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屆本科生可以申請學位么
㈠ 本科畢業生如何取得學士學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相關規定,本科畢業生申請學士學位一般如下:
一、本科畢業生符合以下條件者具備學士學位申請資格
1、掌握馬列主義基本理論,具有運用馬克思主義立場、觀點和方法分析、解決問題的初步能力。掌握本門學科專業知識和基本技能,具有從事科學研究工作或擔負專門技術工作的初步能力。
2、在學習期限內修完專業教學計劃規定的必修課和選修課並修滿規定學分,課程總平均成績在75分以上(含75分,小學分課程、大學英語、免修課程和免考課程成績除外)。論文成績在「良好」以上(含良好)。
3、在校期間,參加成人本科學士學位英語(簡稱「學位英語」)統一考試,獲得合格證書。其它語種的學生目前不能申請學位。
4、已經畢業的本科畢業生若除學位英語外,其它條件都符合申請學士學位的要求,允許在其畢業後兩年之內參加學院組織的北京市成人本科學士學位英語統一考試並取得合格證書後,再申請學士學位。
2、學士學位申請辦法:
1、凡符合以上申請條件者,一般需先填寫《學士學位申請表》(個別學校需要先在網上申請,而後填寫《學士學位申請表》)。
2、畢業生所在單位和所屬服務中心在《學士學位申請表》中填寫相應的審核意見,填寫時須用鋼筆或簽字筆,不得有塗抹。
3、畢業生交《學士學位申請表》時,一般需帶學位英語合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A4紙)、畢業證書原件和復印件(A4紙),復印件由學院服務中心負責人簽字蓋章後附在學位申請表後。同時交2寸(48×33mm)同底、免冠、正面、藍色背景彩色照片2張。畢業證書和學位英語合格證書原件由服務中心審核確認後退還畢業生本人。
4、學院將對服務中心報送的學位申請資料進行審核,並報請校學位委員會審查批准。
5、學校學位辦公室根據學位委員會批準的申請名單,向學生頒發《學士學位證書》和《關於授予學士學位的決定》,其中《關於授予學士學位的決定》應由學生存入個人人事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