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大學博士生招生
㈠ 想考西北大學考古學博士
西大考古學貌似不招收外專業的博士生吧!一般考之前基本就定好了,博士先要經過導師的同意或默許考上才有把握。博士一般招生之前都要和導師溝通的。更何況考古也並不是大家想像的那麼好呀。建議你首先把考古這個學科了解清楚,包括學科研究對象、理論和方法、就業等等。確實想考的話不妨直接到院系找老師咨詢,考博士很必要的。呵呵……
㈡ 西北大學2020世界史博士招生普通招考不能報名嗎
報考條件:(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往屆本科畢業生;(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版歷的權人員;(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經2年或2年以上(從高職高專畢業到2009年9月1日,下同),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5)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可以再次報考碩士生,但只能報考委託培養或自籌經費的碩士。自考生和網路教育學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報考時間:每年10月網上報名,11月現場確認。每年具體時間參看 研招網。
㈢ 西北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電話是多少
西北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電話是029-88302210。

(3)西北大學博士生招生擴展閱讀
西北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
地址:西安市太白北路229號;
微信:西北大學研究生院;
微博:西北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電話:029-88302210;Email:[email protected]
西北大學研究生院簡介
根據《西北大學大事記》記載,最早有「研究生」的表述始於1909年(宣統元年)陝西法政學堂附設陝西省自治研究所之學員「稱謂」。最早的研究生招生始於1938年國立西北聯大師范學院師范研究所和1939年國立西北聯大師范學院教育系小學教育通訊處的碩士研究生招生。建國以後,研究生招生始於1956年,至1966年共在10個專業、18個研究方向招收碩士研究生57人。
1978年國家恢復研究生招生工作後,學校是全國首批招收研究生和有權授予博士、碩士學位的高等院校之一,先後獲得在職人員以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申請博碩士學位、在職人員單獨考試和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的授權,形成了博士、碩士、專業學位、同等學力人員申請博碩士學位等多層次、多類型、較完整的學位與研究生教育體系。2011年9月經教育廳批准,成為最早設立研究生院的陝西省屬高校。
回顧過去,西北大學學位與研究生教育走過了不平凡的歷程,取得了顯著的成績。
展望未來,學校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將緊緊抓住建設創新型國家的歷史機遇,圍繞「雙一流」建設和一流研究生教育發展目標,按照「協調發展、內涵提升、分類管理、體現特色」的方針,以服務需求、提高質量為核心,以深化教育教學改革為動力,以強化過程管理為切入點,以研究生導師隊伍建設為關鍵,以優化資源配置為保障,努力為國家和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培養一大批創新型、應用型高層次專門人才。
㈣ 西北大學2022博士招生為啥要現場確認
你好:考博都是報考學校自主招生,都事先在網上報名,最後去報考學校的研招辦現場確認。
現場確認的主要目的是:
一是最後確認一下考生本人到底能不能參加考試;
而是再次確認考生的資格無誤;
三是為確定考試人數做最後的准備,現場確認後,學校就會准備印製試卷的。
一般學校為春季考試,秋季入學。有部分院校考博時間有2次考試,秋季和春節,例如中科院有的所。
㈤ 請問請問西北大學2013年博士研究生入學考試時間、地點
你好,看來你是第一次考博吧?具體的考試時間和地點是需要你報考學校的研究生網站公布的,你現在可以參考一下河海大學201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如果對英語方面的復習有任何疑問就聯系我們博宸教育吧。
㈥ 陝西省哪些高校可以招收博士研究生
陝西省可以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大學不少,主要名單如下:
西安交通大學
西北工業大學
西北大學
長安大學
第四軍醫大學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
陝西師范大學
西安理工大學
西安建築科技大學
㈦ 外校考西北大學博士,好考嗎 一般一個導師招幾個博士生
考博士最好和導師取得聯系,把你的想法和他交流交流,這樣最好。博導一般每年帶一個。
㈧ 西北大學2022博士資格復審什麼時候公布
3月9-10日。
根據《西北農林科技大學機械與電子工程學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請-考核實施細則》工作安排,經過學院資格審核小組審核、學科專家組初選審查,33名考生通過審查。定於3月9-10日對於初選審查合格申請人進行復核審查。
西北大學2022年擬招收博士研究生專業、招生人數及指導教師等信息詳見西北大學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直博、碩博連讀、「申請-考核制」錄取比例由各院系根據報考情況統籌安排,原則上在職定向考生錄取比例不超過擬招生人數的20%,直博生錄取比例不超過擬招生人數的20%,「申請-考核制」錄取比例不低於擬招生人數的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