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突發事件案例
『壹』 關於大學生難以獨立而死亡的案例
文昌一女大學生墜亡 疑因不堪考證求職壓力
2014年5月9日凌晨,文昌海內南外國語職業學院一名女大容學生墜樓身亡,經警方認定其為自殺。其自殺原因,據稱是因為不堪求職考證等壓力所致。該女大學生名叫莫某芳,今年20歲。來自海南省定安縣。事件發生在9日大約凌晨5點。9日上午,該校早起的學生看到,九號樓拉起警戒線。文昌警方派出民警到學校調查。
據文昌警方稱,他們在該女大學生日記中發現類似遺書的文字。這段文字記著該女大學生自殺前求職考證等各種壓力大,不堪忍受重負的心態。該校九號樓一名男生向記者表示,據說自殺的女大學生曾經准備考幼師資格證,又擔心考試不能通過。
該女大學生自殺後,海南外國語職業學院在第一時間通知了該生家屬。其家屬從定安趕到學校。海南外國語職業學院一位工作人員稱,家屬對警方和學校的調查結論表示接受。沒有向學校提出格外要求。
『貳』 大學校園安全事件案例有哪些
案例一:隱瞞行程、翻牆進校,一大學生被立案調查2022年4月6日,安徽肥西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發布通報稱,通過運用大數據等手段深入流調溯源發現,安徽某高校學生郭某東(無症狀感染者)存在故意隱瞞活動軌跡,編造虛假信息的違法行為,曾8次翻牆進、出學校。
肥西縣公安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對故意隱瞞活動軌跡,編造虛假信息的郭某東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對學院負責疫情防控的主管人員郭某英和直接責任人員陳某平依法行政拘留,並視情將對學院其他負責人依法追責。
案例二:私自翻牆出(入)校園並隱瞞行程
2022年3月11日下午, 福建省泉州市某高校校園進入封閉管理,學校三令五申,禁止學生翻牆出入校園。校園封閉管理後,仍有學生肆意妄為,翻牆出入學校。學校土木建築工程學院原某某,文化傳播學院何某某、商學院鄭某某,航空學院許某某等10人私自翻牆出(入)校園,且未主動匯報行程,經研究決定,給予原某某等10名學生留校察看處分。
案例三:隱瞞行蹤,擅自離返校
2022年3月13日,福建省泉州市某高校文化傳播學院學生連某某未經審批私自返校。返校後,該生隱瞞實際行程,拒不配合進行隔離,經學院多次談心談話才如實匯報情況,了解到其3月11日未經審批私自離泉。經研究決定,給予連某某留校察看處分。
案例四:麻痹大意,未按規定及時參加核酸檢測
2022年3月20日,福建省泉州市某高校土木建築工程學院許某某等7位同學未及時參加學校組織的核酸檢測,給學校疫情防控工作帶來了極大風險,對維護全校師生生命健康安全造成了不良後果。經學校研究決定,給予許某某等7位學生警告處分。
案例五:違反規定,擅自偽造腳本程序
2021年7月,福建省漳州市某高校計算機學院黃某某擅自篡改偽造「進出校園二維碼」腳本程序並將其部署在自己的伺服器上。2022年1月7日,該程序被「信息安全管理平台」(教育系統安管平台)監測發現,觸發學校網路安全和疫情防控預警,影響惡劣。為嚴肅校規校紀,維護校園安全穩定,經研究決定給予黃某某同學嚴重警告處分。
案例六:偽造通行碼,隱瞞行程近期,
福建省漳州市某高校在摸排學生出入校園情況的過程中,發現教育科學學院楊某某同學隱瞞行程,夜不歸宿,偽造通行碼,給學校疫情防控工作帶來較大隱患,影響惡劣。為嚴肅校規校紀,維護校園安全穩定,經研究決定給予楊某某同學警告處分。
『叄』 校園安全事故案例
近年來,校園安全事故屢見不鮮。2006年10月25日晚四川省巴中市通江縣廣納鎮小學四年級至六年級寄宿制學生晚自習結束後,在下樓梯時發生擁擠踩踏事故,造成8名學生死亡,45名學生受傷。16日上午,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一師第二中學附屬小學學生在下樓參加升國旗儀式時,發生擁擠踩踏事故,造成1名學生死亡,12名學生受傷; 11月7日凌晨,重慶市奉節縣一無牌無證客貨兩用車在私自運送27名學生返校途中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車輛翻墜下高坡,造成奉節縣吐祥中學、龍泉中學共5名學生死亡,3名重傷。
11月14日6時許,山西長治黎城縣白龍汽車運輸公司駕駛人李孝波,駕駛晉D13513號大貨車,行至沁源縣境內222省道118公里加206米處,因疲勞駕駛導致車輛失控,沖入正在公路上出早操的沁源二中學生隊伍中,造成21人死亡,其中學生20人、教師1人,18人受傷。
16日,廣東恩平市沙湖鎮一所小學部分學生在學校吃早餐後出現腹痛、嘔吐等症狀,至當日中午先後有70人住院接受治療觀察,院方表示其中有19人出現中毒症狀,另外數十人主要基於心理影響要求住院。
11月14日早6時左右,山西省沁源縣境內發生交通事故。據沁源縣交警大隊介紹,至少已有21人死亡,18人受傷。其中多數為學生和教師。沁源縣交警大隊辦公室主任南新燕介紹,事故發生在沁源縣一段鄉村公路。一輛大貨車撞向路邊的師生導致事故。
時代的警鍾在向我們呼喚,危險時時演繹,絡繹的人生里,我們需要安全!
——題記
安全重如泰山,尤其對我們中學生而言,沒有安全 一切都是空虛的,是飄渺的,是幻想的!然而,我們卻時常能看到一些有關中學生安全事故的報導。
事例一
在州市納溪縣觀音砣發生重大惡性交通事故。據不完全統計,車禍已經造成四人死亡和十三人受傷。
一輛瀘州當地車牌由瀘縣開往敦梓的大客車左側中尾部被撞得面目全非,車窗玻璃散落一地,現場鮮血淋漓慘不忍睹。不遠處一輛貴重牌照的大貨車車頭則已完全變形。
據現場目擊群眾介紹,車禍是由於大客車與貨車相撞所致。據當地群眾稱,當時准載三十人的大客車上乘坐了二十七名瀘縣一中和五中五一放假回家的學生。死亡學生中有三男一女都是青年學生,而受傷的十三名學生已全部送往醫院救治。
事例二
去年3月8日至5月4日,短短57天內,海南各地已有17名學生溺水死亡。
8日下午5點多,剛考完期末考試,6名中學學生相約到一水塘邊捕魚。結果發生溺水事故。當晚,市有關領導及有關部門負責人趕赴現場指揮打撈。學生暑假安全問題再度敲響警鍾。
據悉,6個學生中的3個因為下水到對岸取魚網時,由於過度慌張,2個不幸遇難,一個勉強游回岸上。當游回來的王某呼救時,為時已晚,2個學生已沉入水底。
看著這一段段慘痛的經歷,我們不禁開始顫抖,開始哭泣,開始落淚……每個孩子都是爸爸媽媽的心肝寶貝,當我想像著白發人送黑發人的場景時,忍不住的辛酸。曾經或許他是個很優異的孩子,全家人以他為傲,可是卻因為一場意外而結束了自己年幼的生命;或許他是一個調皮搗蛋的孩子,會把別人的門玻璃打碎,但是總是有他的地方就歡聲笑語,可是現在這笑聲已成了哭泣聲;或許他是一個正做著許多美好的夢,有著數不清的理想,有著天一般的高標,要努力去實現,不過卻再也無法努力了……
每個人只有一次生命,所以我們必須珍惜。 不要因為一次的貪玩,一時的好奇,而去做一些永遠都不能的挽回的事。不要讓因為自己的事,而讓養育自己父母親,每天以淚洗面。就算你不為自己著想,也要為自己的父母的著想。難道懷胎十月,養你十幾年,得來的就是一滴滴眼淚嗎?好好想想人生之路還很漫長,你們願意就這樣離去嗎?五彩繽紛發世界,難道就不想看了嗎?生成命誠可貴,不知道,做什麼事都要三思而後行。
『肆』 學校里安全事故的事例
1、學校集會造成學生被擠死擠傷案
陝西省某縣城關小學1989年12月28日清晨舉行周會。7時許,在學校廣播和鈴聲的催促下,教學樓上千名學生爭先恐後奔往學校操場集會。學校副校長楊某未將教學樓西邊樓梯鐵柵門打開,使得二、三、四樓七百多名學生只得全部湧向東樓梯口。學生們下到二樓和一樓樓梯拐彎處時,因樓道電燈末開,跑在前面的學生摸黑與少數上樓放書包的學生相遇,造成雙方擁擠,個別身材小的學生跌倒後引起上下樓梯受阻,造成嚴重擁擠,釀成特大傷亡事故,死亡6至11歲的小學生28人,傷59人。
『伍』 校園安全事故案例
踩踏事故
近年來,校園安全事故屢見不鮮。2006年10月25日晚四川省巴中市通江縣廣納鎮小學四年級至六年級寄宿制學生晚自習結束後,在下樓梯時發生擁擠踩踏事故,造成8名學生死亡,45名學生受傷。16日上午,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一師第二中學附屬小學學生在下樓參加升國旗儀式時,發生擁擠踩踏事故,造成1名學生死亡,12名學生受傷; 11月7日凌晨,重慶市奉節縣一無牌無證客貨兩用車在私自運送27名學生返校途中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車輛翻墜下高坡,造成奉節縣吐祥中學、龍泉中學共5名學生死亡,3名重傷。
16日,廣東恩平市沙湖鎮一所小學部分學生在學校吃早餐後出現腹痛、嘔吐等症狀,至當日中午先後有70人住院接受治療觀察,院方表示其中有19人出現中毒症狀,另外數十人主要基於心理影響要求住院。
時代的警鍾在向我們呼喚,危險時時演繹,絡繹的人生里,我們需要安全!
——題記
安全重如泰山,尤其對我們中學生而言,沒有安全 一切都是空虛的,是飄渺的,是幻想的!然而,我們卻時常能看到一些有關中學生安全事故的報導。
事例一(交通事故)
在州市納溪縣觀音砣發生重大惡性交通事故。據不完全統計,車禍已經造成四人死亡和十三人受傷。
一輛瀘州當地車牌由瀘縣開往敦梓的大客車左側中尾部被撞得面目全非,車窗玻璃散落一地,現場鮮血淋漓慘不忍睹。不遠處一輛貴重牌照的大貨車車頭則已完全變形。
據現場目擊群眾介紹,車禍是由於大客車與貨車相撞所致。據當地群眾稱,當時准載三十人的大客車上乘坐了二十七名瀘縣一中和五中五一放假回家的學生。死亡學生中有三男一女都是青年學生,而受傷的十三名學生已全部送往醫院救治。
(11月14日6時許,山西長治黎城縣白龍汽車運輸公司駕駛人李孝波,駕駛晉D13513號大貨車,行至沁源縣境內222省道118公里加206米處,因疲勞駕駛導致車輛失控,沖入正在公路上出早操的沁源二中學生隊伍中,造成21人死亡,其中學生20人、教師1人,18人受傷。
〖案例1〗無證駕駛釀車禍
2006年月10月1日,某縣職技校學生李飛(男、17歲)和其弟東冶中學學生李某飛(男、15歲)無證騎乘一輛無牌五羊125型二輪摩托車行至城鎮李會腰路段時與一輛大貨車相撞,致二人當場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
提示:案例中的李飛兩兄弟的慘禍是由於自身違反了「年滿18歲取得駕駛證方可在路上駕駛機動車輛」的規定而造成的。因此,學校要加強對中小學生及幼兒的交通法規宣傳教育,使他們學法、知法、守法,盡可能地避免車禍的發生。
〖案例2〗橫穿馬路慘遇車禍
2007年1 0月2 3日1 3時許,通州區某鄉馬場村村小學生郎某(女,10歲),在通州區通香公路杜柳棵路口迤東由北向南橫穿道路時,被由西向東駛來的香河縣淑胡鎮莊子村村民張某(男,44歲)駕駛的旅行車撞傷,郎某經醫院掄救無效死亡。
提示:橫穿道路慘遇車禍令人痛心,事故案例提醒學校要加強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確保安全出行。)
事例二
去年3月8日至5月4日,短短57天內,海南各地已有17名學生溺水死亡。
8日下午5點多,剛考完期末考試,6名中學學生相約到一水塘邊捕魚。結果發生溺水事故。當晚,市有關領導及有關部門負責人趕赴現場指揮打撈。學生暑假安全問題再度敲響警鍾。
據悉,6個學生中的3個因為下水到對岸取魚網時,由於過度慌張,2個不幸遇難,一個勉強游回岸上。當游回來的王某呼救時,為時已晚,2個學生已沉入水底。
看著這一段段慘痛的經歷,我們不禁開始顫抖,開始哭泣,開始落淚……每個孩子都是爸爸媽媽的心肝寶貝,當我想像著白發人送黑發人的場景時,忍不住的辛酸。曾經或許他是個很優異的孩子,全家人以他為傲,可是卻因為一場意外而結束了自己年幼的生命;或許他是一個調皮搗蛋的孩子,會把別人的門玻璃打碎,但是總是有他的地方就歡聲笑語,可是現在這笑聲已成了哭泣聲;或許他是一個正做著許多美好的夢,有著數不清的理想,有著天一般的高標,要努力去實現,不過卻再也無法努力了……
每個人只有一次生命,所以我們必須珍惜。 不要因為一次的貪玩,一時的好奇,而去做一些永遠都不能的挽回的事。不要讓因為自己的事,而讓養育自己父母親,每天以淚洗面。就算你不為自己著想,也要為自己的父母的著想。難道懷胎十月,養你十幾年,得來的就是一滴滴眼淚嗎?好好想想人生之路還很漫長,你們願意就這樣離去嗎?五彩繽紛發世界,難道就不想看了嗎?生成命誠可貴,不知道,做什麼事都要三思而後行。
第二部分 在校外發生的事故(心理事故)
【案例26】這起學生出走事件的責任是教師嗎
某初中二年級學生薑X和李X,經常在校內吸煙,多次受班主任劉老師的批評教育,仍不改正。一日,姜、李二人在教室里抽煙,並把煙分發給其他男同學,恰巧被劉老師碰到,沒收了他們的香煙,並當眾對他們進行了嚴肅的批評和教育。同時,劉老師責令他們當場寫出書面檢查,二人寫好後,劉老師在上面簽了字,並告訴姜、李二人把書面檢查帶回家去給父母看,由其父母簽署意見後明天帶回學校。姜、李二人買香煙的錢本來就是從家中偷偷拿出來的,這一次回家事情敗露,考慮到肯定少不了挨父母打罵,由於害怕,放學路上二人商量了好久,最後商定,暫時出走,避一避風頭再說。當天晚上,姜X從家中偷出現金3000元,第二天早上倆人結伙出走。劉老師聞訊後,馬上明白了事情的真相,遂請示學校與姜、李二人的父母一同尋找。可是15天過去了,仍無蹤影。姜X的父母又氣又急,便找到學校大吵大鬧,咬定是劉老師趕走了孩子,並說抽煙是壞習慣,但並不是什麼了不起的事,是劉老師的做法使得孩子沒有退路,所以才出去的,聲稱:萬一孩子出現什麼問題,劉老師必須負全部責任。
請問:家長的要求是否合理?
[相關法條]《教師法》第8條第五項規定:教師有「制止有害於學生的行為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於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的義務。
[案例28]違反紀律本不該,自殺身亡更輕率
1990年4月20日,某中學舉行期中考試,在下午的語文考試中,初二學生王某違反考場紀律,在試卷中夾帶紙條,被監考的李老師發現。李老師當場把該生的試卷撕碎,並送他去校長室處理,學校通過廣播對王某進行了通報批評。該生回家後,一時想不開,喝農葯自殺身亡。第二天一早,王某家人把屍體抬到學校,要求學校賠孩子的性命,並把李老師毒打一頓。後由派出所出面,讓家長把屍體抬走,學校才得以正常上課。
請問:這是不是一起意外死亡事故?學校和李老師是否應承擔民事責任?
課間休息學生發生意外傷害事故
【事故經過】
原告:某某某,男, 7歲,蓮湖區某小學一年級學生。
被告:西安市蓮湖區某小學。
原告某某某家長訴稱, 2003年 12月 24日上學期間,原告在無人管理的情況下,在學校操場的體育器械上玩耍不慎摔下,造成原告左大腿骨三分之一處骨折,後原告母親將其送往紅會醫院治療,住院 17天, 2004年 4月 26日再次住院 18天,出院後一直由母親照顧,其母為此停止工作。因這次傷害事故在校園內發生,學校未能履行對學生的管理保護義務,對此有過錯,且未對低齡學生建立相應的管理保護制度,應承擔賠償責任。故起訴要求,被告賠償原告醫療費 7582元,賠償原告監護人誤工費 5000元,賠償護理費 4500元及營養費 1000元。
被告蓮湖區某小學辯稱,原告所述與事實不符。原告受傷是在下課後自由活動時間內,在滑梯底層支架上攀爬,由於自己不慎摔下,並非在教師指導的教學活動中受傷,另外校方也及時將原告送往附近醫院治療,最大限度地履行了管理和保護的職責。且學校在教育教學和學生日常活動中,始終把學生安全放在首位,不僅制定了學生安全方面的管理制度,並設有學校安全機構和學生安全監督崗,教室有安全公約,活動器具有警示標志,體育器械無安全隱患,總之在此次傷害事件中學校無過錯,工作無失誤,故不同意原告訴訟請求。另原告通過被告在保險公司已獲賠大部分醫療費,原告實際支出不足千元。
經審理查明,原告某某某於 2003年 12月 24日下午第一節課後,課間休息時間,其在學校操場上的滑滑梯上玩耍,當時騎跨在滑梯支架的最底層不慎摔下,當時無法行動,該校老師隨將其送往某醫院門診部治療,並及時通知其監護人,初診為左股骨中上三分之一處骨折,建議轉紅會醫院處理。後原告母親趕到,並隨同老師將其送往紅會醫院住院治療,先後兩次住院,合計醫療費 11231元,保險公司先後賠付 9925元。此後雙方對此次事故責任及賠償問題協商未果,原告提起訴訟。
【分析】
未成年學生的父母、祖父母等家長是未成年學生的法定監護人,學校與未成年人之間為教育、管理、保護的關系,在未成年人進入學校後,學校應履行保護未成年學生人身安全的義務。本案原告課後自由活動時間內,在有警示標志而無安全隱患的體育器械上以不合規范的方式進行玩耍而不慎摔落致傷,對此後果學校不能預見和避免,且被告方在日常對學生的教育和管理過程中,通過各種形式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並設有安全機構和監督崗以防意外發生,故原告的損害後果與學校的管理行為之間無因果關系。原告方亦無有利證據證明被告對此傷害事件有過錯,且在事件發生後被告方及時將原告送往醫院救治,避免了損失的擴大,盡到了教育、管理、保護的義務,因此,原告起訴要求賠償,無法律及事實依據,依法不予支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零七條的規定,法院判決如下:
駁回原告某某某要求被告西安蓮湖區某小學賠償各項損失的訴訟請求。訴訟費 733元由原告承擔。
校園火災事故案例
為了進一步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增強消防安全意識,我們根據有關資料整理了一些發生在校園內火災事故案例介紹給大家,旨在提醒廣大師生員工高度重視消防安全工作,牢固樹立消防安全責任重於泰山的安全意識,以預防火災事故在我校的發生。
2009年3月11日上午8:20左右,湖北三峽大學教工住宅樓一外教居室內發生火災。經消防人員及時撲救,火勢迅速被撲滅。火災中有一名三十餘歲來自挪威的德國籍女教師從樓上跳下,經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該教師於二00八年八月來三峽大學從事英語教學工作。
2008年11月14日早晨6時10分許,上海商學院徐匯校區宿舍樓602女生寢室失火,過火面積達20平方米左右。因室內火勢過大,4名女大學生從6樓寢室陽台跳樓逃生,不幸當場死亡。失火原因為寢室的女生用「熱得快」燒水所致。
2008年9月1日上午北京理工大學13號宿舍樓5層發生火災。2007年以來,北京市各高校共發生火災159起,約佔北京市火災總數的8.5%。
2008年5月5日,(北京)中央民族大學28號樓6層S0601女生宿舍發生火災,當時正值上課時間,部分學生並未回到宿舍,火災發生時,立即引發樓道內的報警裝置自動報警,校方隨即報警。宿舍最初起火部位為物品擺放架上的接線板部位,當時該接線板插著兩台可充電台燈,以及引出的另一接線板。該接線板部位因用電器插頭連接不規范,且長時間充電造成電器線路發生短路,火花引燃該接線板附近的布簾等可燃物蔓延向上造成火災。事發後校方在該宿舍樓進行檢查,發現1300餘件違規使用的電器,其中最易引發火災的「熱得快」有30件。
2003年9月12日,北京工商大學新宿舍樓三層女生宿舍發生火災,從小商小販處購得的劣質電池充電器成為罪魁禍首。
2003年6月28日,北京大學醫學部學生公寓5號樓發生火災,原因為長時間使用白熾燈將周圍可燃物引燃。
2002年12月1日晚,位於南京老虎橋附近的南大成教院宿舍樓電線老化引起發生大火,宿舍內的學生衣物等貴重物品均被付之一炬,損失慘重。
2001年12月17日深夜,四川大學東區一座學生宿舍樓發生火災。學生寢室內電腦、電視等所有物品全遭焚毀。 失火原因為劣質台燈使用時間過長引燃床單。
2001年8月22日下午,某校張某某,請來張某(男)等數人幫忙,在打掃完教室後,張某坐在後排吸煙,然後將煙頭隨手向後一扔,恰巧扔到後門縫,引燃在門後堆放的雜物,引起大火,燒毀三間大教室,價值數萬余元。
2001年5月16日,廣州市的一所寄宿學校發生火災,造成8名正在准備高考的學生死亡,25人受傷。這是自1999年發生夏令營火災並造成19名兒童死亡以來發生的另一起校園火災慘劇。火災是未熄的煙頭引燃了一間休息室的沙發後引起的。
2003年11月 24日凌晨,俄羅斯莫斯科人民友誼大學六號樓學生宿舍發生火災。200名學生被燒傷, 41名學生被燒死。其中有中國留學生 46人燒傷, 11人死亡。
2001年5月16日,韓國京畿道廣州市的一所寄宿學校發生火災,造成8名正在准備高考的學生死亡,25人受傷。這是韓國自1999年發生夏令營火災並造成19名兒童死亡以來發生的另一起校園火災慘劇。警方在現場調查後分析說,火災可能是未熄的煙頭引燃了一間休息室的沙發後引起的,也可能是亂拉的電線引起的。
暴力事故
2001年12月,山西襄汾縣的古城中學發生一起初中生傷害事件。這所中學的陳某因與同學發生矛盾,用稀釋硫酸製造了一起致使20人受傷、13人被毀容的慘劇。
家長是根治「校園暴力」的重要環節。「校園暴力」的主要實施者是不良學生,社會上不良少年針對校內學生實施暴力行為前,往往都與在校不良學生相互勾結。家長要努力為孩子的健康成長創造一個良好的家庭氛圍,要加強自身修養,努力學習科學教育方法,言傳身教,以自身的榜樣力量感染和薰陶孩子,幫助他們樹立起積極、健康、向上的人生志向,遠離不良少年,遠離校園暴力。與此同時,家長要充分理解學校教育的局限和苦衷,要積極主動地支持、配合正常的學校教育工作。即使與學校教育工作出現分歧,也應加強溝通,通過正常的、理性的渠道求得解決,切不可對「校園暴力」推波助瀾。
『陸』 校園安全事故事例
1、從2017年11月22日,有多名家長在微信群中陸續反映自己家的孩子在幼兒園內遭到虐待。該幼兒園是處於朝陽區管庄的紅黃藍幼兒園(新天地分園),而這些小孩是該幼兒園國際小二班的幼兒。家長提供了照片,證明在孩子身上發現了針痂。
2、2017年2月24日,在貴州省鳳岡縣的何壩第四小學,有十三名學生產生了腹痛和嘔吐的現象,經醫院檢查,他們被診斷為急性胃腸炎,疑似食品中毒。

3、在2009年12月7日,在晚自習過後,學生為了躲雨,紛紛選擇離學生宿舍最近的通道,結果發生了踩踏事故,造成了8名學生不幸遇難,26名學生受傷的後果。
4、在2011年11月16日,甘肅省慶陽市正寧縣榆林子小博士幼兒園的校車與另一車輛相撞,造成了造成21人死亡(其中幼兒19人)、43人受傷的悲劇。有一部分原因是由於該校車嚴重超載,允許載9人的校車一共載了64人。
5、從2001年到2012年長達12年的時間內,數名幼女遭到安徽一位鄉村小學的校長楊啟發的多年性侵,年齡集中在6歲到10歲之間。
『柒』 大學校園安全事故案例
近日,東莞莞城公安分局刑偵大隊與北隅派出所聯合行動,通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在上級部門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成功破獲系列搶劫學生財物案, 抓獲犯罪嫌疑人1人,繳獲事主被搶手機1部,有效地維護了莞城區校園及周邊的治安穩定。
今年11月6日、13日,位於莞城北隅轄區的東莞市衛生學校附近連續發生兩宗學生被恐嚇、持刀搶劫的案件,3名衛校學生分別被搶去兩部手機和100元現金。案發後,莞城公安分局領導高度重視,專門召開班子會議研究部署,採取多種措施,全面強化學校內部安全防範和校園周邊治安防控工作。主管刑偵的副局長梁沃深要求辦案部門一定要重拳出擊,盡快破案,還校園平安。刑偵大隊大隊長庾澤文迅速抽調精幹警力組成專案組,與北隅派出所共同開展偵查破案工作。
通過串並案分析,偵查民警發現,發生在市衛校附近的搶劫學生財物案與周邊一些鎮街發生的一系列同類案件作案手法如出一轍,於是決定並案偵查。專案組利用調取的視頻資料,結合調查走訪,綜合分析,初步確定犯罪嫌疑人為本地輟學的青少年,且極有可能有吸毒或其它犯罪劣跡。在上級部門的大力支持下,專案組進一步梳理掌握到的信息和線索,最終鎖定李某樂(男,17歲,莞城人)等2名嫌疑人。為盡快抓獲犯罪嫌疑人,刑偵大隊副大隊長盧向東帶領專案組民警在轄區學校周邊及較多學生流連的場所進行蹲點伏擊。經多日守候,12月2日下午,專案組最終在東正轄區安靖鄉安靖路將李某樂抓獲。經審訊,李某樂對夥同他人恐嚇、毆打、搶劫學生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並交待了在莞城、東城等地作同類案件共8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