點匯報。經過上級和同級紀檢監察機關查驗,然後把匯報材料編印成《黨務、政務公報》,向社會公開。四是健全監督機制。建立縱橫交錯的監督網路,尤其要充分體現上級、同級紀檢監察機關和民眾的監督。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強對各地各部門用權行為的明查暗訪,掌握真實情況;同時要認真對待群眾的舉報,傾聽群眾的呼聲,充分發揮群眾的力量,讓群眾監督各級各部門的用權行為。五是建立評估考核機制。實行日常監督檢查和年終考評相結合,通過察看檔案資料、自查報告、徵求上級意見、群眾評議等手段,對各單位目標落實情況進行綜合評估考核。在考核中,注意用事實說話,細化到具體事項,被考評單位一年做了哪些事,每件事的公開透明度怎樣。通過對具體事項的分析,最後得出評估結果。評估考核機關要不怕麻煩,在真實、深入上下功夫,真正發揮評估考核結果的作用,促進權力機構和用權行為的「公開透明」,達到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的目的。

⑺ 反腐倡廉論文寫什麼好呢有沒有相關的範文,大家幫幫忙,得趕緊交了

防腐倡廉 保持黨的先進性 論文摘要:加強領導幹部的作風建設是新形勢下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項重大戰略任務, 論文摘要:加強領導幹部的作風建設是新形勢下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項重大戰略任務,也是 愛護幹部、保護幹部的重要措施。 愛護幹部、保護幹部的重要措施。加強領導幹部的作風建設的目的在於抓好反腐倡廉工作 中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使黨和人民的事業少受損失。同時, 中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使黨和人民的事業少受損失。同時,要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 的體系,並把這個體系的建立作為反腐倡廉工作的重點,治理腐敗要各種方法綜合運用, 的體系,並把這個體系的建立作為反腐倡廉工作的重點,治理腐敗要各種方法綜合運用, 多措並舉。黨員領導幹部一定要注重良好作風的養成, 的表現和樹立公眾形象, 多措並舉。黨員領導幹部一定要注重良好作風的養成,注重道德的表現和樹立公眾形象,要 作風的養成 將領導幹部的作風表現規范化、紀律化。 將領導幹部的作風表現規范化、紀律化。 中央最近印發了 《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准則》 (以下簡稱 《廉政准則》 )。 這是黨中央為全面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的建設, 深入推進反腐倡廉建設, 從制度上保證各 級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而採取的一項重大舉措。 《廉政准則》涉及的問題很多,本文只就 其中關於作風建設的問題做一些討論。 一、作風建設具有極端重要性 所謂作風,是一個人內心世界、思想境界、意識品質和道德水準的外在表現,它通常被引 申為一個社會組織的表現,那就是黨風或者是政風。陳雲同志在總結歷史經驗和我們黨的執 政經驗的基礎上, 最早提出了執政黨的黨風關繫到黨的生死存亡。 這是黨的建設理論發展的 一個重要論斷。 執政黨的黨風是通過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的作風體現出來的。 加強黨風建 設歸根結底是加強黨員尤其是領導幹部的作風建設。 作風建設具有極端重要性,2007 年 1 月胡錦濤總書記在中央紀委十六屆第七次全會上提 出「加強領導幹部作風建設是做好新形勢下反腐倡廉工作的必然要求」。 十七屆中央紀委第 三次全會上,胡錦濤同志又強調,要加強領導幹部黨性修養,樹立和弘揚優良作風。中央進 一步提出要重視作風建設,其用意在於抓好反腐倡廉工作中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使黨和 人民的事業少受損失,是新形勢下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項重大戰略任務。 二、加強作風建設必須多措並舉 加強作風建設,教育是最重要的方面,但是教育的功能畢竟有限,單一的教育還不能解 決全部的問題。 反腐倡廉的經驗告訴我們, 對腐敗的治理不能只靠一種辦法。 改革開放初期, 不正之風來勢兇猛, 我們黨寄希望通過加大懲治的力度來遏制腐敗發展的勢頭, 但腐敗現象 仍然不斷蔓延並向各個領域滲透。 說到懲治的力度, 全世界哪個政權組織也比不上我國的明 朝,朱元璋和朱棣懲治貪官動輒就殺萬把人,還把人皮扒下來放到衙門口進行警示教育,皇 親國戚被殺被判的也大有人在, 明初由於官吏不夠用, 居然還出現了被判刑的縣令帶著鐐銬 坐堂審案的奇觀。但是,這並沒有改變明王朝逐漸衰敗的頹勢。我們黨正是深刻地認識到治 理腐敗一定要多措並舉, 各種方法綜合運用, 才適時地提出了要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的 體系, 並把這個體系的建立作為反腐倡廉工作的重點。 我們要把胡錦濤總書記倡導的八個方 面的良好風氣轉化為領導人員的自覺行動, 也要多措並舉, 其中一個重要措施就是把作風表 現規范化、紀律化。 三、用紀律來保障作風建設的根據 一切作風表現都代表了一個人的道德水準,作風即道德的反映,而道德水準不高,作風 表現不佳, 通常也僅僅是受社會輿論的譴責。 如果把一些領導幹部必須做到的作風行為作為 紀律來要求,使其規范化、紀律化,對於有不良作風的主體予以紀律手段的懲戒,毫無疑問 會有助於良好風氣的形成。法國啟蒙思想家孟得斯鳩曾經講過,道德是最高的法律,法律是 最低的道德。在我國法制史上,道德規范、法律規范的轉化是經常的,對於促進一種道德理 念的形成也是有效的。 比如「忠」和「孝」, 先秦的思想家提出這個概念的時候原本就是道 德范疇,但以後很多王朝的律例都把忠孝納入刑法的規范,不忠不孝的行為達到一定程度要 科以刑罰。這導致了忠孝理念在我國有很深的文化根基。在國外法律中,法律規范和道德規 范的轉化也是經常的,比如,法國《公務員法》就規定,國家公務員在道德行為上要審慎、 廉潔,具備完整的人品。正是基於這樣的考慮,修訂後的《廉政准則》在行為規范中增加了 作風建設的要求。 四、《廉政准則》中關於作風建設的規定 、《廉政准則》 廉政准則 可以說, 《廉政准則》的每一條和每一項都與黨員領導幹部的作風密切相關,但最直接 和直觀規范作風行為的條款主要是兩條,一是第六條「禁止講排場、比闊氣、揮霍公款、鋪 張浪費」在這一條里列舉了五項「不準」的具體行為。 這五項規定的要求雖然是直接的作風 建設問題,但它是以反對奢侈浪費作為分類依據的;二是第八條規定「禁止脫離實際,弄虛 作假, 損害群眾利益和黨群干群關系」, 在第八條中針對實踐中黨員領導幹部在作風建設方 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分六項從工作作風、生活作風等方面作出了規定,分別是:不準搞勞民傷 財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釣譽的「政績工程」; 不準虛報工作業績; 不準大辦婚喪喜慶事宜, 造成不良影響,或者借機斂財;不準在社會保障、政策扶持、救災救濟款物分配等事項中優 親厚友、顯失公平;不準以不正當手段獲取榮譽、職稱、學歷學位等利益;不準從事有悖社 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動。這里重點討論兩個問題。 1. 禁止大辦婚喪喜慶事宜,造成不良影響,或者借機斂財 這是比較純粹的領導幹部在社會生活中的作風表現。 婚喪喜慶有典禮和搞儀式是世界各 國的通例,中華民族是有幾千年文明史的禮儀之邦,典禮和儀式是幾千年的傳統,本身無可 非議。但是,應當看到,領導幹部不是一個「個人」,而是以公共權力的掌控者和行使者的 身份出現於社會生活的, 他的道德和作風表現如果出現瑕疵, 就失去了人民群眾對他的信任, 繼而,黨和政府的信譽也會受到貶損。因此,黨員領導幹部大辦婚喪喜慶事宜造成不良影響 的行為,是黨的紀律所不允許的,根據這項規定,即使不是大操大辦,如果利用婚喪喜慶來 斂財,也是違反紀律的。 黨員領導幹部在社會生活中的作風表現具有很強的示範作用, 好的作風可以帶動黨風政 風和民風的好轉, 壞的作風不僅會敗壞整個社會風氣, 還可能毀掉一批人。 在我們的生活中, 黨員領導幹部是社會的精英,他們帶領人民群眾創造著歷史,延續和發展著文化。黨員領導 幹部的作風表現影響著社會的人文環境,其他社會成員會根據黨員領導幹部的表現作出自己 的行為選擇。 如果黨員領導幹部的作風不正, 就可能造就出一個地方的庸俗文化甚至腐敗文 化。 黑龍江發生的田韓腐敗窩案串案, 湖南郴州的集體腐敗案, 充分詮釋了這個道理。 因此, 黨員領導幹部不能把自己混同於普通老百姓而忽視黨和國家對自己的道德要求, 放縱自己的 作風表現。 2. 禁止黨員領導幹部從事有悖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動 普通公民違反道德, 更多的是受輿論的譴責, 而黨員領導幹部違反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行為則可能受到紀律責任的追究。 有人認為這樣要求黨員領導幹部似乎過於嚴厲了。 事實上, 這恰恰是對黨員領導幹部的愛護, 尤其是黨員領導幹部從事有悖社會公德, 破壞公序良俗的 行為,很容易造成不良影響,導致人民群眾的怨恨,久而久之必然釀成大的問題。把道德問 題紀律化,即使真正處理違紀行為人的過程操作起來比較難,違紀證據不好收集,但它仍然 可以起到警示和提醒的作用。 我們從一些因職務犯罪被判了重刑甚至死刑的公職人員的懺悔 中可以看出,相當多的人抱怨,本來他們自己的作風表現已經很惡劣,公眾形象已經很差的 時候, 組織上和他們周圍的人沒有一個對他提出批評或是提醒, 否則他就不會一點點走向不 歸之路。 所以, 黨員領導幹部一定要注重良好作風的養成, 注重道德的表現和樹立公眾形象, 只有防微杜漸,才不至於滑入腐敗的泥潭。 對公職人員的道德要求,西方國家和我國的香港比我們要求得更嚴,處罰也更認真。德 國的一位國防部長因為私事順便搭乘了軍用飛機,被披露後,他就不得不辭職;還有一位德 國的州議員,成為聯邦議員後,約集了幾個同事在工作時間幫助他搬家,也被迫辭職;香港 廣播處處長朱某某下班後手挽著一個妖艷的女郎步出卡拉 OK 廳,媒體曝光後他不得不引羞 辭職。因為德國和我國香港的公職人員管理制度絕不允許公務員在道德上有瑕疵。 很多事實告訴我們, 貪婪和道德墮落往往是一對孿生兄弟, 很難想像一個根本不注重公 眾形象,熱衷於燈紅酒綠,沉迷於聲色犬馬的幹部還能夠保持廉潔。正因為如此,中央才認 為領導幹部的作風建設是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內容, 《廉政准則》才把黨員領導幹部的道德 問題作為廉潔從政的內容加以規范。 【論文關鍵詞】反腐倡廉 領導幹部 論文關鍵詞】 道德修養 【論文摘要】當前反腐倡廉建設,除了完善監督機制、法律法規以及工作制度外,更重 論文摘要】 要的是加強對人的品質的培養教育,正如蘇軾《范增論》中所言:「物必先腐也,而後蟲生 之」,營造一個廣泛的自覺反腐敗的氛圍,才能從源頭上堵截腐敗行為。 胡錦濤總書記在中紀委一七次會議上強調:開展反腐倡廉工作要突出重點,當前要下大 力氣抓好領導幹部教育、監督和廉潔自律。要從思想道德教育這個基礎抓起,不斷夯實廉潔 從政的思想道德基礎,築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道德防線。可見,當前反腐倡廉建設,除了完善 監督機制、 法律法規以及工作制度外, 更重要的是加強對人的品質的培養教育, 正如蘇軾 《范 增論》中所言:「物必先腐也,而後蟲生之」,營造一個廣泛的自覺反腐敗的氛圍,才能從 源頭上堵截腐敗行為。 一、目前領導幹部個體道德修養存在的主要問題 目前領導幹部的道德修養狀況遠不如人意, 更有少數領導幹部已在道德邊緣浮沉, 如任 其發展,前景堪優,不但我國社會主義事業難以為繼,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難以實現, 而且還有亡黨亡國的危險,因而要加強這方面的修養。存在的主要問題如下: 一是權力觀異化。部分領導幹部受「官本位』,思想影響,在「權為誰所用、利為誰所 謀」上存在模糊認識,在權力的定位上,認為權力就是成功、地位、利益的象徵,一門心思 想當官,對權力所賦予的責任和義務想得不多,重視不夠;在權力的獲取上,盲目信奉「官 是跑出來的」、「好處是花錢買來的」等消極論調,認為「權力是領導賦予的」,對「權為 民所賦」的認同感明顯不足;在權力的使用上,認為自己辛辛苦苦幹了這么多年才熬到了今 天,覺得利用手中的權力給自己辦點小事無可厚非,甚至不按原則程序辦事。這樣,必然導 致權力觀發生異化。 二是名利觀錯位。部分幹部受社會經濟成分、利益分配方式、就業方式、社會組織多樣 化的影響, 在價值追求和利益擺位上出現了偏移。 認為職務高低與掙錢多少在很大程度上反 映了個人的人生價值,工作中只講索取不講付出,只想當官不想奉獻,只要權力不要義務; 抓工作搞指導跳不出個人利益的小圈圈,對自己有利的就勁頭十足,對自己沒利的就敷衍塞 責。 三是苦樂觀缺失。受軍地生活環境的影響,部分幹部立足本職、獻身國防的意識有所淡 化。不願意在基層部隊工作,嚮往地方上的自由和安逸,對部隊艱苦的生活條件和緊張的工 作節奏,存有一定的抵觸情緒 四是政績觀狹隘。部分領導幹部在抓工作上出現作風飄浮、急功近利,總想著如何在領 導面前表現自己,對領導交辦的事熱情十足,對基層請求的事漠不關心;熱衷於周期短、見 效快的工作。 五是生活觀腐化。部分黨員幹部羨慕奢侈腐化的生活方式,追求燈紅酒綠的感官刺激, 出現了一些與軍人身份、黨員形象格格不人的不良現象。不注重加強黨性修養,道德標准不 高,是非鑒別力不強,經不起誘惑、守不住氣節,對社會_L 一些不良現象抵制不夠堅決, 有的甚至盲目跟風,隨波逐流。 二、加強領導幹部個體道德修養的著重點 中國古書《易經》中說:「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地勢坤,君子以厚德載物」。表明 個體道德修養的重要性。 作為新時期的領導幹部更加要加強個體道德修養, 才能成為人民的 公朴。 (一)強化政治修養,堅定理想信念 一要用理論奠基。理想信念的堅定離不開科學理論的指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 i 侖體 系是指導實踐、推動工作的理論基礎。領導幹部肩負著推動學習貫徹的重大責任,要先學一 步、多學一點、學深一些,自覺做學習貫徹的堅定信仰者、忠誠實踐者和有力推動者。要注 重在學深悟透、掌握精髓上下功夫、在武裝頭腦、指導工作上見成效,切實打牢為官從政的 思想基礎。要把學到的基本立場、觀點和方法.轉化為觀察分析問題的思想武器,轉化為改 造世界觀、增強黨性修養、堅定理想信念的行為准則,不斷提高自己的思想覺悟,牢固樹立 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 二要用教育引導。在新形勢下,各種思想觀念相互交織,各種文化相互激盪,各種思潮 不斷涌現,黨員幹部的政治信仰遇到前所未有的挑戰和考驗。堅定理想信念,最有效的方法 還是加強教育引導。要結合正在開展的「堅定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信念,有效履行我軍歷史使 命」主題教育,採取領導授課、專家輔導、參觀見學、交流體會等形式,從理論與實踐、歷 史與現實、世界與中國的結合上,深化對黨、對社會主義的感情。 三要用典型啟迪。新時期不少焦裕祿、孔繁森式的模範黨員領導幹部,黨員幹部要自覺 以英模人物激勵鞭策自己,用反面典型警示自己,進一步堅定理想信念,打牢高舉旗幟、聽 黨指揮、履行使命的思想政治基礎。 (二)端正人品官德,講操守,塑造良好形象 一是常想立身之本,既要有本事,還要守本分。本分,是做人應該具備的基本道德水準。 胡錦濤同志曾高度評價鄭培民同志:「做官先做人,萬事民為先。」好人不一定能做好官, 但要做好官必須首先做好人。一個讓黨放心、讓群眾滿意的領導幹部,必然是一個品德高尚 的幹部,是一個明辨是非、克己慎行的幹部。領導幹部的能力可以有大有小、職務可以有高 有低,但是千萬不能降低自己做人的標准。 二是常修為官之德,既要掌好權,還要用好權。為官之德,集中體現在為誰掌權和如何 用權上。胡錦濤同志在中紀委七次全會上告誡我們:「每一名領導幹部都要經常想一想自己 手中的權力是從哪裡來的、應該為誰所用這個重要問題。」作為領導幹部,什麼時候心裡都 要裝著一個「公」字,把官職看成是一個報效祖國、奉獻人民、服務社會的平台,而不是用 來謀求自己和小集團利益的手段;要為了工作而上升,不要為了上升而工作;要想著干大事, 不要只想著做大官。有了這樣的精神境界,我們就會襟懷坦盪、光明磊落、無私無畏,就會 有團結共事的氣度和雅量,就會有幹事創業的膽識和毅力。 三是常思貪欲之害,既要會幹事,還要不出事。領導幹部掌握的權力比別人大,面臨的 誘惑也比別人多。對此,一定要有個清醒的認識,耐得住寂寞和清苦,守得住原則和底線, 不該說的話不說,不該辦的事不辦,不該拿的東西不拿,不該去的地方不去,不該交的朋友 不交,時刻警惕權力、金錢、美色的誘惑,防止手中的權力商品化、庸俗化,決不能把權力 變成以權謀私的工具。 四是常懷律己之心, 既要重大節, 還要慎小節。 「大節」與「小節」從來都是相互統一、 互為依存的。對領導幹部來說,小事、小節並不小。小事、小節中有政治、有方向、有形象、 有人格。領導幹部要注重生活細節,自覺做到「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尤其 在獨處時能夠謹慎不苟,做到台上台下一個樣,八小時以內與八小時以外一個樣,有監督和 沒監督一個樣。 越是在個人成長、進步順利之時,越要頭腦清醒、謙虛謹慎,越要嚴於律己、 防微杜漸。 (三)躬身踐行宗旨,提升精神境界 踐行宗旨是對領導幹部的基本要求,也是干好事業的、履行使命的基礎。在任何情況下 都要置黨的宗旨高於一切,樹立正確的名利觀、政績觀,始終保持強烈的事業心責任感,做 到對事業有顆進取心,對待遇有顆平常心,對組織有顆感恩心,經得起名利地位的考驗,做 到榮辱不驚、去留無意,得之淡然、失之泰然。一是對組織要知恩圖報。領導幹部要經常回 顧自己的成長歷程,時刻不忘組織培養,常懷感念之心,常念感激之情,常報感恩之德,把 感恩之心化作報恩之舉,把更多的精力投人到工作之中,以強烈的事業心責任感親歷親為、 真抓實干,做到用感恩之心對待組織,信賴之心依靠組織,奉獻之心回報組織。二是看待遇 要知足常樂。 黨員幹部要有知足常樂、 貪婪者常悲的思想境界, 不要盲目與富豪大款比錢財、 與地方公務員比待遇,不能為追求金錢和所謂的享受人生而不顧人格尊嚴、喪失黨性原則、 斷送政治前途,甚至付出生命代價。三是幹事業要知責思進。履行責任是行使權力的前提, 也是干好一切工作的基礎。要牢固樹立無功便是過、平庸就是錯的思想,撲下身子幹事業, 在困難面前不低頭, 在艱險面前不退縮, 在重任面前不懈怠, 努力做一流工作, 創一流業績。 三、加強領導幹部道德修養的途徑 一是樹立克己奉公的權力觀。堅定權力就是責任、服務、奉獻、表率的觀念.切實做到 權為民所謀_ 二是樹立敬業奉獻的名利觀。 領導幹部要率先垂範, 以淡泊名利的平和心態來感召官兵, 以勤政清廉的實際行動來帶動官兵。 三是樹立奮發進取的苦樂觀。面對紛繁復雜的社會環境、各種腐朽思想文化的侵蝕影響、 我軍肩負的歷史使命,要弘揚艱苦奮斗精神,甘於吃苦,進取向上,積極奉獻。 四是樹立求真務實的政績觀。領導幹部要把堅持以人為本作為創造政績的政治要求;把 全面協調可持續作為衡量政績的重要尺度;把統籌兼顧作為追求政績的根本方法。 五是樹立健康向上的生活觀。領導幹部必須深化理論武裝,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 加強道德修養,增強明辯是非的能力;培育高尚的品味,確立崇高的精神追求。 地稅部門反腐倡廉工作存在的問題、成因及對策 2010-06-29 14:24:03 | 來源:湖北省孝感市地稅局 | 作者:何東方 李華新 胡錦濤主席指出:「反腐倡廉工作一定要緊緊抓住教育、制度和監督三個關鍵環節,做到 標本兼治。」這一重要論述,為地稅系統全面建立完善反腐倡廉工作機制提供了新的強大思 想武器和科學的指導原則。 一、地稅部門黨風政風監管工作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地稅部門作為職能部門,多年來在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監督方面進行了積極的探索, 取得了突出成效,但從新形勢、新要求來看,還存在一些問題。 (一)廉政監督不到位。目前,地稅部門的廉政監督基本以上級主管機關為主,客觀上 造成班子的權力使用在系統內部封閉運行。 上級主管機關雖有監督權, 但由於時空距離尤其 是工作人員數量等因素的限制,事實上很難進行有效監督。 (二)預警機制不夠完善。目前,地稅部門廉政預警的一般做法是在領導幹部被選拔任 用前對其進行廉政誡勉談話,形式較為單一。而近年來出現的反面典型,又恰恰表明了這樣 一種現實情況: 對於一個單位的「一把手」, 上級監督不到, 群眾監督不了, 同級又不敢監督, 從而導致腐敗現象的產生。其實,每個崗位都有其特點,都可能存在容易導致職務犯罪的各 種誘惑,完全的自律不可能是永遠有效的,必須靠制度進行約束。 (三)監督渠道不暢。一是幹部職工反映真實情況的渠道不暢。目前仍然缺少一種能讓 群眾暢所欲言的情況反映機制,信息失真、信息滯後、信息匱乏等問題不同程度地存在。另 外,有關部門對群眾反映的情況重視不夠,處理不及時,以及一些部門的相互推諉、扯皮現 象,打擊了幹部群眾反映真實情況的積極性。二是群眾實行民主監督的渠道不暢。雖然當前 在開辟民主監督渠道上作了大量工作, 但民主監督渠道還是顯得不夠充足, 即使已有的渠道, 如實行民主評議領導幹部制度, 也由於評議方法、 評議機制不健全以及評議結果沒有很好地 與領導幹部的任免獎懲掛鉤,民主監督渠道的作用得不到充分發揮。在輿論監督上,同樣缺 乏專項法律保障,使得監督主體的職能和權利未能得到有力的保障。 (四)監督制度不全。一是在制度內容安排上,重外部監督,輕內部監督,對權力的內 在有效制衡,合理分配上缺乏具體規定。二是有的制度規定得比較原則,過於簡單,制度之 間缺乏連貫性、系統性;有的制度只管眼前,不管長遠,缺乏預見性和前瞻性。三是在制度 執行落實上,有的制度執行起來彈性比較大,剛性不夠;有的制度執行得不力,「喊在嘴上、 寫在紙上、貼在牆上」,抓落實、動真格不夠。 二、完善地稅部門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對策和建議 (一)增強監督意識,形成監督的良好環境。首先需要增強個人的監督意識。要在營造 監督氛圍、暢通監督渠道、保障監督權利上下功夫,不斷強化廣大黨員的監督意識,調動黨 員開展監督的積極性。要營造主動監督、樂於接受監督、支持保護監督的濃厚氛圍。其次, 要拓寬黨內民主,暢通監督渠道。建立和完善黨內情況通報、情況反映和重大決策徵求意見 制度, 使黨員充分了解黨內事務,落實黨員的知情權、參與權、 選擇權、批評權和建議權等, 對黨內事務進行討論,提出意見和建議。要健全黨內黨員議事、倡議、批評、檢舉、控告的 具體制度。 公開舉報電話, 設置舉報信箱, 實行來訪接待日, 對黨員提出的重大意見和建議, 要實行跟蹤督辦, 進行反饋, 或其他形式公布督辦結果。 要普遍建立對領導幹部的民主評議、 民主監督制度,認真堅持黨內生活的「三會一課」制度,推行黨務公開制度,為黨員實施監督 搭建平台,創造條件。 (二)突出監督重點部位和領域,強化監督的綜合效果。 一是突出重點對象。明確黨內監督的重點對象是黨的各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切實樹 立「一把手」的監督意識,是實施黨內監督的重點,也是落實黨內各項監督制度的關鍵。二是 突出重點部位和領域。雖然目前腐敗現象已經滲透到經濟、政治、社會生活各個領域,要緊 緊抓住易於滋生腐敗的重點環節和部位,突出強化對掌握人權、財權、物權的管理部門,實 行無縫監管的運作模式。加強崗位內部的制約機制建設,制定必要的權力運行程序,形成互 相制衡的權力格局。三是突出重點事項。緊緊圍繞黨委政府關心、群眾關注、容易出現問題 的重點事項, 如基建投資項目的立項和建設、 大額度資金的管理使用等, 設立專門監督機構, 抓住關鍵環節,明確監督內容,確保對重點事項的有效監督。 (三)健全監督制度,構建監督的長效機制。 1、完善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制度。通過有效實施事前預防、事中監督、事後查處,最大限 度地防止選拔任用工作中出現錯誤偏差。 2、健全集體議事制度。嚴格堅持集體領導制度,凡屬重大決策、幹部任免、重要項目安 排和大額資金使用,必須經過集體討論決定,不準個人或少數人專斷。 3、堅持重要情況通報和報告制度。領導幹部應向黨組織如實報告個人的住房調整、配偶 和子女的工作安排、職務變動、個人財產和收入、個人從事經營活動情況等重大事項,自覺 接受黨內監督。 地方紀委和組織部門要定期對領導幹部報告個人重大事項情況進行審核, 對 隱瞞不報的,除嚴肅批評外,還要給予必要的組織處理。 4、完善述職述廉制度。規范述職述廉的內容,每年根據上級、同級紀委廉潔自律的要求, 結合群眾反映的疑點問題、關心的焦點問題,確定具體的述職述廉內容。以請納稅人或有關 方面的代表對地稅幹部現場提問、質詢的方法,要求地稅幹部現場答題、加強述職述廉測評 結果的運用, 擴大評廉結果的反饋范圍, 保證群眾的知情權, 促進述職述廉監督作用的發揮。 5、完善政務公開制度。凡是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凡是容易出現以權謀私、滋生腐敗、 引發不公現象的事項,都最大限度地向黨員和幹部公開,增強政務公開工作的透明度。 (四)整合監督資源,形成監督的整體合力。 1、發揮紀檢監察部門組織協調作用。充分發揮地稅紀檢監察部門的組織協調作用,強化 其他部門的監督職能,形成各部門密切配合,相互支持,齊抓共管,形成監督合力的良好勢 頭。 2、發揮群眾監督的作用。在繼續充分發揮特邀民主監督員作用的基礎上,全面構建廉政 預警機制, 發揮群眾監督的作用, 提高監督工作的科學性、 前瞻性和主動性。 發揮當地紀檢、 監察部門投訴舉報中心和民主評議機關活動的作用,多渠道、全方位地收集廉政預情信息, 及時發現和解決一些苗頭性、傾向性的腐敗問題。 3、發揮其他監督主體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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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一直高度警惕各種腐朽思想的侵蝕,始終堅持同各種腐敗現象作斗爭,特別是十八大以來,反腐力度不斷加大,在黨的堅強領導下,危害國家和人民利益的腐敗現象得到有效遏制,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巨大成效。然而在肯定成績的同時,我們也必須清醒的認識到,當前我國還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客觀上仍存在誘發腐敗的多方面因素,而且經濟體制的變革以及社會結構、利益格局的變化和調整,同時伴隨著思想觀念的變化,這些因素都使得當前的社會仍是腐敗現象易發的社會,對於腐敗的控制和高度關注,仍然是很長時間內的重要工作。通過對我黨反腐經驗的總結,可以發現制度建設在推進反腐倡廉工作中具有關鍵作用。
一、推進反腐倡廉制度建設的重要意義
著名政治家卡爾·波普曾經說過,與人相比,社會制度更為重要,在治理腐敗的過程中,我們需要優秀的統治者,但是更多的,是需要一種有效的制度,歷史的發展告訴我們,我們可能找不到足夠優秀的治理腐敗的人,但是我們可以建立起抵抗腐敗的社會制度。這說明,在反腐敗斗爭中,加強制度建設,從制度層面預防和根除腐敗問題才是反腐敗斗爭的根本途徑。實踐也表明,制度建設是遏制腐敗現象的根本,強有力的制度才能保證社會的優良風氣。在完善的規章制度勉強,反腐敗工作能夠得以順利開展,對領導幹部的監督才能得到切實保障。
事實上,我黨從建黨之初,就十分重視反腐倡廉制度的建立,也重視黨內反腐工作的開展。1922年4月,我黨建立了中央監察委員會,這是黨內最早的幾率檢查機關,更是黨內反腐工作的重要機關。到了1926年,《關於堅決清洗貪污腐化分子的通告》一文,更是成為黨內反腐工作的重要文件。無論在革命戰爭時期,還是在社會建設時期,以及改革開放時期,中國共產黨歷來高度重視制度建設,特別是黨的十六大以來,我們的制度建設在逐步的完善,所涉領域也在逐漸的拓寬,因此,黨內的反腐工作的成效逐漸顯現,這是黨風連增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重要成績。看到成績的同時也要清醒的認識到,當前我們的反腐倡廉工作仍有很長一段路要走,反腐倡廉工作中仍然有問題需要解決。
二、當前我國反腐倡廉制度建設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近年來,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的方針是黨內廉政建設的重要指導,在此方針的指引下,黨內的反腐工作力度在不斷增強,同時,體制機制制度的完善,更是為腐敗的發生降低了可能,反腐倡廉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和法制化的發展,越來越順利。然而,我們也注意到,在一定的成績之上,我們並沒有完全實現絕對的法治化,沒有完全擺脫黨內腐敗的現象。新的社會環境,新的社會形式,反腐倡廉工作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其存在的問題具體表現在:
(一)內容不夠科學:一些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還存在制度空白
內容不夠科學是反腐倡廉制度建設中存在的一個普遍問題,首先表現在一些早就出現、長期存在的問題,一直沒有得到有效解決。如「權力過分集中」問題,權力過分集中,又得不到有效監督,致使腐敗難以根除、廉潔難以倡導。30多年過去了,解決這個問題的有效制度仍沒有出台,導致目前「一把手」腐敗現象十分嚴重。
其次,制度建設跟不上改革的步伐。通常情況下,腐敗現象和不良之風可能集中出現在新制度或新的改革措施施行之後,比如「官倒」現象的出現,就是因為價格雙軌制的推行。此外,土地改革制度推定之後,審批部門的很多問題也就都顯現出來了,包括金融、房地產、期貨等犯罪想像,多是社會制度改革下發生的。所以說,社會的變化,腐敗形式也跟著變化,正是由於在這些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還存在制度空白或缺陷,使得改革的關鍵領域已然成為腐敗的多發領域。
(二)體系不夠完善:制度結構不夠合理,程序不夠嚴密
體系不夠完善是當前我國反腐倡廉制度存在的另一個重要問題。加強反腐倡廉制度建設的目的是最低限度的減少腐敗現象的發生,而不是為了多抓幾個腐敗分子。所以在反腐倡廉制度體系建設中,預防腐敗的產生,使各級黨政領導幹部的權力得到有效監督才是關鍵。然而在我國的反腐倡廉制度體系中卻存在著重懲治、輕預防的問題。近年來,在反腐工作高壓之下,腐敗現象仍層出不窮,這除了同當前經濟高速發展、體制快速轉型的社會大背景密切相關,主要還是因為我國的黨內監督無力。缺乏監督的權力必然導致腐敗, 這是無數事實都證明了的結論,反腐倡廉制度結構的不合理造成很多幹部游離於監督之外,也為貪腐行為提供了可乘之機。
此外,在反腐倡廉建設中,程序設計也不夠嚴密。由於過去在制度建設上長期存在重實體、輕程序的問題,致使我國的反腐法規制度當中,有些原則過於寬泛,缺少具體實施措施,存在重目的、輕過程的現象。一些懲治和預防腐敗的制度規定成效之所以不明顯,除了是因為有的在實質內容上確實存在可行性不強的問題外,一個重要原因是缺乏可操作性。程序不夠嚴密的結果必然導致某些制度規定的變形走樣,甚至形同虛設。
(三)執行不夠有力:不少制度存在執行軟、落實難的問題
不少制度執行軟、落實難成為當前我國反腐倡廉制度建設的一個突出問題。執行不夠有力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
第一,不能得到及時發現和處理腐敗犯罪。當前我國查處腐敗的情形如「隔牆砸磚頭」,不是有組織、有系統地向所有的腐敗分子展開攻擊,而是採取隔牆拋磚的辦法,砸著哪個腐敗分子就是哪個腐敗分子倒霉。而且隔牆拋磚也不是完全隨機的,只有那些跡象非常明顯的才會被砸,並且有後台有背景的被磚頭砸著的可能性會很小。
第二,對揭露出來的腐敗案件懲處不嚴。近幾年來,我國查處腐敗的力度不斷加大,但仍然在一些地方,查處標准被不斷地放寬。這種對腐敗犯罪的從寬處理實際上是對腐敗的縱容、支持和鼓勵,必然使腐敗分子更加有恃無恐。在我國一些地區,部分反貪、監察部門行同虛設,工作消極,明知某人消費情況與收入水平明顯不符,但就是不去主動調查,非等有人舉報或上級安排才去立案查處。有的腐敗分子由於背景雄厚或花錢打通關節,就是受到調查,也得不到嚴懲,反而不了了之。這不僅會削弱制度的權威性,導致制度推動不力,而且還可能助長腐敗,最終使整個制度形同虛設。
事實表明,制度缺失、制度存在漏洞,是社會轉型期腐敗易發多發的重要原因。如果反腐倡廉制度本身存在著問題,那麼勢必影響到反腐倡廉工作的開展,而放任制度中的問題,不能採取優秀的手段完善制度,反腐工作的大局就可能受到影響。所以說,反腐倡廉工作,仍然需要制度的完善,需要制度的創新,只有建立起一個科學有效的制度體系,反腐倡廉工作的開展,才能更有保證。
三、進一步推進反腐倡廉制度建設的主要措施
反腐倡廉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相當長一段時間的過程,並不是一朝一夕即可完成的,所以說,要做好足夠的規劃工作,要從全局出發,整體布局和推進。在制度的推行過程中,要兼顧眼前利益和長久利益,既要保證對腐敗現象的懲治,同時也要保證國家長久穩定發展。面對反腐工作的艱險,要真正做到解放思想,要以社會新環境為背景,在改革的同時,積極探索更為有效的措施。
(一)推進反腐倡廉制度建設要內容科學
推進反腐倡廉制度建設的內容科學是制度建設的根本要求,對於制度的建設,也是非常重要的。內容科學包括:第一,以民為本,制度建設應注重進一步提高執政為民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觀,使各級黨政領導幹部充分認識到權力來自於人民,行使權力必須要為人民服務,真正做到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第二,與時俱進,要把反腐倡廉制度建設同重大改革措施結合起來,力求改革和廉政建設的雙效應。第三,重點突出,要緊緊圍繞腐敗問題易發、多發的重點部門及關鍵環節推進制度創新,從制度上堵塞滋生腐敗的漏洞。
(二)推進反腐倡廉制度建設要體系完善
在制度內容科學性的前提下,還要注重製度的嚴謹性和可操作性,要對現有的制度進行一次梳理,有明顯缺陷的要及時完善,過於寬泛的要盡可能細化,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提高反腐倡廉制度程序的嚴密性。此外,還要進一步加強反腐倡廉教育制度、預防制度、監督制度和懲治制度建設。推進教育工作制度化,建立定期學習和集中教育制度,把反腐倡廉教育作為公務員培訓的重要內容。推動預防制度創新,把事後監督變為事前和事中監督,使問題在未產生不良後果之前及時解決。要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權力約束和監督機制,加強對重點部門和關鍵環節的監督,把對領導幹部權力的監督制約作為反腐倡廉制度建設的關鍵來抓。加大對腐敗分子的懲治力度,對各種腐敗現象予以鐵面無私的查處。
(三)推進反腐倡廉制度建設要執行有力
明代張居正曾講到,「天下之事,不難於立法,而難於法之必行」。的確,制定法律規章政策並不難,難的是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反腐倡廉的實踐也表明,建章立制僅僅是制度建設的一半,更為重要的是保證制度得到嚴格執行落實。再好的制度如果得不到貫徹落實就等於一紙空文,形同虛設。因此,必須堅持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惡意規避、隨意變通等嚴重破壞制度的行為進行嚴肅查處。只要觸犯了制度,都必須依紀依法處理,決不姑息遷就,越是領導幹部違反制度,越是要依紀依法從嚴處理。
加強反腐倡廉制度建設本身即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而反腐敗斗爭的長期性、艱巨性和復雜性,就更加決定了制度建設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勞永逸。因此我們必須要以改革創新的精神堅定不移的深入推進反腐倡廉制度建設,堅持與時俱進,緊貼黨政工作,著力提高制度內容的科學性、體系的完善性、執行的有效性,努力使制度建設適應時勢的新變化和實踐的新要求,以反腐倡廉制度建設的新突破、新成效,不斷取得反腐倡廉建設的新進展,切實實現根除腐敗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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