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學民商法博士
『壹』 西南政法大學的知識產權法怎麼樣
西政今年開設了知識產權班,明年開始面向全國招生~~~這個事國家重點社科項目的!具體怎麼樣不是很清楚,但是學校很重視。民商法學院有不少好的研究知識產權的老師。
總體上,西政的訴訟法很強,刑訴和民訴都非常的好,另外經濟法全國排名第一的。
最後一句,我是西政的學生,以上說法比較客觀
還有,中南的你們太、、、、、、、、、、、、
簡單放一個年輕老師的資料
曹興權,1971年7月出生於四川蓬安。2000年畢業於雲南大學法學院,獲憲法與行政法學專業碩士學位。2003年畢業於西南政法大學,獲民商法學專業商法方向博士學位。2004年9月至2006年9月,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博士後流動站從事公司法研究。
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商法教研室教師,於2 004年、2007年分別晉升副教授、教授。 長期從事民商法的教學與研究,對公司法、合同法、金融法的理論與制度實踐有比較深入的認識。公開發表論文20多篇;出版學術著作《公司法現代化:方法與制度》(法律出版社2007)、《保險締約信息義務制度研究》(中國檢察出版社2004);參編教材4部;主持或參研國家、省部以上課題7項。 在教學中,極力推崇法律實踐教育,努力踐行「法律學習生活化、基本理論通俗化」的理念,引MBA案例進入課堂教學,推行以「學生參與的全面性、教學開展的組織性、教學內容的系統性」為特徵的「實踐教學課堂化」的實踐教學模式。 2005年獲霍英東基金青年教師獎教學類三等獎;2005年獲西南政法大學優秀教師獎;2007年獲西南政法大學師德先進個人獎。
『貳』 民法四先生是那四個
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江平,中國人民大學佟柔教授、中國社會科學院王家福教授、北京大學魏振瀛教授,被法學界尊稱為「民法四先生」。
簡單介紹一下:
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江平,中國著名法學家,1930年12月出生,浙江寧波人,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民商法學博士生導師。1948年至1949年就讀於燕京大學新聞系。1951年入莫斯科大學法律系,1956年畢業回國進入北京政法學院(中國政法大學前身)任教。1983年至1990年歷任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校長。是七屆全國人大常委、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1988年至1992年任中國法學會副會長。2001年10月12日,被授予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稱號。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待遇。江平教授被收入英國劍橋世界名人錄並被收入中國多種版本的著名學者、著名法學家名錄。主要著作有:《中國大網路全書法學卷》(編委、民法學科主編);《羅馬法教程》(合著)《西方國家民商法概要》(獨著);《民法教程》(合著);《公司法教程》(《新編公司法教程》)(主編、合著);《法人制度研究》(主編、合著);《中國采礦研究》(主編),《中國司法大辭典》(主編);《商法全書》(主編);《證券實務大全》(主編);《商法案例評析》(主編);《沉浮與枯榮》(江平口述,陳夏紅整理)等。
中國人民大學佟柔教授,(1921.6. - 1990.9.),滿族,遼寧北鎮人,中共黨員。1950年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研究生畢業。歷任中國人民大學講師、副教授、教授,中國民法專業博士生導師。中國法學會第二屆常務理事。主編《民法原理》、《繼承法教程》,合編《民法概論》。國內法學界,尤其民法學界,公認佟柔教授是新中國民法的開創者、民法理論的奠基人,是民法學的帶頭人,稱贊他是中國民法的權威、「泰斗」。日本有的法學家譽其為「中國民法之父」,美國有的法學家稱他是「中國民法先生」。主要著作有:《民法通則簡論》(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87年出版);《中國民法學·民法總則》;《中國民法學》(副主編之一);《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概論》;《經濟體制改革中的若干民法問題》;《論國家所有權》;《中國民法講義》(副主編);(人民法院出版社)等等。
中國社會科學院王家福教授,中國社科院法學所原所長、研究員。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與建設工程法學教材編寫課題組編委會委員,男,1931年2月生於四川省南充市。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博士生導師。曾任第八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委員、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法學評審組成員,中國法學會副會長、中國民法經濟法研究會會長、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副主任、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顧問。現為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中國社會科學院人權研究中心主任、中國法學會學術委員會主任、中國民法學會名譽會長、全國總工會法律顧問。主要著作:.《經濟建設中的法律問題》(合著);《專利法基礎》(合著);《中國專利法》(合著);《合同法》(合著);《現代中國涉外經濟貿易法》(合著);《現代中國民法論》(主編);《民法學債權》(主編);《中國土地法理論與實踐》(合著);《經濟法諸論》(合著);《經濟法要義》(主編);《社會主義商品經濟法律制度研究》(主編);《物權法中海域物權的立法安排》等等。
北京大學魏振瀛教授1933年生,河北威縣人。1950年即參加工作,1960年畢業於北京大學法律系,後留校任教。曾任北京大學法律系教授、博士生導師。北京大學法學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法學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經濟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中華成功者研究會高級顧問、北京大學學術委員會暨教師職稱評審委員會文科分會委員、北京大學法律系系主任、北京大學知識產權學院董事會董事、國家教育委員會法學學科教學指導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長期從事民商法學的教學與研究工作,並兼任法律顧問和律師工作。2000年11月離休。主要著作:《民法》(主編)、《民商法原理與實務》、《疑難合同案例研究》、《市場經濟與法律》;《民法原理》(合著)等等。
『叄』 求北京大學招考博士研究生歷年的知識產權法專業的試題及相關資料,不勝感激!
第一部分 選擇題(共40分)
一、單項選擇題(本大題共30小題,每小題1分,共分)在每小題列出的四個備選項中只有一個是符合題目要求的,請將其代碼填寫在題後的括弧內。錯選、多選或未選均無分。
1.依我國著作權法規定,下列各項中不適用於著作權法保護的是( )
A.時事新聞 B.《新聞學》一書
C.新聞評論 D.《新聞調查》節目
2.甲在創作武俠小說《神腿》的過程中,乙提供了輔助活動。小說創作完成後,由出版社丙出版。該書的著作權應歸屬於( )
A.甲 B.甲和乙 C.丙 D.甲和丙
3.以下諸權利中,保護期受限制的有( )
A.署名權 B.修改權
C.發表權 D.保護作品完整權
4.張某經過努力創作出一篇學術論文,依我國著作權法的規定( )
A. 張某隻有在其論文發表後才能享有著作權
B. 張某的論文不論是否發表都能享有著作權
C. 張某的論文須經登記後才能享有著作權
D. 張某的論文須加註版權標記後才能享有著作權
5.王某的長篇小說《東方之星》於1997年6月1日發表,第2年王某去世。王某的著作財產權將終止於( )
A.2047年6月1日 B.2047年6月12日
C.2047年12月31日 D.2048年12月31日
6.小說《師長》的作者甲授權乙將該小說改編成電影劇本,製片人丙委託導演丁將該劇本拍攝成電影。該片拍攝完成後,其著作權歸屬於( )
A.甲 B.乙 C.丙 D.丁
7.圖書出版者對其出版的圖書的版式設計所享有的權利的保護期為( )
A.5年 B.10年 C.25年 D.50年
8.甲為做博士學位論文,在圖書館復印了乙的兩篇論文,根據我國著作權法,甲的這一行為屬於( )
A.侵權行為 B.法定許可使用
C.強制許可使用 D.合理使用
9.甲話劇團欲在其創作的話劇中使用乙尚未發表的歌曲。根據我國著作權法規定,甲( )
A. 不必獲得乙的許可,但須向乙支付報酬
B. 應獲得乙的許可,並向乙支付報酬
C. 須獲得乙的許可,但不必向乙支付報酬
D. 既不必獲得乙的許可,也不必向乙支付報酬
10.某市殘聯出於關心和扶持殘疾人事業的目的,未經劉某同意,將劉某已出版的中文版《知識經濟與信息革命》一書翻譯成盲文出版。根據我國著作權法的規定,甲這一行為屬於( )
A.合理行為 B.強制許可使用
C.法定許可使用 D.侵權行為
11.甲公司職工乙退休一年後作出了一項與其在原單位承擔的本職工作有關的發明,你認為乙的發明應屬於( )
A.職務發明 B.非職務發明
C.協作發明 D.委託發明
12.甲公司指派其研究人員乙和丙共同研究開發一項技術,該技術開發完成後,甲公司決定就該項技術申請專利。在填寫專利申請文件時,「發明人」一欄應當填寫( )
A.甲公司的名稱 B.乙或者丙的姓名
C.甲公司的名稱和乙與丙的姓名 D.乙和丙的姓名
13.1993年3月5日,周某就其發明M向中國專利局提出專利申請,其後,又於1994年2月3日就同樣的發明M在美國提出專利申請,同時提出優先權請求。根據國際優先權原則,發明M的優先權日是( )
A.1994年2月3日 B.1993年2月3日
C.1993年3月5日 D.1994年3月5日
14.兩個以上的專利申請人分別就同樣的發明創造在中國申請專利的,專利權授予( )
A.最先申請人 B.最先發明人
C.所有的申請人 D.所有的發明人
15.在專利權保護期限屆滿前,專利權人以書面形式向專利局聲明放棄專利權的,其專利權( )
A. 自專利權人遞交放棄聲明之日起終止
B. 自專利局收到放棄聲明之日起終止
C. 自專利局登記放棄聲明之日起終止
D. 自專利局登記公告放棄聲明之日起終止
16.在專利許可證合同中,被許可方有權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和地域范圍內按合同約定的使用方式實施該專利,與此同時作為許可方的專利權人不僅自己可以實施該專利,而且可以再許可第三人實施。該許可證的性質是( )
A.獨占許可證 B.獨家許可證
C.普通許可證 D.分許可證
17.李某的一項發明專利權因保護期屆滿而終止,此後,張某在其製造、銷售的產品上標注該發明專利權的專利號。張某的行為屬於( )
A.侵犯專利的行為 B.假冒專利
C.冒充專利 D.對專利的合法使用
18.在我國就新型電視機的製造方法可以提出( )
A. 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申請
B. 發明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
C. 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
D. 發明專利申請,不能申請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
19.甲委託乙開發一種新產品,未明確約定該產品的專利申請權的歸屬。當該產品被開發完成後,在我國其專利申請權應當歸屬於( )
A.甲 B.甲與乙共有
C.乙 D.國家
20.甲廠自1995年起在其生產的炊具上使用「紅燈籠」商標,並於1997年8月向商標局提出該商標的注冊申請。乙廠早在1997年6月商標局申請為其炊具產品注冊「紅燈籠」商標。該「紅燈籠」商標專用權就應歸屬於( )
A.甲 B.乙
C.甲和乙 D.甲乙協商確定的一方
21.某公司有一注冊商標「蘋果」被核定使用於洗衣機上。為了有效保護該商標,該公司在洗衣機上又申請注冊了「紅蘋果」、「青蘋果」、「黃蘋果」三件商標,這三件商標是( )
A.聯合商標 B.防禦商標
C.集體商標 D.證明商標
22.甲公司新近注冊了一件中國商標,乙認為該商標違反商標法規定的商標禁用條款,依我國商標法規定請求有關機構撤銷甲公司的該注冊商標。這個機構是( )
A.商標局 B.商標評審委員會
C.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D.人民法院
23.依我國商標法的規定,商標專用權授予符合法定條件的( )
A.商標設計人 B.商標使用人
C.商標申請人 D.商標標識的製作人
24.我國商標法規定下列哪種形式不能作為商標申請注冊?( )
A.文字商標 B.圖形商標
C.文字與圖形的組合商標 D.氣味商標
25.「萬寶路」是世界馳名的香煙商標,已在中國注冊。某葡萄酒廠生產的「瑩光」牌葡萄酒,其瓶貼和包裝盒的文字、圖形、色彩與「萬寶路」商標基本相同。對此事的正確說法是( )
A. 葡萄酒和香煙並非相同或類似產品,葡萄酒廠不構成侵權
B. 葡萄酒廠將「萬寶路」作為裝璜使用,不存在侵權問題
C. 葡萄酒廠已在其產品上標注有廠名、廠址,未構成侵權
D. 「萬寶路」是馳名商標,某葡萄酒廠的行為造成與該馳名商標的混淆,故構成侵權
26.根據我國商標法規定,辦理續展的申請時間只能是( )
A.期滿前6個月內 B.期滿前後各6個月內
C.期滿後6個月內 D. 期滿前後各12個月內
27.在下列各項中,不屬於工業產權保護范圍的是( )
A.《日出日落》電影文學劇本 B.可口可樂商標
C.斷路器生產工藝專利 D.內聯升廠商名稱
28.工程師甲根據其單位指派開發出某種碳酸飲料配方後,單位對該配方採取了全面的保密措施。乙公司利用高薪聘請甲到本公司工作,甲便攜帶該碳酸飲料配方到乙公司受聘。根據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條有關商業秘密保護的規定( )
A. 甲應承擔侵權責任,乙不承擔侵權責任
B. 乙應承擔侵權責任,甲不承擔侵權責任
C. 甲、乙都應承擔侵權責任
D. 甲、乙都不承擔侵權責任
29.某服裝公司1995年以「宏達」作為公司名稱在本市注冊登記,次年又以「宏達」作為西服商標在國家商標局核准注冊。根據有關規定( )
A.「宏達」企業名稱權與「宏達」商標權可在全國有排他效力
B.「宏達」企業名稱權在該市有排他效力,「宏達」商標權在全國有排他效力
C. 「宏達」 企業名稱權在全國有排他效力,「宏達」 商標權在該市有排他效力
D.「宏達」企業名稱權與「宏達」商標權僅在該市有排他效力
30.新疆哈蜜地區果農生產的哈蜜瓜系地方名特產品。果農張某欲以「哈蜜」二字作為甜瓜的商標,並向有關部門申請注冊。根據有關規定,就「哈密」二字( )
A. 張某可以取得注冊商標權
B. 張某與其他果農可以共同取得注冊商標權
C. 張某可以獨家享有地理標記權
D. 張某不能取得注冊商標權
二、多項選擇題(本大題5小題,每小題2分,共10分)在每小題列出的五個備選項中有二個至五個是符合題目要求的,請將其代碼填寫在題後的括弧內。錯選、多選、少選或未選均無分。
31.截止2000年6月30日,我國參加了一系列知識產權國際公約。下列我國參加國際公約中屬於工業產權保護領域的公約有( )
A.《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
B.《世界版權公約》
C.《保護唱片製作者防止唱片被擅自復制日內瓦公約》
D.《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定》
E.《專利合作條約》
32.作家A完成了一部反映希望工程的紀實文學作品,作家B經A同意將其改編為電視劇本,電視劇製作中心經同意將其拍攝成電視劇,電視台為製作希望工程宣傳節目,從電視劇中取出若乾片斷,電視台應當( )
A.向作家A支付報酬 B.向作家B支付報酬
C.向電視劇導演支付報酬 D.向電視劇演員支付報酬
E.向電視劇製片人支付報酬
33.外語教師甲將作家乙的小說《春天的故事》譯編成英文短劇,但未經乙同意。該劇本出版後被乙發現。甲( )
A.侵犯了乙的改編權 B.侵犯了乙的翻譯權
C.侵犯了乙的表演權 D.侵犯乙的播放權
E.侵犯了乙的攝制權
34.以下各項中,能夠作為中國發明專利保護客體的是( )
A.瘦肉型豬 B.瘦肉型豬的新飼料
C.瘦肉型豬的培育方法 D.瘦肉型種豬的培育方法
E.新飼料的製作方法
35.甲電腦公司委託乙商標事務所代理下列商標注冊申請事宜,其中不符合我國商標法規定的商標有( )
A.「大韓國」 B.「天壇」
C.「雪花」 D.「月亮」
E.「黑鬼」
第二部分 非選擇題 (共60分)
三、簡答題(本大題共4小題,每小題5分,共20分)
36.授予植物新品種權的法定條件是什麼?
37.簡述著作權中的人身權及其含義。
38.我國授予發明專利權的實質條件是什麼?
39.根據我國商標法的規定,認定馳名商標應當考慮哪些因素?
四、論述題(本大題共1小題10分)
40.論述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的權利限制。
五、案例分析題(本大題共3小題,每小題10分,共30分)
41.作家王某寫了一部反映「文革十年」的紀實報告文學交某出版社出版,該出版社為該書配發了若干幅「文革」時期的照片作為插圖。在審定該書清樣稿時,王某覺得照片能使作品增色,便未提出異議。圖書發行後,攝影家張某發現照片均是自己過去發表的作品,而王某和出版社在事前未徵得他的同意,事後也未支付報酬,書中也沒有將他署名為照片作者,故起訴王某和出版社侵犯了其著作權。出版社承認侵權事實,願承擔相應責任。但是王某稱自己只是該書文字部分的作者,照片為出版社配發,與自己無關,故否認其侵權責任。
試問王某的理由是否成立?為什麼?
42. 甲廠1996年研製出一種N型高壓開關,於1997年1月向中國專利局提出專利申請,1998年5月獲得實用新型專利權。乙廠也於1996年7月自行研製出這種N型高壓開關。乙廠在1996年底前已生產了80台N型高壓開關,1997年3月開始在市場銷售。1997年乙廠又生產了70台N型高壓開關。1998年初,甲廠發現乙廠銷售行為後,遂與乙廠交涉,但乙廠認為自己的行為不構成侵權。
請根據上述材料分析以下問題:
乙廠是否侵犯了甲廠的專利權?為什麼?
43.甲廠去年以來生產土豆片、鍋巴等小食品,使用「香脆」二字作未注冊商標。現甲廠決定提出「香脆」商標注冊申請,使用商品仍為土豆片、鍋巴。
根據上述情況,請回答以下各題:
1. 該商標注冊申請能否被核准?為什麼?
2. 如果商標局駁回該注冊申請,甲廠不服,應在何時向誰提出復審請求?
『肆』 徐海燕的介紹
徐海燕,女,安徽省潛山人,民商法博士,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法研究會理事。1999年畢業於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獲民商法博士學位。主要研究領域為民法總論、物權法、擔保法。1995年2月21日與同名同姓的徐海燕(西桓台村71號)合影,1998年8月至10月受歐盟資助,赴荷蘭阿姆斯特丹大學法學院進行短期訪問研究; 2005年10月至12月,應邀在香港城市大學法學院講授中國民法;2008年8月至2009年8月,赴美國威斯康辛大學法學院進行訪問研究。2011年8月至2012年6月赴美國密歇根大學法學院訪問研究。在《中國法學》、《法學評論》、《政法論壇》、《北京大學學報》等核心期刊上發表文章40餘篇,出版專著3部,合著和譯著6部,獨著教材1部,主編或合著教材5部,主持或參加國家級和部委課題9項。《區分所有建築物管理的法律問題研究》榮獲北京市第十一屆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二等獎。

『伍』 中國社科院,北大,清華,人大法學博士哪個比較好
這四個學校的法學博士目前從各方面講都屬國內法學界的上乘,如要非得分出一個高下,個人認為應是中國社科研法學所,北京大學法學院,人民大學法學院,清華大學法學院。社科院看似不起眼,實則藏龍卧虎,如王家福、梁慧星、李林等,而且享有國家頂級智庫的美譽,自不待言,國家社科基金的評選佔有很大分量。故排名第一,應無爭議。北京大學法學院背靠北大這一黃金招牌即可不愁吃喝,而且學校向來對法學還蠻重視,進校領導之列者,前有羅豪才,後有吳志攀;名師雲集,各個在本細分學科都有很大的影響力,如陳興良、陳瑞華、劉劍文等。之所能排名第二而力壓人大法學院的原因不在於實力,而在於學校的名氣。人大法學院實力毋庸置疑,一些實力派大佬坐鎮,如高銘暄、王作富、許崇德、史濟春等,中青年搭台唱戲,如王利明、張新寶、韓大元、張志銘等,年輕人嶄露頭角,如王旭、徐陽光、余履雪、郭銳等。老牌名校,長久不衰,依然堅挺,如不是學校排名的問題,絕對是法學超霸。清華法學院最近幾年異軍突起,名校+名師模式席捲大江南北,終於搶來一席之地,但與前四位相比,仍然年輕,暫且排第四。
以上僅供參考,博士一方面拼的是學校,更重要的是導師,所以選一個大牛級的導師是關鍵。
『陸』 法學碩士點 法學博士點都有哪些
全國各高校法學碩/博士點匯總(2011)
一、北京高校
中國社會科學院 法學理論法律史憲法與行政法 刑法 民商法 訴訟法 經濟法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國際法
北京大學 法學理論法律史憲法與行政法 刑法 民商法 訴訟法 經濟法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國際法
中國人民大學 法學理論法律史憲法與行政法 刑法 民商法 訴訟法 經濟法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國際法
中國政法大學 法學理論法律史憲法與行政法 刑法 民商法 訴訟法 經濟法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國際法
清華大學 法學理論憲法與行政法刑法 民商法 訴訟法 經濟法 環境與資源保護法 國際法
對外經貿大學 民商法經濟法國際法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 法學理論刑法訴訟法
北京工商大學 民商法 經濟法
北京師范大學 法學理論 刑法
中央民族大學 憲法與行政法經濟法
北方工業大學 法學理論經濟法
外交學院 國際法
中央財經大學 民商法 經濟法
首都經貿大學 經濟法
中共中央黨校 法學理論經濟法
北京郵電大學 民商法
北京科技大學 民商法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民商法
北京交通大學 經濟法
中國農業大學 經濟法
中國青年政治學院 刑法
北京理工大學 法學理論
中國地質大學 環境與資源保護法
二、天津高校
南開大學 法學理論法律史憲法與行政法 民商法 訴訟法 經濟法 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國際法
天津師范大學 憲法與行政法經濟法
天津財經大學 經濟法
天津商學院 民商法
天津大學 經濟法
天津工業大學 經濟法
三、河北高校
河北經貿大學 民商法經濟法國際法
河北大學 憲法與行政法民商法訴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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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 關於北方工業大學的法律研究生
應該說是不難考,但這個前提也必須是過國家線!過了國家線問題基本不大。
經濟法學
碩士點介紹
一、歷 史沿革(包括批准時間、招生時間、招生數量、生源情況)
北方工業大學經濟法學碩士點 1998 年批准設立, 是我國工科院校設立經濟法學碩士點並招收研究生較早的學校之一。 1999 年招收第一屆經濟法學碩士研究生。至今已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八屆, 培養碩士研究生 125 名。另外還招收同等學歷學生 名。
二、碩士點的主要研究方向
1 . 企業法、公司法;
2 . 會計法、審計法;
3 . 金融法。
三、導師組成員介紹(見後面)
田曉雲 吳 邲 光 王素娟 王 瑞 趙賀春 劉曉春 胡立新 徐 岩
榮國權 王斐民 陳興華 董慧凝 胡 平 韓紅興
四、碩士點的科研項目、成果、獲獎情況;(略)
一、培養目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關於培養碩士研究生的規定和教育要面向現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來的要求,結合本專業特點,經濟法碩士研究生的培養目標是:為國家造就有理想,有社會主義覺悟 ,有健全體魄,具有系統的堅實的法學、經濟法學的理論和知識,畢業後能獨立從事經濟法理論研究和教學,從事經濟法實際工作的高級復合型專門人才。具體要求是:
1 .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和改革開放方針,熱愛祖國,具有較高的社會主義法制觀念和良好品德,並為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而服務;
2 .較好地掌握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以及辨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的科學方法,具有理論聯系實際的優良學風;
3 .系統地掌握法學、經濟法學的基礎理論知識,比較熟悉有關的部門經濟法學知識,對自己研究方向的特定領域有較深的研究,在學期間應通過國家的律師資格考試或注冊會計師資格考試;
4 .應具備獨立開展學術活動和學術研究的能力,畢業時應寫出有較高水平、觀點正確、資料翔實、邏輯性強、文筆通順,且具有一定創見性的學位論文;
5 .必須熟練地掌握一門外語,具備聽、說、寫、讀的能力;能熟練地運用計算機,掌握並熟練使用資料庫管理系統。
6 .有健全體魄。
二、研究方向:
根據本學科的研究基礎和當前法制建設的實際需要,目前擬設 3 個研究方向:
1 . 企業法、公司法;
2 . 會計法、審計法;
3 . 金融法。
三、學習年限: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學習年限一般為三年,其中課程學習和論文工作時間各為一年半。
第一學年:學習公共課、專業基礎課,並學習一至兩門專業課,一至兩門選修課;非法學專業畢業生,視情況補修兩門專業課;
第二學年:重點學習專業課及相關選修課,並對自己選定的研究方向深入學習,確定學位論文選題,參加教學實踐,提出開題報告,並寫出論文大綱。
第三學年:安排社會調查,撰寫論文,並進行答辯。
凡按本學科培養方案和學分的要求,修滿課程和學分的,可提前申請碩士論文答辯。
四、培養方式:
1 . 導師應根據培養方案的要求和因材施教原則,在研究生入學後,從研究生的具體情況出發,制訂出每個研究生的培養計劃。
2 . 對研究生的培養,採取課程學習和論文工作相結合的方式,兩者均為一年半,可交叉進行。
3 . 在整個培養過程中應貫徹理論聯系實際的方針,在打好堅實基礎理論的同時培養研究生掌握科學研究的基本方法,並具有一定的實踐知識和能力。
4 . 在指導方式上,採取導師負責和學科集體培養相結合的方式。
5 . 研究生的學習以導師指導下的自學為主,強調在學習中研究,在研究中學習,努力培養獨立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6 . 加強碩士研究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道德品質、文化素質的教育,要求研究生認真參加政治理論課和文化素質課的學習,積極參加公益勞動。
7 . 研究生都應自覺參加體育鍛煉。
五、課程設置及學分要求:
研究生課程學習實行學分制,一般每完成 16 學時的學習量,可獲得 1 個學分。經濟法學碩士學位研究生的最低課程學分要求為 27 學分。其中要求學位課 12 學分左右。
田曉雲 :女,碩士,教授。 本科畢業於中國政法大學法律專業,獲法學學士學位,研究生畢業於中國政法大學國際私法學專業,獲法學碩士學位; 1987 年 7 月至今在北方工業大學從事教學與科研工作。現任北方工業大學文法學院法律系副主任,經濟法學碩士點責 任 教授,中國國際私法研究會理事、中國法學會國際經濟法研究會理事、北京國際法學會常務理事。 2006 年北京市中青年骨幹教師。
中國 . 北京 100041
北方工業大學
Tel:86-10-88803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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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授課程:國際經濟法專題研究 國際經濟法學 國際私法
研究方向:國際經濟法 國際私法 國際商法
學術成果:《國際經濟法》(人民法院出版社 2004 年)、《國際商法》(人民法院出版社 2005 年)《加入 WTO 與中國冶金工業》(冶金工業出版社 2003 年)
在《法學雜志》、《河北法學》、《政法論壇》、等法學類核心期刊發表《國際私法中「直接適用的法」性質探討》、《我國涉外民商事審判中實體私法條約的適用》、《我國仲裁的司法監督若干問題探討》等論文,在《西南政法大學學報》、《甘肅政法學院學報》以及相關法學學術刊物上發表《意思自治原則確定合同准據法比較研究》、《「直接適用的法」與合同准據法的確定》、《試論 WTO 反傾銷協議的功能平衡》、《國際商法地位問題研究》等學術論文近 20 篇。
主持完成 「 商法的定位與體系研究 」( 2000 年北京市教委人文社會科學基金項目);主持或參與承擔「中國有色金屬工業國際化經營中的國際慣例及國際法規范研究」等省部級社會科學研究項目;主持承擔「 國際條約在我國涉外民商事審判中的適用 」等學校科研基金項目;主持或參與「 加強實踐環節,培養和提高法學專業學生的實際工作能力 」、「 國際私法課程建設教學案例 」等 5 項教改課題,「 加強實踐環節,培養和提高法學專業學生的實際工作能力 」課題獲北方工業大學 教育教學成果一等獎 。
在研項目:《我國區際司法協助中民商事判決的承認與執行問題研究》( 2006 年北京市教委人文社會科學基金項目),《 中國貿易救濟制度的成就、貢獻與不足專題研究》( 2006 年中國法學會部級法學研究課題)吳 邲 光 : 男,漢族, 1957 年 4 月出生,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北京人,中共黨員。高中畢業後在河南省臨潁縣插隊六年, 1984 年畢業於中國政法大學法律專業。 1994 年研修北京大學刑法學碩士研究生課程。先後任教於鄭州大學法學院、北方工業大學文法學院法律系,從事刑法學教學和研究。現任法律系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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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授課程: 吳邲光 教授系北方工業大學經濟法研究生導師,曾任北京市法學會理事、北京市法學會刑法學會理事, 1997 年獲 「 北京市優秀教師 」 稱號。執業律師(兼職),大型上市公司獨立董事。
研究方向:刑法學、經濟犯罪、公司犯罪。
學術成果: 《 共同犯罪理論及其運用》、《故意犯罪過程中的犯罪形態論》、《國家安全法教程》、《經濟法律通論》、《金融詐騙識別與防範百答》、《防範保險業違法違規行為問答》、《防範證券業違法違規行為問答》、《防範銀行業違法違規行為問答》、《新刑法金融犯罪百問》等刑法、經濟犯罪理論專著和教材。
主要代表論文有: 《論刑事訴訟中青少年保護的延伸》、《稅收刑事立法比較與我國稅收刑事立法的完善》、《為親友非法牟利罪客觀方面的認定》、《論著作權的刑法保護》、《商業秘密的刑法保護》、《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法律規制的探討》等。近幾年來,主持和參與了北京市教委、北京市安全局、中國人民銀行監察局和北方工業大學多項科學研究課題。
王素娟 女,民商法學教授。 1987 年畢業於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獲民法學碩士學位。現為北方工業大學文法學院法律系責 任 教授,從事民法學教學與科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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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授課程:民法學 知識產權法 民商法學專題研究
研究方向:民商法、知識產權
學術成果:主要科研項目:
曾先後承擔過部委級科研課題:《有色大中型企業專利實施狀況分析及其法律對策》;北京市教委科研項目《網路經濟發展中的法律問題及法律調整》 (2001 年 ) 以及《網路游戲的法律保護》 (2004 年 ) 科研課題。目前在研項目為司法部科研課題《網路虛擬財產的法律性質及法律保護》、北京市法學會《網路個人信息的法律保護》科研課題
主要學術成果:
近年圍繞知識產權的理論與實踐問題,發表論文數篇,其中《假冒商品行為的表現形式——假冒、逆假冒》、《對原產地名稱立法保護問題的探討》、《對我國已出現的網路著作權侵權案件的法律分析》、《由人類基因圖譜的公布引發的對隱私權問題的思考》、《論「黑客行為的法律性質和法律調整》、《網上拍賣法律問題初探》等論文發表於《法律適用》、《法商研究》、《法學雜志》、《河北法學》等法學類核心期刊;《人類遺產資源的知識產權保護》、《網上鏈接的法律責任》《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的主要區別及其法律調整》、《不使用、不依法使用注冊商標對企業商標專用權效力影響》、《特殊標志的登記、使用和法律保護》登載於《人民法
院報》和《中國知識產權報》以及《電子知識產權》等重要刊物。在發表的論文中曾有多篇論文獲獎:《論人類遺傳資源國際合作研究中所涉及的法律問題》 2004 年獲中國法學會知識產權研究會年會「優秀知識產權成果獎」、《論假冒商品行為的認定假冒商品行為的認定標准》獲中國高校知識產權研究會北京分會第六屆學術年會優秀論文獎、《商標被他人搶注的成因及其法律對策》獲中國高校知識產權研究會第八屆年會優秀論文獎等。 王 瑞 :男,副教授,法學博士,漢族, 1968 年出生,原籍河北。 2003 年畢業於清華大學法學院,獲博士學位。 2003 年 7 月至今在北方工業大學文法學院法律系從事教學與科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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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授課程:民法學基礎理論 公司法專題 知識產權與合同法 商法學
研究方向:公司法 證券法 知識產權
學術成果:主持北京市優秀人才資助基金項目 1 項,主持學校科研基金項目 2 項。
在《河北法學》《法學雜志》等法學期刊發表 《論商法的國際性特徵》 《隱私權的法律保護》 《股份轉讓行為的法律分析》等論文 10 篇。參編教材 3 部。
趙賀春 :男,教授,經濟學碩士,漢族, 1983 年 8 月參加工作。現任北方工業大學會計研究所所長,北京市會計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平身委員會評審專家、中國會計學會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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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 : 86-10-88802622
E-mail : zhhch @ncut.e.cn
主要研究方向:管理會計學:環境會計學。
承擔的主要課程:成本會計學、管理會計學。
主要經歷:無後就讀於北方工業大學和中國人民大學,分別獲:工學士和經濟學碩士學位。自 1983 年 8 月以來一直任教於北方工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會計系, 1998 、 2006 年被評為「北京市高等學校優秀中青年骨幹教師」。
科研情況:出版專著《環境會計專題研究》、《管理會計學》、《現金流量表及其編制方法》;
主編《成本會計》、《中級會計實務》、《財務管理學》、《新稅制與會計處理》等教材和專業書籍十餘部;在《財務與會計》、《財會通訊》、《冶金經濟與管理》《北方工業大學學報》等刊物上發表「符合可持續性的會計新體系研究」、「環境會計對象探究」、「價值鏈會計管理體系研究」、「旅遊飯店內部轉移價格問題研究」、 「企業內部激勵與約束機制研究」等論文多篇;主持北京市教委人文社科項目——「環境績效評價指標體系的構建問題研究」、「北京市區域環境成本層級管理體系的構建研究」以及「企業集團層級績效評價系統」、 「會計管理機制研究」、 「區域環境成本管理系統」等多項橫向研究課題。
劉曉春 :女,教授, 1956 年產生,漢族, 1975 年參加工作。先後就讀於北京經濟學院 ( 現首都經濟貿易大學 ) 會計學專業,獲經濟學學士學位;會計助教進修班,學完會計學專業碩士課程,取得畢業證書。從 1982 年起在北方工業大學從事教學、科研和管理工作,曾任北方工業大學會計學學科主任、經濟管理學院黨總支書記、經濟管理學院常務副院長,現任北方工業大學成人教育學院院長。中國注冊會計師 ( 非執業會員 ) ,執業企業法律顧問。曾被評為「北京市高校優秀青年骨幹教師」、「北京市優秀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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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研究方向:會計法 審計法等
教授課程:財務管理學 財務會計報表分析 會計學
科研情況:
1 .主編、參編《企業財務報告分析》 ( 機械工業出版社 ) 、 《企業財務管理》 ( 地質出版社 ) 、 《財務管理》 ( 機械工業出版社 ) 、 《公司財務會計》 ( 經濟科學出版社 ) 、 《工業會計教程》 ( 北京經濟學院出版社 ) 《基礎會計學》 ( 地質出版社 ) 等教材。
2 ,主持、參與完成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與經營業績評價研究」、「證券組合投資管理方法的研究與應用」、「環境績效評價指標體系的構建問題研究」等北京市教委社科基金項目 4 項;主持、參與 「黃河鋁業公司預算體系」等橫項研究項目 2 項;承擔「我國上市公司再融資有關問題研究」等校科研基金項目 3 項;先
後主持、參加教改研究項目 8 ,其中「證券與期貨課程教學與實踐」課題獲北京市教育教學成果 ( 高等教育 ) 二等獎、北方工業大學教學成果一等獎。
3 .在「財務與會計」、「財會月刊」、「財會通訊」、「會計之友」、「北方工業大學學報」等期刊及會議上發表《 ( 小企業會計制度 ) 與 < 企業會計制度 > 的比較》、《現代風險導向審計模式在我國的實施》、《克服資本多數決適用中缺陷的法律對策》、《傳統與現代審計風險模型比較》、《資產減值准則與現行資產減值制度的比較》、《我國上市公司資本結構優化的探討》、《關於我國上市公司再融資問題的探討》、《我國上市公司現金分紅行為研究》、《國金融期貨市場風險的法律控制》、等論文 20 余篇,其中「我國』『『市公司現金分紅行為研究」一文獲中國發展與西部開發社科研究成果一等獎。 胡立新: 女,副教授 經濟學碩士, 1988 年 7 月開始從事高等學校會計學教學與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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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 : 86-10-8880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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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研究方向:財務管理學;環境會計學。
承擔的主要課程:會計學、財務會計學等。
徐 岩 :
副導師:
榮國權 :男,講師, 1972 年生,漢族,內蒙古人,中共黨員。 1998 年畢業於鄭州大學法律系,獲經濟法學碩士學位。 1998 年 7 月至今在北方工業大學從事法學教學與科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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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 : 86-10-88803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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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研究方向:經濟法基礎理論、競爭法 ,
講授課程:經濟法學 競爭法
王斐民 : 王斐民,男,漢族, 1970 年生,講師,河南人,中共黨員。 2002 年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獲經濟法學碩士學位。 2005 年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獲經濟法學專業法學博士學位,從 2005 年 7 月開始在北方工業大學工作,從事經濟法教學與研究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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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研究方向:競爭法 公司法 稅法 金融法 知識產權法
教授課程:經濟法學 經濟法基礎理論 金融法
學術成果:
主要代表著作有:《競爭法案例·學理精解》國家級十五規劃教材《經濟法》等
理論專著和教材;
主要代表性論文有: 1 . 《淺析公益訴訟》,發表於 2002 年 1 月 18 日 《檢察日報》理論版;
2 .《我國外資企業稅收優惠法律制度改革》,載《中州學刊》 2003 年第 l 期;
3 .《論公司資本制度變革》,載《法學雜志》 2004 年第 6 期,為中國人民大學報刊復印資料《經濟法學·勞動法學》 2005 年第 2 期全文轉載;
4 .《中國反壟斷法調整范圍的立法思考與建議》,載《法學雜志》 2005 年第 1 期,為《新華文摘》 2005 年第 9 期全文轉載;
5 .《論公司治理與公司控制人侵權責任的追究》,載《政法論叢》 2005 年第 6 期;
6 .《論社會自治領域的競爭與合作》,載《經濟法學家》,法律出版社 2005 年。
主要科研項目有: 2003 年 1 — 6 月,主持並獨立完成國務院法制辦課題《我國反
壟斷法調整范圍立法研究》; 2003 年 6 月一 2004 年 11 月參加 史際春 教授主持的
教育部課題《社會法暨經濟法一般原理》的研究; 2006 年 2 月— 6 月,參與張忠
軍教授主持的國務院法制辦課題《世界主要國家 ( 地區 ) 金融立法狀況的比較研究》; 2006 年 6 月—至今,參與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吳季松 教授的課題《北京市循環經濟立法體系的研究》。
董慧凝 :女, 1977 年出生,講師, 2006 年畢業於中國社會科學院,獲法學博士學位。 2006 年 7 月起在北方工業大學文法學院法律系從事法學教學與科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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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研究方向:經濟法學 公司法
講授課程:合同法 國際商法
學術成果:在《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學報》《現代法學》《行政與法》等法學刊物發表《公司章程修改的法律限制》《略論日本循環經濟立法對我國環境立法的啟示》《國有商業銀行轉制中的法人治理結構問題》《試論建設工程優先權的立法基礎與立法構想》《論商法中商業登記的效力》《新公司法鼓勵和保障公司自治》《董事會決議侵害債權人利益應如何救濟》《公司僵局的救濟》《公司自治為公司提供了更人的發展空間》等學術論文。
胡 平 : 女,講師, 1969 年出生,原籍黑龍江。 1995 年 7 月畢業於吉林大學法學院,或經濟法學碩士學位。畢業後,在公司擔任法律顧問,從事法律實務工作。 2006 年 7 月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民商法專業,獲法學博士學位。現任北方工業大學文法學院法律系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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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研究方向:物權法,合同法,擔保法
主講課程:民法 ( 分論 )
主要學術成果:
參編著作:《吉林老年人口研究》 ( 中國社會科學「七五」計劃重點項目 ) ;《資外外貿法律》;《經濟法原理》;《行政法》;《中外財政制度比較研究》。
發表論文:《逾期貸款的成因及對策》;《精神損害賠償適用的權利范圍》;《資外並購的反壟斷規制》;《論農村土地所有權的完善》等。
陳興華 :女,講師,漢族, 1978 年生,河南新鄉人,中共黨員, 2006 年畢業於中國海洋大學,獲法學博士學位。 2006 年 7 月起在北方工業大學文法學院法律系從事法學教學與科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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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研究方向:能源法 自然資源法
講授課程:經濟法學
學術成果:
在《環境資源法論叢》第 4 卷《中國海洋大學學報》科學版 ) 、《水資源稅法律初探》, 2004 年 4 月 ( 法律出版社 ) 、《柳州師專學報》《中國海洋大學學報》 ( 社會
科學版 ) 《中北大學學報》 ( 社會科學版 ) 《中國教育報》 ( 理論版 ) 發表《 2003 年度國內環境法學研究綜述》《中國海洋資源的產權制度研究》《海洋世紀與中國海洋發展戰略研究》《淺議我國可再生能源產業投資制度及其完善》《資源節約利用法律意識教育》《「春曉」事件的國際海洋法思考》等論文。
發表。
《環境權:環境法學的基礎研究》 ( 專著 ) ,北京大學出版社 2004 年 10 月版,合
著。《環境資源法學》 ( 教材 ) ,北京大學出版社 2005 年 9 月版,合編。
《海洋資源的法律保護研究》 ( 專著 ) ,中國海洋大學出版社 2006 年版,合著。
2004 年至 2006 年,參與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課題攻關項目「中國
海洋發展戰略研究」的研究工作;
2006 年 3 月至今,參與國家《能源法》立法工作,擔任《能源法》起草組秘書處秘書;
韓紅興: 男,講師,中共黨員,河南人, 2000 年 9 月至 2006 年 7 月在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分別獲法學碩士學位、法學博士學位。 20006 年 7 月起在北方工業大學文法學院法律系從事法學教學與科研工作。
中國 . 北京 100041
北方工業大學
Tel : 86-10-88803531
E-mail : [email protected]
研究方向:訴訟法學 司法制度 證據學 律師制度
講授課程:民事訴訟法學
學術成果:
參加項目:參加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司法部課題、英國大使館文化處資助項
目、歐盟主任機動基金項目等多項國內外科研項目。
主要代表著作:《外國司法體制若干問題研究趴《模範刑事訴訟法典》《刑事訴訟法資料匯編》《公訴教程》等多部論著和教材。
發表論文:在《政治與法律》《人民司法》、《當代法學》、《中國律師》等法
學類核心期刊發表學術論文 20 余篇,其中多篇被中國人民大學報刊復印資
料全文轉載。
獲獎情況:
《以法官獨立為核心,推動我國法官職業化建設》,獲《人民司法》「春城杯」
優秀論文一等獎。
法理學
導師介紹
朱蘇人 ,男,漢族, 1954 年 2 月出生,副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籍貫江蘇東台,中共黨員。 1982 年畢業於西南政法學院法律專業, 1985 年畢業於北京大學法律系獲法學碩士學位, 1990 年畢業於北京大學法律系獲法學博士學位,先後任職於中共中央統戰部、深圳中深國際公司, 1994 年 9 月調深圳大學法律系任教, 1997 年 5 月調北方工業大學,從事法制史、法理學教學和研究。現為北方工業大學法理學碩士點負責人,中國經濟法學會理事。
主要研究方向 :法理學、中國法律思想史、西方法律思想史。
主要科研項目 :
2002 年承擔本校「中國法制史教改」科研項目,研究課程改革,提高教學效果等問題;
2000 年從原有色冶金總公司申報「公司法理論研究及改革實踐」,獲得二等獎;
2003 年承擔北京市教委「北京市商業銀行個人消費信貸的風險及法律防範」。
主要代表論文 :
1 、《先秦法家「法治」思想研究》,發表於《傳統中國法理探源》,北京大學出版社, 2004 年第一版,第 232-330 頁;
2 、《我國個人消費信貸的現狀及規范發展的法律分析》,發表於《北方工業大學學報》, 2004 年第四期, 33-36 頁。
劉澤軍 ,男, 1966 年出生, 原籍河北。北京大學法學院憲法與行政法學專業研究生畢業,獲法學碩士學位;現任經濟管理學院黨總支書記,副院長,法學教授,碩士生導師。
學術研究方向 :
憲政、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法社會學。
講授課程 :
1 、 研究生課程:憲政理論與實踐、行政法學專題 、法社會學
2 、本科課程: 憲法學、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學。
學術成果 :
主持、參與承擔北京市教委社會科學基金項目 2 項,教育部委託項目 1 項,學校科研基金項目 5 項;曾在法學核心期刊等學術刊物上公開發表學術論文近 30 篇;主編、參編學術著作 3 部。
王愛民 , 男, 1965 年生,江蘇人,北京大學法學院法學理論專業畢業,獲法學博士學位,現為法學副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
學術研究方向:
立法學,比較法學
講授課程:
1. 研究生課程:立法學,比較法學
2. 本科生課程:法律英語,行政法學
學術成果:
主持或參與北京市教委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和北京市優秀資助項目三項,校科研項目兩項,法學核心期刊等各類學術刊物上發表論文二十多篇,編著作兩部。
民商法學
本人能查到的也就這么多了!具體可以參考以下鏈接。祝你好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