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開大學2015年博士生招生說明
⑴ 南開大學文學院申請考核制博士選拔方式細則
南開大學文學院申請考核制博士選拔方式細則
根據《南開大學博士研究生「申請考核制」招生選撥指導意見》的精神,南開大學講席教授、傑出教授、英才教授、「申請考核制」博士生的招生名額與直接攻博、碩博連讀名額統籌使用,占導師招生指標。現就具體申請、審核、考核的辦法規定如下:
一、申請資格
1.文學院按照學校規定及導師意願開展「申請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工作,具體能夠招收「申請考核制」考生的導師名單,請參見9月份在南開大學研究生招生網發布的《2017年文學院博士招生目錄》中的備注信息,考生需在「南開大學博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網上報名系統」報名,報名時選擇考試方式為「申請考核制」。
2. 文學院參加「申請考核制」的考生資格要求與學校一致,根據《南開大學博士研究生「申請考核制」招生選撥指導意見》第五點,申請條件如下:
(1)普通招考的考生(不含直博生、碩博連讀生)。
(2)基本要求:符合《南開大學2018年博士生招生說明》中的博士報考條件;
(3)外語水平要求:
A.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須符合以下任一項。
a、通過全國大學英語六級考試(六級成績425分及以上)或通過全國大學英語四級考試(四級成績550分及以上);
b、TOEFL成績90分及以上;
c、IELTS(A類學術類)成績6分及以上;
d、GRE成績1300分及以上(新標准260分及以上);
e、英語專業四級考試合格;
f、在英語國家或地區獲得過碩士學位。
B. 外語語種為小語種(德語、法語、俄語、日語)的考生,外語水平由申請學院另行審核。
(4)培養類別:考生被錄取後必須全脫產學習,檔案和工資關系全部轉入學校。原培養方式為定向或委培的`學生,必須在選拔時出具原定向委培單位人事部門同意該生全脫產攻讀博士的公函,入學前須將檔案和工資關系全部轉入我校。
(5)境外獲得學位者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位認證證書。
二、審核流程
1. 提交申請材料
考生須向申請學院提交以下申請材料(材料要求A4紙規格按順序排列):
(1)《南開大學2018年「申請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申請表》;
(2)《報考南開大學2018年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登記表》;
(3)兩名所申請學科專業領域內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出具的推薦信;
(4)二代身份證復印件。
(5)學位、學歷證書復印件(應屆碩士生提交學生證復印件),境外獲得學位考生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證書復印件;
(6)本科和碩士階段的學習成績單(須加蓋研究生院或人事部門公章);
(7)碩士學位論文摘要;
(8)獲獎證書、發表論文、獲得專利及其它原創性研究成果的證明材料;
(9)外語水平能力證書復印件(CET6、TOEFL、IELTS、GRE等)。
考生提交的材料均應真實可靠,如系偽造,一經發現,立即取消錄取資格。
2. 初審:文學院研究生辦公室負責對考生材料進行初審,主要審查材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報名基本條件。
3. 復審:院長任組長的學院「審核小組」對考生材料做具體評估,從學習成績、碩士論文、科研及獲獎情況等方面綜合評定。
根據審查成績擇優確定入圍考生名單,並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批,審批通過後,會將入圍考核人員名單掛在文學院網站招生信息欄上。
三、考核辦法
學院組成 「綜合考核專家組」對入圍考生進行綜合考核,「綜合考核專家組」由申請導師在內的5名以上教授組成,考核形式可包括筆試、面試,具體比例由「綜合考核專家組」研究決定。
考核結果由學校研究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審核,入圍名單審批通過後,文學院將公示「申請考核制」博士擬錄取名單,公示期為10天。
南開大學博士研究生考生需將檔案和工資關系全部轉入我校,方可發放錄取通知書,「申請考核制」方式錄取的博士研究生均應遵循以上原則。
;⑵ 天津大學2015年博士招生目錄何時出來
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的46所高校:\r\n 【北京市】北京大學 清華大學 北京師范大學 中國人民大學 北京理工大學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中央民族大學 中國農業大學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 中國地質大學(北京) 中國礦業大學(北京) 中央財經大學\r\n 【上海市】復旦大學 同濟大學 華東師范大學 上海交通大學中國礦業大學--國家留學基金委政策專場解讀\r\n 【天津市】南開大學 天津大學\r\n 【重慶市】重慶大學\r\n 【江蘇省】南京大學 東南大學 中國礦業大學\r\n 【浙江省】浙江大學\r\n 【陝西省】西安交通大學 西北工業大學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 \r\n 【安徽省】中國科學技術大學\r\n 【湖北省】武漢大學 華中科技大學 中國地質大學(武漢)\r\n 【湖南省】中南大學 湖南大學 國防科學技術大學\r\n 【吉林省】吉林大學\r\n 【遼寧省】大連理工大學 東北大學\r\n 【黑龍江省】哈爾濱工業大學\r\n 【福建省】廈門大學 \r\n 【山東省】山東大學 中國海洋大學 中國石油大學(華東) \r\n 【四川省】 四川大學 電子科技大學\r\n 【廣東省】中山大學 華南理工大學\r\n 【甘肅省】蘭州大學\r\n 你所需了解的幾個問題:1、獲得學費資助的留學生必須是上述46所院校的學生;2、申請條件主要是對申請對象及申請項目的要求。一是對象必須是赴國外攻讀博士學位或碩博連讀的留學人員,二是申請國外院校必須是國外一流高校、一流專業(涉及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中的重點領域及其優先主題、重大專項、前沿技術、基礎研究學習的專業或從事人文及應用社會科學且難以獲得學費資助的專業)。同時,申請資助學費的人員須獲得國外正式入學通知,外語須達到國外接受高校的入學要求。3、留學人員學費資助採取學生申請、學校推薦、專家評審的方式。所屬大學項目候選人資格是由個人向所屬學校申請,學校在校內專家評審的基礎上產生的。而後,由校方上報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國家留學基金委再組織專家對學校推薦的留學候選人進行評審後,確定擬資助學費人員名單及資助期限,報教育部國際司、財務司審批。4、按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學費資助辦法,聯合培養博士或聯合培養博士在外轉為攻讀博士學位的留學人員,不屬於本辦法規定的資助范圍,因而做出申請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的學生其所在院校須是本校的友好學校或友好院系的要求。
⑶ 2016年南開大學在職博士何時進行報名
中國人民大學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已經公布了,詳情如下: 1.報考哲學院、法學院、商學院的考生提交報名材料的內容及方式請參見《中國人民大學博士生招生「申請-審核-復試(綜合考試)」制改革說明》,以及相關學院《「申請-審核-復試(綜合考試)
⑷ 南開大學研究生招生專業是什麼
南開大學研究生招生專業有:工商管理(MBA)、心理學、會計學、金融學、行政管理、國際貿易學、財政學、應用經濟學、世界經濟、民商法學、產業經濟學、勞動經濟學、經濟法學等。南開大學早在20世紀30年代就開始了研究生教育培養工作。
1978年,南開大學恢復招收研究生。1984年9月15日,經原國家教委批准,南開大學作為全國首批22所單位之一試辦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具體負責全校研究生的招生、培養、教育管理、學位授予等工作。

南開大學研究生專業及學科:
南開大學現設有哲學、經濟學、法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農學等多學科門類研究生學位,有博士學位授權專業75個,碩士學位授權專業116個,國家重點學科18個,市級重點學科13個,博士後流動站13個。
以上內容參考:南開大學-2022年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⑸ 2015南開大學歷史博士生錄取公示
這個在各個學院網站都有公布吧。
⑹ 清華博士招生起全面實行「申請-審核」制
從2017級博士研究生招生開始,清華大學全面推行“申請-審核”制,與傳統的博士生招生以外語和專業筆試為主的選拔方式有所區別。
據介紹,“申請—審核”制,是指由申請人提出申請、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織材料審查組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篩選和綜合考核組進行“綜合考核、擇優錄取”的招生制度,全面考察申請人的基本素養、學術能力、學術志趣等。“申請—審核”程序包括個人申請、材料審查、綜合考核和擇優錄取四個階段。根據不同學科的特點,採取不同的考核方式。
為提高博士研究生招生質量,清華大學於2011年起開始試點實行“申請—審核”制,今年起決定全面推進博士生招生“申請—審核”制。
清華大學校長邱勇院士說,“申請—審核”制對提高博士生招生質量有著重要的作用,是學校綜合改革中一項非常有意義的舉措,有利於發揮院系招生自主權,促進院系規范化和制度化建設。
2017年“申請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說明
為建立更加科學有效的優秀生源選拔機制,完善高層次人才選拔方式,全面考察考生的綜合素質,進一步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生源質量,選拔拔尖創新人才,2017年我校對普通招考考生繼續實行“申請考核制”博士招生選拔方式。
“申請考核制”由考生提出申請,遞交材料,各學院進行材料審核、綜合面試,擇優錄取。
一、選拔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德、智、體、美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選拔原則。在選拔中以考生的創新能力、科研潛力和已獲得的學術成果為依據,選拔具有創新能力和學術專長的拔尖創新人才。
二、組織形式及職責
1、“申請考核制”博士招生選拔方式是博士招生的重要方式之一,學校和專業學院分級管理,以學院為主體進行考核選拔。
2、學校成立以校長任組長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制定“申請考核制”基本原則和總體方案,監督、審核各學院選拔流程及結果。
3、學院成立院長任組長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學院的“申請考核制”選拔方案和實施細則,監督落實學院“申請考核制”招生工作。
三、實施范圍
學院可根據學科特點,按照學院、學科專業或導師范圍自主確定實施范圍。實行“申請考核制”的導師將在各學院《2017年博士招生專業目錄》備注中進行標識,沒有標識的導師不在“申請考核制”招生范圍內。
四、考核要求
“申請考核制”招生方式選拔博士研究生,考試內容和形式由學院及導師自主確定,不再參加學校組織的統一入學考試。通過材料審核和綜合考核,全面考察考生的綜合素質,包括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生創新精神、創新能力、科研潛質和綜合素質等方面,並作為錄取與否的重要依據。
五、選拔范圍及條件
1、普通招考的考生(直接攻博、碩博連讀生按原辦法執行,不在此選拔范圍)。
2、基本要求:符合《南開大學2017年博士生招生說明》中的博士報考條件;
3、外語水平要求:符合以下任一項。
(1)通過國家六級(六級成績達到425分)或國家四級優秀(四級成績達到550分);
(2)托福(TOEFL)成績達到90分以上(老TOEFL達到600分);
(3)雅思(IELTS)成績達到6分以上;
(4)GRE成績1300分以上(新標准260分以上);
(5)在英語國家或地區獲得過碩士或博士學位。
4、培養類別:考生被錄取後必須全脫產學習,學生檔案和工資關系全部轉入學校。(原培養方式為定向或委培的學生,必須在選拔時出具原定向委培單位人事部門同意該生全脫產攻讀博士的.公函,須將檔案和工資關系全部轉入學校。)
5、境外獲得學位者需要在提交申請時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提供的學位認證證書。
六、選拔程序
1、網上報名
以“申請考核制”方式報考我校的考生需在“全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博士網上報名系統”報名,報名時考試方式必須選擇“申請考核制”。
網上報名網址:http://yz.chsi.com.cn/bsbm。
網上報名時間: 2016年10月25日9:00-11月5日15:00。
2、提交申請材料
考生須於2016年11月5日前(以郵戳為准)向申請學院提交以下申請材料(申請材料要求A4紙規格按順序排列,申請材料需以快遞方式郵寄):
(1)《南開大學2017年“申請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申請表》;
(2)《報考南開大學2017年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登記表》;
(3)兩名所申請學科專業領域內的教授職稱以上的專家出具的推薦信;
(4)申請人有效身份證件;
(5)學位、學歷證書復印件(應屆碩士生提交學生證復印件),境外獲得學位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證書復印件;
(6)本科和碩士階段的學習成績單(須加蓋研究生院或人事部門公章);
(7)碩士學位論文摘要;
(8)獲獎證書、發表論文、獲得專利及其它原創性研究成果的證明材料;
(9)外語水平能力證書復印件(CET6、TOEFL、IELTS等);
考生所提供的申請材料應真實可靠,如有偽造,一經發現,立即取消錄取資格。
3、學院審核
學院由相關專家成立“審核小組”,“審核小組”對考生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評估,擇優確定入圍考生名單,並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核。審核通過後,於2016年11月18日前,由各學院對外公示入圍考核人員名單,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
(1)學院管理教師負責對材料是否齊全進行檢查,審核基本條件是否符合報考條件。特別對應屆生的學生證、已獲碩士學位人員的碩士學位證書,境外獲得學歷者提供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位認證進行查驗。
(2)學院由相關專家成立“審核小組”,“審核小組”對考生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評估,注重考生的學習成績、參與各類研究實踐情況、碩士論文、發表文章以及獲獎等方面,給出百分製成績(成績在60分以下取消其申請資格)。按照材料審核的成績,擇優確定入圍考生名單,並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核。
4、綜合考核
學院成立包括考生申請導師在內的“綜合考核專家組”,“綜合考核專家組”由不少於5名教授組成。由“綜合考核專家組”對通過材料審核並在網上報名的考生進行綜合考核。考核成績要求按百分制計算,根據綜合考核成績確定擬錄取名單。綜合考核成績一般在2016年11月30日前由學院公示,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
考核形式由學院自主確定,考生可通過各學院網站發布的“申請考核制”博士招生實施細則進行查詢。
5、擬錄取名單審核
學院上報“申請考核制”博士擬錄取名單,由學校研究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後由各學院公示“申請考核制”博士擬錄取名單,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
6、錄取
凡被以“申請考核制”方式錄取為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需將檔案和工資關系全部轉入我校,方可發放錄取通知書,否則取消錄取資格。
八、其他
1、“申請考核制”選拔方式只招收非定向考生,各類專項計劃不得以該方式進行招考。
2、學院可對“申請考核制”選拔方式中的有關申請條件提出更高標准。
3、有關事宜請登陸南開大學研招網查詢,並隨時留意網站上公布的最新招生信息,如有變動,以南開大學研招網上公布的最新信息為准。
南開大學研招網網址:http://yzb.nankai.e.cn/。
博士研究生網上報名網址:http://yz.chsi.com.cn/bsbm。
4、如有變化均以教育部《2017年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之規定為准。
5、南開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對本招生說明具有最終解釋權。
⑺ 求問,南開大學的推免到底是怎麼個流程
一、學校基本情況
第一條學校名稱:南開大學。
辦學類型: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二條學校地址:校本部天津市南開區衛津路94號;
迎水道校區天津市南開區迎水道100號;
泰達學院(包括物流管理、工業工程、會展經濟與管理和國際商務4個專業)天津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宏達街23號。
津南新校區,正在建設中,預計2015年9月投入使用。
第三條南開大學是國家教育部直屬綜合性、研究型全國重點大學,是首批列入國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點建設的大學之一,上級主管部門為教育部。
第四條南開大學擁有雄厚的師資力量,堅實的科研基礎以及獨特的專業優勢,具備培養學士、碩士、博士和博士後等各級各類高級人才的完整教育體系。在長期的辦學過程中,形成了文理並重、基礎寬厚、突出應用與創新的辦學特色,是國內學科門類齊全的綜合性、研究型大學之一,學科門類覆蓋文、史、哲、經、管、法、理、工、農、醫、教、藝、軍事等。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五條南開大學研究生招生工作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各學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由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
第六條南開大學研究生招生工作執行教育部的各項規定,接受紀檢監察部門以及社會的監督。
三、接收基本條件
第七條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願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第八條已經獲得本科院校的推薦資格。
第九條申請接收學科為文科經管類學科的同學,英語六級要求不低於425分(日語要求國際一級,俄語要求專業四級);申請接收學科為理工農醫類學科的同學,英語六級如低於425分,需參加由南開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組織的英語統一測試並達到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劃定的分數線。(南開大學本校學生的接收條件以南開大學推薦條件為准。)
第十條不允許國防生推薦免試到專業學位。
四、接收流程
第十一條推薦免試生需登錄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該系統最終名稱及網址以教育部最新通知為准),進行志願申報、查看復試通知、參加復試、查看待錄取通知及復試成績、接受待錄取。接收流程安排為初步計劃,請以教育部最終通知為准。英語六級成績的提供辦法另行通知,請隨時留意南開大學研究生院網頁招生欄目的最新信息。
第十二條凡是申請推薦到南開大學的免試生,均需通過以上網上接收流程(含南開大學本校生)。
第十三條為了保證接收推薦免試生的工作質量,接收推薦免試生名單在學院研究生招生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十個工作日。公示期內,如遇被舉報有違規或作弊行為的考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錄取資格。
第十四條按教育部目前的工作計劃,9月28日-10月25日為接收階段,最終時間安排請以教育部最近通知為准。
五、附則
第十五條請申請推薦免試到南開大學的學生認真閱讀《南開大學2015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說明》,網址:http://graate.nankai.e.cn/admissions/master/files/jianzhang.htm
第十六條本章程適用於南開大學2015年接收推薦免試研究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以上內容如有變動,將及時發布在南開大學研究生院網頁招生欄目中,請考試隨時留意最新信息。
第十七條本章程由"南開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解釋。
⑻ 南開大學2013年的招生簡章
《12年都還沒招生呢。哪有13年簡章啊~》不知道你要的是不是這個~
南開大學2011年本科生招生章程
文章來源:南開大學招生辦公室 瀏覽次數:16556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授予的高等學校辦學自主權和《教育部關於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1]2號)中的規定,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 學校基本情況
第一條 學校名稱:南開大學。
辦學類型: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頒發證書的學校名稱:南開大學。
證書種類:凡具有我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允許的修業期限內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畢業生基本要求時,准予畢業,並發給畢業證書。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並發給學位證書。
第二條 學校地址:校本部 天津市南開區衛津路94號;
迎水道校區 天津市南開區迎水道100號;
泰達學院 天津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宏達街23號。
第三條 南開大學是國家教育部直屬綜合性、研究型全國重點大學,是首批列入國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點建設的大學之一,上級主管部門為教育部。
第四條 南開大學擁有雄厚的師資力量,堅實的科研基礎以及獨特的專業優勢,具備培養學士、碩士、博士和博士後等各級各類高級人才的完整教育體系。
第二章 招生計劃
第五條 經教育部核准,2011年南開大學計劃招收本科生3120人。我校根據我國社會發展和經濟建設需要、學校辦學條件,按照「優化生源結構,促進區域均衡」的原則,適度調減在屬地安排的計劃比例,以往年分省招生計劃數為基礎,結合近年來各地生源情況和畢業生就業情況,編制2011年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第六條 招生范圍:本科生面向全國(含港、澳、台地區)招生,所有招生計劃及收費標准由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室向社會公布,考生可向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室查詢。
第三章 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七條 學校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成立由主管校長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南開大學招生委員會」,負責貫徹落實教育部招生工作的有關政策,執行學校有關招生工作決議,研究制定學校有關招生工作規定,並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
第八條 招生委員會下設「南開大學招生辦公室」,作為學校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招生辦公室負責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主要職責有:進行有關招生工作的調查研究;根據學校的發展規模,制定分省分專業招生來源計劃;全面系統地宣傳學校的辦學思想、辦學條件、專業設置等情況;組織新生錄取。
第九條 南開大學本科生招生錄取工作執行《教育部關於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1]2號)的各項規定,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以及社會的監督。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十條 執行教育部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室制定的錄取政策和有關規定,貫徹「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在考生德、體考核合格的情況下,以所填報志願和文化考試成績為依據,公平競爭,公正錄取。
第十一條 錄取專業按總分優先的原則,將調檔范圍的考生從高分到低分排隊,當分數未達到第一專業志願錄取線時,則看是否達到了第二專業志願錄取分數線,依次類推直到錄取到最後一個專業志願。各專業志願之間沒有分數級差。
第十二條 如果當地同批次控制分數線以上第一志願報考我校人數不滿招生計劃數時,學校招收非第一志願考生,非第一志願考生的實際高考成績應不低於已投檔的第一志願考生的平均分。學校按志願順序依次調取非第一志願考生檔案,優先選擇有專業服從志願的考生。在分專業時,根據高考成績並參考考生單科成績安排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滿。對於部分徵求志願的省份,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第十三條 不錄取沒有填報南開大學志願的考生。
第十四條 對於有關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辦公室規定的招生錄取加分政策,學校可參考當地政策加分提檔,但在安排專業時不考慮加分因素,只按實際高考分數安排專業。在高考總分相同(不含附加分)的情況下,安排專業時優先安排語文、數學和外語三科成績高的考生。
第十五條 對江蘇考生實行先分數後等級規則排序,決定能否錄取與所錄專業。錄取專業時不考慮照顧分。選測科目和等級以招生計劃中公布的為准。
第十六條 對天津考生,在高考成績相同(不含附加分)的情況下,優先錄取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或綜合素質評價結果較佳的考生;在高考成績相同(不含附加分)的情況下,優先安排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或綜合素質評價結果較佳的考生的錄取專業。我校在高考錄取中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使用採取金牌榜排序,即按獲A的多少排序,如獲A的數目相同,再看獲B的數目,以此類推。在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安排專業時優先安排語文、數學和外語三科成績高的考生。
第十七條 我校保送生、自主招生、非通用語選拔招生、藝術特長生、高水平運動員、美術類等錄取辦法依據教育部、省(市、區)招辦規定及我校本年度相關類別招生簡章和考生與學校簽訂的協議執行。
第十八條 對於參加《高校招生》雜志第九屆「創新英語作文大賽」的優勝者,第一志願填報南開大學,高考成績達到南開大學在當地投檔線,專業服從調劑,南開大學優先錄取。
第十九條 在公布專業計劃時,公布使用英語教材進行教學的專業。提醒非英語語種的考生在填報相關專業志願時,要慎重考慮該專業對英語水平的特別要求。
第二十條 依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的規定對考生進行體檢。
第二十一條 新生入學後,學校將在3個月內進行全面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情況予以不同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以弄虛作假手段取得入學資格者,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二條 學校依據有關規定設立獎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學費減免、臨時困難補助等資助措施,幫助經濟困難的學生完成學業。
第二十三條 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錄取工作結束後,錄取結果將及時在南開大學本科生招生信息網上公布,考生可上網查詢。
附 則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由南開大學招生委員會於2011年4月10日審查通過,適用於南開大學2011年本科生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由南開大學招生委員會委託「南開大學招生辦公室」解釋。
南開大學本科生招生咨詢電話:022—23504845
南開大學招生辦公室網址:http://zsb.nankai.e.cn
南開大學網址:http://www.nankai.e.cn
E-mail:[email protected]
⑼ 南開大學在職博士同等學力招生要求是什麼
同等學力形式報考在職博士的話,需要報考者獲得碩士學位後滿五年的工作經驗,另外需要獨立發表過高水平的學術論文,或出版過高水平的專著。
以上是基本要求,你可以參考一下。
⑽ 南開大學mpacc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 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畢業生(2015年9月1日前獲得畢業證書),具備相關工作經驗的在職人員。
● 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規定的體檢要求。
二、計劃招生名額
2016年南開大學招收會計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學生人數待定。
三、考試科目與形式
● 初試:
1. 英語二(科目號:204):管理類聯考,筆試;
2. 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科目號:199):管理類聯考,筆試。
● 復試:
1. 專業知識:南開大學自主命題,筆試;
2. 綜合素質:南開大學自主命題,面試。
四、考試時間和地點
● 初試時間:2015年12月26日;復試時間:另行通知。
● 地點:參看準考證。
五、報名流程
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
● 網上報名時間:201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考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網址:http://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
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並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凡不按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網上報名有關具體要求和注意事項,詳見教育部官網www.moe.e.cn及「研招網」上發布的《201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建議廣大考生合理安排報名時間,避開報名高峰,避免網路擁堵。
● 現場確認時間:請考生及時關注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發布的公告,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方現場核對並確認個人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考生攜帶第二代身份證原件、本科畢業證書原件和網上報名編號在規定時間到報考點確認、繳費(部分報考點已經實現網上繳費)、照相。網上報名時報考點選擇南開大學的考生務必在網上繳費,確認地點以我校研究生院的通知為准。網上報名時選擇其他報考點的考生,在哪裡確認則在哪裡考試。經過確認後,報名才生效。
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在現場確認時應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
考生要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並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後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其自行承擔。
● 列印准考證:2015年12月14日至12月28日,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下載列印《准考證》。《准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塗改。考生憑下載列印的《准考證》及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
六、學習方式和學制
實行學分制,在職學習,學制2.5至3年。
七、學位授予
學員在規定年限之內修滿學分,成績合格,完成碩士畢業論文並通過南開大學組織的論文答辯,經校學位委員會審核批准後,授予南開大學頒發的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和碩士學位證書。
八、學費
收費標准:2015年的收費標准詳見南開大學研究生招生網報考指南欄目,網址:http://yzb.nankai.e.cn/sfbz/list.htm,提供給各位考生做參考, 2016年收費標准如有變動,以最新通知為准。
九、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22-23502334 23508941
網址:http://www.nankaimpacc.org
地址:天津市南開區白堤路南開大學商學院B區602
十、說明
● 學校不提供住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