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犯罪調查
❶ 大學生犯罪案例
心情不好倆90後大學生致5人受傷:
在西夏區人民法院審理的學生涉案案例中,有一個因心情不好酒後毆打舍友的案例。兩位行凶者最後以尋釁滋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
2015年5月30日晚,北方民族大學2014級學生李某,因為平時與同宿舍其他5人不和,當晚喝完酒後臨時起意想教訓下舍友。他叫來另一名被告人王某,以扇耳光、皮帶抽打、持棒球棒毆打等方式,毆打舍友,致5人受傷,其中兩人所受損傷程度為輕傷二級,其餘三人為輕微傷。事發後第二天,被告人李某在學校保衛處的陪同下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沒有錢花大學生做起「樑上君子」
盜竊案例是大學生犯罪中最常見的一種類型,多為臨時見財起意,懾於法律的威嚴,發案後大多會主動投案,量刑上也會從輕處罰。
2015年4月28日晚,寧夏大學學生張某在西夏區某小區入室盜竊現金3327元。法院經審理認為,張某到案後有坦白情節,可從輕處罰;案發後退回了被害人的全部損失,並取得其諒解,可酌情從輕處罰。因此判處被告人張某拘役4個月,緩刑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
同年7月8日,寧夏醫科大學學生王某進入寧夏建設職業技術學院一男生宿舍樓內,盜走一台3800元的筆記本電腦。第二天其主動到轄區派出所投案。法院經審理認為,王某犯罪後自動投案屬於自首,並主動退回了電腦,判處被告人王某拘役3個月,緩刑6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

❷ 南京高校女生酒後遭四人迷奸,事發一年報案,警方已全部抓獲,如何處理的
警方已全部抓獲,目前都被刑拘
南京警方通報破獲了一起強奸案件,一名女受害人被人侵犯後沒有報警,後來涉事視頻在網路流傳,於是受害人報警,經過調查依然將犯罪嫌疑人王某等四人抓獲。目前,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事件已經過去一年了,本來女子沒有報警,而犯罪嫌疑人在作案後,竟然拍攝相關視頻,以為事件過去一年了就可以逍遙法外,將視頻傳播於網路,最終被受害人發現。

本案中,如果不是犯罪嫌疑人自己上傳的視頻,本案想要追究其幾人的刑事責任都有一定困難。畢竟,強奸案件本來就具有一定的隱秘性,偵查起來本來就具有很大的難度。很多強奸案件,就是因為沒有及時介入偵查,最終導致犯罪嫌疑人逍遙法外。
❸ 大學生法律意識調查報告
關於大學生法律意識調查報告3篇
隨著個人的素質不斷提高,接觸並使用報告的人越來越多,通常情況下,報告的內容含量大、篇幅較長。那麼什麼樣的報告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我為大家整理的關於大學生法律意識調查報告,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關於大學生法律意識調查報告1
摘要:本次調查以「大學生法制意識」為主題,通過調查、分析等方法的運用,
對當代大學生地法制意識進行了分析,了解當前大學生法律意識的現狀及特點,並對提高大學生法制意識提出了幾點建設性意見。
關鍵詞:大學生;法制意識;現狀;對策
隨著「依法治國」方略的深入貫徹,中國正逐步向一個法治國家邁進,在一個國家的法制建設進程中,公民法制觀念的水平是根本性的、決定性的因素。大學生作為國家未來的建設者,法制觀念更需加強。為了進一步了解當代大學生法制意識的現狀,進行了一次「大學生法制意識的問卷調查」。
一、 當前大學生法制意識的現狀及分析
為了深入了解大學生的法制意識狀況,我們在浙江農林大學的學生中進行了問卷調查,共發放了問卷100份,回收95份,有效回收率為95%。對問卷調查進行統計分析後,我們得出如下結果:
(一)大學生的法律知識水平不高,法律知識知曉程度不高。
在調查中,對「你對自己掌握的法制知識程度的評價」的回答中,只有5.3%的學生對自己所掌握的法制知識程度表示滿意,可見當代大學生對自己所掌握的法律知識認識程度普遍不高,法律知識水平也相對較低。在「你知道我國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的是以下哪一部法律?」的調查中,仍有15.8%的學生認為我國的根本法不是憲法而是其他法,可見對這一基礎的法律知識還有學生不太了解,雖然大學里我們學過一些法律基礎知識,但大多數學生都只顧及自己專業的學習而缺少對法律知識的關注,我們說知識是觀念的基礎,沒有足夠的法律知識的積累, 就不可能形成法制觀念,已受到較高水平教育的大學生的法律知識水平卻不容樂觀。
(二)法律信仰不高,沒有形成法律習慣
在調查中,被問到「在你所有的經歷中,曾經運用過法律途徑解決糾紛嗎?」只有31.6%的少數有過維權經歷,從中我們可以看出大學生缺少踐行法律行為,沒有形成法律習慣。回答「當您權利受到侵害時,你首先想到的是」時,只有26.5%的學生會想到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大部分學生首先想到的是通過關系來解決,但也有10.5%的學生會採用武力或者是忍氣吞聲。可見,大學生缺乏權利觀念,當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不能積極主動地利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而是以消極的態度對待法律,更加傾向於通過人際關系來解決問題,這是法律信仰不高的體現,這種靠人際關系的觀念在大學生中普遍盛行,這種扭曲的觀念不利於和諧社會和法治社會的建設,這值得我們反思。有些學生甚至會放棄法律武器,採用武力的手段來討回「公道」,導致了違法犯罪的可能性。
(三)對法律有所關注,關心中國法制,但對法制現狀缺乏信心
對「在你的印象中,法律與你的生活的關系是」的回答中,有47.4%的學生認為關注時事新聞能感覺到法律與生活的關系和21.1%的學生認為時刻關注法律事件,能感到生活處處與發現法相關,可見大學生對法律還是有所關注,但很少的同學從法律事件中關注法律,只是從一些時事新聞中感受法律。被問到「你認為現在我們國家的普法力度夠不夠?」,有68.4%的學生認為我們國家當前普法的力度還不夠,很少有同學認為普法力度這件事表示無所謂,可以看出,法治社
會是大學生的追求,對國家的法制建設還是很關心的。被問到「你認為我國法律不能有效執行的原因是」, 居然有78.9%的學生認為是由於執法機關執法不嚴,以及一些領導與幹部不守法。可見大學生現在的法制現狀表示不樂觀,官員不守法的風氣影響到了法律的威嚴和人們對法律的敬畏,官員沒有起到表率作用,使得普通民眾失去了對法律的信心。在「你相信法律途徑能夠真正幫你解決問題嗎」的調查中,有57.9%的學生認為只能解決某些事情,甚至31.6%的學生認為走法律途徑只會使問題進一步惡化,可以看出我們學生對法律缺乏信心,在大學生心中法律不是能很好解決問題的途徑,這也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國法制的現狀, 他們對法律缺乏信心,因而很少有人訴諸於法律,可見,大多數人選擇依靠人際關系解決問題和執法機關自身執法不嚴以及官員不守法社會環境對大學生的法制觀念形成了一定的負面影響,對法制現狀缺乏信心。(四)對公檢法等執法機關的印象較負面在「對於法院、檢察院、公安局等執法機關,你的態度是」的調查中,有10.5%的學生不信任,36.8%的學生除非不得已,不跟他們打交道,對公檢法等執法機關的信任度只有52.6%,沒有充分的信任。
由此也可以看出大學生對這些執法機關不太了解,對這些部門抱有一種畏懼的心理。在「你認為對法律的執行,哪些監督是有效的」的調查中,認為應該群眾監督有效的多達89.5%,而媒體監督與黨委,政府等領導監督的分別為78.9%和57.9%,只有少數人認為執行機關的自我監督是有效的,可見大學生對執法機關內部機關監督表示不滿意和缺乏信心,更加相信用群眾和媒體來監督這些機關對法律的執行。針對以上的分析,我們知道當前大學生的法制意識並不樂觀,法律意識水平還很低,法制觀念淡薄,他們不懂得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而更傾向於用人際關系來解決問題同時對法律的關注程度還不夠,同時大學生對法律的信仰引人思考,要探究其多方面的原因。
二、大學生法制意識提高的對策
(一)健全法律運行機制,加強道德規范建設,創造有利於培養大學生現代法律意識的法治環境和輿論環境。
大學生思想開放,時代感強,主觀上期望法治,關心國家法制建設,但世界觀還未完全成熟,易受外界環境影響,因此,立法、執法、司法部門做到立法的民主化、科學化,執法的程序化,守法的自覺化;大眾傳播媒體和各種社會力量應利用普法、守法、執法和監督法律實施的模範人物和典型事跡,進行生動的法制宣傳,創造一個良好的法治環境和輿論環境,對於培養大學生現代法律意識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 齊抓共管,著力構建高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大學生法制教育網路。
增強當代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提升他們的法律素養,不僅僅是學校的責任,而是涉及家庭、社區以及整個社會的各個層面的系統而復雜的教育工程,它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需要一個長遠的規劃。因此,需要全體社會共同關注,需要各個環節緊密配合。首先,作為大學生法制教育主陣地的學校,必須實施依法治校,保證良好的校園生活環境,切實抵制社會不良文化的進入;其次,家長要注重對自己孩子的了解,配合學校教育,並且注重給孩子良好的熏陶;司法機關也應該有重點地與大學定期聯系,加強校內的司法宣傳教育;政府職能部門則應力所能及地為大學排憂解難,要切實採取可行的措施,優化社會大環境以及校園環境。
(三)開展校園法制文化活動,加大普法力度,以適應素質教育對大學生法律意識培養的要求
學校應當積極拓展法學選修課的開設門類和開設范圍,以滿足不同層次學生的學習興趣和需求,使學生從理性的層面對整個法治、法律及各部門法的基本價值理念和精神追求有一個宏觀把握,組織大學生看一些著名案例的錄像,請有關辦案人員或著名法學專家來校開講座;組織學生旁聽法院庭審,親身體驗法院審理各類案件的程序,了解我國的審判制度;組織學生到監獄考察參觀,通過服刑人員現身說法,使學生受到生動且深刻的法制教育;開展「模擬法庭」活動,通過大學生自己模擬法官、律師、檢察官、被告等角色,掌握訴訟程序,震撼心靈,提高守法意識;組織一些有關法學方面的知識競賽,加大普法的力度,從而逐步培養出適應現代素質教育要求的具有較高的法律意識的大學生。
(四)司法機關應該建立法律公信度,提高公民對法律的信仰度
不斷暴露的司法不公問題,司法腐敗現象,領導與幹部自身的不守法,使得人民對法律的信任度急劇下降,法律的信任危機越來越嚴重。因而要加強公、檢、法機關的規范化整治,執法機關自身做好表率,加強對腐敗的打擊力度,維護法律的尊嚴,確保司法獨立、司法公正,堅決杜絕「走後門」、「拉關系」等不良風氣,在全社會范圍內形成依法辦事的觀念,增強大學生對法律的信任,從而讓大學生樹立更加正確的世界觀,真正做到有法必依,而不再是以為的依賴人際關系,建立法律的公信度是法治進程的關鍵一環,有利於普法在大學生中的深入。
結語:大學生的法律意識,對其個人的成長,中國的法制化進程具有深遠的意義。當代大學生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是中國法治社會建設的生力軍,他們的綜合素質特別是法律素質如何,關繫到我國法治建設能否順利推進。針對目前大學生普遍缺乏法制意識,對當代大學生法律意識的培養成為了一個重大的時代課題,而且是一個龐大的社會系統工程;不僅需要黨和國家的支持,還需要家庭、學校與社會的通力合作,有效調節社會資源,努力在全社會營造出一個有利於大學生的法律意識培養的良好環境,使大學生法律意識的培養實現良性發展,使青年學子成為一個有理想、負有社會責任感、誠實守信、綜合素質較高、全面發展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才能為社會輸送具有較強法律意識的跨世紀人才,才能促進我國的現代化建設的繁榮與發展,才能實現國富民強的宏偉目標。
關於大學生法律意識調查報告2
秉承學院團委「實踐報告真知,提升自我,服務社會,共建和諧」的宗旨,20xx年的寒假我選擇了社會調研活動作為我的實踐內容。眾所周知,法律是我們維護正當權益的武器,只有充分運用法律,才能很好地保護我們的合法權益,而擁有法律意識和法律知識是運用法律的前提。大學生作為具有專業知識的21世紀高級人才,其法律意識是否健全呢?於是我對汕頭大學留校過年的50名外地大學(非本科法學專業)進行了調查。
一、 研究方法,問卷調查
調查時間為20xx年2月10日,在我的高中同學的幫助下,對汕大未返鄉過年的50名非法學本科專業的外地大學生進行問卷調查,調查方式是無記名填寫調查問卷,人工進行調查結果分析,從而得出調查結論。
二、 調查結果
通過問卷調查,對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有了基本了解,調查情況如下:
⑴、你生長在( )
A、農村 74% B、城市 26%
⑵、在你所有的經歷中,曾經運用過法律途徑解決糾紛嗎?( )
A、有 18% B、沒有 82%
從以上的數據可以看出,大多數的大學生並不擁有良好的法律意識,當其政黨權益受到侵犯時,都沒有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而是存在「算了」、「算自己倒霉」等等之類的想法。而在生長在農村的大學生中這一現象較為明顯。
⑶、你能區分違法和犯罪嗎?( )
A、能 24% B、不一定能 14% C、大部分能 62%
⑷、你認為你目前法律學習中的主要問題是( )?
A、懂得法律知識但不會實際運用 32%
B、缺乏法律知識 40%
C、能運用所學法律知識並解決現實問題 28%
⑸、你是否關注國家的立法活動或是法律報告?( )
A、經常 12% B、偶爾 74% C、從不 14%
從以上的數據可以看出,只有12%,即6個人(調查對象為50人)會經常關注國家立法活動或是法律報告,還有14%,即7個人表示自己從不去關注,這表明了大學生對法律的重視程度是非常不夠的,其認為自己只要守法不違法,法律是離自己很遙遠的。
⑹、你知道《勞動法》里規定的試用期最長時限是( )?
A、三個月 22% B、六個月 48% C、一年 30%
根據我國《勞動法》的規定,試用期最長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而在調查中發現,有52%的大學生不知道,這一問題與大學生畢業後的就業問題相關,可見大學生對與自己息息相關的法律知識了解並不多。
⑺、你認為法律在生活中的作用是( )?
A、 很重要,是維護權益的有效手段 32%
B、 比較重要,有時試圖用法律解決問題 42%
C、 一般重要,不到萬不得已不會運用法律 26%
D、 不重要 0%
⑻、超市的工作人員要求搜身,你會怎麼樣做?( )
A、 拒絕 84%
B、 如果對方態度強硬就接受 10%
C、 完全接受 0%
⑼、假如你的親人欠某基金會的錢無力償還,基金會連同民政局把你的親人抓去關起來,放話拿錢才放人,你會怎麼做?( )
A、 忍氣吞聲,湊錢領回親人 8%
B、 到民政局理論,要求放人 16%
C、 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親人的人身自由權 76%
⑽、當你參加勤工儉學或是工作時,你會有意向與用人單位簽定合同嗎?( )
A、有 72% B、沒有28%
從⑻、⑼、⑽的數據可以發現,依然有少部分大學生不會運用法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三、 原因分析
(一)、學生方面的因素。
(1)缺乏主動性。根據調查了解到,面臨著嚴峻的就業形式,大學生將更多的時間放在自己專業科目的學習上,他們普遍認為只要學好專業知識,鍛煉好各方面的能力,將來能在激烈的競爭中取得一席之地,也就可以了,不必浪費在學法律與自己的專業不相關的知識上,而且,多數大學生認為法律枯燥乏味,缺乏吸引力,因而,很少大學生會主動學習法律知識,對學校開設的相關課程,也只求考試過關,大多數學生重學分輕實效,也是大學生法律意識淡薄的原因之一。
(2)缺乏遠見性。沒有學習相關的法律知識,沒有法律意識,即使當自己的正當權益受侵犯時,也不懂得如何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而調查表明,很多大學生認為,自己目前並不需要法律,而等到真正需要時,才覺得為時已晚。
(3)缺乏實踐性。在調查中,很多大學生反映,法律知識是懂了,但是根本不知道如何應用,而長時間後,知識便逐漸淡忘,每個非法學專業的專業都開設有《法律基礎》這門課,詳細講述了相關的法律知識,然而,理論知識沒有結合實踐,而最終流於形式。
(二)、教師、學校方面的因素。
(1)重視程度不夠。除了法律專業的以外,其他院系的有關法律的課程,老師都不會嚴格要求學生,學生可以自由看自己喜歡的專業課書或是課外讀物。只要保持課堂安靜就可以了,也沒有向學生講明到底法律的重要性有多大,基本死板的按照教學大綱授課,老師重視程度不夠,學生自然也不夠用心。由此,學生得到的法律知識更加縮水了。
(2)課堂氣氛沉悶。法律知識相對於其他學科,比較枯燥,老師一般按大學教學大綱死板授課,極少聯系實際,導致課堂氣氛不活躍,學生昏昏欲睡,失去上課的興趣。
對於大學生而言,學習法律知識有重要的意義,對於促進和諧社會的發展,形成正確的信仰起到關鍵的作用。所謂學以致用,只有將學到的東西用實踐檢驗其是否正確,只要給學生提供實踐的平台,讓他們展示自己的才華才能增加對法律的認識,提高法律意識。
關於大學生法律意識調查報告3
現今社會城市居民法律觀點偏差,法制觀念淡薄.居民的法律知識水平不高。作為現代人,應當具備法律素養,這成為現代市民特別是青年大學生立足社會的基本條件。然而,實踐中源源不斷的各類大學生犯罪現象,頻頻向我們告示:一年一度的「法制教育」課並未讓學生們真正懂法,傳統的法制教育模式走到了非改不可的盡頭.當前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水平還很低,違法犯罪的大學生多數法律知識貧乏,法制觀念淡薄,他們不懂得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近年來一升再升的大學生犯罪數據,頻頻向我們告示:校園並不平靜,大學生們的法律素養還十分貧瘠法律知識是法律意識的一個重要內容,是衡量法律意識水平高低的一個重要依據。人們的法律意識水平的高低與其文化程度成正比。雖然我國高法律知識是法律意識的`一個重要內容,是衡量法律意法律知識是法律意識的一個重要內容,是衡量法律意識水平高低的一個重要依據。人們的法律意識水平的高低與其文化程度成正比。
對此,我對我校大學生進行了問卷調查,調查結果如下。
1、調查的基本方法
對於此類調查題目,我採用了問卷調查的方式。首先,篩選題目,再分發給各個當地大學校園的同學,再選擇10名同學完成問卷調查,最後再根據同學們的問卷結果作出相應的結論。
調查問卷如下:
1、你認為法律在現實生活中的用處?
a、非常有用45.11% b、一般35.71% c、基本沒用6.02% d、法律不如權力有用11.65%
2、你生活中的法律知識是從什麼地方來的?
a、電視上48.12% b、報紙上16.54% c、學校的課本上35.34% d、家庭的影響4.51% e、其他 13.91%
3、你認為你在生活中平均每學期遇到法律問題的頻率為:
a、20次以上 5.26% b、20次?10次 6.39% c、10次?5次 21.8% d、5次以下 50.75% e、0次 16.17%
4、當你的權益受到侵害時,你首先想到的是?
a、拿起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 50% b、用武力解決 6.02% c、通過關系解決.15.79% d、感覺很委屈但是認為也是沒辦法的事 16.17% e、根本沒有在意過9.40%
8、當今雖然是法制社會,也存在著家庭暴力、婚姻財產糾紛等很多問題,你認為:a、清官難斷家務事 74.05% b、清官易斷家務事 25.95%
(1)、如果你選擇了a,那麼你認為是什麼原因?
a、法律法規不健全 30.70% b、群眾的法制意識不強 29.57% c、法官的職業素質不夠高 4.01% d、法律不能解決所有的問題35.21%
(2)、如果你選擇了b,那麼你認為是什麼原因?
a、法律法規健全 52.6% b、多年的普法工作取得了較大的成效 9.40% c、法官能夠正確地把握「一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准繩」的原則 15.41% d、一切問題在法律面前都能夠得到解決 3.38%
10、假如你在公交車上遇到騷擾時,你會如何去做?
a、出聲制止,維護自己的權益 49.25% b、用適當的方法讓他得到懲罰 28.95% c、瞪他一眼,然後換個地方或下車 20.31% d、默默的離開,不敢出聲。3.38%
16、你希望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識嗎?
a、希望 92.11% b、不希望 7.89%
17、你希望法律基礎課要如何上?
a、盡可能介紹能解決社會生活的法律法規 33.08% b、從案例中說明相關法律理論,類似於《今日說法》61.65% c、按照教材的內容和順序進行教學 5.26% d、最好取消這門課,與日常學習生活無關4.14% e、我覺得這樣比較好;
2、導致調查結果的原因
可見他們還是很關心身邊的人和事的,一些法律常識大部分同學還是知道的,由於問卷設計的不夠合理,可能誤導了同學們的思想,讓數據不夠真實,此次調查的結果說明,同學們的法律意識比較弱,知識也比較缺乏,從數據上看,同學們都沒有太在意生活中的法律問題,也許他們覺得,在生活中遇到麻煩是必然的,並不是法律問題,也有可能受家庭、社會等各種因素影響,讓他們認為權利比法律有用。
此次調查可以看出當前我國大學生大都重視專業課,而對法律基礎課不予以重視,只是臨到考試的時候突擊,應付了事,大多數學生重學分,輕實效,在這種思想的支配下,大學生不可能有扎實的法律基
礎知識。大學生法律意識的教育功能主要體現在通過提高大學生的法律意識,使他們把提高法律意識從自在的行為變為自覺的行為,從而意識到法律在現代社會中的重要性,並把法律當成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法律意識是一種較為寬泛的社會意識表現形式,對於大學生來講,法律意識主要分為兩個部分:對法律知識的理解和對實際法律問題的觀點、態度與解決方法,簡單得說,就是理論與實踐的結合。法律基本理論知識的掌握,是對每一個大學生素質修養的必備要求,是能夠懂法運用法律的前提;對實際案例的解決是法律意識高低的具體表現,具有直觀性。
3、對大學生如何提高法律意識的意見
根據此次調查,我們應該看到加強大學生法律意識的教育,加強綜合管理,高等院校具有義不容辭的責任。因此,要從根本上抓起,就具體到高等院校對大學生法律意識教育的高度重視及各種有關法律方面的宣傳。對大學生進行法律意識教育應著重以下2個方面:
1.高校應營造對大學生進行法律意識教育的學校環境。
2.高校應開展心理健康教育來培養大學生良好的心理素質,從而提高大學生的法律意識
3.鼓勵大學生觀看有關法律知識方面的書籍或電視節目,能盡量做到普法、懂法,認識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意義。
❹ 大學校園的犯罪分析
在哈爾濱市松北區人民檢察院受理的普通刑事案件中,出現了一個不該出現的犯罪群體:大學生。大學生犯罪的出現備受社會各方關注,這些生活在大學校園中的青年學子們,正處在無憂無慮的花樣年華,他們為什麼觸犯了法律,又是什麼原因導致他們走上犯罪的道路。帶著這些疑問,筆者對本院四年來受理的大學生犯罪案件進行了調查研究。下面就調查的具體情況進行簡要地分析:
一、松北區大學生犯罪的基本情況
從2004年4月建院至2008年3月,我院偵查監督科共受理偵查機關移送的刑事案件447 件579人,其中大學生犯罪17件17人,約占受案總數的3.8%件2.9%人。審查後批准逮捕14人,因無逮捕必要不予批准逮捕3人;後提起公訴15件15人,不起訴2件2人。
二、松北區大學生犯罪案件的特點
1、案件的數量對比。2004年偵查監督科共受理偵查機關移送的刑事案件83件,大學生犯罪為2件,約占受案總數的2.4%;2005年偵查監督科共受理偵查機關移送的刑事案件123件,大學生犯罪為4件,約占受案總數的3.25%。2006年偵查監督科共受理偵查機關移送的刑事案件127件,大學生犯罪為7件,約占受案總數的5.5%;2007年偵查監督科共受理偵查機關移送的刑事案件94件,大學生犯罪為3件,約占受案總數的3.2%;2008年1月至3月,共受理偵查機關移送的刑事案件20件,大學生犯罪為1件,約占受案總數的5%。從受案數量看,2006年大學生犯罪案件的數量最多。
2、犯罪的類型。大學生犯罪案件的性質多為侵犯財產類、侵犯人身權益類,罪名集中在盜竊、故意傷害等。
3、從犯罪所針對的目標、對象看,主要發生在同學之間。尤其是盜竊犯罪,受害人全部為學生,且多為同寢室的同學;盜竊的物品首選筆記本電腦,然後依次是手機、現金、存款。傷害案件在同學之間屢有發生,其次是同學之外的人,如大學生在校內打傷外來人員或在校外打傷他人。
4、犯罪地點。盜竊案發地點集中,主要集中在教學樓的自習室、圖書館、宿舍等學生主要活動區。傷害類案件多發在校園內,其次是校園的周邊地帶。
5、從犯罪學生的性別來看,全部是男同學。
6、從犯罪學生的年齡來看,主要是大一、大二年級的學生。
7、從犯罪學生的人數來看,沒有團伙犯罪,全部為單獨作案。
8、犯罪手段都比較簡單,犯罪情節也不復雜。
9、犯罪學生的主觀惡性較小,犯罪後的認罪態度都比較好。沒有頑抗情緒,全部都能如實供述自己所犯罪行,且口供十分穩定,從偵查階段到庭審階段,均未出現翻供現象。
10、犯罪的起因往往因為同學之間的小矛盾,但也出現了因為男女關系問題而導致的犯罪。
11、激情犯罪、偶然犯罪較為突出。
激情犯罪是一種強烈情感的外在表現,具有突發性、短暫性和難以抑制性等特點。大學生犯罪和社會中的其他人犯罪的不同之處是大多沒有深思熟慮、預謀策劃過程,往往因瑣事產生矛盾,發泄對對方的不滿而犯罪或有偶然間的機會而一時沖動犯罪。
12、從最終處理結果上看處罰一般都較輕。有一些案件作出不起訴處理,其餘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以下刑罰居多;在審理程序上適用簡易程序較多。
三、大學生犯罪的原因
大學生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其自身的因素,也有學校、社會、家庭的原因。
1、個體原因
(1)觀念因素。
很多大學生犯罪都源於法律意識淡薄,很多大學生不認為盜竊手機是犯罪行為。有些大學生順手牽羊盜走同學的手機,只是由於看到他人的手機比較新潮、漂亮,想自己把玩,所以才實施盜竊。盜竊的時候並沒有意識到這是違法的行為,盜竊之後也沒有想到要如何處理。在訊問過程中,很多犯罪的大學生都提到並沒有想到有這樣嚴重的後果。
(2)心理不成熟。
大學生自尊心較強,心裡起伏大,自控能力不強,遇事不冷靜容易沖動。如:楊某故意傷害案,楊某隻是因聽到同學說其壞話,就用拳頭將對方鼻骨打折,致使對方受輕傷 。胡某故意傷害案,胡某回學校寢室想早點休息,同寢室的同學沒有按照胡某的要求早點熄燈,兩人爭吵了幾句,胡某便用水杯將該同學頭部打傷,造成該同學受輕傷。
很多大學生在遠離親朋好友開始相對獨立的生活後,對突如其來的挫折與困難還沒有心理准備,一旦遇到難以解決的事件,不知道怎麼解決,容易產生消極心理,導致失足犯罪。如:王某盜竊案,王某因在大學的生活並不如意,又特別喜歡上網,因此其每次盜竊的物品均為筆記本電腦及電腦配件,至案發時其多次盜竊的數額已經超過人民幣兩萬元。
大學生人生閱歷和社會經驗都有限,在走向社會的過程中還需要一個過程,男女交往不順利也導致部分人有過激的行為。如:付某故意傷害案。付某在校期間結識了同校的女友,二人經常在周末到校外租房度周末,後二人交往期間付某懷疑女友與別的男同學關系親密,用木棍幾次將女友打傷,最嚴重的一次導致其女友四肢均有損傷,已構成輕傷,家長發現後報警。後付某因故意傷害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3) 盲目講義氣。
很多同學,重感情講義氣是好事,但有的時候卻因為幫助朋友而大打出手,結果造成了傷害案件。
如:趙某故意傷害案。某大學的幾名學生因一名女同學被工地的工人用言語侮辱,對該工人進行毆打,其中的一個學生趙某竟手提片刀砍傷這個工人,造成其受輕傷,後趙某因構成故意傷害罪被追究刑事責任。
黃某故意傷害案。黃某的同學在網吧上網時與他人因座位問題發生口角,後雙方在校園中又相遇廝打起來,混亂中黃某用刀將自己一方的一個同學刺成重傷,並造成對方的兩人受輕傷。黃某因構成故意傷害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可見,同學之間盲目的講義氣,只懂得採取簡單暴力的方式解決問題,不僅沒有幫助朋友,反而害了自己。
(4)自我管理放鬆。
大學生要依靠自我管理,有的人馬上就適應了,有的人就放鬆甚至放縱了,導致犯罪行為。很多傷害案件都是由於酒後滋事引起的。如:吳某故意傷害案。吳某和同學在飯店吃飯的過程中與其他學校的學生發生不快,吳某酒後用啤酒瓶子將對方一人的打傷,造成該人受輕傷。
(5)互相攀比。
過強的競爭意識在有些大學生身上轉變為不良的攀比心理,且這種攀比是在物質享受方面。有一些大學生確實家境不好,還有一些則是自己花費較大,家長提供的錢不夠花,又想擁有名牌,維持高消費,所以才進行盜竊。如:譚某盜竊案。譚某家境比較困難,但平時總是追求時髦,所以開銷很大入不敷出,盜竊同學的手機等物品想賣錢,結果在銷贓時被抓獲。
(6)心理不健康。
因為學業壓力、社會競爭、就業等多方面的因素,很多學生的優越感沒有了,對通過自身努力獲得成功的期望降低,因此導致有些學生心理不健康。如:雷某盜竊案。雷某在同學寢室盜竊價值人民幣7000餘元的物品,用銷贓所得給自己購買了一系列的電子產品。雷某在供述中稱偷東西讓他很有快感,感到快樂。
2、社會原因
以前人們常形容大學是象牙塔,大學生都是兩耳不聞窗外事的人。但是現在的大學校園也受到不良社會風氣的影響。
市場經濟帶來了我國經濟的繁榮,人們對金錢、奢侈品等物質利益的追求不像以前一樣猶猶豫豫,這樣的社會風氣影響了大學生的思想、價值觀念。在校園中,很多人貪圖享樂。大學生盜竊,除了少數人是因為生活窮困,大多數都是因為希望得到更好的享受造成的。其實,人們對美好生活的追求,對物質利益的看重無可厚非,但採取非法的手段是極其錯誤的。如:田某搶奪案。田某想買一個筆記本電腦,但是錢不夠,其在校園內僻靜處看到一女同學手提一個筆記本電腦,遂沖過去將該女生的手提電腦奪走,已構成搶奪罪。秦某盜竊案。秦某將同學的存摺盜走從中取出人民幣3000元,秦某被抓獲後供述犯罪的原因是自己購買名牌開銷大,缺錢才盜竊的。
3、校園管理疏忽
大學生在上大學之前,在家有家長照顧,在學校由老師管理,但一上大學之後,這種情況就改變了。大學校園都在力圖為學生營造一種寬松的環境。但有的學校因為校區分散學生眾多不能對學生進行有效管理,學校的安全保衛措施也有漏洞,也沒有及時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有的大學生在學校內多次盜竊也沒有得到有效的制止。
4、家庭教育的缺陷
很多家長只重視智力培養,孩子在學校的成績得高分就行,不注意道德品行的培養。孩子在遠離自己,到外地上大學後,又將注意力放到經濟支持上。尤其是一些貧困的學生家長,能供孩子上大學就很不容易,也沒有精力關心孩子的現實表現及思想變化。一旦子女犯罪,他們才感到驚訝和難以置信。如:劉某盜竊案。劉某家境很好,千里迢迢從南方來到北方讀書,但是卻在一個月的時間里盜竊了同學的兩個筆記本電腦。問其原因,劉某答自己並不缺錢,盜竊時沒多想,只是一時糊塗了。後來其家長得知此事,從南方趕來,感嘆離孩子遠了,只注意多給孩子錢,沒關心道德品行很後悔。
5、大學生犯罪的外在誘因
誘使大學生犯罪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被害人自身防範意識不強,給某些大學生犯罪以可乘之機。在盜竊案中,被盜物品多是由被害人隨手放置在暴露於公共視線之內的地方,使某些大學生容易順手牽羊實施盜竊;在故意傷害案中,被害人對有暴力傾向或已經醉酒的大學生缺乏防範意識,不懂得適時避讓,結果造成自身受到不必要的傷害。
四、預防和減少大學生犯罪的對策
這些犯罪行為的發生,不僅危害了社會,而且使大學生們自毀前程。因此,我們應當採取預防措施,預防和減少大學生犯罪案件的發生。
1、 加強學校管理。
近日,南京市工商、公安部門在防止傳銷進校園活動中通報了一起特大傳銷案件,令人震驚的是,834名受害者中除了一名是高一學生外,其餘全部是清一色的在校大學生。家長得知後紛紛到公安機關舉報,有很多大學生還在該傳銷組織中任職,有的大學生還因為此案中途退學。可見,學校應加強內部管理,防止大學生受到犯罪分子的誘惑、利用,增強大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和提高辨別是非的能力。
2、有組織的進行社會實踐。
大學生的人生閱歷和社會經驗都有限,因此很多大學生都願意利用閑暇時間打工或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參加社會實踐是好事,有利於大學生們了解社會生活,增長見聞。認真組織大學生參加軍政訓練、社會調查、生產勞動、志願服務、公益活動、科技發明和勤工助學等實踐活動,使大學生在社會實踐活動中受教育、長才幹、作貢獻,增強社會責任感。
3、加強法律宣傳教育及思想教育。
從實際情況看,大學生犯罪很多是由於法律意識淡薄發生的,很多大學生文化知識很豐富,但法律知識卻很匱乏,甚至是無知。因此,必須提高大學生的法律素質,增強法律意識。
引導大學生在時代和社會的發展進步中汲取營養,培養愛國情懷、改革精神和創新能力,始終保持昂揚向上的精神狀態。以基本道德規范為基礎,深入進行公民道德教育。要引導大學生自覺遵守愛國守法、明禮誠信、團結友善、勤儉自強、敬業奉獻的基本道德規范。
4、進一步加強社會治安的綜合治理。
大學生犯罪的預防工作是一個系統的工程,單純依靠學校的力量是不夠的,需要社會各界的力量共同努力。
社會治安問題十分敏感而復雜,它是社會穩定的晴雨表,也是社會法治狀況的一種反映,與社會經濟、政治及文化的發展環境和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息息相關。因此,要依法加強對學校周邊的文化、娛樂、商業經營活動的管理,堅決取締干擾學校正常教學、生活秩序的經營性娛樂活動場所,嚴厲打擊各種刑事犯罪活動,及時處理侵害學生合法權益、身心健康的事件和影響學校、社會穩定的事端。
少年智則國智,少年富則國富,少年強則國強 。大學生是十分寶貴的人才資源,是民族的希望,是祖國的未來。預防和減少大學生犯罪是家庭、學校、社會共同關注並為之努力的事情,要做到預防、打擊、改造並舉,以便從根本上預防和減少大學生犯罪。
❺ 2010大學生犯罪案例及分析
你可以去直接查找網上的案例還是有比較多的。
❻ 幫忙找3個關於大學生犯罪的案例和分析,要關於大學生知法懂法守法
【案例一】感情受挫 竟做「黑客」
近日,某公司向洪山警方舉報,由該公司提供伺服器服務的家政府網站被侵入,政府信息發布很受影響。警方調查發現,武漢某高校一名大三學生小君有重大作案嫌疑。
經審訊,小君交代了作案動機和過程。原來,小君因失戀,便想報復社會泄憤。但生性膽小的他不敢採取暴力方式,就想到了做網路「黑客」。於是,他用自己掌握的計算機知識,專門找到掛靠政府網站較多的伺服器,通過ADSL撥號上網的方式,非法侵入伺服器,破壞政府網站。(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檢察官:相對而言,大學生犯罪率要遠遠低於其他人群,從犯罪手段、情節和危害結果來看,大學生犯罪大多數屬輕微刑事犯罪。同時,大學生犯罪也具有可控性。但是,由於培養一名大學生,對國家、學校、家長乃至本人來說,都極為不易。因此,社會各界應關注大學生的健康成長,預防大學生犯罪,使「天之驕子」們健康成才,少一些沖動。
【案例二】盜竊室友 只為報復
去年10月,洪山區某高校一女生宿舍被盜,丟失的東西包括:小哲的MP4一部以及筆記本電腦一部,價值人民幣2800元;小潔的MP4一部,價值人民幣315元;小蘭的耳機1副,價值人民幣8元,而同宿舍的小芸則未丟任何東西。
警方接案後,迅速展開調查。很快,小芸發現事態嚴重,主動投案認罪,並將所有物品歸還了失主。事後,經調查得知,小芸父母均為國家幹部,家庭條件很優越。但因與室友相處不和,小芸便「想教訓她們一下」。於是趁室友上課之機,盜得以上物品。
【案例三】順手牽羊 知法犯法
小常是武漢某重點大學應屆法學碩士畢業生,雖畢業臨近,但他一直沒有找到合適的工作。家庭條件本就不好的他,經濟上更加捉襟見肘。
前不久,小常像往常一樣回宿舍。忽然,他發現公寓樓一宿舍房門大開,室內卻無人,而且桌面上放著一台筆記本電腦。想起自己近來生活費緊張,小常竟不自覺走進該寢室,盜走筆記本電腦。
被抓時,小常懊惱不已:「知法犯法,都是一時糊塗啊!」
❼ 鄭州一女大學生約會感染新冠被立案調查,她的行為違反了哪些法律
鄭州一女大學生約會感染新冠病毒被立案調查,王某某的行為違反了刑事法律的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的相關規定,目前王某某也因為涉嫌刑事犯罪而被鄭州大學開除。
王某某約會感染新冠病毒,導致鄭州大學5000人被隔離的新聞讓人憤怒,但更多理性的人則是考慮王某某被開除以及被開除的真正原因。按照王某某目前觸及的法律來說,王某某的行為對社會造成嚴重後果,而且王某某在明知自己可能感染新冠病毒的情況下,仍然做出了各種違反規定的情形,王某某的行為觸犯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的規定。根據目前高校對於學生的管理來說,學生只要涉及刑事犯罪,那肯定是要被開除學籍的,所以開除王某某也並不奇怪。
❽ 法學專業調查報告
法學專業調查報告三篇
法學專業調查報告 (一)
大學生就業形勢日趨嚴峻,法學專業因其就業面狹窄,已經成為低就業率的一個專業。調查表明,法學專業學生對就業形勢的認識比較理性,明顯感到就業的壓力。調查同時顯示,法學專業學生將報考公務員列為就業首選目標,大城市以及經濟較發達地區是就業首選地,對就業後收入期望值偏高。
一、就業前景分析
隨著國家經濟、科技和社會的發展,我國法制建設也處在一個迅速發展和逐步完善的時期,特別是我國「入世」以來,社會對法律專門人才的需求急劇增加,各經濟組織、律師事務所對法律專門人才的需求尤為突出。
法學專業是朝陽學科,從社會需要來看是大有發展前景的。從法律系畢業生就業現狀來看,他們擁有扎實的專業基礎,能夠在檢察機關、審判機關、行政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仲裁機構和法律服務機構從事法律服務工作。就業前景非常廣泛,做警官、檢察官、法官、行政機關公務員;到大公司主管法律事務;做律師;到高校做法學教師;到研究所做法學研究者都是不錯的選擇。
法學專業對人才高素質、高學歷需求較高。他們不僅要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素質,還要有深厚的專業知識背景和跨學科的行業知識。隨著近年來對法學人才的學歷要求越來越高,法學類專業畢業的本科生就業情況並不樂觀。但高學歷的法學專業研究生,特別是與經濟、國際交往相關聯專業的研究生,就業前景廣闊。
二、當前就業形勢
「法學怎麼了?」這或許是當下所有關心法學的人最想問的問題。從紅極一時的「專業龍」變成了「專業蟲」;從耀眼的「就業精英」變成了墊底的「就業勞工」;就業已冷到哈氣成冰,每年卻仍有那麼多考生報考得熱火朝天。近些年來,法學畢業生就業率低已經成為社會廣泛專注的問題。無論是「北大學生賣豬肉」還是「西政學生賣糖葫蘆」,種種新聞媒體誇張的背後,是人們對於法學教育的憂思與考量。根據法學專業歷年就業情況,形式之所以嚴峻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①擴招。
太多院校跟風設置法學專業,致法學專業太多太濫,才最終導致法學這塊「優質蛋糕」變了味。事實也確實如此。據了解,目前我國並未對高校設置法學院系設定統一標准。設置法學專業的門檻過低甚至沒有門檻,也使得我國高校出現許多「法學專業目睹之怪現狀」,如一些理工院校為升綜合大學而設法學;一些專科院校為提升品牌而設法學;一些院校雖設有法學,卻沒有專職教授,甚至沒有科班出身的法學老師……據不完全統計,20**年,我國設有法學本科專業的高校為292所;20**年約為560所,4年所增數量幾乎與過去20多年積累的數量持平;截至20**年底,該數值更是達到了634所,法學一躍成為了目前我國開設數量最多的三大專業之一。至此,我國高校的「法學大躍進運動」也成功完成了三級跳。有數據顯示,目前我國有30萬左右的法學本科在校生和22萬左右的法律專科在校生,比30年前增長了200多倍。一方面高校對法學專業的招生量在「大步向前」,另一方面,社會對法學人才的需求量卻是「步履蹣跚」,這就把大量「法學遺民」堵在了就業的高速路口。
②司考。
號稱天下第一難的司法考試,作為法律職業的准入制度,阻礙了相當一部分人的前進腳步。
③專業教育。
法學專業就業面的狹窄及其過高的門檻,目前高校的法學教育也只是根據傳統著眼於培養在法律職業部門從事法律職業的人才,而沒有根據人才市場需求變化著眼於更為宏觀的市場需求為社會各行各業培養優秀的法律人才,與社會需求相對脫節。
④法學是一門社會學科,要求必須有豐富的社會實踐。
就拿律師行業來說,律師所提供的商品是服務,所出賣的是自己的辦案經驗和法學知識的結合物,是利用自己的經驗和法學知識為當事人爭取最大的利益。這就需要法學專業的畢業生要有一定的辦案經驗,這樣才能很容易的找到法律工作,而其恰恰正是法學畢業生所缺少的。一定程度上正是法學專業的社會性質所決定的。脫離社會實踐的法律知識是沒有生命的。
⑤期望值過高。
法學學生畢業後更青睞機關單位,對薪資、社會地位的要求比較高。
三、直面困境,問計未來
面對嚴峻的就業形勢,法學專業的學生一方面要努力學好專業知識,提升自身能力,盡早培養一些以後需要的素質,尤其是一些綜合素質的提高,法學畢竟是一門實踐性的學科,所以實際動手能力解決問題能力都至關重要,只有在學習期間鍛煉這方面的能力,使自己所學能為以後所用,這樣方可在就業競爭中脫穎而去;另一方面,畢業生也應該轉變就業觀念,拓展就業領域,像在地域選擇上可以考慮艱苦地區,在具體職業的選擇上,不拘泥於傳統的法律職業,而去選擇一些新興職業。
由於法學還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專業學生在充分學好本專業理論知識的情況下,還要深入生活,參加各種實踐活動,如到公、檢、法機關以及律師事務所等實習,學習實務操作,獲得一些經驗,並檢驗理論知識的正確性。法學天生是「以人為本」的科學,所以學生絕不能脫離社會,否則就是閉門造車。
法學專業學生在進入大四學習時,只要有各種可能的就業選擇,都要盡最大努力去嘗試(主要是參加各類招聘會和人才交流會)。
學生可以選擇考研、參加司法考試、參加國家機關公務員考試等來拓寬自己的就業渠道。或根據自己的興趣和社會需要,學習一技之長,比如速錄技術,進入法院當書記員也是不錯的就業渠道之一。最關鍵的是不要眼高手低,有時並不是沒有就業崗位,而是學生不願去做而已。
我國目前注冊律師大約有14萬人左右,律師事務所1萬多家,每9000人平均擁有一名律師,其中北京是每1300多人擁有一名律師,上海是每1800多人擁有一名律師,而美國紐約是每200人擁有一名律師。從律師的地區分布情況看,發展極不平衡。廣東、北京的律師都在萬人以上,大約佔到全國律師總數的17%,而青海省只有400多名律師,個別牧區只有一名律師。全國律師每年辦理業務大致在900萬件左右,業務收入在90億左右,律師人均收入在7萬元左右,平均每件收費在千元左右,但是律師年收入仍然存在嚴重的地區差異,北京最高,律師人均年收入達到26萬元,上海也在20萬左右,江浙在7萬元左右,廣東在5萬元左右,而在有些西部省份律師年平均收入也就只有5000元左右,甚至更少,其差距在十幾倍乃至幾十倍。
無論是執業人數占整個人口的比例,還是律師界中高學歷、外語人才所佔的比例,以及中大型律師事務所佔律師事務所總數中的比例,中西部律師業與東部發達地區律師業是不可同日而語的。特別是東部與中西部地區經濟發展的極不平衡直接導致律師收入的差距懸殊,並且這種差距不可能在短期內有明顯的改變,這也是不爭的事實。由於東部與中西部律師業發展的巨大反差,中西部地區的一些律師正在向東部地區轉移,這種轉移在某種意義上也是符合人才流動規律的。
因此,綜合以上來看,從個人生存和利益來考慮,北京、廣東等發達地區的律師業發展環境最好,也最有利於個人的發展。當然,我們不能光看這些平均數字就認為律師行業形勢一片大好。律師是強弱差距懸殊的行業,知名大律師年收入上百萬、上千萬的都有,但有很多律師都是疲於糊口,年收入不過萬,有的甚至無錢交納年檢會或會費而被迫轉行。對於初入行的律師來說,90%的其收入都只能維持基本的生存。雖然說成功的標志不是錢,但是對律師來說,其最有力的評價標準是收入。另外,律師的執業環境也很不好,這些都是我們從事律師行業上的巨大障礙。
社會不是完美的,律師行業也同樣有不盡人意,但是我們應該看到,律師業只會向越來越好的方向發展,只要我們選擇了律師,就要努力去實現自己的夢想,也終有成功的那一天。
法學專業調查報告 (二)
在我院近兩年受理的案件中,出現了一個本不該出現的犯罪群體:大學生。這些生活在象 牙塔中、備受社會關注的天之驕子們為何走上犯罪的道路,承辦人在辦理案件過程中應注意什麼問題,怎樣才能減少大學生犯罪現象?帶著這些問號,筆者對我院受理的大學生犯罪案件進行了調查分析。
一、大學生犯罪特點
(一)犯罪類型:大學生犯罪涉及的罪名十分單一,從目前統計情況看,僅涉及盜竊和故意傷害這兩種罪名,筆者在調查前主觀認為應存在的高智商犯罪沒有一例;涉案大學生男女比例為7:1,男大學生主要涉嫌故意傷害罪,女大學生無一例外全部是涉嫌盜竊罪;
(二)涉案金額(後果):涉嫌盜竊罪的大學生們下手的目標都是移動性強的個人物品,如行動電話、信用卡、隨身聽等,且涉案金額都比較小,多數都在千元左右,僅有一例涉案金額為七千元(審查結果為不起訴);而故意傷害罪的犯罪情節最高是「輕傷偏重」,絕大多數為輕傷;
(三)侵害客體:大學生犯罪侵害的客體多是同學,越熟悉的人越容易成為被侵害對象,如同宿舍同學。不認識的人被侵害權益的僅有兩例(故意傷害罪一例、盜竊罪一例);
(四)強制措施:大學生犯罪以取保候審為主要強制措施,且被取保人一般能遵守法律,僅有一例因傳喚不到而改變強制措施的;
(五)處理結果:處罰一般都較輕。不起訴案件佔15%,其餘均判有期徒刑三年以下刑罰;在審理程序上一般適用簡易程序。
(六)人員成分:在涉案大學生中,以民辦高校的本專科、高等院校成人教育學院的本專科和公立高等院校的專科為主。在筆者收集的案例中尚未出現公立高等院校本科學生犯罪的情況。
(七)年齡結構:以本科一、二年級和專科一年級的學生為主。本科三、四年級學生犯罪的情況沒有出現一例。
(八)戶籍特徵:以外地來京上學的大學生為主。僅有兩例本地學生犯罪案例。
(九)犯罪主觀故意:這些大學生主觀惡性比較小,沒有頑抗情緒,全部都能如實供述自己所犯罪行,且口供十分穩定,從偵查階段到庭審階段,均未出現翻供現象。
二、大學生犯罪原因分析
1、大學生法律意識普遍淡漠。
就我國目前的教育體系來看,重心仍然在於學歷教育,而非素質教育。雖然幾經呼籲這種「重學歷、輕素質」的情況有所改觀,但還遠遠沒有達到理想狀況。在中小學的課本當中沒有關於普法教育的內容,就算是在大學,也僅僅是在大學一年級時開一門必修課「法律基礎理論」。在這種教育制度下,從學生到家長都只注重分數,而忽略素質教育,守法的概念也就十分淡漠了。
2、社會大環境和學校小環境的影響。
大學生們雖然已經屬於法律意義上的成年人,但由於絕大多數屬於自幼上學、很少接觸社會,其心理狀態還沒有達到成年人的成熟度,周圍的環境對他們影響不容忽視。
從社會大環境來看,學生們從小接觸最多的就是電視和書報雜志。一些港台不良影視作品和雜志從視覺和心靈上沖擊著學生們的人生觀、道德觀,潛移默化地影響著學生們的一言一行。某些長期浸淫其中的學生在脫離中學的「高壓管理」進入較為自由的大學後,思想放鬆,有可能會走上歧途。雖然絕大多數犯罪的大學生案發後都後悔不已,但已無濟於事。
從學校小環境來看,在犯罪大學生所屬的學校中,民辦大學佔了相當大的比重,位居第二的`是成人教育學院。不可否認,某些民辦大學為吸納高考落榜學生和低分學生作出了積極的貢獻,成人教育學院也為社會上希望繼續進修的人員提供了機會,但二者注重經濟效益、實行鬆散管理的辦學模式也為當地的社會治安埋下了隱患,更不利於大學生的成長。
3、犯罪大學生心理原因分析
(1)僥幸心理、沖動心理作祟。大學生犯罪當中,蓄謀犯罪的幾乎沒有,多是沖動型犯罪,即臨時起意。犯盜竊罪的大學生多存在貪慕虛榮,貪圖享樂思想。在僥幸心理的驅使下,鬼使神差般地將他人物品「順手牽羊」,僅有一例是出於好奇、刺激的心理去偷竊;()犯故意傷害罪的大學生多是頭腦發熱、一時沖動,待到把人打傷後又追悔不已。
(2)受心理失衡感、失落感的影響。在筆者收集的案例中,犯罪主體全部是大學一、二年級(包括大專)的學生,尤以外地學生居多。外地大學生初來北京求學,遠離家鄉和親人,周圍環境變動很大,心理處於學生向成人過渡的轉型期;再加上自己囊中羞澀,心理易產生失衡或彷徨,孤獨感也油然而生。自製能力差或是思想一貫懶散的學生這時如果沒有人從旁開導,容易走上歧途。
4、誘使大學生犯罪的「導火索」分析
誘使大學生犯罪的直接原因,也就是誘使犯罪的導火索是被害人自身防範意識不強,給思想不良大學生以可乘之機。在盜竊案例中,被盜物品多是由被害人隨手放置在暴露於公共視線之內的地方,引發了思想不良的大學生順手牽羊;故意傷害案例中,被害人對有暴力傾向(或醉酒)的大學生缺乏防範意識,不懂得適時避讓,以退為進,結果造成自身不必要的傷害。
三、承辦人在辦理大學生案件中應注意的問題:
1、承辦人在辦理大學生犯罪案件中,應以挽救為主,以攻心為上,針對個案制定案件審查方案,對不同性質的大學生犯罪要採取不同策略。對一貫表現良好僅是一時糊塗的大學生,要給予其適當安慰,鼓勵其繼續學業(或是繼續學習);對於確屬主觀惡性較大、劣跡斑斑的個別「害群之馬」,承辦人員也應注意將其與一般刑事犯罪分子區分,仔細審查後作出適當的結論。
2、承辦人員應及時與學校、家庭溝通,深挖犯罪大學生的思想根源,不能草草結案了之。大學時代是一個學生心理從幼稚走向成熟的轉折期,很容易受到外界因素的影響。如果我們在辦案中忽略了對犯罪大學生身邊環境的了解,就不可能做好大學生犯罪預防工作。承辦人員應以檢察建議的形式督促學校(以民辦學校為主)健全規章制度,樹立良好的校風,尤其做好新生入校後的入學引導工作,加強大學生日常法律基礎教育,加大對大學生的管理力度,使學校在教育產業化的基礎上,最大限度完成經濟效益和社會效果相統一。
3、承辦人特別應注意辦案後的回訪工作。犯罪的大學生主觀惡性不大,多是輕型犯罪,一般在一年左右的時間就會刑滿回歸社會,還有不少被判處緩刑的大學生回歸社會時間更短。在很短的時間里,這些大學生經歷了自己人生最慘痛的一次教訓,憑自身的努力很難做到「哪裡摔倒哪裡站起來」,更多的是需要周圍的親人朋友的幫助。然而一些學生家長「恨鐵不成鋼」,又是斷絕家庭關系,又是對刑滿歸來的孩子冷嘲熱諷,進一步打擊了犯罪大學生的生活信心,很有可能會促使這些大學生破罐破摔,再次滑向犯罪的深淵。承辦人員應該關注自己經辦的大學生犯罪案件,通過寫信、通電話等方法了解其近況,鼓勵其改過自新,及時幫助犯罪大學生打消消極的念頭,重新揚起生活的風帆。
4、承辦人員應針對大學生犯罪個案或同類案件及時調研,找出相似之處,及時與案發大學聯系,以講座、宣傳材料等各種形式強化大學生的防範意識和法律意識,要求大學生們平時注意保管好錢財,遇事要冷靜沉著,不能意氣行事等等,均能起到很好的犯罪預防作用。
法學專業調查報告 (三)
一、實習基本情況
1、實習計劃情況
(1)實習時間:20xx年x月x日至x月x日
(2)實習地點:西鄉塘區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
(3)實習單位:西鄉塘區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
(4)實習方法:到單位實習工作、協助偵查案件
(5)實習目的:接觸和認識社會,了解我國司法實踐現狀,學習檢察官一般的理念、邏輯、立場、觀點和工作方法,進一步加深對法學基本知識和基本理論的理解,並能進行初步的實際運用;學習法律工作經驗,學會理論聯系實際,了解各類案件的偵查程序,初步掌握偵查的技巧;培養初步的實際工作能力和專業技能,初步掌握一般的詢問、訊問的方法與技巧;初步掌握各種法律文書、筆錄等的寫作方法與技巧。
2、實習單位情況
(1)單位名稱:xx區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
(2)單位簡介(自按):
西鄉塘區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是西鄉塘區人民檢察院的自偵部門,主要工作是偵查辦理瀆職侵權類案件,打擊國家行政機關、行政執法部門等單位領導、工作人員的瀆職侵權犯罪活動。與其他科室相比,開展工作比較獨立,工作性質比較特殊,工作紀律要求嚴格保守秘密,是打擊瀆職侵權犯罪的重要部門。
二、實習主要內容
1、在開展審查舉報材料、偵查案件等工作中,通過觀察、分析,了解我國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現狀。
2、在日常工作中,細心觀察、了解人民檢察院的組織機構與各項規章制度,熟悉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的日常運作,在反瀆職局領導和指導教師的指導下,運用所學的法學及相關知識解決偵查辦案等實務問題。
3、在日常工作中,學習和掌握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的工作流程,了解、掌握檢察院偵查案件、審查起訴、批准逮捕等工作的具體程序,協助檢察官辦理案件。
4、在偵查案件、審查起訴等工作中,培養初步的實際工作能力和專業技能,初步掌握一般的詢問、訊問的方法與技巧;初步掌握訊問筆錄、詢問筆錄、審查報告、提請初查報告、初查階段報告、提請不予立案報告、司法實務案例分析等法律文書的寫作方法與技巧。
三、實習總結與體會
本人於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在南寧市西鄉塘區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實習。
實習期間,在指導老師的幫助下,我逐步熟悉了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的主要工作,並能積極地完成指導老師交給的各項任務。在實習的過程中,我嚴格要求自己,主動了解工作任務,虛心向指導老師請教,及時匯報工作進程,大膽討論遇到的實務問題,認真總結實習工作,細心發掘自身不足,不斷完善自己,努力提高自己的理論水平和工作能力,得到了實習指導老師的肯定。
實習期間,在指導老師的幫助下,我隨辦案人員到看守所提審嫌疑人,了解了瀆職類犯罪嫌疑人的主要群體特徵:從事職業職位較高、曾擁有(行使)較大的公權力、文化水平較高、社會閱歷較豐富、暴力傾向較弱,大多數犯罪嫌疑人是由於在金錢面前思想開始動搖,自我控制能力下降,最終涉嫌貪 污、被賄賂、瀆職等犯罪。
實習期間,我隨辦案人員到有關行政執法部門(涉及保密工作,具體部門不便說明)了解相關案情,調取有關資料。發現我國現行法律尤其是行政執法類的法律法規不夠健全,具體規定不夠詳實,賦予相關執法部門很大的自由裁量權,為滋生敗壞留下了很大的空間。向指導老師請教後,了解到我國立法、執法、司法等方面的現狀,我國法治進程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實習期間,在查處有關犯罪案件中,涉及到文明執法的問題,經與單位指導老師交流,了解到:
1、各種法律職業人員分工不同:律師主要職責是保護當事人的人權、訴權;公訴機關,包括法院系統,主要是保護公權力和公眾利益;
2、瀆職類犯罪受害人在司法實踐中,尤其是在公訴案件的訴訟中,很少被列入訴訟當事人,屬於最弱人群,利益很難在訴訟中得到體現和保護;
3、隨我國相關法律制度的健全,文明執法的程度也在逐步推進,相比以前,犯罪嫌疑人的人權等方面得到了較好的保障,但實現真正的保障人權還需要長期的努力。
實習期間,在審查材料、調查案件、初查案件的過程中,指導老師交給擬審查報告、提請初查報告、初查階段報告、提請不予立案報告、司法實務案例分析等法律文書的工作。在寫作的過程中,我熟悉了相關法律文書的寫作方法和技巧,了解了相關辦案環節的工作流程,查辦案件的方法和技巧。
實習期間,在寫作法律文書的過程中,通過與實習單位指導老師探討,了解到司法實務中,尤其是瀆職類犯罪的犯罪構成要件的認定等方面的知識。發現司法實踐中,在對瀆職類犯罪結果的認定問題上存在較大爭議,相關法律規定不夠深入、具體,對案件的調查、初查、立案等帶來一定的影響。經查閱相關法律學術論文,發現相關問題在學術界同樣沒有定論,有關討論也很激烈。發現對犯罪主觀要件的認定是司法實務工作的難點,司法實踐中辦案人員主要是通過現有的證據對犯罪嫌疑人的主觀意志進行推斷。這也是司法實踐與法律學術知識之間的存在銜接問題之處,需要通過司法實踐不斷積累經驗,找到查案辦案的有效方法和技巧。
實習期間,與實習單位指導老師交流了反腐倡廉的問題,在老師的幫助下,對我國司法反腐工作有了進一步了解。了解到,在我國對官員的監管逐步加強的情況下,貪 污類犯罪會逐步減少,但被賄賂、瀆職等職務犯罪還會繼續,因為相比貪 污犯罪,後者更具操作性也更具隱蔽性。要根除此類犯罪很難實現,但可以借鑒國外經驗,每個人的身份證就是這個人的銀行賬號、社保賬號等財務賬號,且每人有且只有一個賬號,這樣就會大大增加個人財務的透明度。但在嘗試的過程中,為保護個人信息,必須有相應的健全的調查等制度做配套,以防範公權力對個人人權的肆意侵犯。
實踐期間,與指導老師探討到大學生就業擇業的問題,實習單位指導老師給了我具有指導意義的建議。國家政策提倡「三支一扶」、「支援西部」、「服務基層」,大學生熱衷公務員、「選調生」、村官,個人傾向從事與法律專業有關職業,比如法檢系統。實習單位指導老師的建議是:首先,要結合自身情況和興趣,從事自己喜歡的職業;其次要擺正擇業觀念,不要盲目跟風;再次,可以先多嘗試在不同領域實習、見習,綜合考慮各方面因素,作出正確選擇;最後,建議我如果從事律師職業,一定要跟對指導律師,這樣才能更好地熟悉業務,更快地獨立代理案件。
通過此次實習,發現自身存在一些缺點和不足,今後努力改進。比如,社會經驗少,社會閱歷淺,對司法實務問題的認知不夠深入,今後我將多嘗試不同領域,了解不同職業群體的工作環境,增加自身社會經驗;對經手的案件考慮不夠健全、縝密,容易輕易下定論,實習單位指導老師已經對我提出這方面的指導意見,我將繼續努力,培養自身專業素養,做到慎思篤行。
在南寧市西鄉塘區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實習期間,我收獲了很多,不僅在實踐中檢驗了自己大學四年所學的知識,而且學會了待人處事,提高了自己的實務能力。我在工作中,善於思考問題,敢於舉一反三,注重團隊協作,注意理論聯系實際,充分調動知識儲備,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質量,遇事沉著冷靜,做事認真踏實,得到了單位指導老師的好評。
今後,我將認真總結這次實習經驗,吸取教訓,與同學們交流、分享實習經歷、經驗,互相學習,取長補短。實習結束後,我將結合自身情況,彌補自身不足,發揚自己的特長,以就業擇業為目標,到不同崗位嘗試,找到適合自己的職業和職位,為就業打下基礎。
;❾ 大學生犯罪心理淺談分析論文(2)
大學生犯罪心理論文篇三
《試論大學生犯罪心理形成變數因素》
大學生犯罪現象,不論是從犯罪數量上,還是從犯罪性質上,都呈現出一種愈來愈嚴重的態勢。到底是什麼因素導致這一現象的產生?對此問題,學術各界分別從各個方面予以研究。但這些研究只是從已經犯罪的大學生身上尋找相關原因,並不具備代表性且對預防這一類犯罪沒有多大裨益;其次深究可以發現這些研究大多孤立地從現象本身去分析,而忽視了其內部存在的聯系;最後片面強調客觀條件的影響也較為局限。
基於這一問題,筆者仔細分析了近些年來發生的大學生犯罪案件,發現這些案件雖然起因各異,行為和犯罪性質有很大的差異,但掩藏在這些現象深處的是共同的犯罪心理所起的關鍵作用。筆者認為從普通大學生著手調查這些可能誘發犯罪的關鍵的犯罪心理存在的現狀,分析造成這些心理產生的原因,能進一步研究出大學生犯罪的成因,對大學生犯罪的進一步研究更為有益。
基於這一目的,筆者從多個地區的普通在校大學生中共採取樣卷147份。調查方法採用國際上比較權威的EPQ人格測試法,這種方法能測出相關的不正常性人格,即稱為典型性人格。而這種典型性人格在一定條件的誘發可以進一步發展為犯罪人格而傾向於更易犯罪。通過進一步調查比較,發現在人格、環境與犯罪心理形成之間存在一個類似三角形的緊密聯系,筆者將之命名為“三角形理論”。
一、“三角形理論”之橫軸――環境對人格的影響
人格即人性,是指一個人的整個精神面貌。它是在先天遺傳素質的基礎上,在社會化過程中,通過個人的生活實踐逐漸形成的帶有傾向性的心理特徵的總和。從以上定義可以看出, 社會實踐 對人格的形成具有非常重要的影響。社會實踐即指一種社會環境,有宏觀和微觀之分。宏觀的社會環境是指社會經濟環境、社會 文化 環境和社會政治環境等,微觀的社會環境是指家庭環境、校園環境等。其中,影響人格的形成更為重要的是微觀的社會環境,因而本文著重從微觀的社會環境因素來體現環境對人格的影響作用。
(一)家庭環境
家庭環境是指個人從出生到死亡這整個過程中最為緊密的一種環境。筆者認為,大學生一般已成年,其心理方面已較為成熟,故而早期的社會環境例如家庭環境在其人格的形成過程中應當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調查數據發現也確實如此。家庭環境對人格形成的影響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 殘缺家庭
一般來說,理想的家庭應該是父母雙全。殘缺家庭是指父母一方或雙方死亡的家庭,父母雙全但長期未與子女在一起生活的家庭等等,殘缺的家庭結構會使得親子關系遭到破壞,子女從小易受到心靈的創傷,愛與被愛的需要可能無法得到滿足,因而容易導致孤僻、冷漠、自卑等不良人格的形成,反映在犯罪上便是一種傾向於犯罪的類型。據調查,殘缺家庭出身的大學生占典型樣表的12.3%,但據一項關於青少年違法犯罪問題的調查結果顯示,24.1%的違法犯罪青少年生活在破碎家庭中由此可見,殘缺家庭出身的大學生更易形成不良人格,違法犯罪的可能性更大。
同時,因夫妻感情破裂而離婚造成的雙親不全,比因自然死亡造成的雙親不全, 對子 女的消極影響更大。因為孩子所面臨的不僅是有缺陷的家庭,還可能面臨的是相互矛盾的教育,和被父母一方拋棄的感受,因而其心理創傷往往更為嚴重。
2. 情感缺失
父母對子女的撫育不僅僅只是提供物質條件而已,其中非常重要的一個環節便是情感的交流。父母與子女之間的情感如果能夠得到有效的交流,子女較易能夠感受到家庭的溫暖,進而以一顆善良之心對待整個社會,這對形成一種較為健康的人格有很大的促進作用。反之,情感的缺失容易導致子女冷漠、孤僻等不良人格的出現。當前社會,父母與子女情感的缺失已成為一個較為普遍的現象。
經調查,只有6.8%的大學生會與父母進行情感上的溝通,12%的人認為父母最關心的自己的情感,53%的人則認為父母最關心的是自己的學習。這些數據能很好地反映父母情感交流的欠缺,而這些數據又是從一些典型性樣表中採集而來,由此可見情感缺失對子女人格形成的重要作用。
3. 性教育的缺失
我國歷史上長期盛行性禁錮、性封閉的性觀念,把性當成一種丑惡的、不可告人的事情,受此思想的影響,父母一般都是談性色變。他們不僅自己不談性問題,也不允許子女談論。隨著生理和心理的發展,青少年普遍對性充滿著一種好奇之心,而這時的父母如果不注重對子女的性教育,甚至抑制或禁錮其思想,往往會強化青少年對性問題的獵奇心理和逆反心理。
在這樣一種性好奇心理的支配下,在充斥著不健康性刺激信息的社會環境中,對性知識的渴求成了無選擇、無引導的獵奇行為,甚至會誘發違法犯罪行為的發生。經調查,只有2%的大學生的性教育是從父母處獲得,1.2%的人從學校教學中獲得,還有剩餘那麼龐大比例是通過何種途徑獲得,這就很引人深思了!
4. 粗暴的教育方式
對一個小孩的心靈最普遍的影響,乃是由於父親或母親的過度懲罰或濫教所導致的壓抑感覺。子女如果長期受到家長的粗暴教育,首先是自尊心的嚴重受挫,易形成自卑、冷漠、孤僻的人格;同時易對父母產生仇恨心理,父母在其成長過程中所應起到的模範帶頭作用未能實現;最後,父母的粗暴教育方式容易被正處於青春期的子女所模仿,容易產生殘忍好鬥的人格,更甚者會走上違法犯罪道路。據調查,有9.6%的大學生表示父母長期對其實行打罵式教育,並對此表示“逆來順受,習以為常”。這一數據可能並不引人關注,但子女對父母教育潛在的不滿讓人後怕,很難想像,長期接受這種負面心理影響的大學生在面對看似“安全”的大學校園時將以何種方式發泄自己的不滿。
(二)校園環境
這里的校園環境僅指大學生目前所處的大學校園環境,“隨著孩子對學校依戀的程度的增加,孩子違法犯罪的傾向在降低。”因而良好的校園環境對正確人格的形成有很大的促進作用。大學校園基於其教學模式與范圍的獨特性,其在對人格的形成上也有其獨特影響,因而並不能將其與其他校園環境等量齊觀。經調查發現,大學校園普遍存在這樣的問題:
1. 宿舍環境的獨特重要性
大學不同於初高中時期的集中教育,學生學習的自主性更強,因而大學的宿舍環境便有著不同於初高中時期的獨特性,同時,大學生在學習之餘,呆在宿舍的時間較多,宿舍的環境直接對其人格的形成有重要的影響,因而又具有獨特性,因此有人將大學校園的宿舍環境稱為大學生的“第一社會”、“第二家庭”和“第三課堂”。這里的宿舍環境既包括具體的衛生等硬環境,也包括與宿舍有關的人與人之間交往的軟環境。基於大學校園如此的重要性,本次調查詢問了大學生對宿舍環境的滿意度,結果發現有54.8%的大學生對宿舍環境存在不滿,並表示“難以忍受”。
2. 學校相關部門的不力
這里的學校相關部門主要是指學校的保衛部門和心理咨詢部門。學校的保衛部門作為學校的安全保衛部門,對外,其肩負著保護學校財產安全和人身安全的職責;對內則關系著學生對學校的信任和學校的凝聚力,因而其在學校整體的校園環境中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同時,一個辦事不力的保衛部門也必定會對學生的人格產生負面的影響。經調查,39.5%的大學生當遭遇盜竊案件或其他突發性案件時,會傾向於向學校保衛處求救,這一數據表明學生對保衛部門存在著信任,但是只有18.4%的事件得到有效的處理,這種期待利益無法得到實現的失落使得60.5%的學生更傾向於自力救濟。
同時,學校的心理咨詢室也並未起到應有的作用。心理咨詢室能夠緩解和疏導學生的心理壓力,並進一步消除學生的心理疾病,可謂在學生人格的形成過程中起到了更為直接的作用。但是因為首先學生自身對心理咨詢室存在普遍誤解,認為只有精神有疾病的人才會前往,而導致大學的心理咨詢室幾乎閑置,同時學校對心理咨詢室的不重視也更加重心理咨詢室閑置這一嚴重後果。據調查,在問及在學校遭遇挫折、情緒低落、煩悶時的解決途徑時,沒有同學會選擇去心理咨詢室尋求幫助!這確實引人深思。
二、“三角形理論”縱軸之一――人格對犯罪心理的影響
自從刑事實證學派(又稱近代學派或新派)創立以來,犯罪人的人格問題一直是犯罪心理學研究的重要問題之一。如前所述,人格是在個人的生活實踐中逐漸形成的帶有傾向性的心理特徵的總和,故人格是一種帶有傾向性的心理特徵。而人格對犯罪心理的影響主要是通過這些心理特徵所體現,故研究人格的心理特徵很重要。人格的心理特徵包含有一個人的智力、性格、需要、個性傾向、氣質等方面,其在對犯罪心理的影響主要體現在:
(一)性格
性格表現為一個人對現實社會的穩定態度極其習慣化的行為方式。性格一般是通過與社會環境和他人的相互交往而形成與表現出來的。一般來說,對性格的評價有優劣之分,好的性格能得到人們的贊揚和推崇,壞的性格則會遭到人們的譴責,因此人們在選擇應當如何表現自己的性格時,一般會存在這樣兩種情形。一種情形是看重世人對自己性格的評價,而表現出一種良好的性格,這樣對犯罪心理的形成起到了抑製作用;另一種情形則是不顧世人的評價而展現出一種不良的性格,這為犯罪行為提供了主觀心理條件。
(二)需要
需要是犯罪心理形成的基礎。行為人進行犯罪活動,作用於一定的客體是為了滿足一定的需要,正是在這種需要的誘使下才產生一股內心的沖動,進而發展成犯罪心理,最終實施犯罪行為。行為人在產生犯意前,首先應當基於一定程度的犯罪需要,這種需要一旦被人意識到,就會激發人滿足需要的慾望,而人要滿足需要就必須要去認識滿足需要的對象、手段和各種主客觀條件。這樣,需要就成為激發人們去認識客觀世界和自我的心理活動基礎。比如說,盜竊犯首先有對財物強烈的需要,這種需要迫使人思考獲取財物的方式,當現實情況無法滿足一些正當方式的形成時,這種強烈的需求或許會產生一種通過盜竊方式來滿足需要的犯罪心理。其他的如強奸心理是基於性滿足的需要等等都表現了需要對犯罪心理的影響。
三、“三角形理論”縱軸之二――環境對犯罪心理的影響
從上面的敘述我們可以看到,環境從各個方面對人格的形成產生影響,而人格又以其自身的特徵來形成某些犯罪心理,此時的環境對犯罪心理的影響主要體現在成因上,然則,環境對犯罪心理影響的另一方面一般易讓人忽視,這便是環境的誘因作用。那究竟什麼是誘因,誘因又有哪些呢?
人格在形成犯罪心理的過程中會產生一個概念,那便是犯罪人格。犯罪人格是指犯罪人特有的導致其犯罪行為發生的心理特徵的綜合,是一種嚴重的反社會人格。犯罪人格與犯罪心理有密切的聯系,犯罪人格在一定誘因條件下會直接導致某種犯罪心理的產生。
經調查,普通大學生中有57%的人具有典型性人格,雖然典型性人格並非等同於犯罪人格,但卻可以表明大學生中存在著大量潛在的犯罪人格這一現象,這種潛在的犯罪人格在一定條件的誘使下很容易直接導致犯罪心理的產生,這種對犯罪心理形成起著直接誘使作用的條件便是誘因。誘因主要是指相關環境。結合最近今年發生的大學生犯罪案件,筆者發現導致犯罪心理形成的誘因雖然有很多,但是總結起來無非就是這幾種:
(一)不良社會風氣
社會風氣是指整體或局部社會在一定階段內所呈現的習尚、風貌。社會風氣誘使犯罪心理的形成主要體現在不良社會風氣的負面效應。社會風氣雖然是一種大環境,但在有些犯罪心理的形成中,這種不良的社會風氣卻是起著直接的誘使作用。這種不良的社會風氣有很多,比如說物質至上、情感淡漠、倫理失常、道德錯位等等,因這種不良的社會風氣導致的大學生犯罪案件有很多,其中最為我們所熟知的是葯家鑫案。葯家鑫其實在交通肇事後並無殺人犯意,但是當時這樣的一個不良的社會風氣讓他轉念間滑下了罪惡的深淵。他曾說撞傷人後的賠償是一個無底洞,而撞死人卻只需一次性賠償,更何況農民工很“難纏”,因而相比較而言撞死人比撞傷人更為“簡便”!這是多麼一個可怕的認識,而這一認識恰恰卻成為了當時乃至現在都比較盛行的“真理”。姑且不論葯家鑫的法律觀念有多麼淡薄,這樣一種不良的社會風氣對其直接犯罪心理產生的影響之大想必也不容置疑了。
(二)錯誤的法律意識
一般而言,大學生經過長期的教育和自我教育,都應當具備一些基礎的法律知識,也對哪些事件構成犯罪有著基本的了解。然而卻存在這樣兩種情形,一種是法律意識發生偏差:他們雖然知道哪些事件構成犯罪,卻對具體的構成情形不甚了解。比如說,一般大學生都知道強奸幼女是犯罪行為,但對何謂幼女認識不清,對與自願的幼女發生性關系是否構成犯罪認識錯誤。經調查,有16.4% 的大學生並不認為與13周歲的自願的女性發生性關系是錯誤的。
當然這一點只是法律意識錯誤的一個方面,但卻能見微知著地可以看到法律意識錯誤的普遍性。當大學生對法律意識有錯誤的認識時,很容易致使其因不知道是犯罪而作為。比如幾乎所有大學生都知道盜竊是違法的,或許更有人知道達到一定的數額就構成犯罪,但是對具體什麼數額和多次盜竊構成犯罪的情形不太了解,因而具體到實際中便有很多大學生認為只要盜竊不到一定數額就不會構成犯罪而經常性的作案,最終身陷囹圄。
另一種是法律認識錯誤:這種情形是指他們根本不知道所實行的行為構成犯罪。此種情形危害極大,直接會誘使犯罪心理的形成。因為當一個人根本就沒有意識到行為的錯誤時,那麼他就無所顧忌了。具體的案例有清華大學的劉海洋虐待狗熊案。劉海洋在被拘留後說,自己學了法律基礎知識。知道民法、刑法等,但卻不知道傷害狗熊是違法犯罪。除卻對此行為道德上的評判,我們更應該看到對法律的錯誤認識在其犯罪心理形成中所起的直接誘使作用。
(三)失范的社會網路環境
這里的社會網路既包括計算機網路這一類當前社會典型的社會網路,也包括輿論媒體等其他社會網路。“失范”是社會學上的概念,著名的社會學家迪爾凱姆將失范注釋為:“一種准規范缺乏、含混或者社會規范變化多端,以致不能為社會成員提供指導的社會情境。”社會網路失范是指由社會網路導致的上述社會情境的出現。而這一種社會網路的失范在犯罪心理形成中有很重要的誘導作用。
這種誘導作用首先體現在網路對作案的方式、手段以及偵破手段等介紹過於詳盡,容易導致犯意的堅定;其次,媒體對犯罪事實過度的關注或討論會迅速形成輿論氛圍,輿論又直接影響人們的思想和行為,尤其對於缺乏正確評價的犯罪新聞所形成的輿論,則會進一步強化犯罪手段。
當代大學生作為網路使用的主力軍,其人格的形成很大程度上受到網路的影響。網路在給大學生學習和生活帶來便利的同時,也為某些大學生提供了一個滋生犯罪心理的溫床。在對大學生對媒體報道的信任程度時,雖然有78.13% 的學生會質疑這一報道的真實性,但在這些質疑的學生中只有36%的學生會通過相關途徑予以查證,這樣一種毫無作為的質疑其實也演化成另一種“信任”,這種對媒體報道的盲目信任會在出現一些不當報道時產生很嚴重的後果。比如說一些媒體過分渲染道德而忽視法律的報道會使大學生法律意識淡薄甚至錯誤,或者當媒體對犯罪手段、偵破手段等介紹過於詳盡時,會導致大學生產生模仿的行為和犯意的堅定。
而計算機網路對犯罪心理形成的影響自不待言。當代大學生普遍存在著一種對計算機網路的過度依賴,而使用網路學習的人占極少數,經調查只有14%。我們都知道,網路上存在著大量的垃圾信息,而這些垃圾信息極易對對於網路不加辯駁的大學生造成影響,在犯罪心理的形成上影響尤為突出。
比如說,網路上一些黃色信息對正處於性好奇階段的大學生產生一種強烈的刺激,如果長期受這種刺激的影響容易誘發偷窺等違法行為,進一步就易導致強奸等犯罪的產生。另外,網路提供的一種強大的搜索功能能使大學生發現一種更為隱蔽的犯罪手段,將之付諸於實踐就會產生很嚴重的後果,比如說廣西某藝校的亞硝酸鈉中毒案便是利用網路查詢到作案工具的典型代表。
綜觀全文,我們可以發現,現如今大學生心理似乎大多處於一種“亞健康”狀態,而這種情形在相關因素的誘使下極易導致犯罪的形成,即表現為一種潛在的犯罪可能性,而“三角形理論”便是對這一相關因素較為全面的分析。要想從根本上對大學生犯罪的預防和治理有所建樹,首先應當從分析原因開始,因此“三角形理論”的發現有其重要意義。換句話說,只要對現象本身的原因有所分析,具體的措施也就蘊含在其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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❿ 大學生犯罪心理淺談分析論文
目前,大學生犯罪心理復雜多樣,其突出表現在:犯罪動機、價值觀念、人格障礙、個體心理偏差等方面。學校要加強對大學生犯罪心理的 教育 與預防,同時,大學生也要加強對犯罪心理的自我防範。下面是我給大家推薦的大學生犯罪心理論文,希望大家喜歡!
大學生犯罪心理論文篇一
《試談大學生校園犯罪心理的社會化原因》
摘 要:近幾年,大學生校園犯罪的發生率有上升趨勢,究竟大學生在犯罪時候的心理是怎麼樣的?其與社會人員的犯罪心理有何異同?本文將分析大學生校園犯罪時的心理特徵,並將大學生犯罪心理與社會人員犯罪心理進行深入比較,分析他們之間是否存在某種聯系,以此對大學生校園犯罪心理的社會化原因進行分析。根據大學生犯罪的心理特徵,本文還提出了相應的一些預防 措施 。
關鍵詞:大學生犯罪;犯罪心理學;社會化分析
大學生作為沒有步入社會的人群,在校園這個象牙塔中,他們的生活應該充滿了和諧,充滿了友愛,很多人在走上社會之後,都懷念大學的單純和純粹的生活,但是隨著社會的開放程度越來越高,隨著大學生可以接觸到的媒體的增多,美好的校園已經越來越趨於社會化,現在的校園儼然成為了一個小社會,校園的社會化問題也越來越凸顯。
大部分時候,社會學家都會以犯罪率來考量一個地區或者國家的社會治安的好壞。正常情況下,如果一個地區的犯罪率越低,說明該地區的人員素質越高,該地區的治安越好。現代社會的校園已經是一個小型的社會,當人們還在覺得校園是大學生的象牙塔的時候,校園內已經發生了犯罪活動。每當校園里的大學生有犯罪行為發生的時候,每次都能引發很大的反響,社會都會給予最大程度的關注,但是連續幾年,校園大學生犯罪現象並沒有明顯減少。
對於大學生校園犯罪,和社會上的犯罪現象有什麼相同點呢?首先,他們都是犯罪行為,任何的犯罪行為都必須受到法律的嚴懲;其次,從犯罪心理學的角度來看,所有的罪犯,在他們真正決定犯罪時,其實都是一念之差,不管是有預謀,還是無預謀的,都處於一個異常亢奮的狀態;再者,所有罪犯在被抓獲後,都會表現地非常平靜與後悔,平靜是因為多日來緊張的神經終於得到休息和放鬆,有種如釋重負的感覺,後悔則是平靜之後,在恢復常態的時的一種和正常人無異的心理,因為正常人一般不會犯罪;最後,犯罪活動給自己以及他人帶來了巨大的精神損失,一般的犯罪行為至少會給自己以及家人痛苦,甚至對2個或者多個家庭都產生巨大的精神影響。往往校園犯罪對家庭造成的精神損失會更大,一個家庭可能因此而變得支離破碎。
校園犯罪案件的主體一般都是大學生,大學生還沒有步入社會,大學生的心理還處於學生所特,和社會人員有著明顯的區別。在犯罪心理上,大學生與社會人員主要有如下的區別:1,更典型的激情型犯罪:雖然在社會人員犯罪中,大部分犯罪人員也是由於沖動而犯罪,但是大學生,作為天之驕子,很多時候更容易被激怒,更容易變得歇斯底里,而且大學生由於長期待在學校,很多時候沒有學會如何與人相處,導致大學生更容易因為一點小事導致沖突,最終犯罪,我們可以稱這種心理為“校園特有的激情性沖動”,據研究表明,社會人員的沖動性是低於校園的大學生的,這也就表示社會人員的理智程度要高於在校大學生;2,幼稚型犯罪:雖然大學生的學歷很高,智商也很高,但是大學生的犯罪手段以及犯罪手法都是幼稚型的,這反映了大學生在犯罪時的一種模仿的心態,很多時候大學生的犯罪手段只是簡單模仿現有案件或者小說中描述的那樣,這樣的模仿心理導致他們更易於犯罪,只要看到作案手法,都有去模仿的傾向,然而往往由於其作案手法的簡單性,公安機關在刑偵時候很容易就破獲案件,這也是大學生校園犯罪案件的一個重要特徵;3,動機單純性:大學生在沒有進入社會之前,在校園里經歷的事情非常有限,他們不能體會社會的復雜性,常常因為一些小事而犯罪,據調查,近幾年的大學生校園犯罪動機常常集中表現為(1)宿捨生活問題:大學生常常是住在集體宿舍中,很多人可能因為性格不合或者生活習慣不符等,長期積怨導致最終犯罪的實施(2)嫉妒性:作為學生,成績一般都是評判他們優秀的標准,作為個別成績優秀的學生,如果他們是屬於張揚的性格,那麼他們很有可能因為被別人嫉妒而成為別人實施犯罪的對象(3)感情問題:在校大學生由於學習壓力不是非常大,大學生談戀愛現象很普遍,大學生由於感情糾紛而導致的犯罪案例實在不是少數。
從犯罪心理學的角度來研究,在校大學生罪犯的心理其實並不復雜,深入研究並不是難題,然而在以往的很多研究中,大多數研究者並沒有結合大學生自身的特點以及校園犯罪的基本特徵,也沒有從大學生校園犯罪案件的動機出發進行深入研究,而是將大學生校園犯罪心理和社會人員的犯罪心理一起研究,這其實是不科學的。針對校園大學生的犯罪心理,本文針對性地提出預防校園大學生犯罪的幾點措施:1,加強學生的自身素質教育:大學生案件發生很大程度上是與學生的個人素質相關的,有不少同學在學校表現地很張揚,這勢必會影響到別人,引起別人的不滿,所以學校要教大家學會大智若愚、韜光養晦;2,加強學生的心理教育,多給學生心理疏通的機會:大學生發生犯罪案件,其最主要的原因還是大學生的心智不夠成熟,心理不夠強大,在困難或者痛苦面前,會有過激的表現,正確教會他們排解負面情緒是很重要的,很多學校雖然有心靈驛站等心理疏導機構,但由於人員配置問題,往往很多學生沒有機會真正去進行心理疏通;3,給學生提供盡量多的接觸社會的機會:學生在校園待久了,思想就會過於簡單、單純,心智也就很難快速成長,因此給他們更多的接觸社會的機會,讓他們體會社會的種種滋味,時間久了,大學生的心理也就會變得越來越成熟,也就會降低因沖動、激情導致的犯罪。
綜上所述,本文介紹了大學生校園犯罪的特徵並與社會犯罪的特徵進行了比較,給出了大學生校園犯罪的心理研究,深度剖析了大學生犯罪心理與社會人員犯罪心理的異同點,並結合大學生自身特點以及其犯罪心理,從學校以及社會的角度出發,給出了較為中肯的預防大學生校園犯罪的幾點措施,相信只要通過進一步地對大學生犯罪心理的研究,研究者可以提出更多切實可行的針對大學生犯罪的預防 方法 。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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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犯罪心理論文篇二《淺談大學生犯罪心理》
摘要:經濟的快速發展,使我們的物質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但是我們的精神層面還沒有到達這樣的高度,這樣就使我們的社會中出現了很多損人不利己的事情,在這當中很多的犯罪行為就隨之出現。對於社會來說,大學生應該是祖國未來的棟梁,但是為什麼還會出現那麼多讓我們心痛的事情了。探討這些現象的原因則是 文章 所要表達的。
關鍵詞:犯罪;心理;大學生;原因
一、大學生犯罪現象分析
(一)犯罪率
在中國,青少年成為了犯罪的主體,其犯罪的總數達到了全國刑事犯罪總數的70-80%,雖然在這幾年中有所下降,但是還是佔到了32.55%,其中大學生的犯罪在這當中佔了一個比較大的比例。據有關數據分析,最近幾年我國的大學生犯罪率呈上升趨勢。
(二)犯罪類型
大學生在經濟上沒有自己的來源,都是靠家裡的給予,因此在這當中不免會受到外界的刺激,對於物質的不滿足,對於“朋友”的嫉妒,導致了我們的大學生開始接近犯罪。因此大學生犯罪大多數是以追求享樂,滿足報復和尋求刺激而造成的。
二、犯罪心理造成的原因的多方面性
(一)自身原因
1.自我意識的混亂。很多大學生沒有明確的認識到自己,我們把“我”分為主體我和客體我,如果在主體我與客體我分化的基礎上,能夠形成新的認知水平上的協調統一的自我,那麼就能建立良好的自我意識,反之則可能出現自我意識的混亂。
2.需要與動機。需要是主體思想和活動的基本動力。如果是正常的需要根本就不會引發犯罪,而犯罪者的需要的最大特點就是永不滿足。
3.性格。性格是我們最難改變的一點。所謂江山易改,本性難移,在這當中我們可以了解到什麼樣的性格更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
(二)社會原因,
現在了解信息的 渠道 多了,很多的不良行為也被我們的學生所傳送,接觸的人不一樣就會導致我們是否會走上這樣的道路,還有就是我們在接觸這些信息時自己的抵抗力。這樣就導致了我們的價值觀的沖突,如此就會導致我們價值主體滿足需要方式的異化,從而偏離了社會正常的軌道。
(三)學校原因
在我們小的時候學校過度重視成績,使我們就只為了這一點去奮斗,這使我們有很大的心理壓力。因此使得我們在處理人際關繫上有很多的弊端,就容易逃學,從而去社會上尋找自己想要的,這樣就會比較容易接觸一些不是很好的人,造成犯罪行為。在大學中很多的都是以我們的學分作為我們的評判標准。對學生的人文素質沒有過高的要求,這樣就會造成大學生的道德感不強,責任心下降,規范意識不夠。
(四)家庭原因
都說家是人的避難所,在我們得意時或是失意時都想回到我們的家。家對我們的影響是多麼大。因此家庭的環境,家庭的教育,家庭的完好程度都對我們有著深刻的影響。這當中包含了單親家庭,貧困家庭以及不和諧的家庭。首先,單親家庭本身就對孩子造成了很大的心理陰影,他在這種缺少父愛或是母愛的環境中成長,會招到別人的歧視。因而會形成孤僻,自私,冷漠的性格,很難與人相處;貧困家庭長大的孩子會有很強的自尊心,但是沒有滿足基本的溫飽問題,在這種需要上就會有強烈的慾望,因此會實施盜竊。
家庭的教育才是問題的關鍵,在教育中很多家長犯了一些錯誤,導致了他們走了犯罪的道路。
三、現階段的解決方法
(一)監獄
對於已經實施了犯罪的大學生來說,只要是觸犯了刑事法律的基本上都進入了監獄,而這對於他們是一個能夠重新做人的機會。
(二)學校的課程開設
在一些大學出現了犯罪的事件之後,學校的管理者們紛紛認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加強了 法律知識 的傳播,而因此開設了一些特定的課程。
總結
從自身到家庭再到社會,這樣的一個環境使我們的生活有了更大的壓力,我們的大學生在成人和青少年的過渡時期。很多的問題不是那麼明確,因此從眾心理的產生,還有就是自己的問題,導致了這么多的犯罪行為。那麼怎樣使學生擁有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這才是問題的根本。我認為,學生自己應該不斷的提升自己,這樣才會促使自己得以進步;學校應該教會學生更多的為人處世的方法,更應該讓他們了解到“人”的真正內涵;家庭應該適當的改變一下現在的模式,和孩子處於平等的地位;社會是一個大團體,更應該為現在的學生搭建一個公平公正的平台。
參考文獻:
[1]馬斯洛.人類動機的理論[M].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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