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女大學生在雲南被殺害案情
① 南京女大學生被害案將於7月7日一審宣判,案件中哪些信息值得關注
經常關注社會新聞的小夥伴們應該了解到了這樣一則信息,南京女大學生在雲南被男友殺害這個案子,在7月7日將進行一審宣判,這個案子也是令人非常痛心,女大學生正是花樣年華卻丟掉了寶貴的生命,那麼這個案件中的哪些信息值得關注呢?下面就讓小編來介紹一下吧。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觸犯法律的人都必須要付出代價,這個案件也必將會依照法律對犯罪嫌疑人進行判處,無論如何,天理昭昭,正義終將被弘揚。
② 家屬講述南京女大學生被害案庭審,披露了哪些細節
南京21歲的女大學生李某月被與其男友洪某合謀的張某光、曹某青誘騙至雲南勐海縣城郊外的山林中殺害並埋屍。1月28日上午8點半,南京女大學生被害案在雲南西雙版納州中級人民法院開庭。28日晚,受害人父親李勝稱,庭審結束時,法院沒有當庭宣判。在庭審中,洪某否認了檢方指控的故意殺人罪和盜竊罪,表示張某光、曹某青的殺人行為與其無關,而張、曹二人則當庭表示認罪認罰。此外,李勝提到,在庭審中,張某光也作證,在看守所期間,洪某曾給他遞紙條,讓張某光與其一起堅決不認罪,但紙條被張某光當場交給看守所工作人員。檢察官在最後的陳述中表示,洪某、張某光、曹某青三人在殺人案中都是主犯,但洪某是本案幕後的組織者、指揮者和資金提供者,洪某的作用大於張、曹二人。

隨後,該案曾被退回補充偵查。被害人父親李勝也多次到雲南詢問案件進展和開庭時間,希望案子早日有結果,早日接女兒的遺體回家。女兒遇害對李勝一家而言是極大的打擊,每逢過節或女兒的生日、妻子的生日,他都會在社交賬號發帖懷念女兒。
本案今日開庭未當庭宣判 被害人男友洪某當庭否認故意殺人罪和盜竊罪,本案召開庭前會議,被害人父親李勝提出希望庭審能進行直播,但未被採納。此外,他把原本要求15萬的民事賠償降為10萬元。他表示,他只希望被告人洪某被判死刑,為此,他本不想申請民事賠償,為了獲得旁聽位置最後才提出民事賠償,索賠不是他的目的。「等了一年多,希望能有個好結果,給在天堂的女兒一個交代。 」南京女大學生被害案在雲南西雙版納州中級人民法院開庭,直至28日19時許,庭審結束,但法院未當庭宣判。
李勝在庭審結束後稱,洪某在庭審中當庭否認故意殺人罪和盜竊罪兩個罪名,並表示張某光、曹某青二人的殺人行為與其無關,祁某強的盜竊行為也與其無關。而張某光、曹某青二人則當庭表示認罪、認罰。但在檢察官在最後的陳述中表示,洪某、張某光、曹某青三人在殺人案中都是主犯,但洪某是本案幕後的組織者、指揮者和資金提供者,洪某的作用大於張、曹二人,洪某泯滅人性、無愧疚之心、無悔過之意,還犯有盜竊罪,應數罪並罰建議判處死刑。對此,李勝表示,對檢方的公訴建議很滿意。
被害人父親:洪某在看守所曾給另一嫌疑人傳紙條串供 無悔過之心
李勝說,洪某的控制欲很強,可能因為其女兒不想被其掌控,洪某才起了殺心。「祁某強原本是一位健身教練,他也提到,洪某讓他去偷東西也是一種考核,他因為擔心被報復,才對洪某言聽計從。對於我女兒的殺害過程,他們在南京提前演練了四次,張某光在前,曹某青在後,預演時洪某扮演我女兒在中間,還商定了動手暗號,聽到暗號就動手、錄像。」
李勝提到,洪某曾國家安全局工作人員身份指揮張、曹二人參與殺害被害人李某月,而張、曹二人其實不認識李某月,其中曹某青案發前是一位輔警,兩人只是因為想進國家安全局,把洪某的話當命令,堅決服從其命令,將參與殺人當成為執行任務。庭審中,曹某青稱,洪某自稱國安局工作人員,並許諾「執行任務」後可進國安局。張某光稱,原本他們計劃的作案地點是國外,但因疫情原因,最後沒有出境。對此,洪某當庭表示,張、曹二人是成年人,他未對二人進行洗腦。
此外,李勝稱,在庭審中,張某光也作證,在看守所期間,洪某曾給他遞紙條,讓張某光與其一起堅決不認罪,但紙條被張某光當場交給工作人員。這也成為洪某企圖串供、無悔過之心的證據。「在庭審過程中,洪某感到憤怒時,可以看到他緊握拳手。」
李勝稱,接下來他也不確定判決結果什麼時候出來,應該不會留在雲南過年。
③ 南京女大學生遇害案一審宣判:隱秘的殺機,兇手作案前曾做了什麼
兇手在作案之前,曾經多次下手企圖謀害李某月生命。

至此這個案件終於告一段落,從案件中,我們也要吸取教訓,女孩在找尋伴侶時,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要被表面迷惑,一旦發現對方的性格有嚴重缺陷,不要猶豫立刻和對方分手。在戀愛過程中,也要保持警惕,像洪某這般算計李某月,且精神狀態有明顯問題的男人,按照正常來說李某月應該早就有所端倪,不可能一點異相都沒有,只不過是李某月內心對洪某充滿信任,認為對方再壞也不會對她真的動手罷了,可就是這樣的僥幸心態,讓她失去寶貴生命,也讓她的父母承受白發人送黑發人的痛苦。
④ 南京女大學生在雲南遇害,一年後查明真凶,這起案件的判決起到了哪些作用
南京女大學生在雲南遇害,一年後查明真凶,這起案件的判決起到了這些作用:
第一,震懾犯罪行為!即便是洪某利用游戲語音遙控殺人,依舊難逃法網,這說明了只要觸犯法律,註定要承擔代價!
第二,法網恢恢疏而不漏!這起案件其實並不復雜,之所以拖沓 一年多,是因為其中出現了二次變故!所幸,最終化險為夷!讓案件可以順利的推進!
第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兇手是何背景,只要觸犯了法律紅繩,就必將承擔後果!洪某的父親曾想和被害者李某月的父親百萬私了,態度傲慢!只可惜李某月的父親只想嚴懲兇手給女兒報仇,洪某父親的想法太囂張!有這樣的父親,才會有洪某殘忍殺人之舉!家庭教育,家庭環境對於孩子的成長至關重要!
第四,精神鑒定!精神病鑒定不是逃避法律責任的“利器”,罪犯實施犯罪是否有精神病,這個鑒定是嚴肅的,洪某申請精神病鑒定的請求被駁回,說明了司法公正!

南京女大學生在雲南遇害,一年後查明真凶,對此你怎麼看?
⑤ 南京女大學生被害案回顧,在此案件中有哪些值得關注的細節
2022年7月7日,南京女大學生被害案一審宣判,殺害女孩的主犯獲死刑,其餘兩人死緩。根據法院公布的相關細節,事發前該男友與另兩名男子進行了多次演練,密謀殺害南京女大學生,在殺害女子之後,將屍體進行掩埋處理。2020年7月6日,洪某與其他兩人將雲南省某縣的一個公園作為作案地點,將女大學生騙到了雲南省某縣,並且為另兩人提供了作案工具以及資金。
洪某為了洗清自己的嫌疑,就找了兩個人來實施這個計劃,並且在此前做了多次演練,確保一次便能夠殺死女大學生。洪某的同伴給女大學生打電話,表示洪某要給女大學生道歉,女大學生認為洪某的態度還算誠懇,因此就應約了,可惜等待自己的是暴行。此次事件十分惡劣,也給許多人一個警醒,女生在談戀愛的時候,最好要看清對方的真面目,並不能夠輕易的相信他人。
⑥ 南京女大學生雲南遇害案三名被告上訴,遇難者家屬對此有何表示
經常了解社會新聞的小夥伴們應該都了解到了這樣一則比較重要的新聞,就是令全網都非常氣憤的南京女大學生被害這一案件在此前已經被法院宣判,三名被告也都被判處了死刑,但是三名被告對於這樣的判決並不認可,並且進行了上訴,那麼對於這個現象,遇害者的家屬又是什麼樣的狀態呢?下面就讓小編來介紹一下吧。
當然這起案件還在審理當中,不知道法院在第2次判決中會判出怎樣的結果,不過相信正義最終會被伸張,任何犯罪行為都最終會受到法律的制裁,給社會一個交代。
⑦ 女大學生被害案詳情披露:兇手還計劃殺5人,最後為何沒有得逞
因為兇手在殺害女大學生之後就被警方抓獲,所以在這種情況下兇手的計劃並沒有得逞。
觸犯法律的人就需要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因為我們目前所生活的社會是屬於法治社會,因此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很多人都願意遵守相關的法律,讓自己成為遵紀守法的人。但是盡管在這種情況下,仍然會有一些人觸碰法律的底線。並且去做出一些違法亂紀的事情。
希望兇手能夠得到嚴懲。
最後我特別希望在這起案件中三名兇手都能夠得到嚴懲。因為女大學生本來應該擁有美好的人生生活,但是由於兇手的殘暴讓女大學生失去了自己的。而且這件事情對女大學生的家屬來說是一種巨大的打擊。所以也希望女大學生的家屬能夠在短時間內走出悲痛,並且調整好自己的心態過好屬於自己的生活。
⑧ 南京女大學生被害案或涉案中案,案件的真相究竟是什麼
引言:南京女大學生在去年被男友哄騙到雲南,隨後被殘忍殺害,在時隔一年多目前案件終於有了新的進展,雲南省中級人民法院將會開庭審理此案。這次南京女大學生被害案當中可能還涉及到案中案,也是引起網友非常大的關注,其中被害者的父親認為這一年過得都非常的艱難,一直在等開庭的消息,實在是太煎熬了,而且因為這個女大學生是家中的獨女,自從女兒被遇害後,母親每天以淚洗面,甚至還得了抑鬱症,而這位女生的父親也一直為女兒的事奔波,希望為女兒的事討回公道,但是這件案件的事情真相究竟是怎樣的?官方目前並沒有給到一個明確的說法,所以小編只能跟大家聊一下這件事情的起因。
總結
最後小編認為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正義可能會遲到,但是永遠不會出席,如果真的是女大學生的男友犯了罪,那麼他就需要去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是不可能有任何挽回餘地的。
⑨ 南京女大學生雲南被害案三被告人均上訴,他們的訴求是什麼
備受網友關注的南京女大學生雲南被害案的審判結果已經出來了。被告人洪嶠因為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還要上交相關罰款。兩個幫凶張晨光、曹澤青也被處以死刑,並處以罰款。這一結果出來之後,好多網友都表示大快人心,這樣的人渣不配活在這個世上。但是沒想到,三個被告人因為不滿意宣判結果而提起上訴,被告人洪嶠提出無罪上訴,另兩個人則提出審判量刑過重。
這樣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做法,是非常不可取的。所以小夥伴們一定要記住這個反面教材,引以為戒,不要因為一時的情緒而做出不可挽回的悲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