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學籍
A. 大學畢業後還有學籍嗎
大學畢業學校還會保留兩年學籍的。
高校畢業生畢業後一般可以在學校免費託管內檔案兩年(註:各容地政策會有不同),待落實工作單位後,將戶籍和檔案遷至工作單位所在地。注意超過兩年仍未落實工作的,學校將其檔案和戶口遷回生源地。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等有人事檔案託管權的單位,可以為在該單位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免費保存檔案。可以存放在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較易於畢業生解決一些實際問題。
(1)大學生學籍擴展閱讀:
大學畢業保留學籍介紹如下:
准備在生源地范圍內就業的畢業生和暫時不想就業的畢業生,可以把檔案轉至生源地,由所在地級市的人事局接收,手續簡單方便。但兩年內如離開生源地就業,需重新辦理改派手續。
應屆高校畢業生持由學校出具的《黨組織關系介紹信》,可以到擬存檔案的機構辦理轉入手續。檔案記載著一個人成長的軌跡,記載著身份、黨團組織關系、學歷、經歷、職稱、政審情況以及人才能力、性格、工作作風、思想政治表現等。
B. 大學可以保留學籍嗎
大學可以保留學籍,不過要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應征入伍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新生可保留入學資格至退役後一年。
因病休學經學校批准可以保留學籍,但休學時間累計不得超過兩年。
學生符合保留學籍申請條件,本人填寫申請書由所在學院簽發保留學籍審批表;學生持申請書、兩份審批表到學生處學籍科審核備案後下發學籍變動通知單,到各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完成保留學籍手續辦理。保留學籍審批時間以學生處審批時間為准。
(2)大學生學籍擴展閱讀:
普通高等學校學籍管理條例:
1.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按照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和學校規定的有關證件,按期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寫信並附原單位或所在街道、鄉鎮證明,向學校請假。假期一般不得超過兩周。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報到的,以曠課論,超過兩周未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2.新生入學後,學校應在三個月內按照招生規定進行復查。經過復查、注冊的,即取得學籍。復查不符合招生條件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屬營私舞弊者,一經查實,取消學籍,予以退回,情節惡劣的,須請有關部門查究。
3.新生進行體檢復查患有疾病者,經醫療單位證明,短期治療可達到健康標準的,本人申請,由學校批准,可准許保留入學資格一年,並應回家或回原單位治療。
4.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必須在下學年開學前向學校申請人學,經縣以上醫院證明,學校復查合格,方可重新辦理入學手續。復查不合格或逾期不辦入學手續者,取消人學資格。
5.每學期開學時,學生必須按時到校辦理入學注冊手續。因故不能如期注冊者,必須履行請假手續,否則以曠課論。未經請假逾期兩周不注冊的,按自動退學處理。
C. 大學生有學籍號嗎
大學生學籍有學籍號。
2014年8月5日,教育部日前印發《關於做好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全面應用工作的通知》,根據通知,教育部將為每位學生核發全國唯一的學籍號。
學籍號是學籍信息的核心要素。學籍號以學生居民身份證號為基礎生成,一人一號,伴隨學生整個學習生涯,原則上終身不變。學籍號分為「G」字頭正式學籍號、「L」字頭臨時學籍號以及「J」字頭學籍號三種。較為常見的是「G」字頭正式學籍號和「L」字頭臨時學籍號。
(3)大學生學籍擴展閱讀
學籍號由16位構成,其中各位的意義為:
省市位(2位)+區縣(2位)+學校類別(1位)+學校(3位)+學生類別(1位)+屆別(2位)+班(2位)+學生號(2位) +校驗位(1位)。
教委定義省市位和校驗位。
省市位(2位):北京市為:01
區縣編號(2位): 註:由於北京撤縣改區,區縣代碼隨之改變
學校類別(1位):0=小學; 1=初中; 2=小學、初中並存學校(九年一貫制); 3=小學、初中、高中並存學校; 4=完中; 5=普高; 6=職高; 7=職普高並存學校。
學校(3位):編碼由各區縣編制定義。註:這三位是學校編碼的最後三位,即學校自編代碼。
學生類別(1位):0=小學生,1=初中生,2=普高學生,3=職高學生,4=小學生(借讀生),5=初中生(借讀生),6=高中生(借讀生),7=小學生(按北京市戶口對待借讀生),8=初中生(按北京市戶口對待借讀生),9=高中生(按北京市戶口對待借讀生)。
D. 在校大學生學籍怎麼查詢在什麼網站上查詢
可以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 http://www.chsi.com.cn進行查詢。
具體步驟:
1、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 http://www.chsi.com.cn,點擊登錄。

E. 怎樣查大學學籍
一、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
1.填寫相關信息,跟隨提示完成注冊,建議使用手機注冊
2.注冊完畢後將自動登錄,在個人頁面點擊學籍信息即可查詢自己的學籍信息
點擊查看:2017年高考資訊信息與政策匯總
二、登陸學信網主頁
1.找到網站右邊的「學信檔案」點擊「注冊」:進行實名注冊
2.注冊完成後,進行登錄。
3.點擊學信檔案
4.點擊藍色框學信信息
5.學生本人即可查看學籍信息,包括姓名、院校名稱、專業名稱、學籍狀態(學籍已注冊的學生學籍狀態顯示為學籍注冊)。
三、學籍號由16位構成,其中各位的意義為:
省市位(2位)+區縣(2位)+學校類別(1位)+學校(3位)+學生類別(1位)+屆別(2位)+班(2位)+學生號(2位)+校驗位(1位)。
教委定義省市位和校驗位。
省市位(2位):北京市為:01
區縣編號(2位):註:由於今年北京撤縣改區,區縣代碼隨之改變
學校類別(1位):0=小學;1=初中;2=小學、初中並存學校(九年一貫制);3=小學、初中、高中並存學校;4=完中;5=普高;6=職高;7=職普高並存學校。
學校(3位):編碼由各區縣編制定義。註:這三位是學校編碼的最後三位,即學校自編代碼。
學生類別(1位):0=小學生;1=初中生;2=普高學生;3=職高學生。
屆別(2位):按入學年度後兩位加學年制年度計算,為學生應畢業年度的後兩位。
班(2位),學號(2位):編碼由各學校編制。
(5)大學生學籍擴展閱讀:
"學信檔案"是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各類學生個人信息檔案的總稱,涉及全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資料庫中各類學生的學籍、學歷、招生錄取、助學貸款等信息。目前開通學籍、學歷、圖像校對審核服務,招生錄取、助學貸款等服務將後期完善。
學生本人通過實名注冊,利用手機簡訊(免簡訊費)或郵箱獲得注冊校驗碼的方式,將自己的實際身份與資料庫中的高考、學籍、學歷、學生資助等信息實現綁定,實現免費注冊和免費查詢所有的個人檔案信息,並使自己擁有一份完整的學信電子檔案。
學信檔案基本功能
1. 實名注冊成功後,學生可免費查詢"學信檔案"中本人的學籍、學歷等信息;
2. 學生參與校對個人信息檔案,提高信息檔案的准確性。
F. 大學學籍
大學學籍復就是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劃制,這個是電子注冊一人一號學校不可能弄虛作假,如果你到學校報到後還沒有注冊那麼基本上是學校忽悠你了,你快找學校學生管理處--學校校長--各省市教育部門--快退錢因為他們是違規或違法了,不知你滿意不滿意?
G. 大學學籍怎樣填
以學生居民身份證號為基礎生成,一人一號,伴隨學生整個學習生涯。
學籍號是學籍信息的核心要素。學籍號以學生居民身份證號為基礎生成,一人一號,伴隨學生整個學習生涯,原則上終身不變。學籍號分為「G」字頭正式學籍號、「L」字頭臨時學籍號以及「J」字頭學籍號三種。
學籍號長度為16位;學籍號字元為開頭1位字母和0至9的數字。省市位(2位)+區縣(2位)+學校類別(1位)+學校(3位)+學生類別(1位)+屆別(2位)+班(2位)+學生號(2位) +校驗位(1位)。
(7)大學生學籍擴展閱讀:
學籍的相關要求規定:
1、在校學生因病需要休學的,應持市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及住院病歷復印件,由父母或其它監護人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校長根據醫院診斷書在學生本人、家長的書面申請書上簽字後,方可由學校學籍管理人員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具體辦理休學。
2、學生因故申請退學(或輟學),需持家長的書面申請和家長所在單位證明,由教務處審查,校長簽字批准,經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後,方可辦理退學(或輟學)手續,並及時上報當地政府。
3、學生在校期間,在規定年限內完成規定課程,全面考核成績合格者,學校發給畢業證書。兩科或兩科以上不及格者發給肄業證書,可參加下一屆的學生成績考核(不及格科),合格後發給畢業證書。
H. 學生學籍是什麼意思
學籍是指一個學生屬於某學校的一種法律上的身份或者資格,登記學生姓名的冊子,專指作為某校學生的資格。2013年9月1日起,全國已經初步建立了小中大學籍的信息管理系統。
辦理要求:
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凡屬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學籍者,一經查實,取消學籍。冒名頂替取得學籍並獲得證書者,一經查實,追回證書,並在教育部指定的學歷證書查詢網站上撤銷學歷證書電子注冊信息。
未經省級招生部門錄取的學生,不管其在校學習時間多長,均無學籍。即使修業期滿,成績合格,也不能獲得國家承認的普通高等教育學歷證書。
(8)大學生學籍擴展閱讀:
學籍制度:
轉學:
1、學生因家庭搬遷等情況要求(在市內)轉學的,學生本人及家長可持變動後的戶口及住房證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經學校校長及有關負責人簽字批准後,學校可辦理轉入、轉出手續。
2、特殊情況的學生由學生本人及家長提出申請後,由校長批准並且上報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後,方可轉出轉入。
3、其它情況一律不予轉學。
4、畢業年級學生原則上不允許轉學。
借讀:
1、符合借讀條件的學生。根據上級主管部門安排和特殊情況的學生可以根據學校現有情況,經校長批准後,方可在該校借讀,借讀學生按上級規定收取借讀費。
2、對於家庭確有困難的學生按有關政策辦理。
3、借讀學生由於特殊原因,不能回戶口所在地參加畢業考試的學生,經家長向學校提出申請,校長批准後可在該校參加畢業考試。
4、學生要求返回戶口所在地考學時,學校及時給學生辦理相關手續。
退學(輟學):
1、學校原則上不允許退學(或輟學)。
2、學生因故申請退學(或輟學),需持家長的書面申請和家長所在單位證明,由教務處審查,校長簽字批准,經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後,方可辦理退學(或輟學)手續,並及時上報當地政府。
3、退學(輟學)學籍由教務處保管。
留級與跳級:
1、該校學生一律不準留級,特殊情況除外。
2、對學生成績特別優異,提前達到更高年級學生程度的學生,經學生家長申請,學校推薦,報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後方可跳級。
處分:
學生處分有: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記大過、留校察看、開除學籍。對嚴重違紀的學生予以處分時,應由政教處出示材料,經校長會議討論決定。
開除學生學籍時需做下列工作:
1、開除學生學籍由政教處出示材料,校長辦公會議討論決定,報轄(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准。
2、開除學生學籍前由政教處事先通知家長。
3、開除學生學籍在校內公布。
4、開除學生學籍處分材料由教務處保存。
5、報市(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6、向駐地街道和派出所通報。
I. 什麼是學生的學籍具體是什麼
學籍是指一個學生屬於某學校的一種法律上的身份或者資格,登記學生姓名的冊子,專指作為某校學生的資格。2013年9月1日起,全國已經初步建立了中小學籍的信息管理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