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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怎麼出家

發布時間: 2022-09-17 04:53:36

㈠ 我想出家當和尚,需要什麼條件

首先要明確出家的目的,這是首要條件,否則出什麼家?

出家是為了擔當一切眾生的痛苦,給他們快樂,這是目的。不是為了自享清福。

要有正見。
慎重!

手續是次要。
出家豈是容易事。
必得發向道救生之真心乃可。此前又必得發真正出離心,深信業果,珍惜暇滿之身,深知身命動搖猶如水中泡,遠離貪愛,並非把出家當作避難所。如此,出家殊勝無比。
否則,種地獄因而已。慎之慎之。
不必說八萬六千煩惱,只淫慾能戒否?倘若不能,下地獄速矣。
總之,出家是勝事,但一定量力而行,切勿自作罪過。珍重珍重 。



現在出家為僧需要什麼條件?
第三章 收徒傳戒與僧團管理

第九條 要求出家的人,須本人自願,六 根具足(包括無生理缺陷),身體健康,信仰佛教 ,愛國守法,有一定文化基礎,父母許可,家庭同 意。寺院對要求出家的人,經查明身份來歷,認定 符合出家條件的,方可接受留寺,指定依止師,授 予三皈五戒,經僧團一年以上考察合格,再正式剃 度,並按規定的辦法和手續發給度牒。
第十條 皈依三寶,須本人自願,愛國守法 ,品行端正,有一定信仰基礎,經佛教徒介紹,皈 依師方可接受。
接受皈依弟子,應鄭重如法進行。皈依人須填 表登記個人姓名、簡歷及介紹人等,交寺院保存。
第十一條 寺院僧團健全,道風嚴肅,管理 正常,法務、生活設施完備,方有條件傳授三壇大 戒。能夠舉辦傳戒法會的寺院名單由省(自治區、 直轄市,下同)佛教協會嚴格按照條件,根據實際 需要,申報中國佛教協會審批、確定;未經批準的 寺院不得擅自舉辦。
具備傳戒資格的寺院傳授三壇大戒,須事先由 省佛教協會商得省級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同意後報中 國佛教協會審批。
全國每年傳授三壇大戒的寺院掌握在五處左右 ;每處每次受戒人數一般掌握在二百人左右;戒期 不少於四周,以利組織新戒學習戒相律儀。
第十二條 受戒者必須年滿二十歲,符合本 辦法第九條規定的條件,持有身份證、度牒和當地 主管部門及所在寺院的證明信件,經傳戒寺院所在 省佛教協會甄別鑒定,方可允許進堂受戒。年齡超 過六十周歲,除增戒、補戒者外,一般不予授戒。
第十三條 傳授三壇大戒,對象以本省受戒 人為主;外省受戒人必須由所在省佛教協會徵得傳 戒省佛教協會同意,開具證明,介紹前往受戒。
第十四條 傳授三壇大戒期間,必須分別講 授戒本。傳授比丘尼戒,有條件的實行二部僧授戒 制度。廢止燙香疤的做法。
第十五條 戒牒由中國佛教協會統一印製編 號,通過省佛教協會頒發。違犯國法教規者,舍戒 還俗者,由所在佛教協會或寺院收回戒牒,上交省 佛教協會注銷。
第十六條 授戒師、剃度師、皈依師必須是 愛國愛教、戒行清凈、通曉教理律儀、戒臘十夏以 上的僧人;其資格由省佛教協會按照條件審核認定 ,並發給證書。未經認定資格者,不得傳戒、收徒 和接受皈依弟子。
第十七條 寺院應根據實際需要,提出常住 僧人名額,報政府主管部門審定。在規定名額內, 凡接受常住僧人,已出家的,必須驗明戒牒、度牒 或所在地區佛教協會(無佛協組織的可由原寺院) 證明;新出家的,按照本辦法第九條規定辦理。寺 院對要求常住的僧人,須考核一年合格後,報請政 府主管部門辦理戶口轉入等手續。
第十八條 常住僧人如還俗離寺,寺院應收 回戒牒、度牒,將戶口轉回原地。違犯重戒、不遵 寺規、教育不改者,經寺務會議討論決定,予以遷 單。對利用僧人身份招搖撞騙、為非作歹、敗壞佛 門、影響極壞者,經寺務會議決定,報上級佛教協 會批准,開除僧籍,收繳其戒牒、度牒,並將戶口 轉回原地。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九條 常住僧人須定居兩年以上,方可 外出參學,並須經寺院同意開具證明,註明參學地 點和往來期限。濫開證明釀成嚴重後果者,須追究 責任。接待寺院應驗明有關證明,方准掛單,並按 公民遷徙流動的規定到當地政府有關部門辦理手續 。
凡掛單僧人須遵守寺規,隨眾修持、勞作。如 有違犯,勸說不聽的,應隨時起單

以下信息僅供參考,畢竟學佛事大。

一、怎樣出家:

1、要求年滿十八歲,父母同意,信仰真誠,相貌端正。

2、出家地點在自己所在省市即可,或外省市寺廟也行。

3、到寺廟找丈方或當家、知客出家,或找其他師父咨詢。

二、中國佛學院招生條件:

1、招收具有高中畢業以上學歷或同等文化程度,有一至二年的出家生活經歷。

2、信仰虔誠,品學兼優,志願從事佛教事業的青年僧人。

3、無婚姻或戀愛關系。年齡在十九至二十五周歲之間。

4、相貌端正,身體健康,無神經病(含奧抗陽性)史及其它傳染病或殘疾。

5、由本人所在地的寺院組織或佛協組織,向所在省的宗教部門推薦報名。

中國佛學院招生簡章

一、招生條件:

招收具有高中畢業以上學歷或同等文化程度,有一定時間的出家生活經歷,信仰虔誠,品學兼優,志願從事佛教事業的青年僧人。

無婚姻或戀愛關系。年齡在十九至二十五周歲之間。

相貌端正,身體健康,無神經病(含奧抗陽性)史及其它傳染病或殘疾。

二、招考辦法:

由本人所在地的寺院組織或佛協組織,向所在省的宗教部門推薦報名。

報考者需把學歷證明及體檢表(一定要有奧抗檢查),脫帽僧裝一寸近照四張,隨同報名單函寄本院。經審核符合報考條件後,發給准考證。【寄來:(1)報考登記表、(2)體檢表、(3)推薦介紹信、(4)相片四張】。

三、招生名額:

大學本科四年制。每兩年招生一次,招生名額四十名左右。

四、考試與錄取:

考試科目:佛學、語文、政治、史地、英語、課誦。

錄取考生:按照考試成績,擇優錄取。

五、生活待遇:

學生在校期間生活待遇:學院規定每月發給每人生活費;發給一定數量的僧服;享受公費醫療待遇;寒暑假回原地,憑學生證可享受半價優待票。

六、培養目標:

佛學院以培養較高造詣的佛教學術研究人才、佛學教學人才、寺廟管理人才和國際佛學交流人才為目標。

七、畢業去向:

畢業後學院不包分配,故原則上仍回原推薦單位安排工作。

根據全國佛教事業的需要,本人自願,可由中國佛學院與原推薦單位協商,同意後調配安排工作。

畢業後的待遇,按照大學本科畢業生的待遇,由用人的寺廟或單位負責解決。

畢業生可報考本院研究生班。

中國佛學院招生辦公室

地址:北京市宣武區法源寺前街七號 郵編:100052

㈡ 大學畢業後去當和尚需要哪些條件,具體流程是怎樣的,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依據收徒傳戒與僧團管理 詳解如下 第九條 要求出家的人,須本人自願,六 根具足(包括無生理缺陷),身體健康,信仰佛教 ,愛國守法,有一定文化基礎,父母許可,家庭同 意。寺院對要求出家的人,經查明身份來歷,認定 符合出家條件的,方可接受留寺,指定依止師,授 予三皈五戒,經僧團一年以上考察合格,再正式剃 度,並按規定的辦法和手續發給度牒。 第十條 皈依三寶,須本人自願,愛國守法 ,品行端正,有一定信仰基礎,經佛教徒介紹,皈 依師方可接受。 接受皈依弟子,應鄭重如法進行。皈依人須填 表登記個人姓名、簡歷及介紹人等,交寺院保存。 第十一條 寺院僧團健全,道風嚴肅,管理 正常,法務、生活設施完備,方有條件傳授三壇大 戒。能夠舉辦傳戒法會的寺院名單由省(自治區、 直轄市,下同)佛教協會嚴格按照條件,根據實際 需要,申報中國佛教協會審批、確定;未經批準的 寺院不得擅自舉辦。 具備傳戒資格的寺院傳授三壇大戒,須事先由 省佛教協會商得省級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同意後報中 國佛教協會審批。 全國每年傳授三壇大戒的寺院掌握在五處左右 ;每處每次受戒人數一般掌握在二百人左右;戒期 不少於四周,以利組織新戒學習戒相律儀。 第十二條 受戒者必須年滿二十歲,符合本 辦法第九條規定的條件,持有身份證、度牒和當地 主管部門及所在寺院的證明信件,經傳戒寺院所在 省佛教協會甄別鑒定,方可允許進堂受戒。年齡超 過六十周歲,除增戒、補戒者外,一般不予授戒。 第十三條 傳授三壇大戒,對象以本省受戒 人為主;外省受戒人必須由所在省佛教協會徵得傳 戒省佛教協會同意,開具證明,介紹前往受戒。 第十四條 傳授三壇大戒期間,必須分別講 授戒本。傳授比丘尼戒,有條件的實行二部僧授戒 制度。廢止燙香疤的做法。 第十五條 戒牒由中國佛教協會統一印製編 號,通過省佛教協會頒發。違犯國法教規者,舍戒 還俗者,由所在佛教協會或寺院收回戒牒,上交省 佛教協會注銷。 第十六條 授戒師、剃度師、皈依師必須是 愛國愛教、戒行清凈、通曉教理律儀、戒臘十夏以 上的僧人;其資格由省佛教協會按照條件審核認定 ,並發給證書。未經認定資格者,不得傳戒、收徒 和接受皈依弟子。 第十七條 寺院應根據實際需要,提出常住 僧人名額,報政府主管部門審定。在規定名額內, 凡接受常住僧人,已出家的,必須驗明戒牒、度牒 或所在地區佛教協會(無佛協組織的可由原寺院) 證明;新出家的,按照本辦法第九條規定辦理。寺 院對要求常住的僧人,須考核一年合格後,報請政 府主管部門辦理戶口轉入等手續。 第十八條 常住僧人如還俗離寺,寺院應收 回戒牒、度牒,將戶口轉回原地。違犯重戒、不遵 寺規、教育不改者,經寺務會議討論決定,予以遷 單。對利用僧人身份招搖撞騙、為非作歹、敗壞佛 門、影響極壞者,經寺務會議決定,報上級佛教協 會批准,開除僧籍,收繳其戒牒、度牒,並將戶口 轉回原地。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九條 常住僧人須定居兩年以上,方可 外出參學,並須經寺院同意開具證明,註明參學地 點和往來期限。濫開證明釀成嚴重後果者,須追究 責任。接待寺院應驗明有關證明,方准掛單,並按 公民遷徙流動的規定到當地政府有關部門辦理手續 。 凡掛單僧人須遵守寺規,隨眾修持、勞作。如 有違犯,勸說不聽的,應隨時起單 概括出家條件: 1.父母親或監護人的同意許可,持父母同意的書面材料,和身份證、戶籍證明(由派出所開)、體健正面到你認為有緣的寺院。 2. 四肢齊全。(缺欠手腳、手腳歪曲、癱瘓、小兒麻痹症患者、麻瘋病患者、歪頭等不能端正走路者,不可受戒出家。) 3. 五官端正。(瞎眼、斗雞眼、耳聾、耳缺、歪嘴、兔嘴或缺嘴、啞巴等,是不可受戒出家的。) 4. 沒有染上會傳染的嚴重疾病。(如愛滋病,多種皮膚病等。但傷風感冒不在此例。) 5. 沒有債務問題纏身者。(如:破產、生意失敗而欠下一身債務者。) 6. 沒有違犯國家法律(刑事)或正在打官司等事纏身者。(指遭警方通緝者。若曾是犯罪,但已刑滿出獄者不在此例。) 7. 年齡不小過7歲,不大於60歲。 8. 精神健全。(指沒有患上任何精神病,如:精神衰弱症、精神分裂症、羊癲症之類會失去知覺理智而失態之病症。) 9. 心理健全、正常。(雙性人不可出家。) 10. 要求出家者,須本人自願,六根具足(包括無生理缺陷),身體健康,信仰虔誠,愛國守法(包括無法律糾紛),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父母許可,無婚姻戀愛關系。寺院對要求出家者,經查明身份來歷,認定符合出家條件,經僧團一年以上考察合格(考驗階段要做的事情:背誦五堂功課、學習沙彌律儀、學佛教基礎知),可以拜一個比丘,女性則拜比丘尼為剃度師,定期在佛前舉行剃度儀式,即剃去須發,以僧裝更換世俗服裝,去俗姓,改姓釋,並由師父按各自法派取一法名與法號。並按規定發給度牒。然後經過短期修學,求受十戒,這就成為沙彌或沙彌尼。沙彌是根據古代印度語音譯的,意義是「息惡行善」者。取得了沙彌或沙彌尼的資格,即為比丘或比丘尼的候補者。(全國漢傳佛教實行度牒僧籍制度的辦法) 出家條件: 1、五官端正、身體健康、六根具足,無不良嗜好如抽煙,酗酒,賭博等。 2、年齡在17--60歲之間,而且父母同意。 3、無法律糾紛,無負債,無婚姻關系。 4、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初中以上即可,當然越高越好,但文化高不一定是好事,如果過於注重文字往往對修行不利,成為所知障。 5、欲出家者可以持父母同意的書面材料,和身份證、戶籍證明(由派出所開)、體檢證明到你認為有緣的寺院,有認識人和介紹人最好。 6、到寺院後要一切按照寺院的要求去做,放下世間一切娛樂設施,進入考驗階段, 7、考驗階段要做的事情:背誦五堂功課、學習沙彌律儀、學佛教基礎知識。 8、僧人的待遇:凡出家為僧者,寺院負責安置其日常起居、生活、飲食、醫療等所需,不需要交納任何費用,並且根據寺院的收入情況,每個僧人每月有50--300元不等的生活補貼,用於外出乘車、購買自己學習所用經書等。有的寺院會更少。

㈢ 想要出家,需要什麼手續

想要出家,首先需要爭得家人同意,有家庭的需要離婚,沒結婚的需要父母同意。另外,不同寺院對於出家要求也不同,不少漢傳寺院需要先去寺院做一段時間的居士,類似考察期。合格才能剃度出家。再有就是,寺院里的剃度也只是出家的一個開始,這正成為一個出家人需要去受三壇大戒以後,剃度後,男眾在寺院修學一年以上,女眾在寺院修學兩年以上;有一定佛教學識,能獨立完成日常課誦和具備基本佛事法務活動能力。受戒人員求授三壇大戒,需履行以下程序:

  • (一)經剃度師同意後,向所在寺院提出書面申請;

  • (二)所在寺院審核同意後,報所在地佛教協會;

  • (三)所在地佛教協會審核同意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佛教協會;

  • (四)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佛教協會審核同意後,受戒人員持身份證原件、戶口簿復印件及剃度師戒牒復印件,常住寺院和所在市(縣)佛教協會以及省、自治區、直轄市佛教協會的相關證明,報舉辦傳戒法會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佛教協會會同傳戒寺院有關執事審核無誤,予以登記;

  • (五)受戒人員進堂前,舉辦傳戒法會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佛教協會和傳戒寺院,須對其進行面試,考察是否具有一定佛教學識和理解受戒意義,能否背誦《朝暮課誦》、《沙彌律儀要略》和《毗尼日用切要》。

㈣ 一般出家的流程是有哪些出家之前需要什麼樣的准備和修為謝謝,阿彌陀佛!

一個人要加入僧團,成為正式的出家修行者,不僅要符合一定的條件,而且還要履行一整套嚴格的程序和儀式。出家條件主要有「十三難事」和「十六輕遮」。

出家的條件

佛教對於出家是有著嚴格規定的。一個人要出家,除了信奉佛教、真心願意皈依佛門之外,一般來說還要符合以下條件:

一、必須是一個自由人。為人子女的,要得到父母的同意;身有官職的要辭去官職;已結婚的,要解除婚姻關系等。總之,出家前要擺脫人的所有社會屬性。

二、要接受身體檢查。一些患有疾病和身體有缺陷的人是不允許出家的。主要有:患有惡疾的人;「黃門」,就是被閹割的人,這樣的人是佛教尤其忌諱的;男性或者女性性徵不全的人,這樣的人被佛教視為身體不凈。

三、沒有犯過罪。尤其是犯過重罪的人是被禁止出家的。

四、沒有債務糾紛。

出家的程序、儀式

出家和受戒密不可分,出家就要受戒,一個人只有正式受過戒了才能獲得真正的僧人資格。一般來說,漢傳佛教的僧人一般要受三次戒:第一次是沙彌戒;第二次是比丘戒;第三次是菩薩戒。這三戒合稱「三壇傳戒」。

第二次受比丘戒是成為一名正式僧人的根本戒律。也就是說,受了比丘戒.就有了正式的僧人資格。

受比丘戒要滿足一定的條件:首先,受戒者必須年滿20歲,並且曾受過沙彌戒。其次,授戒儀式上必須有足夠數量的主持和尚和證明人。

漢傳佛教一般要求「十師」,或者稱「三師七證」。三師包括:授戒的主師、教授師和羯磨師(羯磨,指佛事中的表白、告知等事)。三師缺一不可。七證則是七位受過比丘戒的僧人在旁為證。 「三師七證」如果數量不夠或者其中有一個人犯過戒律,授戒儀式就不能生效。

最後,授比丘戒的儀式還要在特定的地點舉行,這就是「戒壇」。

比丘戒受戒儀式的程序大體如下:

首先,寺院鳴鍾,將僧眾和受戒者集中到戒台殿,然後十師由戒壇南面下層東階登壇,在壇頂自東向北繞佛像一周,依次就座。其他的僧人都在戒壇的中下兩層依次坐下,而受戒者則站在壇下南邊東階上,面向西方。這時候,威儀教授師引導受戒人先向佛像行三遍跪拜禮,再一一禮拜十師及僧眾,接著合掌跪在草墊上,念乞戒文:「大德一心念我某某,今請大德為和尚,願大德為我做和尚。我依大德故,得受具足戒慈悲故。」接著,教授師下壇,向受戒人說明比丘必備的衣缽等六種物品的名稱和樣式。並詢問:「今此衣缽是汝自己有否?」受戒者一一回答說:「有」。

此後,教授師單獨、隱秘地向受戒人查問「十三難事」和「十六輕遮」。「難事」是指不能受戒的惡事,「輕遮」是指身體具有某種缺陷,並不是做過惡事。對教授師的詢問,受戒者要誠實地回答。這些「難事」和「輕遮」中,只要受戒者符合其中一條,就不允許受戒。如果考核全部通過,教授師將向僧眾說明,這個受戒者是「遍凈之身」。眾僧同意後,受戒人進來,再次禮拜佛像、十師和眾僧,然後登上壇頂,在羯磨師面前請戒。

羯磨師在壇上當眾再次查問受戒者是否犯有「難事」和「輕遮」。問完後,羯磨師開始做「四白羯磨」。這里的「白」是表白的意思,也就是羯磨師要向主戒的大德和其他僧眾說明剛才詢問的情況,請眾僧表示是否同意。請示一共有四次,故稱「四白羯磨」。最後一遍羯磨說完,眾僧都不說話,就表示全體通過了。這時,羯磨師就宣布,此人可受具足戒。受戒完畢,十師和眾僧依次下壇,比丘戒儀式結束。

㈤ 怎樣才可以出家為僧

出家不是那麼簡單。要求很高。
要有正見。
慎重!
以下信息僅供參考,畢竟學佛事大。

一、怎樣出家:

1、要求年滿十八歲,父母同意,信仰真誠,相貌端正。

2、出家地點在自己所在省市即可,或外省市寺廟也行。

3、到寺廟找丈方或當家、知客出家,或找其他師父咨詢。

二、中國佛學院招生條件:

1、招收具有高中畢業以上學歷或同等文化程度,有一至二年的出家生活經歷。

2、信仰虔誠,品學兼優,志願從事佛教事業的青年僧人。

3、無婚姻或戀愛關系。年齡在十九至二十五周歲之間。

4、相貌端正,身體健康,無神經病(含奧抗陽性)史及其它傳染病或殘疾。

5、由本人所在地的寺院組織或佛協組織,向所在省的宗教部門推薦報名。

中國佛學院招生簡章

一、招生條件:

招收具有高中畢業以上學歷或同等文化程度,有一定時間的出家生活經歷,信仰虔誠,品學兼優,志願從事佛教事業的青年僧人。

無婚姻或戀愛關系。年齡在十九至二十五周歲之間。

相貌端正,身體健康,無神經病(含奧抗陽性)史及其它傳染病或殘疾。

二、招考辦法:

由本人所在地的寺院組織或佛協組織,向所在省的宗教部門推薦報名。

報考者需把學歷證明及體檢表(一定要有奧抗檢查),脫帽僧裝一寸近照四張,隨同報名單函寄本院。經審核符合報考條件後,發給准考證。【寄來:(1)報考登記表、(2)體檢表、(3)推薦介紹信、(4)相片四張】。

三、招生名額:

大學本科四年制。每兩年招生一次,招生名額四十名左右。

四、考試與錄取:

考試科目:佛學、語文、政治、史地、英語、課誦。

錄取考生:按照考試成績,擇優錄取。

五、生活待遇:

學生在校期間生活待遇:學院規定每月發給每人生活費;發給一定數量的僧服;享受公費醫療待遇;寒暑假回原地,憑學生證可享受半價優待票。

六、培養目標:

佛學院以培養較高造詣的佛教學術研究人才、佛學教學人才、寺廟管理人才和國際佛學交流人才為目標。

七、畢業去向:

畢業後學院不包分配,故原則上仍回原推薦單位安排工作。

根據全國佛教事業的需要,本人自願,可由中國佛學院與原推薦單位協商,同意後調配安排工作。

畢業後的待遇,按照大學本科畢業生的待遇,由用人的寺廟或單位負責解決。

畢業生可報考本院研究生班。

中國佛學院招生辦公室

地址:北京市宣武區法源寺前街七號 郵編:100052
我十二分的鄭重對您說,

1、請問你真正出家的目的是什麼?真正出家應該是什麼目的?明確嗎?

2、能持五戒嗎?比如淫戒?

3、真對紅塵俗世不留戀 達到了出家的要求嗎?出離心夠嗎?對佛法自信有正見嗎?

首先要明確出家的目的,這是首要條件,否則出什麼家?

出家

『在家』之對稱。指辭別家庭眷屬、棄舍世務而專心修行佛法。又稱出塵。《顯揚聖教論》卷三雲(大正31·494c)∶『出家者,謂持出家威儀相貌,棄舍俗境,受持禁戒,如法乞求清凈自活。』
出家的行為自古即行於印度,吠陀時代已有舍世舍家而求解脫之人。之後,婆羅門教徒等亦承受其風,多入山林閑寂處專心修道。在佛教而言,以釋尊之出家學道為始,乃至爾後之教團乃以出家人為核心。

『雲何善法欲?謂如有一或從佛所或弟子所,聞正法已,獲得凈信,得凈信已,應如是學。在家煩擾,若居塵宇,出家閑曠,猶處虛空,是故我今應舍一切妻子眷屬財谷珍寶,於善說法毗奈耶中,正舍家法趣於非家。既出家已,勤修正行,令得圓滿,於善法中生如是欲,名善法欲。雲何正出家?謂即由此勝善法欲增上力故,白四羯磨,受具足戒,或受勞策所學屍羅,是名正出家。』

《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卷下四之二引齊文宣王蕭子良之說,謂出家有十八難行∶(1)辭父母親情,(2)割妻子恩染,(3)棄權勢地位,(4)忍飢苦而節食,(5)絕好滋味而甘啖蔬食,(6)不厭翹勤而精苦,(7)不吝惜七珍而舍離,(8)不畜聚錢帛而棄散,(9)不恃奴僮而自給,(10)不睹五色, (11)不聞八音,(12)不藏飾玩,(13)不溺安身養體而忘形捨命,(14)不貪眠卧晝夜不寢,(15)息交遊而處寂,(16)飲饌不入口,(17) 午後不取食,(18)處冢間而離愛

大學生怎麼出家

揚州高旻寺。禪宗四大叢林,棒喝門庭,家風凜冽。至今還保持出坡的傳統。如果吃的苦,受的委屈,真發心出家,可來寺院。

㈦ 怎樣出家

關於出家的條件及方法。
(一)依據如來的正法規(dhamma)與律(vinaya),以及國家相關規定。欲受戒出家的人,除了要擁有虔誠恭敬且正確的信念之外,尚須具備以下的條件:

1.父母親或監護人的同意許可(佛制可通融),持父母同意的書面材料,和身份證、戶籍證明(由派出所開)、體檢證明(有的地方不要)到你認為有緣的寺院。

2. 四肢齊全(佛制)。(缺欠手腳、手腳歪曲、癱瘓、小兒麻痹症患者、麻瘋病患者、歪頭等不能端正走路者,不可受戒出家。)

3. 五官端正(佛制)。(瞎眼、斗雞眼、耳聾、耳缺、歪嘴、兔嘴或缺嘴、啞巴等,是不可受戒出家的。)

4. 沒有染上會傳染的嚴重疾病(佛制,病好了可以出家)。(如愛滋病,多種皮膚病等。但傷風感冒不在此例。)

5. 沒有債務問題纏身者(佛制,債務還清了可以出家)。(如:破產、生意失敗而欠下一身債務者。)

6. 沒有違犯國家法律(刑事)或正在打官司等事纏身者。(指遭警方通緝者。若曾是犯罪,但已刑滿出獄者不在此例。) (佛制可通融)

7. 沙彌年齡不小於7歲(佛制),沙彌年齡不小於17歲(政府)。 (佛制年滿二十受大戒,不滿二十的可以出家做沙彌。出家年齡沒有上限,佛在世時有一百二十歲才出家受戒的。但是最少要生活能夠自理,有能力修學受持戒律,否則不許出家。)

8. 精神健全(佛制,病好後可以出家)。(指沒有患上任何精神病,如:精神衰弱症、精神分裂症、羊癲症之類會失去知覺理智而失態之病症。)

9. 心理健全、正常。(雙性人不可出家。佛制) [佛制]

(二)全國漢傳佛教實行度牒僧籍制度的辦法規定。

要求出家者,須本人自願,六根具足(包括無生理缺陷),身體健康,信仰虔誠 [佛制],愛國守法(包括無法律糾紛),父母許可,無婚姻戀愛關系。寺院對要求出家者,經查明身份來歷,認定符合出家條件,經僧團一年以上考察合格(考驗階段要做的事情:背誦五堂功課、 [非佛制]學習沙彌律儀 [佛制]、學佛教基礎知),可以拜一個比丘,女性則拜比丘尼為剃度師,定期在佛前舉行剃度儀式,即剃去須發,以僧裝更換世俗服裝 [佛制]。 [非佛制]去俗姓,改姓釋,並由師父按各自法派取一法名與法號。並按規定發給度牒。然後經過短期修學,求受十戒,這就成為沙彌或沙彌尼。沙彌是根據古代印度語音譯的,意義是「息惡行善」者。取得了沙彌或沙彌尼的資格,即為比丘或比丘尼的候補者。

(三)對於出家的學歷要求,並不是很多人說的要大學學歷。國家沒規定有(只是擔任住持的僧人,要求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但要求也不是太嚴格),各地政府根據自己實際情況制定(實際有許多還是小學文化出家)。(非佛制)

以上,除註明為 [佛制]外,余皆非佛制。其根據在《四分律藏》中 ,由於未受戒的在家人和以及沙彌不得閱讀《四分律》,所以具體經典出處就不列出了。以上[佛制]內容也不夠全面,但希望為想了解出家方法的人有所幫助。

還有問題請到尼姑吧咨詢。

㈧ 想問,想出家需要什麼條件

以出家的重要條件如下:1,虔誠信仰佛教;2,身體健康,無重大疾病,無重大殘疾;3,無婚戀關系,無婚戀嚮往;4,能遵守佛教戒律;5,無官司無債務;6,18歲以下要父母同意;7,完全素食;如果以上條件沒有問題,可以找個寺院,先做義工,一邊學習佛教基礎知識,一般體驗一下寺院生活,然後決定。

㈨ 出家需要什麼條件

一、怎樣出家:

1、要求年滿十八歲,父母同意,信仰真誠,相貌端正。

2、出家地點在自己所在省市即可,或外省市寺廟也行。

3、到寺廟找丈方或當家、知客出家,或找其他師父咨詢。

二、中國佛學院招生條件:

1、招收具有高中畢業以上學歷或同等文化程度,有一至二年的出家生活經歷。

2、信仰虔誠,品學兼優,志願從事佛教事業的青年僧人。

3、無婚姻或戀愛關系。年齡在十九至二十五周歲之間。

4、相貌端正,身體健康,無神經病(含奧抗陽性)史及其它傳染病或殘疾。

5、由本人所在地的寺院組織或佛協組織,向所在省的宗教部門推薦報名。

中國佛學院招生簡章

一、招生條件:

招收具有高中畢業以上學歷或同等文化程度,有一定時間的出家生活經歷,信仰虔誠,品學兼優,志願從事佛教事業的青年僧人。

無婚姻或戀愛關系。年齡在十九至二十五周歲之間。

相貌端正,身體健康,無神經病(含奧抗陽性)史及其它傳染病或殘疾。

二、招考辦法:

由本人所在地的寺院組織或佛協組織,向所在省的宗教部門推薦報名。

報考者需把學歷證明及體檢表(一定要有奧抗檢查),脫帽僧裝一寸近照四張,隨同報名單函寄本院。經審核符合報考條件後,發給准考證。【寄來:(1)報考登記表、(2)體檢表、(3)推薦介紹信、(4)相片四張】。

三、招生名額:

大學本科四年制。每兩年招生一次,招生名額四十名左右。

四、考試與錄取:

考試科目:佛學、語文、政治、史地、英語、課誦。

錄取考生:按照考試成績,擇優錄取。

五、生活待遇:

學生在校期間生活待遇:學院規定每月發給每人生活費;發給一定數量的僧服;享受公費醫療待遇;寒暑假回原地,憑學生證可享受半價優待票。

六、培養目標:

佛學院以培養較高造詣的佛教學術研究人才、佛學教學人才、寺廟管理人才和國際佛學交流人才為目標。

七、畢業去向:

畢業後學院不包分配,故原則上仍回原推薦單位安排工作。

根據全國佛教事業的需要,本人自願,可由中國佛學院與原推薦單位協商,同意後調配安排工作。

畢業後的待遇,按照大學本科畢業生的待遇,由用人的寺廟或單位負責解決。

畢業生可報考本院研究生班。

中國佛學院招生辦公室

地址:北京市宣武區法源寺前街七號 郵編:10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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