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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學醫學博士招生簡章

發布時間: 2023-02-04 08:41:03

『壹』 浙江大學醫學院每年招多少博士

413名
2020年我院擬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413
名(含學術型293、專業型120),具體以實際招收人數為准。

『貳』 浙大博士復試是走過場嗎

浙大博士復試是走過場嗎
不是走過場
具體時間將通知到每一位進入復試的同學(按浙江大學博士研究生報名系統中填寫的聯系方式通知)。各學科招生計劃見附件3,之後錄取計劃如有微調,以實際錄取為准。

復試要求:

1. 初審通過且資格審查通過者(含博士普通招考考生和申請秋季碩博連讀考生)方可參加復試。

2. 復試內容:

(1)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考核內容應包括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等方面,特別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學精神、學術道德、專業倫理、誠實守信等方面的情況。

(2)各博士生招生委員會可根據學科自身特點組織復試,對考生的知識背景、專業素質、科研能力、操作技能、外語水平、思維邏輯、創新能力、文獻查詢能力和心理素質等進行綜合考察。可要求考生報告有關情況,內容包括個人科研經歷和科研成果(考生須提交近三年公開發表的學術論文、所獲專利及其他研究成果證明復印件),對擬從事的研究領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擬進行的研究工作設想和理由等。

3. 復試包括專業課考試和面試。專業課考試由各博士招生委員會負責,安排在面試前進行,每位考生的面試時間不應少於30分鍾。

復試成績(百分制)=專業課成績×30% + 面試成績×70%

綜合成績(百分制)=復試成績

4. 復試程序:資格復核→復試→產生復試成績→形成綜合排名→確定擬錄取名單→確定錄取方式、導師及專業、學位類型(學生簽定意向書)

三、資格審查

所有獲得復試資格的博士普通招考考生須按時參加各學科的資格審查,包括提交初審材料的原件供復核,並提交以下材料(同時在「釘釘」中上傳材料原件的掃描件或照片)供核查:

(1)有效身份證正反面;

(2)應屆生的中國學信網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和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保證書;往屆生的碩士學歷和學位證書以及在線認證報告;國(境)外獲得的學位需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3)如為在讀博士研究生,應出示培養單位同意報考意見;

(4)現役軍人應出示所在軍區政治工作部門同意報考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證明;

(5)報考臨床醫學和口腔醫學專業學位博士的考生,還須出示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和相應專業的執業醫師資格證書;

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將取消復試資格。

四、調劑

醫學院不接收本校其他院系的普通招考考生調劑。由於原報考專業無法錄取的優秀考生,可申請調劑至院內相近專業缺少生源的導師。所有申請調劑的考生向原報考學科提出申請,並填寫《浙江大學醫學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院內調劑申請表》,由原報考學科及申請調劑學科負責人簽署意見,經學院研究生教育辦審批後進行。報考專業學位的考生原則上不得調劑至學術學位專業錄取。

五、錄取辦法

學院根據各博士招生委員會綜合評定考生的初審成績、復試成績及相關材料的基礎上,堅持公平、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確定擬錄取名單並按時上報,經研究生招生處批准後由學院(系)於規定時間在網上進行公示。

1. 錄取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合格,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初審成績符合學院復試要求。

(3)復試合格,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專業課考試合格,專業課考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體檢合格,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5)學院根據考生綜合測評情況和招生指標擇優錄取。

(6)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對口高校支援計劃考生除滿足以上(1)-(5)條件外,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綜合討論,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要求,擇優錄取。

2. 所有錄取考生的錄取資格只在錄取當年有效,應屆畢業生在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相應學位學歷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根據學院有關規定,考生在選擇專業、學位類型後,因牽涉到學制、培養計劃、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等環節,如無特殊原因,不得更改專業、學位類型。

六、體檢

考生被擬錄取後,按照教育部相關體檢文件要求,自行去當地二甲及以上醫院體檢,體檢項目一般應包含:內科、外科、五官科、眼科、身高體重、血壓、血液檢查(肝腎功能)、胸片等。體檢表於5月30日前(包括直博生)寄到醫學院研究生教育辦(郵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餘杭塘路866號浙大紫金港校區醫學院綜合樓602 收件人:林老師郵寄電話:0571-88208117),體檢合格者給予發放錄取通知書。如有特殊情況考生須及時與報考學院(系)聯系。

七、其他說明

1. 除資格審查材料外,各學科可以要求考生提供復試錄取所需的其他材料。

2. 考生擬錄取後安排調檔和政審,非應屆生需要於6月20日前完成(具體要求和郵寄地址請見調檔函和政審表,擬錄取名單以學校研招處網上公布為准!)。

3. 定向生簽協議:擬錄取為定向生的考生須簽訂相關協議(具體時間學院另行通知)

『叄』 2009年浙江大學在職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絕大多數大學不招在職博士研究生的,最接近在職博士這個概念的是委培的博士研究生,但是招生也屬於公開招考的

『肆』 考研397分能上浙大醫學院嗎

按照往年的分數線,397分穩穩能上的。2021年浙江大學醫學考研分數線為330分。
浙大醫學院招生簡章:
一、培養目標
以復合型、創新型、國際化的培養目標為基礎,以行業勝任力為導向,充分發揮我校學科門類齊全、多學科交叉的綜合優勢,培養順應國家發展戰略需求,具有優秀臨床能力、創新科研思維、良好人文素養和國際競爭力的引領醫學事業發展的卓越領軍人才。
二、招生專業及類型
浙江大學醫學院2022年計劃在生物學、基礎醫學、臨床醫學、口腔醫學、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護理學、葯學、公共管理共8個一級學科招收學術學位博士研究生,在臨床醫學、口腔醫學2個類別招收專業學位博士生。醫學基礎學科(含生物學、基礎醫學、葯學)實施碩博「統籌招生」和「貫通培養」。招生計劃以浙江大學正式下達數為准,錄取時將根據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適當調整確定。

『伍』 浙江大學非全需要定向嗎

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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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學2022年非全日制定向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日期:2022-02-25
一、培養目標

緊密結合我國經濟社會和科技發展需求,面向企業(行業)工程實際,堅持以立德樹人為根本,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培養在相關工程領域掌握堅實寬廣的理論基礎和系統深入的專門知識,具備解決復雜工程技術問題、進行工程技術創新、組織工程技術研究開發工作等能力,具有高度社會責任感的高層次工程技術人才,為培養造就工程技術領軍人才奠定基礎。

二、招收工程專業學位類別和計劃

浙江大學在電子信息(代碼0854)、機械(代碼0855)、材料與化工(代碼0856)、資源與環境(代碼0857)、能源動力(代碼0858)、土木水利(代碼0859)、生物與醫葯(代碼0860)和交通運輸(代碼0861)等8種工程專業學位類別招收非全日制定向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計劃擬定120名。具體招生學院(系)及招收工程專業學位類別如下:

招生學院(系)名稱

工程專業學位類別

電氣工程學院

電子信息、能源動力

建築工程學院

土木水利、交通運輸

生物系統工程與食品科學學院

機械、生物與醫葯

環境與資源學院

資源與環境

生物醫學工程與儀器科學學院

電子信息

葯學院

生物與醫葯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院

電子信息

航空航天學院

電子信息、機械

機械工程學院

機械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

材料與化工

能源工程學院

能源動力

化學工程與生物工程學院

材料與化工、生物與醫葯

高分子科學與工程學系

材料與化工

光電科學與工程學院

電子信息

信息與電子工程學院

電子信息

控制科學與工程學院

電子信息

海洋學院

電子信息、機械、資源與環境、土木水利、生物與醫葯

地球科學學院

資源與環境

微納電子學院

電子信息

三、報考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正確的政治方向,熱愛祖國,願意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身體和心理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學校的相關規定;

4.有至少兩名所報考學科專業領域內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稱專家)的書面推薦意見;

5.考生學業水平和工作經歷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獲碩士或博士學位後,具有三年及以上行業工作經歷(到2022年9月);
(2)獲學士學位後,具有八年及以上行業工作經歷(到2022年9月),可按照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6.現役軍人報考的要求及辦法按照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委政治工作部有關規定辦理;

7.具有較好的工程技術理論基礎和較強的工程實踐能力,本人目前正承擔或承擔過工程領域的重大、重點工程項目,或來自承擔工程領域重大、重點工程項目的單位。

四、報名和考核程序

(一)報名階段

1.考生可結合工作和學習經歷的專業背景,聯系我校招生學院(系),咨詢相關情況及導師信息。網上報名只需填報學院(系)、工程類別和方向,不選報導師。具體報考類別及方向請點擊查詢《2022年浙江大學博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2.符合報考條件的報考人員在2022年3月7日至4月6日期間,根據《浙江大學2022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第二次報名的通知》要求完成網上報名,網報內容包括報名系統注冊、填寫報名信息、材料上傳以及繳納報名費,報名費為150元。

3.報名申請材料具體清單如下:

(1)《浙江大學2022年非全日制定向工程博士報名登記表》(點擊下載) (須本人簽名和單位人事管理部門及領導簽章);

(2)考生本人身份證(正反面);

(3)前置學位證書電子認證報告(http://www.chinadegrees.com.cn/)和前置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https://www.chsi.com.cn/xlcx/yb_bgys.jsp);境外獲得學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書;

(4) 已取得的代表性科研成果證明(編製成果清單目錄且與登記表中填寫一致,按目錄依次將成果證明排序匯編成1個PDF文檔);

(5)代表性榮譽與獎勵證明(編制榮譽清單目錄且與登記表中填寫一致,按目錄依次將證明排序匯編成1個PDF文檔);

(6)兩封專家推薦信(報考專業領域內教授(或相當職稱)的兩名專家推薦),模板為《浙江大學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專家推薦書》(點擊下載)。

考生務必保證上述材料的真實、准確,對提供虛假信息的考生,一經發現,取消考試、錄取資格。

上述材料1-5以「類別+姓名」命名的壓縮包上傳博士報名系統,同時按順序列印整理一份紙質材料,於2022年3月7日-4月6日期間通過EMS或順豐快遞寄到浙江大學工程師學院;材料(6)專家推薦信由推薦專家於2022年3月7日-4月6日期間寄送至浙江大學工程師學院。

收件人和郵寄地址:浙江大學工程師學院招生與學位辦任老師,電話0571-88281621,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區上塘街道石祥路269號浙江大學工程師學院行政樓215室,郵編:310015。

(二)「申請-考核」階段

浙江大學非全日制定向工程博士招生實施「申請-考核」選拔機制,根據學校招生計劃擇優錄取。具體程序如下:

1.2022年4月25日前完成報考資格審查。由學校研究生招生處根據招生簡章規定的報考條件,對考生進行報考資格審查。考生可於4月30日後在報名系統中查看報考資格審查結果,報考資格審查未通過者不能進入材料審核階段。

2.2022年5月10日前確定綜合考核名單。由學校非全日制工程博士材料審核專家組對考生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報考學院(系)博士生招生委員會根據初審結果和本單位「申請-考核」實施細則擇優確定綜合考核名單。

3.2022年5月20日前完成綜合考核。由學院(系)組織專家考核組對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現、工程實踐能力、學術水平和創新能力進行綜合考核,同等學力(無碩士學歷和學位)考生在綜合考核階段須以筆試形式加試政治理論課和專業課。具體考核安排另行通知。

4.2022年5月30日前,各學院(系)根據考生的綜合考核成績,結合招生計劃擇優確定推薦錄取名單,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確定擬錄取名單。

五、錄取

1.按照教育部要求對擬錄取名單進行公示。

2.2022年7月30日前,由工程師學院組織完成考生政審和定向協議簽訂工作,經學校審查備案後寄發錄取通知書。所有非全日制定向工程博士研究生學籍歸屬工程師學院。

六、培養和學位

所有錄取學生的學習方式為非全日制,不轉檔案、戶口、組織關系及工資關系等;學費標准為15萬元/生·全程,分兩年繳納,入學後第一學年繳納 9 萬元人民幣,第二學年繳納 6 萬元人民幣。

工程博士研究生的培養將結合工程應用背景明確、面向國家重大需求的研究課題或技術開發項目,著力提高技術創新能力、組織領導能力和項目管理能力。學制4年。工程博士研究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達到學校畢業要求,學校準予畢業並發給畢業證書;達到相應學位授予條件後,學校授予工程博士專業學位並頒發學位證書。

七、其他事項

1.研究生院咨詢聯系方式

聯系人:王美青,電話0571-88981469,咨詢郵箱:[email protected]

2.招生學院(系)聯系方式

學院(系)名稱

聯系人

電話(0571)

郵箱

電氣工程學院

金若君

87951691

[email protected]

建築工程學院

趙華

88208680

[email protected]

生物系統工程與食品科學學院

程萌

88982192

[email protected]

環境與資源學院

武秀梅

88982448

[email protected]

生物醫學工程與儀器科學學院

黃運操

87951858

[email protected]

葯學院

黃佩芳

88208418

[email protected]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院

陳丹

87952410

[email protected]

航空航天學院

朱燕君

87952899

[email protected]

機械工程學院

宋曉雲

87951931

[email protected]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

陳潔

87952876

[email protected]

能源工程學院

王咨元

87951008

[email protected]

化學工程與生物工程學院

王盎然

87951502

[email protected]

高分子科學與工程學系

王亞納

87953142

[email protected]

光電科學與工程學院

趙瑛

87951869

[email protected]

信息與電子工程學院

劉晶

87951572

[email protected]

控制科學與工程學院

於玲

87951921

[email protected]

海洋學院

袁雯靜

0580-2092889

[email protected]

地球科學學院

姜俊輝

87953809

[email protected]

微納電子學院

張守起

82990603

[email protected]

浙江大學研究生招生處

2022年2月25日

浙江省杭州市餘杭塘路866號 浙江大學紫金港校區研究生教育綜合樓7樓
聯系電話:0571-87951349 郵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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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
工程師學院
國際教育學院

『陸』 浙江大學醫學院博士好考嗎

醫學院一般都是本碩連讀的。不是特別好考。

招生科目:
100201▲☆內科學
A組:(心血管病)
01冠心病高血壓防治研究02心律失常的基礎與臨床03心血管介入性診斷與治療04臨床醫療技能訓練與研究
B組:(消化系病)
01胃腸炎症性損失疾病發病及診治研究02胃腸癌及癌前期疾病的診斷和治療研究03肝、膽、胰、腹腔及腸系膜疾病的診治研究04先天性異常和血管性胃腸疾病的診治研究05消化系疾病診治能力培養和技術訓練
C組:(血液病)
01白血病基礎與臨床研究02造血幹細胞移植的實驗與臨床研究03惡性血液病實驗與臨床04血液免疫學與分子生物學05臨床醫療技能訓練與研究06職業病有害因素所致血液病
D組:(內分泌與代謝病)
01糖尿病及其並發症的發病機理早期診斷及防治研究 02甲狀腺疾病的基礎和臨床研究 03骨質疏鬆症的基礎和臨床研究04代謝綜合征的基礎和臨床研究05臨床醫療技能訓練與研究
E組:(呼吸系病)
01哮喘、COPD發病機制及防治研究02呼吸道感染病原耐葯性研究、抗感染治療及呼吸重症監護03肺癌分子生物學研究及早期診斷04臨床醫療技能訓練與研究
F組:(腎病)
01腎小球疾病基礎與臨床研究02泌尿系感染性疾病發病機理及防治03糖尿病腎病04腎性骨病發病機理及防治05急慢性腎衰的病因及治療06血液凈化技術07腎移植基礎與臨床08臨床醫療技能訓練與研究
G組:(風濕病)
01自身免疫性疾病02紅斑狼瘡的免疫發病機理與臨床03類風濕性關節炎病因及治療04強直性脊柱炎發病機理和臨床05臨床醫療技能訓練與研究
H組:(傳染病)
01病毒性肝炎的病原學、發病機制、診斷和防治新技術研究02艾滋病的發病機制與防治研究03腸道微生態與感染的關系研究04細菌耐葯機制及防治研究05肝纖維化發病機制與防治研究06系統生物學在傳染病診治中的應用07公共衛生與傳染病防治08信息技術與疾病診治09臨床醫療技能訓練與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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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 浙江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浙江大學是教育部直屬的全國重點大學,是國家首批「雙一流」高校之一。浙江大學本科招生採用浙江大學(國標碼10335)和浙江大學醫學院(國標碼19335)兩個代碼招生,分別編制計劃和錄取。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浙江大學本科招生工作實際情況,特製訂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名稱為浙江大學,學校地址位於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餘杭塘路866號。上級主管部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辦學層次及類型為全日制公辦本科。

第三條我校培養的本科生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浙江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達到外方合作學校學位授予條件者,同時由外方合作學校授予相應的學位證書。

第四條浙江大學招生工作將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媒體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綜合衡量考生德、智、體、美、勞,擇優錄取。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五條浙江大學成立學校招生委員會,聽取學校年度招生工作情況,研究分析招生工作面臨的問題,並提出指導意見,對各類招生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設立本科招生工作小組,負責制定本科招生政策,研究、決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

第六條本科生招生辦公室作為浙江大學本科生招生工作常設機構,在本科生招生工作小組的領導下,負責組織和完成本科生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條浙江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根據需要組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工作組。各招生工作組負責浙江大學在該考區的招生宣傳和咨詢,並協助本科生招生辦公室進行錄取工作。

第八條浙江大學招生工作在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九條浙江大學在國家方針政策的指導和教育部的統籌安排下,根據社會和經濟發展對人才培養的戰略需求,遵循公平性、科學性、穩定性、靈活性,結合學校自身實際,以生源質量為先導,兼顧地區平衡等原則,確定來源計劃的編制辦法。浙江大學本科分省招生計劃由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向社會發布。

第十條為服務建設世界一流大學的戰略決策和我國高等教育國際化戰略,充分發揚中西方高水平高等教育優勢,浙江大學在海寧設立國際校區,目前已成立浙江大學愛丁堡大學聯合學院和浙江大學伊利諾伊大學厄巴納香檳校區聯合學院兩個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招生專業為生物醫學、生物信息學、機械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電子與計算機工程、土木工程。學生學習地點為海寧國際校區。國際校區中外合作辦學專業與學校其他專業之間不能互相轉專業。

第十一條根據醫葯類考生報考特點,浙江大學醫學院、葯學院和浙江大學愛丁堡大學聯合學院所屬的醫學試驗班類、預防醫學、葯學類和生物醫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等,以浙江大學醫學院(國標碼19335)實行單獨招生代碼,單列招生計劃,單獨設定調檔分數線,實行單獨錄取。

第十二條浙江大學將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於調節各省(區、市)統考上線生源不平衡等錄取問題。

第四章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浙江大學按照理工類、文史類、藝術類、體育類分類錄取考生,高考改革試點省份執行其相關規定。

第十四條浙江大學錄取時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05%。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20%。內蒙古自治區按分數優先原則進行投檔,具體規則按照內蒙古教育招生考試中心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浙江大學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照分專業或分大類招生計劃數,按投檔成績擇優錄取,不設專業間分數級差。

第十六條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的規定加分投檔。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不適用於不安排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

第十七條當考生填報的專業志願均未被錄取時,對服從調劑者,待所有進檔考生專業志願錄取結束後,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錄滿的大類或專業;對不服從調劑者,或體檢結果不符合未錄滿大類(專業)錄取要求者,予以退檔處理。中外合作辦學專業不招收無志願考生。

第十八條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當第一志願考生生源數不足時,浙江大學可接受非第一志願考生,按照投檔成績擇優錄取。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徵集志願。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將徵集志願。徵集志願仍不足則將剩餘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第十九條江蘇省考生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的成績等級須達到2A,必修科目和綜合素質符合江蘇省招生委員會的相關規定。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藝術團考生的選測科目成績等級要求為2B。

第二十條浙江大學錄取的學生在入學一年內確認主修專業。在本科教學中,教學計劃要求的必修外語課程使用英語教材和英語教學,非英語語種的考生應慎重填報志願。

第二十一條浙江大學在招生錄取中不設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二條浙江大學對學生的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等部門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錄取的考生在入學三個月內按國家招生規定進行復查,經復查發現不符合招生條件或違規的考生,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四條對保送生、強基計劃、綜合評價、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藝術類專業和運動訓練專業等特殊類招生項目的考生,依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和浙江大學當年相應各類招生簡章有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二十五條為服務和支撐國家海洋發展戰略,浙江大學在舟山設立校區,海洋科學、海洋工程與技術2個專業的學生前兩年在紫金港校區學習,後兩年在舟山校區學習。

第二十六提前批次專業大類錄取政策

我校與有關省級招辦協商安排非通用語種等專業在提前批次錄取,相關專業以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為准。提前批次招生專業大類按照投檔成績擇優錄取。考生所填報專業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在未錄滿的上述提前批次招生專業大類范圍內進行調劑錄取,提前批次錄取的學生,主修專業確認及轉專業范圍僅限於提前批次的相關專業。學生可以輔修、微輔修其他類專業。

第二十七條根據浙江省政府有關文件精神,主修專業確認到農學、園藝、植物保護、茶學、動物科學、動物醫學6個專業的浙江籍學生將免交學費。

第五章收費標准

第二十八條浙江大學按照國家規定和浙江省發改委核准標准,實行學分制收費。學費由專業注冊學費和學分學費組成,每學年先按學年制收費標准進行預收,學年末按所修學分結算,畢業前進行學費總結算。工科類、醫學類專業6000元/人∙學年;藝術類專業9000元/人∙學年;農林類專業5500元/人∙學年;其他專業5300元/人∙學年。軟體工程專業第三學年16000元/人∙學年,第四學年10000元/人∙學年。竺可楨學院混合班按工科類專業收費,第一至第二學年6000元/人∙學年,後兩年按學生主修專業學費標准執行。臨床醫學專業八年制前四年按本科階段學費標准收費,後四年按照當年(入學後第五年)博士生學費標准收取。

以下專業學費標准將在原有基礎上浮15%:能源與環境系統工程、建築學、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體工程、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信息工程、自動化、工業設計、電子信息工程、臨床醫學(8年制)、漢語言文學、新聞學、經濟學、金融學、財政學、會計學、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統計學。

海寧國際校區所有專業按照國家規定和浙江省發改委核准標准,實行學年制收費,學費標准:12萬元/人∙學年。

第二十九條浙江大學學生公寓(除國際校區外)住宿費:不超過1600元/人∙學年。

海寧國際校區公寓住宿費:8000元/人∙學年。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條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三十一條本章程由浙江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二條浙江大學不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任何以「浙江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浙江大學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招生網址:http://zdzsc.zju.e.cn

咨詢電話:0571-87951006,88981979

通訊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學紫金港校區浙江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310058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監督舉報電話:0571-88981497

『捌』 浙江醫科大學招生要求

具體可參考當年學生招生簡章。
招生對象:符合浙江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通過各科目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無不合格科目),高中期間綜合素質評價中品德表現終評等第為「優秀(A)」或者「好(B)」,學科特長突出,專業意向明確,身心健康,品學兼優,全面發展的優秀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
浙江大學醫學院是隸屬於浙江大學的醫學院校,前身浙江醫科大學是中國最早的醫學院校之一,1952年由老浙江大學所屬的醫學院、浙江醫學專門學校合並成立。1960年浙江醫學院更名為浙江醫科大學。1981年被國務院批准為全國首批博士和碩士學位授予單位。1998年,與浙江大學、杭州大學、浙江農業大學合並成立新的浙江大學,並於次年重組成立了浙江大學醫學院和葯學院。

『玖』 浙江大學醫學院博士生畢業年限

普博三年半,直博五年
根據《浙江大學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浙江大學博士研究生直接攻讀博士生學制是5年;碩博連讀博士生學制是碩士階段與博士階段合計5年;普通招考博士生學制3-4年。
根據國家有關部委相關規定和浙江省物價部門的核准,我校向所有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研究生收取學費,其中教育博士學費標准為10萬元/生·全程,非全日制定向專業學位工程博士學費標准為15萬元/生·全程,其他專業學費標准為1萬元/生·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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