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學在職教育博士招生簡章
1. 中山大學博士初試的考試科目都有哪些是否能提供參考書目
1、中山大學博士初試的考試科目是外國語和兩門專業課,具體取決於報考專業,因為不同專業的專業課是不一樣的。
2、學校研究生院官網查看【中山大學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招生學科專業目錄】的附件就可以了解各個專業的初試科目名稱。
3、招生簡章明確規定:中山大學博士研究生考試不指定參考書,不公布往屆試題。
2. 2021年中山大學第一附屬醫院招收醫學博士專博是多少名
摘要 題主您好,2021年中山大學第一附屬醫院招收醫學博士專博是40名。
3. 中山大學哪些專業是非全日制研究生
2018年中山大學在職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簡章已經公布,詳情如下:
中山大學2018年擬招收碩士研究生6000名左右(含推薦免試生),包括學術學位和專業學位兩種類型。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復試錄取階段將視教育部正式下達給我校的招生計劃、生源狀況和學校發展需要等情況對招生計劃做適當調整。
一、報考條件
5.醫學臨床學科的學術學位各專業只接受授醫學學位專業的畢業生(含應屆本科畢業生)報考。
6.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中山大學不接受學生在中山大學同時攻讀兩個(及以上)不同層次或相同層次的學位。
7.我校學習方式為「非全日制」的招生專業方向只接受報考類別為「定向就業」的考生報考。
(二)全國統考(聯考)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
1.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遊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
(1)符合(一)中第1、2、3、6、7項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截至2018年9月1日,下同);或已獲碩士或博士學位,並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2.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
(1)符合(一)中第1、2、3、4、6、7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不得報考)。
3.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
(1)符合(一)中第1、2、3、4、6、7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方可報考)。
4.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只接受本科畢業於5年及以上學制的臨床醫學、麻醉學、精神醫學、醫學影像學、放射醫學、眼視光醫學等專業的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含應屆畢業生)報考。
(3)口腔醫學碩士專業學位只接受本科畢業於5年制口腔醫學專業的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含應屆畢業生)報考。
(4)被錄取為臨床(口腔)醫學碩士專業學位的學生均須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各附屬醫院均不接受入學前已獲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的考生報考臨床(口腔)醫學碩士專業學位。
4. 求中山大學 2008年招生簡章!
中山大學2008年招生簡章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關於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08]3號)中的有關規定,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 學校基本概況
第一條 學校名稱:中山大學
第二條 校 址:
廣東省廣州市(南校區、北校區、東校區)
廣東省珠海市(珠海校區)
第三條 辦學層次:全日制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第四條 辦學類型和性質:教育部直屬綜合性重點大學,國家「211工程」、「985工程」重點建設高校
第五條 頒發學歷學位證書:凡具有我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允許的修業期限內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畢業生基本要求時,准予畢業並頒發中山大學畢業證書。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中山大學學士學位並頒發學位證書。
第二章 錄取原則和規定
第六條 錄取原則:實行遠程網上錄取方式,由計算機按事先設定的規則對考生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投檔;錄取時,以考試分數為主,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七條 投檔比例: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投檔比例,投檔比例在招生計劃人數的120%以內。
第八條 政策性加分:我校原則上認可符合教育部《2008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中規定的政策性加分和降分進檔項目,但考生的實際高考文化成績須不低於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第一批本科院校錄取控制分數線;安排專業時,原則上以考生實際高考文化成績為准,在高考實考文化成績相同條件下,優先錄取含政策性加分的考生。
第九條 院校級差:學校優先錄取第一志願考生,錄取非第一志願考生時設置院校級差分(每一級差為30分,即第二志願報考我校者減去30分,第三志願報考我校者減去60分,依次類推)。依據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關於志願投檔的規定。非第一志願考生若與第一志願考生同時出檔,將減去院校級差分後與第一志願考生同時進行專業錄取;若未同時出檔,其專業志願只能錄取到本校前一志願錄取後未滿額的專業。生源仍不足時,我校將不足部分的招生計劃數調劑到其他省份完成錄取。
第十條 專業錄取:對於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採用分數級差辦法。專業分數級差的計算方法為:同一專業的第二、三、四、五、六志願的級差值分別定為2分、1分、1分、1分、1分,即第二志願減去2分、第三志願減去3分、第四志願減去4分、第五志願減去5分、第六志願減去6分與第一志願考生按成績排序錄取。
若考生所報專業志願中無醫學類專業及相關專業,則視為不服從在醫學類專業及相關專業錄取,即使填報了專業服從,亦不安排到醫學類專業及相關專業錄取。若考生全部填報醫學類專業及相關專業志願且填報了專業服從,則只安排在醫學類專業及相關專業中錄取。我校醫學類專業及相關專業包括:臨床醫學、口腔醫學、預防醫學、法醫學、臨床醫學(眼科視光學)、醫學檢驗、醫學影像學、護理學、康復治療學、生物醫學工程、葯學。
第十一條 日語、法語、德語專業可招收外語考試語種為相同語種的考生;其餘專業不限定考生應試的外語語種,但學生入學後只以英語作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
第十二條 體檢標准:以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為基本依據,體檢受限專業,按我校招生簡章各專業備注執行。若新生入學後體檢不合格,按照《中山大學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中「入學與注冊」的有關條例執行。
第十三條 「逸仙班」選拔:我校在物理、化學、生物及經濟(理科)類專業入學的新生中,擇優選拔120位學生組建「逸仙班」。「逸仙班」以理科基地為依託,按學科群打基礎,因材施教,優生優培,致力於加強學生的科學素養和創新能力的協調發展,著力培養高層次的復合型創新人才。以上四類專業具體是指經濟學、國際經濟與貿易、財政學、金融學、保險、物流管理、微電子學、物理學、光信息科學與技術、材料物理、化學、化學工程與工藝、高分子材料與工程、材料化學、應用化學(化學生物學)、生物科學、生物技術、生態學等18個專業。
第十四條 「博雅班」選拔:我校面向傳播與設計學院、管理學院、政治與公共事務管理學院、法學院相關專業入學新生中擇優選拔120人組建「博雅班」,通過集中全校的優質教育資源、跨學科博雅教學、國際化辦學、雙語教學、研究性教學、實踐教學、學生創業項目實踐等改革於一體的新機制,著力培養一批有較強學術創新潛能、團隊協作精神與創業實踐技能,善於參與國際競爭,並有一定的領導才能的精英人才。入選「博雅班」的學生可獲得課外調研、校外實習、創業實踐等實踐教育的專項資助,並享有輔修上述四個學院各專業課程的優先機會。以上四個學院的相關專業具體是工商管理、工商管理(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市場營銷、會計學、財務管理、電子商務、旅遊管理(酒店管理)、政治學與行政學、公共關系學、行政管理、國際政治、社會學、社會工作、公共政策學、法學、新聞學、藝術設計學、數字媒體藝術等18個專業。
第十五條 少數高考成績優秀的臨床醫學(五年制)專業新生入學後經選拔可以調整到臨床醫學(八年制)專業就讀。
第三章 其他類招生
第十六條 國家指令性少數民族預科班學生的招收,從高考原始成績不低於我校在該省(自治區、直轄市)提檔分數線以下80分內的少數民族考生中,擇優錄取,預科階段培養地點為中央民族大學。預科培養一年後,成績合格者轉入我校本科就讀。
第十七條 獲得自主招生資格考生的錄取,按《中山大學2008年自主招生實施辦法》規定執行;體育特長生的錄取,按《中山大學2008年招收體育特長生實施辦法》執行;藝術特長生的錄取,按《中山大學2008年招收藝術特長生實施辦法》執行;保送生的錄取,按《中山大學2008年招收保送生實施辦法》執行。
第十八條 國防生的錄取按照《中山大學2008年國防生招生簡章》執行。
第四章 其他相關說明
第十九條 學生學費、住宿費的收費標准按照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物價局有關文件執行;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我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我校目前共有四個校區,各招生專業(方向)報到地點和後續培養地點詳見我校本科招生網或致電咨詢我校招生辦。
附 則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由中山大學招生委員會於2008年3月31日審查通過,適用於中山大學2008年本科生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由中山大學招生委員會委託中山大學招生辦公室解釋。
中山大學招生辦公室聯系方式
地址:廣東省廣州市新港西路135號中山大學招生辦公室;郵編:510275
電話:020-84111598、84036491(傳真)
網址:http://admission.sysu.e.cn
5. 中山大學是否有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若有,有哪些專業可選
中國社會科學院招收在職金融博士,自主命題考試,滿足條件可申請博士學位。
6. 中山大學在職研究生報考條件
中山大學在職研究生報考條件,
可上學校研究生院官網,
查看招生簡章、招生目錄。
在職研究生,
比較適合政府機關和事業單位在職人士讀。
你若喜歡,
便是晴天。
7. 中山大學在職研究生報考條件有哪些
目前中山大學主流的抄在職研究生考試主要有六種方式:一是一月雙證在職研究生考試,二是五月份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研究生考試;三是十月份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全國聯考;四是自主命題在職研究生入學考試;五是在職研究生單獨考試;六是學術型在職研究生考試。
8. 廣州中醫葯大學醫學研究生可以考中山大學的博士嘛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道德品行良好,
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中山大學規定的體檢要求。
(二)已獲得碩士學位的人員及應屆碩士畢業生(最遲須在入學前取得碩士學位)。
(三)有2名與報考學科相關的具有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推薦。
(四)醫學臨床學科學術型專業只接受本科或碩士為醫學專業畢業的碩士學位獲得者(含應屆碩士畢業生)報考。
(五)報考臨床醫學各專業學位的考生,除須符合上述報考條件外,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1. 考生報考或錄取前須具有國家頒發的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往屆生還須獲得國家頒發的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
2. 臨床醫學專業學位只接受獲得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及學術型學位的考生(含應屆碩士生)報考。
3. 口腔醫學專業學位只接受獲得口腔醫學碩士專業學位及學術型學位的考生(含應屆碩士生)報考。
(六)中山大學不接受學生在中山大學同時攻讀兩個(及以上)不同層次或相同層次的學位。
(七)已獲博士學位的人員只能報考定向就業博士研究生,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八)考生持境外獲得的學歷證書報考,須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資格審查時須提交認證報告。
(九)考生須承諾學歷、學位證書和考試身份的真實性,一經招生單位或認證部門查證為不屬實,即被取消錄取或入學資格,已入校的學生將被取消學籍。
9. 國內博士怎麼考
一、申請人必須已獲得碩士學位,並在獲得碩士學位後工作五年以上。
二、申請人應在教學、科研、專門技術領域做出突出成績,在申請學位的學科領域獨立發表過高水平的學術論文,或出版過高水平的專著,其科研成果獲得國家級或省部級以上獎勵。
具備申請博士學位基本條件的同等學歷人員,應當在學位授予單位規定的期限內,向學位授予單位提交以下材料:
1、碩士學位證;
2、最後學歷證明;
3、達到申請學校對博士生研究生要求的公開發表的有關學術論文,出版的專著,以及科研成果獲獎的證明材料;
4、申請人所在單位向學位授予單位介紹申請人的簡歷、思想政治表現、工作成績、科研成果、業務能力、理論基礎、專業知識和外語程度等方面情況的材料;
5、兩位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務專家的推薦書,其中至少有一名博士生指導教師。
已經資格審查合格的申請人,按博士研究生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參加考試。自通過資格審查之日起,一年內完成全部課程考試,且成績合格。未通過課程考試者,本次申請無效。

(9)中山大學在職教育博士招生簡章擴展閱讀
以中山大學博士報考條件如下: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身體和心理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中山大學的規定。
二、已獲得碩士學位的人員及應屆碩士畢業生(須在入學前獲得碩士學位)。應屆碩士畢業生在入學前未獲得國家承認的碩士學位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考生,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獲得學士學位6年以上(含6年,從獲得學士學位之日起計算至博士生入學之日);
2、已取得所報考專業碩士研究生主幹課程成績4門以上,且成績合格(須提供碩士生培養單位出具的碩士研究生課程成績證明);
3、在核心期刊發表過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3篇以上,其中第一作者的論文不少於2篇,或獲省部級以上(含省部級)科研成果獎勵,且為主要完成人。
三、有至少兩名所報考學科專業領域內的具有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的書面推薦意見。
四、報考醫學臨床學科學術學位各專業的考生,本科學位須為醫學學士。
10. 中山大學有在職博士嗎
中國社會科學院招收在職金融博士,自主命題考試,滿足條件可申請博士學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